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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熬成夫-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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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嘴唇很美。”
宣歆又指着另一个女孩。“她的唇比茱莉亚罗勃兹还性感。”
“你的皮肤很漂亮。”
“她的皮肤细白如雪。”
“你的双手很纤细,很美。”
“她的双手更修长,一看就知道是艺术家的手。”她捺着性子继续说。
“你让我心跳加速、呼吸紊乱,”伊桑深情款款地告白。“而对她们,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你就像刚出现北极光的那一刹那,让我忍不住悸动,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来到这里,就只为与你相遇似的。”
哇!原来男人都拥有一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嘴,会说甜言蜜语仿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
可惜呀可惜,她并不向往爱情,所以不可能因为听了甜言蜜语就乐得晕头转向,忘了我是淮。
那是愚不可及的笨女人才会做的事。
宣歆懒得再和他多说废话,将相机收好放进袋子里,向那几个澳洲女孩道晚安后,随即回到旁边另一顶帐篷内,准备睡觉。
伊桑见她只有一个人独自睡在一顶帐篷里,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气,在她要拉上帐篷拉炼时一屁股直接坐下去,脱掉鞋子。
“你做什么?”
“你一个女孩子睡在这里太危险了,我陪你。”
“先生,我认识你吗?”让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进她的帐篷才更危险咧!当她是白痴呀!
“你知道我叫伊桑,我知道你的名字叫宣歆,来自台湾,我们当然是认识。”
她肯定自己碰到了个神经病,这大概也是旅行中不可预防的麻烦吧。
“请你出去,我想睡觉了。”
“你尽管睡,我不会吵你。”
“你当我是笨蛋还是白痴呀!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我会没有任何危机意识,安心睡觉吗?”
“好吧,我知道了。”伊桑转身,穿上鞋子,站起来。
待他一离开,宣歆马上将帐篷拉链拉上,钻进睡袋里,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在高中、大学时,社团常常举办露营之类的野外活动,加上她又热爱旅行,早已养成了到哪里都能很快入眠的好本领,一向只要躺下去,不到五分钟就可以睡着,此时却反常的辗转难眠。
或许,这全因为帐篷外那个疯子的关系,她就算神经再大条,也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安心入眠吧!
因为伊桑的关系,让宣歆临时改变了行程,原本准备在特罗姆瑟待上一个星期之后,再转到峡弯继续她的冰河之旅。
现在既然无法成眠,她干脆起身将简单随身物品整理好,再将睡袋和帐篷收起来。
反正此时的特罗姆瑟正处于“永夜”,毫无白昼黑夜之分,何时离开都没有差别。
伊桑一见到她收拾帐篷的动作,不解地问:“你收帐篷做什么,不睡觉吗?”
宣歆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以最快速度将帐篷收好背在肩膀上,一手提着睡袋,另一手拿着自己的物品离开空旷雪地,走到小镇,将租借的帐篷和睡袋还掉后,想找间小型旅馆睡觉。
但连续找了三间旅馆全无空房,这个结果让她不禁感到十分沮丧。
在找了第四间旅馆依然落空后,宣歆气恼得直接在饭店大厅供客人歇息的椅子上坐下来,至少这里是公开场所,她不必担心他对她怎样。
伊桑一路上跟着她,见她一间找过一间,暗想特罗姆瑟小镇正在举行“北方之光节”,若没有事先订房,这时可是一房难求。
他二话不说,主动提起她放在脚边的旅行袋,将她拉起来走出旅馆,走到距离约莫一百公尺远的另一间全部由石头筑砌而成的旅馆。
走了进去,到柜台拿了房间钥匙,再拉着她走向木板架成的阶梯,到了二楼房间,他很自然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你一定很累了,赶快先洗个澡睡觉。”
“你——”
伊桑在她正准备开口之际,突地倾身吻住她的唇,虽短暂如火花,他却心满意足。“愿你梦中有我。”语毕,他便转身离开房间,顺道将房门带上。
宣歆错愕再错愕,就像是个呆子似站在原地不动,眼睛盯着那扇开了又关的房门,久久无法回复,直到——哈欠连连。
头一瞥,看见那张又软又大又舒服的床,瞌睡虫如蝗虫过境,纷纷朝着她袭击而来。
豁出去了,管这是不是那个神经病的房间,有床不睡是笨蛋!
她先将房门锁上,再系上门炼锁,脱掉外套,马上窝进温暖的被窝中,不到三分钟,便已沉沉入梦。
第二天,她一觉醒来,洗了个澡后,趁着那个叫伊桑的不在,偷偷离开旅馆,继续她的旅行。
第二章
二零零五年
十月
从大学一毕业,宣歆便到欧洲整整旅行了一年,最后因签证到期,加上旅费已花得差不多,逼不得已只好整装回台湾。
回台湾之后,她善用每一分每一秒身兼数职,只要能赚钱,什么工作她都做,还利用空闲的时间,将她在这一年旅行中的笔记和照片做了个整理,并写成书。
没想到这本旅游手札竟然大卖,不但让她赚进了一笔可观的版税,出版社更趁胜追击,连出了三本旅游书,并且愿意提供她部份旅费,未来继续合作出版任何形式的旅游书籍。
有得玩又有钱赚,对宣歆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她乐意至极呀!
就这样,她工作了整整一年又三个月,又揽了一笔旅费,签证办一办,再度背起行囊流浪去。
虽然她的父母对于这种生活方式很不认同,但每个人的一生年轻就只有一回,况且她已经是大人了,自己所做的事可以对自己负责,所以他们也没有干涉。
在她出发之前,她得知自己很喜欢的一名摄影家——E。O,正在伦敦展开为期十天的个人摄影展,因此她决定这次旅程的第一站安排在伦敦,顺便可以去看看随着狄修斯回伦敦定居的凌靖倪。
宣歆拖着行李箱,从机场搭巴士,直接来到奥菲斯饭店,办好Check In一进入房间后,马上打电话给凌靖倪。
凌婧倪一接到她的电话,很快便赶到奥菲斯饭店。
她一见到宣歆,高兴的抱着她又跳又叫。“宣歆,你要来伦敦怎么不事先告诉我,我可以到机场接你。”
“这么麻烦做什么,机场巴士方便得很。”她仍旧是一副独行侠作风,“好了,我肚子好饿,我们先去吃东西,边吃边聊好不好?”
“你想吃什么?”
“只要能吃的,什么都可以。”
“那就在饭店的餐厅吃可以吗?”
“走吧!”宣歆挽着她的手,搭上电梯下楼。
“进餐厅,她点了一客牛排,凌婧倪却只点了杯咖啡。
“你不吃吗?”宣歆问。
“我刚刚和狄修斯吃过午餐了。”
“瞧你一说到狄修斯一脸幸福的样子,故意想让我羡慕吗?”
“你到现在还是抱定不婚主义吗?”
“那当然,一个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自由自在的,为什么要找根绳子绑住自己?我又不是‘趴代’了。”
“其实婚姻并不如你所想的是种束缚,而且就算是,那也是甜蜜的约束。”凌婧倪脸上洋溢着幸福。
“再说吧,等我哪天想不开或是一时冲动,也许有可能结婚。”
不过,她一点都没有把握,谁叫她面对感情是超理智派,想要冲动,大概比太阳打从西边出来还难吧!
“别太铁齿,搞不好你很快就遇见那个对的人,然后来个闪电结婚。”
“哈——”宣歆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一笑也引来了餐厅里其它客人的注目,其中一人正是坐在最角落,颇像饿死鬼投胎的男人。
当他一抬头,循着笑声的方向望了过去,这一望,不禁张大嘴巴,手上的刀叉匡啷落下。
是她,那个在特罗姆瑟小镇遇见的台湾女孩!
那一天,他在旅馆大厅的椅子上睡着了,醒来时,她已经偷偷离去。
原以为这辈子不可能再遇见她,没想到事隔一年半,他竟然又与她相遇,呵呵,这份缘真的是天注定的!
伊桑站起来,原本想直接朝她走过去,但见她正和一个背对着他的女孩子在一起,故而放弃了这个念头。
既然她会出现在奥菲斯饭店的餐厅,就有可能下榻在这里。
于是他迅速用完餐,离开餐厅,到柜台询问她的房号。
一般来说,柜台是不可能随便将客人的房间号码告诉别人,但伊桑不是别人,而是奥菲斯集团的二公子,只要他想知道的事,是不会有任何秘密的。
脸上浮现着快乐的笑容,跟柜台要了佳人隔壁房间的钥匙,并且交代柜台等宣歆一回房间,马上打电话通知他后,他才开心的转身上楼。
这次他绝不会让她从他身边偷偷溜走了。
而这时的餐厅里——
宣歆正太快朵颐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牛排大餐,脸上尽是满足。
凌婧倪则恬静地笑看好友的吃相,她有时很羡慕宣歆,总能如此旁若无人,自由自在且率性,全然不在乎外界眼光。
“你吃慢一点,没有人会跟你抢。”
“没办法,这牛排实在太香了,我肚子又太饿,顾不得吃相了。”
“你这次又打算旅行多久?”
“不知道,反正我的申请签证是一年,就看钱什么时候用完,就什么时候滚回家去。”
“伯父、伯母没有说什么吗?”
“他们大概已经放弃我了。不过还好,我爸妈现在将希望全寄托在我那个资优生弟弟身上。”
“你准备在伦敦待多久?还想去哪里玩玩吗?”
“不知道。”这次她打算以最随性的方式游走各国。“这饭店是你老公的,可不可以给我打个折?”
“我会跟狄修斯说一声,住宿费你不用担心。”
“那我就不客气了。”出门在外,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口上,斤斤计较是很重要的。
“宣歆,我看你干脆跟我回家,这样我们才有更多时间可以多聊聊。”
“你又不是不了解我的个性,住到你家,那多不方便。”虽然她知道狄修斯不会说什么,可还是有很多麻烦的地方。
“但是我们这么久才见一次,这次相聚之后,下次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你说我们像不像小别胜新婚?”宣故开玩笑的抛了个媚眼。
“你总是有办法将气氛弄得很轻松。”
之后,她们又聊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凌婧倪小孩的保母打电话来,说她儿子突然发高烧,凌婧倪心一急便马上赶回家去。
宣歆跟着背起随身背包,带着她的单眼相机离开饭店,走在伦敦街道上,享受着午后恬淡的休闲时光,直到落日时分,她才回饭店休息。
回饭店后,她泡了个舒服的澡,洗完澡后将湿淋淋的头发用毛巾包裹着,穿上饭店的白色浴袍,打开音乐,拿起手札本,将今天的心情写下来。
此时门铃声响起,她以为是服务生,便直接起身前去开门。
只是门一开,门外的男子却并非穿着服务生制服的人。
正当她欲开口时,伊桑已经生气的对她大声怒吼。“你连问都不问一声就开门,不怕是坏人吗?”
被骂得有些莫名其妙,她蹙眉看着眼前陌生男子。“先生,请问你找谁?”
“找你。”
“请问我认识你吗?”她在脑海里搜寻着这一张脸,但不管怎么想,就是想不起自己曾经见过他。
“我们当然认识。”伊桑越过她,不请自入,大摇大摆地走进她房间。
宣歆连忙跟了进去,双手叉腰、忍着气对着他说:“请你出去,否则我马上打电话请服务生上来。”
看她的头发还包着毛巾,伊桑不理会她的怒气,径自走进浴室拿吹风机,让她坐在椅子上,替她吹干头发。
尽管她立刻想站起,却又被他给按了回去。
。
“伦敦夜晚气温低,洗完头发得先将头发吹干,要不然很容易感冒的。”他温柔地替她吹着那一头俏丽短发。“你的头发真美。”
此时宣歆再也忍不住火气,一把推开他的手,站起来与他面对面。
要死了,这男人怎么长得这么高,她硬是矮了他好几截,要和他说话还得仰着头,真累人。
“你这是在做什么?”
“帮你吹干头发呀!”他一脸无辜。
决定不再和他多说废话,她直接拿起电话打到柜台。“麻烦你马上请服务生上来。”
伊桑闻言仅是双手环胸,笑意横生,看着她怒不可遏的可爱脸孔,暗赞她连生气都这么迷人。
他大概是中了她的毒吧!
两分钟后,饭店服务生快速出现在她房间里。“请问有什么事吗?”
“请你马上将这位先生带离我的房间。”
服务生一见到伊桑,礼貌的向他躬身致意。“奥菲斯先生你好。”
伊桑仍是带着笑点点头,然后朝他挥挥手,示意他可以先出去。
服务生得到指示后,马上退出房间,还将未关上的房门给带上。
“喂,你——”宣歆正想追过去,经过伊桑身边时,却被他一手给拉住。
“小歆,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小歆!全世界除了她妈妈之外,从没有人用这么恶心的方式叫她,就连她那群死党,她也要大家只能叫她宣歆。
她怎么想也想不出曾经见过他,老实说他长得还算不赖,一脸阳光笑容,不是那种容易让人还忘的脸孔,可是这是她第一次到伦敦,根本不可能见过他。
“去年一月,在挪威的特罗姆瑟小镇,你忘了吗?”
特罗姆瑟!
经他这么一提醒,有些生锈的记忆转轮随即往前转动。
“是你!”
“你想起来了?我真高兴你没忘了我!”他高兴便一把抱住她,兴奋得像个小孩子一样。“你偷偷溜走后,我有多伤心你知道吗?为了想再与你相遇,今年我又回到特罗姆瑟小镇,足足待了两个月,却等不到你。”
宣歆使尽全力才挣脱他过于热情的拥抱,往后退得远远的,与他保持安全距离。
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才刚到伦敦第一天,又遇上这个第一次见面就跟她求婚的疯子!
“先生,我不管你究竟想做什么,但是很抱歉,我对你真的没有任何意思,请你不要再打扰我。”
如果有需要,她会连夜打包行李,马上落跑。
“小歆,从特罗姆瑟到伦敦,我们都能相遇,这就表示我们的缘分是剪不断的。”
“先生——”
“伊桑。”
“我管你叫一三还是二四!”宣歆一火之下,脱口说出中文。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伊桑歪着头朝她走近。
宣歆立刻高举双手,摆出空手道的姿势,语带恐吓。“我警告你别再过来,否则就对你不客气!”
他对她的虚张声势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此刻他最想做的就是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吻个够。
他一靠近,她毫不客气的将手一劈,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顺势将她带进怀里,俯下头就着她的唇,温柔地吻了起来。
宣歆紧闭着双唇,头不断地左右摇摆想摆脱他的吻,双手更是使尽全身的力气想推开他的拥抱,无奈,他却不动如山,任凭她怎么反抗也徒劳无功。
她只能紧闭着双唇,憋着气,满脸涨红,为了不让自己缺氧而死,不得不张开嘴巴,可他那如泥鳅般滑溜的舌却乘隙探入了她唇齿之间。
猛地一惊,她毫不客气的用力一咬,膝盖一抬,直接往男人最脆弱的地方一顶。
伊桑没料到她会有如此泼辣、狠绝的一招,上痛下痛地弯着腰,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宣歆则是一脸骄傲,“这只是给你的一点教训,让你知道女人不是那么好欺负!”
“你这么用力,不怕我以后不能给你幸福吗?”
“我的幸福我自己会找,不劳你费心。”
“你是我未来的妻子,你的幸福当然是我的责任。”
“谁是你未来的妻子,你别再胡说八道!”这人是不是脑筋有问题,怎么说不通呀!
待疼痛过去,伊桑有些不自然的站直身子,再度走向她,深情款款地望着那双喷火美眸。“小歆,嫁给我,我是真心的。”
嗯!
听着他如此深情的语气,她竟然感到一阵恶心想吐。
“拜托你别再叫我小歆,很肉麻。”他这么叫她,害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实在受不了。
“我说伊桑先生,你长得不难看,看你的穿著和品味都不俗,相信一定有很多女人等着你青睐。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们成长环境不同,思想观念也不同,一点都不适合,我这样说,你能了解吗?”
“这点都不是问题,我父亲这辈子所深爱的是一个台湾女人,我的大嫂也是个台湾人,他们现在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相信我们一定会比他们更幸福。”
“你很鲁耶,我到底要怎么说你才能明白呀!”
“你真的这么讨厌我吗?”
“我对你没有任何感觉,无关讨厌或是喜欢。”如果他不要一见面就对她求婚,她倒很乐意在旅行中多结交一个朋友,只是朋友。
伊桑突然抓起她的柔荑,放在自己胸口上。“你感受到了吗?我的心在为你跳动。”
“你的心要不跳,你就完了。”
“没错,若是没有你,这里就会停止跳动。”
“神经病!”缩回手,她走到门边打开房门。“我要休息,请你离开。”
“小歆——”
“请、你、马、上、离、开!”
伊桑微笑着走过去,然后不怕死的又在她的唇上偷得一吻。
“晚安。还有,别再想半夜偷偷溜走,我可以跟你保证,不管你到哪里,我都有办法找到你的。”他充满自信地告诉她。
饭店里有她的护照数据,只要有数据,凭奥菲斯家族在英国的权势,她是躲不开他的。
“另外,记得先把头发吹干再睡觉,这里夜晚很冷,窗户得关紧。”
宣歆回答他的,是当着他的面,直接将门给甩上。
她从小到大百毒不侵,自从领了健保卡之后也从未用过半次,只差没领个健康宝宝奖。
没想到那个伊桑真是个大乌鸦嘴!才来到伦敦第二天,她就得了重感冒,全身重得像被千斤顶压着似的,再加上头昏脑胀、喷嚏打个不停、鼻水猛流兼猛咳嗽。
真是难受极了!
宣歆全身缩成一团窝在棉被里,鼻子酸酸的,眼睛里似乎也透着水气。
上一次到欧洲旅行了一整年,经历过酷热严寒的天气,也没让自己感冒过。虽然伦敦是雾都,又是个多雨的城市,但现在才十月,温度也还有十一、二度,她怎么会这么倒霉,得了感冒,把自己搞得又冷、又晕,又饿,落得如此悲惨呀!
一个人自助旅行,一生起病是最无助,也最脆弱的。
转个身,拿起床头柜上的电话想打给婧倪,按了几个号码后,猛然想起她儿子昨天好像也发高烧,于是她颓丧的又将电话给挂回去,继续自艾自怜。
躺着躺着,脑袋愈来愈感到昏昏沉沉,她微微闭上眼睛。
此时电铃声再度传来,她心想该是服务生要来整理房间了,但她实在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因此就不予理会。
门铃声持续了几乎五分钟之久才停止,就在她以为服务生已经离去,准备继续昏睡时,却听到开门声。
微微张开眼,正想怒斥怎可随便进入客人房间的服务生时,却看到伊桑那硕长挺拔的身影出现在她房间里。
他一进到她房间,便感觉到一股冷风吹来,他立刻大步走向落地窗,将未完全关上的窗户给阖上。
“你——”宣歆的喉咙又痛又哑,想大声骂他也没力气。
伊桑走到床边,看她脸红通通的,整个人蜷缩在床上,连忙伸出手摸摸她额头,立刻被那滚烫的热度给吓到。
“你这个笨蛋,晚上睡觉为什么不把窗户关好?昨晚你没有把头发吹干就睡了吗?”
。
他等了一个早上,一直没等到柜台告诉他宣欧离开房问的通知。
直到午餐时间过后,他才惊觉不对劲,猛按她房间门铃,却等不到她来开门,只好请服务生拿备用钥匙来,还好她粗心大意,没有将门炼锁挂上,他才能进得来。
“我现在人很不舒服,没有力气和你吵架,请你好心放过我。”她难受的闭上眼。
伊桑绷着脸拿起电话,打给奥菲斯家族的医生,请他到饭店来一趟。
半个小时后,医生来到,仔细替宣歆问诊完后,准备替她打点滴。
但她却因为怕打针,死也不肯将自己手臂伸出去。“我只是小感冒,没那么严重,不用打点滴啦。”
“等你转成肺炎,到时就有你受的。”老医生笑眯眯的对她说。
“药,我只要吃药就可以了。”
伊桑见状,硬是将她的手拉出来,压住她纤细的手臂,让医生可以顺利将针头插进手臂上。
“啊——痛,痛——呀——”在针头插进细白皮肤的那一刻,她随即惊声尖叫,哀嚎声比一只待宰的猪叫得还凄厉。
,
医生在她的鬼哭神号中辛苦的打好点滴。“让她多休息,多喝点水。等一下找个人跟我回医院拿药。”
“罗德医生,谢谢你。”伊桑先送医生出去,回房间后,看见她一脸痛苦不堪的表情,很是担心。“很不舒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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