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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煞 作者:叶兆言-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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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就立刻坚决彻底的隔离。
〃要么是你有机会活下去,要么是大家一起死,〃哈莫斯向鼠疫正蔓延过去的那条街上的居民庄严宣布,他已经获得了当局的特批,这就是,如果人们仍然那么顽固,继续拒绝将患病的亲人送去隔离,医生将不再硬着头皮过问他们的死活,军队也不会再和病人玩猫捉耗子的游戏。〃既然自己不想活了,那就死了拉倒。〃当然,如果愿意合作,而又舍不得将病人送走,也可以采取在家中隔离治疗的办法,但是重要的前题是一旦发现病人,就必须立刻报告。大家必须明白,这条街上目前为止,已经发现十起鼠疫病例,死了七个病人,形势没有任何可以乐观之处,大规模的突然死亡随时都可能发生。
哈莫斯的想象力得到了一次充分发扬,他相信自己的鼓动能力,绝不在浦鲁修教士之下。他充分地以死亡作为威胁,以能够活下去作为钓饵,让那些虽然抱有敌意,但是毕竟怕死的老百姓乖乖地接受了他的建议。在街的两头,搭起了简易的男女浴室,男男女女像驯服了的鸭子一样,被成群结队地赶进了浴室。刚开始,女人们还不习惯于赤身裸体地挤在一起,然而几天过去,女人们便不再害羞,她们发现了洗澡的乐趣,争先恐后地往浴室里挤,都想早点洗完澡了事。
人们不再拒绝医疗队来把病人拖走,由于这个城市已经死了近两千人,人们的感情开始有些麻木。幸存的愿望终于占了上风,既然死是不可避免的,活着的人便变得越来越理智。哈莫斯不仅要求居民们按照他的提议,每天排着队洗澡,他还要求大家把自己所有的床板的草席,放到开水和漂白水桶里去煮一下。无数的臭虫被消灭了,街道上墙角里积水的坑被填平,所有的粪坑都加了盖子。哈莫斯从居民中挑了十五个领头的,十男五女,全是能说会道乐意站出来说话的人,由他们代替那些只会拉枪栓吆喝的士兵。在未来的一周内,除了原有的三名鼠疫病人死亡之外,只发现了三名新的鼠疫病人,由于隔离和抢救及时,不但未造成想象中的蔓延之势,而且这三名病人似乎也正在恢复之中。几乎与此同时,在不属于哈莫斯照料的另外一条街上,大规模的死亡骇人听闻的发生了,最厉害的一天里,连续有三百人咽了气。
哈莫斯的经验立刻得到推广,很快,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搭起了男女浴室。街上是地方就放着装有漂白水的大木桶,任何人只要一发现有发烧的症状,便主动地送往隔离处,人死了立刻挖坑深埋。虽然人们习惯于打赤脚,可是当人们相信哈莫斯所说的,鼠疫杆菌有可能从他们受了伤的脚部得到感染,一个个老老实实地把鞋穿了起来。哈莫斯第一次感受到了组织起来的中国人的可爱,通过迷信和对死亡的恐惧,哈莫斯找到了有效的控制他们的办法,想象力自始至终帮着他的忙,一名医生的关于如何有效灭菌的谈话对他也有帮助,哈莫斯相信许多宗教仪式一定有它卫生上的根源,当鼠疫在这个绝望了的城市处于僵持徘徊阶段时,他说服了特别医疗小组允许进行一次声势浩大的游行。这次游行被称之为送瘟神运动,瘫痪了的县政当局紧急调来了大量的爆竹,游行的队伍呼着口号,在各自被封锁的小方块里兜着圈子,每所房子里都把点燃了的爆竹僻里啪啦往街上扔。整个街道都充满了硫磺气味,哈莫斯相信,这些弥漫在空气中的烟雾起着杀菌消毒的作用。不过这还不够,哈莫斯让人把发了霉的含毒盐渍和硫磺合制成熏蒸菌类的烟雾剂,发放到各家,在供着神龛的房间,当作香点上,让刺鼻的烟雾一天到晚弥漫在房间里。
惊心动魄的鼠疫的季节终于过去了,哈莫斯因为自己在对付鼠疫的战斗中的卓越表现,深得了梅城中平民百姓的好感。他一度成为这个遭受极大人员伤亡的城市中,最受大家欢迎的外国人。相形之下,同样是和鼠疫作着殊死斗争的浦鲁修教士和医疗人员,就远没有哈莫斯那么露脸出风头。很多干了许多实事的人在事后显得默默无闻,无论是在自己写的文章中,还是别人写的发表在报纸上的报道,哈莫斯的作用都被夸大了。这场空前绝后的灾难,给梅城带来了空前绝后的巨大损失,两名国际红十字会的医生中的一名,在抢救病人时,被一名歇斯底理的病人咬了一口,因此感染上了鼠疫而不治身亡。没人知道这名来自国际红十字会的外国医生究竟是哪一国人,也没人知道他究竟多大年纪。人们隐约还能记得的,是他在临死前,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把他和那些由于鼠疫而丧失性命的平民百姓,挖一个深坑埋在一起。
哈莫斯成了梅城的荣誉公民,人们都知道他是个有学问的人,正在省城的大学里当着教授。在省城有个差事,人却花大量的时间,居住在梅城,仅仅是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大家感到惊奇了。省城是梅城人心目中的大都市,凡是去过那儿的人士,说起省城来天花乱坠,仿佛是去过了天堂一样。人们看着哈莫斯在固定的时候,沿着鲍恩家的码头,踏上或跳下路过的外国轮船公司的大铁轮,羡慕得不知所措。
〃为什么是洋鬼子,就都有钱呢?〃人们无可奈何地叹着气。
事实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有过钱的哈莫斯,尽管不断地做着发财梦,还是不间断的写作。他喜欢写作,就像他喜欢骗人一样。第一次世界大战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到这次大战快结束的时候,哈莫斯发现东方的传奇故事,又一次开始能唤起西方人的热情。战争使人们感到疲惫,大家都盼着有些轻松一些的东西来调剂和慰藉受伤的心灵。《中国妓女的生活》在西方获得了预想的成功,虽然汉学家们对这本书的格调低下提出了异议,可是出版商连续一版又一版地印刷了此书,并希望哈莫斯能够立刻着手从事下一步的写作。丰厚的稿酬诱惑着哈莫斯,发财的梦想又使他变得不安分起来。
几乎是在和鼠疫奋战的同时,哈莫斯和出版商签订了一本叫作《忏悔》的回忆录的合同。由于这本回忆录将牵涉到许多不名誉的事情,哈莫斯提出此书最终将用笔名发表。〃这是一本让人名声扫地的书,它的大胆将成为这个世纪里的一件大事,〃哈莫斯在给出版商的信中写道,〃我不能用一个真实的名字来发表它,不仅仅是因为这样将影响到我的声誉,更糟糕的是,将伤害一系列我可能伤害到的人。大胆和真实是我的信念,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始终是我在提笔的时候,不能不想到的老问题,然而——请理解我要求使用化名的真实苦心。〃
《忏悔》的出版,的确在西方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本书被认为是不道德和猥亵的,刚出版,便立刻遭到了查禁。尽管发表时用了笔名,然而此书的真实作者是哈莫斯的消息,仍然不胫而走。熟悉哈莫斯的人相信,这本书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又一次地替人捉刀,就像他刚被《泰晤士报》炒了鱿鱼以后,常干的事情一样,读过此书的人普遍认为,在中国,用第一人称写成的《忏悔》一书的主人公确实存在,他向哈莫斯如实地叙述了自己荒唐的不道德的经历,而哈莫斯所做的,不过是用文字的形式将其固定了下来。鉴于此书用的是一个大家都不知道的笔名,这更说明了《忏悔》的主人公不可能是哈莫斯。
人们对谁可能是《忏悔》一书真正的主人公做了种种猜测,由于这本书中提到了许多用字母代替的女人,更多的人开始给这些女人对号入座。人们注意到,书中的有个细节,和公使夫人的一桩风流传说十分相似,因此可以毫不含糊地确认,书中的R夫人,其实就是已经奉召回英国的前任公使赫本太太。还有B小姐和Z夫人,都露出了可能是谁谁谁的蛛丝马迹。有一打可能会是《忏悔》一书主人公的候选人,人们对究竟应该是谁喋喋不休,闹得不可开交。虽然《忏悔》在英国遭禁,可是此书的法文版很快便以删节本的形式出现,紧接着又是删节过的意大利文版,美国的一家出版公司也购买了此书的版权,正在为是出版全本还是出版删节本,和检查部门打着交道。
哈莫斯本人对于《忏悔》一书的反响所知甚少,他本来只寄希望于这本书能获得丰厚的版税,然而书出版以后,他从出版商那里所听到的,都是有关这本书遭禁以后,得到了多太多大损失的报怨。《忏悔》只是他写的一本虚构小说,是一本糟糕透顶无聊之极的下流小说。所谓真实不过是一块胡编乱造的遮羞布,这本在和鼠疫奋战之余构思,后来在来往于梅城和省城之间轮船上伪造的回忆录,不过只是哈莫斯一系列下流想象的集中,是一次利用和糟蹋文学的大手淫。许多不要脸的念头都被倾泻在这本书里,如果说《中国妓女的生活》一书只是有些地方误入歧途,那么这本名噪一时的《忏悔》,整个就是在堕落的深渊中无可救药。
《忏悔》描写了一个无耻的英国绅士在中国的堕落史。故事开始时,一个和哈莫斯年龄相仿的英国青年,来到神奇的中国探险。他是个性变态,对异常的性行为和偷情有着极大的热情,喜欢中国男孩和勾引有夫之妇,成了构成这本书的重要线索。他带着漂亮的中国男孩到处旅游,又在各个著名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地勾引中国和外国的贵夫人。在豪华的游轮上,在列车的软卧包厢里面,他和他的娈童与钦差大臣的小妾怎样寻欢作乐,与一个叫作C夫人的法国女人以及她的中国女佣,怎样通霄达旦的做爱。
这真是一本不堪入目的下流书,哈莫斯沉溺于津津有味的色情描写,有些章节不过是对中国古代的一本色情小说《肉蒲团》的摘抄。有关同性恋的描写则显然取材于中国的另一部淫秽小说,因为哈莫斯在中国时,虽然随身总是带着男仆,但是任何见过他的男仆的人,都会相信和《忏悔》中的娈童毫无共同之处。就算是哈莫斯本人具有同性恋倾向,但是丝毫不能就此证明,他和中国的男仆之间就有这种暖味关系。〃哈莫斯的男仆总是土头土脑的,而且肮脏无比,〃一位熟悉哈莫斯的人,在背后议论哈莫斯时,曾经这么说过,〃他老是拖欠仆人的工钱,以至于他的仆人跟他不久就会向他提出辞职。另外,说句老实话,他的男仆通常都是上了岁数的人。〃
在和女人的交往上,熟悉哈莫斯的人,也一致认为他是个害羞的男人。他不可能是一个偷情的好手,因为他在和女士谈话的时候,甚至都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的眼睛。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个大破绽。这个大破绽就是《忏悔》的主人公曾是曾国藩太太的情人。晚清重臣曾国藩太太的年龄,甚至能当哈莫斯年轻的祖母。除了和这个老夫人通奸之外,他还和袁世凯的九姨太有私情。出现这个重大破绽的原因,是哈莫斯想向西方宣布,像曾国藩这个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完人,如果不是在枕头边听了太太的谗言,他完全有能力对付西方的入侵。
为了使这本书更适合西方的读者,哈莫斯把他和中国贵夫人的私通,说成一切都是为了大英帝国。他勾引曾国藩的太太,其目的是担心曾国藩会妨碍大英帝国的在华利益,而后来勾引袁世凯的九姨太,却是为了诚心诚意地帮助袁本人建立洪宪帝国,因为这时候大英帝国的对华方针已经有所改变,希望有一个精明强干的中国人出来主持政务,以免这个古老的大帝国的彻底崩溃。哈莫斯把自己描述成翻云覆雨似的人物,他频繁出现在中国的政坛上,举足轻重出谋划策。他和老夫人和九姨太的私情写得栩栩如生,在这部书的后半段,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行文的大破绽,把这两个不同时代的女人放在一起写,显然要引起读者的怀疑。由于书的前半部分已经缴稿,哈莫斯不得不用中国的养生术来胡乱敷衍,他把自己描写成一位性事刚刚开窍的少年,声称老夫人善于养生,虽然都是老太太了,肌肤仍然像少女一样丰腴,而且还能过一种特殊乐趣的性生活,这种性生活对一个少年是大有好处的。
《忏悔》中最骇人听闻的部分,就是袁世凯称帝的闹剧,很快以失败而告结束,不是因为民众的强烈反对,不是因为讨袁军的兴起,而是袁世凯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发现了男主人公和九姨太的私情。对于中国的皇帝来说,戴绿帽子是不能忍受的要被众人耻笑的事情,嫉妒得快要发狂的袁世凯想派人刺杀他,但是又怕得罪了曾经支持他的大英帝国。结果,袁世凯把他找了去,义正辞严地痛斥了他一顿,并当着他的面,把九姨太碎尸万段。就在这时候,南方的讨袁军成立了,一名军官进来报告了这不幸的消息,袁世凯最先感到的不是惊慌,而是不可抑制的愤怒,他觉得自己被一系列的人出卖了,被自己的女人,被自己所相信的来自大英帝国的朋友,被自己的亲信和部下,于是这位不可一世的枭雄,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喝伤心酒。以袁世凯的魄力,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消灭那些反抗他的乌合之众,然而由于失去了他一向最宠爱的九姨太,万念俱灰的袁世凯决定主动退出历史大舞台。几个月以后,袁得了一场重病,在病中,他梦到了被他杀掉的九姨太,醒过来之后,他不停地喊着九姨太的名字,终于一命呜呼。
哈莫斯定居梅城之二,和胡天胡地打交道,遭人勒索
人们已经记不清楚哈莫斯什么时候,辞去了在省城大学当教授的差事,反正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再也没有在鲍恩家的码头上,看见神气活现地他登上来来往往的轮船。若干年过去以后,大家已经习惯了在梅城隐居的哈莫斯,事实上,哈莫斯已经正式成为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他住在只是旅游季节里才会热闹的别墅区里,经常冷不丁地从他的房子里走出来,在梅城的大街上无所事事地漫步,在小茶馆里喝茶,站在路旁的小馄饨担边上,吃搁了许多辣椒酱的小馄饨。他的打扮也已经完全中国化了,他穿着中国的长袍马褂,元宝口的中国黑布鞋,手上拿的也全是线装本的中国书籍,说着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哈莫斯显然为定居梅城做了最充分的准备,他收集了许多珍本的古籍书,以致于他的房子里,除了线装书之外,没一样值钱的东西。他的藏书都是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得到的。有地摊上买的,这类书在地摊上照例很便宜,几个大洋可以买一大堆。有跟人要的,所谓要,就是骗来的,很多中国绅士常常不好意思拒绝外国人。更多的是借的,他借书从来不还,在他的藏书中,有许多都堂而皇之地盖着不同的图书馆公章。中国古代读书人有个笑话,把书借给别人是呆子,借了书再还给别人同样是呆子。哈莫斯的原则是他的书绝不借人,而借了别人的书,也绝对不会再还给别人。
早在周游中国的时候,哈莫斯就想到了日后要找个地方,好好地静下心来做学问,随着他对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越来越深入,他对中国文化的迷恋也越来越鬼迷心窍。他已经为许多不值得做的事情,浪费了太多的精力。他过人的聪明才智许多都用在了邪门歪道上面,既然写那些胡编乱造的书,并没有让人发财,哈莫斯决定正经八百地开始做学问。他在中国已经待了许多年,可谓见多识广,他打算要写的下一部书是《中国的'士'》。中国的官场实在值得写一下,从学而优则士,到花钱买功名,中国的士阶层既是中华文化的创造者,同时又是毁灭者。士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块活化石,是读书人活着的目的,也是读书人最终的坟墓。哈莫斯决心对中国的〃士〃进行一番有益的曝光。
一个晴朗的上午,哈莫斯扛着一根钓鱼竿,来到江边离鲍恩家码头不远的地方,坐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兴致勃勃地钓起鱼来。对于梅城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忽发奇想的事,一群正在江边玩耍的小孩子,叽叽喳喳七嘴八舌围了过来。几个小时过去了,哈莫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看热闹的孩子换了一批又一批,他依然兴致不减地钓着鱼。天黑之前,他扛着长长的鱼竿空手而归,在教堂门口碰到了浦鲁修教士。
〃你这是干什么?〃浦鲁修教士看着他扛的钓鱼竿,吃惊地问着。
〃这是上帝的意思,〃哈莫斯笑着说,〃是上帝让我去钓鱼的。〃
从那以后,哈莫斯经常坐在老地方钓鱼。没人见他钓到过鱼,大家都讥笑这个洋鬼子有些神经不正常。是否能够钓到鱼对哈莫斯来说似乎不重要,他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饿了,便把钓鱼竿插在石缝里,狼吞虎咽一通自己随身带着的干粮。人们还注意到,哈莫斯常常一边钓鱼,一边看他随身带着的线装书。即使是在钓鱼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也仿佛在想着别的什么事。有时候,男仆人也会给他送饭来,哈莫斯的男仆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看见哈莫斯老是去钓鱼,以为他对鱼有一种特殊的兴趣,于是不停地买了各种各样的鱼烧给哈莫斯吃。哈莫斯总是一边吃,一边向男仆请教自己吃的究竟是什么鱼。
终于有一天,哈莫斯瞎猫撞到了死耗子,钓到了一条活蹦鲜跳的大鱼。这是一件应该好好庆祝一番的事情,哈莫斯拎着那条大鱼,十分招摇地从大街上走过,一大群孩子跟在后面起哄。他这次出人意外的钓鱼成功,发现了一个前所未知的鱼的资源,多少年后,梅城的绅士和前来度假的外国人,在那个特定的季节里,可以从江里钓到一种溯长江而上匆匆赶来产卵的鱼,这种鱼的味道极鲜美,以致于梅城除了可以避暑,品尝这种味道鲜美的鱼羹,也成了人们在那个特定季节里到梅城游玩的借口。
就在钓到大鱼的那天中午,哈莫斯应邀参加胡天召集的一个宴会。在对待胡天胡地的态度上,哈莫斯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作风,对于前者,哈莫斯尽可能的敬而远之,就算是胡天成为了梅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哈莫斯也没有和他太套近乎。虽然在浦鲁修教士第一次被绑架时,哈莫斯曾作为调停人去过土匪的老巢狮峰山,可是他对胡天眼睛里流露出的那股杀气,那股对洋人的蔑视,感到不寒而栗。他不能不想到胡天和早已被砍头示众的胡大少之间的联系,在宴会上,胡天笑着和他干杯,笑着问知道不知道他爹是怎么死的。哈莫斯第一次在中国的官员面前失去了控制,他结结巴巴地说:〃我见过你父亲。〃
〃你见过?〃胡天的个子太矮了,他必须仰起头,才能看清楚哈莫斯的眼睛,〃你怎么会见过?〃
哈莫斯觉得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胡天表示对他父亲的敬意。〃你的父亲是条好汉,〃哈莫斯红着脸,很诚恳地恭维着,〃他是个了不起的人。〃
胡天哈哈大笑起来:〃我爹会了不起,鸟,了不起的应该是我!〃
正是因为这次宴会,哈莫斯和原来只有点头之交的胡地,开始长达十年之久的友谊,和满是土匪气的胡天比起来,胡地仿佛是天生的绅士,散席以后,胡地喊住了哈莫斯,热情地邀请他去做客。他们一人坐了辆黄包车,来到了胡地的住宅。在客厅里,胡地彬彬有礼地清哈莫斯喝茶,让他谈谈他所熟悉的胡大少。事实上,哈莫斯对胡大少所知甚少,但仅仅凭青年时期曾亲眼见过被砍头前的胡大少,便可以海阔天空胡诌一通。哈莫斯对胡大少脱口而出的赞美之辞,足以引起胡地由衷的骄傲,然而他不动声色,十分平静地听哈莫斯说下去。
胡地对哈莫斯的年龄产生了疑问,既然此人见过自己的父亲,那么他现在无疑应该是个老头子了。哈莫斯说得津津有味的时候,胡地突然很斯文地打断了他,问他今年究竟多大年纪。哈莫斯一怔,笑着说,自从过了五十岁以后,他便决定不再去考虑自己的年龄。〃五十岁是一道门槛,一个人一旦跨进这道门槛,岁月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你看上去,绝不像过了五十岁的人。〃胡地注意到哈莫斯孩子一样细嫩的皮肤,注意到他额头的皱纹和已经开始发白的鬓角。
〃五十岁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哈莫斯感叹说。
哈莫斯在胡地的带领下,饶有兴致地参观了胡地的后宫。这一天,胡地的心情特别舒畅,有心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甚至带哈莫斯去六姨太的房间里又坐了半天。他们一见如故,无话不谈,胡地毫无顾忌地向哈莫斯大谈自己姨太太,他谈到了她们的不同特点,她们各自的爱好,她们的嫉妒程度,她们的日常生活。哈莫斯在中国这么多年,如此随便地走进妇人的内室,还是第一次。除了和玛丽的那段短暂热烈的恋情之外,哈莫斯甚至都没跟别的女人睡过觉。在酒精的作用下,胡地的充满淫荡气氛的后宫,仿佛在哈莫斯本来很平静的内心深处,掀起了狂风巨浪,多少年来,哈莫斯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女人的欲望。对于一个已经可以称之为老人的人来说,哈莫斯早就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女人了,然而从胡地家回去以后,他变得有些不能控制,临睡觉前,他又一次想到了玛丽,等到睡着时,他却梦到了别的女人。
几天以后,哈莫斯依然坐在江边钓鱼的时候,一位后来叫作陈妈的年轻女人,向他走了过去,时常有人站在一边看哈莫斯钓鱼,因此在一开始,哈莫斯并没有把这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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