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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上天堂_作者:李修文-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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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张也没有比第一张多出几句话来:“别再找了,我好好的,有吃有喝,也没冻着,你不要再东找西找的了,过几天我就回来找你了,带你去个地方,地方我都已经想好了,对了,你要是再上街乱串的话,我们哪儿都去不了,只怕你也死了我也死了。” 


“串”字没有写对,写的是“创”字,一开始我只是屏住呼吸一个字也不放过地看着,把每一个字都印在身体里的各处器官之上,突然,身体一震,脸色顿时就变了,捧着那三张纸的手哆嗦起来:“别再找了”——囡囡是怎么知道我在找她的?莫非她就在我的方圆五里之内,我的一举一动都被她尽收眼底了?是的,一定是的!仿佛一团神力破窗而入,托住我的身体,我竟然轻易地一跃而起了,没敢跑到对着院子的窗户边上,而是迎着风雪去了阳台上,没开窗子,因为短短几天下来玻璃几乎全部脱落而尽,整扇窗户都形同于无了,我就站在窗户边上贪婪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精神病院的那幢哥特式楼房、师专的空无一人的操场和近处的那片小小的池塘,穷尽了每一处可能的藏身之地,还是没有囡囡的影子。 


我就站在阳台上顶着雪看第三张,可能是这张纸要干净得多的关系,字也写得多些:“真拿你没办法,我就知道你会从医院里边跑出来的,唉,算了,跑出来了就跑出来了吧,不过你得好好在家躺着,一步都不准动,对了,你给自己熬点粥吧,羊骨头就挂在阳台上的门后面,装在个塑料袋里,可能被我的围裙盖住了,别懒,你好好找找就能找到,记住了没有,一定要记住啊;还有,把那根晾衣绳解下来,我有用;警察好像都走了吧,反正这两天像是少了,我好像可以回来找你了,弄不好明天晚上就可以回来找你了,到时候,你注意一下,听到小石子砸窗户,那就是我砸的了,赶紧跑下来,记住了吗,可得要记住啊,好了,不写了。” 


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囡囡真的从没有从方圆五里之内消失,她甚至就可能藏在此刻我的视力范围之内,要不然,她又怎么可能连警察慢慢来得少了的情形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呢?而且,她一连三天在夹竹桃的树丛里放下一封信竟无人察觉,如果不是经过了精心打探,她又怎么敢贸然从藏身之处跑出来呢? 


她没有丢下我不管,我也从来就没怀疑过她会丢下我不管。 

可是,囡囡,你到底藏在哪里啊? 

没关系,知道你在我身边就已经足够了,我再也不出屋子一步了,就在床上坐着,一直坐到小石子敲响玻璃的时候,养足精神,只等那时候飞奔而出,至于羊骨粥,还是不要熬了吧,没有心思,那三张薄薄的纸早就已经把我的全副心思都牵引走了,甚至连警车声在巷子里响起都毫无察觉,哪里顾得上掀开围裙去找羊骨呢? 


警车声由远及近,一直到我的院子外面,我才注意到。一时之间,我绝望了,脸色大变了,以为警察已经抓住了我的现行——就在我从夹竹桃的树丛里掏出那三张纸的时候,其实早已经有人在我看不见的隐秘之处埋伏好了,我的一举一动都没逃过他们的眼睛——此刻,他们一定是来搜查证据来了,天哪,我该如何是好? 


我只有将那三张纸烧掉。 

半秒钟没要就决定好了。决定之后立即去阳台上找打火机,碰翻了酱油瓶,没找到,慌忙折返回来,衣服挂在阳台和房间之间的门锁上,我连头都没回,往前一使力气,衣服被撕开一条口子,但是不再被门锁挂住了,狂奔着翻箱倒柜,就是找不到打火机,没办法了,再跑回到阳台上,一把将灶台上所有的瓶瓶罐罐全部推倒,正推着,突然想起可以就放在煤气灶上烧掉,立即再把煤气灶上放着的一只高压锅推到一边,颤抖的手连打了三次,火才终于打燃了,我把那三张纸重新一字不落地看了一遍,接着再看一遍,终于,把它们放在了那股青蓝色的火焰之上。 


我喜欢的那支名叫达明一派的香港乐队,有一首歌叫做《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但是,此刻,当那三张纸在青蓝色的火焰里羽化成黑暗的灰烬,我却想起了达明一派的另外一首歌,名叫《四季歌》,歌里是这样唱的:“红日微风催幼苗,云外归鸟知春晓,哪个爱做梦,一觉醒来,桥上风雨知多少,床畔蝴蝶飞走了。” 


我床畔的蝴蝶也飞走了,但是,现在,她又要飞回来了。 



  
   
第十一章:天堂里的地窖 


“别叫别叫,他可不是什么坏人哪——”囡囡刚打开一扇门,一条狗就扑出来,见是囡囡,犹豫了三秒钟,转而扑向我,叫声在空寂的夜里响起来,囡囡马上把它的头抱在怀里,轻轻地抚着它,“他可不是什么坏人哪,不要叫啦。” 


那狗果然就不叫了,囡囡领着我进了屋子,没有关门,这样,借着外面雪地里的反光和天上的月光,我得以看清整个屋子:不足十平方米,囡囡的包就放在靠西边的角落里,东 

边的角落里有个破了一块的瓷碟,应该就是那狗吃饭的地方,除此之外再无他物;窗子应该是那种细格木窗,细格里面还有两面结实的窗板,现在,窗板关得死死的,在屋子里其实是看不见那些细格的,如果不开窗,这不足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定然是不会有一丝光线的。 


即使门开着,屋子里也勉强算得上暖和。进了屋子之后,那条狗没跟着进来,沉默着在门前躺下了,那感觉,看上去就像自幼被主人从深山老林里捡回来的一匹年轻的公狼,虽然早已经驯化了,但是,只要自己的主人有丝毫危险,它顿时就能在瞬间里找回自己的野性。住在屋顶上的狗,应该就是一条流浪狗吧。 


今天晚上天上竟然有一弯上弦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躲藏在树梢的背后,若有若无地散出光,并不比地上的雪光更加浓郁,映照上去之后,倒是使披了雪的世间万物显出堪称晶莹的剔透,眼前所见:连绵起伏的屋顶,屋顶上低耸着的拱形窗户,远处的水塔和锅炉房,还有更远处的我的两层小楼,全都在一刻之间变得不真实了,似乎不再是平日里司空见惯的景致,倒像是一座雪山上大大小小的雪峰,其间的树木也不再是树木,变成了人们滑雪时计算里程的标杆。最后,我的眼睛吃不消了,迷一片,大大小小的雪峰就变成了照片里的虚景,一点点被不自觉里涌出来的眼泪打湿了:不是我想流眼泪,而是我根本就控制不住,现在,我体内已经有太多东西不再受我控制了,其中包括眼泪。 


此时此刻,我和囡囡就像根本不是置身在逼仄的钟楼里,倒像是真的站在了一座绵延着隐入了天际的雪山底下。是啊,此时此刻,我们的手里抓着对方的手,如果天上的神灵帮助我,我简直想把“此时此刻”吃进自己的肚子里去,好让它永远只属于我一人。 


一直到这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来自己竟然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囡囡,猛然回过头去,囡囡正看着我,我刚要去捧住她的脸,想把她看得更清楚一些,不小心捧在她的头发上,谁知头发竟然粘在了一起,我又有些用力,手指把头发带出去了好远,囡囡疼得厉害,轻轻地叫了一声。十天时间没有洗头,难怪头发会全都粘在一起;我顿时心疼不堪地赶快把手指从头发里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捧住了她的脸。 


我一点点抚着她的脸,抚了一遍又一遍,一点一滴都不略过,之后,叹息着,把她拥进怀里,让她的整个身体都靠在我身上,我则靠在背后的墙上,我的脸扎进了她的头发里,拼命嗅着那股熟悉的久违了的味道;像过去一样,每逢这样的时候,她就轻轻地在我胸前蹭着,她的手则伸进我的衣服里去,狠命揪着我腰上的一块肉。 


我不可能不觉得疼,可是上天作证:我希望越疼越好。 

“脏吗——”过了一会儿,囡囡抬起头,“我的脸?” 

“不脏,一点都不脏。” 

“啊,我知道你在骗我,十天又没洗脸又没刷牙,要是有镜子的话,我非要被自己吓死不可。”停了停又问,“对了,我嘴巴里肯定有股什么味儿,对吧?” 


“没有,一点都没有。” 

“还在骗我,啊,不过就是喜欢你这么骗我,心里巴不得你多骗我几次才好。” 

“……”我没说话。喜悦,我的全身上下都住到铺天盖地的喜悦里去了,如果喜悦并未完全填满我身体的每一处细微之地,我的身体尚有些微的缝隙,那里装着的一定是一声接一声的叹息:我怎么会和囡囡置身于精神病院的钟楼里来的呢? 


我们到底是怎么一步步走到这个地步里来的呢? 

之前三天,除去昏迷的时间,我没有一天不在阳台上的窗子前面站上半个小时,盯着小池塘、师专的操场和精神病院的哥特式楼房发呆,似乎只要我盯着,囡囡就会突然从某个地方现身出来,自然,这虚妄之念绝无可能变为现实。 


更多的时间我站在了面对着院子的那扇窗户前面,除了阳台上的半小时和饿到极处后去师专的食堂里随便吃两口的时间,我一刻也不放松地紧盯着院子外面的巷子,等着囡囡出现,夜半三更的时候,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就趴在窗台上睡一会儿,每次最多只睡半个小时,到了半个小时,我的胸口就像被人捅了一刀,猛地一激灵,就醒了。 


按照囡囡写给我的信上所说,我其实并不需要每晚趴在窗台上等她回来,她回来的时候,是要先用小石子砸在窗户上的,我没听她的话,因为生怕出一丝半毫的意外:在那已经化为灰烬的三张纸的最后一张上,囡囡也说过“当天晚上”就有可能回来找我,但是并没有,又是三天过去了也还是没有,这就是意外。 


我不会容许因为自己的原因再发生什么意外。 

惟一好过点的是终于不再像此前几天里那么担心囡囡了,不,仍然担心,而且也丝毫未见小,但总算知道了她的下落就在方圆五里之内,这就够了,至于她为什么没有“当天晚上”就回来找我,自然有她的道理,我只需好好在屋子里等着就行了——我甚至都再不去师专门口的那棵夹竹桃里看看囡囡又给我写了信没有,万一警察仍然隐身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真正抓住了我的现行,那我又该如何是好呢? 


那天下午其实是虚惊一场。警车的确是冲着我来的,却不是冲着我慌忙中都忘记了收拾一下的那堆煤气灶上的灰烬来的,不过是一次例行的普通调查,问我还能不能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囡囡的社会关系。而且,他们径直告诉我,已经派人去了囡囡的家,见到了囡囡的父母,现在,两个人急火攻心之后已经双双住进了医院,我眼前顿时出现了囡囡的父母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我的罪孽又在加深!但是,我的表情应该是不会让他们看出有半点怪异之处,答说囡囡并无什么特别的社会关系,除我之外,她在这城市里几乎再没了交谈超过百句的人。 


其后的三天里,警察又来过一次,是来劝说我再回医院里去住下来的,并且说可以先帮忙垫付一部分费用,我自然是拒绝了。 

趴在窗台上的时候,我的眼睛盯在窗户外面,脑子里却在想着囡囡接连三次给我送信时的样子:自然是在夜半三更,因为穿的是红衣服,她出现的时候,就像是只火红的狐狸,在她出现之前,肯定是已经打探清楚了不会碰见警察,送完信,她应该是要气喘吁吁地扫一眼我们的小院子、想像一下屋子里的我在干什么的吧,但是绝对只是一瞬间,她转眼就将消失;她说过从小就想当送信的地下党员的事情,到了真正像个地下党员般送信的时候,在我的想像中,她却就是一只飞快奔跑的火红的狐狸。 


闪电般的火红,像流星般划过了满地的雪白。 

第三天下午,我突然想起囡囡在信里嘱我的把屋檐下面的晾衣绳解下来,虽说不知道所为何事,还是费尽气力踩在窗台上把晾衣绳解下来了,刚要从窗台上下来,就像一股温泉从我两边的耳朵里流进了脑子,血管里一热,身体往后一仰,无论我多么想抓住窗户,终了也没抓住,整个身体都生硬生硬地砸在地上,在闭上眼睛之前,我甚至能准确地预见出顷刻之后我就要昏迷过去,但疼痛还是尖利无比,迅疾之间就传遍了全身。 


醒来已经是晚上九点,睁开眼睛甚至比搬动一块千斤重的巨石都更加困难,睁开之后就不想再闭上,因为要使出同样的力气,身体在地上头在床上,眼前的天花板似乎蒙上了一层雾气,我知道那其实并不是雾气,是我的眼睛又出了问题;最难受的是心脏,犹如我的身边蹲着个技艺高超的钳工,他先用铁丝将我的心脏绑住,然后,拿起钳子一点点地扭紧,一点点地扭紧,最后,铁丝断了,我终于可以喘一下气的时候,他又从工具包里拿出了另外一根铁丝;外面又起了大风,阳台上的窗户被大风吹动后发出了不小的声响,似乎还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屋子里来,可是,我即使想管也管不了了。 


最危险的一瞬出现在大概半个小时之后:起初只是一阵咳嗽,正咳嗽着,喉咙里一热,血就从喉咙里涌进了嘴巴,我下意识地慌忙闭上嘴巴,还是晚了,那些血就像是越狱的逃犯般从我的嘴巴里狂奔了出来,而我哪里还有力气直起身体呢?刹那间,血就顺着我的嘴角流下去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洇湿地上的凉席和凉席上的一本书;事情才刚刚开始,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一种怪异的酷热之感从喉咙处生起,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席卷了我的整个大脑,我的大脑就像泼上了汽油一般被点燃了,我一下子就慌了,全身的每一层皮肤都在急剧收缩——“颅内出血”,几乎每个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最后的下场,难道就真的这样来了吗? 


囡囡,救救我吧! 

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救救我吧,把囡囡送到我的面前,让我们见上最后一面吧! 

真的是如有神助:就在这时候,我的眼睛骤然清晰起来,对面的墙壁上现出了囡囡的影子,闪烁的光影与我在隔离病房之时的幻觉如出一辙:在一处悬崖之上,囡囡终于被警察戴上了手铐,警察要把她往警车上拖过去,她拼命站住,跺着脚哭着对我喊:“你不能死,我还没批准你死!” 


我不能死。 

在没见到囡囡之前,我绝对不能死。 

我想起自己是和衣躺着的,那块玻璃碴还在我口袋里装着,别无他法之后,我抬起灌了铅的小臂,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找那块玻璃碴,找到之后,拿出来,凑近另外一只手,二话不说地一用力,那只手的食指就被割破了,紧接着是无名指,疼,钻心的疼,正是我想要的疼,与此同时,我拼了命按住床角稍微直起一点身体——狂奔的血液在手指上找到了另外一个出口之后,钻心之疼又把我从昏里拉了回来,我终于没有死。 


阳台上的窗户还在高一声低一声地响着。 

突然,我的身体哆嗦了一下,神经质般扭过头去:一颗小石子正好从窗户外面飞进来,落在了高压锅上,叮叮当当地响着。 

我脸色大变:根本就不是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来了,是囡囡回来了,是囡囡在朝窗户上扔小石子! 

阳台上已经落满了一地的小石子。 

我盯着一地的小石子,看了又看,它们离我如此之近,可是我却没了站起来走过去的力气, 

“那我就爬过去。”我对自己说。 

并不是爬过去的:最困难的是没办法从地上站起来,只要站起来了,就能凭借站起来的那一丝微弱之力勉强走到阳台上;结果我还是站起来了,爬到电视机前面的时候,恰好看见《再见萤火虫》就放在一堆DVD的最上面一层上,一下子,在我的脑子里,屋外的囡囡就成了电影里的节子:瑟缩着抬起头,睫毛上沾着雪花,她一边擦一下眼睛,一边去看亮着灯的窗子,两只脚却是光着的,所以,她一直在原地踏步,一只脚刚刚从雪地里拔出来,一只脚就不得不再踏进去,我简直不能再想下去,就是在如此穷途末路之时,我把自己又当成了另外一个人——躺在地上的这个人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真正的我,已经从地上站起来踉跄着朝着阳台走过去了——这么想着,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又一次帮了我,其实不是,是窗户外面的囡囡帮了我,我竟然站了起来,扶住墙壁,跌跌撞撞地走到了阳台上。 


只一眼我就看见了囡囡。 

她就躲在池塘边的几根树杈之间,和我想像的一样:雪白上的一团火红。 

我没有叫喊起来,小臂也没有狂跳,看着她,就是这么发疯地盯着她看,她似乎是刚要将食指在嘴唇前面竖起来,“嘘”一声,好让我别说话,见我根本就没有力气来喊她一声的样子,哇哇哭了起来,似乎在那一刻之间,她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是那种五岁孩子的哭声,两只手垂着,根本就不去擦眼泪。 




不思量,自难忘! 

哭声是戛然而止的,她应该是突然想起了我们的处境,止住哭声,哽咽着对我招手。我如梦初醒,转身往外奔去,仍然一路贴着墙壁;出了门,下楼的时候再一路贴在栏杆上,好在是在院子里的时候并没有倒下去,要不然,我绝对不会再有站起来的力气。出了院子,靠在院子门喘口气的时候,囡囡已经从刚才的池塘边跑到巷子口上来了,我天旋地转地看着 

她,她稍微迟疑了一下,往师专那边张望了几眼,就朝我跑过来,一把扶住我。 

来不及说句什么,囡囡扶住我就往前走,绕到小楼背后的池塘边,满世界除了风雪声就只有我和她的喘气声,雪太厚了,踩在上面根本就不会发出任何声响。几次我都险些摔倒,囡囡就拉过我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手则将我的腰环抱住,一步步往前,一步步往前。 


折过几条小路之后,到了一堵院墙之外,院墙之外就是东湖,两者之间只有一本书宽的小路,“你往后倒倒——”直到此时,囡囡才说了第一句话。她是让我把整个身体都倒在院墙上,我便依言倒下了,看着她,就像失散多年后终于见到亲生母亲的孩子。之后,她抓住我的手,轻悄地往前挪了一步,回过头来,“就像这样,好不好?” 


我还是没有说话,点了点头,像她一样一点点往前挪,她的手始终没有松开我的手。 

就这样往前挪了十分钟,院墙上出现了个洞口,只能供一人弯腰爬进去,囡囡先爬进去,进去之后仍然趴在雪地上,原地转了身把手伸给我,我尽可能弯腰,但是没有像她一样完全趴在地上,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我只要趴下去,就再也没有站起来的一刻了。 


进到院墙里,眼前赫然是那幢哥特式楼房,我这才知道,我们竟然到了精神病院。囡囡继续搀着我,来到了一间平房下面,这间平房比普通的房子要低矮出许多来,墙壁后面砌着八九级台阶,我们上了台阶,来到屋顶上,哪知道眼前是愈加宽阔的屋顶,先是厨房,之后是锅炉房,一片片向前伸展开去,一片就更比一片高出许多来了。我们一点点往上,我自然不知道哪里是厨房哪里是锅炉房,但是囡囡知道,只要她知道就够了。途经锅炉房的屋顶,因为有月亮,我能清楚看见丝丝热气冒出来,囡囡领着我避开锅炉房,转而爬上另外一片屋顶,往上看去,这片屋顶竟然连通着那幢哥特式楼房的屋顶——我们居然已经爬到了这么高!澄澈的月光里,那座小小的钟楼已经遥遥在望了。 


我已经猜测出来并且确认了:这么多天,囡囡就是在那钟楼里过来的。 

天亮之前,我蜷在地上,把头躺在囡囡怀里睡了一会儿,醒过来的时候,囡囡正凝神看着我 

,见我醒过来,她赶紧把旁边放着的一杯豆浆端过来,“要不要我喂你?” 

“不了,”我接过豆浆,对她笑着,呼吸声只是一缕游丝,问她,“从哪儿来的?” 

“偷的,呵,”她笑着,看着我把豆浆喝下去,“刚才把你放地上了,我到那边的厨房里去偷的。” 

“厨房里面没人吗?” 

“有啊,不过大得很,没人发现我。” 

“……” 

“好好喝,都喝完,今天还在这儿呆上一天,咱们明天就走。” 

“走?咱们要去哪儿?” 

“去个可以住一辈子的地方。” 

囡囡的话还没说完,不知何故,我心里一阵凄凉,竟然笑了起来,一直笑到眼泪都流出来了,问她:“哪里还有什么一辈子啊!” 

“有!”她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似乎要发作的样子,终了没有发作,柔声说道:“好吧,你说得也对,我也是像你这么觉得——觉得没有一辈子了,不,我现在就只当自己根本没来过这个世界上一样了,懂我的意思吧?” 


“……不懂。” 

“看过一期DISCOVERY的节目,讲的是非洲草原上的斑马的事情,它们每年到迁徙的时候都要经过一条河,河里到处都是鳄鱼,过河的时候,每只斑马都是争先恐后要过去,晚过去的就会被鳄鱼吃掉,多半都是刚出生的斑马才会被吃掉,等大部队都过了河之后,河里到处都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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