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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女首富-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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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毓华的眼光咋变得这么差?这样的人都愿意雇来当售货员。

    宋晴天走到店门口停住了脚步,朝里面望了一眼,那女人依旧坐着,半理不理懒懒的的问了一句,“要买衣服吗?”

    宋晴天摇摇头。

    “不买衣服就别站在店门口,别影响我做生意。”

    女人的态度立刻变得很不好,说着话还翻着白眼。

    宋晴天心想,这样的售货员,生意咋能好?让谁来买衣服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态度吧?

    来都来了,也总不能为了这个售货员的态度不去店里看看。邓毓华和自己的关系不错,进店里去看看也是应该的。

    宋晴天一脚踏进店铺的门,那女人就站了起来。

    “你干什么呢?”

    “去店里看看啊。”

    “不买衣服看啥看?”

    宋晴天不想和这个女人过多的纠缠,就笑道:“我是毓华姐的朋友,我今天路过这里,顺便来看看她的服装店。”

    女人也笑着说:“你说你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我就信了吗?小朋友,你要是没事去别的地方玩去。”

    “姐,我真是邓毓华的朋友,我叫宋晴天,刚刚还和童兴哥分开,童兴哥本来是和我一起来的,毓华姐生病了,他就先回去了,我自己一个人过来了。”

    女人听宋晴天称呼邓毓华和童兴哥哥姐姐的,说的也是有鼻子有眼的,就又变换了态度,笑着说:“那你随便看。”

    宋晴天进到店里一看,店铺豪华的英伦风格,和店里卖的大众风格的“幸子衫”,牛仔裤果然有些格格不入的。

    也许一开始,童兴就是按照卖进口高档衣服的目的设计的装修。

    时下已经是入秋很久了,店里面还是那些“幸子衫”和牛仔裤,根本没有上秋季的衣服,这也是生意差的一个重要因素啊。

    宋晴天想了解多一些店里的情况,就找门口的那个女人攀谈。

    “姐,你身上的衣服很好看啊。”

    女人被夸自己漂亮,夸自己衣服漂亮,都是非常开心的一件事。

    女人立刻笑开了花,“我这衣服可是在广州买的。”

    宋晴天看了一眼她的衣服,这秋天了还穿着连衣裙,看样子这女人是特别喜欢自己身上的衣服,这是中原这气候,此刻穿连衣裙似乎有点冷了吧,这女人坐在门口想必是晒太阳取暖的。

    女人嘛,要美丽就只能丢掉温度了,宋晴天身为女性也能理解。

    看着女人一脸得意的自我炫耀,宋晴天就顺着她的话问了下去。

    “我听童兴哥说过,你在广州待过,这衣服就是在那时候买的吧?”

    “是呢,我不但去过广州,我还去过香/港呢。”

    “你去过香/港?”

    宋晴天露出怀疑的神色,如果真的有本事去香/港,咋还给人家当售货员?看来这女人不老实,一嘴的谎话。

    女人神色微变,露出不高兴的神色。

    “你这个小姑娘,懒得和你说话,我说去过就去过,你爱信不信。”

    宋晴天心想,你想撒谎就随便你,反正和我也没关系。

    “姐,我只是听说香/港很美,觉得那种地方可是天堂一般,姐你去过,我只是羡慕你。”

    宋晴天试图挽回方才的言语过失。

    女人随即笑道:“是啊确实是天堂,高楼林立,面朝大海,煲仔饭,虾饺,冰火菠萝油简直是人间美味。”

    宋晴天一听觉得不对啊,这女人是真去过香/港,她说的地貌特征符合,地域美食完全都是香/港特色的食物。

    在这个讯息不发达的年代中,如果没有去过香/港这个地方,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

    再说这个年代去香/港,没有特殊的身份,你想都别想。

    心中有感而发,这女人真不简单啊。

    一个有能力能去香/港的女人却在给邓毓华当售货员,这似乎有点违背常理吧?

    “姐,你去香/港做什么去了?”

    女人的脸上又有些不好看了,似乎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她瞪了宋晴天一眼,不耐烦的说:“一口一个姐,我又不是你亲姐。”

    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女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把这句话演绎到了极致,在这很段的时间里,她来回几种情绪切换的游刃有余,不当演员真是可惜了。

    宋晴天笑着说:“姐,你不愿意告诉我就算了,那姐叫啥名字?”

    “闫小蝶。”

    闫小蝶!

    这个名字咋这样熟悉呢?

    对了,是那个辜负了陆信的女人。

    名字叫小蝶的女人,这个年代不多,如果真是的是那个女人,这也太巧合吧,这个女人居然给邓毓华卖衣服!

    宋晴天不禁打量了一番闫小蝶,试图确定,“姐,你是河北人吧?”

    闫小蝶听闻此言,有些震惊,瞪大了眼睛,“你咋知道?”

    这是间接的承认了。

    宋晴天能说她认识陆信吗?

    此刻是不能说的,只是认为这样的女人在邓毓华店里卖衣服,实在是不行,起码人品有问题。

    闫小蝶追问:“小姑娘,你咋知道我是河北人?”

    宋晴天只能撤了一谎说:“我有个亲戚是河北的,我听你说话的口音和我亲戚很像。”

    闫小蝶的脸色这才舒缓了下来,但是心里仍旧不平静,自己的普通话不错,基本上没有人能听出来自己是哪里的人,这小姑娘的听觉也太好了吧。

    本来宋晴天想问一些店里的事情,得知闫小蝶的身份以后,就不想问下去了,这样品格的女人,说出来的话也不能信。


………………………………

第三百三十二章 闫小蝶的人生经历

    闫小蝶的故事中,并没有宋晴天这个人物的存在。

    在广州时候为了逃避程津良的追杀,她和赵雷鸣纠缠不清,甚至企图勾/引赵雷鸣,最后被韩重赶走之后,就偷偷的躲藏了起来。

    她告诉赵雷鸣,等到她在广州办一件事就走,其实她是想取回一样东西,那是她觉得属于自己的东西。

    当初,她离弃陆信,带着陆信的钱财跟着程津良来到广州,本以为会过上美好的生活,得知程津良的是有妻子女儿的人,就偷渡到了香/港去找程津良理论,却差点命丧于此,死里逃生回到了广州,仍旧没有逃脱程津良的追杀。

    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她也无数次在深夜中泪流满面,本以为离开了陆信,能过上向往的生活,没想到却是跳进了火坑。

    她心里知道陆信再也不会原谅自己,但是她不甘心为程津良付出的那么多,一心想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

    当初在她和程津良在广州同居的时候,程津良说给她买了房子,分手的时候程津良却卖掉了房子。

    闫小蝶后来打听过,其实那房子根本就不是程津良买的,而是瑞诚公司庾中谦的别墅。程津良回到香港以后,程津良就把别墅还给了庾中谦。

    闫小蝶和程津良在庾中谦的别墅住的时候,闫小蝶时常觉得自己没有安全感,就多了一个心思,把带走陆信的钱,和程津良给她的大部分钱买成了黄金,然后存放在别墅隐秘的地方。

    闫小蝶也算聪明,黄金在什么时候都可以保值,拥有一批黄金,就算是发生什么自己也可以生活无忧。

    没想到后来程津良和闫小蝶分手,闫小蝶没来及取出别墅里面的黄金,程津良直接把别墅归还给庾中谦,说是卖掉了,闫小蝶心中不忿,又不敢说别墅里面藏有黄金,就想着去香港找程津良把别墅要回来,却不想被程津良派人追杀她。

    她对这些黄金一直念念不忘,即使韩重把她送上火车,她到了半路时候依旧折返回来打算去取黄金。还欺骗赵雷鸣和韩重,说是火车上面有程津良的人跟着她。

    没有想到的是,韩重,赵雷鸣和严峻在庾中谦的别墅中活捉了杀手仝全,龚大强也死在那座别墅里面。

    别墅成了案发现场,瑞诚又涉及到很多不法的事情,别墅被广州警方控制,严禁任何人的出入。

    一直在等待机会的闫小蝶彻底的落空了,她在别墅四中徘徊了很多天,一直没有机会进去取黄金,还被把守别墅的警察发现,对其审问一番,闫小蝶不敢说自己和程津良有关系,就撒谎说自己被庾中谦骗过感情,她是来找庾中谦讨个公道的。

    警察以为闫小蝶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从闫小蝶口中也没有问出其他的事情,就告诉闫小蝶,说庾中谦涉嫌大量的不法交易,也和黑帮勾结,被警方拘留查问,估计下半辈子都在监狱过了,这别墅已经被没收,马上准备拍卖,让她以后别心存什么念头了,以后不要在这个别墅附近出现了。

    闫小蝶看取出黄金无望,只好回到了冀州省老家。

    她当初携带陆信的钱财和程津良私奔,冀州省是有案底的,她回到了家里以后,不仅得到了父亲的冷言冷语,还有母亲的唉声叹气,以及弟弟妹妹的咬牙切齿。

    这个年代,女孩和人私奔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家人特别丢面子,何况闫小蝶还携带陆信的存款,警察隔三差五的到闫家来查问,左邻右舍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闫家人。

    闫家的脸都被闫小蝶丢尽了。

    当初,闫小蝶读大学时候,是家里的骄傲,从亲戚朋友羡慕的大学生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闫家人无法容忍这个女儿。

    她在家不到十分钟,就被父母撵走。

    当她含着泪走出了家门,和她关系最好的妹妹追了上来,告诉她一些事情。

    妹妹说,陆信现在办了酒厂,在衡水一带可是发展的最好的私营酒厂。

    妹妹还告诉她,陆信的名声越大,衡水的警方更对这个案子关注,始终没有放松对闫小蝶的调查,警察前天还来家里问过闫小蝶的下落。

    当初做错了事情,落得如今无家可归,闫小蝶只能四处流浪。

    她不敢去找亲戚,也不敢去找以前认识的朋友,在这个思想觉悟很高的年代,谁人敢收留这样犯罪的人?

    流浪的过程中,来到了豫州的省城郑州。

    那天,她在二七广场游荡的时候,看到了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童兴,童兴和邓毓华在广场逛街游玩之后,坐上了一辆英国进口的小桥车离开,闫小蝶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小轿车消失在视线中。

    她好恨童兴身边的那个女人,年纪比自己大,长得也没有自己好看,素面朝天,似乎也不怎么会打扮,凭什么拥有开着进口轿车的潇洒男人?

    她心生妒忌,却无卡奈何,这时候,她不自觉的想到了程津良,心中不忿,看着进口轿车消失的方向骂道:“狼心狗肺的男人!”

    这时候,突然有一个脏兮兮的女人靠近了她。

    “喂,你认识刚才的那个男人吗?”

    闫小蝶捂着鼻子,生怕闻到脏兮兮女人身上的气味一般,其实她自己好多天都没有洗过澡了。

    这就是所谓的乌鸦落到煤堆上,自己黑看不到。

    闫小蝶看那个女人年纪轻轻的,也挺清秀的,说话声音也轻声细语的,顿时想到了自己的处境,瞬间又觉得这个女人和自己应该也是同路人,不然怎么也流落街头?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对这个脏兮兮的女人的厌恶也减少了很多,她松开了捏着鼻子的手。

    “不认识。”

    “他身边的女人你认识吗?”

    “也不认识。”

    “哦哦。”

    脏兮兮的女人露出失望的表情。

    闫小蝶好奇的问:“你问这个做什么?你认识他们?”

    “没,没什么?我不认识他们。”

    脏兮兮的女人摇着头,逃一样的走开了。

    闫小蝶莫名其妙的看着那个脏兮兮女人的身影,心中不由的有些害怕,自己会不会以后就像这个女人一样,脏兮兮的活着。

    闫小蝶觉得自己是命好,有一天路过紫荆山公园的时候,看到了一件服装店的门口贴了一张招工启事。

    那家店的男主人正是自己在二七广场遇到的那个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男人。

    闫小蝶拿出身上仅有的钱财去洗了个澡,换上自己一直没舍得穿的红色连衣裙,那是程津良在广州的百货大楼给她买的,几百块钱一件。

    闫小蝶本来长得不差,有过这么多坎坷的经历,对于人情世故看的也算通透,应聘的时候,在童兴和邓毓华的前面表现的不错,就被邓毓华留了下来帮忙卖衣服。

    她心中嫉妒邓毓华有童兴这样的男人,发现二人也时常有些矛盾,就不失时机的对童兴暗送秋波,似乎童兴从来没有领会到她的心思。

    逐渐的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根本不是童兴不是个偷腥的猫,而是这个叫邓毓华的女人有很好的家世。

    她只是一个被迫流浪的罪犯,怎么能和邓毓华这样的女人相比?是个有眼光,看重前程男人都会选择邓毓华。

    闫小蝶勾/搭不到童兴,心中十分的失落,可是离开毓华服装店她又无处可去,只好留在这里慢慢的度日。

    这两天,邓毓华和童兴似乎在商议重新改造服装店的事情,二人都几乎很少来服装店,加上到了秋天店里面也没有秋装,根本没有什么顾客,闫小蝶就落个清闲,没事儿坐在店门口嗑瓜子。

    今天遇到宋晴天这个小丫头,倒是让她觉得心情挺高兴的,起码在这个小丫头面前炫耀了一番。

    然而她并不知道,宋晴天对于她的身份已经了解的十分透彻了。

    她看宋晴天没有要走的意思,就主动问道:“你是我们邓老板的什么人?听你称呼他们很亲热的样子。”

    “半年前,毓华姐在我们镇上卖衣服的时候认识的。”

    “原来老板以前在乡镇卖衣服?那他和童老板是后半年才认识的?”

    宋晴天蹙眉,这个女人问这样的话题,分明就是心怀鬼胎,他能离弃陆信,怎么不会对童兴起坏心思?看来要让毓华姐小心点。

    宋晴天又说:“其实毓华姐和童兴哥在小时候就认识,青梅竹马。”

    “怪不得那么关系挺好的。”

    闫小蝶的脸上露出稍微失落的心情,宋晴天暗想,自己猜的果真没有错。

    “毓华姐和童兴哥之间的关系你觉得好啊?”

    “那可不,我……”

    闫小蝶本来想说,对于童兴这样的男人,被我勾/搭都不动心,能不好吗?

    宋晴天就有点想不明白了,这个邓毓华和童兴之间的事情太奇怪了。

    童兴对于勾搭他的女人都不动心,偏偏邓毓华似乎和他又有很多不合的地方,这二人的感情到底是出了啥事?

    就在这时候,闫小蝶的眼睛中突然一亮,她看着远处行驶过来的汽车,脸上露出了期待的神色。

    汽车靠近服装店停了下来,下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银行信贷部的经理江澄。

    “江经理,你来了。”

    闫小蝶如同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娇嗔的喊着,不知觉的站了起来,迎了上去。

    在宋晴天的眼中,这个女人看到江澄以后的所有表现,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猎手,扑向自己垂涎的猎物。


………………………………

第三百三十三章 这女人脸皮真厚

    江澄并没有理会闫小蝶,他眼中首先看到的是宋晴天。

    “你好,宋晴天,我们又见面了。”江澄很礼貌很客气。

    “江经理好。”

    方才有过一面之缘,宋晴天对于江澄也同样的客气礼貌。

    江澄朝着店里面望了一眼,问:“童兴没有在店里吗?”

    看到自己被宋晴天抢了风头,心中不悦的闫小蝶抢答道:“我们老板没在。”

    江澄仍旧对着宋晴天问了一句,“宋晴天,方才我好像听到童兴说,他们要来店里,他怎么没有来?”

    宋晴天实话实说,“毓华姐生病,童兴回去看她了,我一个人来的。”

    江澄点点头,“原来是这样,那我先走了,等有空我去他家里找他。”

    闫小蝶说:“江经理,你找我们老板有什么事儿吗?”

    宋晴天暗道,这个女人看到男人就像苍蝇看到了有缝隙的鸡蛋,拼了命的朝上叮,你自己也不想想,你一个售货员,凭啥问江澄找你们老板有什么事儿,就是有事也不管你的事儿。

    江澄似乎这才注意到闫小蝶,笑道:“你挺为你们老板担忧的。”

    真要是会为老板操心,那就好好的对待每一个人顾客,看到宋晴天来的时候啥态度?

    闫小蝶笑颜如花,“老板对我好,我当然替他们操心了。”

    江澄带着职业的笑容说:“你们老板的事情你操心是好事,可是你操心似乎也没有什么用。”

    这话让闫小蝶脸色变得尴尬起来。

    宋晴天不由的多看了江澄一眼,这真是个三观很正的直男。

    这闫小蝶命可真不好,遇到童兴没有勾/搭上,还被江澄给怼的难堪。

    然而,闫小蝶并没有放弃和江澄多说一句话的机会,厚着脸皮的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老板对我好,把店让我看顾,我自然要多为他们多担待一些,要是小事情我能做的,就替他们做了。”

    闫小蝶毕竟是读过大学的人,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这反而让江澄有些另眼相看。

    江澄道:“其实就是小事情,你们老板托我给他租个单间房子,昨天晚上我问过我们家的老邻居了,说是有一间挺干净的房子,方才童兴去银行我忘了这件事,中午下了班,我就找他去一起看看房子。”

    闫小蝶听到此言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幸亏我问了你,这房子就是给我租的,最近我都住在店里面,老板说天气凉了,我一个女孩子住在店里也不安全,就说给我租个房子。我们老板这几天都很忙,不如你到位一起去看看房子就行。”

    刚对闫小蝶有一点好印象的江澄听到这话,就心里觉得这个女人有些不懂礼数。

    房子是童兴帮忙租的,掏钱的是童兴,看房子的凭啥是你?童兴看中了才决定租不租,你又不掏钱你看了有啥用,你做的了童兴的主儿吗?

    于是,江澄找了个借口回绝她,“你店里救你一个人,你走了店里谁看啊?”

    “中午也没啥顾客的。”闫小蝶说着指了指宋晴天,“这是我们老板的朋友,让她帮忙看一会儿不久成了。”

    这话也能说出口,宋晴天就算是和邓毓华关系好,也仅仅是宋晴天自己说的,没有经过邓毓华的认证,这闫小蝶就这样放心的让宋晴天帮忙看店,这个女人真是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江澄笑道:“你也没有问问人家愿意不愿意帮忙。”

    闫小蝶没有把宋晴天放到眼里,脱口而出的说:“她一个乡镇的小姑娘,让她看店也是给她一次长见识的机会。”

    江澄蹙眉说:“人家宋晴天可是我们银行开展保险柜业务的第一个顾客,随便存放一个东西,一年费用就540块钱,你这是觉得人家没有见识吗?”

    被江澄的话直白的打脸,闫小蝶顿时一脸通红,她甚至不敢相信江澄的话,看了宋晴天一眼,半信半疑的说:“你小小年纪的,原来你这么有本事?是我看走了眼,小妹妹,你可别怪姐方才的不恭敬。”

    这个女人能言善辩,说好听了叫能伸能屈啊,说不好听叫脸皮真厚。

    宋晴天有些佩服,笑了笑,“无妨,江经理抬举我了,我确实是乡镇的。”

    这下,闫小蝶也不提让宋晴天看店,自己去看房子的事情了。

    江澄正要走,邓毓华就来了。

    二人客客气气的打了个招呼,邓毓华问起江澄来店里有啥事,江澄把看房子的事情说了出来。

    邓毓华说:“童兴有事情忙,刚才离开郑州去外地了,怕是这两天去不了了。”

    江澄说:“我和那老邻居说过,中午带人去看的,我这可不能让老邻居白等一场。”

    其实过两天去看房子也是小事情,对老邻居说一句今天没空,等有空去看就行了。

    江澄这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宋晴天听懂了,他这个人是个极其守信用的人。

    身为银行信贷部门的经理,这也算是职业习惯,这种职业习惯也培养了极好的人品。

    邓毓华也不是没听懂,想了想说,“这是给小蝶租的房子,你带小蝶去看吧,她要是满意就行了。”

    闫小蝶没想到这是峰回路转的,自己还有机会和江澄一起去看房子,满脸堆笑的说:“邓老板,我也要求不高,干干净净安全就行,那我和江经理一起去看了。”

    闫小蝶随了心愿,美滋滋的坐上江澄的车,

    二人走后,宋晴天才关心的问:“毓华姐,你身体咋样了?”

    邓毓华说:“就是感冒有点发烧,没啥毛病的,我看都中午了你还没有回去,童兴说你要来店里,我就来店里找你回去吃饭。”

    “这下回不去了,你让闫小蝶去看房子,这下真是印证了她刚才的话,她让我看店,她要和江经理去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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