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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恋公式-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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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辛穗涂掉,改成笨笨。”他拿起笔要涂掉那串文字,她抢过书护在身后。
  “不要不要,我真会让你喊笨。”她不明白,他怎么对她的名字那么有意见。若是,他的意见是纯粹出于心疼,她会……会非常感动……
  “你本来就笨!我看不出你哪里有聪明细胞。”
  “污辱我,你很得意吗?”嘟起嘴,她踮起脚尖对向大巨人。
  “我说实话。”
  四个没表情的字眼会呕死人,辛穗别过身不理。
  “生气了?”语调缺乏高低起伏,安抚人,他技术太差。
  生气?辛穗呕死自己这点,明知道他对自己无心无意、明知道他是、永远的不体贴,她还是无法对他生气。
  要生气,她只能关起门来,对自己,“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唇。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他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出“朋友”的关心。
  昨夜回到家里已经淩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天天睡到自然醒,睁一眼,翻过身,蒙蒙胧胧继续睡,再次等待下个自然醒。
  铃……铃……手机响了,扰不醒她,她是最难唤醒的赖床姑娘,从小到大,被老师罚过最多的事就是迟到。
  手机声响停住,没多久,尖锐的电话铃响起,辛穗仍不为所动,十声、二十声、三十声……她在蓬莱仙子家,新茶刚泡好。
  终于,住在厝边的表嫂听不下去,绕到她家客厅接电话。然后,比电话铃响更具威力的表嫂嗓门,亲自走了一趟蓬莱仙岛把她揪回来。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紧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摇摇晃晃走下床,拉开门,魂还没回数招全。“火烧厝吗?”
  “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起来亲切极啦。“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梳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十公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绯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电脑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辛穗是在保守乡村长大的女孩儿,要她主动追求男人,办不到,她宁可隔着“朋友”的纱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发觉自己对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来了,在她第一次离开他、在她第一次请长假的时候来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见的三秋苦吗?他也会思念她吗——在只分隔一晚之后?
  也许、也许他们可以在这次敞开心情,也许、也许经过这次假期,他们会有所不同。
  轻吸气,她对自己吐吐舌头,喜欢一个男人,真是一件麻烦工程!
  “阿穗,你还没出门?快点啦!对了,中午带你老板到我家作客吃饭,我杀一只鸡。”
  “好。”她利落地在耳侧绑起两根麻花辫。
  “好还不快出门,让老板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声声催她。
  辛穗赶紧跳上脚踏车,她拿起中学时期赶迟到临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冲刺。
  远远的,她就看见他。
  柱子般的一丛杵在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少都会回头看他一眼。不只是因着他的身高、他一头金色头发、他帅得太过的五官,还有他那满脸的不耐烦。
  这路骑来,她还以为他会等得脾气大发,会夹带一肚子火气搭下班车返回台北。可是——没有!他没有离开!
  一个简单的旅行袋、夹着书本的横胸双臂,她猜测他太阳眼镜下面的眼睛已经喷出烟火。
  余光闪过,笨笨骑脚踏车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来了!空荡荡的心被填得满满,僵硬的眼角变得柔软,他失落的心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十一个小时寻获。
  “你怎么来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倾泄不满。
  太阳晒得她眼睛花白,定定望住他,脖子没有发酸,头没冒金星,原来仰角六十度看人已经成了她的习惯。
  他举起手,眼见一掌就要朝头劈下,旁边路人惊呼一声,下意识偏过头要躲,但辛穗没闪人,还是直直站着对他笑。
  他的手从空中落下,揉揉她的头,把她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刘海拨正。轻叹气,轻得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以前,他手一抬就是要丢枕头、揍人,可是……不清楚几时起,他的打人动作成了帮她整理头发的细腻,他习惯了不凶她、她则习惯了不怕他。
  放下手,他又是一脸不驯。“我不能来?”
  不答,她接过他手中的包包,和腋下书本。
  这本书……有记忆!她还记得自己在里面提的句子,翻开书背,没错,就是她印象中那一段。
  我在哪里?在你一旋身就能碰到我的距离。
  我在哪里?在你展开双臂就能拥抱我的地方。
  我在哪里?在你闭起眼睛就能感受到我的空间。
  我就在……你的朋友界线之外……等你靠近。
  笨笨 于斜阳西照的黄昏“你用这个车来接我。”他轻蔑地看着她的“座车”。
  “是啊!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租辆太空梭来迎接你的,可是你来得太突然,别说太空梭,连七四七客机、加长型豪华礼车都临时缺货,只能请你暂时将就。”
  把书塞到他的包包中,背在自己身上,辛穗跳上脚踏车。“上来吧!”
  “下来!”手一扯,她又成了他手中篮球,随他操控。
  “你罢坐?先告诉你,我不能搭计程车,怎么样我都要把这部车子骑回家,它是我未来八天的交通工具。”
  他粗鲁地把她身上的包包扯下,丢入少一根螺丝钉、歪歪斜斜的车篮中。
  “都营养不良了,还背重东西,难怪长不高。”
  “我长不高是因为我已经过了发育期,跟营养没关系。”她勇于反驳他,她的大胆是让他的虚张声势给训练出来的。
  没回话,下一秒,他坐上椅垫。“不上车?你要用跑的回家?”
  喧宾夺主!辛穗嘟起嘴,坐上后座。她又沦入他的控制之中。
  “抱好!”拉起她两条手臂圈住自己的腰,他又叮咛一句:“不要松手,会摔下去。”说着,自顾自的往她来时方向骑。
  贴着他的后背,他的专属味道又钻进她的鼻息。
  很难去形容这种味道,温温的、不难闻,有点像树木,但不是加了芬多精的合成香水味。
  贴近他,她觉得很安全,虽然明知道让这辆残弱旧脚踏车负载他们,是件非常不安全的事情。但在他身旁,理智会识趣退位,让感觉主宰一切。
  “笨笨,你家在哪里?”他的声音传来。
  “你在前面路口右转。”她的手一往前指,他就把她拉回自己的腰间,结果,连连说了几次,他的心思都摆在她伸出来的手上,根本没把她的话给听进耳朵去。
  “超过了啦!我家不是从这里走。”她大喊一声,直觉跳车。
  嘎吱一声,他紧急煞车。
  叉起腰,本想大声吼叫的,但看见他巨大的身体压在小弟的瘦弱车上,却又忍不住笑出声。
  可怜的车子,愿主保佑你!阿门!
  几个利落动作,他连人带车绕回她面前。
  他又生气了!辛穗先发制人。
  “我已经告诉你,我家要往那边转。”她指着另一个方向,装无辜。
  笨!他是在气她跳车,路走错,了不起再绕回来,想跳车,要是她没用相同的速度往车行方向跑,很容易摔车的。
  他的物理定论没有错,可是,他忘记笨笨跳的是脚踏车,不是火车。
  “不要生气嘛!我家不远了。”
  果然,咽下气,对一个完全不理解别人为什么生气的女人,你很难继续对她生气。再气,只会显得自己跟她一样愚笨。
  “我听不到你说话,坐前面。”
  “哦!”坐到他身前的铁杆子上,背贴住他的身体,就像靠着一堵墙,稳稳当当,安全可靠。
  是不是……她先爱上留在他身边的安全感,然后才爱上他?还是先爱上他的坏脾气,再爱上他?
  不知道耶!不过,爱他是事实,他爱她……是期盼、是梦想。
  哪一天,美梦成真,她要问问,他是从她的哪里开始爱上她?是她的可爱、温柔、好脾气,还是……笨?
  “你想不想先到我老家绕绕?”她找个话题同他说。
  “做什么?”
  “我爸爸、妈妈、三个弟弟,都在老家的晒谷场晒稻子,下午我们要堆稻草,把全部的稻草堆得好高好高,很好玩呢!你要不要加入?”
  “堆稻草做什么?”
  “晒干啊!晒干了可以外销到日本做榻榻米。小时候,我和弟弟常在晚上爬到高高的稻草堆上看星星,你喜欢看星星吗?我会找仙后座和猎户座的三颗腰带星星,晚上带你去看好不好?”
  他没应,但辛穗知道他又允了,靠着他的胸,假装没听到脚踏车的求救声,安全感又在她胸间满涨。
  “笨笨。”他低唤。
  “什么事?”回头,额间抵住他的下巴,仰角六十度,看见他下巴的青髭。
  “我要在你家住八天。”
  “哦!”想问问他为什么,可是,何必问呢!他来了,不是吗?“我先介绍我家人给你认识,再带你到表嫂家,她煮一桌子精采要款待你这位远方客呢!”
  “我又不认识她。”
  “乡下人好客嘛!你不可以皱起眉,好像对全世界人都不爽的表情哦。当别人对你表现善意的时候,你要笑一笑,回应别人的友善。想生气,要等到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才能生气。”
  先约法三章,免得他这位大少不懂入境随俗。
  “我不会演戏。”
  “不然……你不用笑,别皱眉就行了,好不好?”她退而求其次。
  “在我们乡下,左邻右舍每个人都相熟,牵来牵去多多少少都有点亲戚关系,今天你出现在我家,说不定,明天连阿祖都知道我老板来作客,你要先有心理准备,这几天东家请请、西家请请,会有很多人在你面前晃来晃去,就算你烦心,也尽量别表现出不耐烦,大家都没恶意的。拜托拜托!”
  他不答话。
  “不出声,我就当你同意了喔,你不能说话不算话。等一下,你会先见到我爸妈和叔叔婶婶,你可以不讲话,但是你要笑一笑,表示客气哦!你会笑吗?就是这样。”她抬起双手,把他的嘴角轻轻挑起。
  “嗯……人帅,随便一笑都好好看哦!真迷人,我看得心都醉了……”这时候,她能做的工作只剩巴结。
  “来,松松脸皮,别一脸严肃。”拍拍他的脸,辛穗忘记自己身处“危车”。
  “笨笨,你家要一直往下骑吗?”终于,在她说过一大串之后,他出声。
  “啊……我们又走错路。对不起,绕回去好不好?”她怎老在他面前出错。
  “说你笨,还不认。”眼一瞄,他的脸不做任何表情就够吓人。
  “别气别气别生气,明天请你去看戏,你吃香蕉我吃皮,你坐板凳我坐地。别生气好不好?”她的两只手在他脸上不断揉揉捏捏,想捏出一个可亲表情。
  “我没生气。”
  “没生气就笑一笑嘛!你笑起来帅毙了,汤姆克鲁斯都比不上你。笑嘛、笑嘛!”她没注意到在她两只手蹂躏下,有一个笑容不受外力,自然成形。
  第四章
  坐在表嫂家客厅,小侄女找来一本故事书央求谷绍钟为她念。
  这男人真是大小通吃,不管老的、少的,凡是女人,很难逃开的他的魅力网。
  想起刚刚他对着爸妈的僵硬笑容,她憋出满肚子内伤,只好随口胡诌,说他颜面神经受伤,正在休养复原当中。
  “小庭乖,叔叔看不懂中文,姨念给你听好不好?”
  “叔叔你没有上学吗?好可怜哦!这本书送给你,你有空多念几次,等我上小学以后,会读书写字,再去你家教你念书。”
  小庭说得认真,惹得辛穗捧腹。
  “你很聪明,比笨笨阿姨聪明。”这是他面对她亲人说的第一句话,辛穗不知道该感动还是生气。
  “阿姨很聪明,她在一间很大很大的医院当护士,我们不乖,她会帮我们打乖乖针。”
  小庭自然而然坐上他的大腿,害辛穗冒出一身冷汗,不知道他会不会腿一歪,下一秒就把小庭直接往地上摔。
  “叔叔,你喜欢我阿姨吗?”
  “喜欢,因为她很笨。”
  他当然要喜欢她,她笨得不知道要用手段钓他这只金龟婿,笨得不知道利用他的权力往上爬,笨得被他占住所有时间却不自知。这种笨蛋已经是人间少有,再不珍惜将会绝种。
  “不对不对,笨的是你不是我阿姨,我阿姨会念书会看字,不过你不要担心,等你学会看字,也会变得跟阿姨一样聪明。”小庭捍卫起辛穗的智商。
  “听到没有,我侄女说我比你聪明。”辛穗骄傲得尾巴都要翘起来。
  “她还小,不懂事。”意外地,小庭到现在仍安坐在他腿上,没有滑落迹象,在她批评过他的聪明度指数之后。
  低下头,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条水晶项链,挂在小庭身上。
  “你给我故事书,我给你这个,我们交换。”不习惯对别人好,他硬要用交换这借口来掩饰。
  “真大方耶,你从来都没送过东西给我。不公平!”辛穗哇哇大叫起来。
  “你要什么,说!”他侧脸一问,辛穗反而安静下来。“我想过,你最需要的礼物,是脑浆五百毫升,可是我身边没存货。”
  “谷绍钟,你欺人太甚!”说着,她的手就要掐上他的脖子。
  “阿姨,你不要乱欺负人。”小庭伸手抱住他的脖子,不准辛穗动手动脚。接着,她摸摸身上的水晶,骤下决定说:“叔叔,等你变聪明,我就嫁给你。”
  “小庭变心,你以前说要嫁给白马王子的。”新世代年轻人变心比变脸决。
  “叔叔就是王子啊!”她理所当然回应辛穗的话。
  “不行、不行,这个叔叔是我的,你不能和我抢。”辛穗说得似真似假,两只手也圈上绍钟的脖子。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挤在他胸前抢老公,抢得他颜面神经麻痹症病发,拉扯出一个大大笑容。
  只不过两个女人都忙着抢男人,没人注意到。
  “不对,他没送你东西,他只送我东西。”小庭见色忘“姨”。
  辛穗抢不过幼齿的,一手点着他的胸口说:“快!你告诉这个小鬼,说你不喜欢老少配,说你的道德不准你摧残民族幼苗,说你喜欢我这种成熟女人。”
  她的动作落入甫自餐厅走出的表嫂眼里。
  “阿穗,你怎么对头家那么凶?”她走过来,一手一个,把两人都从他身上提开。“老板,不好意思,这两个姨侄就是这样,成天吵吵闹闹。别理她们,我们去吃饭,阿穗她阿姨、姨丈、表哥都在饭厅等我们。”
  一点头,他适应不来乡下人的纯朴热情,脸又僵回原位。
  “走吧,老公。”辛穗对着侄女一挑眉,勾起他的左臂,小庭也不示弱的回瞪阿姨一眼,牵起他的右手。“老公,这里是我家,不是她家,我带你去吃饭。”
  就这样,他一左一右让两个“娇妻”拉到饭桌上。
  餐桌上大鱼大肉,青菜全是自己前院的时鲜菜,下锅两三下,不用肉丝不用猪油,光吃新鲜滋味就值回票价。
  “头家,你这次来,要不要多住几天,让我们好好招待。”表哥出声招呼。
  他没答,辛穗抢着帮他回话。“他要住七八天,和我一起回台北。”
  “这几天叫阿穗带你四处走走,你们都市空气环境,不比我们乡下,住上几天,你会上瘾。阿穗,招呼头家吃东西,不要客气哦!都是自己家生产的东西。”
  辛穗夹一筷子的菜,放到他碗里。“很好吃哦!试试看。”
  “这是……”他犹豫地看着碗里那几团椭圆形物。
  “这是鸡兰佛,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姜片、九层塔加麻油,大火炒过味道一级棒。”
  在他们初相识时,那天他的恶劣没欺倒她,今天到底有了机会教她欺侮。
  “公鸡去势后,会长得又肥又大,所以,小鸡买来养几天,就会先帮它们阉割。老板,试试看,你会欲罢不能的。”
  瞄瞄坐在他左手边的小庭,她恶作剧地凑近他耳边说:“吃蛋补蛋,吃丸补丸,你不多吃点,将来怎么应付你的‘少年妻’?”
  瞪她一眼,谷绍钟不示弱地吃进一口,瞬地,麻油和九层塔的香味充斥在口中。
  好吃!他连连吃了好几个。
  “老板,你吃掉了一群母鸡的幸福。”辛穗再度对他耳语。
  他不说话,桌脚下,他的腿压在她腿上,教她动弹不得。
  “不可以生气哦!我们说好的。”她低声警告。
  谁管你?他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眼。
  “恁厝有所在困吗?阿程、阿靖、阿勤不是拢返来厝里,要叫伊来住阮兜否?”姨丈用台语问辛穗。
  “免啦!伊同阮住一间就好啊。”辛穗回答得顺口,没想起不妥处,直到阿姨怪叫一声。
  “你讲哈米?你是还未嫁廷的查某囝仔,耐可行和查南人困一间房?”阿姨筷子脱手,一脸铁青,这年头年轻人……唉……
  “阿姨,我是特别护士,伊是阮的病人,半眠我搁要起来照顾伊。你放心啦!我房间门不会关,而且伊是病人,没法度黑白来啦!”尴尬一笑,她感激起他不会说台语。
  “对啦!阿穗是护士,那想这活多,工作拢免做啊。”表嫂出言帮衬。
  “是按ㄋㄟ哦!”阿姨点点头,算是认同媳妇的说法。
  “你们在说什么话,火星语吗?”他终于发作,在明知道自己正被一群人讨论,却又不知道别人说啥话的情况下。
  “是啊!我们在讲火星话,我来教你几句——我是憨大饮。”辛穗一说完,众人哄堂大笑。
  从没被人当小丑耍过,谷绍钟再忍不住,脸色难堪地站起身!“谢谢招待,你们请慢用。”接着抓起辛穗的腰,一把将她抱出大门。
  “依我看,依两人喜事近啊!”两人消失在大家眼中后,姨丈发表他的看法。
  “是啊!我就知这个头家是阿穗的男朋友,那否卡会两个查甫查某要住同间。”阿姨完全同意老公的看法。
  “到时,卡叫小庭做花重。”表嫂也插一脚,在场人全同意这说法。
  “不要不要,我要当叔叔的新娘,不要做花童。”小庭一口否决。说完,又低下头扒她的饭,一颗颗又香又软的鸡兰佛全入她的碗中。
  躺在高高叠起的稻草堆上,草的气息从被切开的断茎上散发出来,软软的草堆不时扎着人肉,不是太痛,多躺一会儿就会习惯。
  几只尚未找到新窝的小虫子,在他们身下唱呜,唧唧声唱来初秋凉意,偶尔,虫子跳上臂间,带来些微麻酸,手挥过,没多久它们又来骚扰。还是没关系,习惯就好了。
  人类能够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中存活,最重要的本能就是“习惯”。
  有了习惯,再苦的日子,过到最后不用咬牙就能撑下去,有了习惯,很多原本不必要的东西却占住了生活的最重要。
  而且,习惯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它的不知不觉,一天侵入一点点,到最后,人们只好对习惯处处迁就。
  就谷绍钟来讲,辛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习惯,她一天入侵他的生活一些,弄到最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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