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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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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牛奶。三少爷总是和女人在一起,那女人温婉迷人,穿黑色的毛衣,见着塞囡总是说一句:“小姐,你好。”离开时再说一句:“天凉了,不该再穿拖鞋了。”他们离开,塞囡也回稻山。有时候他们会坐地铁去不远的商场买些东西,塞囡就远远地跟着他们,坐在地铁里面从玻璃的反光里看三少爷的脸,这几世的光阴三少爷还是三少爷,他的脸上不着妆了,他不再穿绸缎的袍子,而他一个转身一个眼色依然是那个戏园子里面拿袖子拂面的少爷。

那日,三少爷独自来便利店买药,他见着塞囡就如往日般淡淡说:“你来了。”

“嗯,她呢?”塞囡站在门口飘飘忽忽地抽烟。

“生病了,一点小病,没有大碍。寒流来了稍不好就容易得病。”三少爷眉眼流动,“小姐,我总见你眼熟,你叫什么?”

“我们的名字不是你们可以唤得的,多少男人唤了就死了,嘻嘻。”塞囡看到烟丝再次变成透明的蓝色。

“你说笑了,你住在这附近么,这么晚了,家里人该担心了。”三少爷又说。

“不,我住在城外,稻山,你听过么?”塞囡指指稻山的方向,稻山这会儿黑沉沉的夜色里雪不化花不谢,塞娅在山顶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回声缭绕。

“那里风光可好,几时我带妻子去那里看看,她顶喜欢风光。”三少爷转身走进居民楼。

很快,塞囡就用光了手里的钱,过去一根簪子可以换来胭脂无数,吃几顿都吃不完,现在她已经把自己仅有的几个镯子和三根簪子都拿去二手市场卖了,却只换来几包香烟就用了个精光。她想买一双系带子的粉红色高跟鞋,想买一件镂花的披肩,还想像这城里的女人一样坐在地铁里面吃炸鸡翅膀,喝可乐。无奈,只好去塞娅那里偷,塞娅从小就有收集首饰的癖好,她那里的簪子少了几根定然发现不了。偷了几次,都换了钱,坐地铁去商场里面买来一双尖翘翘的高跟鞋,可是,在稻山上是穿不得的,这山路,倒也只有那朱漆的拖鞋才能够应付,她能够脚跟不着地地飘飘忽忽地回到自己的桃花地。她很沮丧,她无法像这城里的女人般,她想那三少爷的妻子定是有这样一双鞋子,待到寒流一过去就可以拿出来穿了,春光无限。

那日,塞囡正提着高跟鞋想要下山去,听得塞娅的唤声:“塞囡,小心火烛,切记勿忘。”

红颜白发 红颜白发(3)

“姐姐,我知道,我已经不抽烟了。”塞囡小心地说。

“塞囡,我们跟他是不一样的,我们是不死的,他已经多次死去。”塞娅安详地说,“你是饮朝露的,你是餐月光的,你是不死的。”

“姐姐,我见到三少爷了,他又醒了。”塞囡收起高跟鞋。

“当初你放了火,你杀了他。”塞娅恨恨的。

“你还记恨着,这些年你总不见我,你心里还恨恨的,几百年过去,他们已经轮回数次了。”

那晚,塞囡依然去那城,站在便利店门口等了整个晚上都没有见到三少爷来。她竟然开始觉得冷,并且瑟瑟发抖,她向便利店的店员打听三少爷,“那个个子中等面色白皙的中年男人,总是和他的妻子一起来的”,店员告诉她他们的住址,她小心翼翼地在太阳露出半个脸的时候敲响了他们的门,她的手指关节在门上发出脆弱的声音。三少爷出来了,疲惫的脸色,嘴巴里散发着隔夜的气味。他惊异地看着塞囡,说:“小姐,你好。”

“你的妻子还好么?”塞囡往屋里张望,看到门口的地板上俨然摆着一双美丽的高跟鞋,后跟已经磨旧了,定是在这城里走了很多夜路,笃笃地敲着地板。

“她,不太好,她的病医生说撑不过三个月了,是肿瘤。”三少爷一夜间已老了许多,他的鬓角几簇白头发忽地就长了起来,那是戏园里的妆容啊,是白色的粉扑在额头,红色胭脂画的眼角,是兰花手指轻轻拈过的鬓角。

“她是快死了。”三少爷捧着脸就咿呀地哭了起来,那是戏园子里他咿呀地唱哟。

在稻山上的桃花不败,除非是塞囡摘取。塞囡摘取了稻山上所有的桃花,用她这五百年修来的功力制药酒,她闭门不出,足足三日却没有进展,想起当年姐姐用雪山水泡蜜汁桃花茶给三少爷润喉,当下就去山腰上取雪水,那雪是塞娅的领地终年不化,塞囡用身体焐都不化,她脱去了所有的衣服,把雪放在自己的胸怀里面焐着,呼着热气,直到身体慢慢变得僵硬那雪都不化。她呼塞娅的名字,她说:“姐姐,成全我和三少爷,上一世他是你的,这一世他是我的,求你,救那女人,否则三少爷也会死去。”

醒来时,塞囡躺在稻山的山顶,积雪已不再,光秃秃的山顶泛着白晃晃的光,塞娅正在对着镜子画眉毛,眉粉落了一点在白颜色的袖子上面,她用手指抚去,叹口气,那三少爷脸上的妆容红是红白是白,是城里的一大看头,人们去看戏也是去看那妆容,那妆容是活的,是透明的,是飘来飘去的。听得塞囡翻身的动静,塞娅转过身来:

“醒了。那女人她死了。”

“姐姐你……”

“我用尽稻山上所有的雪水取其精华和你的桃花一起制成药丸,可是那女人已死去,来不及了。”

“姐姐你又何苦骗我,你恨我,你用药丸杀了那女人。”塞囡悲哀地说。

“我们都是女人,我们都是不死的,至少我没有杀死三少爷,你比我绝情。”塞娅不动声色。塞囡跌撞着爬起来,这稻山已经是个荒凉的土坡,小鬼们因为在白天无处藏身而纷纷逃离,他们玩儿时用的手帕、纸牌遗落了一地,化开的雪水有些还在土坑里面积聚着。塞囡爬过山坡,从地上拾起那双粉红色的高跟鞋,悲哀地拎在手里面往城里走去。那时候已是中午,稻山已经没有了烟雾缭绕,白光刺眼,路渐行渐宽,公交车和高架桥恍惚地出现在眼前,它们纵横交错,扑朔迷离,一队小孩走过塞囡的眼前,这城已是她所熟悉的,而那莺歌燕舞、胭脂粉儿、绫罗绸缎的属于戏园和三少爷的城,已经渐行渐远了。

塞囡走到便利店里面去买烟,小店员说:“今天你来得真早,买烟?”

“不,买一盒牛奶。”

“哦,你还不知道吧,那总来买牛奶的男人,他的妻子死了,他跟着开了煤气了。”

“嗯,寒流已经过去了,我这一季都没有穿棉鞋哟。”塞囡答非所问,她已经在等着下一季了,下一季,那三少爷几时再醒过来,在山里有足够的时间供她消磨,百年恍恍而过,也不过几根烟的工夫。

当稻山上的雪重新积聚起来、桃花重新生长起来的时候,又是去去几世。那城已毁于一场在夜间突如其来的地震。那晚,塞囡从梦中醒来,见得所有的灯光都在瞬间熄灭,她听见人们尖厉的叫声,然后那里就又是沉寂的黑暗,就好像数世前这里曾经是深深的海洋,夜间就是黑色的,如同废墟一般,那时候没有城也没有人,只有小鬼横行。而现在又是了。地震后,城的废墟成了小鬼的乐园,它们不再在夜间聚集在稻山,而是在城里游荡,以发现人的骨头为乐,它们用头盖骨点起了灯,排着队在城里走路,这里曾经是驴车经过,是戏园的舞台,是高架,是地铁,是三少爷死去又醒来的地方,可这下一世,等得似乎要有点悠远了。

塞娅在山顶看着小鬼们用头盖骨点起的灯,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小鬼们在遥远的城里回应着,叫着嚷着,听起来却那样安详。

“姐姐,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你看得见我么?”

塞囡点起最后一根烟,那里不知几时才会再有烟卖了。

于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1)

那日风风火火轰轰烈烈,少年不知,纵身一跃也是稍纵即逝。

——《杜撰记》

少年小五的记忆是从一幢残破的高楼上开始的,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夏末秋初,那年的最后一场台风刚刚从这个城市的身边擦过,整个城市宛如被水洗过一遍,湿漉漉的,梧桐树叶也淡去了浓绿色,空气中四处弥漫着一股燃烧树叶的焦灼味道,阳光恢复了一种惨淡的白晃晃。那日,小五刚刚过完了十一岁的生日,嘴角荷包蛋浓稠蛋黄的香味还没有去尽,口袋里揣着五毛钱的纸币走在被梧桐树遮蔽的街道上,台风夜晚带来的积水正在退去,于是所有的下水道都发出疯狂的呻吟声,这种呻吟声叫少年小五头一次感到一种巨大的愉悦和危险并存的莫名兴奋,好像那是他透明的血液,正发出歇斯底里的汩汩声。彼时的城市还没有显现出她即将到来的繁盛情景,在小五所生活的偏僻角落,还有大片的没有来得及除去的野草地,再远一点甚至看得到污浊的小桥流水,新的居民区正在建造的过程中,一些光秃秃的小树苗突兀地种在了崭新的水泥路上,四处都是脚手架。虽然说整个城市都在那几年里变作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但是在小五的记忆里面,彼时丝毫没有尘土飞扬的印象,他目光所及之处,看到的是巨大的蓝色天空和巨大的废墟,而空气中总是充斥着一股软壳牡丹的气味,这就如下水管道中奔腾的积水般,叫他血脉贲张,得拼命地压制才能够压制住自己放声大喊的欲望。

那一日,汩汩的水管声让小五人来疯,他沿着水管的流向疾走,穿着脱胶的蓝白条纹回力跑鞋和白衬衫,直到被一幢搭着脚手架的高楼拦住了去路。他闷着头走进楼里,沿着还没有造好栏杆的水泥楼梯往上爬,楼道里透亮,光线从每一层水泥的窗窟窿里透进来,于是他一会儿陷在阴影里,一会儿又暴露在夏末的大风里,这样吭哧吭哧埋头走着,既没有计算步数,也不知道走了几层,直到整个平坦的楼顶突然暴露在了他的面前,所有的阴影在瞬间消失,无遮无拦。

在后来的整个冗长而缓慢的青春期,他都记着这种不期而至的无遮无拦,并且他之后所有的记忆都以一九九三年的这一天作为了起点。

在若干年后的一个秋天的下午,小五用一辆小摩托带着菲菲骑在林荫道上时并不曾说起一九九三年的事情,他们两人都戴着硕大的头盔,彼此听不到对方说话的声音。那时天高气爽,空气中少有灰尘,阳光肆意,小五拼命地嚼着木糖醇口香糖,头盔里面一股薄荷的气味。菲菲眼中的小五,是一个狂爱阿迪达斯三叶草系列,狂爱木糖醇口香糖,狂爱红双喜香烟的少年。在菲菲看来,少年这个称呼对于有些人可以绵延不绝地一直使用下去,然而对他们来说真正青春残酷的黄金岁月已经只与记忆有关系。那时候菲菲刚刚辞去了咨询公司的工作准备去法国念书,她在街上淘到一条黑色的麻布阔脚裤,一件粉色的绣花挂颈衫,很得意地向往着在法国的小镇子里穿着这些拍照片。于是有的时候小五就想象着菲菲这样一个苍白的小小人,穿着粉红色的小衣服团缩在法国漏水的小公寓房子里面,在摄像头的前面拼命地打字,整个影调都是灰茫茫的。

小五倒是曾经跟菲菲说起过他真正的黄金少年时代打架的事情,而且反复说过很多遍。那时他十四岁,为了给一个兄弟出头,用砖头敲破了隔壁学校一个小流氓的眉弓,之后担心报复的他就每天在书包里携带一把铁扳手上学放学,他骑着一辆翠绿色的跑车,斜挎着被铁扳手压得变了形的书包,穿梭在当时四处可见的建筑工地之间,那些搭着脚手架的高楼掩映着傍晚咸鸭蛋黄一般的太阳。他总是一边惊惶于身后的自行车链条声或是示威性的铃声,一边在这样苍茫的城市傍晚中流连忘返。但是报复却是始终没有来到,那个铁扳手在书包里面塞了整整一年,终于把小五的牛仔布书包底磨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洞,然后连同一盒假冒的万宝路香烟一起掉落了。

“后来他死掉了。”小五最后总是要郑重地附上一句。

菲菲随手剥着瓜子说:“他怎么死的?被你砸了一下砸死的?”

“他后来吸毒了,死前人瘦得发灰。”其实小五的黄金时代并非像他自己描述的这样阳光灿烂。菲菲在他抽屉里翻到一张几年前的报名照,梳着滑稽的三七开头发,根根都位置妥帖,穿着当时男孩子间流行的灰色无领拉链衫,面孔扁平,全然没有现在的腔调,倒是现在二十七岁的模样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少年。菲菲也不知道为什么近日来要把少年这个词语放在嘴巴边上念叨着,她橘红色的短头发正在渐渐褪色,鹅黄色的衣裳和澄蓝的耳环摆在一起显得不搭调,虽然面孔上面的青春痘依然因为熬夜而来势汹涌,但是这一天,小五再次重复着他铁扳手的故事时,正是早晨八点,夏天已经戛然而止,风从床头的窗户缝隙里不断地涌进来,簌簌发抖的菲菲突然凄凉地意识到,青春期果真已经跟她全然没有关系了。

而小五睁开眼睛的时候,望见菲菲正裸着半个乳房在穿衣镜前面比划着那件粉红色的绣花褂子,那是她在夏天买的,她总是习惯于在早晨醒来时比画着,但是小五并未看出那件褂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衬着菲菲那一颗硕大无朋的脑袋,褪色的橘红色头发宛如大葵花一般,而手臂和乳房都是如此细小,看起来好像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少女。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2)

他突兀地问:“你到底为什么要去巴黎?”

菲菲犹豫了一下,终于说了句完全不搭调的话:“我过了青春期了啊。”

于是小五努力回想着所谓青春期的片断。此刻是秋天了,楼底下的梧桐树在巨大的风里面摇来摆去,整条街道都是灰蒙蒙的,他想起来的却全都是电影里面的镜头,比如说绿油油的麦田里面的白衣少年,爬在屋顶上面抽烟的赤膊少年,在厕所里打架的血腥气浓重的少年,耳朵边上都是呼呼的风声,那些男孩子们细胳膊细腿的,书包一直吊到屁股底下,走路的时候晃啊晃的。小五的书包里塞着铁扳手的那段日子也是秋天,那是一只牛仔布的书包,双肩的,细带子能够把肩膀勒得生疼,最辉煌的时候书包里塞着两把小刀,一个铁扳手和成摞成摞卷了边的书本,在翠绿色的跑车上骑得像风一样,边上那些搭着脚手架的高楼呼呼地就过去了,要多苍茫有多苍茫。小五现在回头想想才知道,他的整个青春期都与一九九三年的那个傍晚有关系。但是当时所见之后却再也没有见到,哪怕是在电影里面都不曾看见,这一切都与绿油油的麦田,插进胳膊里面的小刀片,对女孩子的无限遐想全然没有关系,这一切他甚至连对菲菲都从来不曾说起过,这一切不可分享也不得分享。

夜间,五楼的小窗帘外面,所有的霓虹灯都在天将暗未暗时点亮了,正对着窗户的是菲菲心目中这个城市里面最最美丽和豪华的高楼,形状如同钢铁战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却好像是撒上去的巧克力屑,菲菲手里面捧着法语书,用笔在上面勾勾画画。

这座楼小五一直没有爬上去过。

小五的癖好菲菲并不知道,她从来不知道小五那些在楼道里面度过的黄昏,其实这是没有人知道的。小五穿着阿迪达斯的运动鞋,他穿坏过好多双鞋子,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他的牛仔裤也已经被踩毛了边,鞋跟儿上面的一小圈裤腿几乎要断下来。他就那样噔噔噔地踩着楼梯往上跑。一九九三年爬上的第一幢楼后来成了一幢烂尾楼,裸露在外面的钢筋终于都生了锈,好像刚刚被摧毁的宇宙战士一样,庞大的身躯笨拙地停泊着,却是小五眼中真正的里程碑。自此以后,他爬过家周围所有建造了一半、将成未成的楼房,那时候农田和小溪连带着整个童年都已经从小五的视线中轻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簇新的散发着涂料味道的楼房,成排成排的米白色,用瓷砖新砌出来的花坛里面,用麻绳捆绑着幼小的树苗,女贞和泡桐。

小一些的时候,他爬上楼顶,拉开裤子的拉链,对着楼底下撒一泡尿,风巨大,冬天里会感到刺骨的冷。

最初所有未建成的楼都是钢筋水泥地暴露在黄昏里,西边的太阳从没有安装玻璃的窗户洞里照进来,一片暖洋洋,似乎每爬上一层都可以看得见新的光影变化,直冲楼顶,美不胜收。小五渐渐地长大后,搬进了一座曾经被自己爬过的楼里面,住在了第九层,楼里已经安装了很老式的电梯,上上下下都很缓慢,总是听得见锁链机械运转的巨大声响,他觉得很好奇,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在自己爬过的楼道里面再次行进着,并且这种行进在之后还要持续多年,于是他曾经好奇地盘桓在楼梯口,不停地按着上下键,电梯在他面前停下来,迟疑地打开沉重的门,里面总是空无一人,泛着绿油油的光。小五记得当这幢楼并未建成的时候,这里是一个巨大的直通通的大窟窿,望进去,风盘旋上升,黑得充满了神秘感,叫人心生畏惧。

后来所有的楼房都建成,再后来就是持续不断地衰老。直到所有的小树苗都长出可以在风里面摇来摆去的大树冠来。米白色的簇新墙面布满黄褐色的水渍,而电梯的门每每开启都会发出沉重的嘎吱声来,关闭时则是哐当一记。

小五突然之间都长到了二十七岁,在认识菲菲之前他从未感到青春流逝。

此刻菲菲从宜家订购的红色大沙发被送来了,她一个人把硕大的沙发在窄小的房间里面拖来拖去,试图寻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怀里面还抱着一只黄颜色的小狮子,这只小狮子跟随了她八年了,软绵绵地散发着菲菲身上的味道。她就抱着小狮子在沙发上面变换着姿势,一个细胳膊的小女人在硕大的沙发里面好像随时就会遁形,此番情景完全可以拍成一组电影镜头,一个青春期将过的小姑娘,在沙发里面奋力地抓狂地寻找着自己的姿势。菲菲说:“你看这样好不好?”大沙发被她搬到房间的中间,宛若一只抛了锚的大船。

菲菲是没有秘密的,她曾经反复地跟小五说起过她的黄金年代,在这样的黄金年代里面她并没有生活在城市里面,而是生活在父母插队落户的城镇里面,那里有巨大的黑色的鸟在头顶低低掠过,冬天的时候家门口的整条河道都已经结了冰,她是班里面唯一一个在冬天还敢穿着风凉皮鞋的女生,而且在河道上面奔跑两个小时也不会觉得冷。她跟小五说起这些的时候,总是喋喋不休,整个人陷入了莫名其妙却光芒四射的催眠状态,一旦她发现其实小五并没有在听,或者他没有丝毫的共鸣,就会勃然大怒,继而重新跌入无止境的沉默中去。

似乎如今把他们俩扭在一起的,就是共同和自己的青春记忆所做的对抗。

小五在一九九三年之后缓慢的青春岁月中再没看到过那个最初的傍晚所呈现出来的情景。他乐此不疲地爬上一幢又一幢的楼房。最先吸引他的是沉默的楼道,总是散发着一股这个城市特有的潮湿气味,昏黄的墙壁,和有时候黄昏里传进楼道里面的炖鸡汤或者是煎带鱼的香气,那些声控的灯总是时明时灭,而从天窗里照进来的光线被集中成一束束的,这里常常是安静的,他的喘息声狠狠地撞到狭窄的墙壁上面,然后反弹回来,脚步声如此单调,而全部的向往就在于走到楼道的尽头,打开那扇沉重的通往天台的铁门的一刹那。有时候天空晴朗,大片的云在碧蓝的空气中飞速行走,有时候下雨,从楼顶望下去,整个城市都萧萧然绿油油;有时候是冬天,凛冽的风猛然扑过来,整块透明的灰色天空底下,小五变成无数渺小的小人儿中的一个,最美丽的情景莫过于红色的霞光,所有的声音都会消失不见,车辆,行人,飞速行驶的轨道车厢都沉寂下来,整个城市都在这样的瞬间变得安静。而小五就这样站立在空荡荡的楼顶,双手下垂。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3)

但是小五始终没能看到一九九三年黄昏的情景。

虽然说当时他以为自己这种不可压抑的癖好是一种荷尔蒙分泌过多的表现,可是如今回头想来,他或许是想再次回到那个妙不可言的黄昏去,他试图在无数个黄昏里重新见到那个唯一的日子所见到的情景。

菲菲不知道他们如今朝夕相处的这幢二十一层高的楼小五曾经爬过,也不知道她过去在咨询公司上班时的那幢暖气管道里生长着老鼠的高楼小五也已经爬过,他甚至在最高层的男厕所里面小便,小便池的边上就是一个落地窗,当夜色终于降临的时候可以望得见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一种几近透明的灯火之中,叫人产生想要纵身的无限欲望。菲菲是沉溺于这个城市的,她过去总觉得自己是个将要溺毙于这个城市里面的人,当她从父母插队落户的小城镇回到这里的时候,黑色的大鸟和滴水的墙壁都已经成为了记忆中的片段,那时她穿着米老鼠头像的套头衫,紧身牛仔裤,涂黑颜色的指甲油,大白天在学校里面,躲在小花园的芭蕉树后面跟小姐妹们分喝一整瓶的伏特加,不加冰块也不兑果汁,微微地醉在中午直射的太阳底下,她曾经在无数个黄昏里穿着薄薄的红纱裙,套着牛仔外套,拎着一个无比重的书包,骑破车飞驰在充斥着灰尘的马路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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