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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爱国者-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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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问题’——这里是指宪法确定的权力范围之外的问题——‘国会颁布法律的适用范围不可扩大到各州境内,而只适用于哥伦比亚特区,以及其他联邦政府享有专属管辖权的地区。’这段话出自察哈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判例,参见152U。S。,二百一十一页。

“‘因为在通常语境中,“个人”的概念并不包括有完全自主权利的人,所有那些没有包含此类表述的现有法条,通常也被解释为不适用于上述对象。’这段话出自联邦政府与福克斯之间的判例,参见94U。S。三百一十五页。”

推销员连连点头,于是马特继续说。

“‘因为这种指令表面看起来像是合法的,很多公民出于对法律的敬畏,被人蓄意蒙骗,从而放弃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也可以说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这段话出自联邦政府与闵克尔之间的判例,参见350U。S。,一百七十九、一百八十七页。

“‘放弃宪法赋予的权利,不仅必须出于自愿,还必须是在知情情况下作出决定。放弃权利者必须了解所有相关情况,并且知道此举的后果。’这段话出自联邦政府与布拉迪之间的判例,参见397U。S。七百四十二至七百四十八页。

“‘以下两个短语“美国人民”与“美国公民”为同义词,含义完全一致。两者所指的,都是按照我国联邦法律规定,拥有自主权利的政治个体。他们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由人”,所有美国公民都是自由人,也是美国主权的组成部分之一。’这段话出自翁钦·阿克,引用的是特雷德·斯科特与斯坦福德案的判决书。

“‘在我国政体之下,立法权并非至高无上,只是人民手中所掌握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其他政府机构一样,它也只能执行人民赋予它的权利,如有僭越,其行为便失去合法性。’这段话出自比林斯和霍尔之间的判例。

“最后一条也同样重要:‘任何法律,若违背我国宪法,则即时失效。’这段话出自马布雷与麦迪逊案判例,参见5U。S。一百三十七至一百七十六页。”说完,马特抱起胳膊坐在自己租来的展台边缘。周围的人们一起欢呼,大声叫好。那位推销员面红耳赤,一语不发地溜走了。

有人从人群里出来和马特握手,还说:“讲得太好了,我真希望刚才能全部录下来,您是做什么的?律师吗?”

“不是,先生。我只是一个在法律专业图书馆待了太长时间的普通公民而已。”

危机爆发之前四年,马特二十四岁,他的弟弟蔡斯刚满二十。那是一个二月的黄昏,天气很冷,兄弟二人刚在北卡罗来纳参加完夏洛特镇枪支展销会,开着马特的一九八七年产蓝色福特面包车回家。展销会上生意不错,他们卖掉了七把枪,买到了两把。他们的弹药也几乎全都卖掉了,当然,本来备的货就不多。他们觉得,一九九四年联邦枪支法案被废除之后,弹匣价格肯定会跌,所以他们现在很少买卖弹匣,更多地经营武装背心、防毒面具、急救用品、防弹衣、军警言行录和子弹。当时,他们参加枪展剩余的货品都放在面包车后部,家里也有一些,在蔡斯半旧的道奇房车里。他们习惯赶在周六下午五点收摊,因为他们和其他同行不同,周日从来不做生意。这种做法经常让枪展负责人很恼火,因为他们不喜欢星期日有空着的展位。但是基恩兄弟很坚决,他们还背诵了《圣经》里的段落:“记住安息日,守为圣。出埃及记二十,第八节。”

他们是周五上午离开格林斯波洛的,那里有个野营地,是蔡斯临时工作的地方。蔡斯和那里的老板谈好了条件,他可以免费停车,免费洗衣服。要做的工作包括捡垃圾,清洁洗衣房,结冰的时候在门口洒防滑的沙子,还有帮助宿营的旅行者倒垃圾。那个垃圾场很丑,营地老板最不愿意干的活就是倒垃圾,他很高兴有人替他干这个,还不要工钱。

从枪展回营地的路上,马特负责开车。他戴着标志性的黑色贝雷帽,蔡斯说那是“萨拉·康纳小帽”。他们刚到格林斯波洛东南六英里处的萨斯波洛小镇时,马特发现,有一辆北卡罗来纳州警方的车在尾随他们。那辆警车不紧不慢,似乎在后面跟了几分钟。这让马特觉得有点紧张:“我猜他们不喜欢我们的华盛顿州牌照。”

蔡斯嘟囔着:“我们该给这辆车登记的,买个新的小破车牌,然后再出门。东部这些该死的州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看到车牌过期就会发飙。”

马特的回答又是他的那套绕口令:“但我们现在并没有‘驾驶’啊,老弟,我们在行使道路的使用权,借此前往下一个地点。我不是驾驶员,我是旅行者。旅行是天赋人、权,驾驶才是需要申请许可的行为。我这辆车为什么需要做商用车登记呢?我又没有……”就在这时,那辆警车的警笛响了起来。

马特抱怨道:“哦,我的天哪!又开罚单,烦死了。赚点儿钱都被他们抢去,还要孝敬那些老爷们。”他在马路边有停车带的时候靠边停下,警车则停在了面包车后五码之外。

车里的那个州警没有马上走近,这让马特更加紧张。从后视镜里,他可以看到那个警察在用无线电通话。他问蔡斯:“你研究过非本地居民道路违章协议吗?这个北卡罗来纳州加入了没有?”马特说的这个协议,在美国有三十多个州已经签署,它们之间共享汽车注册和违章记录,存在一个数据库里,任何一个签约州的执法人员都可以查询。在签约州内部,任何违章在其他州也都记录在案。车辆经常需要在缴清很远距离之外另一个州的违章付款之后才能使用,有时会耽误长达一周的时间,让司机苦不堪言。

“想不起来了。”蔡斯的回答很干脆。

他们就在那儿干等着。马特打开车上的储物格,找出那份已经过期的注册表和经过公证的买卖合同,这是斯伯克镇上那位面包车卖主签过的。

州警左手拿着记录本,右手握着皮套里的格罗克17型手枪走到面包车旁边。他停下来检查了一下车牌,又向车窗里看了几眼,看到那堆纸盒子和塑料箱,然后走到副驾驶位置的车窗前,蔡斯已经摇下了车窗。

一位兰道夫县的副警长从南边开车过来,路过这里。他一看到那辆州警车停靠的方式,就马上把车停在了它的后面。他认出了当地警界约定的一个暗号——停车时车轮转向角度很大就表示“我截住的这辆车可能很危险,需要任何过往警务人员提供支援”。那位副警长义不容辞地停了车,但很不情愿地走了出来。他个人也不喜欢州警盛气凌人的态度,还有他们每周必须完成的罚单配额。他暗自心想:“还不就为了搜刮几个臭钱……”

那个州警身高六英尺二英寸,体重估计有二百二十磅。他弯下腰,狠狠瞪着马特,而马特只有五英尺七英寸高,体重一百三十五磅。“你的车牌三个月之前就过期了,你需要缴纳罚款。”他很熟练地说,“请出示你的驾照和车辆登记证!”

副警长下了车,走到自己车前,好在必要的时候提供支援。为了听清州警说什么,他靠近了一点点。他并不想干涉州警的工作,不过要提供支援,总得听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马特紧张地翻弄着手里的文件,然后说:“车辆登记证我有,不过驾照没带在身上,警官。”

“那你的驾照在哪儿?在后备厢里吗?”

“不是,呃,没有。我的驾照在家里,您知道,在华盛顿州,我的老家。我只有驾驶车辆的时候才携带驾照。”

“你是说你没开车,那是他开的车吗?我怎么没看见你们换位置?”

“他也没开车。”

“少跟我玩花招,小子!你们两个肯定有一个人开车,现在告诉我,是谁在开车?”

“我们两个都没开车,我们只是在旅行。您说的开车,在法律上是经营性的驾驶行为,只有那种形式的开车才需要驾照。法律上拥有完整公民权的人,个人旅行是不需要任何登记许可的。如果您参照一下沙皮罗与汤普森,还有联邦政府与莫纳之间的两个判例就会明白。以往的判例已经清楚地表明,旅行的权益是绝对的,是不需要经过特别许可的,就是这样。”

州警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知道吗,小子?大约十年前,有那么一个脑袋进水的整天强调公民权的家伙,就跟你现在一样,他的车牌上写着‘民兵查普林’,那家伙也想强词夺理糊弄俄亥俄州警察,说着跟你一样的话,暗地里藏着一把手枪。那小子被干掉了,不过没人追究。联邦警察给我们看过那件事情的录像带,作为警务培训资料,听说过这事吗?”

“听过。”

警察握紧了他的格罗克手枪,啪的一声拨开了皮套的带子,对马特说:“那你是不是也想找死?”

现在马特不只是紧张了,他完全吓坏了。

警察又换上了那副熟悉的例行公事腔调:“你的乘客可以留在原来的位置,可否劳驾你现在马上下车?”

“严格来讲,这甚至不能算一辆‘车’,他也不能算是乘客。我不能下车!您没有发现我们的可疑之处,甚至没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我们居心不良。您一直都是在找借口……”

“下车!马上!”

马特只好乖乖听话,他已经吓得发抖。他和警察各走一边,分别绕过面包车,来到车尾的两扇门那边。马特问:“您不就是要看那些注册证明吗?”

“不对!现在我要你退到我的警车那边去,我要搜查,看你有没有携带武器。”

州警语气急迫。那位副警长小跑着赶了过来。

马特回答说:“我不能容许你用暴力侵害我的自由!”然后后退了一步。

“你们这些迷信公民权利的家伙全是一类货色,嘴里背诵两百年前的法条,摆在眼前的权威却不放在眼里。你们根本就是目无国法,我们在警队早就学过怎么对付你们这种神经病了。你不是不想被暴力侵犯吗?好!我可以逮捕你,罪名就是无照驾驶。然后搜你的身,把你投进大牢,没收你的汽车和车里所有的东西。现在告诉我,你想怎样?”

马特吓得愣住了。州警轻蔑地大笑,然后盛气凌人地说:“我们有三种选择。第一种,你乖乖让我搜身,看你有没有携带危险的致命武器。如果你身上或者车上有这类东西,我就送你去坐牢。第二种选择是我直接用无照驾驶的罪名逮捕你,然后搜你的身,送你去坐牢。第三种选择是你继续拒绝搜身,强调你神圣的‘权益’,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打穿。小子,只有这三种选择,告诉我你喜欢哪一个?”州警把记录本夹在左腋下,把格罗克手枪拔了出来。

那位副警长现在已经站在州警右边。看到州警拔枪,本能反应是也跟着拔枪瞄准。不过他还有疑问。

“怎么回事?这人是通缉犯吗?”

马特问:“如果您给华盛顿州打电话,请他们确认我的确有驾照,需要花多长时间?”他看着那两个指向自己的黑洞洞的枪口,警察双手握枪瞄准了他,只是还没有把手指搭在扳机上。

州警的嘴角挤出一丝狞笑:“时间到,你刚做了第三种选择,人渣。”

马特转身跑向面包车前门,边跑边喊蔡斯:“快走!”州警还没有瞄准他,就扣动了扳机,枪声响起,子弹呼啸着飞出,刚好擦过他的小腿,就在膝盖下面一点,把他的黑色牛仔裤打出了一个小洞。子弹打在柏油路上,没人受伤。

马特躲进面包车,大喊道:“别开枪!”但州警还是又开了一枪,这枪打得更离谱,子弹直接飞上了天,连面包车都没碰上。州警的手在发抖。

蔡斯从面包车另一侧跳出来,用他的格罗克19型手枪向警车方向射击。他瞄准的是前面那辆警车的大灯,意在转移对方注意力,以保护他的长兄。州警和副警长连忙左右闪开。

那位兰道夫县的副警长本能地向蔡斯还击,他的子弹全都打高了——尽管蔡斯距离他只有十五英尺——不过有一颗子弹打中了面包车。现在,州警和副警长都在向蔡斯开枪,射速很快,但没有一枪打中目标。蔡斯又开了两枪,然后跳回面包车上,副警长跑向副驾驶车门的方向,大喊道:“站住!”

州警又开了一枪,这次打中了面包车的后视镜,距离马特的肩膀只有几寸之遥。

马特把车门关上,继续喊:“别开枪啊!别开枪!”

州警以为自己的枪卡住了。他现在已经瞄准了司机的后脑,并在不停扣动扳机,但是什么反应都没有。低头一看,他才发现套筒已经被挡在了后方空仓位置,十九发装的弹匣已经打空了。

副警长跑到副驾驶座的窗口,马特以为他要杀了他们,发动汽车一踩油门冲了出去。副警长抓着车窗被拖出了十英尺才撒手,他的SW1915手枪也掉在了地上。

等到州警装好新的十七发弹匣,面包车已经跑到了一百五十码以外。

明知司机已经在射程外,他还是开了五枪,只为泄愤。看着面包车走远,他开始破口大骂。

副警长捡回自己的手枪,查看了一番,重新装上子弹。刚才他的十五发弹匣里只剩下了一颗子弹,还有一颗已经上膛。也就是说,两位警官总共打出了三十八颗子弹,没有击中任何人。副警长装子弹的时候,州警凑过来问:“打中了吗?”

“没有,我吓得都要尿裤子了。你怎样?”

州警说:“我还好吧。我觉得,怎么也打中了那个司机几次。好吧,你来收拾一下,我去追那辆车。”他转身要回自己的巡逻车。

“绝对不行!现在闭嘴,坐下,你这个暴力狂!”

州警站住了,转身瞪着副警长。

副警长质问他:“你为什么从背后开枪打那个孩子?他对你根本就没有任何威胁!我不知道你们的警察局是怎么办事的,但从我们县警察局的立场来看,刚才我看到的是毫无必要的暴力执法,丢人丢大了!我还蠢到跟你一起犯傻。现在过去了,我才算明白,刚才我最应该做的,就是收起枪,阻止你!”

那个北卡罗来纳州警察无言以对,转而开始在地上找血迹。这时,副警长报告了有枪战发生,要求支援。最后,州警又说:“我真的感觉我打中了他几枪。”

副警长毫不客气地回答:“你连鬼影子都没打着,小子。当然我也不比你强,你找到血迹了吗?”

州警垂头丧气地说:“没有。”他傻愣愣地看着满地三十多颗子弹壳,尴尬地缓缓摇头,远处,无数的警笛声正在接近。

州警很紧张,赶紧跟副警长商量:“骑警马上就来了,咱们两个赶紧商量商量,统一一下说辞。”

副警长引用了一个老电影里的对白:“什么叫‘咱们’啊。话说这事儿,跟我有关系吗?”

马特·基恩在第一个路口向右转,以后每次遇见路口,就随机转弯。

努力做了几下深呼吸,蔡斯才能顺利喊出来:“那两个浑蛋真的想要杀了我们!”他给格罗克手枪重新装上弹匣,然后把枪递给马特,马特把它塞在大腿下面。

“他们的脑袋怎么想的?背后开枪打一个手无寸铁的人?”马特问。

“搞不懂。反正这些家伙动作又快,手段又狠,那小子绝对是想杀了你。平常我对地方警察没什么意见,可是刚才那家伙简直像枪管局的狗腿子们一样讨厌。我还一直都以为,如果我们跟警察起冲突,应该是面对联邦警察呢!”

马特摇摇头反驳说:“都是一丘之貉,州警和地方警察还不都是联邦警察培训出来的?各级警察局不是都得受联邦警方节制?不过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些地方势力那么容易就可以被联邦那些烂人洗脑!”

蔡斯钻到面包车后排,从展会存货里面翻出一把HBAR柯尔特运动步枪,那把枪是全新的,还装在包装盒里,大大的橙色价签上写着“大甩卖!解禁柯尔特步枪,仅售一千一百美元”。他带着一脸厌恶丢开了工厂原配的五发装弹匣,然后开始翻东西,直到翻出一个罐子,里面有一半军用M16弹匣。他抓了五个出来——都是全新的——接着剥开弹匣的包装,又取出。50的子弹,选了售价二十八美元的加拿大弹带,然后迅速开始装M16弹匣。等到五个弹匣全部装满,他把枪和弹匣放到前排两个座位之间。回到自己前排的座位后,他大声说:“我的好哥哥,这车得赶紧丢下,不然咱们两个死定了。”

“没错。”

蔡斯把弹匣装在柯尔特步枪上,转好手柄,检查了保险开关,用手掌收好枪管支撑件,接着抬头问:“我们现在在哪儿?”

“我也不是很清楚,一直在钻小巷子,我们应该快到萨斯波洛镇了。我刚才把限速调到了三十五英里,如果没有自动限速,我肯定开到六十英里以上都感觉不到。”

“好办法。”

“那我们现在去租辆车还是怎么着?”蔡斯又问。

“租车不行,他们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就算我们能安全离开租赁公司,他们不出一两个小时也会收到针对我们的通缉令。”

“我们早该准备好假身份证了,可惜当初只是说说而已,现在后悔也晚了。我们是坐公交,还是步行?”

“天哪,那样我们就得丢掉所有的货,蔡斯。我们两个这辈子存的钱大半都拿来买这堆东西了,而且这辆车还花掉了我三千五百块。没办法了,我们必须偷辆车。汽车卡车都行。”

“你在开玩笑吧?偷车?你和我加起来连块巧克力都没偷过。你上来就要偷车!不行,绝对不行。‘汝不可偷窃!’这是法律,这是我们的戒条,我们不能偷车,这是不对的,这是犯罪。”

“‘试图枪杀警察’同样是犯罪,‘非法携带枪支’也是犯罪,‘拒捕逃逸’还是犯罪。他们肯定会拿这些罪名起诉我们,绝对不会错的。”

“可刚才是他们先开的枪,不是我啊,马特。我可以说是正当防卫,或者更准确地说,我是为了保护你才开枪的。”

“你试试跟法官这么说,看他会不会相信你。那两个警察肯定不承认先开枪。他们是正义卫士,而我们没开口就已经变成一团漆黑了。他们会把我们看做是系着肮脏红头巾、开着拖车反对政府、相信世界末日的非法武装分子,检察官想要告倒我们简直易如反掌,他们想让法官相信我们是本·拉登的笔友根本不用花多大力气,或者让法官相信我们跟着蒙大拿州的弗里曼本人学过怎么伪造支票。你知道那些可敬的法官大人对我们这类人有多么反感。他们可以判我们二十年监禁,最少二十年。”

“那我们就全完了。”

“我们不会完的,只要找到一辆钥匙忘了拔出来的车就行。我们可以丢了这辆面包车,赶回宿营地。想找有钥匙的车,最好的地方就是加油站或者维修站。”

“可那还是偷车。”

“没错,完全正确,就是偷车。但我想说,在目前的情况下,这是情有可原,可以原谅的罪过。”

马特没找到什么汽车维修站,于是沿着一个购物中心的停车场慢慢走,寻找大小合适的车辆。

就在他刚刚转了一个急弯,进入一个卖场停车厂的时候,路过的一辆萨斯波洛警车看到了他们的面包车。那位警官立刻踩下了刹车。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引起了马特的警觉,他回头看到警车,马上就开始倒车离开停车场。

那位警官已经接通了无线电:“各单位请注意,我是阿尔法六号,发现疑犯,正在离开兰道夫电器商城。”

警官侧身摘下霰弹枪,转弯,加速,然后急停,他的巡逻车已经挡住了马特面包车的去路。他兴奋地对自己说:“啊,这下你就跑不了了!”

蔡斯注意到这个停车场地势比周围要高得多,还有绿化带环绕。他警告马特说:“只有一个出口,现在被堵上了!”

“我知道,我知道。如果我们硬从其他地方冲出去,肯定摔得七荤八素。我们得步行离开这里。把我的公文包递给我,还有我的AUG露营背包。把你的应急背包准备好。”蔡斯按照指令迅速备好了背包,把装好子弹的格罗克也装进了背包里。

那位警官已经出了警车,把雷明顿霰弹枪架在车顶上瞄着这个方向。他打开了保险,上好了子弹,然后击发,弹壳弹过车顶,那位警官自己“哇”了一声,因为他还没怎么用过这把枪。

马特抓起柯尔特运动步枪,说:“我来压制一下他的火力,你赶紧闪人,在那排商店后面等我。”

马特和蔡斯同时跳出面包车,蔡斯背着他的旅行包,跑向那排商场的尽头。马特有意避免直接朝向那位警官射击,他躲在车门后面开始轰击那辆警车,把后窗打碎之后,又接连打爆了两个后轮胎。他总共打了二十八枪,每枪大概间隔一秒钟的样子。

一看到马特拿着步枪出现,那位萨斯波洛的警官就躲在了巡逻车后面。射击开始之后,他爬到自己的车座上,拿着通话器报告:“兰道夫电器商场发生枪战!我是阿尔法六号,歹徒正在用AR-15步枪向我射击。”那位警官倒是没有被流弹和碎玻璃击中,在别的警察赶到之前,他始终都趴在自己的汽车座位上躲着。

马特放下步枪,拿起野营背包和公事包,也向蔡斯消失的方向跑去。蔡斯果然在那里等他。他们听了听远处警笛的声音,然后沿着街道跑进一个居民区。他们拐来拐去地跑过三个街区,边跑边找有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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