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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皈依-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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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应答一声,抽出一根烟点着。不过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喜欢“DJ”的那种味道,而且还听说那种女士香烟杀精。但是当时点那只烟更多的却是一种示好,我觉得我应该要缓和一下与肖雪的关系。虽然我并不想与她做朋友,但是也不想与她成为那种见面即眼红红的关系。
“去玫瑰园?”我问到。
肖雪没有说话,转身即走。
肖雪的反应让我有些难堪,一个大男生就那么讪讪的跟在她的身后,也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了不自在。反正我是很不自在的。感觉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跟在妈妈的屁股后面,心里忐忑不安的思考着迎接我的将是怎样一顿暴打。
小县城南面那座小山的半腰里延伸出一块足有百亩的平地,玫瑰园便在那里。第一次和邱瑾走山路去学校的时候,爬上山顶我看到过那片绮丽的花园。从远处看去,那一片嫣红就像是突然延伸出来的一样,抛却衬托它的那些绿意,它更像是一片空中花园。
那天肖雪要带我去的便是那一片玫瑰园。一开始我很奇怪她为什么会选择那么个地方,因为看她当时的状态绝对不是想单纯的和我约会,反而兴师问罪的成分更多。但是兴师问罪需要找那么个浪漫的地方么?
不过后来我知道了,因为那上面清静,适合大声吼叫。无论你多么的歇斯底里都不用担心会破坏形象,因为会去哪里的人寥寥无几。肖雪虽然相似与港台剧里的那种小太妹,但毕竟也是女生,也知道“矜持”几笔几画。
其实花就适合远观。在远处看山上的玫瑰园,那是一片突显的空中花园,充满了神秘,引出你的无限遐思。可是走的近了,也就那么回事,一簇簇紧拥的玫瑰花顶在一根根尖刺上。拆开了看就是一堆俗气的红色而已。所以有些人宁愿活在幻想中也不愿意揭开那层面纱将幻想变成现实。我以为那类人是明智的,透雾看花生出无尽神往,那是不确定的美好。也正是因为有了那份不确定,所以才会显得美好。但是一旦那种美好确定了,久看也生厌。
“这里就是玫瑰园呀,也不怎么样嘛!还是远看惬意一些。”我故意想把气氛弄的轻松一些,避免那似血的殷红波及到我。
但是我的做法显得是那么幼稚,肖雪的目的已经再明显不过了。试问我又如何躲的过呢?
我也只逮机会说了那么一句话,此后我再没有发言的空间。整个下午我的耳朵都淹没在肖雪歇斯底里的吼叫之中。肖雪以实际行动让我见识了她的“不凡”。
那天肖雪问的第一个问题便是我为什么不回她的信息,她说那对她是一种侮辱。我不理解那种侮辱是依据什么而定的,至少我以为我的沉默只是单纯的自我保护。而按肖雪的意思,我的那种作为却成了对她的一种亵渎。
或许是因为作为女孩子她首先提出交往结果却被拒,她觉得自尊心受挫吧。我是这么理解的。
当然对于此我也有另外的看法,只不过我不敢说出来而已。因为肖雪的泼辣着实让我害怕。在面对我再次沉默的时候,她居然向我伸出了拳头。
我没有预计肖雪的愤怒会演绎成那样,生平第一次,女生把拳头挥到了我的脸上。
第二十三章 平淡无奇
第二十三章平淡无奇
男人大多自以为是,都觉得自己应该比女人要强上一等。所以再混账的男人在面对女人的时候都会强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不打女人”,这是无数电影电视里那些男人的经典对白。当这样的情节出现,不论说话的那个男人的形迹曾是怎样的恶劣,这个时候都会被冠上“是个男人”这样的评价。似乎“不打女人”就该是男人的作风,与绅士无关。绅士是善待女人;“不打女人”却更像是男人的本色。而真正的,大多数男人也这么做了。甚至在听到某个女人被丈夫打了以后,男人们还会群愤,“这厮,太丢男人的脸!”
所以“男尊女卑”不止表现在对待儿女的问题上,其实在男人的心里这种态势随处可见。“我不打女人”也是表现之一。说不上这应该算是男人的强势还是悲哀,反正千百年都那么过去了,似乎发展的也还不错。我当然就不能评价什么。
我也是个男人,虽然当时愚拙,还没能及时的完成从男生到男人的过度。但是男人的身形却早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窝上,我把自己归于了男人一列。所以,当肖雪的小拳头亲吻上我的鼻头时,我一样说了一句,“我不打女人。”
然后我转身走了。
肖雪似乎也震于自己的举动,当我的鼻子在她拳头的挤压下流出和那些玫瑰一样的殷红时,她楞了。所以当我撂下那句“我不打女人”然后转身离开的时候,她没有阻拦我。
我从很小的时候便学习跆拳道,学功夫当然就免不了受伤,而面部则是受伤频率最高的地方。我的鼻子就曾在无数次的练习中充当过阵前卒,后来跟人打架时鼻子也不止一次的帮我挡过招。奇怪的是,在无数次的锤炼中,我身体的抗击打能力提高了,但是鼻子却正好相反,变得更加脆弱,稍稍有外力触碰它便会生出抗议的情绪。曾去医院检查过,医生断言我的鼻梁右翼动脉受创,略带阻塞。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状况,只记住了一句话,“无大碍”。所以后来每次鼻子不小心流出异于正常颜色的鼻涕时,我便用一张纸巾塞住那只鼻孔,然后高抬手臂,擎天而望。因此,我的鼻子也只限于脆弱一点而已,安慰起来却不是那么费事。就那样简单处理一下,片刻功夫它便会恢复原状。
那天也一样,弄一张纸巾塞住鼻孔,然后抬起手臂,走完山路的时候它便已经停止了啼哭,只会略微的传递一丝疼痛的讯息与我。
虽然挨了肖雪一拳,但是我并没有生出恨意。当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因为觉得自己要像个男人。既然是男人当然就不能小肚鸡肠。男人的肚里应该是该撑的过船的,不说万吨巨轮,至少扁扁小舟得容下一只。
从玫瑰园下来已经是七点。到索桥的时候最后一趟公交车刚好留了个车屁股在我的视线里,那一刻,我只能靠在桥头上埋怨自己为什么不走快一点。正想着是不是又该去爬一次那向天而歌的小山道,一辆摩托车却“嗞——”的一声在我面前做了一个极为漂亮的急刹调头。
车上是一个顶着一撮黄毛的年轻人。我心里不由一紧:小县城的治安不至于差到这种地步了吧,大半天的也能撞上“拦路虎”?
人遇变故的时候总是先无措,等事情过后才会放个“马后炮”,其实怎么样怎么样。殊不知那只等同于“亡羊补牢”。当时的我表现的也是那样,我忽略了自己从小就练习跆拳道。
不过幸好那天我遇到的不是拦路抢劫,否则我也只能乖乖的把兜里的钱包掏出来双手奉上,然后就倚在桥头等冷静下来再唉声叹气,“我是会功夫的呀,为什么要把钱包给他呢?”
结果停在我面前的那辆摩托车是专门载人的“野摩”。
所谓“野摩”其实与成都的“野的”大同小异。
成都的大街上合法的短途载人工具有公交、的士、三轮摩托,这些车辆需要办理相应的证件,缴纳税款。而抛却这三种合法的,其实在火车站、五桂桥、九眼桥等地还存在着另一种载人车辆。那些大多是一些没有固定工作的闲置人员为了养家糊口而弄出来的求生方式。他们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同时也揣摩着乘车人的心理,低收费、高效率,同样也赢得了生存空间。只不过少了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他们的安全系数明显的要低了很多。对于这样一类载人工具,人们给了一个很形象的称谓——野的,言下之意便是没有户口的。
而小县城本身就属于小麻雀,的士在那里都没有用武之地,当然就更别说“野的”。那里最普遍的交通工具便是三轮摩托,当然也是要在交通部门登记,然后办理相应手续之后方可载人。
虽然地方小,但是却也一样有着无固定工作的闲人,小县城没有条件让他们弄“野的”去打法律的擦边球,但是人的聪明却是可见一斑的,一种全新的“野摩”应运而生。便是那天停在我面前的那类两轮驱动的摩托车。
那次我坐的那辆“野摩”相当的神速,十分钟不到,我的双脚便踩在了学校的土地上。没有特别的想法,给钱,走人。那时候“野”和“合法”在我心里的概念还并不是那么清晰,更多时候我会更加在意结果而非过程。现在想来也就是因为我将这样的处事方式运用的太过于娴熟,所以才会生出那许多的遗憾,在今天也才有了要“皈依”的想法。
到学校的时候,晚自习的钟声刚好敲响,我忙不迭的往教室里赶去。
路上我遇到了班主任杨老师,心里顿时一沉,不会责骂于我吧?当时心里直打鼓。
不过后来证明是我多虑了。他只是问了我一句“假期过的怎么样”之后便没了下文,甚至都没有问我额头的纱布是怎么回事。或许在他眼里那不属于他该关心的事情,又或者我这样的人遭到那样的待遇是无可厚非的。原本因为突然撞见,我心里还有些许恐慌,于是极力装出一副低头哈腰的样子,结果无意间瞟到他那一脸的平静,我瞬间抬头挺胸,然后堂而皇之的向教室走去。
那次算是我真正在学校里放逐自己的开始。
到教室以后邱瑾只是看了我一眼随后便又开始看起书来。我并没有在她眼里看到什么不一样的情绪,所以便也没有解释什么。我乐意那么糊里糊涂的把一件事情赖过去。做人难得糊涂。
尔后那两天日子过的平淡无奇,张默和金哥先后给我来过电话,大抵是询问我的伤势怎么样了。那时候佟勇他们仍然坚持帮我换了一层新的纱布,但其实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而佟勇他们之所以坚持却是因为觉得那伤口太影响形象,他们说看到那四根交错的黑线就像是一只爬虫的脚,恶心。对于此我没有太多的抵制情绪,缠不缠纱布对我来说不重要,顶多是多出一点汗而已。
张默没有继续在我与家庭的问题上纠缠。虽然我知道他打电话更多的是想要说那一个方面的话,但终究没有开口。那时候张默的变化是显见的,他变得越来越理性,同时他也希望能够用那种理性来影响我们。殊不知我们几个人却都是拥有自己个性的人,而且个性鲜明。按照心理学上希波克拉底的“体液说”,我们都属于粘液质的人。态度持重是我们最显著的性格特征,自我控制能力和持久能力也较一般人要强的多,受外界的影响的现象就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们要想彼此影响那完全就是一项基本不可实现的挑战。或许张默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放弃了。
两天后,在校园歌手大赛上我以一首原创歌曲荣登冠军之位。那首歌曲赢得了一个音乐老师的注意,即第一次升旗时被肖聪敏他们误以为是学生的那个漂亮女老师,罗悦。也由此我成了她班外的学生,随行的还有邱瑾。
对于我来说,能够跟随罗悦学习音乐比我获得冠军拿到荣誉证书和奖金更值得珍藏。因为罗悦是正宗的科班出生,在理论上能够给我更多的帮助,比我自己摸索要强了很多。
虽然我并不怎么关注歌手比赛本身的结果,但是佟勇他们却格外神往。不止因为有两百元奖金可以挥霍,更多的是因为那次比赛我的人缘剧增。他们神往的是我的人缘。那次歌手比赛之后,他们更多的时间都会和我黏在一起,因为那样认识美女的几率会大增。
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我没有刻意回避那几个小子表现出来的殷切,更多时候我还会主动将他们介绍给与我搭讪的女孩。
十六七岁,正是对异性生出觊觎的年龄段。那感觉就似雾里看花,对雾气那边的景象充满了无尽的幻想。总想拨开那云雾见到后面的真实景象。
那是青春期的悸动。
第二十四章 猎艳
第二十四章猎艳
情窦初开,是描述十六七岁少男少女最贴切的形容词。那个时候的少年,就跟春天里的猫一样,刚刚变嗓完成,于是就调起自认最勾人的调调整天呻吟着。男的遇见女的,目不斜视,目光始终随着那女的脚步移动。脑袋在脖子上扭了180度,仍不觉过瘾,心里疾呼:为啥咱脖子的极限就这么点啊?能否像爱因斯坦的大脑那样再开发点呢?而女的看男的则要含蓄多了,两眼笔直的盯着前方,一本正经:我不花痴。但是如果你走近仔细查看的话,你便会发现那笔直其实只限于眼皮,她们目光是发散着的,而且焦点绝对是同时落在几个男的身上。
所以去到花季少男少女簇拥的地方,绝对比去“天涯海角”还要过瘾。虽然不会有海风,不会有浪花,但只那份跃跃欲试的躁动就已经足你大饱眼福了。含情脉脉总是最沁人心脾,不论那情是从男生眼里流出还是在女生眸里徘徊,风味却大同小异。同样是未熟的青涩果子,待熟未熟,却最是引人入胜,因为那里有着最原始的纯净。
但佟勇和陈龙却怎么也列不到纯净的那个阵营去。用他们自己的话说:禁果,那玩意早没了,在咱毛毛还没长齐的时候就已经耐不住,咽肚里了。
于是只要晚上一关灯他俩便倚在郑可的床头诉说他们一不小心弄丢的那枚果实。他们的无聊和无耻我早已领教多次,但是在得知他们的初次归属之后,我仍然感叹了很久。
我感叹大千世界真的是无奇不有。“什么样的树开什么样的花”这句话果然没错。
佟勇他俩的第一次奉献给了妓女。两个官家少爷居然骚动到嫖妓,而且是双双未满十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我想起了小鱼的初次,那厮比起佟勇他们要稍微上点档次,没有把初次奉献给妓女,而是给了酒吧的一个啤酒妹。但是分别大么?同样是十四岁。
那些热风洋溢的夜里,我对于佟勇陈龙的话反应不大,一如既往的静默着。郑可因为白日里饱受“火箭班”的狂轰滥炸,整日整日弄的筋疲力尽,我们曾一致推崇肖聪敏对于郑可的状态的描述,“比一夜开十炮还惨”。所以郑可也是不可能在佟勇陈龙的话里有所触动的。于是佟勇陈龙的拥护者便只剩下李光明和肖聪敏俩人。
人说温饱思淫欲。几次勾兑之后,那四个人瞬间生出“相见恨晚”的感慨,那模样只恨不得立马烧黄纸、斩鸡头,然后给高老庄那主狂磕响头。他们很快达成共识——猎艳。
而他们猎艳的途径之一当然便落到了我的身上。
他们一连半个月的好酒好菜,硬是没让我掏一分钱。当时我只一感受:色字头上一把刀啊。连肖聪敏那种“抠门世家”出土的文物居然也拔毛了,我不得不惊叹“肉欲”的惊人魅惑力。
整日好酒好菜消受的时候,当然也少不了他们在耳边的聒噪。常常催问美女何时入怀。
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吃了喝了总不能不办事,否则那岂不是拂了兄弟的阿谀,同时也丧了自己的颜面?当时的年少气盛决定了我要去做一些损阴德的事情。明明知道那些家伙只是想要排泄一些过剩分泌的荷尔蒙而已,但是我偏偏没有觉得那事情有伤天害理之嫌。仍旧在湍急的河流里逆流而上。
但我不是唐代的冰人,也不是现代红娘,更不是杨白劳,有现成的喜儿可以推销。我还没有缺德到主动去给他们物色女人的地步,于是我建议让他们自己去瞟,看上谁了跟我说一声,我负责牵线搭桥。似乎他们也知道我那么做已经达到了最底线,又或者时他们的确有些急不可耐了,反正他们没有再提出异议。纷纷扭头插进了万花丛中。
一时间,只要是校园里女生出没最多的地方绝对会见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成了苍蝇,而那些女生则成了一堆堆腥味儿浓郁的肥肉,他们渴望找到一块最适合自己繁衍生息的肉堆,然后安家,生卵孵化后代。
虽然那几个人在学习上永远持着敷衍的态度,但是在挑选女人的时候却现出了谨慎。似乎那些日子他们又不急了,反倒成了我整日的催问他们。于我而言,我想尽快的帮他们搞定他们的过剩荷尔蒙,然后我便可以专心的潜在音乐教室里。
那一阵,我着实什么也没有学到。常常是刚到练功房,他们的电话或者信息就到了。基于他们的贿赂,我便不得怠慢,于是每次只要他们吆喝一声,“璞子,快来帮我看看这妞”,我便会屁颠屁颠的跑去,然后评头论足一番。
我想尽快的了却他们的事情,然后归于宁静。所以那一阵,我跟一嗲声嗲气的太监没多大区别,我想要给我侍奉的四个“帝王”选一妃子,那种急切的心态溢于言表。
终于,那四个家伙慢条斯理的在校园里逛荡了接近三个礼拜之后,他们向我下达指示了。
逛了一大圈,结果除却肖聪敏以外,其余几个家伙选择的人全都在我们一个楼层的班级里。佟勇看上的是隔壁班的班花,何韵。陈龙选择了靠操场最尽头的班级——四班的一个女孩,张璐。李光明则是选择了另一边尽头的教室里的女孩,十班李丽萍。而肖聪敏的目标就远了,在另一幢教学楼上,高二文科的一个女生。
目标选定了,接下来便是我的事情。可是我却再一次头大了,佟勇、陈龙、李光明的要求很简单,只要能够让他们抱得美人归即可。但是肖聪敏那厮就扯淡了,他要求我必须以写情书的方式帮他泡到他物色的那个妞,高二文科四班的刘菲菲。
那天夜里聚在那里他说出那想法的时候,我着实狂喷了一回。那会正喝着啤酒,冷不丁一口全喷在了对面郑可的脸上,只把郑可惊得半天没有出声。我不知道肖聪敏是怎么想的,但是我却真的是被他那奇特的想法镇住了。写情书泡妞,二十一世纪,他居然能想出那么复古的泡妞手段。高。
我们六个人里写东西可以看的也就郑可和我,但是郑可又不可能挤的出时间来做那种无聊的事,最后的责任当然还是只能落在我的身上。于是写信、送信、回信,一种全复古式的泡妞方式在我的生活中上演了。只不过泡妞的是我,妞却是他们的。
前面说了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像正处在发情期的猫,对异性充满了觊觎的渴望。那种觊觎不止表现在心理上,同时也表现在生理上。男孩和女孩也都一样,所不同的是女孩起初总会有一个短暂的羞涩期,不似男孩那般如初生的婴儿,一丝不挂裸露着面对世界。但是一旦熟络以后,女孩子的所表现出来的“放荡”却绝对不是男孩子能够学习的来的。
引用当时一个老师对女孩子的经典评论:“有些女孩子恬不知耻,一颗泡泡糖就足以勾的她们神魂颠倒。跟没见过男人的潘金莲一个样子。”
潘金莲什么货色,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而那个老师把这个名字加在那些女孩的身上,可能的确是过了一些。但是也足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青春期的女孩子跟男孩子其实区别不大,而且某在些时候某些事情上所表现出来的荒诞似乎还要更甚于男孩子。
当然,我不能在这样的事情上做太多评论,因为我也是从青春的小河里淌过来的。而且我在那个悸动期里也不见得就有多纯洁。所以说的太多反倒避不了往自己脸上摸屎的嫌疑。
替佟勇、陈龙、李光明三人牵线搭桥是一个很顺畅的过程,三五次见面交谈之后即水到渠成。只两个礼拜他们便纷纷牵手偷偷地出没在校园里的各个角落。一有空隙,他们也会闪出校门去学校后面的山坡。至于到山坡上会做些什么那就不再我的掌控之内了。反正自完成使命以后,我与他们见面的时间就只局限于上课和晚上睡觉的时间,其他时间我嗅不到他们的气味。
让我痛苦的是肖聪敏的那妞。其实也不能说是那个妞让我头痛,真正让我头痛的还是肖聪敏。因为那厮致死也不愿意与那个妞见面。他说一定得等我用文字把那妞揉熟捏烂以后,然后他才抛头露面。那一阵他走路永远都是低着头,要不是因为天还有些热,我看他或许还会选择戴帽子出行。
偏偏我又不能食言,因为受恩惠在先。于是我只能咬紧牙关挺着。那一阵,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一天至少要书写一万字。而且还要拼命的在脑海里搜索各种能够表达浪漫的词语,然后拼凑起来。每一封信写完,肖聪敏那厮还要细细的品读一番,时常的冒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让我改动上面的文字。其实说实话,他的改动只是让那些文字越来越肉麻。很多封信我写的时候就觉得那已足够肉麻了,可是经由肖聪敏的手改过之后,再去看一定会全身哆嗦。
或许因为女孩子的脂肪天生就比男孩子多一些,所以腻味点她们不怕。那个刘菲菲对于我送去的信表现出了十二分的兴趣,往往是两节课刚过,回信便到。
于是我只能不断的穿梭在两幢教学楼之间。
第二十五章 突如其来的危机感
第二十五章突如其来的危机感
佟勇、陈龙、李光明三人一如既往的沉浸在他们的幸福生活之中。早出晚归,寝室成了他们休憩的驿站,不到关灯前的一秒他们的身影是绝不会闪现在寝室里。
不过这却急煞了肖聪敏。半个月以后,他在我耳边聒噪的次数明显的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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