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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都挺棒的-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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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着急,我还带错了路,回到房间里相当疲劳。两个房间的热水器都不太能用,小丁还叫了服务员来摆弄,两天来他都在干,下半身已经脏兮兮了,急着清理一遍。小丁问我要不要弄热水器,我说不要,程芬芳也不要。我不要是想坐着等刘玲,程芬芳是觉得跟我在一个房间洗澡不妥。我等了半个小时,也就是过了十点半了,刘玲还是没到,在这半个小时里我闷闷不乐,像一个心里藏着预谋的恶棍,让程芬芳有点恐慌,这一点是我后来感觉到。我下楼到发廊里去一趟,小姐已经快打烊了,看见来了个客人,又长起精神,我问她刘玲有没到这儿来过,她说来过,在这儿等我们,等不到就先走了,明天如果要用车可以打她电话。
回到房间里,我去掉一份心事,多了一份无聊,躺在床上看电视。程芬芳也和衣躺着,率先打破了沉默,问我女朋友漂不漂亮。我很快就明白了她的目的,她想通过谈我的女朋友,减少我的邪念。是聪明的女孩,但还没聪明到能看出我对她根本就没有邪念。为什么没有呢?举举例子就很简单了,比如说我见到叶玉卿,会想干,见到张曼玉,也会,见到巩俐,不会,赵薇呢,更不会,甚至一点想法都没有。举现实点的例子,见了刘玲,会,见了程芬芳,不会。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看性感不性感,女人不女人,感觉舒服不舒服。其实他们在饭局上争论谁跟谁一个房间时,我根本就不介入,随便,但跟程芬芳一个房间会更愉快些,因为小丁十分性冲动,跟他一起总会有睡不安稳的感觉。
但是既然程芬芳认为我有邪念,我就有义务消除她的恐惧,毕竟我们才认识一天,现在就同处一室过夜,恐惧是可以理解的。我对她说我现在没有女朋友,但可以给你讲讲以前的恋爱史。于是我就像赵宗祥一样苍老而深情地讲刘畅、邓丽丽和兀秋花,这样会让她觉得我用情专一,回来后我称之为“庐山夜话”。接着是程芬芳讲男朋友,她说男朋友长得不怎么样,甚至有点土,但很能干,搞建筑设计,才中专毕业,但现在是公司的骨干。男朋友追她时,她没什么感觉,追得狠了,她就逐渐有感觉,然后就爱上他了,但陷入爱河后,男朋友就不怎么理她了,十天半个月不来电话,最近一次见面是在情人节,男朋友没有送玫瑰,送康乃馨,说他们的关系还没发展到玫瑰的地步。实际情况是,她和他在一起从不拉手。也就是说,她还没拉过男孩子的手,因为这是她第一次恋爱。我就是从这里推断她是个处女,不但是处女,而且手也是处手,唇也是处唇,处得一塌糊涂。我凭直觉相信她的话,就如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最长的一次她和男朋友一个月不通电话,其实有点考验男朋友的意思,但最终还是她打电话过去。一讲到这里,她就担心起来(我说过她是情绪来得特别快的女孩),说觉得男朋友看上去很老实,现在也说不定,男人很容易变坏的,他的应酬多,说不准现在也有别的女孩。说着说着就把对我的恐惧转移到男朋友身上了。我只好推心置腹地给她想主意,我说你应该把男朋友叫出来,问他要不要你,要就应该经常拉你吃吃饭,不要就拉倒。她说,我说过,可他总是说忙,干了两份工,我也没办法。我义愤填膺地说,忙是最无赖的借口,他在包厢里抱小姐也可以说忙,工作忙顶多一天八小时,难道他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既然他的生活不需要你了,你就可以把他揣了。接下去我极力怂恿她把男朋友甩了,因为根据她的陈述,她的男朋友给我的印象是个阴险的家伙。程芬芳舍不得,毕竟是第一次掉进恋爱的茅坑里,没有搞臭是不肯出来的。她怯生生地问,如果是你女朋友,你会一个月都不联系吗?我斩钉截铁地说,不会,一个月不联系绝对是吹了。她问,如果你很忙呢?我说,忙也要联系,我要跟她睡觉呀,一个月不睡觉能行吗?她害羞地说,我们还没到睡觉的阶段呢。我说,恋爱总是要发展到睡觉的,他连发展的时间都抽不出来,说明根本就不想要你。最终她还是下不了决心,她说,我还要给他一次机会,看看这次回南昌会不会来接我。
我说,困了,睡觉吧。说着把房间的灯关了。她突然说,我们把电视开着睡觉好不好!我说,不行,开着我睡不着,明天别想玩了。她说,把声音关了。我说,声音关了我也不行,你看我这个床离电视这么近,扑闪扑闪的怎么睡得着。但在她没有同意之前,我还是不关电视,电视一关房间就黑咕隆咚了。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也没有更好的主意。我问,你是不是怕我呀!她忙解释,不是不是,我是怕黑。我说,黑有什么可怕,你眼睛闭上不就黑了么!她说,我没有黑咕隆咚睡觉的习惯。我说,你不要解释了,肯定是怕我,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权衡了一会儿,我终于想出个主意,就是把卫生间的灯开着,门留个缝,房间里就有朦胧的灯光。我躺在床上暗自好笑,和一个女孩同房度过一个授受不亲的夜晚倒是一件新奇的事。但谁也没有马上睡着,都在翻身,她翻得特别厉害,像床上着火。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穿著外裤很难受。原来她为了戒备我,竟穿著外裤睡觉。我火了,竟然至始至终把我当成色狼,虽然我也算是色狼,但她在我根本不想当色狼时当我色狼了,这是不能容忍的。我说,你脱吧,我懒得看。我翻身背对着她,听她悉悉猝猝地脱裤子,好象在被窝里脱,我最烦这种自恋。虽然是处女,但也没理由自恋到这个地步。我气冲冲地睡着了。
第二天还没睡醒就有人敲门了,是刘玲,说车在门外等我们。她穿了件很贴身咖啡色衬衫,乳房小,但很生动,在衬衫里静静地埋伏着,像两只很乖的小动物。黑色的有丝绸质感的裤子让她的腿更瘦更修长,她将骨感很轻易转化为性感了。她转身走的时候,肩上的胛骨现了出来,我就在这一刹那爱上了女人的骨头。如果女人真是骨头变的,那女人的骨头就是骨头中的骨头,是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的核心。我相信从此小乳房的骨感女人将成为我追逐的目标。我的眼睛紧盯着刘玲包紧的小屁股,两条瘦腿聚拢的地方,潜伏的性欲像一只受伤的野猪冲出来。我厉声叫道,刘玲!刘玲在吧台处转过身来,侧身中小乳房的轮廓叫我目眩神迷,叫我想一把捏碎。她很有礼貌地问,有事?我说,你去哪儿?她说,我就在车上等你!我回到房间飞快地擦把脸,在小镜子里照了一下,把两团眼屎从眼角抠下来,提着行李就跑出去。程芬芳说,着什么急,我还没洗完呢?我边跑边说,你慢慢洗吧,我等你。
骨架性感的刘玲坐在驾驶室里像一只蜻蜓,她悠闲地微笑,像一只蜻蜓停在草尖上。我坐上副驾驶座时,就快要被她的微笑弄得神魂颠倒,她微笑起来大嘴唇特像钟楚红,我少年时期性幻想的对象。我很快地坐下,不坐下裤子就要被老二撑起来了。我从来没有在这样一个风吹草暖的早晨被一个女人弄得如此情欲勃发,这么说来庐山真是个神奇的地方,要不然老毛是不会在1960年建造一万平米的芦林一号别墅,别墅肯定有别墅的道理,没住过别墅的人是难以猜测的。
刘玲说,昨晚我去你房间,你出去逛街。我连忙向她解释,前言不搭后语地解释为什么我不在房间。她说,你不用说了,其实我就是确定一下你们要不要用车。说话间,不知不觉,我的爪子就搭上了她的大腿,性感得让人六亲不认的大腿,但只是很轻地滑过,在丝绸质感的裤子上像滑翔机略过。她大腿抖动了一下,因为空间太小了,没法移开。她很惊诧地看着我,我说,有一只小蜘蛛,掉地上了。说着我就伏下身去,脸摩擦她的裤子,鼻子能闻到芳香和骚臭混合的气味,带着体温,那是女人最性感的气息。她不动,看着我找,我在一刹那间又觉得小伎俩很无聊,不如玩点有实际意义的。我抬起头来对她说,你很漂亮!我的话说得太突兀了,她一下子难以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时脸已经红了,她害羞地说,我不会漂亮的,你乱说。我很诚恳地说,你看起来不漂亮,实际上很漂亮,你第一眼看上去不漂亮,但耐看,越看越漂亮,比如说,我昨天看你还不漂亮,但今天看你就漂亮了,明天看你会更漂亮。她心里高兴,但嘴上仍说,你越说我越不明白了。我说,没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就是耐看,如果把你比作一双鞋子的话,你就是一双穿不破的鞋子,这个好理解吧。你知道香港的影星钟楚红吗,你特别像她,嘴唇最像,其次是脸的轮廓,所以你应该当影星!她哈哈笑起来,这是她第一次大笑,花枝乱颤,激起我内裤里一阵骚动。她说,我怎么会当影星呢,我不会有这个命的。我说,我帮你看看那手相,看你有没有这个命!看手相是追女仔用烂的一招,烂得让我脸红,但有时候最烂的招数恰恰是最有用的招数,女人最不能承受的就是死缠烂打,所以此刻我坚定地使用这一招。就在这时驾驶室的门被打开了,程芬芳吵吵嚷嚷要坐副驾驶室的位置,刘玲的手就在一瞬间像弹簧缩了回去。刘玲说,你就让她坐吧。程芬芳说,对呀,女士优先嘛。我说你等一等行不行。程芬芳说,等什么?她不知道我的老二处于勃起状态,必须软下来才能下车。我闭上眼睛,在丹田吸一口气,强行软着陆,缩着身子跳下车。程芬芳说,这样才有点绅士风度嘛!我没好气地骂道,绅士个鶏巴!
一路上程芬芳、小丁和蒋飞飞兴高采烈,像窝被桶掉的马蜂嗡嗡嗡个不停。我就是在这种气氛下闷闷不乐起来,一刻钟之前还勃发的情欲无影无踪,老二也软得感觉不到了。很久以前我和女朋友偷吃禁果时被一阵敲门声打断,忘了带讲义回家的语文老师闯进来,他是个一脸青胡子茬的家伙,我在他的臭骂下狼狈逃窜,我的女朋友被带回宿舍教育,怎么教育我的女朋友从不告诉我。当时沮丧的心情与现在如出一辙,让我沮丧的人现在变成程芬芳。现在看程芬芳肉乎乎的圆脸,恶心就会涌上心头。我无法理解自己对一个人的爱和恨,为什么会在一瞬间来临。
车先到含鄱口,眺望底下暧昧不清的云海,然后转到五老峰脚下,我们将从这里登上五个突兀峥嵘的老鶏巴峰,去看完三迭泉,大概要六个小时。刘玲说,六个小时后她的车将会在三迭泉停车场等我们。她交代一些注意事项后,就开着车先回了。我有些失落,甚至不想爬那陡峭的阶梯。我真的没有游兴了,我真的想跟她回去,但没有,没有理由回去,因为我是个游客,而不是嫖客。这个“没有”让我后悔,也让我觉得对不起读者朋友们。你们已经快看完了,还是没有看到我和刘玲搞点什么,你们是不是很失望?你们的失望是有道理的,也是没道理的。有道理是因为每个人都想看热闹,而你们一直没看到我和刘玲的热闹;没有道理是因为你们看的是小说,是一门艺术,它必须和生活很贴肉,不是把枯燥的生活搞成戏剧性的生活,后者可以到《故事会》《故事大王》《童话大王》以及《今古传奇》等杂志中去找。有了这个原则,我就不会去瞎编和刘玲的情爱故事了。其实我比你们更急,我比你们更想和刘玲发生关系,作为读者,你们应该去感受我焦躁而失望的心情。如果你能了解小说作为一门语言的艺术,你就有理由继续看下去,我会把你当成知己的。如果你是女读者,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有共同的基础搞一场恋爱,去弥补我和刘玲失之交臂带来的失望,这失望是你的,也是我的;如果你是男读者,我们也可以搞一场同性恋,但不要搞到床上了,我不喜欢跟男同志干。总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对文学的看法一致,我们就可以成为亲密的朋友。亲密的朋友们,让我们继续吧。

其实以下没什么可写了,具体地写出来就会变成游记。我相信喜欢文学的朋友们都受过游记的伤害,我们就不要谈这恶心的两个字了。简单说说吧,我和程芬芳在前面走,小丁和蒋飞飞在后面走,远看就像两对恋人在旅游,前一对是通过介绍第一次认识的恋人,后一对是已经堕过三次胎的恋人。前一对恋人中男的对女的不太满意,还没确定是不是将她作为对象,不太主动;女的对男很满意,有着说不完的话。后一对虽然堕过三次胎,但现在还没找到种第四胎的场所,恨不得就在路边干起来。路上还有个叫人烦的是小丁的歌声,由于兴奋,他忍不住路上高歌,歌声像杀猪,但没像杀猪那么尖锐和有穿透力,含混不清,嗓门天生和音乐有仇。为了躲避他的羊拉屎般断断续续的歌声,我和程芬芳远远地在前面走,中间隔着歌声追不到的距离。走到一迭泉的一个小店里,我们停下来等,这时候不但看不见两个人,也听不见歌声了。我们等了半个小时之久,还是没等到,我们估计他们从后面一条叉路上走了。我用手机打小丁的传呼,但信号太弱了,能听见服务台小姐的声音但小姐听不到我的声音。我们决定回到叉路上去追,刚从叉路上走了不到五米的拐弯处,一个土著女同志系着裤腰带走出来。我问她这条路能通到哪里,她说这里没有路,这里是厕所。果然是一个简易厕所。程芬芳说,看看有没丢厕所里去。我进男厕,她进女侧,蹲坑很小,根本没有掉下去的可能性。
我站在一块石头上极目四望,小丁和蒋飞飞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连同羊拉屎的歌声。在寻找小丁和蒋飞飞的过程中,我是多么想听到那跟音乐一点都没关系的歌声。我们是沿着一条河过来的,现在是枯水期,河里遍布巨大的鹅卵石,以及由落差造成的岩壁。最有可能的是,他们站在某个石头上眺望风景时,双双掉到岩壁下了。一想到这里,我和程芬芳都有点恐慌,我们变得团结了,溯河而上边喊边找。如果两人都摔死了,我还要扛尸体,扛到停车场绝对要一个小时以上,这是我所不能承受的体力活;如果摔得半死不活,那更惨,这个地方叫救护车又叫不到,只能比扛尸体更麻烦。一想到整个旅途小丁老给我找麻烦,我觉得摔死了也省事,但问题是不要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摔死,这样我要负责任的。毕竟我比他年长,如果他家长质问我没有照顾他,我总不能说他跟跳蚤似的谁能照顾好!这样我就只能希望他俩还活着了。我们对着山谷喊,小丁蒋飞飞,你们他妈的滚出来!就像某个诗人在山谷喊周总理,当然山谷没有回答他刚离去,而是回答他妈的滚出来滚出来。
最后我在一块巨石的缝隙间发现了两堆肉,没死,还会动,不但会动,而且是有规律地动。我怀着难以言表的复杂心情看到这两个狗日的在做爱,聚精会神地做,采取的是只有天才才会想出来的姿势。我站在巨石上看了30秒以上他们还是没有发觉。我走到程芬芳身边说,不要找了,在那边。程芬芳哭丧着脸问,真的死了?我说你自己看吧。程芬芳战战兢兢地走到巨石上,我听见她惊奇地大叫,嘿,你们在干什么?然后程芬芳就跑过来了,我问他们在干什么,程芬芳红着脸说不知道。这时石缝间传来了小丁呵呵呵的傻笑声。我说,狗日的,我们往回走了,你们继续干吧。
因为三迭泉太远,门票又贵,我们早就决定不去了,沿着河边往回走。我和程芬芳走到一个卖云雾茶的地方,一个庐山汉子邀请我们品尝他的茶叶,幷说不买也没关系。我们喝了他一杯茶,听他做了几分钟广告,聊了一会儿天,这时小丁和蒋飞飞屁颠屁颠地走来了。我说,怎么不继续干下去。小丁说,还不是被你们中断了。我无言以对,有女人的时候,我和小丁思维总不会想到一块儿去。我们告别了庐山汉子,在有巨石的河床上玩了一阵子,洗洗发臭的脚,晾了晾发臭的袜子,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天阳光很好。如果都没什么收获,那最后的收获就是晒了一天庐山的阳光。小丁和蒋飞飞还没有干够,在岩石上抱成一团,模拟做爱。路上稀稀拉拉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
刘玲的车早就在停车场等我们了。但上车时程芬芳又跟我抢副驾驶座,我真后悔昨晚没把她强奸一遍。刘玲的车直接送我们到九江火车站,我们再坐庐山专列回南昌。此刻我又有一个犹豫不决的想法,就是我想在庐山多呆一两天,和刘玲搞关系。但这个想法像口水一样到了嘴边又吞下去。在此我想告诉朋友们一个生活的道理,虽然教人生活道理的人基本上都是傻逼,但我还是要忍不住做一次傻逼。这个道理就是,如果我们按照生活的惯性走,我们就会失去很多新奇的体验。比如说,在五老峰山脚下,我应该和刘玲一起回去,但没有;在这里,我也应该让小丁他们先回去,我在庐山再呆一两天,也没有。之所以没有,就是因为生活的惯性,觉得生活中应该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当我发觉除了刘玲,庐山确实没什么好玩的时候,就应该把自己从一名游客转变为一名嫖客,即使不是嫖客,也应该是有职业素质的登徒子。在车上我又看了一眼刘玲侧面的脸庞,光滑大气,我咽下一嘴的口水,咽下操她一顿的欲望。
本来我想第二天回北京,一个人走,小丁留在这边让他女朋友榨干,但小丁硬要和我一起走,我只好随他的意思多呆一天。这两天南昌下雨,我大部分时间泡在网吧,小丁和蒋飞飞在房间里为所欲为。值得一题的是最后碰到的两个人,虽然不是女的,但让我舒服,所以我要写一写。
第一个是程芬芳的男朋友。他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这个名字我记不得了,他让我觉得舒服,我就暂且叫他舒服吧。舒服在我回南昌的第二天中午打我手机,说我是程芬芳的男朋友,晚上想请你们吃饭。我大吃一惊,没想到他会给我电话,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程芬芳可能把“庐山夜话”告诉他了,也就是让程芬芳把他甩掉,他可能想找个机会修理我一顿。但小丁一听有饭局,早就不顾我的安危,他说,程芬芳其实挺好的,不会这么做,这个饭我们一定要吃,要不然对不起人家。晚上六点多,程芬芳先过来接我们,我揣了一把水果刀就跟着走。舒服果然很热情,请我们吃很地道的赣菜,他说,昨天他到火车站接程芬芳时,以为我们就是南昌人,没在意,后来才知道我们是从外地来的客人,所以一定要请吃饭,顺便谢谢我在庐山照顾程芬芳。他在说最后一句话时,我注意到他完全没有用反讽、隐喻、设问等等笑里藏刀的修辞手法,才把握着水果刀的手掏出来握住筷子,伸向一只肥胖的红烧鱼。程芬芳由于连续两天和男朋友一起吃饭,激动得脸红扑扑的。饭后舒服带着我逛福州路、八一广场等,我、舒服、程芬芳走在前面,小丁和蒋飞飞以其永恒不变的搂抱方式走在后面。舒服拉着程芬芳的手,一边和我介绍南昌的知识,他是个得体的人,我完全没有当灯泡的感觉。程芬芳偷偷告诉我,这是她第一次和舒服这么亲密地拉手。我很高兴我的到来使他们的爱情前进了一步,虽然我觉得程芬芳和舒服就像一朵不怎么漂亮的鲜花插在看上去很美的牛粪上。
第二个是南昌诗人马策,他在网上得知我在南昌,就打手机邀请我吃饭。马策看上去像个小一号的古龙(我也不知道古龙有多高大,也许马策和古龙长得差不多大),身材粗矮,前额有点秃,但幷不影响他后面的头发与胡子成水天一色,横无际涯。他说话行动利索,给我的整体感觉像起义时被遗忘在南昌的一颗秃头导弹。我喜欢长得像导弹一样的人,结实干净,就如我不喜欢长得高大英俊风流倜傥的人一样。更让我舒服的是,他请我吃我最喜欢吃的湘菜,其中有道菜是白椒鶏杂,我每局必点。因为喜欢吃鶏的人必然喜欢吃鶏杂,而喜欢吃鶏的人在吃不到鶏时就更喜欢吃鶏杂了。席间我们很庸俗地谈了谈文学问题,主要是诗歌问题,我不喜欢马策一篇诗论的气味,所以我们又很庸俗地争论了一翻,因为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就相约以后在文字上交锋。吃完了饭,这颗在股市里已经赔了十几万的导弹又把自己发射到股市里去了。
离火车出发一个小时的时候,我才把小丁从被窝里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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