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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魔殿千金有毒-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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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仆一愣,随即抬起头,用截然不同的低沉嗓音说:“果然没什么能骗过即墨大小姐的眼。”
“黑鹰,连你也喜欢玩这套了,跟谁学坏的?”即墨千歌放下手中报纸,挑了挑眉。
“大小姐,谁叫你们家保安太认真了,我懒得解释,就混进来了。”黑鹰一本正经地道。
你是根本不知道怎么解释吧。即墨千歌扶额,闷声问道:“东西办完了吗?”
“有了你的签字,使馆那帮家伙才肯办。”黑鹰把一张证件递过去,语气依稀可见不满。
即墨千歌接过签证,打量了下,将它收好,神情平静:“这里可不是地下黑市,只靠拳头说话,不管什么事都是有流程的。”
黑鹰默,过了一会又开口道:“主让我问大小姐,您为什么会想到出国呢?”
“世界有多黑暗,我想闯一闯。”她道。
她伸出手,任凭阳光穿指而过,闪烁灿烂且明媚的流辉。
轰轰烈烈过后,往事只余飞鸿雪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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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华夏篇到此结束,接下来会有数量相当的番外,想看感情戏的千万不要错过。番外结束后,待阿沙理一理思绪,然后或者开新文,或者用这个旧坑,继续世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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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那夜乱雪,叩我心城(1)
当黑鹰把即墨千歌的意思带给洛青冥后,某人很不高兴地眯了眯眼。
“她还说别的什么了没有?”他看着黑鹰,目光是一贯的冷淡,却让人不由自主地毛骨悚然。
像是丑陋的魔鬼,披着人的皮囊,爬进你的心中。
黑鹰低下头,不再与这道目光对视,沉声道:“没有了。”
洛青冥收回目光,意味不明地勾了勾唇:“好了,我知道了。”
他转过身,消失在黑鹰的视线里。
自从知道宝贝孙女背着自己连飞欧洲的护照和签证都办好了后,即墨老家主有点忧郁。
某天,老家主终于忍无可忍,把即墨千歌叫到了书房,苦口婆心地劝道:“孙女啊,你也不小了,怎么就一天到晚的想着公司啊进修啊这些时,就不能为你的终身大事考虑下吗?”
即墨千歌摸摸鼻头,一脸无辜:“我才二十一啊,什么叫不小了?爷爷,你怎么比我母亲还……热衷于这种事?”
即墨老家主气得吹胡子瞪眼:“你怎么能把我和你那不称职的妈放一块比较!”
长孙凝身为母亲,整天忙着的就是赚赚赚买买买,顺带以前特种军官的名义去她父亲军区狐假虎威几回,根本懒得管自己一双女儿的婚嫁事宜。
所以身为公公,老家主时不时就要拿她的不负责任说事,虽然也只是表面上的说说。
“爷爷您那叫有过之而无不及!”即墨千歌一语道破天机。
老家主尴尬地咳了一声:“咳,哪有这样说自己爷爷坏话的!”
即墨千歌双手抱胸,不说话。
老家主一张老脸厚得堪比城墙,又神神秘秘地凑上来:“丫头,你就和爷爷说说呗,上次我电视上看到的那个,是不是真的?”
“哪个?”即墨千歌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家主恨铁不成钢地瞪着她。
过了好几秒,她才反应过来,扯了扯嘴角:“爷爷,你说义演那次?”
“不然还能有哪次?”
“那个啊……”即墨千歌想了想,漫不经心道,“我说真的信不信?”
老家主的心情瞬间由阴转晴:“真的?”
即墨千歌点点头。
“那还不快把他人带过来,给老头子我瞧瞧!”老家主一把拉住她,激动地大声说道。
“嗯,那个……”即墨千歌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她能说她还没有接受吗?老爷子会不会打她?
“老爷,一个自称姓洛的人求见。”就在这时,李叔冷不防推开门,朝着老家主汇报。
当真是及时雨。即墨千歌顿时松了口气,在心里默默给李叔点了个赞。
“那个洛?”老家主皱了皱眉,问道。
李叔颔首,声音里带着隐约的颤抖:“正是。”
他忘不掉刚刚的那一瞬间。明明看起来是年纪还不到他一半的年轻人,身上的气势却让风云也为之变色。
这样强悍的人,在洛家该是什么地位呢?他又缘何突然来拜访素不相识的即墨家?
要知道,即墨家从来没有和洛家有过生意往来。
老家主和李叔都陷入了沉思,没有人注意到即墨千歌脸上一闪而过的红晕。
心里有什么在不安分地乱撞,像是有沉寂很久的东西,即将破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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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那夜乱雪,叩我心城(2)
低调奢华的大厅内,风华无双的男子正坐在沙发上,慵懒至极的眉眼如未出鞘的利剑,锋芒暗含。
“年轻人,让你久等了。”即墨老家主慢慢从内室踱步而出,不着痕迹地审视着他。
“那是晚辈的荣幸。”男子起身,勾唇笑道,笑容中带着三分凛冽和七分恰到好处的谦卑。
真是演戏的好手。老家主心想。
他慢慢走近,负手而立,挑剔地打量了男子一番,目光复杂:“是你?”
“即墨老先生认识我?”男子眸中噙笑,温若春风。
“想不到你居然是洛家的人。”老家主没有回答他的话,自顾自喃喃道。
倏而,他又抬起头,盛满了半生沧桑的眼炯炯有神,仿若一夕之间又回到了盛气凌人的青年时。
他道:“不过,就算洛家人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想要得到我孙女的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老家主果然聪明,什么都猜到了。”男子笑了笑,问道,“那请问,我要怎样才能得到千歌?”
“给我一个能令我信服的身份。”老家主直视着他,气势逼人。
“那么洛家掌权人的身份,可够?”洛青冥云淡风轻地吐出这句话,脸上还依旧挂着谦敬的笑容。
老家主身形一怔,眼中蕴着深沉的精光。
沉吟片刻,他复杂地开口:“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老先生也该清楚,晚辈没有理由骗您。”洛青冥浅笑,将双手插在口袋里,深黑色风衣勾勒出颀长挺拔的身影,突兀破开满室低迷,反衬出老家主的苍老厚重。
老家主突然想到自己曾和即墨千歌的一次对话。
他说过,这个人是妖,不为世俗所羁绊的妖。
明明是谦恭有礼的,却眉宇间处处透着狂妄独尊;明明是初出茅庐的小子,又偏偏给人以沉浮千年的错觉……
因为是妖,所以皮相是不可信的。
老家主在心底敲响了警钟。
有毒的草才会开鲜艳的花,危险致命,引人飞蛾扑火。
混浊的老眼沉下,即墨老家主敲了敲手杖,声如洪钟:“既然是洛家主,何须分什么前辈晚辈。我即墨霆认人从来只认才能。”
这一番话说得倒是直接,言中轻视和怀疑之意,一目了然。
“指不定我将来也得喊您一声‘爷爷’呢,怎么能现在就失了礼貌?”洛青冥垂眸,半是调侃半认真地道,语气温润,给那过分妖冶的容貌罩上了一层温柔的伪装。
“洛家主的这声‘爷爷’,老头我可受不起!”老家主不快地打断了他的话,语气里是十足十的不善。
面具深沉、态度完美,标准玩弄手段的个中强手。自己的宝贝孙女,还是离这些疯子远点好。
“但倘若,我叫定了呢?”男子唇角微扬,勒起光华璀璨的弧度,一字一句道,“我的一生,只会认定她一人。再无其他,再无欢喜。”
是的,除了你,除了一个叫做即墨千歌的人,无人能圆我半生的孤寂。
话音刚落,他抬起下颌,盛满笑意的目光落在伫立门口良久的身影上,大步走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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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那夜乱雪,叩我心城(3)
“怎么在这站这么久?偷听可不是个好习惯。”他宠/溺地看着她,语气亲昵。
即墨千歌脸不红心不跳地给自己辩白:“我才刚来。”
“你以为我真有这么好骗?”他轻笑,语气戏谑。
即墨千歌瞥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似笑非笑的弧度:“那你信不信?”
话里浓浓的威胁意味,自是不言而喻。
洛青冥挑眉,温柔的眸光尽数落在她身上,磁性的声音带着毫不作假的深情:“你说的,我都信。”
“你知道就好。”即墨千歌扬了扬眉梢,露出得瑟的表情。
一旁的老家主成功化身十万瓦电灯泡。
尼玛蛋,不带这么秀恩爱的!老家主心底有一群草泥马呼啸而过。
他不是来看他们秀恩爱的好吗?
就在老家主内心咆哮时,大宅的门被人打开了。
“爸,你怎么了?”西装革履的即墨文提着公文包走进客厅,看到面色无比精彩的父亲,心生奇怪。
老家主使劲翻了翻白眼,想用眼神示意二儿子,却叫人更加迷惑不解:“爸,是不是眼抽筋了?要不要我把医生叫来看看?”
这混账儿子,怎么说话的?老子不认识你!老家主愤愤地别过眼,脸上松弛的皮肤狠狠抖了抖。他伸出手中拐杖,敲了敲地,提醒在场两个肆无忌惮的小辈。
即墨千歌早就注意到有人来了,只是因为忙于和某人斗嘴,就没有理会。一回头,还真给吓了一跳。
“父亲,今天回来得这么早?”她颇为诧异地开口,眼中却是带着盈盈笑意的。
做子女的,哪个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少操劳一点,多轻松一点?
即墨文把公文包放下,半开玩笑道:“还不是多亏了你,要不是你事先处理掉了大部分事情,我可没希望这么早下班。最近一段时间都是在忙接管和合并子公司的事,我整天也就是签字的命。”
见父亲眉宇间不再被疲惫充斥,即墨千歌轻轻颔首,像是想到什么,又问:“那母亲呢?”
她这个不负责任的妈,又去哪血拼了?
“你问你妈啊,”即墨文一边解着领带,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她在知道你外公被你拉下水以后,就整天往军区跑。一是想方设法地取笑你外公,二就是好奇你手上的力量。”
为了接受自家女儿特殊无比的身份,即墨文可是花了好一段时间的。在提到有关这些的事情时,难免有些不习惯。
他可不像长孙凝那样,不加避讳就算了,还整天一副恨不得昭告天下的样子,真让人怀疑她和即墨千歌是不是生反了。
即墨千歌无所谓地笑了笑:“我母亲就那性子,随她去吧。想要看到他们,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越看越想慈祥的母亲在包容女儿的莽撞。
洛青冥就这么明晃晃地被几人无视了,只好轻咳一声,以示自己的存在感。
即墨文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便问道:“请问你是?”
……
“锦程总裁兼董事长,洛青冥。”某人臭着脸答道,一副“你们退后,我要装逼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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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那夜乱雪,叩我心城(4)
“想不到这么年轻。”有意料中的诧异,更多的则是疑惑。即墨文打量了两眼,嘀咕道。
……什么神反应?
过了两秒,他才反应过来,一拍脑门,问道:“那个……你来干什么?”
即墨千歌嘴角抽搐,想撬开她爹大脑的心都有了。
爹你今天怎么了?!要不要我带你去向夜弦那里看看脑子?
即墨文眼中闪过一抹精光,微抬下巴看向洛青冥。
洛青冥当仁不让,嘴角微微上扬,露出王者倨傲的笑。
即墨千歌敏锐地捕捉到了两人间微妙的气氛,一阵莫名其妙。
这是来自未来丈人和女婿之间的硝烟,她当然不会懂。
倏然间,就听身畔清越的声音响起,蕴着浓浓的笑意:“我要娶你女儿。”
即墨千歌挑眉,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两步。
虽然早就料到了洛青冥此行的目的,但她还是被他的简单干脆震到了。
好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山雨欲来要该进化成腥风血雨了,她还是退后一点比较好。
即墨文瞧见女儿的小动作,心里暗骂一声小没良心的,回过神冷哼:“你说娶就娶?”
见家长都没个诚意的,也不看看他家姓什么?
“即墨先生别忘了,你们家有近四分之一的项目和锦程有着合作关系。”洛青冥眯了眯眼,不卑不亢地开口。
话里的意思无非就是:你家还和老子有合作呢,你说老子有没有资格?
即墨文一时语塞,片刻之后,又找到了理由,理直气壮地道:“够格有什么用?那还得我女儿同意才行!”
没错,他就是不想让自己女儿就这么嫁出去,他就是在单方面找茬。
“宝贝女儿,你一定不忍心抛弃你爹的吧?”即墨文转头,哀怨地看向自家女儿。
妈呀,怎么有点儿冷?即墨千歌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淡淡道:“父亲,你不是还有我母亲吗?再不济,千绫也还不会嫁的。”
要问即墨千绫现在在哪里?当然还在上学了。身为从不翘课的乖学生,她一直住在学校里。
每每提及这件事,即墨千歌这种一个月签到一次的姐姐都几乎奉上膝盖。
“别跟我提千绫那个死丫头!”即墨文一听到她的话,脸就沉了下来,“不就是不想接手公司的事吗,还真以为我看不出她的小把戏?”
话锋一转,他又继续用怨妇的眼神看着即墨千歌:“女儿啊,你看你妹妹那么不孝,你就不能多陪陪爹吗?嫁人多无聊啊!”
嫁人无聊?什么逻辑!
即墨千歌摸摸鼻头:“我又没说我嫁。”
即墨文闻言,得意洋洋地抬起下巴,看向洛青冥。
哼,想这么轻易地娶到他女儿,没门!
年轻男子却只是事不关己地站在那里,眉眼间依旧染着不深不浅的温和。
没有失望,没有愠怒。
至于温和之下究竟是何面目,那就无人可知了。
即墨千歌看了眼他,又看了眼父亲,慢悠悠地把下半句话说完:“因为我要去欧洲一趟,没时间管这些事。如果可以,订婚我没意见。”
得意的笑容僵在了即墨文的嘴角,老家主敲敲拐杖,才把他的魂唤回来。
而同样震惊的,不止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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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那夜乱雪,叩我心城(终)
女儿要去欧洲?抛下这一大家子远走高飞?即墨文感觉自己心好痛。
看着爹夸张的样子,即墨千歌扶额。怎么感觉今天全世界都跑偏成了逗比?
“女人,把你刚刚说的话收回来!”一道冷漠执拗的声音在即墨千歌的脑海中响起。他的口吻好似故作成熟的小屁孩,笨拙且幼稚得可笑。
即墨千歌眸光微闪,在心底传音道:“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墨竹般颀长修挺的身影负手识海深处,微微眯起暗红的瞳仁,眼底可藏天地风云。他就像破开混沌的一柄利刃,沉默、残酷,冷而锐。
然而,在听到戏谑反问的女声时,他眼中翻涌的山河壮阔却尽数烟消云散,血蔷薇重重晕染的红氤氲开无奈。
“我……”他顿了顿,似是有些羞恼,“我只是想有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他讨厌自己觊觎之物被人捷足先登的感觉。
即墨千歌脑补出一张泛着奇异红晕的冷然俊颜,顿时憋笑憋成了内伤。
离还真是可爱得紧啊。
这样的人,平日是极沉稳精准的,倘若动起情来,则是最不善于表达的。
“女人,有那么好笑吗?”离面无表情地扭过头,那表情当真和她想象的如出一辙。
于是乎,即墨千歌再一次笑成傻逼,看得客厅里所有人一阵莫名其妙。
她在笑什么?难不成是乐呵傻了?即墨文用眼神询问。
老家主正色地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分明在反问:我怎么知道?
唯有猜到了**分始末的洛青冥脸色阴沉,嘴角的笑意越发加深,却怎么看怎么狰狞。
即墨千歌没有看到他的表情,兀自勾起嘴角,在心里一字一顿地传音给离,语气愉悦:“那么,就如你所愿吧。”
抬起头,她眼中藏着一丝狡黠,轻笑开口:“等等,我还有什么要说的。”
“你该不会想反悔?不论如何,你只能是我的!”洛青冥面露不快。
肯定是离那个混蛋说了什么。有本事他就别躲在识海里,出来光明正大地说啊!
哼,他就不出来,怎么样?离顿时心情大好,冷硬的嘴角弯起一个微小的弧度。
“既然我要去欧洲,那么就索性进修完再做决定吧。说不定我还能遇到什么西方帅哥?”她软软地笑,却让人不寒而栗。
这样的画风,真的是即墨千歌吗?
“对啊!”即墨文一拍大腿,“女儿,反正你都要去欧洲一趟,那就索性回来以后再说吧!”
他突然觉得女儿抛下自己远走高飞,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一!点!也!不!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洛青冥开口,语气阴鸷。
看他以后怎么把离那个家伙碎尸万段!
即墨千歌点头,得瑟地一笑。
让她做出这个决定,其实也不光光是离的原因。她也想看看,这只妖孽能有什么手段,完虐欧洲那帮鼻孔朝天的大佬。
毕竟她要去的可是……
洛青冥见她一脸得胜者的表情,心中大为不快,修长有力的手臂一伸,便将她揽入自己怀中,在她耳边轻轻吹气:“小歌儿,既然你想见识见识我的手段,那就别怪我狠心掐光你的桃花。”
因为,我离不开你。
你是一夜寒风,长驱直入,漫过我心城。满树残雪或是月华,从此都烙上你的模样,无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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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他等光阴旧(1)
洪荒时期。这世界总是由简单走向复杂,在这个时期,尚还连简单都称不上。俯瞰脚下混沌,于他而言,这是消遣亿万时光的唯一方式。
他知道这个世上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时间,比如这一片混沌,比如……他自己。
人类称这段无法解释的时期为洪荒。而他,是鬼界洪荒时期唯一的产物。
苍白的侧颜和暗红冰冷的瞳,三千墨发不束,恣意散落。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塑造出的身体,而他显然非常满意。
在仓颉造出了字的亿万年后,他给自己取名叫离。没有姓,没有字,就叫离,惯见悲欢离合的离。
到了这时,天地间的枢纽――人界才开始发展起来,于是便有了轮回,鬼界不再那么死寂。
于后世众鬼的眼中,他们高高在上的尊上永远一袭黑衣,冷傲睥睨的眼神就像一把剑,只一眼便能将他们的灵魂刺穿。
他是没有弱点的吧。从上古羽化的神魂到新横尸荒野的冤鬼都这么认为,就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直到遇到了她。
算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吧,被从古至今太多笔墨叙写了套路后,倒显得矫揉造作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
许是因为他叫离。见惯了离合,终有一天要付诸实践。
“总有什么能碾碎一个人最后的骄傲和尊严。那不是权势,而是爱。”
三途河边,身形纤细的人凝视着河水,喃喃自语。
女子一身烈衣曳地,裙摆迤然而下,几欲融入那开满河畔的曼珠沙华。
“你是谁?”他站在她身后,沉淀如血的眸子闪现不耐。
“能出现在这里的,还能是谁?”她没有回头,语气一转,充满戏谑。
离盯了她好一会,才缓缓道:“不,你和他们不一样。”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
她的话明明是挑衅的信号,为什么他生气不起来?
“好可爱的鬼尊。”女子被他的认真逗乐了,以手掩唇,笑出了声。
离蹙眉,冷冷问道:“为什么要用这个词形容我?”
“因为你可爱啊。”女子猛然回头,一张美得张扬的容颜撞入他的眼中,让他想到了人间一种婆娑生姿、遍开十里的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纵然是磐石般的心,也不由砰然一动。
他这是怎么了?离眯了眯眼,试图把涌上心头的异样情绪压下,让自己能够不带感情地把话说出口:“凡人,你是如何闯入这里的?”
“我是人,却不是凡人。”她云淡风轻道,乌黑的眸子深得让人看不真切。
“无人不凡。”他冷笑一声,抬起手臂,猝不及防地挥出一击。
看不见的强大力量如脱缰的野马,呼啸着向她而去。
遍地颓败散落的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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