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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上天堂_作者:李修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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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几年之前,我读到过一个甘肃诗人写的诗,诗是仿照西北花儿写的,叫做《半晚夕的月光》,其中有这么两句:半晚夕的月光,半晚夕照;满巷道跑的是我,跟抓贼的一样。说的是个小伙子见不上心爱的姑娘,急得在姑娘家门口的巷子里跑了一整夜,别人问他在做什么,他就回答说在抓贼。
走在囡囡身边,我也分明能感觉到自己在抓贼,身体没动,心里却在抓贼。
听囡囡的果然不会错,早早赶到医院挂了号,排到第二个,到九点钟医院开始上班的时候,眼科外面的足足五排长条椅上已经坐满了人。囡囡进了诊室,过了一会儿出来,告诉我医生要给她动个小手术,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清除眼睛里的滤泡,麻烦的是动完手术后要用纱布将眼睛蒙上六至八个小时才能拆开,这样的话,今天肯定是送不成快递了,晚上去酒吧只怕也有问题,囡囡先是懊恼今天又要少挣工资,女孩子的一面终不免显露出来:“你说会疼吗?”
“当然会疼。”我想故意吓吓她。
“那怎么办,要不你陪我一起进去吧,我要疼了就使劲掐你,”说着叫了一声,“天哪,我这辈子最怕进医院了!”
我当然没问题,但是医生却不让,终了还是她一个人进了手术室,我只好回到长条椅上坐下来,随意翻着份进医院前买的报纸,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相对于囡囡说的害怕进医院,我对医院的恐惧丝毫不会比她小,即便在没生病之前,每次迫不得已地走在医院里的走廊上,心里就会条件反射般生出挫败感,“无趣”,这两个字本来就在身体中的某一角落里藏着,一进医院,福尔马林的气息就像食物般唤醒了那两个字,横冲直撞,没法不让你对万事感到虚无;至于现在,自从我知道自己患上了再也无法治好的病之后,每次上街,只要一看见医院和名目繁多的专科门诊,我就要神经质般立即将脸掉往别处,没办法,几乎成了本能。
我去找个地方抽烟,在昏暗的光线里转了好几条走廊,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地方,郁闷着折了回来,竟然一眼看见了久未见面的小男,她正好从楼梯口出来,我正要上前和她打招呼,却看见她身边还有个打着伞戴着口罩的男人,在室内还打着伞,不免让人心生怪异,而且,那男人戴着的口罩实在太大了,伞也压得低低的,根本就看不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想了想,也就没有上前。小男还是一副对什么事情都感到好奇的样子,他们刚刚找了个地方坐下,小男就又起身去看四周墙壁上挂着的宣传画了,那个人没有跟上去,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小男似乎和平日里我见惯的样子有点不同,到底哪里不同,我也说不好。
后来,我又在昏暗的光线里转了好几条走廊,绕到手术室的正对面,背靠在墙壁上继续翻报纸,小男如果不是像平日里那样东看看西看看的话,我们应该就不会碰面了。没过多长时间,手术室的门开了,先出来的是个护士,随后就是囡囡,她是被护士手牵着手搀出来的,眼睛已经被蒙上了纱布。
看起来,整整一天我都要变成囡囡的私人护士了。本来说好从医院出来就上我那儿躺着休息的,搀着她刚走出医院,脑子里不知怎么想起了郊外的那块花圃,就和囡囡商量:还不如叫辆出租车把我们送到那里去呆一天,囡囡当然说好,只说坐出租车太奢侈,商量了半天,还是决定先坐出租车去航空路,在那里坐民航班车,到快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再下车步行过去,她既然已经决定,我也只好从命。
上民航班车之前,我买了不少的零食、橙汁和啤酒,还买了把小剪子。一个小时后到了花圃,久不来了,花圃里的马缨丹掉了不少叶子,也是,马缨丹是大量需要水分的植物,前段时间虽说是雨季,但雨季过后我就一直没来,它也实在渴了。我便先将囡囡在田埂上安置好,二话不说先干掉了一罐啤酒,之后立即用空酒罐去不远处的一条沟渠里盛水,来回给一共九株马缨丹浇了好几遍;忙完了,又看见马缨丹边上的九重葛长出了“徒长枝”,所谓“徒长枝”,具体说来就是当枝叶都是横向生长的时候,却有几根枝条直直地伸向天空,既不美观,又影响开花;如此一来,我来之前买的小剪子就派上用场了。
“亲爱的弟弟,”我正忙着呢,囡囡叫了一声,“你姐姐我要上洗手间。”
“这里哪有什么洗手间啊,全都是就地解决,”我笑了起来,看见远处有片蓖麻地,就对她说:“要不上蓖麻地里头去解决?”
“好,”说着手一伸,因为失去了方向感,所以她说话时脸总要微微朝我这边斜一斜,“还愣着干什么,快上来侍候你姐姐呀!”
“哦哦。”我马上跑上去,将她搀起来,地上显然没有在城里那么好走,尽管我在旁边小心侍候,她也踉跄了好几下,手却始终抓着我的胳膊。终于到了那片蓖麻地,走进去,“就这里吧。”我说了声,放开她,正欲转身离开,到蓖麻地外面去等她,她却不放我的胳膊,“我要你也在这里。”
“啊?”
“别啊呀啊的,你听清楚了——我要你留在这里。”
一下子,我全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背对着她,脑子就此停止了意识,只依稀听见几声鸟鸣,远处还传来几声牛哞,顷刻后,我耳边响起了一股低低的清脆的声响,就像置身于野外,隔着几道山谷听见了方圆十里之外的泉水从一棵古树底下涌出来,旋即听不见了,我听见囡囡喊了一声:“好了。”
我却没有将身体扭转过去,尽管她的眼睛上蒙着纱布,看不见我,但我就是害怕看见她,呆呆地站在远处,至于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突然,两只手从背后将我环绕了,囡囡的脸贴在我的背上,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头发的柔软,心里一下子就黑了,“傻瓜,”她的脸在我背上轻轻地蹭着,“我喜欢上你了。”
“啊,喜欢上你了。”接着她又说了一句,有点像自嘲。
“……”
“很丢人是吧,照说不应该我先开口的,女孩子嘛,可能是今天被你侍候得感动了吧,忍不住了,再说——我还是你姐姐呢,啊,小孩子总要讨点便宜。”
我再也忍不住,猛然回头,一把将她抱在了怀里,狠命地使出全身力气,要她离我越近越好,她也紧紧搂住我的脖子,我逼迫自己什么也不要去想,将一切事情推到身体之外,并没有亲她,就是想抱着,好像临死之前终于抓着了个什么东西;她也明白了我的所思所想,安静地偎在我怀里,安静地用两手抱住我的腰,安静地继续用脸在我胸前蹭来蹭去;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彻底柔软下来,心里就像积着一堆雪,气温升高,积雪正在慢慢融化,听觉也格外灵敏:囡囡的呼吸,远处机场高速上迅疾驶过的汽车,蓖麻叶上爬过的昆虫,我确信,他们全都留在我的记忆里了,有一天,这些记忆会连同我的身体一起被埋葬。
只持续了两分钟的时间,像是一盆冷水浇在了头上,我清醒过来,颓然推开囡囡,走到田埂上坐下,撕碎手里的烟,用拇指和食指碾着烟叶,一点点碾成粉末,一定有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小臂狂跳不止,真的是狂跳不止;我的突然抽身,差点就让囡囡没有站立住,她呆了,站在原处,随后就听到了她的抽泣声。
“你不喜欢我?”她哽咽着说。
“……不是,”我实话实说了,“我喜欢你。”
“你明明不喜欢我!”她哭着叫了一声,蹲了下来,想要用手去捂住脸,可是眼睛蒙着纱布,她只好放下手,突然又站起身,朝我这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你就是不喜欢我你就是不喜欢我!”跑着喊着,脚下被一块坚硬的泥巴绊了一下,身体一斜,就要倒地,我冲上前去抱住了她,终了还是没有抱住,两个人仰面倒下了。
那句我费尽心机都没能说出来的话,现在终于不请自到:“囡囡,我快要死了。”
我喜欢的那个甘肃的诗人,仿照西北花儿写了很多诗,除了那首《半晚夕的月光》,还有一首《边疆辞典》,里面有这么两句:花花世界你走过,你是肉疼;人烟里,你是人一个,你是心疼。按理说,我早过了对月伤心的年纪,也不会愚笨到从电视剧里和小说里寻找自己影子的地步,可是,这两句诗还是击中了我,是啊,我的肉在疼着,我的心在疼着,疼痛无处不在,在院子里散落了一地的花瓣上,在喝完后掷出去又迅速被车轮碾过的啤酒罐里,也在囡囡端盘子的酒吧里画满了舒尔茨漫画的天花板上。
每天晚上都要在那酒吧里坐上一整夜,是囡囡的命令,她不光下了令,落实起来也不掉以轻心:每天晚上,她一送完快递就到我这里来,两个人一起做饭吃,之后去汉口,去她端盘子的酒吧,她给我安排的位置,是二楼上最靠角落的地方,帮我拿来啤酒之后,她就去忙她的了,整个过程里只和我说很少的话。我不知道她这样做到底所为何故,但是也没问:抽着烟,喝着啤酒,看着武汉关的钟楼和天花板上的舒尔茨漫画,听着酒吧里的音乐、长江上的汽笛声和到整点时钟楼的报时声,不觉中一个晚上就过去了。
到第五天,我终于还是憋不住了,那时候是坐在从武昌去汉口的公共汽车上,行至长江二桥上,我问了,“囡囡,咱们这到底是在干什么啊?”
她也答了,三个字:“谈恋爱。”说完停了一会儿,接着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或者说我在准备谈恋爱。”
我躲避着她的目光,终于还是说:“……何苦呢?”
“我觉得很值得呀,”她甚至是冷冷地答了我一句,“很公平,我知道了你的情况,也该让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实话说吧,我现在在想还要不要和你在一起,想得差不多了,百分之九十九还是要和你在一起。你做好准备。”
我叹息了一声。
“在我下决心之前,奉劝你一句,别跑,你知道我的,跑到哪儿我都有办法找到你。”她又冷冷地说了一句。
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她为什么每天要把我拴在她身边了,她是不给我跑走的机会,我的身体里立即就有一股暖流开始横冲直撞,实话说吧:恨不得当即就抱着她痛哭一场。还是没有。
她上班的时候,就更加不和我说话了,当她从我身边走过去,我们的目光都很少碰在一起,除去我的躲避之外,她大概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接受了她的命令安坐于昏暗一隅的吧。酒吧里的其他人倒是觉得奇怪:每天都在固定的时间来,到打烊时才走,也没有同来的人,我轻易就能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些许迷惑。
昨天晚上囡囡却说话了,因为这一阵子沿江大道的两头都在施工,来酒吧的人不多,二楼上除我之外再无别人,她本来在楼下忙着,突然就跑上了二楼,在我身边蹲下,伸出手来抚着我的脸,哭了起来,“你,怎么就要死了啊?我才刚刚喜欢上你,你怎么就要死了啊?”说着,她的头撞在我的膝盖上,我的眼眶一酸,眼泪险些掉出来,强自镇定之后,汩汩灌了几大口啤酒,颓然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恍惚里听见她又哭着说了一句,“我还等着你照顾我呢!”
我的手颤抖着伸了出去,抚摸着她的肩膀,还有她的头发,她一把将我的手抓在手里,放在膝盖上,她将头枕上去,顷刻之后,我的手就全都被她的眼泪打湿了,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仔细地看清:几天下来,她已经瘦了许多了。
“别跑,好吗?”她抬起头来,擦了一把眼泪,我的手还抓在她手里,吸着鼻子,“我知道你要跑的。”
“好,我不跑。”我咬紧牙关答应了她。
今天晚上,在二楼上的角落里坐着,不知怎么想起了小男。不管怎么说,那天在医院看见了她,还是要打个电话给她,问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于是就打了,电话接通之后,没想到小男正和同事在游泳馆里游泳,说起来那游泳馆离这里并不算远,小男就说游完泳了就到这里来和我聚一聚,还嘱我也叫上杜离,我便接着给杜离打电话,家里却没人接,手机也提示说是“不在服务区”,只好作罢。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的样子,小男来了,我问她医院的事情,她竟然矢口否认,说是两三年都没去过医院了,我不禁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呢?”
“怎么不可能啊大哥,”她从包里掏出一块口香糖,剥去封纸后示意我张开嘴巴,我刚一张开,她就准确无误地将口香糖扔了进去,“要记着多喝蛇胆哦。”
每次聚会,只要有小男在,在座的人都会觉得十分轻松,她身上挥之不去的孩子气总是让大家觉得快乐,今天也不例外,她一打开包,里面竟传出来了青蛙的叫声,把我吓了一跳,她笑着向我敬了个美国大兵式的军礼,连声说着“不好意思”,接着就从包里掏出一只宝贝来,我定睛一看:果然是只活生生的青蛙——要是换了别人,无疑会即刻晕倒过去——谁见过把活生生的青蛙装在包里当玩具的女孩子?我倒是见怪不怪了,把青蛙放在一边,问她:“我为什么要多喝蛇胆啊?”
“明眼呗,”她拿着青蛙在我眼前一晃一晃,“免得下次再认错人。”
这不可能,我绝对没有看错:那天在医院,和一个中年男人在一起的就是我眼前的小男。正要接着再问的时候,囡囡上来了,大概也是青蛙的叫声吸引上来的,见到我身边坐着个女孩子本来已经够吃惊的了,那只青蛙无疑更加使她觉得匪夷所思,站了两步远的距离盯着小男看,终于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我已经决定了,我要搬过去和你一起住。”
这下子轮到小男吓一跳了,她的心思顿时从青蛙上移开,看看我,再看看囡囡,两只大眼睛不停地转着,终于恍然大悟了,指指我,再指指囡囡:“你们,在谈恋爱?”
“是!”还不等我开口,囡囡就一把挽住我的胳膊,抢先说了。
第四章:恋爱的纵火犯
天还没亮,天地之间一片静穆,只有冷清的街灯还在幽幽亮着,我和囡囡坐在一辆敞篷货车上,起来得太早了,囡囡靠在我身上又睡着了,我却异常清醒,抽着烟看着身披雾霭与灯光的洪山广场、黄鹤楼和长江大桥,看着看着,心里就生出了一股不舍之感,就像是此次别后再无相见之期。洪山广场上的石凳、黄鹤楼下的葱茏草木,还有长江大桥上为数不少的损坏了的栏杆,此等景致平日里之于我大约是没有关系的,今天却似乎有一个声音对我说:“记下吧,把它们全都记下吧。”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贪恋”了。
一念及此,就赶紧借着些幽光去看囡囡,多看几眼就想伸出手去摸摸她的脸,我的手刚触到她的脸,她就“嗯——”了起来,在浑然不觉中躲开我的手,往我怀里更深些扎进去。即使在梦里,她也像白天那样对我撒娇耍赖,应该是下意识的吧。
我不得不承认:此刻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要不然,我的小臂为何又要禁不住狂跳起来?其实,我和囡囡不过是出一次并不算太远的远门罢了,几天前就定下来了:快递公司老板的朋友,在离武汉六个小时车距的一个土家族自治县举办一次“樱桃节”,同时要举行一次演出,演出的日子快近了,发现戏装不够,就赶紧打电话要快递公司的老板在武汉想办法借了一大堆戏装,我和囡囡此行的任务,就是把戏装送到对方的手上。快递公司老板的确是节约到了家:他的另外一个朋友今天正好要运一批面粉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所以,此时此刻我和囡囡便置身于满货车的面粉之中了,不过幸好有一大堆戏装供我们垫在身下。
囡囡说到做到,那天晚上从酒吧出来就住到了我那里,再没有住回汉口,好在是夏天,我那里到处都铺着凉席,只给她找块盖在身上的毛巾被就行了。过了几天,她回了一趟汉口的姑妈家,将自己的行李差不多都搬了过来,我从来没对她说起,但心底里实在喜欢这样的感觉:哪怕夜半三更,我的手边突然没烟了,等我买完烟回来,走在巷子里看一眼我的房子,囡囡模模糊糊的身影映入眼帘,我竟会激动得手足无措:那个影子是在等我。在我虚度过的二十多年光阴中,像这样的时刻还从来不曾有过。
有时候,外面下着雨,我背靠在墙上看影碟,她在屋子里忙着,无非是给花浇浇水啊洗洗菜啊什么的,要么就是把两个人破了的衣服缝补缝补。认真说起来现在还会针线活的女孩子可是不太多了,其实囡囡也不会,有时候,我正抽着烟,她“哎呀”叫了一声,朝我这边扑过来,一手搭着我的肩膀,另一只手举到我面前:“你看,破了。”我定睛一看,食指上渗出了一个小红点,果然是被针刺破了。
我把那根手指拿在手里揉一揉,接着看影碟,囡囡对我叫起来:“你一点都不关心我!”我只好放下影碟不管,用嘴巴去吸那个小红点,一直到再没有血渗出来,她才得意洋洋地冲我做个鬼脸,“哼,这还差不多。”
惟有一个底限:无论如何,我绝不和囡囡合盖一床毛巾被。囡囡晚上睡觉的时候颇不老实,喜欢掀被子,喜欢滚来滚去,有时候滚着滚着就滚到我身边来了,还要抢过我的毛巾被盖在身上,如此一来,我便要每天晚上醒来几分钟,为她盖被子,如果她已经抢了我的被子,我就只好再拿起她的盖在身上了。
有一天,都已经快到早晨了,囡囡起床上洗手间,回来之后,不由分说地挤进了我的被子,我想翻身背对着她,她却把我的肩膀一按,不让我动弹,接着把头枕在我的胳膊上,掀起我的T恤,把手伸进去,在我身上来回游弋,那时候我并不清醒,还以为是在做梦,就在囡囡的手越过我的小腹继续往下滑去的时候,我顿时清醒过来,差不多是粗暴地将她的手拽出来,翻了个身,也不说话,等待着她的发作,可是她并没有发作,只是幽幽地问了一句:“你还能活多长时间?”
“不知道。”我看着屋檐前挂着的一滴欲滴未滴的水珠说,突然冲动起来,“你还是走吧,也许明天早晨我就死了。”
“偏不走,告诉你,想赶我走没那么容易,”她“哼”了一声,声音却低缓下来,“求你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
“好好和我谈次恋爱,就算对得起你自己吧,反正你也没亏着什么,要亏也是我亏了,说实话吧,到现在我也不相信你是要死的人,怎么都不相信,可又没法不信,我也在想:怎么会这样?我为什么非要和你在一起啊?一次都没想清楚,还是因为我喜欢你吧,这种事情,只怕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
她并不知道我的眼眶已经全然湿透了,我强自镇定着掩饰住哭音,“因为我长得像你弟弟?”
“不是。”她的口气坚决起来,“并不是这样。我偷了张你的照片,没事的时候就偷偷拿出来和弟弟的照片对一对,看看到底是不是长得像,现在我总算看出来了,其实长得并不像,之所以会有那种感觉,可能还是因为先喜欢上你了吧,对了,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
“……不知道。”
“我想过了,就是第一次在这儿吃饭,喝鱼汤的时候,看着你做鱼汤的样子,当时我心里就怦怦乱跳起来了,一个鱼汤做得那么好的男人,哪怕就是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对自己的女人肯定也不会差,真的,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一定要发生什么事情,后来也证明了我想的都是对的,你看,每次送快递的时候,只要是重东西你肯定就抢在前面搬,根本不让我沾手——
“还有我眼睛动手术的那天,其实也没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不管我走到哪里你就把我搀到哪里,手牵着手,胳膊碰着胳膊,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完了,非要喜欢上你不可了,不对,比喜欢要严重得多,‘爱’?啊,可能是吧,可是那个字我又说不出来,说出来了就好像在说台词一样,不是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我就是想和你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对了,要是你,你会说那个字吗?”
不会。她所希望听到的那个字,从她搬来和我一起住,一直到我们置身于满车面粉中的此刻,我始终没有说出来。我还没有告诉过她:无时无刻我不是在满心欢喜中度过的,也无时无刻不感到自己正置身于一场孽障之中——我现在和一个贪吃糖果的孩子别无二致,明明知道牙齿会被蛀空,但我还是只要一闻到糖果的味道就心猿意马,正如她囡囡不管把我看得如何严实,我也还是明明有机会一去永不回一样。
我确信我的身体里还是有“理智”二字存在的,因为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迫使我离开囡囡,但终于还是没有。
“弟弟呀,想什么呢?”囡囡醒了。
“在想上哪儿里去玩一次。”我说的是实话,我脑子里终日都在盘算着上哪去找个地
方住下来,再也不回到武汉。
“你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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