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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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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茉的头发被冷汗湿成一缕缕的粘在脸上,口干舌燥,不想说话。身边姐姐的床空着,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姐姐死前的那几天,几乎每晚都做这个噩梦。
爸爸帮她端了杯水,看她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担心地问:“听说,最近你跟一个来旅行的帅小伙走得挺近。”
她放下杯子警觉地看着爸爸,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张无忌的妈妈临死前告诉他,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个小伙子迟早要走的,别想太多了,早点睡吧。”爸爸帮她关了灯,轻轻掩上房门。
爸爸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漂亮的男人呢?她知道秦朗在这儿待不长,他只是个来找灵感的背包客,签证的日期一到他就会飞回遥远的大洋彼岸。而他对疯老头的那栋破楼,有着让人费解的热情和执着,可这些什么都证明不了。她想要的不过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啊,在她暗淡无光的青春里,也需要一抹亮色的灿烂,难道这要求过分?
每晚入睡前,小茉都跪在床上虔诚地向上帝祷告,希望他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希望他会爱上她。她当然知道,以自己的条件要让秦朗爱上,除非是上帝显灵。但宗教存在的意义不正是在人没有希望的时候,赐予人希望吗?她宁可相信这祷告有用,只要够虔诚,奇迹总会发生。
她可以自己给自己答案,如果不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她会后悔一辈子。她会小心翼翼地,只希望这个噩梦,不会在带走姐姐后,同样带走她。
A
第一次见到秦朗是暑假周末的下午。中午下了场短暂的暴雨,房子,梧桐树,还有路边的野花,所有的一切像被呵了口气然后用力地擦拭了一遍,颓败的老街焕发出罕见的美。
当时小茉正在街心花园喂两只野猫,她所居住的这个小城市夏天气温很高,且多雨,垃圾堆里的东西很快就腐败变质,猫们不是吃坏肚子就会饿肚子。暑假的午后她常这样消磨时间,妙鲜包是她省下零花钱买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跟小猫们说些心里话。
小茉的朋友不多,唯一可以谈心的姐姐在两个月前被老城区的那个疯老头追赶着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妈妈受不了打击病倒了,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从小到大,妈妈都毫不掩饰地偏爱比小茉漂亮许多的姐姐,姐姐像她,而小茉更像貌不惊人的爸爸。妈妈的身体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给了她致命的打击,看着她日渐枯槁的面容,她很担心。小茉和爸爸承担了一切家务,但家里的气氛只会让她感觉憋闷,她需要有少许独处的时间。那个下午真是太好了,凉爽,安静,小的们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掉下个王子来,就更完美了,小茉歪着头胡思乱想,伸手去挠了挠猫咪的痒痒。
“你好,我想去教堂,请问你知道怎么走吗?”
木村拓哉的明星脸?就在小茉恍神的当儿,一张帅到无敌的面孔出现了,虽然他操着很港台腔的国语,但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
小茉完全被那张脸吸引了,傻乎乎地盯着他,忘了回答,也忘了猫咪们正在舔着小茉的帆布鞋继续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见到秦朗的囧样子,傻大姐,花痴,没见过世面的土妞一个,看到帅哥连话都说不好了,她从包里掏出个快递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递给神父,可以带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邮差,除了EMS快递和信件,连邮局订阅的报纸杂志还有汇款单什么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里剩下的所有妙鲜包都扔给小的们,拍拍屁股带他前往教堂。
这座小城唯一有观赏价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据说是解放前一位外国的传教士修建的,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平时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年轻人光顾,因为妈妈笃信基督,所以小茉也跟着她去过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帅哥很自来熟,他说他叫秦朗,在国外念大学,热爱摄影,他不喜欢那种人满为患的大城市,独独钟爱各类的小城,这次特意来这座小城寻找灵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帅哥这么紧距离地接触,班上的男生当着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脸猫,他们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脸有些大,但他们也不照照镜子,跟秦朗比起来,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几个同学,特别是男同学,跟这么帅的哥结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从街心公园走到教堂总共才用了二十分钟,小茉还特意兜了个圈子,却一个熟人都没碰到。失望地进了教堂,把快递交给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边看热闹。
没想到秦朗不止是帅,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赞美诗,还可以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诵大段的圣经原文。以前跟妈妈来做弥撒总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头更是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年轻人真不错。
那还是小茉第一次见神父老头用那种语气跟人说话,平时他总是拽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稣代言人。在场的其他教友也对秦朗大加赞赏,当然,教友其实大多是老太太,她们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后,颇为嫉妒地说:小茉这是你朋友啊,啧啧,要省掉不少家教费了。
老太太们的孙子孙女大多跟小茉同校,虽然今天没遇到同学,但她们回去后一定会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关系,托她们的福,与帅哥相熟的事会很快传得街知巷闻。
秦朗很喜欢这间教堂,拿着相机猛咔,还说要为教堂做本画册,小茉赶紧热心地说帮神父送相片过来。
B
第二天小茉起了个大早,对着镜子弄了半天头发,还穿上了自以为最漂亮的蓝白T恤和背带裙,草草吃完中饭,把碗筷一扔就往外跑。
小茉买了三包妙鲜包去喂猫,站在街心花园最打眼的位置,一个没有树荫的位置,直到猫咪们吃得一个个肚皮滚圆秦朗还没出现。她有些后悔自己来早了,今天没有下雨,皮肤被正午的烈日晒得发红,像抹了辣椒水那么痛。
等了好久,才等来秦朗,可他却两手空空。
“打印机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去我住的地方取吗?修理铺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楼下,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秦朗抱歉地耸耸肩,反倒让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邀请我去他住的地方!
小茉的心小鹿乱撞,本来还担心如果只是把照片拿给她而已,现在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多待会儿了,她抿着嘴偷笑。
小的们已经睡得猫仰马翻了,天气太热,小城里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晒得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动,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会是怎样?待会儿要聊些什么话题比较合适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机刚刚修好。小茉计划了许多个话题,最终都没能说出口,因为进入秦朗的房间后她就被墙上贴着的那些诡异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样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红和黑色充斥眼球:浸满血的浴缸里坐着个披头散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张照片上是个小男孩,穿着大人式样的白色小礼服,嘴角牵出一个邪邪的笑,手里捧着一个汁水模糊的半边西瓜,乍一看,那西瓜很像切开的人头;还有一张,是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的身上到处都是鲜血淋漓的伤痕,手里却各自攥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对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小猫准备下手……
“是不是觉得有些另类,我不喜欢那种让人看过就忘的照片。”秦朗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知道含笑路四十八号吗?网上有人说那里很邪门,我想去看看,但是找了好几个人都不肯带路。”
打印机开始工作了,小茉看到秦朗为教堂拍的照片还是很正常的,但是含笑路四十八号,他怎么会想要去哪里?
那是栋阴森的宅子,几乎每个人经过都要绕路走。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四十岁以下的本地人,全都在小时候被宅子的主人,一个神经兮兮的疯老头追着打过。在本城小孩的概念里,疯老头的存在等同于大灰狼和哥斯拉,谁家小孩不听话,大人们只要搬出疯老头三个字,再顽劣的孩子也会马上变成乖乖仔。而且,疯老头就是害死小茉姐姐的凶手,那栋宅子对小茉来说,跟倩女幽魂里的兰若寺差不多。
“我的签证只有一个月,真希望能拍出满意的作品,看到那些照片,我会记得来过这里,会记得你。”秦朗的恳求来得比较婉转,他的瞳仁居然是蓝色的,焕发出类似蓝宝石的光芒,要命的是,小茉能在他的瞳仁中看见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是被他的蓝眼睛秒杀了,还是被他眼睛里的影子秒杀了,总之小茉陷入了一种清醒的被催眠状态,她听见自己在说:好的,小茉陪你去。
C
小茉答应,陪秦朗去那栋该死的凶宅。
离开秦朗的公寓时小茉还有些为自己的这个决定担心,虽然疯老头已经死了,但他的魂魄会不会还留在那栋凶宅里呢?毕竟他对那栋破楼有种极度病态的迷恋。
疯老头害死小茉姐姐后,引发了众怒,但疯子就算杀人都是不需要偿命的,他甚至不用坐牢,每个孩子和孩子的家长都担心同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他最终被强制关进了精神病院。他歇斯底里地闹着要回家,不论是注射强力镇静剂还是用电疗,只要他稍微一清醒就会立刻呈现出极度狂躁状态,还妄想着用头把水泥墙撞开,弄个窟窿出来逃回家。
这些都是妈妈告诉小茉的。妈妈在精神病院当护士,姐姐出事后,她请了几天病假休息,可疯老头被关进单人病房后,她第二天就去医院上班了。爸爸本来还不放心,但看到她两眼放光的样子,也没敢拦。妈妈恨死了疯老头,如果不是他,姐姐怎么会死,姐姐不过趁他喝醉去他家去偷看了几眼,就被他追着骂了四条街,不论怎么说,姐姐都是因他而死的。
说实话,小茉很担心妈妈会做出什么傻事,比如见到疯老头后,控制不住情绪,抓起手术刀就冲上去狠狠地捅他。疯子杀人不用偿命,但正常人杀人却是要偿命的,她已经失去了姐姐,不想再失去妈妈。
妈妈的表现却出奇的冷静,她每天按时上下班,精神好得出奇,每天回来脸上都挂着难以掩饰的笑意。这让小茉困惑不已,姐姐尸骨未寒,她怎么能笑得出来,难道,她瞒着大家做了些什么?
没多久疯老头就耗尽了最后的元气,六十多岁的老头已经疯了三十多个年头,他的身体早就承受不了这样的折腾。小茉姐姐三七那天,他就油尽灯枯而死。据说老头在弥留之际忽然变得很正常,很平静地说想死在家里。医院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把他送回去了,那时的他已经不能再折腾了,躺在担架床上回的家,就在进门后的十分钟后,他微笑着咽了气。疯老头临死前说了一句话,谁也不许进那栋楼,他死后也要住在那里。
疯老头的死让全城的孩子和家长们都松了口气,却独独不能让妈妈释怀,她的情绪反倒没前阵子好。整日满面愁容,夜里老做噩梦,有两次,小茉甚至被她的惊叫声吵醒,隔着墙能听到她的哭声,木讷的爸爸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妈妈变得很敏感,敏感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就连睡眠也要靠大剂量的药物才能维持。小茉看出妈妈心里藏着秘密,很想问他,却始终开不了口,妈妈不喜欢小茉,她可能不会跟小茉说。
奇怪的是,老头死后那栋破楼里就经常有奇怪的声音出现,半夜三更时,有人会听到门吱吱呀呀地响,就连光天化日之下那些窗帘也会无风而动,于是凶宅的说法就流传开了,有人传说,老头活着的时候是疯子,死了也是疯鬼,没人敢靠近那栋楼。
其实疯老头跟小茉的家人也算有点渊源,毕竟他们是唯一跟他打过交道的人。
小茉的外公是小茉爸的师傅,他们都是邮差,几十年来,疯老头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些信都曾经过外公和小茉爸的手。这两年上网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光是快递都送不过来,位于城郊的含笑路爸爸也就懒得走,于是就让小茉去帮他送信给疯老头。反正那些信每一两个月才来一封,小茉趁着老头不在家时扔到他家信箱里就行了,每次小茉都提心吊胆地,不敢多做停留。
其实那栋楼并不是小茉最害怕的,小茉最怕的还是每次去送过信后,都会做那个恐怖的噩梦。好在现在秦朗陪着小茉走回家,否则就算是正午的大太阳照在身上,小茉也会觉得心里发毛。
“你脸色不太好,不舒服吗?”秦朗很贴心地靠近了些,柔声问道。心里暖融融,但那个梦是不能说的,小茉只能解释说那栋凶宅的确有些邪门。
“听说那楼的女主人曾是全城最美的女人,真的吗?”秦朗的眉头向上一挑,侧面看他的五官格外漂亮。
“我没见过,听老人们说她的确很漂亮,却不是本地的,她跟疯老头都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这段历史几乎每个本地人都知道。
地面上被开始西斜的太阳拉成修长的两个影子,小茉不到一米六的个子,而他足足一八五的大高个,那两个影子很像动画片里的画面,她的心开始蠢蠢欲动,关于噩梦的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小茉把那段陈年旧事细细说来。
疯老头两口子年轻时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当年的疯老头是个很有气质的知识青年,他的太太也是惊为天人,刚来小城的时候是很轰动的。不过他们很不习惯本地的生活,跟外人的交道并不多,他们都被安排在中学当老师。那位美丽的太太有很不利的海外关系,这使得他们在文革中被批斗得很厉害,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差点丢了性命,他太太不能忍受艰难的生活,扔下他潜逃去了国外,和她的家人们团聚。第二种传说也是这位太太最终背叛了他,不同的结局是她跟另一个男人私奔了。总之后来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位太太,老头就这么疯了,送信的邮差是唯一可以接触到他的人,除了收信,他几乎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也不工作,依靠平反后归还他的一间小铺面的租金勉强度日。
“你觉得那位太太是跟人私奔了还是逃到国外去了呢?”秦朗饶有兴趣地跟小茉探讨。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些信至少有好几百封,邮票上都盖着国外的邮戳,而疯老头一封也没拆过。”小茉慢慢地说着,似乎想起了姐姐告诉她这件事的那个下午。
“一封也没拆过,你怎么会知道?”秦朗追问着。
小茉摇了摇头,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如果不是姐姐好奇心太重,偷偷跑进那栋阴森的破屋子偷看了那些信,她也不会被疯老头发现,然后在追打她的过程中,出了车祸。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傍晚正在帮妈妈摆碗筷,邻居家的小孩哭着过来敲她家的门,他说姐姐被疯老头追着骂,慌不择路地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
当时小茉手里的碗咣地一声落到了地上,砸了个粉碎,然后大脑一片空白,死亡对于还在念中学的小茉来说是件遥不可及的事情,而且死的那个人居然是姐姐,早上她们还在一起喝了牛奶,她还帮小茉辫了辫子,怎么可能……
尽管一万个不愿意相信,但姐姐还是死了。
等小茉和妈妈赶到现场时,姐姐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下有好多粘稠的血,好多,像铺天盖地般的红,小茉觉得整个世界在那一刻都变成了红色,嗅到腥气赶来的苍蝇在耳边嗡嗡作响,小茉什么都听不见了,只看见妈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她身体落地的瞬间,小茉似乎听到了某种东西坍塌的声音。
D
站在含笑路四十八号的门口,小茉感觉自己即将踏入了时间旋涡,一旦进入那扇即将腐朽的大门,也许就会踏上姐姐当时走上的那条不归之路。但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心,想要进去看看,这个念头已经折磨她很久,好在身边还有秦朗,他那么高大威猛,就算真的有什么东西冒出来他也一定会帮她的。
那是栋面积不大的两层小楼,附带一个院子,院墙是一堵爬满带刺蔷薇的铁艺墙,很多地方都锈得断了,他们可以很容易地钻进去。那些无风自动的窗帘,还有半夜传出的开门关门声,疯老头的恶灵真的存在吗?如果他真的在,现在是否在看着他们?小茉想起了昨晚的噩梦,恐惧像条蛇,顺着她的脚踝蜿蜒而上。
小茉开始努力搜集疯老头的回忆,其实仔细想来,他也不是特别疯的那种人,除了没日没夜地喝酒,还算守规矩,见到大人总是远远避开。他很不喜欢十岁左右的小孩,每次见到都要大声吆喝地驱赶一番,有时候他还会追出好几条街。因为他身上终年散发着浓郁的酒气,所有小孩子都传说他打人。
在她印象中,他下手其实很轻,总是大声嘟囔着装腔作势地猛追上去,然后用手指弹两下孩子的脑门,或者在小男生的屁股上轻轻地踹上一脚。孩子们其实最怕的还是他那副活见鬼般的尊容,多年的酗酒生涯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肝脏,皮肤呈现出病态的黄色,胡子拉碴,一身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上不时蹦出只虱子,正常人只会对他避之不及。
偶尔小茉给他送信的时候,会发现他站在街角盯着,直到她把信放进信箱后走远了他才会回家。这种时候她总是会生出错觉,疯老头根本就不疯,他活着,似乎只为收到那些永远也不会拆的空信封。
是的,空信封。许多次,她都对着阳光照过,那里面连根头发也没有。
“想什么呢,还不赶快进去被人看见就不好了。”秦朗不悦地在台阶上冲她吼了句,然后继续摆弄那把锈死的锁。
小茉没想过他还会开锁,这种伎俩不是传说中的小偷才擅长的吗?秦朗解释说他最铁的哥们家就是专门修锁配钥匙的,常看哥们鼓捣锁,所以他学到了一点皮毛。
事实证明,秦朗的技术绝非皮毛,小茉大概发了两三分钟的愣,他就用一根铁丝鼓捣开了大门。
大门悄无声息地开启了,迎面扑来一阵劣质白酒的气息,阴森的寒气直逼面门,这气味就像疯老头身上的汗馊味和呕吐物以及究竟味混合在一起,难道他真的在里面?小茉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腐朽变形的木地板被小茉踩了一脚,咯吱作响,真不是个好兆头,她的脸变得惨白。幸好秦朗很及时地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要不她肯定要逃跑的,他坚定的眼神让她的脸蹭地红了,心也扑腾得更厉害。
总站在外面也不好,虽然这里是城郊,虽然现在是晚上,但路边难免会有人经过,万一被人看到她跟秦朗这么晚还在外面,肯定要闹误会的。手被他牵着,更没有退出的理由了,小茉索性一咬牙,跟着他进了大门。
秦朗把门关好,然后打开一把聚光手电,积满灰尘的墨绿色的天鹅绒落地窗帘,胡桃木的深色地板,还有变了颜色的碎花墙纸和墙角堆积如山的空酒瓶,她不安地站在客厅里,恍如置身于那个难以摆脱的噩梦,踌躇不前。
一扇通往不知道什么房间的门忽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所有的窗户都是关着的,可那扇门自己打开了。她吓得差点要往秦朗的怀里钻了,就在最关键时刻,一只小猫大的胖老鼠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很鄙视地冲他们抖了抖尾巴,然后跐溜一下跑到窗帘旁,顺着窗帘爬上了窗台。
原来闹鬼的是老鼠,她暗暗松了口气。
秦朗心急地冲上了楼,在楼梯上冲她招了招手,见她没什么反映就心急地自顾自地上了楼,并且翻箱倒柜地弄出了不算小的动静,他在干什么?抄家吗?老头才死了几天,说不定他的魂魄真的在这里。
正在她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时,他从楼上下来了,腰包里鼓鼓囊囊的,显然多了什么东西。
“你拿了什么?”她担心地问道,“这样不好,毕竟是死人的东西。”
“想看就跟我走。”秦朗打开门自顾自地走了出去。她早就双腿发软了,很没用地跟在他身后,逃也似的离开了那栋酒气熏天的破楼。
跟着秦朗去了他住的公寓,其实小茉是想快点回家的,时间不早了,爸爸要担心的。可是她很好奇,秦朗究竟拿走了什么。
E
没想到,秦朗找到了两本泛黄的日记,而那两本日记,竟然描述了完全不同的同一个秘密。
第一本日记的封面是缎面的,时间让那些曾经华美的色彩蒙上了一层灰,娟秀的字迹出自那位传说中全城最美的女人之手,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是那位太太出走前写下的日记。
小茉的时间不够看完所有内容,信手翻阅了一下,着重看了最后两篇日记,大致内容如下:
没想到还是逃不掉,就在我们来到这座小城的两个月后,席卷全国的运动蔓延到这里了。那些带着红袖章的人不停地追问我父母的去处,做什么工作,接触些什么样的人。
其实他们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移民海外,他们重男轻女,只带走了比我大两岁的哥哥,我被寄养在亲戚家长大,甚至不记得他们的面容,现在却要为他们承担莫须有的罪名,还牵连了我的丈夫。看着他饱受批判和摧残,精神和肉体都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很自责,他不该受这样的罪,他跟我的家人根本就素不相识,可他却毫无怨言地承担了一切,有时候,还要替我受罚。
我不明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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