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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淌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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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尕见他上了船,便拔腿追上去。她跑近,船早已飞向河心。
船在河里一高一低,有时转个圈。河底潮汐把浪花从深处采来,白花花的举在船的前面。
她开始朝他喊。浪把船冲得轰轰响,他一点也听不见。她便在河滩上狂奔,眼睛死盯住船。她要这样一追到底;即便他要离去,要在这河里消失,她也得亲眼看着。
阿尕跑啊跑。她在追完全疯掉的白色马群。马群驮着死到临头都不屈服的骑手。再往下她知道会怎样,船会头朝下直竖起来,将船里的或人或物一刹那间抛干净。她急了,从腰间抽出“抛兜儿”。“抛兜儿”在她头顶嗖嗖尖叫,飞旋出一个光环。
我被击中了。这是我头一回领教她的武器,晓得她的厉害。她和她的民族,是如此善用武器。再来瞧瞧她的绳枪,他们叫“抛兜儿”的玩艺,我听见嗖嗖响时已晚了,卵石划着一道白色弧光在我腿上已终止了旅程。这块卵石实在不小,足能打断一头键牛的犄角。我的腿骨“邦当”一响,全身都震麻了。我什么也来不及想就从牛皮舟里翻出来,掉进河里。我的腿在河里才开始疼,疼得我以为它已没有了,手去摸,还好,它还在。我是会游水的,水性不赖,可遭人暗算的愤怒使我全身抽风一样乱动,手脚完全不被理性控制。再说受伤的腿使我身子老往一边偏。还有这河水,谁接触过这样冰冷的水?它不是在我体外流动,而是灌进了我体内,更换了我全身的热血;我的每根血管都冻得发硬,正在哗哗剥剥地脆裂。我开始浑身发紫发白,很快就要明晃晃地肿胀起来。可我依然愤怒得不能自持,她这样害我毫无缘故。我的四肢差不多丧失知觉。我想下一步,该是有个人把这具满腔愤怒的尸体打捞起来了。
当然,我不承认是她把我打捞上岸的。虽然她的确在呼呼呼地喘,长发上和全身的水淌在河滩上,淌成一条小溪。我听见她的尖声嚎叫,那是在我落水的瞬间。后来我恍惚看见一个黑东西掉下岸,极慢极慢地向我靠近。我们在水里撕扭了好一阵,我用抽筋的腿把她蹬开,等她再次扑上来时,我死命揪住她的头发。刹那间,我恨透了这个黑鬼似的女孩,她老是无端地跟踪我。她被水呛得直翻眼睛,鼻子和嘴挂着黏液。无数条黑发辫软软张开,像某种水族动物漆黑可怖的触手。现在知道了吧?我跟她的开头就不好,就异常。从那一刻,我跟阿尕缠不清、搅不完的感情便开了头,或不如说我们的自相残杀便开了头。
我没料到她有这本事。她蛇似的在我怀里扭啊扭,突然扭头咬我一口,咬在我肩上,使我不得已松开揪她头发的手。然后我们无分胜负地双双上了岸。河在前方发出奇特而恐怖的声响,像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那下面歇斯底里地大笑。这儿离我放船下水的地方已很远,草地变得阴森起来。河在一眨眼间把我送到这里,流速可想而知。我想起从上船时就无法自持。
有种莫名其妙的后怕使我软了,全身没一点劲,随她拖。我看见她又黑又小,拼死拼活地搬弄我这条让水泡肥的大死鱼。这河里有种肉乎乎的鱼“水菩萨”,一经打捞上来,鱼头就奇怪地变成一张老头脸,又阴险又悲哀。跟我此时的样子极像。她跑到远处拾来干牛粪,有的牛粪表面已干得出现密密麻麻蜂窝样的孔。然后她就跪在那里“嚓嚓”地用火镰打火。真可笑,这只比钻木取火先进一步。我躺在这里突发奇想:顺着这条倒淌河走,一直走,就能走到远古。爱因斯坦几乎要否定时间的不可逆性。我想,这条河流倒着流,其中必有它的奥秘。想象一下吧,整个历史就是这条河,它在某个地方不为人知地来了个彻底的转折,好比一条绳带的一头向另一头对折过去,于是现代与原始便相逢了。将看见的,便是化石和累累白骨的复活。
火点着时,天已全黑了。我懒得去看她怎样费力地将火种培植壮大。火投在我和她的脸上,使其变形,变幻出野性和怪诞的影子。我们一声不响,完全是一对人类最纯粹的标本。

、第03章

他忽然站起来,阿尔也跟着站起。除了獐子,草地上找不出比她更敏捷的东西,她敢打赌。她知道事情没完,水里那场恶斗还没有结束。上啊上啊,她拿出架式,身体略弓着,鼓满力。这样又瘦又高的对手打起来最方便,只要攻他下三路,只需猛一撞,他就得倒。阿尕想着,忽然格格地笑起来。草地上的人,摔摔跤、打打架是很快活的事。
他没上来,大惑不解地看她笑。一边脱下衣服、裤子,举到火上烘。她看他是副好架子,就是太瘦,这里那里都看得见漂亮的骨骼在一层薄皮下清清楚楚地动。不过几年以后,她使他壮起来。是她喂肥了他,使他有一身猛劲,用来摧残她。
“你为什么用石头砸我?”他问道。
她笑得轻了,说:“石头?”她对他的话多半靠猜。谁知道呢,恐怕听懂他的话靠的并不是听觉。
“砸得太狠了,你瞧,这儿。”她停住不笑了,两膝着地爬过来,凑近去看他的腿。没什么,这个白脸皮汉人就是不经打。她碰碰那伤处,他“咝”地一声,她立刻也学着很响的“咝”了一声,又笑起来。
“你说说看,你干吗对我投石头,手那么毒?”他把她的头用力一扳,把她脸都扳变了形。
她呆了一会儿,便像小狗那样左右扭动着脑袋,嘴里夹声尖气地发出“哼哼呀呀”的声音,又撒娇又撒赖。她觉得他这种虐待挺舒服,等于爱抚。
“你想害我吗?想把我打到河里淹死?!”他拧住她脑袋不放,脸上出现那种因作践小动物而产生的快感。
“死?!”她大吃一惊。这汉人为什么总说死,她不懂。她粗鲁地打了一下,把他的手打开。
我不知要费多大劲,才能把这些话跟她讲清楚。来,我跟你讲一种很妙的东西,它的确很像你去追逐的那种火球,它不是神火、什么小小的太阳,那不过是种简单极了的东西,叫电灯。我还讲,能造出它来,我就行。这野姑娘用一双亮得发贼的眼盯着我,恐怕碰上个骗子。
我说,我是在工作,不是吃饱了撑的去玩那条船。你不是要个小小的太阳,要它挂到每个帐篷里去?我就是专门造太阳的。我嘛,过去在发电厂做工。她忽然问,是用水造太阳?我知道我这样唾沫横飞也是白搭,要她懂得这些简直妄想。可她貌似开了窍,不断点头,“哦呀、哦呀”地答应着。管它呢,我自顾自讲下去。实际上,我也在说服自己。这条河太棒了,建个水电站没说的。有这样的河,你们还在黑暗里摸来摸去真该把你们杀了。就这样,你看,在这里筑条坝,把水位提高,当然还得有机器有设备有挺复杂的一套玩艺儿。现在我只是先了解河的性能,搞一手资料。我干的就是这个。我可不是这方面专家,只是个工人。这些也得干着瞧,也说不定会干砸,但总胜过在黑咕隆咚的破供销社里等死。在那里跟等死是一回事。
太阳,就这样造出来的,小丫头。
这时我见她腰上有什么一响,仔细看,是几枚铜钱,古老但不旧。
“你发誓。发誓啊!”她吼道。他刚才那些晦涩难懂的话使她又振奋又忧惚。它就是那样的,会亮会灭,随你。欧,真值得为之一死。她要他发誓赌咒。其实她已经相信他了:他干得出来,什么都不在他话下。正因为相信,她便害怕,怕这个人,对他具有的智能和力量产生出不可名状的一种恐惧和担忧。
“我把手放在这上面,问你——骗我是罪过的。你说你造太阳,真的吗?”她手托住胸前那只小盒,里面有尊不知什么像。哎呀,他没有听懂吗?
我模模糊糊懂了。
可惜我没有她颈子上吊着的那东西。那东西自然是她的偶像,看她严肃凶狠的样子,我对她如此举动不敢嬉皮笑脸了。她要我发誓,要我像她这样把舌头伸出老长。我不知道自己伸着舌头是否像她一样丑。我没偶像,从不认为那样东西神圣得不得了,但我得依她。阿尕,你瞧,我这样,还不行吗?把手放在胸脯偏左一点,那个蹦个没完的活物上,回答你,我的话全是真的。我决心要给你造个太阳。
然后,她讲给我听,关于这条河。
阿尕最早的意识中,就有条河。它在她记忆深处流,是条谁也看不见的地下暗河。她那时三岁?五岁?不知道。没人负责记住她的岁数。反正她只有一点点大。阿爸将两条牛皮舟相系,要去发财,去找天堂。那年草原上的牛羊死得差不多了,整个草地臭不可闻。阿爸说他看够了牛羊发瘟,要离开这里。阳光、草地、乡亲都飞快向身后门去,河越来越黑。她终于听见天堂的笑声,成千上万的人一齐狂笑,笑得气也喘不上来。
“你听见了吗?笑!”她把他紧紧拉住。遥远的恐惧使她瑟瑟发抖,浑身汗毛变硬,像毫刺那样立起来。
“就这里吗?”他呆了半天才说。
“有一家人,很早了,”她说,“男人带上女人,女人抱上娃娃,装在船里,就在这儿。听见笑——嘎嘎嘎。一下子,船就没了呀……你去问问,那家人,这儿都晓得。”
我发现她被某种幻觉完全慑住,样子古怪而失常,当时,我还没往那方面猜,没去想这故事很可能是她真正的身世。
当然,这里确实有覆舟的危险,但决不像她讲得那样神神鬼鬼。我后来就试过,只要有勇有谋,它也不那么容易就吃了我。
我可不是吹嘘我当年的英勇。找刺激想冒险是青春期一种必然心理状态,就好比情欲。冒险也是发泄情欲的一种方式,是一种雄性的方式。我坦率告诉你们吧,情欲是黑暗一团,你不知道自己在里面怎样碰撞、跌打、发脾气,总之想找个缺口,冲出来就完事。冒险就是一个缺口。在激情没找到正常渠道发泄之前,冒险就是一个精壮男子最理想的发情渠道。
我这样讲恐怕大露骨了。你们想听的是爱情或传奇故事。关于我和阿尕,我是失去她之后才发觉自己对她的钟爱。行了行了,根本就没什么他妈的爱情,你们多大?二十五六岁?这就对了,这个岁数就是扯淡的岁数。什么爱情呀,那是你们给那种男女之事强词夺理地找出的美妙意义。要是我把我跟阿示的事讲出来,你们准否认那是爱情。其实那就是。
所以我才在失去她的日子里痛心不已。
那时我也年轻,我也误认为这不是爱。结果贻误终生。
何夏一谈到爱情就缄口、装聋。这就更使人预感他发生过一场多伟大、多动人的爱情。何夏并不迟钝,一点不辜。他能很圆滑地抹开话头。每逢他一阵长久的沉默之后,会忽然讲一件有趣而怪诞的事,就把别人的兴头调开了。
他说:“我认识那里一个老太婆,人家叫她秃姑娘。不用说,她不止秃了三年五年。她会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她讲,有个女人怀孕五年,生下一块大石头,把它扔到河里。后来有个又丑又穷的男人把它抱走了,天天楼怀里,捂在袍子里,有一天,他发现石头上长出了头发!……”
听的人有怕有笑。
他又说:“那地方过节,老人们必然聚在一块唱歌。曲调一点听头都没有,单调极了。但他们唱的时候全都庄重得很。听着听着,你就知道这歌不一般了。他们唱千年前大雪天灾使一族人流浪;唱外族人一次次侵扰他们的草场;还唱朝廷夺去干匹良马却要茶叶(注:清朝政府曾有‘茶马’政策,即以茶叶易牧民的马。)来付偿。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歌谣就是他们民族的一部《荷马史诗》。这歌不用教,等孩子们长大,青年人变老,自然而然也就会以同样悲壮的感情来唱它了。不过这部‘史诗’被祖祖辈辈唱下来,不断添加神话,搞得谁也甭想弄清它的真伪比例。比如刚才说那男人娶石头为妻,他们的‘史诗’也一本正经记载过。他们这一族人只有几千,为什么呢?他们认为必定是祖先娶石为妻的缘故。”
人们又问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还有种草,火烧不死。有次雷火把所有草木都烧光了,只剩这种草,牲口吃了全大笑着死掉;人吃了死牲口肉,也都大笑,笑到死。这倒不是听他们唱的,是我从他们县一本野史上看来的……”

、第04章

大家离去时哈哈着说那鬼地方实在愚昧。
阿尕,你不知哪个时候误吃过那种毒草,所以你一笑就发癫。你会笑得浑身乱颤,遍地打滚,像闹瘟的牲畜那样使劲蹬腿。我真烦你那样笑。可我踢你打你,你也止不住要笑。值得你笑的事怎么那样多?比如我说我爹死了,按当地风俗,入土前晚辈要披麻戴孝,再弄了瓦盆给他摔摔,你就笑啊笑啊,我那一点怀念,半点忧伤一下让你笑没了。
现在我常在梦里被阿尕的笑声吵醒。
明丽来了。那么干净得体地往办公室门口一站,真让我有些受用不住。傍晚,这个雪白皮肤的女人若是你妻子,对你说:呀,我忘了带钥匙。那你福气可是不小。她也不是什么美人儿,但这样就差不离了。往同事中一带,这是我爱人,她的礼貌、温雅,略带小家子气的容貌,再加一点点娇羞和卖弄风情,都好,都合适,简直太给我撑门面了。尽管她已有些发胖,皱纹也逐渐显著。我在这里心醉的一塌糊涂,一刹那间,真巴心巴肝地渴望一个和她共有的家。
杜明而被他少有的温存目光给弄晕了。甚至在他们初恋时,她也很少被他这样看过。他是那种缺乏情愫的人。她跟他初认识,他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形象。那时他和她都刚进厂不久。他是工会的活跃分子,羽毛球乒乓球样样行。她什么球也不会,总站在一边看,有球落下来,她就跑上去捡。有次他打完球忽然叫住她:喂,以后你别捡球了。她说为啥。他虎着脸说,你捡球老猫腰。她笑了,你这人真怪,捡球哪能不猫腰。他气鼓鼓的,憋一会才说:你衬衫里穿的什么?她说,背心呀。背心里呢?他又问。她脸一下红了,又羞又恼。他说:我全看见了,你这衬衫领口开那么大,一猫腰,谁还看不见里面。她气得说不出话。
如今他这样对她瞅着。墨绿的裙子,白衬衫,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来讲,是较本分的穿着。她可没打算来诱惑他。
她不断在他身上发现倍受伤害的痕迹。就说脸,那些痕迹使他的脸比以前耐看。这脸孔上的一切变化都是非常的,无所谓缺陷和长处,美和丑早在这里混淆,谁也讲不清到底对它是个什么印象。它就是它,就那样,放在那里,让人触目惊心。它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很早很早,那种侵蚀他容颜的因素,他心里就有。他对他父亲破口大骂时,那因素就已开始起作用。“你这老贼坯!老盗墓贼!”那时他的样子多可怕,多残忍。他现在不过是把当时的爆发性神态保存和固定了下来,又加上风雨剥蚀,岁月践踏,等等等等。
于是就造出来这副尊容。这脸若凑近,像从前那样跟她亲热,不知她会不会放声大叫,就像当年被他垂死的爹捉住手腕,碰到那个冰冷的手镯那样惨嚎。
老头死后,她很后悔,觉得那样叫太伤他心。她知道老头并不坏,反倒是儿子太不近情理。老头甚至很善良,最后的念头,还是想成全这个毁了他的儿子。想用那手镯,为儿子套住一桩美满婚姻。
杜明丽替何夏收拾房间。她是个爱洁如癖的女人,一摞碗筷,就够她慢条斯理,仔仔细细收拾半天。她把小木箱竖起来,食具全放进去后,又用白纱布做了个帘。
我看她干这一切,完全像看个小女孩过家家。似乎她能从收拾东西布置房间这事里得到多大幸福。二十年前就这样——总是她轻手轻脚在我房里转来转去,没什么话,有的也是自言自语:书该放这里嘛,放这儿好,瞧瞧,好多了。我呢,从来不去理会她,从不遵守她的规矩,等她下次再来,又是一团糟。但她从不恼,似乎能找到一堆可供整理的东西,她反倒兴奋。我的屋里早不是最初那副寒酸相,那个囊括一切家当的牛皮口袋被她拿到鞋匠那里卖了,然后,我屋里便到处添出些小摆设,害得我在自己屋里缩头缩脑,常常迷路。
她说她对我情分未了。我说何必。她说那不行,我不能对你撒手不管,除非你跟别的女人成家。说到成家,她声音直打颤。然后她笑着说,这样,也免得你老恨我。
明丽,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不是最恨你的,有个人恨不能把你杀掉。阿尕,她让我领教了她那古老种族火一样的嫉妒。
阿尕问我:“你爱这个女人?”她指那张夹在书里的小相片。
我说当然爱。
猜她怎样?她一头朝我胸口撞过来,等我站稳后,正要痛揍她,她却抢在我下手前又猛撞一下。这次她不是撞我,而是撞在粗圆木的墙上。她要再来那么两下,她要不死我的屋就得塌。要不是那结果,我就不是人。
后来她见到你,明丽,就是你去跟我结婚那次,你居然能从她手里逃生,真是你的造化。
我哪里知道,那时我在她小小的肉体和灵魂里已生了根。从河里爬上来,听了我那番造太阳的玄说,她就打定主意,要给我当牛做马。可怜她那时只有十六岁。从此她常常跑许多路,赤着一双乌黑的脚,披头散发站在我面前。她出现在这里,使得黑暗一团的供销社格外像个洞穴。她呆在这儿很合适,破破烂烂的一堆,提示着我的处境。我很少理睬她,有时会突然烦躁,要她走,滚出去。有次她没有立刻滚出去,而是磨磨蹭蹭走到柜台前,指指那一束败了色的头绳:我买那个。她给我一枚带着她的味儿的硬币。从此她开了窍:只需一枚硬币就有权饱看我一顿。像城里人看杂耍,或进动物园,只须一个硬币。一旦我来了脾气,要她滚,她就从身上摸出一枚早准备好的硬币,买一根头绳。我因为她的一枚硬币而不能发作,有这点小钱,她便有借口跑来,理直气壮地瞪眼瞅我。想想看,把我跟她的开头说成一见钟情,有多恶心。
我们最初的关系就是这么回事,谈得上什么男女之情呢?我们也有好的时候,我说,阿尕,你会唱一百支歌吧?她笑着说,哦,一千!我们能用汉语和当地话混杂的语言交谈了。你的歌全是哇哇乱喊,听不出名堂。她说,哪支歌都有名堂。她马上唱起来,用手把脸捂得十分严实,膝盖一上一下地颤,我从她膝盖的动作,看清这支歌活泼的节奏。她反反复复地唱,不像平常那样拉长音调,而是跟讲悄悄话差不多。
我最爱的人,假如你是树,我就是你身上的叶子,你死了,我就落了。
我听后哈哈大笑。阿尕,你这傻瓜,树叶落了,第二年又会长新的呀。她一下松开捂在脸上的手,露出一张大梦初醒的脸。我见她胸脯一鼓一鼓,低头急促地往四面八方寻视,我知道,这时她要真找到什么得心应手的家什,准照我砸过来。可草地到处都是柔软的,连石头也没有。她冲我做了个龇牙咧嘴的凶相,转身就跑了。这回我把她惹得不轻,挺好,她不会再到供销社来烦我了。
对她发脾气、喝斥、骂甚至扇几巴掌,都不碍事,她仇恨的就是嘲弄。她专心专意在那里唱,在那里倾诉,醉心得不得了。我这么不屑地一笑,她就受不了这个。她出于她那个民族的自尊或说自卑,有根神经特别敏感脆弱。她最终离开我,恐怕也出于同一缘故,出于自尊心被我折磨得遍体鳞伤再也不堪忍受。但我发誓,这类精神上的虐待全在于我的无意识。
怎么能说我就是个混账呢?我和她矛盾痛苦之深,并非两个人的问题。这涉及到两种血统,两种文化背景的差异。我们屈服感情,同时又死抱着各自的本质不放。我爱她,但我拒绝走回蛮荒,去和一个与文明人类遥遥相隔的女性媾合。后来的一些夜晚,她睡在我怀里,我吸着她极原始的气味,会突然惊醒。我害怕,感到她正把我拖向古老。人类艰辛地一步步走到这里,她却能在眨眼间把我拖回去。假如说我混账,我大概就混在这里,每当我干完那事,总要懊恼不已,一种危机感使我心烦意乱。
至于我后来设计水电站,也谈不上什么为那里的人造福。有一半是为我自己,或说为救她。我认为救她惟一的办法是改变她的生存环境。我爱她,怎么办呢?
从她唱歌,我把她得罪后,她再来看我时已十七岁。那是春天,是个最伤脑筋的季节。虽然草地的春天还盖着厚雪,但雪下面的一切生灵都不老实了。种种邪念都在这一片纯白的掩盖下开始骚动。

、第05章

一开始,还是那样。她跑许多路,只买一根头绳,就走。她不怎么讲话,刚学会羞答答。她常常是我惟一的顾客,屋前屋后,处女般的白雪上只有她的脚印。她脸盘大了,穿件皮袍,挺臃肿,但不那么小不点儿了。我觉得她变了个人,怎么说呢,有点像回事了。当然,依旧不漂亮,只是捂了一冬,捂白了,嘴唇特鲜艳。我见到她,头一回感到莫名其妙的快活。
我说,还是买一根头绳?
她说,呀。
她匆匆跑掉时,我看见那双脚依旧,还是光着,两只滚圆通红的脚后跟灵巧极了。不知怎么,那脚后跟使我浑身一阵燥热。我想,坏事了。这天有许多人在店堂里买东西,每逢我从县城运货回来,嫠牛脖子上的铜铃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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