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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天朝1630-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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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宋军对付草原骑兵最犀利的武器,这样一小队宋兵放在草原上,便是有几百胡人草原骑兵围上,也很难短时间内攻陷,草原骑兵冲击力差,远比不上欧洲的重骑兵,而草原人的马上骑射,对上枪枪毙命的火绳枪,更是难以抗衡。
以长枪的锋锐建立坚固阵地,坚不可摧,对抗骑兵冲击,然后以火枪火炮进行远程打击,杀伤敌人,在李哲的眼里,这,这不正是微型版的西班牙方阵么?
西班牙方阵,李哲可是闻名已久了,宋军这种小部队的微型方阵,就颇有后世西班牙方阵的神韵,这阵法历史上的确是对付骑兵冲锋的利器,西班牙曾经凭着这种战术称霸欧洲,成为早期大航海时代的霸主。怪不得宋军能凭着这种战法横扫北疆的蒙古人。
而接下来马忠命火铳手为李哲表演的排枪阵更是令李哲叹为观止,这些火铳手们排成排,按照规制每一排都有一个口中含着口哨的哨官。
整个火铳的操作被分成十几个标准化的动作,哨官的口哨一响,士兵们就紧跟着做一个动作,整齐划一,看起来很有美感。
这些宋兵中的火铳手们身上挂着一圈的小瓷瓶,每一个瓷瓶里面装着一次发射需要的引药和发射药,而腰边的跨袋里面则是弹丸。
只听一声哨响,士兵们熟练的用嘴巴咬开瓷瓶盖,下一声哨响,士兵们就用手指上的戒针刺破瓶盖的膜,紧接着哨响阵阵,士兵们按照哨子的响声,一步步让里面藏着的引药倒入药锅,合上锅盖,然后翻转火枪,把瓷瓶里的发射药从枪口处倒入,然后装入弹丸,用一根通条深入枪口内压实。
接下来点燃火绳,将火铳端平放在枪架上,扣动扳机,火绳夹上的火绳落下,点燃打开的引药锅里的火药,然后砰然一声,一整排的火铳轰然巨响,声势震人,射击完毕后,第一排火铳兵迅即低头,连看都不看射击的结果,从身后第二排火铳兵的缝隙中退后。
第二排火铳兵上前,重复刚才第一排火铳兵的动作,一连串行云流水般流畅的战术动作之后,又是轰然一阵巨响,密集的弹丸如飓风般扫过操场的上空。
然后是第三排,然后又是第一排,第二排,第三排……整个三排火铳兵就这样周而复始,连绵不绝,一时间竟好似这火枪永远没有休止一般,李哲在旁边拿着怀表暗数,这三排火铳兵一分钟之内竟然打响了七轮齐射。这样的枪速若是放在战场上那绝对是弹如雨下,威力惊人。
用火绳枪都能打出这样的高效,怪不得宋军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一只军队能够在这样的火枪攒射下还能够保持队型。
归根结底还是宋兵的单兵素质惊人,基本功扎实,这些原始火绳枪的射击步骤繁杂,很容易出错,但在演习中李哲却没有发现有一个士兵动作走形,所有的士兵在基层军官们指挥之下都是一丝不苟,坚决的完成了每一个战术动作,简直是完美,这样一支军队,谁能够抵挡?
就这使得还是落后的火绳枪,火力密度和射速都大受影响,这些大宋官兵如果换成李哲设计的转轮燧发枪,那威力该有多大?保守估计输出火力绝对能骤增两倍以上,这一刻,李哲自己都不由遐想起眼前的这些士兵们换枪之后的厉害来。
一分钟十几次以上的射速,若是正面兵力宽度足够,这样的火力,足以扫荡正面的一切敌人,这样的枪阵足以成为战场上的主要输出力量,甚至也已经不需要长矛兵辅助,不可能有骑兵能够穿过这样密度的火力冲到火枪兵的面前。
那样的火枪兵才是李哲理想的线列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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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辛通
今天的演练士兵们表现成这样,连一旁看样子沉默寡言的马都头都很有些得意,一张黑黝黝像是土著人一样的脸上写满了喜意,毕竟这士兵可都是他一手练出来的。
“马都头,果然练得一手好兵,厉害厉害!”
李哲伸出大拇指夸奖马忠。
马忠一张大脸笑得合不拢嘴,
“没有,虞侯谬赞了。咱们捧日军军兵,都是这般战法,不管随便是那个都拿出来都是一样。”
都是一样,李哲可不这么以为,即便是捧日军这样的部队里面,每一支部队的训练度肯定也是有区别的,这一都的兵明显和操场上其它都的士兵感觉不一样,不过即便捧日军中其他的都都有今天五都的三分之二的熟练度,那捧日军这支军兵就足以称之为精兵了。
这样的兵便是拿到后世清末年间,也肯定比曾国藩李鸿章之类的湘军淮军要强得多。虽然所属的时代不同,作战方式和战斗力也不一样,但是一支军队特有的精气神那却是学不出来的。
就据李哲所知,大宋朝的海外开拓,主力虽然主要是各家特有的藩属军,义从军,但是要真正和欧洲诸国的殖民军对抗,还是要看捧日军这类的朝廷正规军。
安王属下,面对印度洋岛屿,以及阿拉伯半岛,东非,阿拉加斯加,南非等地的开拓,整个偌大的殖民区,辖下捧日军这样的正规军也就只有两只,一止捧日军,一支威远军,都是威名赫赫,声名远扬,如中流砥柱一样支撑着安王藩。
李哲虽然是现代人的灵魂,但是毕竟记忆里还流传的有一些家传的兵法战阵的经验的,对这时代的军队并不是一无所知,自大宋朝军队进入火器化时代以来,战争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火器化时代的战争讲究的是纪律和秩序,越是纪律严格的军队在战争中表现就越好。
以往凭着所谓计谋来取胜的几率越来越小了,那些纪律执行不严格的军队,哪怕是在特殊情形下围住了真正的精兵,也很难攻下火枪兵方阵的防守,反而会在接连不断的攻击没有奏效的情况下被拖垮,拖烂,被人反败为胜,这样的例子在近现代战争中数不胜数。
方阵时代的士兵甚至可以说越呆越好,越木越好,所以就会出现后来极端的排队枪毙这样的奇葩,可以说把火器化军队的纪律性和勇气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
所以今天马忠训练出的这一都军兵的表现来看绝对是精兵,至少在这一点上那个陆轩并没有作怪,不过也很有可能是左厢下面这样的都真的还有很多,这一点李哲却是不怎么信的。
有这样的手下,李哲已经很高兴,
“恩,今天就到这里了,本官想看的也都已经看到了,不过,本官对今后的战斗训练还有些其它的想法,马都头,不如等会儿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聊。”
马忠能一手操练出这样的士兵,也算是个人才,这样的人才断断没有放过之理。
那马忠受了李哲邀请,有些犹豫,似乎在考虑这样做合不合适。
“哎!还担心什么,马都头,一起来吧!今天能见到马都头这样的英雄,在下高兴,来,咱们到城里的宴客来去一遭,怎么样,宴客来,本官够意思了吧,那里的酒可是这城里最好的,据说是从中原不远万里运过来的好酒。”
军中汉子们多半好酒,果然,李哲这么一说,那马忠果然是面色松动,喉头酒虫都被勾引上来了,如果说在这天竺有什么不好,那便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在天竺根本无法酿出像是中原那里好酒的味道来。
大兵们一听到来自中原的好酒,那便再也等不得了。
演练完毕,两人一同联袂进城而去。就在李哲邀请马忠联袂进城的时候,军营里陆轩的办公室,陆轩问手下的一个人,这个人如果马忠在这里就一定能认出来,正是他手下的小队队长之一,辛通。
身为左厢的总军官,陆轩怎么可能对手下的部队一点儿掌握都没有,哪怕就是最底层的某个都,陆轩也能随时抓出一个对自己惟命是从的小军官来,只听陆轩问辛通道:
“那李哲进了你们都,就做了什么?”
“回大人,就只看了我们训练,后来还做了火铳阵的操演。”
“听说早上你们都被你们营指挥调出去跑步了?”
“是啊,足足五公里越野,都里的军兵们各个都跑的狼狈不堪,”
“那李哲见了什么反应?”
“哈!指挥使是没见到当时李虞侯脸上的反应,那叫一个精彩,他一声不吭就宣布解散了,到了下午才又开始。”
“哼,这小畜生倒是知道隐忍,没有当时发火,不过接下来他既然在我军中,这样的事恐怕少不了他。”
“那是那是。”
辛通听了,心里大汗,这神仙打架,他们下面的人都得跟着倒霉。
身为指挥使,陆轩对自己手下的这些军兵的训练还是有足够的自信的,手下的这些军官多半都是跟着他一路打出来的,手下的这些军兵怎么演每一支他都心里有数。
“那,你们的操演,他就看了看?他怎么说。”
“回大人,看了军兵们的操演之后,李虞侯看着非常满意,夸了马副都头好几句,说他练兵练得好呢。”
“哼!马忠那个匹夫知道什么,练兵练得好,和他一个区区小小副都头有什么关系?”
“是,是!大家都知道,咱这捧日军中,这些军官还不都是您一手教出来的,马都头的那点儿本事还不都是和您学来的。”
那辛通赶忙拍陆轩的马屁。
“哼!”
陆轩看似不屑,其实心头满意。
“那,操演完毕之后,那李哲就邀马忠一起去城里吃酒了。”
“是,听那李哲说,还是要去那城里最高档的酒楼宴客来去吃酒呢。”
辛通的语音里还带着几分艳羡,宴客来,那可是好地方啊,像他们这些丘八平时就是一年也不定有机会到里面吃上一顿,这李哲,不愧是贵族子弟,手里恁的有钱。
只听陆轩口里道:
“这李哲,想不到还会些笼络伎俩,还知道请下面人吃酒?哼!就知道底下这些丘八按捺不住吃酒的心思,那马忠就真的跟着去了?你说,你跟你们都头熟识,那马忠会不会吃了李哲的酒,就上了李哲的船,忘了我的交代。”
“啊?那怎么敢?”辛通惊讶的回答,
“马都头虽然老实话少,但心里也是有心计的,连我这样最底下的小队长都知道指挥使您才是咱们左厢的中流砥柱,那李哲只是个公子哥儿,说不定哪天就调走了,我们都头就是再傻,他也分得清这里面的轻重。”
“哼!”料他也不敢,陆轩口中说道。
“不过,你还是要盯紧着他点,你们都里发生什么事都要跟我报道。”
“是。”
陆轩看着俯首帖耳的辛通,心中满意:又道:
“你只管好好替我办事,事后赏赐少不了你的,”
辛通大喜。
“就是你们那个都头马忠也算是个人才,人虽然木讷了点,但眼色还是有的,也该是时候提拔一下了,你也一样,我自己心里有数。你回去只管告诉马忠,让他好好办事,我这边还是记着他的。”
“是。”
辛通依言退下。
………………………………
第三十九章宴客来
陆轩听了辛通上报的李哲第一天的表现,还算满意,底下的安排应该是足够了,一个区区纨绔子弟也想在他军中出头,休想!前次算这小子聪明,躲过了他给安排的陷阱,但是接下来就不可能总是有这种幸运了。
陆轩即便不能亲手将他弄死,也要给李哲点苦头尝尝,坏了他的好事。
虽然如今大宋军中律法森严,早已不复当年兵为将有的局面,如今的大宋军官都是职业军官,士兵们也都是职业兵,军官们很难让下面的人都言听计从,但身为高级军官,凭着军中的人脉威望,给李哲制造麻烦还是很容易。
不得不说,陆轩怜子心切,已经顾不得军中军官的种种戒律,他这样的举止,已经犯了军中之大忌,他原本在军中的上司同僚上上下下都已经因此对他产生不满,他却还茫然未知。由此可知,人性总是有弱点,一旦受了切肤之痛,便是再精明的人,那也很有可能会变的愚蠢。
且不说陆轩这边在背后蝇营狗苟,却说李哲带着马忠到了宴客来。
宴客来,就在城中,东城区最繁华的市中心,是一座高达四层的水泥石头建成的楼,四四方方,墙面全是半米见方的青石筑成,楼层高大,内里有两人合抱的巨大圆形石柱支撑,石柱上瑞兽缭绕,雕满花纹图案,都是请最好的匠人成就,当真是美轮美奂。就是和后世的高档酒店比起来也别有一方风味。
说起来这种石头建筑,却是当年中原的宋人没有的,是之后来到这天竺东西交汇的地方才跟那西方远来的匠人学的,看起来还真的有些希腊罗马时代的感觉。
李哲带着马忠到此,那店里的小二一看到李哲那辆装饰精美的马车,立刻便知道是贵客来临,忙迎上前来,“客官,来啦!”迎着人就往里进。
店里的正堂天井处,是一处围着的戏台,此时台上还有两个浓妆艳抹的人在那里唱曲,李哲这种现代人,听不出什么好坏,一步不停的往里走,倒是马忠和胡适两个听着摇头晃脑,好像很有感觉的样子。
几个人上到四楼顶层,找了一处包厢坐下。
那小二方才问李哲点什么菜,早有胡适接上去应付,李哲只管高声吆喝,
“拿酒来,好酒,要中原来的好酒才行。”
那小二应声道:
“好嘞,来啦,中原蜀地的好酒,剑南春,马上就来。”
李哲前世不喝酒,穿越之后也只是一般,对这酒没什么感觉,但看旁边马忠的那样子,听到这剑南春的名字,却连口水都几乎要流出来。
“这剑南春很有名么?”李哲好奇问道。
“有名,当然有名,这酒听说是前朝唐朝时就已经誉满天下,被传为天下名酒。据传李白为了喝这酒就曾脱下自己的貂裘来换这酒喝,所谓‘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说的就是此酒,还有到了我朝,苏学生也曾赞此酒说,‘三日开瓮香满域,甘露微浊醍醐清’。”
呦呵,李哲心里吃惊!这马忠看着肤色黝黑,面容粗粝,看着土人一样的军汉,没想到提起美酒来,竟然能旁征博引,谈吐文雅,倒像是州学里的士子一般。这家伙有内容啊。李哲越发被激起对这厮的兴趣来。
“马都头,听起来还像是读过书?”
那都头,“读过几年私塾。”
李哲笑了笑道,“那以马都头的才华,想必一定是佼佼者了,那为什么没有继续读州学?”
马忠挑了一下眉毛,似有难言之隐。
“回虞侯,在下是吠舍。”马忠面无表情的说。
李哲闻声一凛,立时省得了马忠的难处,原来这马忠不是纯正的宋人。
吠舍,是这天竺种姓制度里的第三阶层,天竺种姓制度,第一层为婆罗门,第二层为刹帝利,实际上也就是纯种宋人,而到了第三层,就是血统不纯的宋人,或者白种雅利安人,原本的刹帝利,如今宋人来了,就被从第二层打落入了第三层。至于第四层就是贱民,也就是首陀罗。
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
四个等级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下一等级的人不能从事上一等级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不得互相通婚。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李哲自穿越以来,作为贵族子弟整日里就是在宋人这个圈子里生活,日常所见的全都是刹帝利,对这整个天竺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实际上,在天竺洲数百万宋人以外,数千万真正的天竺人,却全都是整日生活在这样的枷锁里面。
马忠身为吠舍,比起首陀罗自然是高上一等,能够从军,能够读一些普通的书,但是想要真正能更上一层,踏入真正的统治阶层,却是绝对不可能的。
自从宋人征服天竺以来,宋人虽然不信婆罗门教,但也是心安理得的享受和维护这当地的种姓制度,这制度明显有利于宋人整体阶层的利益,又有利于整个天竺社会的稳定,作为受益者,宋人又何乐而不为。
怪不得李哲觉得马忠的面相有些奇怪,不太像纯正宋人的面相,再加上他那明显有别于宋人的肤色,原来马忠却是一个宋人和当地人的混血儿。原来也是一个可怜人。
这样的混血儿在军中想要向上爬的难度可想而知,马忠能凭着自己的才能成为都头,可见这家伙绝对是有真本事的,但也仅此而已了,仅仅是一个副都头,连低级军官的门槛儿都没有跨上,真正到了战场,他这样的副都头实际上连指挥一个小队的权力都没有。
想要真正凭军功上位,难啊!这会儿连李哲都能想得到马忠在捧日军的军官中所受到的排挤了。
………………………………
第四十章诱惑
李哲心有所感,为马忠鸣不平,但当前社会现实就是这样,他也不能改变,顶多只能稍感抱歉而已。恰逢此时酒菜端了上来,缓解了一些尴尬,李哲抢先端起酒杯,对马忠道:
“来,吃酒!”
马忠见了美酒,也随即展颜,端起一个大碗,也道:
“吃酒!”
一翻腕,半碗剑南春好酒已经是吃了下肚。
胡适为两人请进了一个唱歌的胡姬进来,捧着一把胡琴,那胡姬高鼻深目,肤色白皙,一看就应该土人中的雅利安种,在李哲这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倒是颇有姿色。
那胡姬看着两位大爷,先袅袅婷婷的行了个礼,道了声老爷,然后方才坐下,琴声一响,檀口轻开,美妙的声音开始回荡在包厢里。
柳营,月明,听传过将军令。
高楼鼓角戒严更,卧护得边声静。
横槊吟情,投壶歌兴,有前人旧典型。
战争,惯经,草木也知名姓。
虎韬,豹韬,一览胸中了。
时时佛拭旧弓刀,却恨封侯早。
夜月铙歌,春风牙纛,看团花锦战袍。
鬓毛,木雕,谁便道冯唐老。
却是那歌姬看两人都是军官,因此选了一首军旅的朝天子来唱。女子那高亢的嗓音,虽然尖细,竟然也能将这首元曲中的那种铿锵之气唱出来,可见这胡姬的唱功。便是李哲在后世听遍了无数的名曲,流行歌曲,也觉得这曲子里,自有一番味道。
伴着这美妙歌声,包厢里的气氛终于开始热闹起来,李哲和马忠二人遂开始推杯换盏。
李哲吃了几杯,便立时咳咳咳的呛了起来,这酒虽然没有后世的那些高度酒度数高,但也是辛辣无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香甜的米酒,马忠看了也笑了起来,
“没想到都头却是个不会吃酒的?”
李哲犹自嘴上硬撑,“哪有,不是不会吃酒,只是酒量不好,不好而已。”
“哈哈哈!”马忠大笑起来。
这下子,倒感觉包厢里气氛好了许多。
李哲乘机开口说:
“其实,马都头你能力强有目共睹,本官虽然只是刚来,但也是能看出来的。你的身份,在这军中任职,咳咳,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便,捧日军中的积弊我也知道一点,马都头你在这里混,有些可惜了啊!”
李哲这番话语出至诚,虽然是交浅言深,但却恐怕是正说中了马忠的心思,马忠虽然沉默寡言,但能看得出,对自己带兵的能力还是有几分信心的,这会儿被李哲说得一声不吭,只顾一碗一碗的吃酒,不多时已经是酒至半途,有些醉意醺醺的了。
“虞侯说玩笑话了,像我马忠这样家境的人,不在朝廷军中又能去哪里,除了当兵,我什么都不会。”
“着啊!哪里不能去,就是当兵的才好啊,你在这朝廷军队里不得意,但我大宋的好男儿志在千里,这外面的广阔天地,又有哪里不能去?”
“虞侯你的意思是指?”
“我的意思是当兵那也是看去哪里当兵,如果是在朝廷当兵那当然没什么可说,但是现在我大宋鼓励海外开拓,那才能挣大钱。那些各大世家藩主哪个不是在海外培植私兵,组建那些义从兵,垦殖团,南洋,澳洲,炎洲,到处都是,哪里都缺人。
便是那些贩奴团也是需要人手,都头这样的军官,如果肯屈尊,那些家主藩主恐怕是打破了头也要来请的吧!”
“虞侯说笑了,哪有那种事。再说虞侯您也知道,那些家主藩主,只有比军中更歧视我这样的人,那可是私军,在那里,更是鱼龙混杂,我这样的人,出不了头的。若是碰见个不好的主家,”马忠想了想,摇摇头说。“还不如就在这捧日军里混饭呢。”
岂止是不如,简直比现在更惨!马忠说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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