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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金-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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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萧楠的肚皮却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这一天,那个小厮其实只送了一顿饭过来。苗枫只得又去门口找了个跑趟的仆人,给了他些金子,叫他送点吃食过来。

    他有点担心,自己不在萧楠身边,萧楠可能会饿死。

    不一会儿,萧楠终于吃上了热,腾腾的小笼包,一边吃包子一边听苗枫讲述。

    原来苗枫出门后不久就和暗中潜伏进这山市的婉月遇到了,其实白天里,整个山市是死气沉沉的,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店铺开门,街上也见不到什么人,看起来好似死城,他所有的情报,也都来自于婉月,包括得到的这些碎金。

    据婉月得到的情报可知,整个山市只在夜间活络起来,夜晚,这里就是人们狂欢的天堂,整个山市的所有店铺无非是吃喝玩乐。

    而且这里并没有什么货币,唯一的流通物就是金子。

    光顾此地的顾客,都是所有匪帮选派来的代表,有的是匪帮里权势很大的人物,有的是争勇斗狠的狠角色,所谓的贡品,也不过是进入山市后立刻被众人享用的商品罢了。

    匪王似乎抱着一种“与匪同乐”的心态来看待山市盛会,表面上看,山市就是犒赏匪帮的大狂欢节。

    当然,也只是土匪的狂欢,除了那些从狂欢中得到极乐的土匪,还有为了金子而来,得到特许的商人,贩卒,仆从,以及源源不断输送过来、被奴役和侵害的奴隶们。

    这里简直是一个缩小版的索多玛之城,到了夜间,你甚至能在这里看到世上一切荒唐事。

    婉月虽然进行了很多侦查,却始终没有找到匪王的讯息。据传闻所说,匪王直到正会那天才会现身,并对他器重的匪帮进行封赏,那也是整个盛会的最高朝。

    但在正会之前,没有人知道匪王在哪里,甚至连匪王所藏身的巢穴至今也是个谜。

    匪王对于这个树海的土匪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信仰,一个神灵。尽管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按照正常人的年龄来说,现在也应该是匪王的子孙后代掌权的时期,然而这些人依旧愿意相信,初代匪王还活着,并且会一直活下去。

    除此之外,匪王还会在这次盛会上宣布自己新一任的匪后,坊间有传闻说,匪后的位置本来是留给“半面仙女”的,然而半面仙女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竟然缺席,甚至有人说半面仙女被人杀了,如今,匪后一位到底是谁来坐,也不得而知了。

    萧楠听完苗枫的讲述,道:“一切谜底,都得等到六天后的山市正会才能揭晓了。苗枫,你最好去给婉月传个信,把那个神秘鬼童的事情告诉她。说不定她和我们一样,也成为了鬼童追踪的目标。”

    “这点就不用你操心了。你顾好你的身体就好了。”苗枫装了一袋金子给他,“这些钱作为你在这里打点的费用。”

    “其实,我还有个想法。”萧楠终于吃完了小笼包,喝了几口茶水后,没等他开口,苗枫就道:“你肯定又想去看看这个山市的夜晚是什么样,对么?我就知道你这个恶趣味!”

    “我毕竟还是个民俗学者啊!”萧楠道,“我很想看看,这个神奇神秘的山市,在夜间是怎样运作的。”

    苗枫想了想,便找个小厮,给了他点钱,说自己要带萧楠出去游玩,那小厮拿了钱,什么都往外说,原来这里的规矩其实并不严实,因为这个山市,进来容易出去难。就算离开了聚香楼,也出不了山市,在山市正会没结束前,离开山市的人,都会被格杀勿论。

    他们聚集在此地的人,赚的也只是这几天的外快,因此也无所谓到底出不出这聚香楼了。只要找到了门路,给够了钱,就能找人开后门,因此经常有恩客带着楼里的女子出去陪酒什么的。

    听到小厮的话,萧楠更蠢蠢欲动,想出去见识一下,他这一天实在太过无聊,睡了大半天,也早已不困。只是苗枫不许他再用义肢,给他穿好衣服后,像之前那样,托抱着他下楼。

    两人跟着受贿的小厮走了一条院子里的小路,来到了后门处,原来这里有不少后门,也可谓“四通八达”了。

    就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还看到有其他的客人牵着几个女子出门,估计也是去夜游的。

    出了门后,苗枫抱着萧楠经过了几条漆黑狭窄的深巷,就算隔着院墙,也能听到墙内各种放,浪的叫闹笑声,出了巷子,两人的眼前立刻变得一片明亮,那是一条商业街,街道两边的铺子都在营业,灯火通明,这些店铺都没有招牌,里面却贩卖着许多奇货可居的东西,应该都是土匪们的“藏品”。

    这条街人来人往,已经极为热闹,路的一边甚至有路灯照明,街道上方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彩旗,显得很喜庆。

    但据苗枫所说,这里尚还算是山市内偏僻的角落,因为真正狂欢的场所,是那些充斥着赌、博,风、月和美酒的街道。


………………………………

336 黄金的讯息

    苗枫抱着萧楠先进了一家应该是专卖西洋货品的店铺,这些土匪的业务也挺复杂,有不少西洋玩意儿,比如座钟什么的。

    甚至在这家店里,还能看到欧洲古董制式的轮椅。这也是苗枫为什么要进这家店的原因,他得给萧楠买个代步的工具。

    在山市,没有什么所谓的定价,物品的价值完全靠双方协议。轮椅的价格高低,全靠店主的心情。幸好这店主本来也不看好这个古董玩意儿,随手就卖给了苗枫。

    买下了轮椅后,苗枫终于能够推着萧楠,让他体面一点的游街了。只是这轮椅不知道经过多少年头了,看起来式样还挺好看的,实则一动起来就吱呀响,好似要散了架。

    两人先在商铺街上转了一圈,发觉此地甚至比上海滩的店铺还要厉害点,有的店铺就把一些名贵的珠宝,像地摊货那样随便出售,似乎除了金子,他们眼中再没有什么值钱的货色。

    而对于萧楠来说,商铺里却又能找到不少他认为很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一些珍贵的古籍。书对于土匪来说,简直等于废纸,甚至被摆在地摊上等着人随便给点钱就拿走。

    萧楠却在书摊上流连不舍,让苗枫帮他买了好多旧书。

    至于苗枫本人,他更喜欢看兵刃,并且又购置了一把备用的锋利苗刀,他钟爱的骨刀还是被好好的包裹起来,背在他身后。

    这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前方不远处,几名土匪竟然和一个店主争执起来,大概是没有谈妥价格,土匪不爽,拔枪就打,店主也不是善茬,两帮人立刻展开了街头的混战,而其他人却好似视若无睹,该干什么干什么。不一会儿,那店门口就陈尸数具了。

    “如果你到了那种风化街区,看到的也许更让你瞠目结舌。”苗枫道,“你还要去那种地方见识么?我可以告诉你,当街xx的都有。而且非常多。”

    “呃……那算了吧。那游行呢?我听说有盛大的游行。”萧楠道。

    “嗯,游行的车队,也许很快就要经过这里了,据说游行是全城巡回的,每晚八点正式开始。你可以找个好一点的观察视角。跟我来吧!”

    苗枫看了看四周,然后推着萧楠快步进入了一家店铺里。那家店铺极不起眼,无人问津,看店的人是个正在打瞌睡的糟老头,老得耳聋眼花,店铺里进了人都不知道,依旧在那鼾声如雷。

    他的店里也没什么值钱的物件,但和所有的临街骑楼一样,这家店铺有个二楼。苗枫展示了下自己的神臂力,抬着萧楠连同轮椅一起上了楼。

    楼上原来是个小库房,空荡荡的,却有个小阳台,正好可以看到街面上的状况。

    若说观景的视角,这里倒是不错。

    在萧楠被推到阳台时,远处已经响起了震天的鼓乐声,只见彩灯簇拥的巨大彩车,伴随着欢腾的人群,已经朝着这边推,进了。

    那种游行远远乍一看和现代社会的花车游行没什么两样,但也有点太闹腾了,人们兴奋得有点不太正常。

    随着车队不断推,进,欢呼声浪越来越大,萧楠目瞪口呆的看着逼近的车队和人群,终于明白为什么苗枫要带他上二楼来看。因为涌过来的人实在太多了!!

    这些人衣衫破烂,并非是因为贫苦,而是他们身上的衣物都被自己撕扯烂了,有的人索性就一丝不,挂,跟着车队尖叫着,大笑着,高唱着,彩车由几十头马和牛拉着,无比巨大,第一辆彩车做成了大船的形状,彩船上都是乐队,吹拉弹唱,还有人不断的洒彩片,整个彩车都用彩锦和金箔打造,富贵非常。

    而第二辆彩车就很不寻常了,竟然完全不靠人力和畜力,而是靠着机械机关行动,形如巨大的蜘蛛,有数条机械打造的肢节触角,缓慢交替着向前挪动,在那钢铁蜘蛛的背上,是庞大的台子,有人在上面表演玩命的高空杂耍。

    再往后,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材质打造的硕大海螺彩车,由小汽车拉着,海螺上爬满了男男女,女,在以各种奇妙的姿势口口。

    最后面跟着的是小型彩车,拉着一车车的人,像是在表演行为艺术般癫狂,但是仔细一看,他们手中持着的,竟然是新鲜的、好似刚刚被肢解的人躯!

    这诡异的游行简直血腥暴力怪奇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却又那么受人欢迎,无数的人为之膜拜疯狂!

    萧楠张大嘴巴,看着游行缓缓从他面前经过。

    而最让他震撼的还不是这些,而是那个最大的蜘蛛彩车的最顶端,赫然站立着拍皮球的鬼女童。

    那鬼女童面无表情的站在高处,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看到萧楠和苗枫,便随着车队渐行渐远。

    “我觉得我们应该尽快联络婉月了。”萧楠呆呆道,“这里真是太疯狂了……”

    他甚至可以确定,蛊灾之后,漏网之鱼,跑到西半球的蛊母,就是那个鬼女童!

    随着他与鬼女童相遇的次数越来越多,这种感觉就越发强烈!

    “我和婉月有约定的接头地点,时间不早了,你还是趁早返回住处吧。听说,下半夜,整个街道会更加疯狂迷乱。”苗枫道。

    萧楠只好点头同意,当地的民俗真是不适合研究。

    他总感觉到,比起昨天夜间,这山市似乎变得更加狂乱了。

    ——————

    苗枫将萧楠送回了聚香楼里的住处,嘱咐萧楠锁好门窗才离开。

    他白日里和婉月约好,在一处极为偏僻的废弃宅院里见面或者交换讯息,但是,当他赶到了那里后,却赫然发现了一种怪异的现象。

    原本这个宅院,长满了杂草,房屋坍塌,隐秘而不起眼。

    但当他趁着夜色再次来到此处时,见到的却是一片“辉煌”。

    这种辉煌的色彩来自于整个庭院的异变!

    庭院的一草一木,都被金箔所浸染了!

    是真正的金粉和金箔!

    而在庭院的角落里,竟然立着一尊表情惊骇的金制人像!

    那人像不是别人,正是婉月!!

    在这个山市,当然不会有人专门会去为婉月做等身高的黄金雕塑,

    所以,苗枫想到的只能是——

    婉月变成金像了!!

    就像是传说中中了点金术的人一般!

    她,

    被变成金子了!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看到了什么?

    苗枫心中忽然有了答案,

    也许,

    婉月也遇到了那个鬼女童?!

    一旦被鬼女童发觉别人能看到她,那么……下场就是婉月这般么?!

    那么婉月现在的状态,难道是死了么?

    不,萧楠的力量可以扭转物质,把她带到萧楠那说不定还有救。

    苗枫刚要搬动婉月的金像,忽然他发觉在婉月身后的草丛里,竟然散落着一张如同草叶般,同样被金箔化的纸片,由于纸片也变成了金灿灿的颜色,故而混在了草堆里。

    他打开金箔纸一看,上面还留有婉月用细细的笔尖写下的字句。

    “匪王……冥殿……狂祭……”

    不明所以的字眼,不明所以的信息,大概只有婉月自己才知道这些笔记的意义了。

    除了这纸条,苗枫抬头望向了婉月紧紧贴着的那面墙壁,上面竟然能找到四个被婉月在情急之下背着手倒写的文字。

    也只有挪动婉月后,才能看到这四个字,这些字被她紧紧的挡住,似乎到最后她还在掩藏这四个字!

    而那四个凌乱的字竟然是————

    “远!离!伏!兮!”

    也许最后情急之下,她没有写完最后一个羲字,只用了同音字替代。

    这诡异的讯息,让苗枫越发感到心头一沉。

    他完全,

    猜不透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

337 哈士奇

    萧楠睡得并不踏实,这个山市实在太匪夷所思,他上了床后很久还在思索这山市的一切到底代表着什么玄机。

    而整个楼房还是那么吵闹,到处都是寻,欢作乐的声音,他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迷迷糊糊睡到了凌晨。

    这时都快天亮了,楼里也终于安静了下来。

    萧楠翻了个身,发觉苗枫并没有回来。倒是这时,窗外响起了窸窸窣窣撬窗栓的声音。

    如果是鬼女童来了,肯定直接破门窗而入了,而不会撬锁,他猜应该是苗枫。

    果然,苗枫利落的用刀剑撬开了锁,趁着这明暗不定的寂静时刻,扛着一个被布匹包裹的、一人高的物件跃入了房中。

    “这是什么?”借着外面的路灯,萧楠能看清苗枫所带的货物。

    “是婉月。”苗枫放下金像,随手关好了窗。

    “婉月?!!”萧楠惊呼。

    随着苗枫把裹着婉月的布匹掀开,露出了里面真实的情形——婉月已经变成了金灿灿的金像,矗立在萧楠的面前。

    萧楠顿时觉得脑子都要炸了。

    他和苗枫想的一样,都怪自己没有及时把讯息反馈给婉月,才让婉月遭到了毒手!

    一股内疚的感觉从他心底升起,然而,他现在却不能使用伏羲之力,起码在这五天的时间内,都暂时不能用!

    “我知道你不能打草惊蛇,所以我只是把婉月带来,先放在你这里,以免再次遭到别人的毒手。我会把婉月先藏到柜子里,让她在你的身边,总比在外面随时被视金如命的土匪发现的好。”苗枫道,“婉月还留下了奇怪的讯息,你听听看,到底是什么意思。”

    于是他把自己在那个废弃院子里发现的蛛丝马迹都告诉了萧楠。

    萧楠听到后也是觉得一头雾水,为什么婉月最后要说“远离伏羲”呢?

    说实话他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现在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了。

    “麟翼一直由婉月负责联络,那么麟翼又去了哪里呢?”待苗枫安置好了婉月的金像后,萧楠问。当初潜入山市的,除了苗枫婉月,还有麟翼,但这几天一直没有麟翼的消息。

    “我昨天和婉月联络时,她说麟翼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躲起来休养了,因为怕你担心,我就没有告诉你。如果麟翼在休养,我想他暂时应该不会遭到毒手。”苗枫道。

    “麟翼生病了?这可奇怪了,按理说,麟翼的基因非常强大才对,甚至可以免疫已知人类的一切病患。”萧楠道。

    换句话说,麟翼几乎不可能生病。

    难道他也被蛊感染了么?

    “苗枫,那就麻烦你再去找一下麟翼吧,我不希望麟翼也出现什么问题。”萧楠道,“毕竟是我把他带回这个时代的。”

    “好吧。”苗枫摊摊手,“我这就去调查。”

    “你们不用调查了,其实我早就在这附近藏身了。”这时,门外传来了麟翼的声音,他好似是偷偷摸摸蹲在墙角下说话一样。

    萧楠吓了一跳,他挪到轮椅上,来到窗边道:“麟翼!你既然一直都在我身边,为何不通知我一声。”

    麟翼道:“我的基因来自于幻想生物狼人,在进入这个山市后,我的基因变化似乎加剧了,这个地方似乎有某种魔力,弥散在大气中。我的相貌,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和常人已经完全不一样,因此只能躲起来。”

    “原来如此。没关系,我们不会对你的相貌有所惊讶的。我们什么风浪没见过,麟翼,快进屋吧。”萧楠道,“外面很危险。”

    “主人,你不觉得害怕就行。”麟翼道。

    苗枫这时已经率先打开了窗户,往外望去。

    然后苗枫的表情就变成了目瞪口呆状。

    因为爬进窗户的并非是人类,而是一只体格显得很硕,大的…………

    哈士奇。

    就是哈士奇!!

    萧楠看着像是小牛一般大的哈士奇,确认这货从毛色到眼神到神态

    都是

    哈士奇。

    “你真是狼人的基因吗?”萧楠讶道。

    “当然!我当然是狼人的基因!”大哈士奇竟然口吐人言,声音和麟翼一模一样。

    苗枫再次关上了窗子,道:“这下省的我跑了。哈士奇就哈士奇呗。我还以为麟翼会变成金毛或者其他什么的品种。”

    “我也想变德牧!或者藏獒!”哈士奇气哼哼的趴下来。

    狼人基因为什么变身后不是狼人是哈士奇……萧楠虽然心里有疑惑,但是看来还是别说了。

    “其实,哈士奇不错。起码长得帅。”他道,“我想一定是因为此地某种神秘的力量导致的,等我们解决了蛊市,我也会用我的能力帮你复原的。”

    “嗷……”哈士奇发出了可怜的唏嘘声。

    苗枫抱着手臂道:“麟翼,反正你都变成这样了,不如发挥下你真正的价值吧。”

    “嗷?”麟翼抬起头,不解的看着苗枫。

    “被鲁啊!狗子不让鲁叫什么狗子。”苗枫忽然从后面抱住麟翼,露出奇怪的表情。

    萧楠这才想起,苗枫这货特喜欢招惹猫猫狗狗,路上见个流浪猫都要鲁一把那种。

    “嗷呜!苗枫!你这混蛋!不要乱摸,我!太无耻了!我可不想和你搞,基!”麟翼知道的还挺多。但是他现在是一只狗子。

    “我也想鲁。”萧楠道,“最近人生太压抑了。”

    “人生压抑和鲁我有什么关系?!”狗子震惊,“但是主人你想摸,我可以随便摸!提前说明,我只是因为基因不稳定才变成这样,我并不是真正的哈士奇那么蠢。严格来说,其实我是狼。”

    就这样,萧楠房间里奇怪的“住户”增加了。

    ————

    苗枫真的一点都不怕什么,大白天也牵着麟翼在楼里溜达。

    他现在作为恩客就索性住在了萧楠这里,顺便显摆下自己“饲养”的猛犬。

    在这聚香楼里,也有不少姑娘小姐饲养宠物,比如狮子狗什么的,都当成心肝宝贝。

    这地方的昌吉并非完全都是外面土匪进贡来的贡品,也有不少是真正在风,月之地任职,专门来赚一把的。

    意外的,没人对比普通哈士奇大得多的麟翼表示多惊讶,反正在这种鬼地方,这些人应该也见怪不怪了。

    萧楠坐着轮椅,牵着麟翼在花园里透透气,这一天已经看不到那个拍球的小女孩了,院子里打扫的仆人一个个似乎也喝得醉醺醺的。

    今天天气依旧不好,甚至比昨天更阴暗了。说是牵着麟翼,其实是哈士奇在帮他拉车,白天的青,楼内外都一片死寂,就算萧楠在院子里转悠,也只能听到他轮椅嘎吱嘎吱的声响。

    这一天比昨天平静得多,苗枫也没有再出去,那个叫招富的小厮本来还给送饭,自从给了他赏钱后,他反而惫懒了,几乎都不怎么冒头。苗枫去厨房查看了一下,发觉厨房一片狼藉,昨晚还在劳作的厨师和伙计都回去睡觉了,只能自己开火做饭。

    麟翼看到苗枫去做饭就立刻撒丫子跟上,作为一只哈士奇在一边对苗枫蹩脚的厨艺指指点点的,并用狗嘴帮忙拉风箱。

    晚上,整个山市又好像活络了过来,喧闹无比。

    第四天也依旧如此度过。

    这样昼夜颠倒的日子让萧楠觉得疲惫无比,因为他晚上根本没法好好入睡,外面太吵了,他不得不像其他人一样,白天多睡会儿补觉。

    倒是苗枫和麟翼,还是那么活蹦乱跳,体力和精神都很好。

    只是第五天晚上,出现了新的状况,原本吵闹的青,楼,忽然变得安静了不少,有小厮和婆子挨个房间通知,说今晚有大喜事,原来一个出手极为阔绰的顾客,在前楼大厅要挑选美妾,叫每个楼里的姑娘都去,凡是去的人都有大把的金子拿。说白了就是土豪撒币。

    萧楠觉得这种无聊的活动,自己没必要去凑热闹,依旧留在自己房里吃吃夜宵看看书,享受下苗枫的按摩,然后睡觉。

    “你好像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苗枫听着外面争先恐后下楼的声音道,那是楼里的人纷纷往前楼大厅跑的动静。

    “我不是适应,是忍耐。”萧楠躺靠在床,上的靠垫上,拿着一本古书道。

    “今夜外面的空气似乎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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