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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予踏花拾锦年-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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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听命!要我说当年就该如此,如果夏主席狠一点的话,说不定就不至于把自己弄得那么惨了!”蒋世康叹着气说道。

“其实夏弦也在这里。”林雪音也是面色凝重。

“在这里?”蒋世康有些吃惊,如果是当年的主席加部长一起报仇的话,那么吴佳佳肯定死无全尸。

“不过我没有和她见面,她也不知道我在这里。这样,墨潇潇的合同照签不误,书也同样出版,有什么麻烦就找我,对于吴佳佳的要求也应下来,告诉我。不过你先不要出面,还是让人代办比较稳妥。”林雪音吩咐着,她要玩死吴佳佳这无疑是绝佳的机会呢!

“没问题,这点小事我还是能做好的!”蒋世康拍着胸脯保证着。

“当年的事情实在是牵扯太多人,伤害太多无辜,你知道他们怎么样了么?”林雪音叹着气说着。

“夏主席走了,你也走了,我就算熬到毕业也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所以干脆就辍学开了一家书店,后来阴差阳错就办了咀华出版社,虽说这些年盈利不多,但是过得也挺小资的。曹磊和石兰欣去西藏支教了,好像在那边混得还不错,曹磊去年结婚的,石兰欣也订婚了,差不多也就是今年的事吧!齐泽的家里富裕一点,开了家饭店,现在也做老总,还说没事的时候去敲敲他的竹杠呢!总之,吴佳佳灭了一条路,总不能把所有的路都给堵死吧!”蒋世康很是轻描淡写地说着。

林雪音叹着气,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当年夏弦车祸之后,躺在icu几度生死,他们这群朋友着实看不下去,纷纷找吴佳佳算账,谁知道,却被吴佳佳恶人先告状,陷害地他们无处翻身。

“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我们那届毕业之后,校长就因为涉嫌行贿贪污被送进了大牢,这也就是传说中的善恶到头终有报吧!我想,我们这群人集聚在这里也就是吴佳佳的报应了!”蒋世康笑笑说着。

和蒋世康见了面之后,南少谦送林雪音回家,林雪音情绪不高,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

“忍辱负重都这么多年了,这几天就熬不了了么?别想太多,做好自己的事就够了。资本市场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利用公司运作的手段搞垮吴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若说吴佳佳嘛!只能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南少谦淡淡地宽慰着。

“我是在想,要不要和弦弦见面。”林雪音听到蒋世康说的那番话心里都酸酸的,若是夏弦知道,还指不定怎么自责呢!

“挑个恰当的机会,还是见一面吧。看得出,她很想你。”南少谦一直都觉得林雪音应该和夏弦见一面的。

“她最近怎么样?我没太关注她。”林雪音问着。

“还算好,江泷哲貌似要追她,不过看她和陆凌风在一起蛮般配的,两人走得比较近,另外还有一个叫王瑞的。”南少谦简单一说。

“好像里面还有个你呢!”林雪音开着玩笑。

“你想把我拱手让出去啊!”南少谦扬扬眉,说着。

“你又不是我的,有你的自由,我没权利禁锢你!”林雪音扁嘴。

“吴佳佳当时太狠了点,现在吴家二小姐又继承衣钵,真不知道,吴家这孽会做到什么时候。”南少谦叹着气说。

“斩草除根,一次受用终身!”林雪音这次是想好要给吴家重重的一击,要使它永无翻身之日了。

“对了,有件事要问你,纯美杂志是不是你收购的?”南少谦以前还觉得纯美杂志被收购很诡异,但如今看到林雪音这番行动,不禁想到当初的纯美杂志很有可能是她收购的。

“对啊!本想送份大礼给潇潇的,不过没想到弦弦也在,所以就干脆不出现了。”林雪音毫不在意地说道。

“其实当初如果你收购的话,下午我也会出手的。”南少谦有点失落,淡淡地说着。

“我知道,我听到弦弦说,纯美杂志下午就会变成历史,所以我才会选择上午动手的。”林雪音早就知道南少谦的行动。

两人相对一视,淡然一笑。有些话,不需要多讲就能够了解彼此的心意。

 第一百二十三章 坦露心迹

“少谦,我们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过去的事情,难道这道坎儿真的是这么轻而易举地就过去了么?”林雪音叹了口气,这是一个不得不问,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

当年的她,如此地任性,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南少谦的亲人,虽说南少谦嘴上不在意,可是他的心里真的可以不在意么?

那是他最最亲爱的大哥啊!

南少谦和南少连的感情,那些独生子女是不会明白的,就连南少谦也不知道自己对哥哥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林雪音曾经听南少谦说起过这样一件事情……

南少谦七岁的时候,还是一个只会到处闯祸的小屁孩,而哥哥自然而然地就变成了他的守护神,那个时候,他感觉哥哥无所不能,无所不会,那个时候,爷爷还没有去世,家教森严,就连见长辈都是一副下级见上级的规矩。

记忆之中,那次南少谦又惹了麻烦,放学之际被人团团围住,南少连及时赶到,一通厮打之后,南少连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怀里的弟弟,毫发无损,这让南少连微笑着松了口气。

弟弟没事,一切都不叫事!

可是,事情到这里还不算完,回到家里,爷爷看到南少连这副模样,不声不响地看了南少连一眼,然后转身进了书房,南少谦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哥哥就默默地随着爷爷去了书房。

爷爷就是这么具有威严,一个眼神就足以震慑了全家甚至整个军区,也许也就是因为南少谦年幼,尚且不懂,或许再过几年,就懂了。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不用过几年,南少连因南少谦受罚之后,南少谦就充分地意识到了爷爷的气场所在。

过后,南少谦听说,那天南少连在书房里足足跪了五个小时,跪到最后,膝盖都没知觉了。

自此之后,南少谦开始处处收敛,他不想再让哥哥为他受苦。哥哥如此疼爱他,再因为自己的事情连累哥哥,那么他这辈子都不会心安的,南少谦就是如此。

可是一个林雪音,伤害他哥哥不是一点半点,他就真的可以选择轻而易举地原谅了么?那是他的哥哥,守他护他疼他爱他的哥哥!

“雪音,我爱你,这是不争的事实,我相信哥哥会了解我的,他同样不会责怪你。因为失去至亲的痛苦,哥哥会更明白。”南少谦伸手拍了拍林雪音的脑袋。

“我一直都这么不讲理,从一开始到现在,少谦,我现在还是那个不讲理的丫头,你还会一如既往么?”林雪音心里五味杂陈的,她是后悔的,可是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如果你不讲理的话,那么doris的大名就不会广为流传了,一个做生意的人,是会为大局着想的。”南少谦弯弯嘴角,温暖的笑意挂在脸上,渐渐融化林雪音心底的坚冰。

“这么信得过我!”林雪音是开心的,毕竟南少谦还是她的南少谦。

“你是我认定的人,不信你,我还能信谁呢?雪音,老婆和老公不只是一种称呼,而是一种责任,我和你在一起过,那么我们就在一起,一直走下去,无论什么风雨,我不想让你一个人承担,你承担的已经够多了,再多下去,我怕我会失去我最爱的人。”南少谦简简单单地说着,他是不会轻言放手的。

“少谦,谢谢你。”林雪音倚靠在南少谦的肩上,很是幸福地说着。

“傻丫头,无论有什么理由让我们放弃,只要自己有一个借口告诉自己不要放弃,那就一定会坚持下去的。于你于我都是这样。”南少谦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搂着林雪音的肩膀。

林雪音幸福地依偎在南少谦的怀里,她知道,这么多年的等待是值得的,因为南少谦是值得她爱的,值得她全心全意去爱的。

当年在华尔街的时候,林雪音的性格为她招来了不少的仰慕者,可是她心里只有一个南少谦,虽说那个时候对南家还是耿耿于怀的,但是她不曾放弃过南少谦,一天都不曾放弃过。

为此,林雪音下定决心做了这样一件事情。

“小姐,你的秀发呢?”有一天晚上,秘书回家看到林雪音换了毛刺儿头的发型,一时之间很是难以消化。

“不要了!”林雪音的目光一刻都没有离开过电脑屏幕,时刻注视着股票市场的走向。

这么大气凛然地答案,着实让秘书惊了一下,天知道林雪音对自己的头发有多么地爱护,今天就这样毫不留情地剪掉,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刺激到她了呢?

“你没事吧?”秘书有点胆战心惊,林雪音这一个月来的蜕变她是亲眼目睹的,有过失落,有过绝望,但是她还是走过来了,好静的性子也变得强硬起来,颇具老总裁的影子。

“没事,只不过嫌麻烦了,一头秀发,招来不少乱七八糟的事情,没有更轻松。”林雪音毫不在意地说道。

之后,秘书才打听到,林雪音是不想让人来骚扰她,她无时不刻不在想回国,回到他的身边,剪去头发,是表示一切从新开始。

正是因为林雪音以这个形象在华尔街崭露头角,所以被人称为金融圈的亚历山大,当年的她真的很像一个小伙子,只是后来回到英国执掌公司的时候,头发才一点一点慢慢地长回来。

很少人相信doris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个这么年轻的女孩子,所以国内国外,对于她的言论,除了生意场上的事情之外,再无其他。

不得不说,林雪音是幸运的,因为她在等待他,而他也在等待她,只有两情相悦才会有终身相守。

林雪音,你在茫茫人海中寻到最爱的人,寻到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你的人,你是多么地幸运啊!

南少谦,你在苍茫大地上牵住了她的手,斗转星移,物是人不非,你是多么地幸福!

从不相信距离和时间还依然会使爱情经久不息,但是林雪音,南少谦,你们是有多少勇气和信心来维持这段在外人看来已经熄灭的爱情呢?于你们而言,这恐怕是不值一提的。

南少谦说过:这个世界上,可以放弃任何,但是绝对不会放弃林雪音,因为那是他的生命。

林雪音说过:这段旅程中,可以无视所有,但是永远不会忘记南少谦,因为那是她的执着。

或许,有些时候,爱情是不需要解释的,爱对了人,一切都显得那么顺理成章,爱下去,一切显得那么醉人心弦。

既然相爱,那就相守好了!

不离不弃,死生永不分离!

 第一百二十四章 潇潇心语

墨潇潇一如往常去逛逛书评区,看到那段薛之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造出的评论,顿时花容失色,妈呀!这是谁这么会恭维人啊!饶是我这么谦虚的孩子都不好意思了呀!

不过,很明显就是捡着好听地往上写的,墨潇潇有什么能耐自己一清二楚,一厢情愿地自傲年代已经过去了,她不会因为别人的几句溢美之词就开心地睡不着,不过嘛!她着实不怎么喜欢这种言不由衷的话,也就一笑了之。

什么语言真实,一气呵成,什么选材新颖,寓意丰富,什么鬼斧神工,精妙绝伦,怎么不说堪称现代言情小说的典范,开一代网文的先河呢!墨潇潇苦笑着,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哪!说谎能说成这个模样水平也着实可见一斑。

也因此,墨潇潇又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

墨潇潇写小说的年岁可以跟她的厨龄有一拼,几乎从开始写字的时候,就断断续续地写日记,然后能连词成句的时候,就开始写写随笔,慢慢地积累起来。

虽说写了这么多年,不过一直都是自娱自乐,偶尔想起什么就写些什么,不想写就不写,随心所欲,倒也清闲。

和杨彦杰在一起之后,尤其是听杨彦杰说为两人写书之后,自己就更萌生出这样的想法,她是不是也该这样写写呢?想法一出,实际行动就开始了,没日没夜地把大纲写了出来,结果正文还没写,两人就分手了,大纲就一直压在日记的最后一页。

墨潇潇翻出来,看着看着,就没怎么有心情看下去了,大纲是很简单的一段文字,正表明了她的心意,希望两人的感情平平淡淡,不需要有太多的起伏挣扎,不像她现在写的言情剧那样,有时候都把自己给写地痛哭流涕。

一直到现在,墨潇潇都没有动笔去写,或许,没有心情去写,也或许,没有什么心得可写。她原本是想把整个恋爱历程简单地写写而已,没想到,还真是简单,未写已经结束。

当初两个人还在探讨小说该叫什么名字才好,墨潇潇喜欢《谁予踏花拾锦年》这个名字,杨彦杰觉得太文艺,一点都不吸引读者,拼命地摇着头,杨彦杰虽说起名很无力,不过多多少少给了点意见。这对于墨潇潇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杨彦杰经常给墨潇潇上思想教育课,因为墨潇潇实在是天真无邪地可以,杨彦杰都感觉她是不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

就比如说,某日墨潇潇和她的好姐们出去逛街,一向上午十点左右起床的杨先生就会给墨潇潇发条短信道声早安,然后墨潇潇一般会告诉他自己在做什么。那日,墨潇潇就告诉杨先生自己正在和姐们逛街,杨先生会叮嘱一下注意安全,玩得尽兴,按时吃饭,早点回家,到家报安之类的,然后墨小姐会很是幸福地答应着。

就在这一天,墨小姐大发慈悲地在看见所谓的“乞丐”之时,把身上的零钱全部奉献了出来,结果中午还是姐们请她吃的饭,晚上杨先生就喋喋不休地开始教育她了。

“墨小姐,像这种人在我们这边一抓一大把,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的话,他们一天赚的钱都能抵得上阿姨叔叔一个月的工资!”杨彦杰一直都称呼墨潇潇的父母阿姨、叔叔,从来不说“你爸,你妈”怎么怎么着,而墨潇潇则称呼杨彦杰的姐姐为姐姐,也从不说“你姐”怎么怎么着,反正都是比较尊重的吧!

墨潇潇只能静静地聆讯,等到杨彦杰训话结束,墨潇潇才会来一句“我错了,我知道了。”至于改不改,那就要看杨先生的威慑力了。然后杨先生会适时地改变一下小气氛,问一下墨潇潇都有什么活动,玩得如何,明天有什么安排。

就在两人恋爱的那一段时间,墨潇潇居然破天荒地斥巨资买了一条嫩绿色的连衣裙,不过,鉴于从来没有穿过裙子,后来两人又分手,墨潇潇也就没什么心思穿这种百媚千娇的衣服,天价裙子五年多来连标签都没有拆,到现在还是新的。

偶尔,杨先生也会询问墨潇潇关于未来的打算,兼职数年的杨先生深知社会不易,而这个近乎小白的女朋友又把一切看得太过简单,所以杨先生一直都苦口婆心地教育着自家的女朋友,凡事想做就尽力做好,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并且,不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去选择考研专业,往往研究生毕业之后工作很难找。

虽说,杨先生说过养一个墨潇潇是没问题的,不过在北京种繁华的地区,一家人只靠一个劳动力也着实不可能,再说墨潇潇也不是那种能待在家里不出门的全职太太,所以肯定会面临找工作的难题,现在先教育一番,也算是先打预防针了。

说实话,墨潇潇这些年之所以忘不下杨彦杰就是因为当初杨彦杰对她太好,后来曾有人跟墨潇潇说,墨潇潇的小脾气只是因为杨彦杰愿意宠她才愈演愈烈的,杨彦杰一旦冷淡了,她就什么都不是了。其实墨潇潇静下来想想,事情也真的是这样的,只是因为他的宠爱她才会有恃无恐,最终消磨的不过是男人的耐心。

墨潇潇的胳膊上有道浅浅的疤痕,不仔细根本是看不出来的,是当年墨潇潇对杨彦杰说,如果忘不下他,就选择车祸,要不直接去死,要不就失忆。其实现实中怎么可能会像偶像剧那样啊!

夏弦就是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墨潇潇也尝过这种苦,全身没什么大事,就是胳膊上落下一道伤疤,近些年痕迹也淡了不少,短衣是绝对能穿的,不像夏弦那样,清晰地吓人。

墨潇潇对杨彦杰一直都是心存感激的,如果不是想努力让自己更与他相配,墨潇潇是不会下定决心去改变自己的。她做事情一直都没什么动力,只不过为了离杨彦杰近一点更近一点,她努力让自己尽善尽美,努力让自己付有气质而且有内涵,努力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和常识,努力使自己干练起来……如果不是杨彦杰的存在,成就不了如今的墨潇潇。

墨潇潇考研,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杨彦杰,以前墨潇潇是没有这个打算的,一是考研太辛苦,二是太过浪费青春。不过和杨彦杰在一起之后,杨彦杰说过的,不过墨潇潇考研还是考博他都会全力支持,并且一直都会等她,这很让墨潇潇受鼓励,所以,两人分手之后,墨潇潇还是按照原定的计划路线,考研。至于考博嘛!墨潇潇暂时还真没这个宏伟目标。

近两年,虽说爸妈不催促自己谈恋爱,但是家族里的叔叔伯伯开始操心这种婚姻大事了。不过墨潇潇的大伯倒是大气地很,每次见潇潇,都告诉潇潇,以事业为重,先立业再成家。很明显是把墨潇潇当成儿子来养着嘛!

墨家大家族里,墨潇潇的二姐是她一直以来的榜样,她二姐比她大七岁,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才结婚的,是省设计院的中坚力量,这就是典型的先立业然后成家的。

所以说,墨潇潇一点都不着急,她老爸老妈也不着急,就算墨潇潇再等杨彦杰五年,充其量不过是把博士给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心爱之人

“你这是要去什么地方啊?”夏弦被陆凌风扯到一家酒吧,好像要继续happy呢!夏弦无语问苍天。

“你忘了我姐说以前生日的时候都是在外面过的嘛!今天也一样啊!在家里过完再出来热闹热闹!”陆凌风牵着夏弦的手,大摇大摆地进了酒吧。

这间酒吧有些另类,商业气息不是太过浓厚,歌舞嘈杂是不存在的,有些淡雅素净,很适合情侣约会,名字起得也好,叫1314酒吧。

看到陆凌风来了,坐在东南角的一票哥们姐们热烈地摆手,陆凌风笑呵呵地点点头,拉着云里雾里的夏弦过去。

“大嫂来了啊!”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孩开玩笑着说道。

“来来来,让我们老大郑重地介绍一下这位美女!”年纪稍长一点的男人压制住现场的喧嚣,说道。

“好!好!”众人善意地笑着,起哄着。

“这位是我女朋友夏弦。”陆凌风很简单地介绍一下。

夏弦应付地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在陆凌风的介绍和众人争先恐后的自我介绍中,夏弦也逐渐熟悉了他们,刚才喊“大嫂”的男孩子叫小东,是刚到陆凌风手下的职员,那位年纪稍长的男人叫陈垣,是投资部总监之一,还有陆凌风的特助袁文杰,一起并肩作战多年的何超。当然,他的秘书也在这里,叫贾馥美,另外还有两个以前跟过陆凌风做case的女子,一个叫林菱,一个叫卢洁。

夏弦被他们一声声的“大嫂”彻底地喊晕了,她没他们大好不好!不过因为自家的男朋友位分太高,勉为其难地接受吧!

“大嫂,我们以前见过的啊!”袁文杰凑着近乎说道。

夏弦眨眨眼,再眨眨眼,没印象啊!一脸茫然地看着袁文杰,以前?那是多久以前的事?说个具体时间呗!

“你忘记了啊!你采访我们老大的那一天,不过只是惊鸿一瞥而已,你那天还化了浓妆呢!”袁文杰笑呵呵地说着。

妈呀!你怎么还记得那天呢!墨潇潇这废柴不是说化得连我老妈都认不出来了么?怎么袁文杰还记得这么清楚呢?

“大嫂大嫂,你们那天是不是特意约会的啊!”林菱一听有八卦,此时不八卦一下更待何时呢!

“我就说那天的杂志看起来格外有吸引力,是因为大嫂写的啊!大嫂的文笔不是一般的有吸引力!”小东笑呵呵地说着。

夏弦默默地滴了几滴冷汗,那天的杂志,她充其量也就是冠了一个名字而已,真正的没她什么事,小东啊!你这个年纪,应该是看所有的杂志都比较有吸引力才是啊!

“大嫂大嫂,你们是不是就是因为那晚的采访才认识的啊?因为过后我就听老大在拒绝我们公司某高层女儿的追求时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贾馥美向夏弦身边凑了凑,小声问道。

这件事夏弦还真是不知道,很是诚实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是无辜的,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贾馥美很成人之美地讲了讲当时的事情。

“那天,也就是采访之后的下周一,老大正在做新case的市场分析报告,总裁的女儿就去光顾执行董事办公室了,很是委婉地向老大说明自己的心意,还带有些许女儿家的矜持和傲娇,我从门外都看到她脸上的红晕了呢!

可是老大却很直白地跟人家说,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当时总裁的女儿拿一份市场价值很高的合作案作为谈判的筹码,说是如果他们两个在一起的话,老大在不久之后就会成为公司总裁,是全行业中最年轻的总裁。不过老大丝毫不为之所动哎!他那天说的话我还记得呢!特潇洒,他说,我生命的温暖就只有那么多,全部给了我爱的她,所以没留下剩余给别人……”

夏弦看看旁边正和其他几位男同事喝得火热的陆凌风,陆凌风的脸上始终挂着暖暖的满足的笑容。

醒握天下权,醉卧美人膝。陆凌风的梦想应该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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