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她们都挺棒的-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  ╭╮╭╮  
    ⌒     ∨    
  (﹏)。。 (﹏)  
╰╯


她们都挺棒的 
作者: 李師江 
出版社: 寶瓶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出版年: 20030401
页数: 288
装帧: 平裝
ISBN: 9789867883346


第一章

大概是去年五月,那时侯我还住在福州,五月的一天,对了,是五四青年节那一天,还是节假日呢,我到一个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家里玩。他叫刘德华,54岁了,写诗的,我在一个文人圈里认识他。那一阵子我没什么朋友,碰到一个谈得来的,也不管他多大年纪,我们就成了忘年交。他的诗学观念很陈旧,诗写的腐朽死了,但我不去纠正他,因为他是个好人。再说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观念定型了,没法说服他什么,我也懒得去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在一起,我就听他念念有词地说些文学主张,我快要睡着了,他就差不多讲完了,讲完后通体舒畅,然后就请我吃饭。我在福州混得很惨,蹭饭局是最幸福的事。在幸福的饭局中,我任由他用诗学理论来教育我。他说,年轻人,诗一定要老老实实地写。这是我惟一记住的一句,也是他语言垃圾中惟一的一块金子。他语气中有要我继承他的诗风的意思,我看在他买单的份上,嚼着荔枝肉点着头,心里喊着shit、shit、shit。五四青年节这一天,他约我去他家里吃饭,我有些不乐意。在我看来,在饭馆里吃饭总比家宴要丰盛,要爽。但刘德华心肠好,性子又执拗,他认为这是个教育年轻人的好日子,软硬兼施就把我拉家里去了。
他是个好人,没想到有引狼入室这么回事。在他家里,我发现了他的花样年华如花似玉的女儿。他的女儿名叫刘畅,是一个把组词造句当成文学造诣的文人取的名字,这个文人就是刘德华。我之所以对这个名字极为不满,因为这个名字根本不能表现刘畅的美丽。我没想到福州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孩,没想到还藏在刘德华家里。狗日的,看他那张布满皱纹的文人嘴脸,谁会想到他家里还有女儿呢,不但有女儿而且还是个尤物。席间刘德华又给我灌输诗歌观念而且还做大师状这样在他老婆和女儿面前能树立起一个文化权威的形象。我一边听着,一边意淫刘畅。现在我和刘畅才刚认识,最多只说过几句话,意淫是我惟一的办法。这个女孩,漂亮是漂亮,但颧骨太露,耳朵偏小,耳垂薄,薄命呀。要是不快点弄到手,迟了就没机会了。想起历史上那些最美的女孩,只能享受短暂的性爱生活便被人摧残致死,我像个文人一样伤感起来。
刘畅是个大四的学生,那水蛇腰能迷死人。当我知道她已经大四时,心里疼了一下,我知道这样的女孩呆在大学四年,绝对逃不过如狼似虎的男同胞的袭击,这些男同胞包括校内的师生和校外的大款,以及形形色色的像我这样的爱情骗子。我谈到这一话题,刘德华却得意地说,我绝不让刘畅在校交朋友,还是个学生,怎么懂得爱情!我心里窃喜,说,是呀,现在的大学生,嫩着呢,基本上都是SB。刘德华说,什么是SB?我说,连英语都不懂,就是傻逼的意思。
刘畅的学校就在我单位附近,我花了三周的时间才泡上她。她受了刘德华的影响,是半个文学青年,泡文学女孩是这个时代最肮脏的事情,但我也顾不上肮脏了。我的行动刘德华不知道,我怕伤了这个老家伙的心。到了第三周的时候,我们已经如膝似胶了,我对自己的手段五体投地。第三周的某一天,我们第一次躺在我肮脏的床上。刘畅说,你这床多久没睡了?我说,都在睡呢?刘畅说,怎么会这么脏呢,我真害怕跟肮脏的人在一块儿。我说,我一个人睡觉,也就无所谓了,这个房间里除了我,还住着老鼠蟑螂什么的,床太干净了它们不好意思上来。要是你以后会来这里睡觉,床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的。我摸了摸床单,有几颗沙子咯着,确实不好受。我说,你先起来。她下了床,我把床单掀起来,翻个面铺上,显得干净些。我们在干净的床单上开始做爱。那是一次很爽的经历,因为我对她的身体垂诞已久。我有一个嫖客朋友,他总是要积蓄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嫖一次,每一次都感觉很爽,回味好几天,有时还对我说好几遍让我分享。所以爽不一定用钱都能买得到。
我做了两个小时,筋疲力尽,躺在床上蒸发汗水。这时我手机响了,是刘德华的,叫我去参加一个文人的饭局。我说,我没空,我真的没空,不管什么NB的作家来都没空。我在哪儿?我在床上呢。不是生病,是在做爱。他听了最后两个字,在电话那头一楞,然后就放下了。我知道这两个字伤害了他的美学原则,没办法,不伤害他他就会缠着不放。他根本不理解,我现在喜欢的是他女儿而不是他。
刘畅趁我接电话的时候缓过神来,问,是谁的电话。
我说,你爸的。
你跟他说我在这儿吗?
他没问。
他问了你也不要说。
好吧。
我坐了起来,拉了被单盖住老二。其实盖不盖都一样,它已经彻底萎缩了,从上方或者两腿之间你都看不到它。它像做错了事一样躲藏起来。我突然想起来,刚才干起来畅通无阻,刘畅早就不是处女了。刘德华还以为他的宝贝女儿家教很好呢。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处女,一是很麻烦,其次是不懂配合,甚至还会做无谓的反抗动作。我最喜欢的是放荡的女人,像自由女神一样在床上自由自在地生活。
你第一次是什么时候?我好奇,便问。
什么第一次?
第一次做爱,就是由处女变成女人。
她不做声,两眼呆呆地看着我。我以为她不好意思,又问了一遍,她的眼睛更发直了。我想她总得给我个答案,即使不回答这个问题,也得说一声。我又问了一遍,我已经把自己问得索然无味了。
她猝不及防地翻身,骑在我的腿上,双手掐我的脖子。我以为她是开玩笑,但发觉她掐得很紧,用了全部的力气了。我吓了一跳,使劲儿把她双手拉开。
你这不要脸的,掐死你。她嘴里喊着,简直快疯了。
我紧紧把她双手摁住,我说开玩笑你别当真。她挣扎了一会儿,才慢慢平息下来。我惊出一身冷汗,老二也吓得在胯下不见了。

现在我已经逃离福州,也换了一个女孩子。但那次的遭遇阴魂不散,造成了我在这种风华正茂的年龄,性能力急剧衰退。独自跟女孩在一起,也有莫名的恐惧感。现在的女朋友是北师大的研究生,最大的缺点就是人长得不漂亮,不漂亮到可以用平庸二字来形容。长得平庸也还罢了,脾气还大,性子急。不过,长得平庸的女孩大都有这个缺点,平时没人夸,在哪儿都不起眼,怒火一天天囤积起来,一旦有个发泄的地方,便迫不及待喷出来。你问我为什么要交个这样的女朋友,我也没法很你说个究竟。你需要女人,就碰上这么一个,虽然不是最满意的,但能满足你的基本需要,将就着。生活中太多事情都是这么将就着,你到菜市场买菜,没有新鲜的,碰上蔫不拉叽的便宜货你也要买。我的便宜货女朋友是我大学同学的同学,本科在外地读,拼了老命考北师大的研究生,也顾不上自己还是个处女。考上研以后,压力消失了,性欲涌上来,开始解决人生的基本问题。读本科时在我同学那儿见过她一面,那时她过来准备考研,面无表情,像个考研机器,基本上没留下印象。但是,当我再一次逃到北京时,感觉就不一样了。我是一个没有着落的丧家之犬,她是我认识的女孩子里惟一没有男人而且正在找男人的。我们没说几句话就开始同居了,就像一对久别重逢的的夫妻。
以前我做两三个小时毫无倦意,现在基本上维持三五分钟,三分钟以下的,则一定是受情绪不好等原因冲击。我是个情绪化的人,碰到一两件不舒服的事情,就可能导致这一天饭吃不好,觉睡不好,对性生活无兴趣。那天我躺在床上,我的女朋友看完了书,就骑到我身上。
我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告诉她我今天不想干。
她不应声,使劲儿弄我,终于起来了。但不到一分钟我就完了。她的兴趣刚刚起来,嘴里刚出声,就像被掐断电源一样停祝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她居高临下对我喊,已经气急败坏了。
我是男人,可是男人也有不想干的时候。
你是什么时候都不想干。我已经一周没来你这里了,你还好是这个鸟样子。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
我靠,你胡说什么,我有别的女人也干不动了。
哼,说明你还是想干别的女人。今天晚上你得跟我说清楚,到底有没别的女人。
我有别的女人还会来找你!我发怒了,说了句心里话。
我的话刚出口,就知道她会哇哇痛哭了,她的招数我一清二楚。果然,她毫无创意地张嘴就哭,只是我没想到她会一边哭一边打我,下手还狠,蓬蓬,我的胸口已经中了两招。这样打下去非死不可,我翻身坐起,用背部承受她的招数。
你这个流氓,我什么都给你了原来你就是想玩玩我,我要你死,我要你赔我!
她连哭带骂,脸上泪水纵横交错,好象还有鼻涕,霎那间我觉得她有一种无以复加的丑。那种丑不是野猪河马的丑,而是一种气质上的丑,丑到让你的灵魂也觉得恶心。我突然悲哀起来,想呕吐,我不由自主地跑进厕所,插上插销。我看到马桶里清澈的水,水里有我淡淡的影子,我松了口气。我用指头抠了抠喉咙,想吐出点什么,除了哦哦的声音外,根本没有东西。我只好坐在马桶上,等待着能拉一点什么出来。
她在外头擂厕所的门,说你给我出来,你给我说清楚,你到底是不是想耍我,我要跟你拼了,我要你死得很难看,你这狗娘养的!
我听见一阵更大的敲门声,是客厅的门。我马上想到是治安警察之类的,一紧张,就拉下一团东西。那团东西掉进马桶里,水花溅在屁股上,凉飕飕的。她的敲门声被外面的敲门声镇住了,我说你去看看是谁在敲门。
我蹲在马桶上,拉的欲望更加强烈,但实际上没什么东西可拉。很多年前我的胃就不好,先是导致胃口不好,挑食,后来就拉不好,随着肾功能的逐渐败坏,排泄质量每况愈下。比如说,明明觉得想拉,但蹲下去,又没东西了。明明不是排泄的时间,但碰上着急的事情,比如赶火车什么的,一紧张,就想拉了。后来,我在厕所里装了电话,很多要紧的事情基本上是在马桶上谈成的。
我听见她出去开门的声音,说了几句话,嗓门就粗了,好象吵起来了。我揩了屁股出来,原来敲门的是隔壁的老头。他见了我像见到救星,说,你看你看,你才出来,现在是几点你看看,半夜1点了,你们还吵吵闹闹,我们家孙子都做恶梦了。我才说两句,这个女同志却就大声嚷嚷,还要我搬出去祝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人。
我把老头拉到走廊上,悄悄地说,老人家,我这个女朋友有病,你知道吗,还是精神病,今晚发作了,吵得四邻不安,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我不会让她这么吵下去,明天我就送她去医院。你老人家今天要多多包涵。
老头大吃一惊,压低声音说,真的呀,难怪我看见她那么凶。那你可要赶紧送,晚了就越难治了。
我把老头哄回去,关上门,说,现在可以睡觉了吧,你要再吵,人家就打110了。
不行,你得跟我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呢?
你是不是找不到别的女孩才来找我。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去找别的女孩,我一到北京就碰上你了。
那你是不是还要去找别的女孩。
你不跟你讨论这个问题,我现在只想睡觉。
如果你没去找别的女孩,就不会不想跟我做爱。
不是我不想,是我不行,我只能做到那份上。
年纪轻轻,又没病,怎么会不行。
你怎么知道我没病,我阳痿了还不行么。
我的女朋友叫邓丽丽,又是个名不副实的名字。我无法理解我怎么都是遇到名不副实的人,可能与我小时侯经常撒谎有关,报应呀。我们同居的头三个星期甚为融洽,有白头偕老之势。三个星期后,每星期吵一次架,吵架的原因第二天就记不得了,都是鶏毛蒜皮,甚至是无缘无故。后来我逐渐明白,我们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吵架.。与其说我们互相找到了一个爱情对象,或者性伙伴,不如说找到了一个排泄对象。我对她是不满意的,只要你是一个男人都可以理解这一点。她对我更不满意,她是因为急着结束处女的生活才一头撞到我身上。当她完成了从处女到女人的质变之后,就开始意识到我的缺陷,个子矮小,没什么积蓄,没房子,是打工仔,学历比她的低,更要命的是性能力在逐步下降。她数次扬言要离开我,但可能没找到更理想的,又拐了回来。她很有可能当我是一只免费的鸭子。
现在我的性能力让她感到绝望,我连一只鸭子都不是了。她说,你别以为我都是跟你开玩笑,这一次我是真的要走了。她把大到皮衣外套小至内裤安全套打包起来,说走就走。她指着电视机机说,你别以为我忘了,过几天我再来拿。
我说,那就让我多看几天吧,我不会多占你便宜的。
狗屁,我多少便宜都让你占了,还好意思说。
你不要把自己当妓女,以为被我睡了几次没给钱我就占便宜,在床上舒服得哼哼叫的是谁呀?
流氓,你不要说这么无耻的话行不行。
无耻,你以为你不够无耻,连避孕套都带走呢!
笑话,我买的套子我为什么不带走,还放在这儿给你嫖女人吗。告诉你,现在这个套子给你用都太大了。
原来你离开我就是为了找更大的,到市场去买头驴吧。
无耻!无耻!你这疯子!
她捂上耳朵尖叫,又操起一本大不列颠英汉词典砸过来。我早就料到,身子一闪,使出一招猴子偷桃接过。我说,行了行了,别走了还把我这儿砸个希巴烂。要走快走,我还可以送送你。
她大包小包拎不过来,我帮她拎了两个,送她到门口,打了个车。
要是后悔了就回来吧。我在车窗外说。
滚吧你,别假惺惺,你不知道我现在多么讨厌你。
出租车呜的一声朝北师大的方向开去,我心里一阵轻松,像割了一个肿瘤。
3
回来我把老黄的话告诉小兀,小兀说这有什么,下次就告诉她,你在摸我这里,还告诉他这儿有颗痣,我就不信他能流氓到哪里去。我说其实老黄也不是耍流氓,他酒后就这德性,三句话离不开下三路,其实不止老黄,这一拨人也全这德性,你要是跟着混也就混成这样。小兀说,我知道,北京人就这样,说得起劲,就是没胆子干。我不由对小兀刮目相看,她到北京不到两年居然就知道北京大老爷们的最大特点,小兀说这个特点是和公司的小头目们一起吃饭时发现的,他们说得大言不惭,但一接到老婆的电话就像吓着的老鼠了。
聊到这里我才知道小兀在一家叫“沙尘暴”的网络公司当文秘。我问她文秘跟小蜜有没有关系,小兀讲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说文秘可以变成小蜜,但小蜜绝对不去当文秘。但一个月后,小兀突然对我说她不干了,原因是公司的头有非礼的倾向。我说这正是成为小蜜的大好时机,不能轻易放弃。小兀生气地说,你以为我是那种女人么,如果我肯那样早就有车有房。我说你不要那么夸张,如果你肯当妓女也不会是收入很高的那一种。
辞职后小兀干起了这个年头最负盛名的职业,自由撰稿人,英文叫SOHO,就是呆在家里想干吗就干吗的意思。这个头衔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但能不能靠文字换稿费却不是一厢情愿的。不可否认的是,小兀是个聪明的女孩,但还没聪明到一出手就能抓到报刊的脉搏。她和《知音》的一个编辑熟,曾应邀写了个长稿,但死活就是不到位,最后那个编辑同意了但还是不能通过终审。小兀一怒之下说不搞这些玩意儿了,要搞长篇小说。我吓了一跳,劝说她要有自知之明。她反驳说,你不是说过,只要肯干,我也能弄出一本《平凡的世界》吗?我说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再说你要是在八十年代搞一本《平凡的世界》也成,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没人稀罕那么平凡的东西了。小兀说我不管,反正你说过我行,我就要试一试,你说我不行,也不一定不行,你基本上是在放屁。
小兀在写长篇小说的第一个字开始,就当自己是职业作家了。中午12点起床,案头放着咖啡,听轻音乐,抽摩尔,赤脚,穿睡衣坐在计算机前,拔掉电话线。我下班后不准在家里唱歌、吼叫,不准在她写作时间要求做爱。我见过一些职业作家,基本上都把自己搞得很神圣,好象是上帝派他来告诉人类一点真理。小兀在写长篇之前还将我当成老师,开写之后也就神起来,完全把我当成仆人、业余作者,从事各种各样的体力劳动和边角料工作。比如说,她写着写着就说脚冷,要我烧壶水烫脚,烟没了,要我去买,还要多买几盒,我要写点稿子还要看她肯不肯把计算机让一让。要换前几年我早就揍她一顿了,现在不了,这几年我逐渐了解了女人这个东西,幷学会了适应,我就像一个硬邦邦的青苹果,变成棉花般松软的红苹果,成熟了。成熟是建立在忍耐的基础了。我给她洗脚、点烟、买月经纸,买月经纸时超市的女收银员都要先看看我的脸部,再看看我的档部,她肯定很想知道我是不是做了变性手术。在经期我还帮她洗衣服,我自己用的是白猫洗衣粉,给她洗内裤要用奥妙或雕牌。我这么小心翼翼,目的只有一个,我想过几天平静的、不鶏飞狗跳的生活。
过了一段黑白颠倒的日子,小兀又有了些想法。她说想去做中医美容,她的脸上本来有长痘痘的习惯,由于连续吃了几天火锅,痘痘更多了。我说买瓶去痘的药不就可以了,用得着什么中医吗!小兀说去痘痘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增白,一个疗程后皮肤可以像刚出生的婴儿。而且,她想增白的原因很阴险,就是我平时老说她皮肤黑。我是说过她皮肤黑,可从来没想过要她去美容,既然她想去,就去吧。小兀说,一个疗程再加护理一共是两千八,我可以去办一张三千块的卡,还可以打折,我现在手头上有五百块钱,你给我两千五凑一凑。我吓了一跳说,这么贵只有二奶才消费得起,你现在又不是二奶,还是想想便宜点的办法吧。小兀说,你真是个大老粗,这是最便宜的一种,贵的上万都有,我只要你两千五又不是两万五。我说,你知道我都没有存钱的习惯,要二百五还有,一下子拿两千五我没有呀。小兀像不认识一样看着我,说,两千五都拿不起,你根本就不爱我。我正色地说,小兀,你又不讲理了,如果钱多就表示爱得深的话,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就是比尔·盖茨。小兀说,你又在说屁话了,每天晚上陪你睡觉的人是谁,被你抱着的人是谁,是我呀,我只要你两千五又不是要你的命,你不给说一声,就当成考验考验你,到底在你心里我值个什么价。我说,小兀,你又犯傻了,你现在是我女朋友不是我包的二奶,你陪我睡就是我陪你睡,我抱你就是你抱我,咱们是平等的,跟值什么价没关系的!小兀说,对呀,你把我当成女朋友,那你的钱也就是我的钱,我花一点就不能啦。我说,你的逻辑在感情上是对的,我也愿意给你钱,但宽限几天好不好,再过五天我就发薪水了。
于是,从我发薪的那天起,小兀有两件事干了,一是搞长篇,二是上美容院。那个美容院在京客隆商场旁边,离住处不到十分钟,想来小兀是到京客隆时发现的,平时我以为那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鶏窝。第一次陪小兀去我就看见一个女人走出来,脸上白得一塌糊涂,脖子却是黑的,脸像假的。我对小兀说,这就是你要追求的效果么?小兀争辩道,我的脖子哪有那么黑,我就是脸黑。小兀到那儿每做一次面膜,脸上就起一层皮,是老皮,听说是被中药活生生扯起来的。脸就紧绷绷的,一说话就疼。这样很好,她基本不说话了,能一句话说完决不说两句,这时候她最可爱。我的一个看法,话少的女孩比话多可爱。一个疗程做了八次,小兀的脸像蛇脱掉一层皮,但新皮幷不尽如人意,红通通的,果然像刚出生的婴儿,但谁会喜欢婴儿的皮肤呢。我以为一个疗程就告一段落了,但美容院的小姐告诉小兀,还要每周来定期护理,因为粉刺的根还没拔掉,新皮也没完全长出来,否则有可能前功尽弃。我说护理还要钱吗?小兀说,你怎么会这么傻,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我说,我明白了,你被卷进去了,只要你口袋里还有钱,你这辈子就得进美容院。小兀说,你才明白了,本来这就是一辈子的事,一朝一夕是漂亮不起来的。
我说,你有那么多钱往里堆吗,你要记住你的身份,你现在只是一个穷人的女儿,一个打工崽的女朋友。小兀说,你不要这么自卑好不好,我知道我的身份,所以我才做最低价位的护理嘛。她指的最低价位就是每周去做一次面膜护理,其余时间在家里做,她买了香蕉、奶粉、西红柿,和在一种药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