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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女首富-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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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只要龚大强不出现,我就一直跟着你。”

    “你跟着我会有危险。”

    “你喊我老师,也不能不喊的,我自然会保护你。重要的是,如果你要是出事儿了,我就抓不到龚大强了。”

    因为龚大强,赵雷鸣觉得自己和韩正还真的纠缠不清了。

    不想离开广州,韩正也暂时不会离开自己,赵雷鸣就决定继续在广州呆下去。

    既然做了这样的选择,赵雷鸣从此就要面对危机四伏的人生了,但是他没有害怕过,这是在华夏国境内,那些人想对自己做不利的事情,还没那么容易。

    赵大胆这样想这样做,也算是名副其实了。

    程津良得知粗嗓子莫名的死去,想着有两种可能,一是黑龙帮中有人知道了这件事,二是赵雷鸣身边的人杀了粗嗓子。

    后来,程津良收到一封匿名的血书,警告他不要对赵雷鸣打主意,程津良这才判定除了赵雷鸣身边有一个厉害的角色,还有人在暗中保护他,这个人出手杀死粗嗓子,肯定不是黑龙帮的。

    看来这个赵雷鸣还真是有些难搞定。

    程津良想的没错,送来血书的人正是龚大强,龚大强肯定不会把赵雷鸣的身份告诉黑龙帮的其他人。

    只要黑龙帮的其他人不知道赵雷鸣的存在,这对于程津良来说也是好事情。

    粗嗓子一死,知道赵雷鸣身世和黑龙牌的人更少了,这样的话,赵雷鸣的事情只有自己知道,早一天晚一天要了赵雷鸣的命都无所谓了,因此只派人日常监视赵雷鸣的行踪,知道他身在何处就好。


………………………………

第一百九十八章 邓毓华的心事

    天气逐渐的热了起来,人们纷纷开始换上了薄衣服。

    宋晴天给邓毓华从广州进的“的确良”衣服倒是很受欢迎,花色,款式都卖的不错。

    可是那些“幸子衫”和牛仔裤,却迟迟卖不动。

    这原因很简单,八零年代初期,当下的社会制度,电器等稀缺商品还是从城市开始按需购买的。

    农村人想买台电视机,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像镇长,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这些国家单位的领导才能买到电视机。

    农民们没有电视机看,自然也就看不到《血凝》,《大西洋底来的人》这些电视剧,也就没有人知道“幸子衫”和包臀牛仔裤。

    就算看了,农村人也没有那么多钱去购买这些潮流的衣服,就算有钱购买了,穿上这样新奇的衣服,被陈旧的思想认为是奇装异服,大加批判的。

    宋晴天想到了流行趋势,也跟上了流行的步伐,可是忘了这里不是城市。

    邓毓华当时看到幸子衫”和包臀牛仔裤,也是觉得这衣服有些新潮,但是没有想到太多,她只是相信宋晴天的眼光。

    后来,这两样衣服一直卖不出去,邓毓华就有点着急了,可是看着宋晴天最近忙着盖厂房,也没好意思去打扰请叫她。

    宋晴天当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本以为过几天,镇上都会出现很多买了邓毓华新款衣服的人,没想到过了半个月,本来很流行的衣服却没有看到一个人穿着,顿时,她也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就去找邓毓华。

    “毓华姐,我给你进的新款衣服都没有卖掉,是吗?”

    “是啊,晴天,不知道为啥呢。”

    宋晴天就给她分析了原因,邓毓华这才恍然大悟。

    邓毓华说:“那我是不是去城里卖就会好很多?”

    “不止会好很多,而且会特别好,我敢说你这款式是县城,乃至南阳市绝无仅有的,肯定爆销。”

    “那我怎么去城里卖衣服?还是和赶春会一样的去摆摊吗?”

    “嗯嗯,是的,你开着车去城里摆摊卖。”

    宋晴天说话,一直萦绕在她心头的一个疑惑又开始在脑中闪烁了。

    这个邓毓华,一是不缺钱,二是家世好,偏偏到一个镇上来卖衣服,怎么说都不正常啊,随便在县城,市里弄个服装店,肯定比乡镇强的多。

    邓毓华似乎看出来宋晴天的心思,笑着说:“晴天,我们也认识快半年了,我也没有把你当外人,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想问我?”

    宋晴天眼见邓毓华开口,就把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

    邓毓华叹了一声说:“我实话对你说吧,我家是省城郑州的,我从小就在省城长大,后来高中毕业以后,遵从我爷爷的意愿,去部队当了三年兵,退伍以后被分配到了一个工厂上班,这人生也是顺顺当当的,可是……”

    “是不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还是和我爷爷有关,我爷爷以前有个战友,两人是生死之交,他们就在我十多岁的时候,两家商量让我和爷爷战友的孙子订下了婚约。

    文化大革命期间,爷爷的战友因为最早在国民党部队当过兵,后来才加入共产党的,因为这个身份,被红卫兵诬陷批斗是间谍,往死里折磨他,最后这个老人带着冤屈离开了人世。

    老人的事情也牵扯到他的家人,他的儿子被关进牛棚,孙子也走散了。

    后来,国家拨乱反正,恢复了老人的名誉,也找到了他的儿子,但是和我订过婚约的老人的孙子,再也没有找到,我也以为我这场婚事已经不了了之了。

    我参加工作以后,也到了婚嫁的年纪,也遇到一个和我志同道合的青年,我们开始谈起恋爱,最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老人的家人来到我们家,找到了我爷爷,说和我订过婚的那个人找到了。

    那个人因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走失,当过几年的乞丐,偷人家东西的时候还被打断了一条腿,走路一瘸一拐的不说,他没有一点文化,还一脸的猥琐相,他找我家分明就是想有好日子过。

    爷爷为了遵守他的诺言,就要让我和这个人结婚,我自然不想和这样的人一起生活,何况我还有自己的心上人,我就断然拒绝了爷爷。

    爷爷是个要面子的人,找到了我心上人的家,逼迫他离开我……”

    说到这里,邓毓华已经泣不成声。

    宋晴天轻轻的摸着她的脊背说:“你的心上人答应了你爷爷?”

    “没错,我爷爷见过他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找过我,我去找他,他闭门不见,后来离开了家,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因此痛恨我爷爷,说什么都不愿意嫁给那个断腿的猥琐男人,我爷爷震怒之下,把我撵出来家门。

    我从家里跑了出来以后,四处打听我的心上人,我去过很多地方,找他找了好几年,眼看已经没有希望了,突然有一天,我听说这个人曾经在三川镇出现过,我就在这里等了半个月,天天在大街上面转悠,都没有看到他,后来我干脆在这里开了家服装店,一直默默的等着他出现。”

    原来是这样,宋晴天不禁对邓毓华肃然起敬,也只有在这个年代,才能有邓毓华这样为爱如此痴狂的女人。

    “这个人是三川镇的?”

    “不是。”

    “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三川镇?你又是从何知道这个消息的?”

    邓毓华想了想说:“本来,我都没有抱任何希望的时候,我奶奶告诉我的,她心疼我四处奔波,就暗中托人打听,就打听到了那个人曾经在三川镇出现过。”

    宋晴天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邓毓华的心上人在省城郑州上班,他又不是三川镇的人,怎么会在三川镇出现?她奶奶找人打听,也不能打听到这么一个偏远的小镇啊?

    这些话宋晴天也不能直接说出来,她见过邓毓华的奶奶,那个老太太还是很疼爱邓毓华的,她也不会害自己的孙女的。

    随后,二人就商量起来去县城摆摊卖衣服的事情。

    宋晴天说:“今天我无事,我给你一起去县城吧。”

    邓毓华求之不得,她在春会上摆地摊卖衣服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尴尬,后来因为开始用录音机促销,生意好了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去过。

    去县城摆摊卖衣服,她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由得会有压力,宋晴天毛遂自荐帮忙,她心里暖意阵阵。

    出发前,宋晴天建议邓毓华和自己都穿一套他们的新款衣服,这样等于自己做模特宣传。

    邓毓华本来也不算年纪大,穿上“幸子衫”和牛仔裤显得一脸的青春气息。

    宋晴天生的水灵漂亮,脸庞虽然还显得青涩,可是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正好和她的样貌配合的相得益彰,清秀俊丽,不失俏皮可爱。

    路上,邓毓华问起宋晴天什么时候去读书的事情。

    宋晴天说:“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中考了,我帮你这次之后,我就该去学校了,等我中考完,厂房也建的差不多了,正好放暑假可以忙了。”

    二人到了金平县城以后,宋晴天指引着她去了街道,这里县政1府,一高,棉纺厂都在这一带。

    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停好车,从车上搬下来木板和支架,二人就开始摆衣服。

    这个年代,有人摆地摊,差不多也是卖小吃吃的,摆摊卖衣服的人很少。

    二人刚刚开始摆,就有一些闲来无事的人来看热闹,他们不停的对着二人指指点点的。

    “这不是电视剧上面幸子穿的衣服吗?我还第一次看到。”

    “是啊,这牛仔裤是老外的款式。”

    “对对对,中央台译制片那个上面的。”

    “这俩个妮子穿上这样的衣服真好看啊,像电视里面的人一样。”

    宋晴天一听,心里顿时觉得稳了,城里人到底更容易接受新事物,看来他们对于这款衣服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挺高的。


………………………………

第一百九十九章 县城摆摊卖衣服

    二人还没有摆好,就有人开始问价钱。

    宋晴天说:“衣服26,裤子28。”

    问价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妮子,你卖这衣服太贵了吧?”

    “大姐,一点都不贵,这衣服可是纯正的广州货物。”

    女人瞥了瞥嘴,“你摆地摊能卖广州货?”

    宋晴天做就料到有人这样说,她拿起一条牛仔裤,翻出商标给女人看。

    “大姐,你看着商标,就是广州产的。”

    “商标也能仿照啊。”

    宋晴天觉得这女人见识挺广的,但是她也有对策,那就是衣服上面的吊牌。

    仿制这两款衣服的陈俊之是个聪明的人,他为了推广自己的衣服,做吊牌的时候把地址和电话都印在上面。

    “大姐,你看这个地址,广州十三行出的,还有电话号码,你不信可以打电话试试,要是我说谎,我白送你一件衣服。”

    这话要在二十一世纪对顾客讲,顾客也不会信,因为弄虚作假的事情太多了。

    可是在那个淳朴的年代,这话很多人信的,何况宋晴天也没有说谎话。

    这问价钱的女人确实有些见识,看了一眼电话号码的开头,就认出了是广州的区号。

    “妮子,看来你真的没有说谎。不过你这衣服真的太贵了,买一件,一个月工资都没有了。”

    “大姐,我给你说句实话,我这衣服是咱们金平县城第一家卖的,就连南阳市也没有这样的衣服,你穿上绝对是第一个穿这样款式衣服的人。”

    女人拿着衣服有点爱不释手,可是价格毕竟太高了。

    宋晴天又说:“大姐,这衣服是幸子同款的,你看幸子多好的姑娘,温柔贤惠,明事理,勇敢大方,人人都喜欢她,国家播放《血凝》就是提倡大家像她学习的,要是穿上这衣服,时时刻刻把她的品格都能记在心里面,又好看又能教育人,提高自己的思想,多好的一件事啊。”

    “可是还是有点贵。”

    女人似乎有点动心了。

    宋晴天趁热打铁,“大姐,我看着衣服和裤子都非常适合你,你也是我第一个顾客,我干脆不用你讲价,你要是买一件衣服一条裤子,两件54块钱,我给你算50块钱,你看供销社百货大楼从来都不讲价的。”

    按照当时的物件,一下子少了4块钱,这少的可真多。

    女人动心了,但是又问出一个问题,“我看你们穿上挺好看,我自己穿上不知道啥样?”

    宋晴天说:“你去车上,我把门关上,你在里面换下衣服试试,不好看你可以不用买,好看了你不买也没关系,当给我们打个广告。”

    八零年代,买衣服很少有商店让人试穿的,宋晴天直接说了出来。

    女人犹豫着,宋晴天已经把她领到车厢里面,微型货车是带顶棚的,女人进去之后,换好衣服敲了敲车后门,宋晴天就把她扶了下来。

    女人的身材不错,穿上这套衣服之后,整个人都变了样子。

    从宋晴天准备好的镜子中看到自己的样子,女人很满意。

    女人去换回自己衣服的时候,宋晴天跟着后面悄悄说:“大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再给你降价2块钱,48卖给你,我就当不赚钱,你帮我宣传宣传。”

    宋晴天批发的时候,衣服7块钱,裤子8块钱,这下两件问她要48,翻了一倍多。

    这样的价格宋晴天觉得都不高,去进货的眼光,舟车劳顿的辛苦,吃饭住宿花钱,本钱承担的风险,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但是宋晴天觉得开始第一单生意必须这样做,只要开好头,下面的就好卖了。

    两件54的衣服,少了6块钱48卖给她,女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妮子,你可别骗我?”

    “大姐,我骗你干啥,48,就你一个人是这个价钱,其他人来买,少50不卖,不信你可以在旁边看着。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不能告诉任何人,你48买的,不如我就一分钱不赚了。”

    有小便宜,谁不想占啊,女人心满意足的点头。

    宋晴天提前给女人2块钱,嘱咐她一会儿她给钱的时候,给50块钱让其他人看着。

    女人占了便宜,自然听从宋晴天的话,当着众人的面,给邓毓华付了50块钱。

    生意就是这样,一但开始买,观望的人就开始问起价钱来。

    宋晴天想了想说:“单买的话,衣服25,裤子27,一套50,不还价。”

    有人嫌贵,问问走了,有人不想买一套,就买了自己喜欢的衣服或者裤子。

    总之女人付钱走了以后,陆陆续续卖了十来件。

    宋晴天悄悄问:“毓华姐,我刚刚订的价格咋样?”

    邓毓华说:“太高了,我都没敢说话,我本来想着一件卖20就不错了。”

    宋晴天说:“毓华姐,我们这么辛苦,一点都不高。你就是在乡镇习惯了,在乡镇根本卖不起价格,我觉得你要想做好生意,还是到城里,起码也是县城,市里。”

    邓毓华沉默了片刻,没有说话,宋晴天知道,她还在等待她心中的那个男人,也没有多说什么,正好第一个买衣服的女人换上新衣服带着几个女人过来了。

    女人说:“你们这衣服真不错,我刚刚回去给我们院子里面的人看了,大家都觉得好看,都想来看看。”

    宋晴天非常高兴,这样熟客介绍生意,更容易卖啊。

    那个年代,更不不存在撞衫的尴尬,只要是流行的衣服,一瞬间大街小巷都穿着相同的衣服,人们也觉得没什么。

    女人领来的几个女人纷纷开始挑选合适自己的尺码,宋晴天一口咬定50块钱,一分钱都不少。

    这女人很配合的点头。

    两块钱的效果真不错,这个女人几分钟内就替宋晴天卖出了三套衣服,一件“幸子衫”。

    上午陆陆续续的卖了20多套和几件“幸子衫”,中午时候,邓毓华激动的不行。

    半天就卖了1000多块钱,比上次促销卖的更多,赚的也更多。

    这个年代的人通讯不发达,但是口头相传特别快。

    特别是女人们,买菜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起讨论个新奇的事情,上班的时候再在厂里面讨论一番,宋晴天卖的这新潮的衣服很快就传开了。

    下午时候,来买衣服的人就更多了,就连陶金山的老婆唐金枝都知道了有俩个女人在城里卖衣服,是电视剧上《血凝》中幸子穿的那种衣服,特别的新潮好看。

    陶金山生意做得好,唐金枝不缺钱,听到这个消息就急匆匆的赶到卖衣服的地方,一看是宋晴天,就赶紧打招呼。

    唐金枝笑着说:“晴天,你真有本事,县城这么大,你卖个衣服也能惊动半个城啊。”

    唐金枝这话没错,宋晴天摆摊的地方在城南,陶金山批发食品的店在北。

    金平县城不算大,城南城北距离不远,所以说确实惊动了半个城。

    新鲜事物对于当时的人们,有极具强烈诱惑力的作用。

    “唐嫂子,你也来了,我是帮我朋友买的,唐嫂子也想买一套吗?”

    “不买衣服我能跑这么远来,晴天,帮我挑一套。”

    宋晴天给唐金枝挑好,唐金枝就拿出50块钱塞给宋晴天。

    反正唐金枝也不缺钱,这会儿人多也没法少要钱,宋晴天想着事后了再给唐金枝一些回馈,就毫不犹豫的收下了钱。

    围观的人看到熟人买衣服都没有少钱,就没有人讲过价钱了。

    上午第一单生意的那个女人下午无事又带着几个人来看,正好也看到这一切,更是觉得宋晴天这个妮子是真心实意的对自己,也忙着给宋晴天招呼生意。

    晚上收工算了一下,邓毓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天卖了55套,“幸子衫”单独卖了7件。

    总计有3000块钱!

    这差不多本钱都要回来了。

    她真的后悔当时给宋晴天进货的钱太少了。


………………………………

第二百章 情归何处

    晚上回来,疲惫不堪的邓毓华躺在床上,她回想起这几年来的生活。

    为了找到他,自己不停的奔波,为了守着他出现,自己在这个偏远的乡镇为他守着。

    时间能冲淡一切,包括曾经情比金坚的情感。

    邓毓华自从做生意开始,有了事情忙碌,逐渐的想起他的日子也少了很多,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想起来他,也没有当初刚刚分离时候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了。

    “难道是我逐渐的在遗忘他?”

    邓毓华轻轻的问自己,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自己。

    她背离了家庭,她似乎也慢慢的淡忘了他。

    她还有什么?

    唯一的就是服装店的生意。

    邓毓华有了这天的经验,第二天就独自去了县城摆摊。

    有了第一天的群众基础,衣服销售的还是不错的,但是总体的销量,比昨天宋晴天在的时候少了一半。

    既便如此,总归比在三川镇销量也好了几倍。

    她心里清楚的很,从进货选款式到经营,都是宋晴天一手的帮助她,宋晴天去了趟广州,啥也没有做,只为她进了一大批衣服,她心里不由得觉得自己似乎亏欠宋晴天,必须要对她有所表示才能安心。

    又连续去了几天县城,她的衣服也卖的差不多了。

    连续体会到这种快速赚钱的感觉,邓毓华的心情异常的兴奋,她恍惚间似乎觉得这样的感觉才是人生的极致体验。

    可是要持续赚钱,就要是做流行时髦的衣服生意,就要去县城,市里,甚至省城,三川镇是难做下去,她此刻心里有些矛盾。

    是守在这里等着他的出现?

    还是离开这里,去城里开一家服装店?

    这个问题不停的在她脑海中萦绕的时候,邓毓华忽然想到,货也卖的差不多了,得问问宋晴天去广州批发衣服的事情,这次她决定要亲自去广州进货,毕竟是自己的生意,不能依靠宋晴天。

    邓毓华浑然不觉,自己的这个不经意的决定,已经把生意当成了人生第一位的事情,她心中的他似乎都没有这么重要了。

    来到宋晴天家里,宋西风刚刚从外面推销酒回来,就碰到了她。

    邓毓华问起宋晴天。

    宋西风说:“昨天晴天回学校了,毓华姐,你有啥事?”

    “我想去广州进货,想来问问晴天从哪里进的。”

    宋西风下意识的关心道:“你一个人去啊?那多不安全?”

    邓毓华笑道:“晴天去广州你也没有这样担心吧?我可是比她大了十来岁,有什么不安全的。”

    邓毓华当过三年兵,还有些身手,又为了找心上人在外奔波一年多时间,对于各种情况她应付自如,自然什么也不怕。

    宋西风哪里知道这些,只是想着宋晴天上次跟陆信一起,两个人有个照应肯定好很多,邓毓华可是只身前往就不由之主的担心多些。

    宋西风说:“那你等晴天放学回来,或者你去学校找她也行。”

    邓毓华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红包,“我本来早就想给晴天表示一些谢意,如果没有她帮忙,我这生意也做不到这么好,我心里是一万个觉得想感谢她,可是不知用什么方法,你代她先收下吧。”

    上次,邓毓华给宋晴天红包,宋晴天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宋西风也在场,这次邓毓华又这样,他是万万不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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