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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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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误会了,岳母大人,我是真心喜欢箐儿的。”慕容雷试图撇清和安倩如的关系。
安倩如虽不能动,眼圈已经红了,这些她何尝是不知道的。可是女人就是那么傻,心甘情愿为了男人做自己违心的事情。
“知道吗?我有多恨你!让你变成这样算是便宜了你。”庄夫人的眼圈也有些微红,“我和老爷白手起家,为了他我比你付出的多得多,可他竟然也迷恋你。”
众人的目光聚集在安倩如身上,只是现在的她,让人想不起曾经倾倒庄家两代人的风姿了。
“四姨太的皮是你剥是吗?”安倩如忍不住问。
“是的,每一个四姨太的皮都是我剥的,我需要最好的全身面具。”
“你真是疯了!”秦夜皱着眉头。
“不,我没疯。至少我还知道把老爷的尸体用药水保存好,他入土的那一天,还和死的时候一样。哈哈,不过,四姨太就不一样了,老爷绝对想不到,他喜欢的人会把他的棺材给刨了,哈哈,安倩如你就是做鬼了他也不会再要你的……”庄夫人的笑已经有些丧心病狂了,突然,她止住了笑声,“我可是好人,至少我保全了那么多苦力,除了那次事故再也没人死在这里过……”
(17)壁虎
庄夫人的话音未落,突然从后面的暗道闪出一个人来,正是管家赵严,“没有想到现在庄家和魏家的秘密我都知道了,就算这座矿是废矿,你们两家的家产还有不少……”赵严还没有说完,地上匍匐已久的大壁虎突然跃起,直扑他的身上,赵严先是被吓得不能动弹,继而全身抽搐,不多时便口吐白沫倒地身亡。众人见此情景更是不敢轻举妄动。
“如果一个人只为钱做事,是绝对靠不住的。他可以帮你也可以帮我,更可以帮他自己。知道我为什么现在还在这里吗?”庄夫人讥笑地看着魏夫人,“你用错了人。”
魏夫人有些不好意思,秦夜诚惶诚恐地跪拜在那只大壁虎身前,“参见守宫派圣物!”
可那只大壁虎反而往慕容雷脚边靠了靠,慕容雷有些惊惧,躲避不及。
庄夫人把脸转向了慕容雷,“你口口声声说真心喜欢箐儿,我问你,如果她不漂亮,没有钱,不是庄家的大小姐,你还会喜欢她吗?”
慕容雷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谁都知道庄家大小姐已经在八年前的火灾中烧死了。
“箐儿,你现身给他看,倘若他还愿意娶你我便再饶他一命。”庄夫人定定地望着慕容雷说。
众人有些诧异,莫非庄家大小姐的鬼魂还能再现?
那只一直匍匐着大壁虎竟爬到慕容雷面前,慢慢抬起了头。壁虎用嘶哑得快不能分辨的人声轻轻唤了一声:雷哥,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慕容雷瞪着眼睛,掩饰不了慌乱,他迟疑了一下,“当然,只要你活着,我就愿意。”
可他的迟疑已经说明了一切,壁虎摇了摇尾巴,转身离去。“娘亲,你说的对,我看错了他。他发现小屋的秘密那天我就不该手软。”
慕容雷摸了摸后脖子,原来那天弄昏他的人是箐儿,他昏迷在庄老爷房里那天,守护他的同样是箐儿。
“菁儿那年遭遇那场大火后,全身皮肤溃烂,幸好一位高人指点,把壁虎皮移植她身上,这才得保性命。好了,你死心了,一切都该有个了断了。他们这些人都该死!”庄夫人说话间带着箐儿已经退到了暗道口,一按机关,四道门迅速落了下来。
(18)尾声
佣人已经全部换过,只是庄老爷望着新来的应征的管家,怎么看都像是魏家派来的。
那座没有门的屋子,破损的窗户已经被重新封上。整整三十六颗大铜钉,铮亮,牢牢固定在窗户的四周。杂乱的枝叶从各个方向攀上了长满杂草的屋顶,占据了大半块地方。灰漆漆的屋子,即便在夕阳漫天的傍晚,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还会有人来送饭。
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人来窗户下偷听,那小小的“唧唧”的声音。
十一、蟑螂
(1)那个晚上,特别闷热。凤凰街上一如往常的热闹,我的客栈正在沱江边,是看江景的最好位置,店里的生意还不错。
那天晚上,我要切的肉实在太多了,一直到临晨三点多,还没有收工。“老公,怎么不让小工做?何必那么辛苦。”铃蓝的声音突然响起,她已经开了门进来,距离我不到20米。
慌乱中,我把那些来不及处理的小块内脏塞进了橱柜下的那个柜子缝里,钥匙被娇妹丢了,就算铃蓝进来也不会发现这些东西。刚把最后一块内脏塞进去,铃蓝冰凉的手就伸了过来。“一个人怎么都睡不安心呢。”
“好的,我把东西收拾下就走。”我擦了擦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尽量不让铃蓝看出我的慌张。她心脏不好,我赶紧收拾完陪她上了楼。这个夜,我甚至不敢翻身,可汗还是湿透了睡衣,在床单上留下一个僵硬的人形水印。
几天后,有卫生部门的人突击检查。这次竟然有了点小状况。青天白日的,居然有一只大蟑螂在检查组长的脚边上爬。我解释说,最近天气热,窗户也开得多,这蟑螂恐怕是从别家爬过来的,最后出动红包才了结。送走了他们,我开始了对那只蟑螂的围捕。没过多久,在橱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我把它抓住了。
我用纸包住它的身体,然后一根一根掰断了它的腿。这样的游戏我经常做,除了蟑螂,有时逮到了蚊子也这样处理。蟑螂不会喊疼,当然也不会哭,等它只剩下光秃秃的身体,我把它扔进了那个丢失了钥匙的柜子缝里。
关于那个柜子,有一个我想忘记的秘密。
(2)娇妹是苗家的,今年二十岁。她只要穿着蓝色底子绣花的大襟衣服,身上戴些环佩叮当的银饰,稍微亮亮比那银子还干净的嗓子,就能招来无数的客人。她的美显山露水,不像铃蓝的需要细细品位。
起初我不敢用她。她不但漂亮,还是苗寨里最厉害的吴姓族长唯一的女儿。苗族的人我是不敢招惹的,他们民风彪悍,经常有人为了争田争水争女人的事情发生成百人的械斗,他们以此为荣。
但铃蓝喜欢她,甚至以她为模特画了一组漂亮的油画,这组画,在全国双年展上获了奖。画的复制品挂在店里,做我们的活招牌。我爱铃蓝,她的话,我愿意听。她说,我要天天看到娇妹,她是我的灵感之源。我说好,就让你天天看到她。
我承认自己在绘画方面的灵气不会超过铃蓝的,于是我放弃了。她喜欢凤凰的山清水秀,这里的菜口味和我老家四川一样辣,于是,我开了这家客栈。下面是饭店,上面还有些一开窗就能看见江水的小客房。
娇妹并不是个娇气的女孩,正好相反,她特别能干,一个人也能把楼下的饭店和楼上的客房都料理得很妥当。这让我省出不少时间,可以听听音乐,或者重新拾起画笔。看着忙得不亦乐乎的娇妹,我有时会有种错觉,这个店真正的女主人其实应该是她,而不是铃蓝。铃蓝是很少出现在店里的,她总是忙于寻找新的风景,或者,去不同的城市看病,治疗她的心脏顽疾。
那天晚上,铃蓝告诉我她可能要去北京一个月,为了新的画展,还预约了一位老中医。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亲吻,这将是一次历时最久的别离。我们都小心翼翼,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铃蓝是个需要极度呵护的女人,玻璃一样的女人。送她上车的时候,我发现娇妹竟然红着脸看着我,眼里有莫名的火光在闪烁。
第二天,送走了最后的宵夜客人我正在厨房做着最后的清洁。工人们都睡去了,他们需要早起。娇妹递了一瓶酒给我,这是我爸爸酿的,全凤凰最香的,你尝尝。
苗家人送的酒是不能推辞的,这是规矩。我收下了,谢了她。可她没有要离开的样子,望着我,好像等着我喝,然后亲口告诉她这酒的确很好喝。正好我饿了,弄了个卤水拼盘,干脆当着她的面喝一点,让她满意。
那酒真的很香,诡异的香。不单纯是酒的芬芳,似乎所有春天的花都被装了进去。一口喝下去,好像有一只小手在心尖挠着,挠得心痒痒的,忍不住再喝下一口。我似乎都没来得及吃菜,就把那一瓶酒都喝完了。喝得我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散发着那异香,无数的山花仿佛在我皮肤上开放着,望着娇妹的笑,我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娇妹开始脱衣服了,那层层叠叠的绣片下有着丝缎般光滑的皮肤。我眼前泛起了充满酒香的水汽,她冰凉的身子贴过来,有种不可言喻的舒畅。我一定是醉了,我忘了我是谁,也忘了她是谁。我把她压在了那个柜子上面,柜子就开始吱吱哑哑唱起了歌。她就像是沱江的水做的,柔软的身体可以包容最激烈的冲撞。欲望像九月天的野火遇上了干柴,放肆地烧,那一刻我登峰造极。
烟花绽放之后徒留些星星在天空,酒劲过去了,我有些胆怯。娇妹像只野猫一样,舔着手指上的鲜血,她伸出舌头的样子魅惑至极。我甚至觉得她比我更满足,这个夜分明是她的设计。
我从来没有背叛过铃蓝,我也不爱娇妹。虽然我知道娇妹喜欢我,她偷偷看我画画,偷偷翻看我听的歌,甚至把我脱下来没有来得及洗的衣服捧在手心嗅着,我知道,她们民族的女人为了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娇妹,我只爱你铃蓝姐。”我必须跟她摊牌。
“不要紧的,我只要这样就满足了。”她脸上的潮红还没有褪去。这样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男女之间,往往会一而再再而三。
我不想带她去我的房间上那张属于我和铃蓝的床,于是后来的每次,我们依然在厨房,在工人们睡了之后,在那张柜子之上。娇妹喜欢把自己摆成案板上的肉,任我宰割。
(3)铃蓝终于还是回来了,不过晚了三个月,她的病已经治好不少,医生说,她现在的心脏状态甚至可以怀孕。
娇妹看到她有几分歉意,低眉顺眼的,没了往日的野劲。“怎么了?是不是谈恋爱了,我们的娇妹会害羞了呢。”铃蓝姐妹般搂着娇妹,娇妹的手却在背后拉着我的衣服。
我赶紧走开,“娇妹有了男朋友,过几天还会带来给我们看呢。”我的演技蹩脚,台词亦像三流的肥皂剧,幸好铃蓝没有看出端倪。我告诉娇妹,我们以后再也不可以继续下去了。可娇妹只没心没肺地笑,仿佛我说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事实证明,她那样的笑是有道理的。她怀孕了,已经快四个月了。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早就挖好的坑里,有些被动。
我对她说,不能要,打掉。
她嘤嘤地哭,这个孩子我想要,哪怕你不承认也是可以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绝对不会比铃蓝姐少。
我说你别傻了,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当初,当初如果不是那酒,我根本不会和你……说到酒,她笑了。“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的,因为那酒里有我下的蛊。”什么?!我震惊了,难怪那晚的酒香那么诡异。虽然关于蛊毒,都是苗乡的传说,不过没有体验过的人,不会知道那些东西是否真的莫须有。
我真的生气了,推搡间,她从二十六级楼梯下滚落。血从她身下倾泄而出,她紧紧捂着肚子,疼得瑟瑟发抖。送到医院,孩子已经掉了。
(4)半个月后的一个雨夜,面色苍白的娇妹来店里找我。彼时,她正在站厨房里望着奔腾的沱江水,手里扔出一片钥匙,我认出,那是她躺下和我欢爱那柜子的钥匙,柜子里面又没放什么东西,这个女人不知道想搞什么鬼。
我说我们都结束了,最好不要再纠缠不清。她瘦削的脸上表情有些异样的执着:知道吗?我们苗家的男人为什么一生只真爱一个女人。她把视线移到了我身上,那是因为我们的女人会下蛊,只要下蛊的人活一天,那个男人就会爱那个女人一天。
这些匪夷所思的民间传说是吓不到我的,如果她说的事情是真的,为什么我现在对她完全没有爱意?不想这些了,这个女人让我烦,孩子已经没有了,我给了她一大笔钱,这些应该足够了。她到底想要什么?
“如果你不娶我的话,我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我爸爸,你应该知道吴家有多少人吧。”她竟然威胁我,这个乡下女人。
夜色正浓,雨更浓,一阵雷鸣的同时,我用肘子让她晕了过去。见鬼去吧。这个不知所谓的女人,不但要我的身体还想要我的全部。那晚被她下药的酒,还有意外怀孕的孩子,这个处心积虑的女人真是太可恶了。我喝了半瓶新酿的包谷烧,有了些底气。
刀是雪亮的,雪柜里还有些空。我磨刀霍霍,我挥汗如雨,我要这个女人彻底消失。我要让她知道,男人是不会害怕女人的。我面目狰狞,每一刀都命中要害,温热的血被我用桶收集起来,加少许盐,混在粗糯米粉里可以做一道凤凰名菜,血粑。绞肉机不停地工作着,还拌了些姜丝进去。那颗曾经漂亮的头颅,被洁厕剂淋过后不会有人再看清她的样子,连同斩碎的骨头,用麻袋装着,再加进去一块足够分量的大石头,扔进沱江里。一圈不大的气泡浮上来,她消失了。
一切都刚刚好,只是还差一点点,最后的器官是娇妹的心,已经切成了小块,还没有来得及放进绞肉机就传来了铃蓝的声音。我把它慌乱地塞进了柜子。
很好,所有吃过店里的肉汤和血粑的游客都赞不绝口,没有比这更鲜美的了。我微笑着看着他们满足的表情,挽着铃蓝的腰,目送着客人们擦干净嘴巴,打着饱咯离去。生活重新回到了过去,没有娇妹的时候我脸上一直是这样轻松的微笑。
没有人知道娇妹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也不知道,那个午夜的雨太大,不会有人看见她在我这里出现过。
(5)可是蟑螂出现了,虽然数目不是很多,但是让人头疼。那天我正在电脑上登记资料,突然没来由地显示屏黑掉了。我检查了电源,没有问题,可怎么都不能正常开机。第二天,请了电脑专家来检查。机箱一打开,几只特别大的蟑螂飞了出来。
“是蟑螂咬断了电线引起死机的。”专家告诉我。
什么?蟑螂连电线都吃?铃蓝瞪大眼睛望着支离破碎的各色电线,有些不相信。专家告诉我们,蟑螂不但吃电线,基本上所有人能吃的东西,人不能吃的东西它通通能吃,生命力特别顽强。送走了专家,我上网查了查关于蟑螂的信息。
原来它们是世界上生命力最强的生物,即便地球被核辐射污染五十遍它们也不会死。好在网上同样介绍了不少灭蟑螂的办法,还有不少专业杀虫公司的联系方法。我记下了距离凤凰最近的一家公司电话,邮购了不少灭蟑特效药。
药很快送来了,我按照说明把药撒在了蟑螂经常出没的地方。药很灵,没过几天就发现了不少蟑螂发尸体。我把它们扫到一起,用纸包着,捏起来,恶狠狠地揪断它们的腿,“一条,两条,三条……”我望着墙上娇妹的油画,嘴角的微笑可能有些恶毒。最后,我把这一小堆木乃伊蟑螂塞进了那个打不开的柜子缝里。
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再看见蟑螂。
(6)突然有一天,许许多多乌黑油亮的大蟑螂又出现了,这次它们成群结队,大摇大摆的样子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的头又开始隐隐做痛,自从看见蟑螂在店里出没以来我就经常这样。这些不吉的昆虫,行动迅速,在阴暗的角落潜伏着,像小小的幽灵不时窜出来吓人。
特效药好像失去了作用,不知道是不是它们身上已经产生了抗体,好几次我明明看见它们已经活动缓慢,似乎要从墙壁上掉下来了,可我一靠近,它们又振翅飞翔,似乎刚才的样子不过是戏弄我。
终于,蟑螂来找我的麻烦了。
那天一个客人在汤里喝出了一只蟑螂,把我们告了。我用了很多钱才把事情摆平,不过防疫站负责人对我说,如果蟑螂的问题在整改时间内不解决,他下次就不再帮我了。
我开始绞尽脑汁找蟑螂们修养生息的栖身之处。地毯式的搜捕还是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可我却分明感觉到蟑螂们躲在某个角落看着我笑。终于,我把视线落到了那个打不开的柜子上。只剩下这个地方没有看了。
我找来一把大钳子,其实要撬开这个锁很容易,只不过我不想这样做,一旦柜子打开我将看到已经萎缩的破碎的娇妹的心。想到这个,我就有些心虚,手上使不出力气。
柜子终于还是打开了。蟑螂们水一样流淌了出来,它们冰凉的翅膀贴过我的皮肤就像那晚娇妹的皮肤一样凉,他们振翅高飞的声响让我的汗毛竖了起来。它们密密麻麻的疯狂地扑向所有能吃的东西。我被这情景吓住了,明明放进去的蟑螂的尸体,怎么会变成那么多只鲜活的蟑螂?它们不是已经死了吗?莫非它们是蟑螂的鬼?
恐怖的事情还没有结束,蟑螂们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我看见了柜子最里面,有一具老鼠大小的婴儿的骸骨。怎么我没有看见娇妹的心,那颗已经萎缩的,破碎的,可能已经被蟑螂咬得千疮百孔的心。那小小的骸骨上残存的腐败组织上还有一些透明的小虫在挪动着。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情。
“你一定会后悔的。”娇妹在去医院的路上对我说。
我承认,是我故意推她下去的,因为她坚决不肯把孩子打掉。我明白了娇妹的意思,柜子里的小骸骨,是她肚子里面的孩子。我的头开始剧痛,似乎里面有只小手在拉扯着我的神经。
一只大蟑螂落在了脸上,整整六条腿稳稳站在我的脸上,这腿曾经沾染过娇妹的心和我的孩子。我重重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把它打死在自己脸上。
后来,蟑螂死去的地方皮肤开始溃烂,医生说,这不过是普通的筒线虫感染,可不知道为什么用了很多药都治不好。我每天都在家里躲着,像蟑螂一样怕光。现在我整张脸都开始溃烂了,我甚至觉得脑子里面也在溃烂。
铃蓝说她在网上查到,即便蟑螂死了,肚子里的卵也不一定死,只要合适的时候它们就会孵化出来,我们柜子里面的就是这样。
我说,不是,它们是孩子派来的。铃蓝看我的样子摇摇头,隔壁的大娘说你像中了蛊毒。我却指着墙上的蟑螂说,你看,那是娇妹,她来找我了。
十二、温床
他的头被一个透明的胶袋套住,胶袋在脖子处收口,用宽边的透明胶缠了一圈又一圈,很紧,绝对不能用手撕开,就算是正常人也不可能,更何况现在的他已经烂醉如泥。看到他安详的面容,真让人放心。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微笑,从这一刻起,他再也不会离开她了。
胶袋不大,里面残存的空气并不多,他可能三分钟之内就会窒息。她计算好时间,接着开始脱去他身上的衣服。刺骨的冷空气让他的皮肤竖起了鸡皮疙瘩,没关系,这并不妨碍她用眉笔在他身上画上一根又一根的线条,然后还标记了1234的顺序。待会儿就按这个顺序下刀吧,他曾经许下誓言,要永远陪着自己,既然他做不到,就让自己来帮他吧。让他的血肉跟自己融为一体,这样,他就真的可以永远陪着自己了。
胶袋里的空气一定是用完了,他的脸色变得很红,口鼻的附近也有不少水汽凝结的小水珠,他努力地转动头,想摆脱什么。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忽然加速,他的手却变得冰凉,他在挣扎,在醉梦里挣扎。可惜,无论他怎么用力也摆脱不了,这就是他的宿命,违背誓言的宿命。——摘自岑雪小说
A、
岑雪是个写字为生的人,她曾在一篇小说里提到过,夜里十一点半是一天之中人的心最柔软的时刻,看肥皂剧也最容易流泪的时刻,最容易被往事打动的时刻。
现在就是夜里十一点半,秦朗挑这个时间打电话给岑雪,说他开始写小说了,知道她现在担任一家杂志的主编,想让她看看稿子。他还说,想见她,却被她干净利索地拒绝了。她已经不愿再回想这个男人,三年前,秦朗的确担当过她生命中最浓墨重彩的角色,但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一切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不是吗。如果两年前他来找岑雪,或许她还会欣喜若狂,如果是一年前他来找她,也许她还会答应他的请求出去见个面,现在,她一转身就会忘记这通电话。
妈妈曾说,爱的背面并不是恨,而是忘却。
偌大的两层楼里只有岑雪一个人,客厅和走廊的灯又全都坏了,除了保姆房外,所有地方都码着厚厚的一层灰。三分钟后,岑雪还是决定出去一趟,见见他也罢,让他看看她现在过得有多好。
B、
从外面回来,岑雪不想再被打扰,关了手机,疲倦不堪地看着已经耗费了六个小时打扫却收效甚微的家,没有亲人的空房子,真的还能被称之为家吗?脑中繁杂如麻的思绪终于令大脑崩塌。
跟秦朗在一起的那年也不过是高二,因为爸爸的原因,家成了岑雪最不愿意待的地方。小时候,岑雪是很爱爸爸的,是爸爸让她感觉自己像个真正的公主,每当有人说他太宠她时,他总是骄傲地说女孩子就是要富着养,将来才不会被坏男生用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拐跑。岑雪知道,爸爸爱她,可他对她的爱居然抵不过那个坏女人。那个有着很复杂很恶劣背景的坏女人,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出她跟爸爸在一起不过是为了钱,她真的很想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她大口骂出最难听的话,可惜,最终这念头被一秒又一秒的等待给消磨了。她说不出口,只能跟妈妈一样默默地流着泪,看着爸爸拎着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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