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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夫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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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倩想到这里,也就欣然接受了,她闭上了眼睛,因为她实在太累了。

    但是这样的场景李遥却不敢接受,因为他还没有弄清这究竟是哪年,万自己来到了东汉末年那个政治崩溃,车荒马乱的年代,自己恐怕很快就成为抔黄土。

    他很想说话,但现他的声带还没育成熟,只能凭空的干吼两声,在大人眼里却显得十分正常,因为这与哭毫无异议。

    来到了这里,其实李遥并不怎么开心,即使是遇上从来没听说过的轮回,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

    没有丝毫信息设备的古代,怎么能找到让个现代人安于其中的趣事,没有达的交通,去哪里都如那蜗牛般潜行,让他怎么接受得了,这就是他幻想中的东汉末年。

    然而,他还是会安慰自己的。他来到这里就当远离了快节奏的生活,让他更加贴近大自然的味道,更能领略大自然的秘密。

    他早已有了个人的打算,他要开辟个闲云野鹤,锄豆南山的生活,他要大隐于市,去做那神仙般的情趣。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暴力与凶残的古代得以保全自己。李遥想得很多,但他真的能如愿吗?

    要知道,切未生的事件都是不确定的,有些想法是可以因为事情的展而改变的,正如有些人在小的时候想去当科学家而报效祖国,长大了又因为经济的困乏想去当个企业家样。

    李遥,真正意义上来讲,他是不能左右自己未来方向的。

    如果历史的走向与自己知道的历史完全相符,那么自己身为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先知,真的能独善其身?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庐江皖县个小村庄,小村庄的名字叫落雁村,村里有颗大槐树,树下有户人家,家里有三口人,最大的只有二十几岁,最小的只有三岁。

    不错,离曹耀出生有三年了,这三年里,曹耀展现了惊人的天赋:刚出生几个月就学会了说话、走路。让村里的大人和小孩阵阵惊奇。直称他为天才。

    然而,有些事情是逼不得已的,因为让个三十几岁经历的人去学个孩子的天性,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于是,在无法伪装的基础上,曹耀也学会了在他们面前展现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习以为常,让他们习惯曹耀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样,曹耀也就没人再打扰了。

    曹耀是在刚出生岁多才了解到这里的空间轴和时间轴的:这是公元175年,是接近诸侯纷争的年代,是东汉命数已尽的年代,也是三国争霸拉开序幕的年代。

    有时曹耀在思索,他穿越的年代正好处于他在秘境中,看到的那本古朴书籍里,正好处于字迹模糊的年代,而这,意味着什么?

    他清楚的记得那字迹模糊之中,多次提起了个姓氏————曹姓,难道自己跟曹操有关,或者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而自己真的能改变历史?

    曹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番想法就是无稽之谈。怎么可能会改变历史?按道理说,曹耀是21世纪的人类,这古代的历史已经生,又怎么会把生过的事情又去改变呢?

    如果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论,这里是个不同于曹耀所处的独立空间,所生的事件也可能与他那个世界不要全相符,但是,这个空间已经诞生那么久了,从诞生之初就与曹耀相同,以后会不同吗?

    况且,曹耀也不想改变世界,不想凭借所学去改变世界的进程,这样太累,也十分的不安。

    曹耀对此感到略微的怨天尤人,曹耀只想过自己的生活,不想卷入国家的纷争,然而这样的乱世,只会削弱他的抗生存能力,让他更加的被动。

    但是,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却总不能坐吃等死吧?好歹也要学些养家糊口,娶妻生子的法门,而且乱世,也要学会保命。

    在这个以武为尊的年代,最好的保命手段当然是武学。但他这个年龄却做不了什么。于是,他想乘此机会学学汉末的文字,让自己也像个读书人,至少不是个文盲,让那些自命清高的人耻笑。

    “母亲,我要读书写字!”

    曹耀走到李倩的身旁,装作很乖巧的模样,小嘴嘟嘟的说道。他知道他的母亲绝不简单,即便没有展现过写字的本领,曹耀有过直觉,他的母亲定会写字的。

    “啊?你要学写字么?”

    显然,李倩有点措手不及。

    “读书写字是很花钱的,家里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支撑你读书写字”

    曹勇在旁插嘴道:

    “最关键的是,没有人教你!”

    曹勇也露出了遗憾的眼光,毕竟孩子想读书是件好事。

    “可是,我真的很想读书写字,我不想成为山野莽夫,迂腐于此生”

    曹耀忽悠到。他想看看自己母亲的表情,看看他是否像他想象的那样不般。尽管,他已经在以前的日子里,试探过很多次了。
………………………………

第十一章 天才

    “况且,母亲真的不会吗?有天,我明明看见你写字了。”

    曹耀口无遮拦的说道。这对个孩子来说,像是无心之举,但对于他,就没那么简单了。曹耀望了望母亲,再望了望父亲,想从他们口中探出端倪。

    这次轮到李倩与曹勇沉默了,曹勇望了望李倩,没有说话。他们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过了许久,李倩想了想,对曹勇说道:

    “夫君,其实我会写字的,以前我父母尚在的时候教过我。”

    毕竟,曹耀也是她的亲生骨肉,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可以改变切,催人执往的。

    “我可以教他读书写字,家里没有闲钱就把这个东西当了吧,它应该够了卖些书本笔墨了。”

    李倩从脖子上取出来块玉佩,看这样式,似价值不菲。曹勇沉默了,他又怎么不知道她的不简单呢,只是她不说,他便不问。

    曹勇忽然又觉得不应该去怀疑他,毕竟,他们早已不是什么陌生人,而是即使全世界都背叛你,你却义无反顾的站在她身旁,保护她的男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玉佩这件事会让曹勇觉得很尴尬,因为大男子主义的他,也有让自己的夫人掏钱的时候,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只是为了孩子的将来,也就硬着头皮接下了。

    他依然没问这玉佩的来历和象征意义,因为她不说,他便不问。而这不问间,有充满了信任。

    看着曹勇释然的眼神,曹耀也读懂了他的意思,是啊,这是骨肉亲情,又怎么会有什么心机?

    只不过,过了几年世间就会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着他们的相濡以沫,相敬如宾,他在内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样的日子真的能持续到永远吗。

    他的前途充满了未知与神秘,他又不愿做那指点江山的书生,经历了前世今生,他觉得累了,要休息。

    但是,他又有什么条件来维持现在的生活呢,在他看来,只有读书学武。因为,这是封建社会的潜规则。

    这也更加坚定了曹耀学文习武的信念,因为有些东西是值得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守护的,只是希望切都还来得及。

    时间匆匆,留下了大槐树的年轮,落下了化作春泥而护花的树叶,挥洒了淋淋尽至的汗水,疲惫了来往茫茫的人们。

    只是在这样的时间里,曹耀是感慨不了物是人非的意境的,因为,切都那么真实,切都像注定好了要上演的般充满危机。

    人们早去晚归,曹耀也是规律性的被教导写字读书,切又都那么自然,但有时候也会规律性的出现些小插曲,那就是王叔家的同龄小妹。

    她是随曹耀出生没几个月就生下来了,还被村里的人戏耍成天生的对。久而久之,待到长成孩童,青梅竹马的关系早已深种邻家小妹内心,于是便更加黏上他。

    毕竟相差那么多岁,曹耀哪里受得了她的打击,每次都落荒而逃。

    “曹哥哥,还在写字么,我都看得头大了,别写了,陪我出去玩好么?”

    “曹哥哥,昨天我爸爸打回来只兔子,好可爱哦,我们起去跟它玩好么?”

    “曹哥哥,刚才刘叔家的那位哥哥偷吃了邻居家的东西,被刘叔打得满天飞哎”

    “曹哥哥,明天就是……”

    就像是蚊子,亦或者十足的小跟班,黏着曹耀不放,让曹耀有点接受不了。整天求神拜佛,让他们拯救他的疾苦与灾难。

    就这样,春去冬来,争艳蝉鸣,时间就像手中的沙子,怎么抓也抓不住,再回,又过却两年。

    两年的时间,五岁的年龄,足够曹耀做很多了,尤其是李倩知道自己的儿子很有天赋的情况下,但事实证明,她还是低估了曹耀,在她看来,他倾其所有的教他知识,再怎么也要三五年。

    而曹耀却用了不到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项任务,这让李倩极度震惊。

    “我记得,我小时候学这些花了十几年吧”

    但她哪里知道,如果是纯粹的知识点的话,曹耀在前世就已经掌握很多了,只是现在的字体,也就是小篆,曾经没有深入研究过,待到你认识,自然就水到渠成。

    这件事上,李倩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村里的亲朋好友,因为这已经不只是个奇迹了,这样散播出去,定会生巨大的震惊,到时,他们安逸的生活就会终止。

    李倩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再交给他了,于是今后的年纯粹就是曹耀自己在研究些学术问题,和分析天下的走势,纯属于娱乐。

    而早就在前世读了那么多书的曹耀,自娱自乐的学术问题以及天下大势,如果让读书人看到,定惊呼这是神人,神仙转世。当然,这是后话了。

    曹耀今年五岁了,他觉得他因该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至少可以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了,因为在他看来,读书写字是人所必要的,也是种处于孩子心态的好玩。

    “父亲,我想在村里成立个私塾,无偿的教导和我同龄的人学习读书写字,将来也让他们能够有着出人头地的机会。”

    曹耀思索了片刻:

    “村里的孩子没那么多的钱来读书写字,要知道,你也是靠你母亲的玉佩才支撑起来的。”

    是啊,这是古代,不比现代社会,可以说古代的读书就是奢侈品,让大多数人们可望而不可及。

    曹耀并没有放弃这个计划,因为他觉得让去村的孩子们读书是次挑战,次颠覆现如今人们世界观的东西。而曹耀就是喜欢挑战。

    现如今,就是钱的问题。曹耀也在思索,怎样能获得钱财,而他只是个孩子。

    曹耀边梦想着他的财大计,边在村口的路上呆。这时,正值王婶从村口走过来,手里拿着几个梨子,看见曹耀在那里呆,就走了过去。

    “小曹耀,在什么呆呢?”

    随手给了他个梨,说道:

    “这是刚从树上摘的梨,快吃了吧。”

    曹耀回过神来,便接下了梨。看着这梨,曹耀便感到了奇怪

    “王奶奶,梨都张那么大吗?”

    “是啊,这还算是大的了,市里买的可能还没那么大呢!”

    王氏自豪的回答到。

    曹耀又陷入了沉思,因为这梨并不大,跟后世比起来,显得太小了,跟本没法比。这是怎么回事。

    曹耀分析,这可能跟现如今的科技展水平有关,没有人去研究过梨的生长、育,就不可能有出色的梨诞生。

    不过,现如今,什么杂交实验啊,组织培养技术啊,或者孟德尔的遗传定律,都是能做研究的。

    曹耀灵机动,突然就想出了个财的好方法。那就是用自己的所学知识去改良只些植物品种,让它们获得较高的生产,然后拿出去卖钱,就可以赚到很多钱来开学堂了,甚至请个老师来授课。

    曹耀边幻想着,边像是现了什么震惊世界的定律似的,顿时手舞足蹈的欢呼起来,匆匆的跑回家里去了。只留下王氏在那里干望着,顿时出了声感叹:

    “个梨而已,有必要那么高兴么。”

    不过王氏还是笑了,因为这是她给他的梨。

    “这才像个孩子嘛。”

    王氏摇了摇头,转身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了。

    曹耀回到家里,开始了他的财纸大计:先自己得制造出后世的纸张,虽然现如今有蔡伦纸,但这不是曹耀所能接触的。为什么要造纸呢,因为觉得把字刻在竹板上真的很费劲,不方便记录自己的研究数据。其实说白了曹耀就是个典型的懒人。

    不过现代社会比较认同的观点就是,懒人才是科技展的动力,因为有了懒人,马车才可变成汽车,因为有了懒人,才会有飞机,因为懒,人们才会去借助工具。

    不过曹耀还是会有困难的,因为在前世造纸技术曹耀并没有深入研究过,只记得造纸的大概流程和原理,细节问题就没有不清楚,这需要时间去研究。

    曹耀想,待到纸明成功后,自己也可以出版书籍了。因为自己脑子里有这大量知识,他觉得他的知识是可以改变个世界,但他不想去改变什么,他出版书籍的目的纯属于教书育人。

    世界的展如果他参与得太多的话,会改变世界的走向的,如果引起世界的展混乱,他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待到纸明成功后,他就要走条前世生物学家走过的路了,不过显然他这条路相比于那些人快捷不不少。

    他要研究动物、植物,甚至想研究下化学。因为像些元素的提炼如果放在后世是没什么意思的,但现如今不同,因为他是第人,而第人会让他有着非常大的自豪感。

    当然,研究的同时顺便赚点钱来维持家里,来造福于村里,让所有村里的孩子都能上学,这是件伟大的盛事。

    就这样,曹耀开始了属于自己的忙碌。
………………………………

第十二章 学艺

    今天的皖县落雁村依旧如往常样,尘不染,依旧那么宁静和安详,依旧那么的无忧无虑,不起丝波澜。

    但是今天也有特别的事情生,可以说,这件事造就了以后的曹耀。但如今的曹耀却并不知道,他依然在家里研究他的财大计。

    落雁村后有座大山名叫蓟马山,当然这座山后世的名字并不是这个,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山也逐渐的不同和跟名了吧。

    如今,它还是蓟马山。而这座山的食物链丰富,物种齐全,是落雁村里的猎户们选之地。当然,也包括曹勇。

    山林中,曹勇像往常样静静的俯伏在丛林的深处,等待猎物的上钩。时间如流水,逝者如斯。只鹿从远处飞奔而来,似乎是为了寻觅食物,又似乎是为了寻找伴侣。不过不管怎样,总之,那只鹿已接近死亡了。

    它很快进入了曹勇的视线,曹耀随即锁定目标,缓缓地抽出了背后的箭支,待到那鹿的目光松懈时

    “嗖”的声,箭支划破了空气的宁静,朝着既定的猎物穿透过去,待到那猎物警觉时,早已来不及反应了。

    只听到声惨叫,那猎物就扑倒在地,四肢挣扎了几下,便失去了直觉。

    曹勇快的跑了过去,拾起猎物,放好弓箭,转身正准备离去。忽然,远处传来了老虎咆哮的声音,曹勇何其的经验丰富,听便知道有什么在和老虎争斗,甚至于老虎并不处于上风。

    曹勇向声音的那方望了过去,目光似乎是可以穿透切般,敏锐而悠长……

    ――――――――――――――――――――――――――――

    “畜生,还不快快离去,再做纠缠,就拿命来。”

    个四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咆哮道,眼神死死地望着这条老虎,似乎很恼怒和不满。

    但是老虎却没有听他的,正准备再做攻击,尽管它也不认为能够战胜他,但它依然不放弃。

    那男子怒了,他不是没和老虎斗过,甚至可以说,他和老虎争斗是平常的事情了。但是,今天的老虎却非比寻常。因为以前的老虎聪明得在知道自己也没把握战胜猎物的时候,会选择离去,不去招惹他。而这只却选择了后者。

    在这只老虎的眼睛里,眼前的切,早已成为她的猎物了。为什么要用“她”这个词,因为他是只母的。

    于是,便没了商量的余地,随即又扑了上去,索取它的猎物。

    “好头畜生。我在三给你机会,你却不要,也罢,那也不能怪我了。”

    那男子随即从背上解下用布包裹的东西,撕开布,便看见跟银色的长枪。拿枪重五十六斤,枪头用纯银打造,刻有双龙戏珠的图案。

    取出长枪,枪向那扑过来的猛虎砸去,那猛虎如受了重创般,向后倒飞而去,落在地上,翻滚几圈后才站起,头上砸出了丝血迹。枪如翻江倒海般,气势磅礴,生生不息。这枪的威力起码有几百斤的巨力。

    猛虎似乎还不甘心,不肯就此离去,依然保持战斗的姿态,满脸敌意的望着那名男子。在它眼里,那名男子依然还是它的猎物。那名男子这次真怒了,已经达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这时,那名男子主动出击,几个大踏步就跑到了它的面前,待到老虎还未反应过来时,就脚向它踹去,顿时老虎如抛物线般飞了起来。

    然后那名男子趁势在空中有用抢狠狠的朝它砸了下去,顿时,老虎被砸得奄奄息,倒地不起。

    “这是你自找的,不能怪我。”

    男子咆哮到,于是举起长枪,用枪尖朝老虎刺去,正要结束那头老虎的生命。

    突然,在这千钧之际,只听到从远处丛林深处传来的破天长啸的箭声。

    “嗖”的声,顿时,那男子正要刺向老虎的长枪顿时改变了轨迹,刺到了旁边的树桩上。

    那男子向箭的方向望去,从远处出来的是位身才魁梧,穿着兽皮大衣的年轻人。那名男子顿时流露出丝忌惮之色。因为刚才射向枪的箭的威力同样惊人,也达到了上百斤的巨力。

    而这箭是从百步之外射来的,箭的度和准度都达到了颠覆常理的地步,这是箭术大家。

    即使那男子对自己的枪法也有信心,但那兽皮大衣男子在远处,他就被动了。而且,他持枪的手还在隐隐痛,这是被箭的威力震的。

    那位兽皮大衣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曹勇。

    “不知阁下为何要打扰我收拾这只孽畜?”

    那位我四五十岁的男子向曹勇说道,表情并没有生气,而是在略微的试探曹勇,毕竟,曹勇也不是乏乏之辈。

    “先生可曾奇怪过,为何那头老虎要如此不顾生命的杀死你?”

    曹勇走上前去,到了老虎的身旁蹲下,把刚打好的鹿放在地上,检查老虎的伤势是否严重。

    “为何?”

    那名男子也不知所以然,真值纳闷。

    “因为她是头母虎,肯定是因为某种原因,公虎不能够捕猎,而这头老虎为了刚出生的孩子,冒险来捕猎的。”

    曹勇淡然道。

    “你怎么知道”

    那名男子疑惑道。

    “我在这里打猎多年了,更加会注意危险的动物的举动,这头母虎当然也不列外,而这头母虎几个月没有出来觅食,然后今天有不顾性命的来攻击你,我就猜到了。”

    曹勇看着母虎,边说道。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那名男子如解大惑的说道。

    “不知先生是否可以放它命?”

    “为何?”

    “因为它也是生命。”

    不待那名男子回答,曹勇便抚摸催促那母虎离开了,顺便,还送给了它刚打好的鹿。那母虎叼着鹿,若有深意的回头看了下曹勇,便跳进丛林里不见了。

    “你这样救了它,又有什么好处?”

    那男子疑惑到。

    “我就救人是不求回报的,尽管,她不是人。”

    那男子若有所思的样子,于是,便释然。曹勇收拾弓箭,对他说道:

    “不知先生可否到家中叙?”

    “我看你像是若有所求吧!”

    男子笑说道。

    “有,就是请你做我家孩儿的师傅,传授他武艺。”

    曹勇说道,刚才那打虎的幕历历在目。

    “那也得看缘分,切随缘。”男子说道

    “这就是缘分,而你我都是命中注定。况且,我的孩子很聪明。”

    “你不教他?”

    “我只能教他箭法。”

    “那便去看看吧。”

    于是,两人便收拾好切,向着落雁村方向前进。

    落雁村里,曹耀还在槐树下用木枝草地上画造纸工作流程图,突然看到远方由远极近的两个身影,其中的个身影如此的熟悉,便知道是父亲回来了,但他没有像边五岁儿童般手舞足蹈的跑过去撒娇。

    而是望了眼后又低头继续画着流程图。待到他们走进后才向他们问好。

    那男子望了眼后便感觉今天是跑不掉了,他眼就觉得曹勇练武的天赋绝佳,而且,出奇的成熟,在看到地上复杂的看不懂的图案,便知道曹勇说的绝无假话。

    “这是我给你找的师傅,你可以拜见他了。”

    曹耀望着这个处于中年的男子,略微犹豫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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