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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商-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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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能这样,边军一半都可以息肩休养,军费也能减少一半多,这对朝廷是多么大的利益啊。
“好啊,如果有一天我真能决定政策,那时你还是钦差全权大使,我和你签订这样一个条约:百年和好,永不再战。”小王子忽然露齿笑道。
殿内的人都被震惊住了,百年和好,永不再战,这是何等让人神往的壮举啊。
大明是不想打的,也可以说是厌战,因为打胜了也没什么好处,外面的地方不适合农耕(当然这是那时的技术和人口基数还有诸多因素形成的,后世证明所有地方都是宜居的,可以开展农耕的)。大明曾经占领过不少塞外之地,最后都不得不舍弃掉了。
用西汉人的观点就是蛮夷之地不宜居住,蛮夷之人不堪教化,自当以禽兽使之。来则逐之,去则安然。
这种观点一直到明朝也没有多大的改观,永乐帝曾经五逐漠北,把当时的蒙古各族打的找不着北,占领的地方自然很多,后来还是退回关内,没法在塞外长久保持军力存在,也没法移民过去。
鞑靼也不想总是打仗,打来打去也是没有个结果,想要吞下大明那是不可能的,大明幅员辽阔,人民众多,单单一个人口基数所包含的军队数量就足以让塞外各族胆寒。所以鞑靼就是攻破边关,进来也就是抢掠一些财物奴隶,还是要退回塞外,而且退的速度很快,不然真要是被明军断了后路,就有回不去的危险。
这种情况虽然没发生过,却不是没有可能。
“好啊,真要有那么一天,其实也不远,我一定向圣上讨来这差使,就像咱们两个今天这样聊着天就把约签了。”况且拍手叫好道。
“拿酒来,今天得庆贺庆贺,就为了王子殿下这句话也得干上几杯。”戚继光大声道。
“就是,若真是有这样一天,王子殿下就是塞内塞外万家生佛,造就的功德不可胜计。”王崇古也是有些激动。
虽然现在还是一句空话,但是出自把汉那吉的口,这就是十足的希望了。
俺答王也是花甲之年的老人了,他再能活,还能活多久,还能掌权多久,早晚要把大权交给把汉那吉,那时候小王子就能决定鞑靼跟大明是战是和了。
双方百年和好,这百年间少打多少仗,少死多少人,有多少人家不再饱受家园被毁、家人惨死的悲剧,又有多少人可以免去被掠去当奴隶的悲惨命运。
王崇古说这件事如果成功,小王子堪称万家生佛,一点都不掺水分,这功德太大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救千人、救万人,乃至救数十上百万人的性命,这功德根本算不出来了。
况且也很激动,他根本没想到鞑靼族里还会有小王子这样的和平战士,这境界之高远,比许多汉人大人物都要高得多,是站在两个民族百年利益的高度上来看问题的。
如果真有这样一天,他当然愿意当这样的全权钦差大使,亲手签订这样一份条约,倘能如此,当真死而无憾了。
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条约上不是简单的事,而是了不得的大事,在一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条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后,就可能有两种结局,一是流芳千古,二是遗臭万年。
虽然条约的背后是各种复杂因素构成的,是太多的力量对比纷争乃至种族间两国间的生死搏斗后的产物,但是后人记得最真切的就是签约人的名字,那可是明明白白写在条约上的,最为直观。
鞑靼这边的几个随从都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他们也没想到自己的王子殿下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这怎么可能、怎么可以啊?不跟汉人战斗,那我们还是鞑靼勇士吗?
他们从懂事起受到的教育就是战斗,跟环境斗,跟野兽斗,再到跟周围的族群斗,再到跟大明战斗,可以说他们生来就是战斗民族。
王子殿下怎么可以视此而不顾,说什么百年和好,永不再战,那么族里的战士们做什么?只能牧马放羊吗?那是何等无聊无趣无味的人生啊。
不过他们不敢反驳,把汉那吉对况且等人善意表达的极为充分,一副乐呵呵人畜无害的小白兔形象,但在这些侍卫眼里,王子殿下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主人。
他们一时间脑筋有些短路,绕不过这个弯儿来。
此时,有仆人拿过一箱美酒,正是本地的特产,杏花春。
仆人过来想要倒酒,戚继光把仆人拦住,笑道:“我来,我要亲手敬王子殿下一杯酒。”
把汉那吉笑道:“用什么杯子啊,喝起来不痛快,用大碗。”
况且笑道:“好,上最大的碗来。”
况且这一说不要紧,仆人下去不一会就拿过来十几个大碗。
众人看着都眼晕了,这还是碗吗?比海碗还大了几圈,简直就是盆啊。
况且笑道:“怎么样,殿下,这碗够大吗?”
小王子也吓了一跳,这=快赶上饮马的槽子了,这也叫碗?汉人就是诡计多端啊。
不过他当然不肯示弱,笑道:“只要你能干这一碗,我就奉陪到底。”
况且笑道:“好,只要殿下肯奉陪,多少碗我都能喝。”
这哥俩一会儿工夫就开始赌上酒了。
………………………………
第三百七十章 饮酒的境界
小王子和他身边的人也都看傻了,不相信有人一口气能喝下这么大一碗或者说是一盆酒,这是喝酒还是饮马啊?
况且却不惧这个,他捧着坛子都能一口气喝干的人,怎么会在乎大盆呢,这盆子是有些大,顶多不过半坛子的酒。
戚继光可是知道他的酒量,毫不犹豫地给他倒满一大“碗”。
王崇古和方逢时都劝道:“钦差大人,还是换小一些的碗吧,这个实在太大了些。喝坏了身子不值的。”
况且笑道:“这话你一会劝王子殿下吧,我是没事的。”
他真的双手捧着盆子喝起来,而且中途不换气,脸不变色心不跳的把一大盆酒都喝光了,最后还是老规矩,亮底。
他把大盆翻过来,果然一滴酒都没剩下。
这下轮到小王子傻眼了,如果说打仗他们看不起汉人,那么喝酒他们就更看不起了,鞑靼人喝酒是出了名的,当然蒙古各族都是这样。两个字:豪爽!一个字:爽!
可是一口气喝干这一大盆酒跟能喝酒又不全然是一回事,只有酒量得特别好的汉子才能一口气喝干,这是肯定的,但是有些人酒量是大,却没有一口气喝干的习惯。
话说这酒还真是得慢慢喝才行,也就况且这种既能喝酒又不会喝酒的人,才会也才敢这么傻喝。
换句话说,这是王八吃大麦,糟蹋粮食。
这些美酒都是特酿的杏花春,乃是一等一的美酒,就这样没有滋味地喝下去,看着豪爽,却是不懂酒的人才会如此牛饮。
懂酒的行家是要一口口慢慢喝,一点点品着滋味,就跟品茶差不多,这才是真正的会喝酒的人。
“这个,还是换大碗吧,别用这大盆了。”鞑靼的传译也懵了,开口道。
“没问题,王子殿下随意选碗,我就用这大盆奉陪,殿下能喝多少碗,我就陪着喝多少盆。”况且豪气万丈道。
王崇古、方逢时不停地看着况且,唯恐他年轻气盛,不知道深浅,这要是把钦差大臣喝坏了,没法向皇上交代,那也是大事啊,他们一样有责任。
不过他们看到戚继光笑眯眯毫不担心的样子,心里也就有底了。他们都知道,戚继光是最了解况且的人,他不担心,不去阻止,那就是说况且的酒量没问题。
小王子虽然有些犹豫,却又不想输这口气,把牙一咬,笑道:“不要换碗了,我就用这个跟钦差殿下喝个痛快。”
他伸手真要去端那个大盆,况且却拦住他了。
“殿下,老实跟你说吧,我这人天生的没有酒量,也就是说酒量没底,喝酒跟喝水是一样的,你还是不要跟我拼这个,有些不公平。”
“真的是这样?”小王子感觉有些难以置信。
鞑靼族当然也有酒量超群的人,不过不管多少总要有个量的,不可能无限量。况且这么说那就是他的酒量是无限的,不过就是喝水。
这在医学上是成立的,就是人的胃对酒精不发生任何反应,结果喝酒就跟喝水一样。
况且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么回事,反正喝上几坛子酒都没有丝毫酒意,应该就是这种症状了。
这当然不是病,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体质。
这种人也不是全都是好处,有时候人想醉一醉,不想太清醒,一醉解千愁嘛,可是这种人就没有这个福气了。另外还有一个弊病就是喝酒没意思了,干喝不醉有什么意思啊。
苏东坡酒量极差,按他自己的话说饮酒辄酒,不过他却是最懂得喝酒的人,他描述喝酒的最佳状态就是喝到微醺,这个微字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是浓醺、大醺、特醺,那就不行了,醉的快不省人事了。
喝到微醺这个程度后,就坐在屋外的大石头上,解衣磅礴。
这个解衣磅礴就是境界了,很难用具体文字描述出来,只能意会其中的韵味。
“你这家伙怎么了,学好了?”小王子看着况且道。
“哎哎,王子殿下,我可是百分百的好人啊,什么时候坏过了?”况且争辩道。
“你还是好人啊,你就是个大尾巴狼。甭装什么好人,刚才差点又让你这厮给骗了。”小王子道。
众人大笑,就是小王子身边的人也撑不住笑了。
小王子的汉语说的还算流利,用词也都准确,就是这腔调,想让人不笑都难。
他身边的人也都会些汉语,都是小王子逼着他们学的,没事好帮他练口语。
这两个青年,一个是大草原上未来的主人,一个是大明帝国从表面上看除了皇帝最有权的全权钦差大臣,身份都是尊贵之极,现在却像是孩子似的斗上嘴了。
“我这不是明白告诉你了吗,没骗你啊。我说王子殿下,你要是喝不下这些,就换小的,随便你换多小的杯子,我都用这个大盆陪你。”况且道。
“不干,我喝的再少也是酒,你喝的再多也是水,你以为我傻啊。”小王子冷哼道。
众人又大笑起来。
“来,这位大英雄陪我,钦差殿下,你已经失去了和我拼酒的资格。”小王子指着戚继光道。
他干脆抛弃了况且做对手,找上戚继光了。
戚继光当然不甘示弱,笑道:“殿下既然指名找我,当然得舍命陪君子了。”
小王子瞥一眼况且道:“你听到没有,戚英雄亲口说的我是君子,可见你是小人了。”
众人乐的快不行了,小王子的确很有智慧,与况且棋逢对手了。在座的平时也都是大人物了,不苟言笑的,今天却是接二连三爆发出大笑,实在是忍不住。
戚继光和小王子两人选了一个中等的碗,现在鞑靼这边已经没人敢嚷嚷着要大碗了,都知道大明这里的大碗根本就是大盆,这不是欺负人吗?
况且不甘寂寞,对小王子身边的五个贵族侍卫道:“我跟你们车轮战,你们每人喝下一碗,就是他们那么大的碗,不欺负你们啊,我就喝这一大碗,真正的大碗。”
那五个贵族侍卫焉肯示弱,心道:你就是喝水吧,胃里也有个限度,没听说谁喝水没限度的,你的胃也不是水池子吧。
“好嘞!”
五个侍卫彼此看了一眼,都同意跟况且玩车轮战。
虽说这好说不好听,看上去更是没面子的事,却也是不得已,单个人跟况且拼怕是拼不过他,既然你自己愿意的,我们也就不客气了,上吧。
“钦差大人,我看还是算了吧,今天只是大家高兴,想要喝酒庆贺一下,没必要拼酒吧。”王崇古老成,出言劝道。
“你们别跟他拼,这事传出去丢人。”小王子也对几个侍卫道。
一个侍卫借坡下驴道:“钦差殿下,您听到了,这是王子殿下的命令,不是我们怕你啊。”
王崇古等人微笑不语,此人这么说就已经是气馁了,这顿酒真是不用比拼了。
要是打仗都跟况且喝酒这样就好了,没有上限没有下限的,无极限的战力,那真可以称得上是战神了。
况且这样的也只能称得上酒仙,可是从没有哪两个国家在战场上以喝酒定输赢的。
另一边,戚继光和小王子也只是对饮三碗酒,就罢手了。
戚继光也是怕喝坏了小王子,若是真有差池,那问题就大发了。
他的酒量虽然不算高,常年在军中,自然也是能喝酒的。
军队是酒鬼养成的最佳场所,每一个军士上阵前都要喝一碗酒壮胆,酒量大的就要几碗,喝到半醺,人也就不怕什么刀山箭雨了,甭管什么对手,多么险恶的情形,都敢冲上去。
二战时,英国人评价说前苏联就是靠伏特加打败了希特勒德国,虽说有些夸大,却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酒有时也是最管用的战略武器。
喝过酒后,小王子告辞回去,生怕况且又出什么损招骗他。
况且带着王崇古等人一直送出关外,然后笑道:“王子殿下,别忘了,没事就来串门啊。”
众人不防,猛地大笑起来,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这都什么话啊,还没事来串门,以为是民间人家送客呢。
“嗯,我没事就来你家串门。”小王子倒是笑眯眯地回答道。
“我记得汉人有句话说的特别好,叫做什么倾盖如故,白头如新,是这样吧?我记没记错?”小王子说着,转头问传译。
传译在马上躬身恭维道:“殿下记得一点没错,殿下真是记忆力惊人啊。”
况且心里笑道:记忆力惊人?要不要比比?
他当然没开口,不过却纳闷小王子干嘛说这个成语。
小王子对况且道:“我倒是觉得跟钦差殿下是倾盖如故,钦差殿下如何感觉的。”
“的确是这种感觉,好像咱俩从小玩到大,分开一段时间,又见面了。”
况且没说假话,的确就是这种感觉。
他很少有童年少年时的玩伴,最好的朋友就是文宾的弟弟文杰,结果这家伙据说被一个杭州的美女迷住了心,拴住了腿,干脆不回来了。
他跟文宾、唐伯虎、文征明都是好朋友,却找不到那种儿时玩伴似的感觉,现在跟小王子不过是初见,却依稀仿佛有了这种感觉。
这种事当然极为奇怪,可是人生中什么都会发生,再稀奇古怪的事在人生中都可能是稀松平常的事,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遇到。
………………………………
第三百七十一章 结安达拜把子
小王子听到况且的话,点点头,他也是这种感觉,只是用汉语不好表达出来,没法像况且说的这么透彻。
“既然如此,咱俩结安达吧,就是你们汉人说的拜把子。”小王子道。
这次况且惊得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拜把子?这是什么节奏,好像是郭靖和拖雷。小王子倒是实实在在的王子,跟拖雷地位一样,可是他不是大侠啊。”况且心里想着。
“怎么了,钦差殿下不愿意?我没吓着你吧。”小王子既很渴望又担心失望地道。
“殿下,我当然是愿意的,只是我俩地位相差有些悬殊。我这个亲王是皇上临时封的待遇。”况且道。
“钦差殿下不用谦虚嘛,我怎么听说,你是贵朝先帝的,那什么私生子啊。哈哈,这可是正宗的。”小王子这么一说,他的随从一个个斜着眼睛哈哈大笑起来。
况且顿时巨汗,京城里的风吹草动,鞑靼王庭怎么全都知道?包括这种不靠谱的坊间流言。
况且强作欢颜道:“殿下或许知道,我是锦衣第六卫的都指挥使。我若是先帝亲子,何至于干这个遭人唾骂的锦衣卫的差事?”
“就算不是,那也没什么,结安达又不是你们汉人说的谈婚论嫁,要什么门当户对啊?结安达就是要意气相投才行,别的都不需要。这样吧,你考虑几天,然后再回答我。”小王子笑道。
他也知道有些突兀了,这可不是一般的拜把子,不仅是异性兄弟,而且是异国兄弟,这两国目前还是敌国。
王崇古等人也是又惊喜又担忧,能跟小王子结拜兄弟,对两国关系自然是有好处了,但是一旦关系破裂,两国交战,这两兄弟就会陷入漩涡中无法自拔。
那时候况且可就有通敌之嫌了。
戚继光看着况且,用眼神告诉他赶紧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结为兄弟,或许以后对两国恢复友好有好处,但对况且个人没什么好处。小王子的身份在大明对况且没什么帮助,反而可能带来巨大的隐患。
况且却笑道:“不用考虑,我答应了。”
他也是跟着感觉走的人,的确觉得自己跟小王子有倾盖如故交结一生的缘分,至于什么利害关系他根本不去考虑。
他现在已经站在人生的顶峰上了,地位金钱美女,世人想渴慕的一切都已经在手,唯一缺憾的就是没有这种四海之外的知己兄弟。
王崇古等人都是心中一叹,况且的神回复未免有点太自我了,怎么都应该回去好好商量一下。
在他们看来,这件事是很大的事,甚至应该呈报皇上的,需要皇上跟内阁好好研究一下利弊再定周章。
但在况且看来,这就是个人的事,跟国家大事扯不上任何关系。
“好,那咱俩就是安达了,你我都不是俗人,那些仪式什么的都免了,也不用换帖了。胸中有乾坤者,一句话足矣。”小王子心里高兴,汉语说的都流利多了。
“的确如此,殿下一定比我大,就是大哥了。”况且笑道。
“嗯,我今天二十五岁。”小王子报出年龄。
“我二十一岁。”况且道。
两人不用报年龄,也能看出小王子比况且略大几岁,常年在草原上生活,脸上的风沙迹象还是有的,更增添几许沧桑。
况且却是细皮嫩肉的甚至有些婴儿肥,一点都不威严。当然这要是问锦衣第六卫的人,答案绝对是截然相反。
“你是大哥。”
“你是二弟。”
两人也真是雅到极点了,说结安达就这么结了,什么摆香案,斩公鸡头沥血为誓,共饮鸡头血酒这些都免了。
汉人拜把子还要更庚帖的,就是写着各自年龄的帖子。
现在这些都不需要,就是一句话,注定一生是兄弟。
“这是一块玉玦,我从小佩戴着,一直没离身,这块玉玦代表我的身份,你佩戴着它,在大草原上没人敢欺负你,我向长生天立誓:谁要是敢加害我兄弟,我会让他族群灭绝。”小王子举手向天道。
况且拿出那副金针来,这也是他从小到大,须臾不离身的器物。
“大哥,这是我家传宝物,没什么用处,却代表我家族长房长孙的地位,我也从没离过身,今天我也向苍天发誓:谁敢加害我大哥,我会尽全部能力灭他九族。”
众人仿佛听到高天上头隐隐有雷声轰鸣,仿佛在回应这两人的誓言。
“好。”两人同时叫一声好,互相击掌三次。
“二弟,你这宝物太珍贵了,我不能收下。听说你诗书画三绝,就每样送我一件足够了。”小王子不肯收下那套金针。
“大哥这是什么话,兄弟情分比什么都重要,家传宝物就是用来证明情义的,别的东西我当然拿得出来,可是代表不了我的心意。”况且侃侃而谈。
小王子拿出来的玉玦也不是一般东西,那是代表他身份的宝物。茫茫草原帝国储君的身份那是何等贵重。
况且身上虽说没宝物,要找几样也容易,大同城里还怕寻不出宝贝来,花钱买就是,但这没法代表自己的心意,这信物可是要终身收藏的。
“好。”小王子听他这样说,也就收下了。
他拿着金针当然一点用处都没有,况且一般时候也不用,就是需要用金针的地方用银针也是一样,功效不会减弱丝毫。
这东西在他也是一种象征,家传宝物。
他原来说丢了家传宝物,那都是骗人的,现在拿出来的的确是家传宝物,而且只此一件。
双方抱拳行礼分开,况且和小王子把汉那吉都有些依依不舍的样子。
王崇古等人看到心里苦笑,这是拜把子兄弟,还是好基友啊?如此基情爆发,一锤定音,还真没见过呢。
可惜两人都不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他们都是各方的中心人物,小王子不可能长时间在关内逗留,况且也不会到他那里住上三天两天,还是只能分离。
况且回来后,几个人又坐下来吃茶。
王崇古笑道;“今天可能是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日子,如果有一天小王子殿下真能兑现他的诺言的话。”
方逢时也笑道;“就是,这事想一想都让人激动。不过,钦差大人,您跟小王子拜安达这事是不是有些冒失了?请容下官斗胆说一句。”
“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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