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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予踏花拾锦年-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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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杨彦杰的原因,墨潇潇才会下定决心去改变自己,去充实自己,去武装自己,去麻痹自己,于是,成就了如今的墨潇潇。

如今叱咤风云的墨潇潇!

“新学期你就这么拼命啊!”刘莎瞅了一眼正在盘腿而坐,有滋有味地品着大英帝国课本的墨潇潇,微笑着说。

“三姐啊!我被四级虐惨了,你这种轻轻松松过线的淫们是不懂我的悲哀滴!”墨潇潇扮了一张欲哭无泪的脸,貌似十分委屈地说着。

“好了好了,慢慢努力吧!我们就是运气好点而已!”刘莎深刻感觉到,此时与墨潇潇这等怂人探讨四级实在是不明智之举。

某日,墨潇潇童鞋在教室里好像已经有走火入魔的迹象,两顿饭没吃都不觉得饿,看来精神食粮真的是会顶饿的。

“周助,你不去吃饭?”小龙马收拾一下课本准备去吃饭,看看坐在窗边就像雕塑一样的墨潇潇,问道。

墨潇潇被人称为周助,理由是这样的:

当年墨潇潇喜欢网球王子喜欢到爆炸,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看一集,而她最迷的就是不二周助,用她的话说就是:这样迷人的不二谁不爱呢?

也许她与不二周助有着相同的脾气性格,不执著于任何身外事物,所以外号周助就这样而来。

不过人家悲催的不二周助被墨小姐喜欢三个月就华丽丽地淘汰了,为什么呢?因为杨彦杰的出现。

当时崔二姐很是为无辜的不二周助鸣不平,你丫的墨潇潇!有了新欢就把人家不二给丢了啊!真是狼心狗肺!

而墨潇潇大姐的回答也是有种令人吐血的感觉,墨小姐是这样回答的:我再喜欢不二,可是他始终是二次元世界的人,就算是我幻想,也幻想不出我和不二恋爱结婚,而杨彦杰就不一样,他是真真实实的人,我可以幻想我们一直到永远的……

永远有多远呢?墨小姐,大概你和他的永远就只有一百多天吧!而且就是这一百多天,你的人生改变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哦!

再来说说我们这位小龙马,倒不是因为多么喜欢越前龙马,而是当年人家戴了一顶画着r字的帽子,形象地被我们的周助童鞋称为小龙马,这样的称呼就不胫而走,口口相传一直到现在。

“你先去吧!我看完这一点。”墨小姐连脑袋都没抬一下,也不知道资老先生的著作有多么吸引她。

“要不要我给你带来?”小龙马很友好地建议了一下。

“不用了,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去吃。”墨小姐终于抬头看看面前的女版小龙马。

“你大学毕业之后准备做什么?”小龙马坐在墨小姐对面,很是认真地问着。

小龙马,你不是饿了么?怎么还能有这么多废话呢?

“考研啊!还能干什么呢!我们这种二本院校中的三流院校,本科毕业找工作的难度可不是一点半点呢!”墨潇潇不假思索地说。

“你想好了?”小龙马有点不确定。

“对,想好了。”墨潇潇可是十分加万分的确定呢!

“那研究生毕业之后呢?不还是面临找工作的难题嘛!”小龙马有点泄气,兜兜转转,不还是难嘛!

墨小姐叹了口气,把著作合上,目不转睛盯着小龙马,一直把她看得毛骨悚然,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要说快说,别用这种千刀万剐的眼神看人家行不行!看得人家好有压力感啊啊啊!

“我说你想这么多干嘛呢?说不定我还活不到研究生毕业呢!还说不定我考上研究生之后就出场车祸给玩完了呢!担心这么多干什么,走一步算一步,人生总有很多变数。”墨潇潇这番话还真是惊呆了小龙马,这个死女人怎么回事?这种丧气话都能说得出来?!

他们认识的墨潇潇,天生乐天派,连他们的导员都公开承认,墨潇潇是她见过的最乐观的孩子,这么乐观的孩子怎么会有这么不乐观的言论呢?!

“你觉得你想得就不多?”小龙马挑挑眉梢,反问着。

“我这是在陈述事实,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都猜不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所以做好眼前的事就是最重要的!”墨潇潇毫不客气地说着。

“我今年回家的时候,家里已经开始逼着我去相亲了。”小龙马失落地趴在墨潇潇对面,看样子,被家里折磨地有点……面目全非。

“拜托,你才多大的屁孩啊!”墨潇潇无语问苍天。

她老爸老妈现在都觉得墨潇潇谈恋爱就是早恋,更不用说让她相亲了,感情还真有家长这么沉不住气呢!他们的姑娘也不会是待售商品,应该不急着出售吧!

“你家里没跟你说这种事?”小龙马有点怀疑墨潇潇的家庭教育,都21岁了,怎么还不提这种事情呢?难不成要到31岁?这思想也太……说不上落后但是绝对不是前卫!

“去年我问过老妈……”墨潇潇简单地回忆着。

那个时候,墨潇潇和杨彦杰还在热恋期,她在试探着母亲能不能够接受女儿现在有了男朋友,于是就问了老妈这样一个问题。

“老妈,你对我找男朋友有什么要求么?”墨潇潇在厨房里收拾好之后,去客厅打开电视。

“门当户对,你喜欢就好。”墨妈妈简简单单地说着。

“妈,如果我的男朋友你不喜欢的话,你会怎么办?”墨潇潇一边给老妈削着苹果,一边看似漫不经心地问着。

“墨潇潇,你老公是和你过日子又不是和我,我喜不喜欢有关系么?!”墨妈妈就是这样的性格,她和墨潇潇的关系可以定义成死党。

墨潇潇不禁呛了一下,老妈,用不用这么给力啊!

可能墨潇潇如今的性格就是遗传老妈的吧!

听完墨潇潇所说的之后,小龙马不禁感叹,怎么都是当妈的,妈和妈之间怎么相差这么多呢?

她家的老妈就必须划分到细节上,而人墨潇潇的老妈就大略地一句女儿喜欢就好,不公平啊不公平!

其实墨潇潇倒是清楚为什么她老妈会这样,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又是整个家族如今的希望,说呼风唤雨有点言过其实,不过说随心所欲倒是可以的,墨潇潇只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没什么大问题,至于将来的男朋友,女儿喜欢就好。

她长大了,会有自己看待事物的能力和选择的能力,这是墨爸爸对墨妈妈所说的。

 第二十三章 考研

墨潇潇确定考研不是一进大学就树立起来的目标,就如她本人一样,她从不执着于任何一件事情,所以说,对于考研这种摧残人心的事情,她自认为是没有毅力去做的。

不过是因为杨彦杰的出现才让她下定决心去做某件事,用墨潇潇的话来说就是,她活了二十多年就执着过两件事情,一是爱杨彦杰,一是考研。

一件事让她输了,谁知道另一件事会不会让她赢呢!

貌似经过杨彦杰一事,墨潇潇自己感觉成长很多,以前的她,哪懂得什么是奋斗?浑浑噩噩一天又天,倚仗自己优势科目差强人意地通过小学、初中、高中的学业,磕磕绊绊而又理所应当地进入到这所并不出名的普通二本院校。

且看如今的墨潇潇童鞋,一大早就抱着各式各样的英语书籍拼命地学啊背啊,虽说不知道是嘛意思,也不晓得自己的读音是否正确,总之她在很努力很勤奋地学习着。每年都会为自己规定下奋斗的目标,要不是考研迫在眉睫,她老人家貌似还准备要考一次编剧呢!

墨小姐的写作之路走得也算顺风顺水,差强人意的作品多了,慢慢地就把自己锻炼成神级人物。习惯,有时候真的很可怕,您见过某天上了十几个小时的课程之后都睡觉做梦了再起**写小说的童鞋么?墨小姐就是其中的一位,好像,一天不写的话,就觉得生命里缺了些什么,也许,这是寄托她情感的一种方式。

对于杨彦杰,在外人,看来墨潇潇似乎已经忘记了,不过究竟是不是这样,还是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墨潇潇很清楚,自己有动力去做这些,去完成这些,只是因为她的power和faith是杨彦杰,其他的,都不算。

墨潇潇一直坚信,杨彦杰没死,也不会死,找不到任何依据,只是坚信,只是自以为,就像墨潇潇自以为杨彦杰还是喜欢她的,还是爱她的一样,仅仅是自以为而已。

也就是在大三的时候,墨潇潇认识了转学而来的夏弦,夏弦的拼劲令墨潇潇望而生畏,夏弦一直都是自习室里去的最早,离开最晚的孩子。想要见夏弦的面,只有两个地方,一是自习室,二是图书馆。墨潇潇自然是顶礼膜拜至极,两人的友谊就是从图书馆开始的。

“这本书的版本不好,我明天从家里给你带来。”夏弦拿过墨潇潇刚从书架上抽出的书籍,微笑着说道。

“弦弦,你看过的书,应该用千来计算吧!”墨潇潇是亲眼目睹到夏弦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都是抱着书的。

“没这么夸张!”夏弦淡然一笑。

“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你一样呢?”墨潇潇无语问苍天中,她的阅读量在初高中时还算是遥遥领先,可是进入大学之后才发现,果然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

尤其在看到夏弦之后,墨潇潇连自己读过书这句话都不敢说了,看到夏弦之后,她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才女!

“从现在开始做起啊!我们可以相互监督的嘛!不如我们就结成联盟,共进退如何呢?”夏弦顺手拿过一本哲学书籍。

看看书名《人生的智慧》,作者叔本华,如果不看看简介,墨潇潇根本不会认识这位叔叔。

“叔本华是德国著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正是因为《人生的智慧》这本书,才使得叔本华成为享誉世界的哲学家。我记得你好像看过《社会的体系》,那本书对于初涉哲学的人来说,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另外,你貌似没有学过希腊文呢!”夏弦把书塞到墨潇潇的手里,笑着说道。

墨潇潇看得书体系庞杂,什么都涉猎,但是什么都不精,属于什么都会一点,但是什么都不全会,简简单单地有个印象就已经很知足的那种,她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不是呆子就足够了!

“弦弦,我决定了,从今以后,我要向你学习!”墨潇潇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让夏弦误以为自己这是在“逼良为娼”。

墨家小姐在大四学年可谓是收获颇丰,考研顺利通过,而且还是在杨彦杰所在的地方;写作之路已经步入正轨,也就是说,她现在是有工作的人了,可以靠文笔喂饱自己的肚子,勉勉强强还能“贴补”家用,在故乡的文学社还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娃娃;对于她这种看红绿灯还有点困难的孩纸,驾照居然也被她一次性考过,她最最亲爱的表弟,那个从十来岁就开始玩车,而驾照却是整整考了三次才过的孩子来说,着实打击不小……

墨小姐一时成为墨氏家族的荣耀,她这个大家族,还从来没有硕士生,往往都是本科毕业直接工作,而墨潇潇恰逢的时代,找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比找个称心如意的老公都难,更是因为想要守住与杨彦杰的约定,墨潇潇从容不迫地选择了读研。

临行前,墨潇潇去了墓地,是她童年最好的玩伴小玉的栖身之所。貌似现在也已经不是了,新农村的建设轰轰烈烈,大部分的墓地都被迫迁走,小玉自然而然也属于如此,只是因为墨潇潇从小先后搬了四次家,再准确地找到那个位置,对于东南西北都不分的她来说,着实是不小的困难。

这片传说中的墓地现在是一片杨树林,郁郁葱葱,枝繁叶茂,墨潇潇一身黑衣的打扮,貌似这种暗色衣服已经很多年都不再穿了,如今的她,气质逼人,言谈举止隐隐透露着非凡的自信。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她是成功的。

“你还记得么?我们曾经喜欢吃腊梅雪,那是一种灵魂与大自然的契合,没有灵动感的人是不会有此雅兴的。可是这些年来,你只是留我一个人在品尝,在回味,你不再了。”墨潇潇把一只透明的罐子放在记忆中的地方,里面飘着几片红梅,看来是雪水融合红梅。

小玉是墨潇潇在外婆家居住的时候遇到的玩伴,可以说,墨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和小玉在一起的时候。小玉身患白血病,在九岁的时候就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而去世,那个时候,墨潇潇第二次搬家,再回去找小玉的时候,只剩下骨灰。

墨潇潇这些年一直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就是,她和小玉还没有和好,小玉就去世了。

两个孩子都还小,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什么闹得矛盾,墨潇潇已经差不多都忘却了,可是等到墨潇潇想要道歉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不可能实现这个心愿了,小玉,不再了。

思及至此,墨潇潇对于杨彦杰的手术耿耿于怀,就是因为这件事,她一心以为是自己害死的小玉,她一心以为小玉是因为和自己吵架,所以生气才会发病,其实这本不关她的事。杨彦杰的手术,墨潇潇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可是,她忘却了,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因。

于是,因为她的忘却,她等到了现在……

 第二十四章 更像结局的开始

而现在的墨潇潇,依旧在苦守,而以后的路,更是难走。

因为她来到了北京,那个有他的地方,那个有万千**的地方。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霓虹刺眼;灯光恍惚,亦幻亦真。酒吧熙熙扰扰,恣意放纵的人群;原本古香古色的街道闪烁着各式各样的广告灯;无不显示着现代化的滥觞。

一年又是一年,每年的今天她总是有着别样的孤寂,每年的今天她总是喝得醉醺醺的,每年的今天她总是看似不经意地经过某一个小区,然后告诉自己:路过,只是路过!

然而,今年的她,似乎有着更为不可磨灭的失落,因为一通来电,一通早已多年不联系的人的来电。

那是今天下午……

“潇潇!电话电话!别忙了啊!”舍友唐倩妮拎着墨潇潇的手机风风火火地跑到会场,墨潇潇正在一丝不苟地指挥着会场的安排,今晚的晚会,就是墨大小姐一手策划的。

墨潇潇,北京城某著名大学历史研究院的研三学子,这样的女孩子放在硕大的北京城里,应该是会秒沉的,但只是因为她超乎常人的经历,而使得她的人生分外地精彩,也分外地悲哀。

她在工作的时候,学习的时候,是从来不会带手机这种随时都能够打扰她内心的东西,对于今天的晚会,她是分外地重视,这是她在研究院最后的一次策划,所以对于每个细节,她都要求无比地完美。

可是,今天,今天恰恰是最糟糕的日子。

“潇潇师姐今天心情不好。”负责摆放花束的师妹文雪低声对唐倩妮说着,顺带着战战兢兢地瞟了一脸严肃的墨潇潇。

墨潇潇刚刚因为嘉宾位置的安排问题很是难得地发飙了,一点都不留情面地训斥着小师弟和小师妹。研究院盛行一句话:墨潇潇发发飙,地球都要快变焦,由此可见,墨潇潇并不是一个经常发脾气的人。

文雪自从进了大学之后就跟随着墨潇潇,墨潇潇是出了名的好性子,性格好,能力强,一弯浅浅的微笑总是挂在脸上,让人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去亲近,在整个研究院甚至是整所学校都是学弟学妹们想要跟随的学姐大大。

可是墨潇潇有点怪胎,就是说不准在某日会有晴转阴的变化,让人捉摸不透,虽说一年也就是变化那么两三次,可是就是因为这两三次,就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唐倩妮看向眉头紧锁的墨潇潇,又看看手中未挂断的电话,耳边还在回响着刚刚电话中的声音:“麻烦你喊一下墨潇潇,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现在告诉她,麻烦了。”

看样子是很急切的吧!唐倩妮也顾不得什么乱七八糟的,微笑着向文雪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电话,你的。”唐倩妮淡淡地说道。

墨潇潇凌厉的眸光在看向唐倩妮的一瞬间柔软下来,勉强地勾了勾嘴角,算是微笑一下,她们两个自从进研究院开始就是最好的姐妹,如今三年了,感情尤为深厚。从唐倩妮手中拿过手机,直接有意无意地应答着。

“你好,我是墨潇潇,有什么事么?”看着手机上的陌生号码,墨潇潇心里一阵烦躁,没有向更深的地方去想。

“最后问你一次,我们还有可能么?”一个男人的声音,沧桑而且悲凉,带有几分威胁,更带有几分质问。

墨潇潇一下子怔在那里,我们还有可能么?不可能,怎么可能!墨潇潇不由得握紧手机,指节发白,本来清澈的眸子中蒙上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似乎还有那么一丝的恨意。

唐倩妮根本看不明白,只是内心中一抹担忧在不经意间悄悄升腾,潇潇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会让她如此地失常呢?

“我们,不可能!”坚定而且冷冽的回答从这个看上去分外柔和的女孩子的口中说出,没有一丝的犹豫。

“好,我今天结婚。”电话那边的声音带有几丝苦笑,也带有几分悲哀,六个字,然后就是冗长的嘟嘟声。

一切都结束了,或许早就已经结束了,可是墨潇潇的苦难,从一开始到现在,还在进行之中,绵延不绝,从生到死。

墨潇潇的脸色很明显比刚才更加难看,面如死灰,眼神空洞,仿佛捕捉不到她原本优雅的灵魂。默默地转身,然后渐渐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跌跌撞撞,亦步亦趋,走得好艰难。

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走到了什么地方,她眼中看到的无非就是荒凉之景,尽管华灯初上,北京城的美景无人能够否定,尤其是北京后海,那里是每个北京人都喜欢的地方,可是就是人人都喜欢的地方,对于墨潇潇来说,她只会在特殊的日子来这里。

比如说今天,比如说每年的七月二日,每年的十月二十六日。

这三个日子,对于她来说,是讽刺,是伤疤,是永远都不可能磨灭的记忆,也是不可清醒的噩梦。

后海的附近,一路都是酒吧,一路都是灯光,而她最喜欢的一家酒吧,灯光富有古典气息,也许是与她学历史专业有关,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在这里,她知道她多年的等待,是值得肯定的。

不知从何处飘来伤感的音乐《一个人的北京》,墨潇潇苦笑着,一个人的北京,在外人看来她已经在这里一个人生活三年了,可是她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他,心未灭,就不是一个人的北京。

坐在岸边,看着一对对情侣手牵手到这边划船,墨潇潇微笑着欣赏着,也许在她眼中,后海的美景还比不过真心相爱的两人在一起甜蜜的平淡生活更为引人陶醉。

北京,是墨潇潇多年的向往,不是因为这里有名校,不是因为这里有机会,只是因为这里有一个人,一个她永远都无法释怀的人。

那个人对她说:“我等你。”

那个人对她说:“我爱你。”

所以,墨潇潇在等他,在爱他,可是他已经不同以往,是心变了还是世变了?总之,墨潇潇没变。

拿出手机,看着那个熟悉的号码,墨潇潇始终没有勇气再去拨打,或许那边传来的依旧会是嘟嘟的声音,她知道他还在,可是他不想见她,一直一直,从五年前就是如此。

墨潇潇苦笑,如果有一天手机丢了,自己迷路了,那么能够求救的人,只有一个他,因为她只记得这样一个号码。可是这个人,是最不可能出现的,不管墨潇潇是生是死,都不会。

“我还要遇见几个你,才能够忘记你……”熟悉的铃声响起,打乱了墨潇潇所有的思绪,她的好友来电。

夏弦。

 第二十五章 后海的荒凉

“美珊姐,我还有点事情,先走一步,审核的事拜托你了!”夏弦一边收拾着桌上的文件,一边恳求着旁边同样在加班的关美珊。

夏弦很少有这样不淡定的时候,可见今天的事情一定是很急很急,关美珊比夏弦年长几岁,而且两人是同一办公室的,自然是心疼她的,浅笑点头,还不忘嘱咐她路上要小心一点。

刚才给墨潇潇打电话的时候,夏弦就被墨潇潇奇怪的言辞给惊出一身冷汗,这个天真无邪的傻丫头,可千万别做什么傻事啊!夏弦心里默默地祈祷着。

墨潇潇刚才很是自嘲着说:“有人活着是悲剧,有人活着是喜剧,而我活着是闹剧……”

这句话要是放在平时的话,夏弦肯定是会回答,你是很闹腾的。可是今天的日子不同,虽然夏弦不知道今天有什么不同寻常,可是对于墨潇潇来说,今天,就是噩梦的再一次降临。

白衬衣,黑裤子,高跟鞋,黑色顺直的长发扎成马尾,全身充斥着干练的气息,典型的职场白领精英形象,但是看看这风风火火的模样,不由得要在精英上加一个引号。

夏弦,与墨潇潇同样,研究院的研三学子,两人同一本科院校毕业,却考入了北京不同的大学研究院。当年两人的感情就可以用如胶似漆来表示,如今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天总是喜欢开玩笑的,夏弦三步并作两步跑出杂志社准备拦车去什刹海找神经兮兮的墨潇潇,殊不知差点因为这份急迫之心而出了车祸。

白色的bmw突兀地停在夏弦面前,若不是刹车系统良好,恐怕夏弦早就见阎王了,夏弦却丝毫没有在意,急急忙忙地拦车赶往什刹海。

车上的男子冷冽的眸子扫了夏弦一眼,她像一只小兔子跳进车里,渐渐地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细看这个男人,有少年的阳光清爽,又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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