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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 作者:周德东-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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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作者:周德东
文案:
这是一个乌云很厚,并且十分阴冷的晚上,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里,是他们结婚的日子,在这灯火烛光中,他们四目相对,就在关灯时……

一、红白
丰镇是一个县级市,虽然不大,却地处沿海地区,很发达。
这一天是周四,丰镇有一对新人结婚了。
为了更简捷地讲述婚礼的场面,现在,我来篡改一首挺有名的诗:

一对相爱的人
在拜堂
大人吹唢呐
小孩放鞭炮
所有人都祝福他们
白头偕老
早生贵子
新郎红脸带笑
新娘粉面含羞
婚礼在丰镇
丰镇是地球上的一座城
地球是天上的一颗星

没押上韵,这是我个人的才华问题。
写到一颗星就到顶了,这是人类的能力问题。
新郎穿一身深色西装,长得不俊也不丑,一般人;新娘却特别漂亮,脸上有两个古典的酒窝。她穿一件白色的婚纱,软软的,长长的。
街坊邻居,亲朋好友,都来了。
婚礼很繁琐,我从入洞房开始写。
新郎的哥们很多,他们刚刚闹完洞房,把小两口折腾得满身疲惫。这些人好不容易散去了,剩下了两个新人。
新房里亮着一盏灯,黄色的。
实际上,灯是多余的,现在更需要一个月亮,大大的,圆圆的,挂在天上。可是现在天阴着,乌云很厚,低低地压在房顶上。新房在四楼。
如水的时光,此时变成了蜜,流淌得更加缓慢。世界一片寂静。
其实这个新房是旧房,从外面可以看出来,这是一座老掉牙的楼,估计快拆了。不过,新房里面都是新的——新家具,新电器,新被褥,新厨具,新心情。
整个新房大红大绿,鲜艳得有点不正常。
窗外的夜空无比黑暗。乌云的间隙,露出不多几颗星星,黯黯的猩红色,有偷窥的意味。
新郎和新娘默默相对,幸福到了极点。
远天隐隐传来雷声,越来越近,新郎暗暗庆幸这场雨白天没有落下来。
他有点冷,特别是两条腿冷。
他从小就害怕打雷下雨,于是,他关上窗户,抱紧了娇艳而柔软的新娘。
洞房一刻千金。
她轻轻说:“把灯关了吧。”
他说:“点上蜡,好吗?”
她说:“红蜡没了,只有白蜡,别点了。”
他说:“好吧。”
嘴上这样应着,他却没有动,继续动情地望着新娘。
她和他对视着,喃喃地说:“你还记得你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吗?”
他当然记得,甚至能背出十分之一(其中十分之九是在周德东书上抄的)。他一边回忆一边说:“——你太清高了,因此,你陷人了曲高和寡的寂寞。而我是一枚奇特的音符,如果这世上只有低下的曲调,那么我宁可消失。于是神对我说,你飞吧,飞吧,飞上九重霄,将有一支圣洁的曲子把你接纳。终于,我看见你以一种残缺的生命形态耐心地把我等待。只有我的到来,你才变得完整。我放在最前,你就拥有了开始;我放在中间,你就拥有了连贯;我放在最后,你就拥有了结束……”
他一边说一边吻她。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身体抖得厉害。
他跟很多女人干过,但是他和新娘从相识到结婚已经一年了,一直没有上过床。她出奇地保守。
两个人正在亲吻,她突然发出了一个很难听的声音:“嘭!”
新郎一愣,她的脸一下就红了。
她的皮肤又白又嫩,几乎是透明的,此时完全变成了红布。她嗫嚅地说:“我拉肚子了……”
然后她推开他,飞快地跑进了厕所。
电话骤然响起来。
都半夜了,谁还打电话来?
新郎拿起电话,问道:“哪位?”
对方说:“先生,你需要特殊服务吗?”
新郎脱口骂了一句:“滚!”然后就把电话挂了。打电话的是个男人,声音低低的,粗粗的,硬硬的,新郎感到很恶心。
墙上挂着一些人物肖像,都是高更的作品,因此,房间里就多了很多诡秘的眼睛。这些眼睛都在盯着新郎。他有点后悔了——这个电话是不是闹洞房的延续内容呢?如果真是哪个哥们开玩笑,那自己就太过分了。
新娘系好裤子走出来,问:“谁呀?”
新郎板着脸没说话。看得出来,他的情绪有点坏,就像燃烧的干柴被浇了一瓢水,“滋啦滋啦”地冒着呛鼻的青烟。
他感到两条腿更冷了,甚至失去了知觉,好像两根细细的秫秸,一撅都会断。
“把灯关了吧。”这次是新郎对新娘说的。
她坐在床边,没有动。她害羞地低着头,睫毛在微微地颤动。
他继续吻她。
她的酒窝更深了,脸蛋更红了。
她是一个多么性感的女人啊,窄肩,丰乳,细腰,肥臀。她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那是花的香气。新郎一边吻她一边伸手去关灯。他感觉,自己的手还没有碰到开关,那灯就性急地灭了。
窗外的黑暗猛地灌满了房间。墙上那些诡秘的眼睛都消隐了,变得更加诡秘。
新郎把新娘压在床上。那床很软,她陷在了里面,好像画中人。
一只毛烘烘的蜘蛛从房顶垂下来,它停在了半空。新郎看不见它。它有很多眼珠,在黑暗中闪着圆溜溜绿莹莹的光。
新娘没有配合新郎的吻,不过她一动不动,像个布娃娃一样乖顺。新郎感觉她一直在黑暗中静静看着自己。
窗外的风骤然大起来,响起了呼哨。“啪嗒”一声,窗户被吹开了,一股冷风冲进来,裹着尘土和纸片。
新郎起身去关窗户。
她可能是不想破坏情绪,轻轻用手拉住了他。
新郎就没有去。他在黑暗中抱紧娇柔的新娘,继续把吻朝下发展,开始吻她的前胸,小腹……
新娘用胳膊轻轻缠住新郎的脖颈。她的胳膊细长,柔软,像藤一样。接着,她把她鲜艳红润的小嘴贴在了新郎的耳边。
新郎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烟味,很臭。
接着,他就听见新娘的柔声软语突然变成了男人的声音,低低的,粗粗的,硬硬的,她阴森森地说:“你需要特殊服务吗?” 
二、主人公死了

按最早的构思,这个新郎是本文的主人公。
我中学时代的语文老师叫张百林(他经常穿一件灰色中山装,每一个扣子都系得严严实实。当然,这跟本文没多大关系),他告诉我,在文学作品中,主人公不能刚刚出场就死掉,这是起码的写作常识。
遗憾的是,本文主人公却死了。
他听到新娘嘴里发出一个粗粗的男人声音之后,“妈呀”叫了一声,跳起来没命地向窗户冲去。那一刻,他的速度可以超过世界短跑冠军。
窗户敞开着。他本来想关但是没有关。他就跳下去了,那姿势像一只中弹的大鸟。
楼下是一排铁栅栏,矛头朝上,特别尖,指向黑暗的天空。我们的主人公跳下去之后,先是双脚朝下,很快就变成了肚子朝下,一声沉闷的声响,他被穿在了铁栅栏上。
他的身上被戳了三个洞,矛头露出来。那矛头本来是黑的,生着锈,穿过他的五脏六腑之后,就变成红的了。
鲜红的血水顺着铁栏杆淌下去。
此时是半夜一点四十四分。
两只乌鸦静静地站在铁栅栏上,新郎掉下来之后,响声惊天动地,它们却没有飞走,其中一只乌鸦叫了两声,它的声音是这样的:“嘎!——嘎!——”另一只乌鸦也叫了两声,声音和前一只差不多。
整个楼房只有四楼的窗户敞开着,上边贴着喜字,喜字是红的,跟血一样。
黑糊糊的窗户里,隐隐现出新娘苍白的脸。本来,她的婚纱拜完堂就脱了,现在她又穿上了它,那婚纱在黑暗中白得晃眼。
她的表情木然,看不出喜庆或者悲伤。 
三、美人计

方程在电台做主持人,主持一个叫“水晶爱故事”的节目。
他长得帅(如今,男人长得漂不漂亮已经不再是一个不重要的问题了),而且声音迷人,因此有一群女孩追他。
当然,他也在追一群女孩。
追他的一群和他追的一群当然不是同一群。
这是红尘男女始终没有解决的问题,挂起来。
方程住在一座公寓里,一楼。
这个周末,他正在房间里上网,看见有个系着绳子的小篮子从楼上飘飘悠悠降下来,停在了他的窗子前。
当时天气很好,远山此起彼伏,历历在目。天上的云团很亮,晃眼睛。那只精致的小篮子在半空悠来晃去,意味深长。
方程打开窗子,伸手把篮子里的纸片拿出来,上面是一个女孩的自画像,眼睛是用黑墨水涂的,嘴唇是用红墨水涂的。
下端有一行字:生活太平淡了,制造点故事吧。给我买一些香蕉来,晚上陪你去遛弯。公寓门口,八点见面。二楼,花梅子。
方程见过楼上的女孩,很清纯,她是一个时尚类杂志的编辑,而方程的朋友老六是那本杂志的主编,因此,他见过她。
方程很激动,立即跑出去买香蕉了。
下午,衣冠楚楚的方程在公寓门口等到八点半,依然不见那个女孩的踪影。上当了。
又一个周末,那只小篮子又从楼上伸下来,里边还装着那个女孩的自画像,在蓝天白云里飘摆。下面还有一行字:上周我有急事,爽约了,真是对不起。请再买一些荔枝来,今天我不会食言了。公寓门口,七点半见面。
方程一想,上次都给她买了,这次要是不买,好像上次就图她陪着遛弯似的。那多没出息。最后,出于男人的自尊,他又去买荔枝了。
晚上,他还是揣着渺渺的希望,来到了公寓门口(大家都是男人,谁都别笑话谁啦)。他等到八点,还是不见那个女孩的踪影。
方程的心里有些惆怅,不过,那酸意比上次淡多了。
又一个周末,那只小篮子又腆着脸来到方程的窗前,让他再去买一些苹果。这次她约的还是公寓门口,时间是七点。她信誓旦旦地说:今天晚上,我风雨不误!
方程已经不好意思不买了。他买来苹果,放在那只小篮子里,看着它像钓鱼一样拉了上去。
晚上,他没有出门,而是呆在房间里上网。他知道没戏。吃两堑长一智。
人家第一次就说得明明白白——生活太平淡了,制造点故事吧。反复的小骗局不就是故事的内容吗?
七点钟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
他打开门,看见楼上的女孩袅袅娜娜地站在门外,笑吟吟地看着他。女孩,美好的女孩。
她说:“我在公寓门口等你,你怎么没去呀?”
方程激动得都不会说话了:“是啊是啊,瞧我这记性!”
……两个人在安静的湖边慢慢走。她告诉方程,她叫花梅子,很喜欢方程主持的节目。
方程一下就来了自信,伸手抱住了她的肩膀,她没有拒绝。方程得寸进尺地朝她的胸部摸去,却被她坚定地推开了。
他们返回公寓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花梅子突然说:“其实我没让你买过一次水果,都是老六干的。”
方程愣住了。
老六住在三楼,原来是他捣的鬼!
花梅子说:“下午,他打电话对我讲这件事的时候,差点笑岔气。我听了之后,心里挺感动的,你不知道真相,却不怪我说话不算数,三番五次跑出去给我买水果……谢谢你。”
方程说:“哪里哪里,我要感谢那只篮子为我们牵了一根线。”
从此,方程频频约花梅子出来,喝喝酒,蹦蹦迪。他看得出,花梅子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可是,他几次试图把花梅子拿下,却一直没有得手。
他还根据这件事写了一个故事,在电台里讲了出来,标题叫《美人计》。
又一个周末,方程中午才起床。他来到窗前打开窗子,想换换空气,竟然又看见一只小篮子从楼上飘飘悠悠降下来,停在他的窗子前(像一只悬挂在半空的毛烘烘的蜘蛛)。
方程伸手把那小篮子里的纸片拿出来,上面写着:我的房间老鼠猖獗,吓死人了。请帮我买一包老鼠药,晚上我请你看电影,好吗?四楼女孩。
篮子里也有一个女人的自画像,不过,她的眼睛是红墨水涂的,嘴唇是黑墨水涂的,脸蛋上画着两个圆圆的酒窝。她温柔地朝方程笑着。
方程在电梯里见过一个长着两个酒窝的女孩,很漂亮,难道是她?
她一定是听了他讲的《美人计》,现在,她模仿里面的情节来泡他。想到这里,他心中暗喜(连女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何况方程呢?)。
只是,他觉得老鼠药这东西跟漂亮的女孩似乎有点不搭界,漂亮的女孩应该这样写:请你给我买一套宽敞的别墅,再买一辆豪华轿车,再买一个美女——当仆人,再买一盒巧克力,晚上,我陪你……
方程将毫不犹豫就跑到楼下去给她买回一盒巧克力,然后等她晚上敲响房门。
……方程毫不犹豫地买来老鼠药,放在篮子里,看着它提上去了。
晚上,方程在公寓门口等了一个钟头,也没看到那个长着两个酒窝的女孩。
天突然下起雨,下得很急,转眼就变成了水世界。
方程来不及回家,躲在了门卫室的房檐下。他感到双腿很冷。
突然,几个保安冒雨朝公寓跑去,像出了什么大事。他一问才知道,四楼一个女孩吞老鼠药了。
……抢救焦蕊的时候,方程一直守在她身边。雨说停就停了。
病房里的墙壁,床,灯,还有她的脸,都是冷冷的白色。卫生间的水龙头好像没关紧,传来水声,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方程不喜欢这个单调的声音,起身去卫生间拧了拧水龙头,水还是在滴漏,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焦蕊苏醒了。她很憔悴,两个酒窝不明显了。
方程坐在她床头,听着那讨厌的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满脸歉疚。
她微弱地说:“不怪你,本来我想毒死那些老鼠,没想到,它们竟然把老鼠药叼进了我的饮料里。”
方程打了个冷战,两条腿更冷了。
四、兜圈子情书

焦蕊的楼上,住着章兀。
章兀出生在最北部的一个小县城,哪方面都很平常,只是老天给了她一副出众的身材。
在老家的时候,她曾经在一家服装商场当迎宾小姐,后来有人劝她闯出去发展,她就离开家乡,来到了丰镇。
她在一家模特公司当模特,老板叫黄海明。
章兀热衷于男性化服饰。平时,她用的是男用香水,皮草味,或者烟草味。她留比男人还短的板寸。
猫们吃惯了有鳞的鱼,突然见了长毛的鱼,立即排队走过来。
章兀到了丰镇之后,学得很放浪,跟许多男人上过床,最后她的感情就生了茧。不过,她的内心还是一个很纯情的女人——这好像有点不统一。这世上就没有统一的人。
她的年龄一点点混大了,但一直没有固定男友。
在那些和她上过床的男人中,她更喜欢黄海明,他更坏一些。
周德东说过这样一句话:即使我们能原谅一个男人风花雪月,也决不能容忍一个男人把手下的女人变成手上的女人。
这观念早过时了。
公司里的那些模特基本上都被黄海明玩过,或者说,那些模特基本上都玩过黄海明。
章兀不想争风吃醋,离开了那家公司,做了自由形象设计师。
不久,她跟一家模特公司签了约。那家公司有五个模特,不知是艺名还是真名,她们分别叫——焦金、焦木、焦水、焦火、焦土,有一种组合的味道。她们来自全国各地,可是一举手一投足都很像,而且,一起上班,一起下班,步调一致。章兀甚至觉得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着同一种血,只是不知道那血是红的还是绿的。
第一次见到她们,章兀就觉得她们每个人都有点面熟,她们像谁呢?仔仔细细打量一会儿,感觉就渐渐模糊了,只好放弃追想。
不过,章兀的心里一直系着这件事。有一天吃午餐的时候,五个模特坐在她对面,低头静静地吃,她们吃得慢。章兀先吃完了,开始认真观察她们。
她猛然想到,她们并不是像五个人,而是像一个人!
可是,五个模特各自长得都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
她渐渐察觉到,这五个人让她感到熟悉的,都是局部的器官。焦金的脸盘很像她熟悉的一个人的脸盘,焦木的眼睛很像她熟悉的一个人的眼睛,焦水的鼻子很像她熟悉的一个人的鼻子,焦火的嘴巴很像她熟悉的一个人的嘴巴,焦土的耳朵很像她熟悉的一个人的耳朵……
也就是说,她有一个熟人的五官,分布在这五个模特的脸上。
这个熟人是谁?
她怎么都想不起来。
一次,章兀跟他们开玩笑:“你们好像亲姐妹。”
她们好像同时被刺了一下,都抬头愣愣地看章兀,没有一个人接话茬,这种反应把章兀弄得挺尴尬。
章兀为她们设计的形象都是纯粹男性化的。这种反性别设计在丰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方程和老六为她在宣传上做了许多事,他们的电台和杂志都报道过她)。
一个周末的晚上,章兀正要离开家,有人敲门。
她打开门,看见一个模特站在门外,笑笑地看着章兀。章兀想了想,她是火,她叫焦火。
章兀说:“焦火,来来来,进来。”
焦火没有进来,她举着一封信,笑着说:“我是邮差。”然后,她弯腰把那封信放在门槛上,又深深地看了章兀一眼,转身就走了。
章兀定定地观察她的背影,总觉得她的动作一点不像正常人那样滑润,她身体各个部位的关节好像都缺油了。
焦火下楼之后,章兀捡起了那封信。它不是标准信封,而是用牛皮纸糊的,上面没有收信人地址和姓名。章兀急着外出,没有打开它,就放进了口袋。
晚上,她回家睡下后,想起那封信,立即翻出来,躺在床上看。
她点的是台灯,光线有点暗。那信纸发黄了,而且是用铅笔写的,她要把眼睛凑得很近才能看清楚。
好像是一封情书。她经多见广,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可这封信有点不一样:
我爱的小坏:
你走的时候对我说,下一个冬天你就回来,跟我一起过日子,这已经是第三个冬天了,你忘了吗?我是你的芳汀啊。
章兀陡然一惊!
芳汀和她青梅竹马,两个人早早结婚了。共同生活一年后,她离开老家,把他抛弃了,再没有联系过,他怎么找到自己的?
来到丰镇之后,章兀一直伪装成未婚女孩,这下肯定败露了。
看了看日期,这封信是三个月前写的。她把它塞进了抽屉,陷入了不安中。一只毛烘烘的蜘蛛在天棚上观察着她的每一个动作。
第二天,章兀给焦火打电话,问她是怎么拿到这封信的。
焦火笑嘻嘻地说:“是求爱信吧,那是焦土让我给你的。”
章兀又给焦土打电话,问她是怎么拿到这封信的。焦土和章兀见面次数最少。她安静地说:“信是焦金让我转交你的,因为我跟你不是很熟,就给了焦火。”
章兀又打电话找到焦金,没想到,她说:“那信是焦木让我给你的。因为焦土住得离你最近,我就交给了他。发生什么了?”
章兀又给焦木打电话,焦木说:“那是焦水托我给你的。”
焦水是最后一个,章兀终于找到了源头。
她立即给焦水打电话。
焦水却说:“那封信是焦火给我的。我猜肯定是哪个男人写给你的情书,我不愿意干这种牵线的事,就给了焦木。”
事情陡然变得复杂起来。
章兀愣了半天,又给焦火打电话。
焦火听了之后,不再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信确实是焦土给我的!”
放下电话,章兀翻来覆去想这封奇怪的信——它在五个人中转了一圈,那么最早是谁拿到它的呢?越想越糊涂,最后,她甚至画了一张草图,还是没有弄明白。
写故事的我也没有弄明白。
不信你再试试。
生存是头等大事,忙忙碌碌过了一周,章兀淡忘了这件事。
周末,她在家里看电视,又有人敲门。
打开门,还是焦火,她站在门口朝章兀笑着。
“信。”他说。
她手中举着一封信,还是那种牛皮纸糊的信封,老黄色,好像寄自一个很老旧的年代,一个很黯淡的地方。
她轻轻把信放在门槛上,转身走了。章兀没有叫住她,她一直观察她的背影。她走出一段路,似乎想回头,脑袋转了一半,停住了,看了看旁边的墙壁,然后继续走了,终于消失在黑暗的楼道里。
章兀拿起那封信,打开,还是不清晰的铅笔字:
我爱的小坏:
佛说,修五百年才能同舟,修一千年才能共枕。我总觉得,我们太急切了,只修了七百五十年就走到了一起。这使我们合不能分不能,争吵无尽无休……
二百五十年太漫长了。我们想利用今生今世在一起的日子一点点填补它,可是我们的生命没有那么长。本来就没有那么长,你却走了,一去就不回头。
过去,在我心中,爱情很简单——男人和男人,或女人和女人,有了矛盾,可能一生不共戴天。但是男人和女人,不管有了什么矛盾,只要互相抱在一起,所有的疙瘩都会烟消云散。这世上只有两个人。
后来我发现,同性之间的矛盾都是现实的,具体的,完全可以调解。而异性之间的矛盾,却是两种动物的抵触,永远无法沟通。其实异性是相斥的。
你哭过。我哭过。
多希望拥有一份无泪的爱情啊,哪怕它是干燥的。
我曾说,为了你,我可以改变一切。现在修改了自己,变成了你的同性,你会回来吗?
看日期,这信是两个月前写的。
章兀傻了,回过神来,又把信塞进了抽屉里。
这一夜,她做了无数个噩梦。在梦里,她看见了芳汀,他陷入黑暗中的沼泽地,一点点沉下去,伸出干枯的手,画着红指甲,一下一下抓她,她惊慌地逃离,荒草却缠住了她的双脚……
接下来,她就到外地演出了。
一周后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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