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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我们,春光乍现-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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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会令你浮想联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再次出现,直到有天下课,他把空白的笔记本收进书包,我走过去问他为什么上课走神,他却约我出去走走。
那是春天的夜晚,没有风,空气里有暧昧的味道,一点儿都不寂寥。我把衬衫的扣子从第三颗系好,柔软的发梢飘着洗发露的香味。
3、
等走到街上,我却开始躲闪人们的眼神。阿谬像一个日本男孩儿一样,穿着合体,干静好看。总是觉得有妒嫉的眼光投向我,也许是我怕被别人看穿,他显然不像一个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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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节 塞宁:患上依存症 2
对于我自己的神经质,我也很困惑。结婚三年,没有生孩子,和高举的关系似乎已只剩下亲情。阿谬的出现,不是不令我心跳的。我们去吃了麻辣小火锅。我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后来我嫌我的碗里太辣,我们交换了彼此的碗。
情绪越来越不对,有种让人窒息的感觉,欲望在胸口膨胀。我想埋在他的怀里大哭,或者是站在天桥上大声喊出来,这样闷的空气让我难受。阿谬的缠绵眼神足以让我乏力行走,拿筷子的右手都开始不协调起来。
〃你能不看我吗?〃我突兀地脸红红地问他。
〃为什么?〃
〃你这么看我,我觉得紧张,其实我们已经很熟悉了。呵呵,这么多年你注定都是我的学生。已经是很熟悉的师生了。〃这句话验证了我虚伪的心。
〃我一直没喊过你一声老师,你不记得吗?〃
〃……〃我的脑子里闪现了许多他叫我时的声音,像倒带机一样,不停翻动旧黄历。是的,他只喊过我艾沫。
〃我没叫过你老师,我也没把你当老师。〃
我支吾地应付:〃你还说呢?小时候大少爷脾气,不喊我'老师',现在大了,仍旧骄傲霸气,一点都不成熟……
〃我把你当朋友,当喜欢的人。〃
我夹好的凤尾蘑终于摇摇摆摆中招一样地掉到了碗里,麻酱溅到我领口上,我的白衬衣被毁了一道。我慌忙用纸巾擦拭。他用他固有的霸气方式,低下头亲了我的额头,我震惊。
我决定要回家。他拉着我去买了件新衬衣。六百块。
4、
我和我的学生恋爱了。我像初恋时的小女孩,红润的脸颊,微挺的乳头,每天欢天喜地,每天缠绵悱恻。阿谬喜欢比他大的女人,喜欢与姐姐感觉的女人呆在一起,即使在一起发呆或是争吵,他喜欢时刻被包容被保护。我听说有一种恋爱〃依存症〃,就是这个意思吧。
有一天,高举破天荒地到公司接我。我刚下课,正在和阿谬在教室里说话。高举在门口正好撞见我们,当时我们手拉着手。我不知高举是否看见了我们紧扣的手指。我踉跄了一下。脸刷地红了。阿谬却乖巧地上前打招呼。
〃高举哥哥吧?胖了,嘿嘿。〃
〃是啊,你是……你是阿谬吧。你来这儿……?〃
〃我来学网络管理。很久没看见你了。〃两个人的融洽气氛让我松弛下了来,也许我和阿谬的事情谁也不能相信。毕竟他做过我三年的学生,而那时,他才16岁。
就这样,几乎被当场捉住的恋情,在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掏心挖肺的谈话中结束。
那一天,是我和高举的结婚纪念日。最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庆祝了,吃了西餐。席间,高举告诉我,他不做业务了,升职了,以后再也不会很晚回家,也不会吐得昏天黑地了。我紧张兮兮地傻笑了一通。几天后,阿谬在取笑我时,说我皮笑肉不笑真难看。
5、
高举只道我和阿谬是好朋友,他很简单也很单纯,不多想。而阿谬呢,他不希望和我结婚,他无所谓形式上的东西(也许他还无法承担责任吧),他只是喜欢和我呆在一起,喜欢我母亲式的关怀,喜欢偷情的感觉。我和他一样,醉心在这混乱之中。
有时我会想未来,但大多数时候我不会想。阿谬给过我高举未曾企及的高潮,我也确实喜欢比我小的男孩子,让他在我怀里发嗲。也许这个喜好很变态,可是谁叫我喜欢?
有时我想单身。可以不用内疚,也不用负责任,每当这样想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在慢慢地变疯。
我当然不能和高举离婚,他是我的青春时代的见证,也是最最爱我的人。这和有没有高潮没有太大关系。
这个城市里也许住着很多类似的人吧,他们有什么样的心情,也会矛盾,也想放弃吗?
有时我真怀念大学时代,那些单纯的日子,吃什么都甜蜜,想什么都完美。而阿谬,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我根本离不开他,离不开他绝色的眼神。于是,只好继续尴尬地生活着。
6
阿谬有了新的女朋友,就是林紫。我突然感觉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靠。林紫勇敢地为爱不顾一切,单身等人爱的女孩子的勇气就让我感觉敬畏。她并不会半推半就浪费掉一点儿青春。
阿谬并没有告诉我他们的约会和隐情,我们向往常一样,偶尔见面。是林紫,她在一个阳光的早晨递上辞呈,站在我面前告诉我,阿谬和她才是一伙的。
我愣在那儿目送她出去。
我知道这一切在恰巧的时间里结束了。我可以坦荡荡地面对我的丈夫。
只是还好,高举还在我身边。我那么依赖他,虽然我对他不及他对我般周全完备,可是我现在才知对他的依赖。
城市里住满患有依存症的人,各自都有所谓千金不换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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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节 谭少亮:女子没有爱情 1
《吃棉花糖的女子没有爱情》谭少亮
今晚听说又要刮台风。
我拨了号,连接到平时去的聊天室。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就离不开网络了,前几天刮过台风的,全市都断了电,当然就上不了网。忽然就觉得自己象一条脱离了水的鱼,在干旱的岸上无助的躺着。我是一尾习惯了在大海中呼吸的小鱼。
脱了鞋子,把赤裸着的脚伸进宽大的裤管中,缩成一团。
深夜12点多了,我似乎已经习惯这个时候上网,也不是想什么轻舞飞扬的,就是喜欢深夜里一切都静静的,就听见我的呼吸和打字的声音。
聊天室里没什么人,稀疏的就几个不认识的,我一进去就按了免打扰,再另开了一个窗口看新闻。
不记得是谁说过的,没有男人的女人过得更精彩。
我每天就靠写一些不着边际的爱情故事和颓废小说赚稿费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
有时候写不出来了,就好几天吃不上东西。不过那是很罕见的,我大多的时候有很足够的钱,于是我有理由让网络成为我的消遣。那个不需要你任何承诺与身份的地方。我从来不觉得网络有大街小巷里那些小市民们所抨击的颓败。
毕竟它是适合我的,适合我这样依恋文字的寂寞女人。
我不抽烟,那东西让我觉得难受,我只喜欢在写作和上网的时候吃一些在优之良品里买的软软的棉花糖。
我把聊天室的窗口恢复。只见那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在线名单里了,是洛克。他似乎来了一会,和我打了好多声的招呼。
和洛克认识了不久,却总觉得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想这是网恋的人们普遍的堕入陷阱前的心理。但我并不准备网恋的,因为我不会,也不想。只是想在适合的时候有个适合的人和我聊聊。的确的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每次在IRC上见面,总是寒暄一些本地的东东,然后就聊到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
我对洛克并没有什么戒心的,第一次我就把电话给了他。他经常在电话里对我说:了菲啊,你是写爱情小说的啊,怎么就学不会一点点的浪漫呢?我就冷冷的说:谁说写爱情小说就非得有浪漫的啊?
其实我也不清楚的,也许是我把所有的感情都投进了我故事里的主人公身上,而让自己枯竭了。
我把一颗棉花糖塞进了嘴里。
很多的时候是我打电话给洛克的,因为寂寞。
我养了好多的植物,但就惟独不养动物。我曾经养过很多的,但都死了,而且是饿死的。我连自己也养不了,哪里还敢想他们呢。只好种一些天生天养,不需要很多水和肥料的植物。充斥自己的空虚。
洛克总会在深夜2,3点的时候被我吵醒,用极其慵懒的声音和我说话,洛克总会听着就睡着了,然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洛克在上海,而我在深圳。
洛克总是很心痛的说,长途话费贵,你怎么就不让我打去呢?我喜欢洛克用大男人的语气和我说话,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被宠坏的小女人。我对洛克说:我讨厌无止境的等。洛克说以后你打过来,我再给你打过去。我听着就偷偷的笑了。
我喜欢在吃完了一大包的棉花糖以后,往洛克的邮箱里SEND很多我的文章,关于昆德拉的,关于杜拉斯的,关于张小娴的,还有关于我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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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节 谭少亮:女子没有爱情 2
洛克不喜欢杜拉斯,他说因为那女人不喜欢吃棉花糖。我就更频繁的在网上搜索她的文章SEND到洛克的邮箱里。他就给我寄来很多的不同颜色和牌子的棉花糖,惟独没有优之良品的,他说只有当他真正爱上我的时候才会给我寄那个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洛克在一个无风的夜晚打电话给我。我听见他在电话那边胡乱翻着书页发出的刷刷声,还有很重的呼吸声。
洛克,你喝酒了?
恩……你在干什么呢?
我刚洗完头发。然后我听见发尖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
你没事吧?我问,他开始沉默。
了菲,我想抱一下你,真的。
我听见洛克很微弱的心跳,还有他忧伤的指尖滑过电话的声响。我们用同样的方式沉默。
我说洛克你早点睡吧。就挂了电话。我不忍想象洛克失落颓废的样子。但我没有能力改变什么。就连他说抱一下我我都不能做到,距离有时候真的让人伤感。
洛克说公司有个会议要来一趟深圳,他问我是否想见他。我冷冷的答了一个字:恩。
洛克有我的地址的,他来找我。
我在几天后和他真的见面了。在我家的楼下,我去买棉花糖,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手上五颜六色的糖果。我和他在711买了几听啤酒,到了一个沙滩上。黑夜里我无法辨认他的眼神,只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很多时候我们记得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的样子,而是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他喝完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我一直在吃我的棉花糖。他喝啤酒的姿势很好看。一如电话里的沉默。在他喝完了所有的啤酒后,他转过身搂着我。我没有反抗。他很重的呼吸在我耳边不停的变换。我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头发贴着他的耳朵。感觉他微微的心跳,有力坚实的手臂。
我和洛克在空空的街道上来回的踢着空的啤酒罐。洛克说我明天要回去了。我抬头看了看他,把一个啤酒罐踩扁,踢到了路的另一边。又低下了头。
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着,他拉着我的手。然后在日出的时候,我们又回到了沙滩,依靠在一起。
洛克走了。
我从此再也没有在聊天室里出现。我清楚的知道,在洛克离开的那一天,我的心是如何的痛着。我不能再这样的想着身处另一个城市的他。
我说过的,我不喜欢无止境的等。
我的新书出了。
在签名售书的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是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上面有洛克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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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8节 颜歌:逃之妖妖 1
《逃之,妖,妖》——颜歌
我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于潜说她的博客只有我去看,所以,我就天天去看。
她的博客选和我一样的模板,灰底蓝花的调子,懒懒地更新着。在那个页面上面,我常常看见熟悉的句子,一段一段,根本就是和我的博客一样。这个女人无耻地把我写的博客复制下来,然后把主要人物的名字用WORD替换掉,发上去,她在MSN上告诉我说: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发生的事情都是一样。
昨天她的博客里面,写到她父亲的病。她说我不哭的,我为什么要哭给他们看。然后她跟我说话,很突兀地,她说,妖,我知道你的,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这个世界已经一再让我失望了。我觉得我所有的隐忍悲哀都不值得一提。
我常常对我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我的眼睛就那样毫无预兆地湿了,从十六岁认识于潜开始,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虽然我们老是这样,很长时间不联系,然后开开心心约出来逛街,说新衣服新香水新男朋友们,没心没肺放对方鸽子,失去踪迹。
可是,我真的知道有这么一天,我会被她弄哭的,我会为她写点什么。
然后,它就来了。
我和于潜是同时看双面维诺尼卡这部电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我。她说我刚刚看了一部电影……我即刻就笑了,我说我知道了,是双面维诺尼卡,我也在看。
我们就都笑了。
双面维诺尼卡,布拉格和巴黎。我,有两个我,在经历不同的剧情。
这样的说法让我们两个都笑了。因为我们那些相同的剧情已经多到让我们懒得去惊讶。我们在同时皮肤过敏,感冒,丢手机,爱上一个男人,失恋;我们看同一部电影,同一本书,买同一件衣服;我们最亲的那个人,在同一时间,患上同样的病。
我们甚至可以,共享同一部博客。
十八岁的时候,我留在成都,她去了上海,彼此失去消息。我遇见夏城南,忙着陷入一场几乎是莫名其妙的恋爱。那一年,我一次次在夏城南大学门口的各种店铺徘徊,等他给我打电话,然后,可以即刻出现在他面前。
我常常在一家叫做三点一刻的店里面喝摩卡,后来,遇见汴一木,他说,你和我的一个朋友很像,她现在在上海,她叫做于潜。
于是,我给于潜打电话,我说,我认识了你的朋友,叫做汴一木。他给了我你的电话。
于潜就尖叫说:妖啊!
我们是这样叫对方的,妖,妖。桃之夭夭。
那一年,我十六岁。于潜在网络上写信给我,她说,桃夭,我想认识你,我和你在同一个城市,我也叫做这个名字。
我是在成都盐市口染坊街那个混乱不堪人潮涌动的街口看见于潜的,虽然人很多,可是我一眼就把她认出来了,我走过去,站着,笑。她转头就看见我了,然后大叫一声,妖啊,扑上来,抱住我。
我们就成为朋友了。
那一年我们都还略带少女的肥胖,面容苍白,纯洁无知。我和她常常见面,去逛商场,对着一条三百块的裙子感叹,看每一个灯厢里面的模特,坐在西南书城的门口吃西瓜,吃木瓜,吃章鱼小丸子。一起计划去西安。
关于那次西安的旅行于潜鲜少对我提起,可是我却常常想起来。大概是四月的时候,因为于潜告诉我她学校的樱花都开了。她一次次打电话给我,她说妖啊,你去不去西安,跟我去西安吧,我们下个星期就走。
我略带迟疑,站在教室的阳台上接她的电话,我说,等一等吧,我们马上就要上课了,我等下再和你说话。
等一等,等一等吧。可是,于潜是不等人的,她莫名其妙就去了西安。
她回来以后,很少和我见面了,只是有时候打打电话,说到西安的事情,我就很懊恼地说,于潜,你居然自己就去了。她说杨洛别傻了,我们都知道,你不会逃课和我去的。
我哑口无言。的确,我不会逃课去,我要念书,我要考试,我要上大学。我一直相信我会沿着这样的道路走下去,然后,真的走了下去。
而于潜,她在高三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叛逃去了另一个城市,换无数的工作,身分不明,行踪不明,到现在,再也不会回来了。
到现在我也没有去西安,我常常想,如果我去了西安,我是不是,就和她真的,成了一个人。
等到我能够眼睛都不眨一下刷三百块一条的裙子的时候,于潜已经能够眼睛都不眨地刷一个价值不菲的白瓷马桶,放在客厅里面装水果了。于潜打电话给我,她说,用这个马桶装的水果,除了我,没有人敢吃。她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一笑起来,就没完没了。等到我们两个都瘦了下来,告别少女时代的时候,我们就会打电话,讲到我们的男朋友了。
第一个讲到的,是夏城南。夏城南。那个夏天我在写一本长篇小说,去夏城南的学校图书馆查资料,他坐在我对面在一本我完全不懂的物理书。他说你什么系的。我愣了一下,说,中文系。
那时候我已经退学一个月。一个人在跳伞塔租三百元一个月的单间破旧平房,全身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我的手提电脑。夏城南在本城最为著名大学,理科生,我记不住他的专业名字。每天下午我在大学西门等他下课,有时候也逃课,然后两个人,从磨子桥一路走到春熙路去,然后到盐市口,天府广场。那些路,都是我和于潜曾经走过的。我指给他看那些广告牌,都是我指给于潜看过的。我们坐在春熙路上,夏城南说,我们去吃麦当劳好不好。
我们去吃麦当劳,我居然遇见于潜。我以为早就消失在成都的于潜。她扑过来叫我,妖啊!然后狠狠抱住了我。
她一个人,背着大包包,头发长了,瘦了。我说你回来干什么。她说,回来拿点东西,明天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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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9节 颜歌:逃之妖妖 2
我们站在麦当劳随时都很多的人流里面说了几句,我说那么你回去给我打电话,我走了。我指夏城南给她看,我说,我走了。
她笑了说男朋友啊,我说,是啊。
她说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一个月了。
我和夏城南是一个月以后分的手。分手以后我给于潜打电话,我说于潜,我又是一个人了。
她说一个人多好啊,我早就是一个人了。
接下来我和她都陷入了疯狂的工作状态,我不停写我的稿子,接下更多甚至是莫名其妙的稿约,而于潜,帮人跑装修,发过来越来越像建筑工人的照片。她说妖啊,我累得要死了。
我说我也是啊我也是啊。
可是我们都没有死。于潜存到了钱回成都买房子,我存到了钱去越南挥豁一空。
然后,我们两个的父亲同时生病了。而且,是同样的病。隔着一个月,都住在同样的医院。
于潜回成都。我两次要去见她都没有见到,一次是在路上我被偷了手机,丢掉了她的电话号码。第二次是她丢了手机,接不到我的电话。第三次我们终于见面了。在购书中心门口,我像等网友见面那样坐在阳光里面等她。后来她就在我后面出现了。她的头发很长了,卷曲的妖魅的垂钓下来,用兰蔻的奇迹,把黑色睡裙穿在里面,外面穿桃红色的大领口长袖雪纺上衣。
我看见她我就笑了,我说,妖啊。我扑上去抱她,她说哎呀,我回来了。
我们去吃麻婆豆腐,吃玉林串串香,去逛我很久都不去的春熙路,买衣服,买裙子,然后,坐在西南书城门口,吃章鱼小丸子。
我们一直笑着讲话,讲新的男朋友,新书,新房子,赞赏对方的新发型——对于我们父亲的病,绝口不提。
我们去看她买在芳草街的房子,还在装修,叮叮咚咚尘土飞扬。于潜进去和装修工人说话,这个木板,厚度材质,那个墙——听得我一头雾水。她很大声地说,不行,这里必须重新做。然后说,这个板子要多少钱难道我还不知道,你真当我是傻子啊。我坐在一堆废墟上看着这个女人,精明干练强悍的样子,就笑了。想到以前我们说要去西安的时候,她给我打电话说她们学校樱花开了的时候,她写的那篇关于叶赛宁的小说,连主角的名字都取的和我小说里的一样。
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看见另一个,飞走了的,没有被缚住的我自己。
在我休学两年以后,于潜又在上海开始念书,她打电话来说,我现在是学生了。我要专心做学生。她写博客,我就天天去看。
有时候她和男朋友吵架,她说如何和男人和平相处,也许往长城上贴瓷砖要简单一些。我就笑,然后打电话给我正在吵架的男友,转述这句话给他。
有时候她感冒,奄奄一息,我总是不能及时打电话给她,直到我终于从感冒的痛苦中苏醒过来可以上网看见她发的新帖。
有时候我们都变得很软弱,打电话给自己男朋友,说,我似乎爱上了你。然后第二天又面无表情地忙碌生活。
直到她终于对我说了那些煽情的话,把我搞哭了。
关于我们的默契我已经什么也不想再说了,于潜,我的妖,同样的话我现在来告诉你: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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