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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 作者:郭敬明-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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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湘换好拖鞋,把包放在玄关的柜子上,她走进客厅,就看见了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裤和白色衬衣的顾准。他本应该是一个无业游民,但是却穿得比谁都像一个商务精英。此刻,他正站在唐宛如对面,唐宛如双手各拿着一张照片举在他面前,而顾准抱着双手,沉思着。南湘看了看他被西装裤薄薄的面料包裹住的浑圆而结实的屁股,叹了口气,她非常理解唐宛如此刻激动的心情,光是这个背影就足以让自己脸颊发烫荷尔蒙分泌加速,更何况唐宛如此刻是直面着他那张刀削斧凿的精致面容。南湘抬起眼睛看了看唐宛如,胃疼。

此刻的如如,在举着两张照片的同时,一直企图将顾准的目光从画面上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于是她挺起胸膛,不时甩动着头发,从左肩膀,哗啦一下,甩过右肩膀,狠狠地抽打在自己脸上,然后几秒钟后,再用力地甩回来,看起来比革命电影里慢镜头下那些慷慨就义的女烈士们都还要悲壮。她的嘴唇上一直黏着几缕黑发,她此刻肯定自我感觉异常性感。

听到有人进来,顾准回过头,看见南湘,轻轻地扬了扬手,他的嘴角斜斜的,半寸整齐的白牙齿好像一排小贝壳:“哟,回来了。”他衬衣的领口开着两枚扣子,露出一小片结实的小麦色胸膛。南湘叹了口气,他和他姐姐顾里一样,都是上帝的宠儿。谁说上帝是公平的?把顾里宫洺顾源这些人摆出去列队站好,就能让所有人都闭嘴(然后冲他们扔番茄)。

“你们这是干什么呢?”南湘从柜子里拿出个杯子,弯腰在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坐到沙发上,看着披头散发一脸潮红的唐宛如,又看了看满脸看热闹的顾准,问道。

“我在研究,这两幅画,哪幅比较好。”顾准说到这儿,想起什么,转头看着南湘,眼睛里倒映着天花板上水晶灯的光芒,璀璨极了,“哎,我忘记了你是美术专业的啊,你帮我挑挑吧。”

“挑选来干吗?”南湘站起来,走到顾准身边,目光落在那两张打印纸上,身边的顾准身上,散发出阵阵年轻男孩儿的健康味道,不是娘娘腔的香水味,而是那种肌肤上最原始的气息。

“外滩3号楼上的那个画廊,正在展出这个画家的画作,其中一部分是公开发售的,这两张是其中我喜欢的两张,只是没决定买哪张好。”顾准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种冷漠的金属感,但又透着一种安静的热烈。

“作者是黄乘远吧?我们念书的时候还看过他的油画展呢。最近这两年渐渐开始热门儿起来了。”南湘一边喝水,一边看着两幅画说,“就大众而言,左边这幅肯定最具有代表性,因为黄乘远的大部分画作,都是这样的水岸静物。但是,这样的画作太多,就没有了稀缺性,升值空间也小。倒是右边这幅,乍看上去不太像他的风格,他的画作里,很少有这样的逆光人物,但是,正因为如此,反倒有更多的可能性。”

“Cool!”顾准抬了抬他那双浓眉毛,冲南湘吹了个口哨,南湘倒是微微有些惊讶,平时仿佛一个随时准备将人的灵魂收走的年轻死神,此刻却带着一种少年顽皮的讥诮感。他的笑容看起来似曾相识,只是有点儿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了。

“那你能陪我去那个画展么?正好我自己一个人,也还没有女伴。我等一下就出发。”顾准把手插在口袋里,用一种随性但好看的姿势站着。

“外滩3号?我不去。我一时半会儿很难找到一身能顺利走进那栋楼而不被保安拦下来的小裙子。七浦路3号我倒是可以。”南湘在沙发上倒下来,一整天的奔走,让她也显得特别慵懒,她把腿蜷缩到沙发上,解开扎在脑后的发髻,一大把漆黑浓密的长发,仿佛水藻般蓬松卷曲地披散下来。她初雪般白皙的肌肤,在黑发的衬托下,显出一种强烈的黑白对比。

“顾里的衣柜敞开着,你只要进去随便拿一件已经剪掉吊牌的小礼服裙就可以了,她光是把那些新买的还没来得及穿的衣服穿完,夏天就已经过了。相信我。”顾准走到沙发前面,弯下腰,那张英俊的面孔在逆光里只剩下一圈高高低低的轮廓,“帮我个忙吧。”

“没问题!”唐宛如从沙发上一跃而起。

顾准倒吸一口冷气,还没来得及说话,唐宛如就如同一阵旋风一样,卷进了顾里的衣帽间。顾准那张小脸煞白煞白的,他之前精光四射的迷人狭长双眼,此刻瞪得滚圆,湿漉漉的,仿佛一只受惊的麋鹿,他指着南湘说:“你如果让唐宛如单独陪我去的话,我就用领带在这个房间的水晶灯上上吊。”

南湘叹了口气,从沙发上坐起来,一边把披散的头发扎起来,一边说:“我去可以,但是我不想化妆了,太累,你别嫌弃我丢人。”

“你不化妆就很美。”顾准站直身子,光线一瞬间打亮了他的五官,他的笑容像一朵迷人的云。

顾准一边坐在客厅里翻杂志,一边听着浴室里丁零当啷各种倒腾,如果只从声音来判断的话,要么就是里面在装修,要么就是有七个老太太挤在里面跳秧歌。但实际上,顾准知道,那只是唐宛如在化妆。有一次顾准推开卫生间的门,看见唐宛如以一种近乎三角倒立般的姿势惊悚地矗立在洗衣机上,顾准吓了一跳,以为唐宛如看见蟑螂惊吓过度跳上洗衣机,但结果只是——

“哦,我在涂粉底。”

“爬到洗衣机上涂?”

“对啊,光线好。这个角度看得更立体。”

“……”

杂志页面上的光线被遮去一半,顾准抬起头,看到了站在自己面前的南湘。她简单地挑了一件黑纱的抹胸小礼服裙,头发松散地在脖子后面绾了个慵懒的发髻,她的脸上不施脂粉,透着一种大雨过后的清新,仿佛刚刚绽放的白玉兰花瓣,裙子很短,她那双修长白皙的大腿,足以让很多男人的视线膨胀起来——也许膨胀的不仅仅是视线而已。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细细的银链子,链子上坠着一颗粉红色的水晶,正好在她若隐若现的乳沟位置。

顾准双眼直直地看着南湘,没有说话。

“你也太不尊重人了吧!”南湘对一直盯着自己胸部看的顾准翻了个白眼儿,伸出手指着自己的脸,“我的眼睛在这里。”

“你那根项链的坠子放在那里,不就是为了指引人过去看么?就像个指示牌一样,就差在宝石上刻三个字,‘看这里’了。”顾准抬起双手抱着后脑勺,轻轻耸了耸肩膀(这个动作他做出来格外迷人),“况且我坐着,眼睛正好在这个高度,你自己要站到面前来用胸口挡住我的目光,就跟黄继光堵碉堡的枪眼儿一样。我就是那个碉堡,碉堡能说什么呀,也只能默默地被堵了呀。”

南湘:“……”

三分钟之后,唐宛如也好了。她咣当一声拉开卫生间的门,南湘清晰地感觉到一阵迎面而来的气旋,像是冲自己开来了一列地铁。

唐宛如站在顾准面前,把披散着的头发用力从左肩膀甩过右肩膀,制造出风中凌乱的美。

顾准一双瞳孔微微颤抖着,认真地说:“很美!”

“你也太不尊重人了吧!”唐宛如对一直盯着自己的脸看的顾准娇嗔一声,伸出手指指着自己的胸部,“我挤了老半天呢!”

南湘:“……”

顾准叹了口气,“……我去找一条领带。”

南湘:“你是要在水晶灯上吊死么?”

顾准:“……”

顾准翻了一条顾源的宝蓝色DOLCE&GABBANA绒面领带出来,系在他的衬衣领口上。“我就不戴袖扣了吧。”一边说着,他一边把衬衣的袖子随意地挽起一截,露出肌肉线条清晰的小臂。整个人显得非常时髦,但又没有过于正式而带来的拘谨感。

三个人刚要出门的时候,门铃响了。

南湘走过去拉开门,一只手把一个快递的信封举到她面前来。

南湘撕开信封,发现是一叠打印文件,刚看了几行字,她就倒吸一口冷气。

就算是霍格沃兹学院的哈利·波特用鹅毛笔写的信,也没有眼前这封来得吓人。南湘看着手里《M。E》杂志社专用的信纸,以及上面的内容,有点儿晕。她反复看了两遍,确认真的是设计部发来的关于自己的聘用通知。她看了看信纸最下面一行手写的内容:“南湘你好,收到这封信,请打我的电话,我是《M。E》设计部的叶倩。”

南湘掏出手机,照着上面留的电话号码打过去。电话嘟嘟两声之后接通了。

“你好,我是南湘,我刚刚收到你给我的信,但是我不是很明白……”

“哦,南湘啊,你好你好。是这样的,之前顾总监,就是你的好朋友顾里,委托我帮你在设计部找一份工作,她上周发了一份你的资料给我,非常详细,你的专业和能力我们都非常欣赏。她本来想把你安排在她的部门,或者安排在她负责的招聘项目里。但是后来她觉得会引起别人的非议,对你不好,所以,她就让我安排一下,因为我的部门和她没有关系,这样别人也不会认为你是通过走后门进来的了。我和顾里啊,是大学同班同学呢,你应该也是我们一个学校的吧,呵呵,她为这事儿找了我三次……”

顾准看着眼前拿着手机不出声的南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忍不住拍拍她的肩膀:“你怎么了?”

人群散去后的会议室显得更大了。我环顾着空荡荡的房间,难以想象这将变成一间只供一个人使用的办公室。它看起来太大了,大得能在这里发射神舟五号。

顾源、顾里、宫洺、Kitty、我,只剩下我们五个人,依然沉默地坐在这里,彼此没有说话,长长短短的呼吸声在空气里听得很清晰。

窗外的夕阳已经坠进了楼宇交错的天际线,潮水般的黑暗从玻璃窗外流泻进来,我们几个像是坐在夜海里的沉睡者般无声无息,不知道过了多久,Kitty站起来,按亮了会议室的灯。惨白的灯光闪了几下,然后撕破了黑暗和寂静。

我的目光从他们几个人的脸上一一扫过去,然后又扫向空旷的房间。我又开始不由自主地想象,从今天之后,这里就将变成叶传萍的办公室。她的写字台,她会客用的沙发,她的冰箱,她的衣架……三年前,当我们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和顾里曾经用谈论着白雪公主的后妈般的语气,同仇敌忾地谈论着她,那个时候,我们俩依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青春少女,尽管我们俩天不怕地不怕的理由各不相同,我纯粹是因为无知,而她纯粹是因为她是一个富二代。而一转眼,我们就彼此沉默地坐在冰冷的会议室里,之前那个白雪公主的后妈,现在变成了白雪公主。而我和她,变成了什么?我找不到答案。

“顾里,走,去吃饭吧,我想和你谈谈。”顾源的脸在白晃晃的荧光灯管下,显出一种易碎品般的质感。

“可以啊,你先和蓝诀约时间吧。”顾里坐在他的对面,脸上依然挂着刚刚开会时的那种表情,那种可以被以一千种方式解读的表情。

顾源没有说话,沉默地拉开椅子站起来,转身走了出去。在我的这个角度和光线里看去,他的背影仿佛一面灰色的墙,我相信,很多东西,从这个时候开始,就隔绝在了围墙的另外一边。

人又少了一个。

我看向宫洺,他正好坐在一片阴影里,看不清他的表情。黑暗让他的身体显得单薄,也显得冰凉。头顶强劲的冷风几乎快要把他吹成一块冰。

“林萧,你刚刚什么意思?”顾里抬起头,看着我,她的眼睛在光线下红了一圈。但我知道,这只是我的错觉,她怎么可能感伤?她怎么可能激动?她怎么可能眼眶发红?这些是人类的情绪,她怎么可能有?我心里翻涌着的暗色物质,激烈地冲击着我的大脑,带来一种歇斯底里的快感,就像是撕扯伤口时的感觉,混合了痛苦和快乐的,所谓的痛快。

“我没什么意思。我只是终于明白了,我们都是住在小山丘上,而你住在云层里。”我平静而冷漠地说着。我心里明白我早就失去理智了,因为我的上司也坐在这里,我还坐在公司的会议室里,无论如何解读,当下的场景都是绝对严肃的工作场合,但是我却把它当做了发生在自家客厅里的、我和顾里的撕扯。

顾里慢慢地站起来,她的姿势和动作都非常缓慢,仿佛坐久了腿就失去知觉,她仿佛忍受着某种痛苦般地离开了会议桌。但是她的表情依然是平静的,只是她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和她冷酷精英的样子太不相称,显得太丢人。

她看着我,准确地说,只是低低地看着我所在的方向,她并没有看向我的眼睛,她瞄准着我膝盖或者脚腕处的某个位置,反正大概就在那附近吧。她的声音里仿佛塞着柔软的棉絮:“我曾经以为你懂得住在云层里,意味着什么。”说完,她转身走了。显然,她也是失败的。她也完全忘记了当下的工作氛围,她将她的感性赤裸裸地暴露在夏天冰凉的冷气里,仿佛一棵树,将自己的根系扯出了地面。她走过来,站在我的面前,显然她有点儿激动了,我甚至隐约地觉得她会失控——我意识到,我会这么想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情啊,她是顾里,她怎么可能失控?能冷静地在自己父亲的葬礼上看遗嘱的人,怎么可能失控?

我的手机此刻在会议室的桌面上悄悄地闪烁着来电的灯光,南湘的名字闪烁在手机屏幕上,但是我关了静音,没有察觉。

顾里看着我,冲我说:“住在小山丘上的人,失足滚下去,只会被树木刮伤,或者摔肿脚踝,但他们会活下去,会好起来,会再不怕死地爬上小山丘去。但是住在云朵里的人,摔下去,就只有死。没人会给他们重来一次的机会。”

两颗滚圆的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滚出来,没有温度,一瞬间就被冷气吹得冰凉。我胸腔里是仿佛被烧滚的沸水,无数的话语失序般涌向我的喉咙,而最后冲出我的嘴巴的,只有轻轻的三个字:“你活该。”

我觉得我一定发了疯。

我说完这三个字后,顾里二话没说,毫不迟疑地转身推开门,从走道独自离去。走廊的顶灯没有亮起,只有墙角暗红色的安全灯发着光,大理石上泛滥出一片猩红,仿佛满地的鲜血。她的高跟鞋留下一地的血脚印,消失在电梯的门后面。

我看着对面的宫洺,他面无表情地站起来,看了看我,最终还是选择什么都没说,走了。他的脸上再一次出现了之前的那种神色,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那种悲悯,那种同情,仿佛隔着玻璃窗在看一个被隔离了的精神病病人。

Kitty也转身离开了,她走之前转过头冲我说了一句:“你有病。”

——多年以后,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接起了南湘的电话,那我们几个还会不会走到如今的局面?如果当时,我跟随着顾里走出去,看到她坐在消防通道楼梯上疲惫的背影,我会不会走过去在她身旁,安静地坐下来拥抱她,就像我们曾经青春的岁月里,无数次拥抱彼此时一样。

——但是上帝从来都不会给我们,“如果”一次的机会。


CHAPTER 06

一整个夏天,上海都在下雨。

雨水把整个城市浇得通透。我的衣服挂到院子的晾衣架上,好几次都快要晾干了,结果又来一场雨,把衣服浇湿。

马路上到处都是贴着地面的湿淋淋的梧桐树叶,几百年前,当它们从法国移植过来时,它们肯定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如此入乡随俗地长遍上海各个昂贵的租界,它们把这个东方的城市打扮得异常妩媚,带上了价值连城的异域风情,它们撩动欲望,把赤裸的狼子野心和锋利的刀光剑影,都全部包裹在它们温柔而慵懒的沙沙声里——像是流莺的歌声粉饰着午夜的凄冷,像是饱满的饭香掩盖着弄堂的贫穷。

北京的柳絮纷飞,洛阳的牡丹富贵,成都的芙蓉锦簇,海南的椰林热浪,都不及上海法国梧桐金贵,它们不动声色地拥抱着路边的黑色铜灯,拥抱着夜晚独行的旅人,拥抱着深夜难以入眠的人,它们把茂密的枝干树叶,轻轻地掩在夜色里亮灯的窗口,仿佛保护着一个动人的秘密。

我躺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外国小说,我睡不着——每当我失眠的时候,我就会从南湘的书架上偷来一本晦涩难懂的外国大部头小说,翻上两页,立刻入眠,比安眠药都好使,但现在,连我的杀手锏都失效了。

这些天都是这样子,准确地说来,是自从上次在公司里和顾里大闹一场之后,就这样了。我一次次地回忆起那个黄昏的场景,浓稠的暮色,被安全灯照得通红的走廊,顾里高跟鞋踩出的血脚印,大理石上泛滥出的一片猩红,在梦境的最底层,在梦境的最边缘,在梦境的最浅处,甚至在我清醒的时候,顾里的背影都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视网膜上,她渐渐远去的身影越缩越小,最后化成一根黑色的钢针刺进我的胸口,每一次呼吸都让我觉得刺痛。

仔细想来,叶传萍成为我们公司总经理的那一天,绝对可以成为我人生最倒霉日子的前三名。

在会议桌上,叶传萍当着所有人的面羞辱了我的低级错误,她用一张黄鼠狼的脸告诉大家“低级助理不用再参加以后的会议了”。

宫洺用如同看着神经病人的眼神看着我,不发一言,他的眼睛里写满了高高在上的怜悯,和一种灰色的疲倦,我知道,那种颜色叫做“放弃”。

Kitty冷冷地对我进行了总结陈词,她涂着鲜红唇膏的嘴唇中间,轻轻地吐出三个字,“你有病”。

然后,在我那句“你活该”的声音里,顾里留给了我一个背影。

我的倒霉并没有结束,反倒是刚刚开始,我觉得我才是应了那一句“你活该”。

一系列的报应从下班离开写字楼的电梯开始。电梯停在十二楼和十三楼的中央卡住了。检修的工人把门撬开,要求我爬到上面一层,两个穿着连身工作服的检修工看起来就像是日本色情片里的猥琐男一样,乐呵呵地站在十三楼的楼层上等待着我,他们认为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我如何去和他们解释这对一个穿着紧身职业装窄裙和细高跟鞋的女人来说,难度和让他们去徒手攀爬东方明珠差不多——当然,像顾里和Kitty那种能穿着14cm细高跟鞋跨栏的专业选手不包括在内,她们从小身经百战,如履平地,她们对高跟鞋那种游刃有余、如鱼得水的状态,让人非常确信她们无论是睡觉还是洗澡,冲浪还是潜水时,她们都踩着一双匕首般的凶器,你要硬说她们是穿着高跟鞋从子宫里钻出来的,多说几次搞不好我也信。

当我灰头土脸地爬上去之后,两个虎背熊腰的工人冲我说“好啦小姐,你只需要走下十三楼就可以回家啦”。——你看,他们也觉得这是一件类似伸手拉开玻璃门一样简单的事情。我把鞋子脱下来,拉开漆黑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的大门。

之后,在我回家的路上,一辆呼啸而过的出租车开过路边的一洼积水,迎面一排竖立的水墙拍打在我的身上,当初台风“圆规”登陆上海时,巨浪冲击防汛墙都没这个猛烈。我感觉仿佛《青蛇》里被巨浪打得元神出窍的白素贞似的,完全忘记了反应,在马路边呆如木鸡。反倒是我身后的几个提着菜回家的大妈,尖叫得格外投入,仿佛被泼到的人是她们。

再然后,我拉开包准备拿纸巾擦一下湿漉漉的脸,在翻找的时候,手机从包里掉出来,摔在地上,液晶屏幕哗啦啦裂开一张蜘蛛网。屏幕嗖一声熄火了,看起来就像是它挣扎着向我告了个别。

这个时候,我反倒有点儿乐了。我觉得人遇到一连串无休止、高强度、高频率、高质量的打击之后,都会产生一种孟姜女哭长城,哭完一轮再一轮的同归于尽的心情,我甚至在想,还能更倒霉么?还能更戏剧化点儿么?有本事就开一辆洒水车到人行道上来把我当场轧死啊,让我的尸体陈列在《祝你生日快乐》的旋律里被世界各国前来参观世博会的国际友人们缅怀致敬啊。敢吗?能吗?

当我回到家打开门的时候,无情的上帝口齿清晰不容置疑地、仿佛中国移动代言人般地告诉我:“我能。”

南湘拿着那个我异常熟悉的《M。E》信封——我每天都会寄出去不下十个这样的信封——表情复杂地拆了开来,然后把里面的内容递给了我,仿佛一个悲怆的法官将死刑判决书递给心灰意冷的犯人一样。

这还不是最后的一击,任何的演唱会都有encore,那是情绪酝酿到最后眼泪鼻涕齐飞,万众大合唱的落幕高潮。

当天的encore曲,是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南湘走到沙发边上,把电话接起来:“嗯,她在。”然后她望着我,说,“找你的。是崇……陆烧。”

我猛然想起,我此刻应该是和他一起在电影院里的,我们约好了下班他在楼下等我,而我从楼梯安全通道走出来之后,完全忘记了这档子事儿,就直接离开了公司。我把崇光一个人留在了公司里。

我接过电话,在听到他低低的温柔声音从话筒里传进我的耳朵时,我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

那天晚上,我和南湘一直坐在客厅里等着顾里回家,但是,随着窗外的夜色渐浓,路人渐少,整条繁华的南京西路终于沉睡下去,顾里依然没有回来。我和南湘心里的负罪感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强烈。

“你说顾里会经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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