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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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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工作?”王队有点莫名其妙。来人将一封介绍信塞到他手里,王队拆开来看了看,脸色变了。
“小贺同志,您先在这里坐坐,老丁,帮我招呼下。”王队急匆匆出了房门。老成给我使了个眼色,我俩在后面跟着王队。
王队似乎很火大,大步流星来到局长门前,门也没敲就走进去,把我和老成关在门外。
我听到他在里面问局长:“那个小贺是怎么回事?”
“省政府里面……某位领导的……你也明白,他想让……锻炼锻炼。”局长的声音很轻,断断续续的,似乎不想让人听到。
王队大声说:“那也不能送到我这里来啊,我这里是破案为主!让他去个办公室当个文员抄抄写写不就完了!”
局长说:“那位领导的意思……让他破案立功……你不是刚接了案子……”
王队说:“我不答应,看他那个样子,过于在乎自己的外表,这种人会忽视自己的工作。何况,刑警的工作也是有危险性的,万一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伤到这位公子大人……”
局长说:“这个……给一两件简单的案子,安全些的,小贺也是名校毕业……脑子灵活……会有帮助。”
“局长,这……这有点过分了。”
“小王,据说要给咱们分派新装备了,这批装备来自省里,你还想用旧装备么?新装备可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局长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王队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话:“局长,我明白了。”
他推门出来,脸色不是很好看,我和老成对视了一眼,老成打了个手势,用手把自己上下嘴唇一夹,意思是别多嘴。
回到办公室,小贺正在办公桌后面坐着(那是王队的位置),低头擦皮鞋上的灰尘。王队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老丁端着茶缸正要出门,看见王队,低声说:“这个小贺可能有洁癖。”然后就出去了。
小贺看到王队进来,啪的一个立正,姿势倒很标准,但眼神里还是透出傲慢。
王队严肃地说:“小贺同志,现在我们要去现场调查,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拜托你。”
小贺双眼发亮:“请队长指示!”
王队说:“门外那几个袋子你看到了么?那是我们从现场搜回的物证,麻烦你记下每一件物证的名称,然后再包装好。我们剩下的时间已不多,犯罪分子穷凶极恶,极有可能继续作案,我们期待着您的成果!切记,一件一件认真整理!”
王队说的一本正经,我和老成使劲憋着没笑出声来,这是让小贺整理垃圾啊。我们四个人忙了半天才把那些东西整好,现在让他自己弄,可有的受的。
小贺额角冒汗,赶紧去门口把垃圾袋拎进来,一股难闻气味立刻又充斥在屋里,这屋子今天算待不得了。
“一切就拜托你了,我们还要去外面一趟,失陪了。”队长打了个手势,我和老成赶紧跟上,一起朝门外走去。
“记得戴上手套,免得把指纹弄到物证上。”老成“好心”的提醒小贺。
“是是是。”小贺一个劲儿地点头。
直到上了警车,我们仨才一起大笑出声,老成发动引擎,现在是要正式出去办案了。
6。泄密
兀突骨长得很快,比一般狗都要快得多。随着个头变大,原来很可爱的小狗外形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狰狞的外表。
当它在狗舍的时候,没有狗敢与它争食,它只需用眼一瞪,别的狗就只能把最暖和最舒服的位置让给它。它俨然是狗群的王者。
然而,它有一个习惯,不吃素。
喂狗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在狗粮里掺杂一些非肉类食品,比如馒头、豆渣等。一般的狗倒也能接受,唯独兀突骨不吃那些东西。它只吃肉,如果是热乎乎的带着血的肉它最满意,它会连里面的肉渣都吃得干干净净。
叔叔的狗舍也越来越大,原本容纳几十条狗的狗舍已经扩大了几倍。里面划分了若干区域,上百条狗在里面进食与休息。现在狗舍已经更名为肉用犬培养基地。名字比原来响亮了很多。
尽管狗多了,但这里的经营者依然只是叔侄两人。
他们是有秘密的人。
然而,正当他们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的时候,有麻烦找上门来了。
一位姓孙的记者找到叔叔,说想参观狗舍。
“我们的狗舍里有很多商业机密,不方便给外人看。”叔叔拒绝了。
“既然如此,请您二位去喝杯茶总可以吧。”
那人约叔侄二人到茶楼,在那里,他展示了一沓儿照片。
照片上,叔侄二人推着一辆小车,车上用芦苇席盖着,席子下伸出来两只脚。这是在光线很暗的夜晚拍下的,但叔侄二人的脸足够清晰。
叔侄俩的脸色当时就变了,那记者笑呵呵地把照片收了起来:“怎么样,肯带我进去参观了吧?”
那人来到狗舍,对里面的盛况啧啧称奇:“这么多狗,都这么肥,难怪你成了本镇首富了呢。”
兀突骨听到陌生人的声音,弓起腰,两只眼睛泛起绿光。
叔叔说:“你的愿望达成了吧?照片能不能给我?”
“开玩笑,我还指望着它卖个好价钱呢。您是生意人,应该懂得我的意思。”
叔叔叹了口气:“你开价多少?”
那人伸出三根手指。
“三万?”
那人说:“不是三万,是三分之一,我要你这养狗基地三分之一的收入。”
“放屁!”叔叔脑门上蹦起青筋,“这是我们辛苦经营多年才弄起来的,你白日做梦。”
那人阴笑道:“你养狗辛苦,我拍照也够辛苦哪。你不怕我把这照片送到报社去?”
侄子把拳头捏得咯咯作响,叔叔脸上阴晴不定,过了很久,他艰难地点了点头:“就依你的吧。”
从此,养狗基地多了个新主子。
有时,狗肉馆的人来这里取狗,会发现有个模样斯文的人,大模大样地坐在椅子上,指挥叔侄二人干这干那。他们觉得好奇,就问叔叔:“这人是谁?”
叔叔含混地说:“大股东!”
不过,这位大股东身份如何,具体投了多少股份进去,他没透露。只知道那人姓孙。从此,大家都纷纷传扬,孙家的狗肉最香,倒把叔侄二人的名字给忘了。
过了一段日子,叔侄二人发现这姓孙的胃口远不止三分之一的收入,他把持着养狗基地的所有账目,现金只要进了他的手就再也出不来。他来基地后的几个月,叔侄俩连半分钱都没拿到。
有一次,叔叔很气愤地找到他:“我们俩的钱呢?”
那姓孙的眯起眼睛:“你们俩的钱?这基地好像已经姓孙了。”
“你这混蛋!”叔叔愤怒地扬起拳头,那姓孙的退了两步。
“怎么?想打我?忘了照片的事了?”
叔叔的拳头慢慢放了下去。
“切,不识抬举。老实跟你说,我对你们算客气的。要是我把那照片交出去,嘿嘿……”
当天晚上,叔叔买了很多烈酒,自己躲在房里,闷声不语的干喝。他原来的屋子已经被姓孙的占了,现在换到一间很简陋的居室里。
侄子带着兀突骨从外面遛了几圈,进屋一看,叔叔面前已经摆了一摞空瓶子,吃了一惊,赶紧把酒杯夺走:“叔叔你不能再喝了!”
叔叔无奈地说:“给我!早晚被人折腾死,还不如让我醉死!”
侄子问:“是不是那姓孙的……”
叔叔愤愤地回答:“你别问了,给我酒!”
侄子把门掩上,对叔叔低声说:“我进城去打听了一下,那姓孙的根本不是记者,他生之前当过私人侦探,后来没案子接,就到处骗吃骗喝,欠了一屁股债,他在城里混不开,这才来到乡下,他在本地没认识的人,原来住的地方已经让给了别人,所有行李都已经搬到咱们这里了……”
“你的意思是……”
侄子伸手做了个下劈的动作:“他的行李都在这里,照片和底版他肯定都随身带着,不如除了他。销毁那些证据,咱们的安稳日子就又回来了。”
叔叔惊道:“可……可这是杀人哪!”
侄子说:“姓孙的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照这样下去,您经营几十年的养狗基地就让他白白占去了,咱俩就得饿死街头,与其自己死,不如选择让别人死。”侄子把酒杯里的酒一口喝干,把酒杯在地上摔得粉碎。
叔叔咬牙切齿地想了一阵,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就这么办!”
第二天一早,叔叔来到那姓孙的门口,拍门喊道:“老孙,出来出来,有个喜事告诉你。”
老孙探头问道:“什么喜事?”
叔叔说:“我刚发明了一种新的喂狗方法,能让狗短期内增肥三分之一。”
“开玩笑,你不会是注水吧?”
“谁干那么无聊的事,你来看看就知道了。”
姓孙的半信半疑,跟他来到狗舍,见侄子笑眯眯地站在狗舍里,手里拎着一只桶,旁边是兀突骨,兀突骨的脖子上没系链子,它一看到老孙,张开嘴,露出满嘴尖牙。
“秘密就在这桶里。”侄子故作神秘地说。
老孙凑过来一看,桶里只是猩红色的糊糊,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侄子忽然把桶朝他一泼,老孙顿时全身都变成了红色,腥臭难闻。他惊呼道:“这是什么?
“血。”
“你……这是什么意思?敢泼老子血,老子要让你坐牢!”老孙骂骂咧咧要朝门口跑,侄子冲过去,一个箭步来到门口,蹿出门,把门从外面锁上了。
“喂,干什么!”老孙用力拍门。
“请你看场好戏。”侄子冷笑着。
老孙感觉有点儿不对劲,他转过身,只见狗舍里的护栏全打开了,狗们慢慢的从藏身处钻出来,盯着满身是血的他发呆。
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冒了出来,是兀突骨,它离老孙最近。它的眼睛很亮,牙齿也很亮。
养狗基地的大门外,叔叔挂了一块“今日休息”的牌子,今天无论什么客人也不接待。
侄子从门外听到老孙传出一声尖叫,他点燃一支烟,轻轻哼着歌。这么多天来,他第一次这么开心。门内的尖叫声越来越弱,转为了呻吟。
等一支烟抽完,里面的呻吟声已经低了下去。侄子从门缝朝里看,无数条狗正伏在一摊什么东西上。侄子现在的神经已经足够坚强,他虽然还有些恶心,却已经不再想呕吐了。
叔叔朝地上吐了口口水,恶狠狠地说:“傻瓜,你一个人怎么斗得过我们两个!”
过了一阵子,叔叔把一堆东西从屋里拾掇出来:“全是老孙带来的,里面有胶卷,不知是不是咱们的。”
“烧掉!”侄子帮忙把东西抬到院子里,点燃打火机,一股红色的光缓缓升起,叔侄二人松了一口气。
老孙这个人终于从世界上消失了。
但纠缠他们的噩梦并未从此结束。
7。天元名品
摆脱掉“多余”的小贺,王队带我们去查案。先到“天元名品”商厦进行实地勘察。
“我早上已经来过一次——为了那些垃圾,但我觉得有些地方我还搞不懂,所以把你们带上,大家一起来分析一下。”
“天元名品”以供应服装、百货而远近闻名,地下更有海鲜、肉食卖场,附近居民都来这里购物,异常火暴。
队长指了指南面:“看见没,再走一条街,就是裕华路,当然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大厦下面,马路对面就是那个垃圾筒。我困惑的地方在于,犯人为什么要把头骨丢弃在这里。”
“天元名品”位处商业街豪华地带,四周都是写字楼,商厦后面有一座幼儿园,西侧是城市供水总公司。
这么繁华的地方,直到晚上都有很多行人路过,如果想不知不觉把人骨丢掉而不留线索,这里并不算理想的地方。
“会不会是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呢?”我说。
“为何这么说?”
我说:“如果有可能的话,任何人都会把这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头骨扔到足够远的地方。犯人没有这么做的原因是:他没机会去其他地方,他只能用很短的时间,将头骨扔进离他最近的垃圾箱。”
老成想了想,说:“这是个思路。不过,什么人才会‘没机会’离开呢?”
王队一直在听着我和老成的讨论,脸上木无表情,也不知他是赞同还是反对。
8。复仇者
养狗基地的和平时期持续了几个月,叔侄二人采取了谨慎的措施,只用普通食料,狗的成长虽然慢了,但依然供的得馆的用量。叔侄俩想,大概后半辈子会平平安安度过了。
直到有一天,一个匿名的信封出现在基地门外的台阶上。
信封里有一张照片,照片正是二人偷尸体的那张。
叔叔看到照片的时候几乎昏了过去。他颤抖着递给侄子那张照片,说:“不会是那姓孙的阴魂未散,出来作祟吧……”
“封建迷信。”侄子哼了一声,“叔叔你怎么变得这么缩手缩脚了。当年可是你带我去坟地偷尸体的,那时候我说闹鬼,还是你……”
“可那会儿是那会儿,现在是现在。”叔叔长叹一声,“老了,胆量也不如以前了,我没有后代,家族唯一的希望在你身上。你婶婶去世的早,她之后我也不想再娶,只想着把你抚养成人,如今你算长大了,我还想给你娶一房媳妇,可这时候怎么老出岔子。莫非是我前半生造孽太多,现在得报应了……”
“报应之说我从来不信。”侄子冷冷地说,“咱们做的最多是废物利用,杀姓孙的也是因为他欺人太甚。你看城里那些显贵,哪个都身居豪宅开着好车,可哪个没带着双手血腥,哪个敢说自己身家清白……和他们做的比起来,我们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他仔细检查了信封和照片,信封是随处可见的便宜货。对方没留下任何线索。他自语道:“他或许很快会留下第二封信。”
几天后,第二封信真的来了。
同样的信封,不过这次里面没夹照片,而是多了一页信纸。
信纸上写着:杀人犯们,有人掌握了你们的痛脚,还把它送到我这里保管,那个人现在失踪了,一定是你们造的孽,可惜你们不知道还有照片存在我这里,我要让你们尝尝恐怖的滋味。
侄子把信收好,问叔叔:“信是从哪里找到的?”
“大院后门。”叔叔的表情很惊慌。
侄子把手放到叔叔肩头,好好安慰他:“没事,那人只不过是要折磨折磨咱们,他不会把照片交给警方,再说,警方就算有了这些照片,最多定咱们偷尸体的罪,至于杀老孙的事,他们只能靠猜,咱们没留下任何证据。”
“但愿如此。”叔叔恍恍惚惚地回自己房间去了。
侄子从厨房里拿了把刀,用破布包了揣在怀里。他带着兀突骨去后门转了转,由于肉狗基地原本就在镇子的边缘地带,从后门出去只能看到一望无际的荒野。侄子在荒野上转了好久,兀突骨似乎嗅到了什么味道,它一路小跑来到一段黄土道上,长期干旱少雨,黄土松软无比,可以看到上面印着两排清晰的足迹。
侄子拿自己的脚印和那脚印比了比,那脚印显然很大,看来是成年人的足迹。
“嘿嘿,露馅了吧。”
侄子断定这就是最近给自己家投匿名信的人,他让兀突骨仔细闻了闻附近的味道,牢牢记住。
从官道到肉狗基地只有一条路,当然那人也可以绕荒原从后面靠近,但大晚上的那么走比较危险。如果他还想来基地的话,只能走那条路。
这个人不会再去前门和后门,如果他真想再来一次的话,或许自己能给他个惊喜。
大大的惊喜。
这天傍晚的时候,他让舅舅在屋里早早休息,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别出来。自己带着兀突骨从后门出门,再绕了个圈,藏在基地的墙外。
然而,第一天蹲守,没逮到那人。
侄子不泄气,第二天晚上又出去了。
直到四天之后,他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
那天傍晚,太阳落山,基地里喧嚣的犬吠也渐渐低落下去。
侄子在藏身处伏低身子,轻轻抚摸着兀突骨的后颈,这条狗已经跟了他很久,他深知它的脾气,不过有时他也琢磨不透,比如这条狗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到底属于什么种,莫非真像叔叔说的,它是野狗和狼杂交的品种?或许它本身就是条狼?
兀突骨始终没叫过,如果它叫一声的话,至少能分辨它是狼还是狗,但它从来不叫。它也很少和母狗有交集,至今没留下后代。
它就像狗群里高傲而孤独的王者。
接近八点钟,此时夜色已深,荒原里的风吹得透骨寒,侄子裹紧大衣,他紧贴着兀突骨,人和狗互相依偎着取暖。
随着时间的推移,侄子也有些困了,这时候接近半夜,那家伙或许不会来了……不,他一定会来,他要造成恐慌,他会耐不住的。侄子自己都已经等的要发疯了,那人肯定也是。
大路上有车灯光摇晃,侄子把身体伏得更低。
车远远的停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影从车上跳了下来。
那人走得很慢,似乎十分小心,他来到基地的门前,远远绕开,朝围墙的一侧走去,那里有一片围墙较矮,前些天墙头上塌了一些砖,叔侄二人因为心里有事,没在意这些。侄子觉得奇怪,因为墙塌的时间不长,那人径直朝着墙的缺口过去了,就好像已经知道有缺口似的。
兀突骨的腰弓了起来,每次出击之前它都做这个动作。
那人扒住墙向上爬,但试了几次爬不上去,那人从怀里掏出个东西,朝墙头上一丢。
侄子一拍兀突骨的背,一人一狗同时从藏身处跃了出来。兀突骨跑得飞快,如同离弦之箭。
那人正准备离开,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黑暗中瞥到有一个黑影朝自己扑了过来,还挟着一股腥风和恶臭。那人的神经肯定也绷得很紧,见到这种突发情况竟然吓晕了过去。
侄子及时喝止住兀突骨,否则这条狗会把那黑影撕成碎片。侄子不要死人,他要活的。因为他还有话要问。
他把那人拖进狗舍,用绳子绑好,拿灯光一照,笑了:“原来是你。”
他到叔叔房间把叔叔叫醒:“来了客人,我已经把他接进屋来了。”
“好哇,那可要热烈欢迎。”叔叔披上衣服起身来看,吃了一惊,原来那人竟是狗肉馆的老板孙维。
叔叔上前把孙维踹醒:“老孙,真没想到是你。”
孙维哼了哼:“为什么没想到,快把我放了,不然有你好受的。”
“真够硬啊。”侄子摸摸兀突骨的后脊,那狗向孙维靠近两步,呲着长牙,孙维吓得一阵哆嗦,他来过这狗舍多次,每次看到兀突骨都觉得后背上冒凉气。
“先前那个姓孙的,和你同姓,不会是你亲戚吧?”叔叔问。
孙维答道:“他是我堂弟,在城里混不下,投奔我去了。”
“那他怎么知道我们这里的养狗‘秘方’的?”
孙维答道:“你那秘方其实我早就知道,因为我在狗的肚子里找到过人的手指头。当时饲料价格贵,你的狗偏偏养得很肥,我就怀疑你用了特殊食物。然后我让我堂弟调查你,结果拍下了你偷尸体的照片。他那里有专业的器材,可以在晚上拍照。”
“呵呵,这么多年来我把上等货色供应给你,让你火了这么久,你却反过头来对付我?”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也从我这里得了不少钱,我也只是想从你手里收回点来而已。大家认识这么多年,你还是放了我吧……我不会说出去。”孙维看着兀突骨的牙齿,越来越胆怯。
“你要交出底版和剩余的照片,或许我会放了你。”叔叔眯着眼睛说。
“这个简单,底版由我堂弟保管,估计你们已经毁了,我那里只有几张照片,我还没来得及翻拍。”孙维老老实实地说。
“就是说除了你之外没人知道了?”
孙维说:“不会有人知道,我连我老婆都没告诉。”
“那你大半夜开车出来,你妻子不过问?”
孙维说:“我经常半夜出来打牌,她不过问的。”
叔叔把侄子拉到一边,低声商量起来,孙维看着他俩,心里七上八下。
叔叔走了过来:“带我们去你家。找到照片,毁掉,咱们两家谁也不欠谁的。你也不要再来骚扰我们。以后也不要再来我家进货了。我们也放了你,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孙维喜出望外:“好,这个好办。”
“走,开车去吧。”侄子用刀抵住孙维,押着他上了车。叔叔和兀突骨也跟着。
孙维的家业其实不大,前面是饭馆,后面是他家的小院。车停在院子里,叔侄俩跟着孙维进了屋。
孙维的老婆还在睡觉,忽然看见丈夫带着两个凶神恶煞般的人进来,大吃一惊,把被子拉到胸口。
侄子晃了晃手里的刀:“大嫂子,对不住了,我们来取点东西,拿了就走。”
孙维来到床头的保险柜前,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信封。他把信封交给叔叔,说:“就这个了。”
叔叔打开信封,里面正是照片,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对侄子说:“走吧。”
侄子却并没打算离开,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孙家的保险柜,那里码着好几捆钞票。
“孙老板真有钱啊,对了,你堂弟从我们那里拿的钱,应该都给你送过来了吧。”
孙维强笑道:“这些是我自己挣的,我开饭馆这些年也小有积蓄……”
叔侄二人交换着眼色,兀突骨绿油油的眼睛盯着床上的孙家媳妇。
“你们要干什么?”孙维拦在媳妇前面。
“出去,再不出去我们喊人了!”孙家媳妇大着胆子说。
侄子面露凶色地凑了过来:“你家是个独院,对吧,我进来之前看了看,这片可就你家一户人家呢……”
“你!”孙维知道不妙,抄起床头的笤帚准备反抗,但兀突骨比他先动,飞扑起来咬在他的脖子上。
孙维一口气和着血全泄了出来,他嗓子受损,连喊话都不行了。他在地上扭动挣扎,狗贪婪地喝着他的血。
孙家媳妇眼都红了,她正要叫喊,侄子的手掩住了她的嘴:“嘘,别叫别叫。乖,我会很温柔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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