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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情深不自知-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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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女佣生涯结束,从老布朗那里拿到的薪酬,也就只够支付琦琦一个月的看护费。所以我想着我得尽可能多挣一些钱。开学之后,我就去中餐馆看看,有没有适合我的工作兼职。

    女佣生活中,最令我受益的是英语口语的提升。我雅思6。5的英文水准,根本不够对付老布朗所说的传统伦敦式英语。就是比伦敦式更古老的用语,相当于中国的……文言文。

    即便是小布朗,在词汇的表达上,也让我深觉自己好像从来没学过英语似的。

    语言这个东西就得靠说,我每天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跟布朗祖孙对话。

    小布朗还好,而偶尔遇到这位老布朗耐心告罄之时,我就会被骂个狗血淋头。

    就算是骂人的难听话,也是地道式英语的组成部分,我一般这么开解自己,一面但小声重复背诵,进行学习。

    老布朗听见我念念有辞,尽管年龄大了,但听力却还好,“A

    e you pulli

    g my leg?”(你在开我玩笑吗?)怀疑我在回骂他。

    我往往诚恳地回应道,“No;I'm just lea

    i

    g B

    itai

    E

    glish f

    om you。”(我只是在跟你学英语罢了)

    恰逢小布朗也在,他才不管那么多,直接哼哧哼哧地笑出声来。

    老布朗恼火之至。

    小布朗却朝我眨眨蓝眼睛,似乎是力挺我和他祖父斗法。

    小布朗父母在他七岁时车祸去世,他和古板的爷爷老布朗相依为命,生活上虽不拮据,但也日复一日地沉闷。异域思维与文化的日常碰撞,让他觉得新奇有趣。

    因此他对着老布朗直言,总是笨手笨脚犯错的特蕾莎做女佣,比熟能生巧的凯莉有意思多了。

    是的,他从来没有把我当成“后祖母”。

    渐渐地,我便已经摸透了老布朗的日常习惯了。他特别注重生活的规律性,近乎于严苛。

    而小布朗虽然比他祖父想法更古怪,但却不会过分地刁难我。

    他貌似对中国的东西特别感兴趣,对来自中国的我和我的琦琦也很感兴趣。

    小布朗喜欢看我背着琦琦干活,偶尔轻摇拨浪鼓逗他。这只拨浪鼓是我在W市买的。离开祖母时,除了一些衣物,琦琦的玩具,我只带走了陈羽尧送我的埙。

    念珠送我的那只陶笛,我连同琦琦的胎盘一起埋在了W市的一棵樱花树下。

    胎盘埋在树下,有成材之意。念珠说,她出生时的胎盘就埋在家中庭院的那棵“洞庭皇”下。

    这是一份充满仪式感的活动。万物生长于大地,让胎盘埋于地下,是最正确不过的做法。

    胎盘,生命最初的寄所。让旧的归于尘土,才有新生的枝繁叶茂。

    我已不再去想我腹中失去的那个未曾得见天光的小生命。

    琦琦是我在这个陌生的异域开拓新生的精神支柱。

    时光飞快,两个月即将过去。八月,就已经是英国的夏末了,晚上会有些凉。

    对于中国人而言,西瓜是夏天的标配,那对于布朗一家而言,起泡的香槟酒才必可不少。

    我意外地得知,布朗家还有一个小酒庄,主营香槟酒。因为我重新见到了那天来到希思罗机场接我的管家吉恩。事实上他管理的是布朗家的酒庄,换言之,他是酒庄经理。

    从他们的谈话得知,最年份香槟的销量不好,老布朗的脸色十分不好。

    我背着琦琦,小心翼翼的拖着地。生怕发出大一点的动静,引发正在谈公事的老布朗的冲冲怒气。

    坐在老布朗对面的吉恩说,年份香槟的销量比去年下滑得更加厉害,而无年份香槟虽然卖得好,但全然展现不出自己的特色,买不出价格。

    我默默听着,心中渐渐涌现出一个想法——我想去布朗酒庄去工作。

    关于香槟酒,十九世纪末期,酿酒人曾一度为不知添加多少再发酵糖浆而苦恼,糖浆太少酒会因未成熟而发涩且泡沫稀少,糖浆太多则又要引发酒瓶爆炸。

    多亏了当时的香槟地区药剂师弗朗索瓦发明了葡萄酒糖分测量仪,才精确了添加量,这对于香槟酒的贡献,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现在布朗家酒庄遇到问题是,要开发自己无年份酒的独家真酿。而贸然改变发酵糖浆的添加量,又是件极冒险的事。

    而研发新配方,本身就要付出一大笔研究费用。老布朗难以决断,又不甘心就见酒庄的状况日渐消颓。我在伦敦学院主要是攻读药剂学,而酿酒工程本来就是我选修的另一个专业。相信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去做这个研究。

    十五岁的小布朗坐在另一侧,大胆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不破不立。他说,没必要让酒庄也像这栋房子一样,变成一轮半死不活的夕阳。辉煌那是过去时,将来等待着它的就是无尽黑夜。

    不得不说,这个比喻很精妙。

    我坚持把地拖完,净手过后借着给茶水续杯的机会,用英文问道:“布朗先生,不如交给我试试。”

    “你?”老布朗一愣。

    随便不耐烦地摆摆手,让我下去。很显然,他认为我在开玩笑。

    小布朗望着我,眼睛又一眨一眨。而酒庄经理吉恩,尽管一言不发,但眼中饱含戏谑之意,望着站在他眼前的我。假布朗太太,真女佣,他当然没有把我当回事,所以我的话引他发笑。

    “我本身是学生化专业的,来伦敦主要也是为了继续攻读硕士学历。”我不徐不疾地道,“陈先生应该没有告诉你,我拿到了伦敦大学学院的offe

    ,还有一个月我就要入学。”

    小布朗吃惊地望着她。

    老布朗和经理是一脸的不敢置信,急雨只好把录取通知书拿到他们面前。

    “Gob**acked。”(惊到我了)小布朗脱口而出。

    而酒庄经理惊叹布朗家卧虎藏龙,连一个女佣都拥有如此之高的学历。

    老布朗面有得色,随即用从来没有过的亲切口吻对我道,“你不妨就试试看吧。”
………………………………

第八十八章 我有一张旧名片

    我终于凭借所学,让自己和琦琦得以在布朗家继续栖身下去。以一种更体面的方式。

    我先是研发出一个绝干型的无年份香槟新品,老布朗让我取一个名字,我想了想,将其命名为“Gold Rai

    ”。他嫌这个名字太俗气,但最终出于对技术人员的尊重,选择了留用。

    这款新品一经面世,很受到年轻群体的喜爱。

    老布朗很是兴奋,正式聘请我做了酒庄的研究员,当然他还是只付给我半薪,但远比女佣的全薪高得多。凯莉回来之后,我就搬回了客房,但是老布朗同意我在酒庄雇佣期间免去我在古堡中的食宿费用,也就是传说中的包吃包住;无形中我省了一大笔开销。

    这样看起来半薪也没什么,因为已经极大地消减了我之前坐吃山空的恐慌。

    9月26日,我顺利坐上去伦敦大学的巴士车。

    我给琦琦请了专门的幼儿看护,小布朗总喜欢逗他——他总是问,到底你是我U

    cle,还是我是你U

    cle。老布朗听了,总是一脸黑云。

    虽然他从来没有把琦琦当成“继子”,但我现在对内,是酒庄的技术研究员,但对外是布朗家族的女主人。他极度不喜欢孙子的做法,认为有失庄重,而且他怕小布朗的行为过火得罪了我。他在乎的不是我,而是不想布朗酒庄就此失去一个便宜又好用的员工。

    最终损失的会是英磅。

    老布朗是个很现实的人。

    我坐在曾经只在影视中看到过的二层巴士车上,望着窗外那些高眉深目的路人,偶尔捕捉到一张亚洲面孔,都觉得亲切。他或她,为什么会在此刻出现在此地呢?求学,工作还是原本就出生在这里的亚裔呢?我忍不住去猜测他/她身上的故事。

    UCL(伦敦大学学院)位于伦敦中心,地理位置极为优越,当之无愧的都市大学。

    我所就读的专业只有三十来个人,除了我之外,还有****人。当然严格意义上,我已经失去了中国国籍,我只能算作华裔。我很惭愧。

    一个是来自香港的女生左依,和我年龄相仿。另一个是来自北京的郑恩承,年龄长于我们,面容俊朗但是有少年白,但我觉得这丝毫不损他的魅力。他让我想起另一个人。

    我们三个自然而然走得近起来,虽然我和郑共同来源于中国内陆,文化背景趋同,但是他和左依更能吃到一块儿去。

    他们俩都巨能吃辣,去中国城超市买完老干妈,涂在三明治的夹层当果酱。我跟着他们试过一次,涕泪齐流的样子成了他们一整天欢乐的源泉。

    我发誓不再尝第二次。

    由于每天回布朗家,都要转两趟公交车,花费近一个小时,我开始留意在学院附近租房子。但即使和两、三个人一起合租,每周也需要花掉200磅。实在太高。

    而且把琦琦放在出租屋里,即使有看护在,我还是不能放心,还不如放在布朗家。

    在确定物理距离不能缩短的情况下,我练就了在公交车上看书而不头晕的本领,但是视力在无形中下降了许多。

    圣诞节即将来临的时候,第一学期就要结束了。由于UCL是出了名的无宗教背景,所以来学校传教的人特别地多。左依本身就是基督教徒,她希望我也能信奉上帝。我万分抱歉地告诉她,我是无神论者。在一旁的郑恩承便拍案道,“我也是。”

    结果他信奉的是马克思主义。他有信仰,而我无。他也表示理解,甚至道:“作为华裔,你能说这么流利的中国话已经很难得了。”不能要求我更多了。他把我当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的华裔女孩,我不信基督教已使他诧异,压根没指望我能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

    对此,我选择了缄默。个中情由,无从解释。

    但我也没有刻意去隐瞒。当郑恩承约我去过圣诞节时,我明确告诉他,我要回家陪儿子,一周岁生日的时候我无暇分身,但作为妈咪,平安夜一定要陪伴在他身边。

    至此,他才知道我是“已婚”的身份。面对他惊愕受挫的表情,我还是告诉他,“是的,我是M

    s B

    ow

    。”

    “怎么会?”他不敢置信,“为什么会是这样?”

    我回答他,“因为我的先生姓B

    ow

    ,所以……”

    “你知道我在问什么。”郑恩承神色凄惶地看着我。

    “对不起。”我只能这么说。

    其他的,无可奉告。左依问起我,我也只是告诉她,我曾经叫做“金急雨”,在S市长大。那里白墙黑瓦,风景如画。但我现在是“特蕾莎·布朗”,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我安于这个身份,只想把这个身份经营得更好,但从来没想改变它。

    我是个妈妈。

    我最大的夙愿是可以挣很多的钱,把他养大。

    UCL一共有三个学期,9月底到圣诞节,一月初到复活节,复活节结束到七月中。

    专业课的学习其实对香槟酒新品研究多有禆益。而且在学校里,有特别丰富的社团活动,我很热衷于参加Pa

    ty;除了可以认识更多优秀的朋友之外,我还可以摸索出时下年轻的学生群体最喜欢的香槟酒类型。

    毕竟有大学生的地方,就有Pa

    ty,有Pa

    ty的地方就有香槟酒。尽管消费水平无法比藏家相比,但消费能力是惊人的。

    复活节前后,我又研发了两款甜型香槟,成为餐后甜点的绝佳的搭配,将“Gold Rai

    ”打造成了一个系列。老布朗再也不嫌“Gold Rai

    ”的名字俗气了。

    一年过去了,我积攒下来的钱足以应付我和琦琦下一年的生活。

    我重重松了一口气。

    16岁的小布朗已经是高中生了,高大健硕,青春洋溢。就是离成熟太远。

    他最近总是不回家,跟朋友一起玩飞车,这也是老布朗所不允许的。可是他几乎没有一天不是烂着手肘和膝盖回来的。他不想被老布朗知道,所以也不打算让凯莉帮忙处理伤口,所以就找上了我。他知道我学药学,所以把我当成半个医生来敲我的门。

    我当时并不知道,放下书本去开门,他松开抱着的手肘,鲜红的血热刺刺地往下滴,我当场就觉得晕眩腿软起来。这一点大大出乎小布朗意料,他连忙伸出手揽住我,本意是为了免我一摔,结果血腥之气离我更近,我推开他,扶住门框,差点呕吐了出来。

    “你怎么了?”他问。

    “离我远一点。”我说,一抬头看到他从茫然到受伤的表情。只好强抑着不适,补充道:“我晕血……抱歉。”

    小布朗闻言就露出释然的表情来,后退了两步,默默看了我几秒,然后转身离去。

    他自己胡乱包扎了一下。因为运动服套在他身上鼓得乱七八糟,我看了忍不住道:“你还是叫家庭医生吧。”

    小布朗想也不想就拒绝,“那不等于直接告诉我祖父了吗?”

    “你怕他教训你?”我不解地看着他,思及他方才让我好一阵难受,故意很不客气地道:“既然怕,为什么还要做?”

    “有些事,怕就不做了吗?”小布朗道,“谁让我喜欢。”

    我愣住。

    “还有,我不是怕。”小布朗道,“我只是避免冲突。他改变不了我,我也改变不了他。所以,隐瞒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我默然。因为没办法反对这个观点。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喃喃道:“有些事能隐瞒一辈子吗?隐瞒,就是逃避。逃避就意味永远找不到归宿。”

    “你说什么?”小布朗问。

    我惊觉自己刚刚用的是母语,所以他听不懂。

    于是我用英文问道:“你能瞒你祖父一辈子吗?”

    “不,我不需要。”小布朗耸耸肩,“不用等一辈子,我就可以强大起来,那时他也不会再反对。因为反对也没用——毕竟是我的人生,不是吗?”

    我望着他那双无畏的蓝眼睛,不由动容。原来一直以来,我之所以弄不懂冒险的奥义,不是因为我稳重老练,而是因为我不够勇敢。我没有冒险的勇气,生怕失去。我竟然忘了我原本就一无所有,即使失去也不过是重头再来。我竟然比原本就拥有许多的人,更怕失去。

    我真是毫无胆色。

    “你……怎么了?”小布朗道,“被我的话感动得要哭了?”

    “不。”我侧过头去,顿了片刻我问他,“要不要我帮你重新包扎一下?”

    “你不是晕血吗?”他问。

    “我想试着克服一下。”说着我回屋拿了医用口罩,想着能避免些许血腥气入鼻,“我再试一试。相信我,我可以做得很好的。至少……”我瞥了他鼓囊囊的袖子,“不会比现在更糟了。”

    小布朗突然笑了笑,湛蓝的眼底一片温柔。

    我在家的时间还没有看护和老布朗多。我从出生起就跟琦琦说的中国话和S市方言,好像被“洗地”了。

    因为现在我再跟他说起这些,他会露出困惑的表情,思忖好一会儿才会回应我。

    他的汉语水平,已经严重退化,目前和正在兴致盎然进行汉语学习的小布朗差不多。

    这一点都怪我。我已经开始琢磨给他换一个中国育婴师。

    老布朗告诉我,pokemo

    (琦琦)将来是在伦敦生长和求学的,英语作为启蒙母语并不算是坏事。

    他说的没错。可不知为什么,我却总是高兴不起来。好像,是我亲手斩断了他原本该有的羁绊。周末早上,凯莉把琦琦抱出去晒太阳。正巧老布朗有事也出去了。

    我一个人坐在阁楼上,把埙从黑漆盒拿了出来,端详了一会儿,吹奏起了《故乡的原风景》。

    这一次,不会有人再从身后出现了。

    他就算有万里追踪的本事,也找不到我。陈引钧已经抹去了我在国内的一切痕迹。

    金急雨,是过时的旧名片。

    已经查无此人了。

    也挺好。异国他乡,渺万里层云,我可以肆无忌惮地想念。
………………………………

八十九章 你怎么知道?

    吹完一曲毕,我忍不住又吹奏了一首陈悦的《绿野仙踪》。这是我在出国前,跟着董老先生学的最后一首埙曲。《绿野仙踪》原曲是《琵琶吟》,陈悦将其改成了洞箫独奏。董老先生又把它改成了埙曲,这其中的悲凉感是递增的。

    应该没有比埙听起来更悲凉的中国乐器了吧。致郁效果一流,陈羽尧就曾说过,只有西方的大提琴可以一决高下。两者同奏,估计就是《黑色星期五》。

    听完他的这个说法,当时我就笑了,“你也知道《黑色星期五》?”

    “是的,我也知道。”陈羽尧没好声气地回应我,“不是华尔街的黑色星期五,是那首全球禁曲黑色星期五。”

    我还以为,这是我们这代人的独家记忆。大概是在初中的时候,就听过有人听了《黑色星期五》之后自杀的。当时班上还有几个大胆的同学说想去试一试,尽管我也好奇,但我从来不属于大胆之列。就像小学的时候,有人玩笔仙,希望我也加入凑个人数,我坚决不肯,因而在锦溪镇里受到同龄伙伴的排挤。

    我不怪他们,是我自己放弃融进了那个圈子的。

    他们讨厌我,是因为我给到他们的感觉是我嫌他们幼稚,其实纯粹因为我胆小。

    跟死亡相关的事情,我都避之三舍再三舍。

    后来念珠有一次周末来我家,说要给我放一段电影配乐,让我听一听怎么样。我哪有音乐鉴赏力,但懂乐理的念珠,居然会让我鉴赏,听取我的意见,我顿觉与有荣焉。

    然后她就把耳机给我戴上,静立一旁不作打扰,但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非常投入地听完,摘下耳机发表鉴赏成果:“有一点伤感,这部电影是悲剧吧?”

    “呃……”念珠嘴巴微张,“你,你就没点别的感触?”

    难道不是纯伤感?伤感中带有一丝丝欢喜?对不起,我实在感触不到更多了。

    于是我对念珠摇摇头,“没了。”

    念珠此时方道,“你听的,是《黑色星期五》。”

    什么?是那个传说中只要听过,就会想自杀的全球禁曲吗?

    尽管我还毫发无损地站着,但是我望着念珠的神情一定是很冰冷的,因为她手足无措起来,“急,急雨……”

    然后我就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冷漠地道,“你给我听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你别误会,急雨。”念珠结结巴巴道,“我是自己听过了,才给你听的。不过,我听到一半就听不下去了……”

    “谁知道我给听完了?”我淡淡打断她的话,“如果我真出了什么事,你最多也就是个顾虑不周。对吧?”

    “不,不是。”念珠连忙拉住我的手,“我错了。好急雨,别生我的气了。”

    但我还是板着脸,现在想来有些可笑,当时特别怕这首曲子有后劲儿。心想我现在刚听完还没有知觉,万一到了晚上这首曲子突然出来索魂怎么办?我恨透了念珠,觉得她是在谋杀。

    “你回去吧。”我对念珠说。这是我唯一在我家给念珠下逐客令。

    念珠神色黯然,但见我已经听不进解释,就背起书包走了。

    当天晚上我一直带着耳机,用MP5单曲循环林俊杰的《不死之身》,来和《黑色星期五》作抵抗。夜半时分我混混沌沌地睡去,醒来时MP5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

    我望着透进屋里的一米阳光,有一种终于得救的心情。现在想想,那时真的是很傻。

    活过来之后,我就不那么怪念珠了。但是她还是很愧疚,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张有林俊杰亲笔签名的照片送给我赔罪。我哪有什么理由不原谅她?

    和好之后,《黑色星期五》也一直是个禁忌的话题了。结果直到高一的某一天,她主动跟我旧话重提,说网上盛传的《黑色星期五》都是假的,其实是《忧郁的星期天》。为匈牙利音乐家鲁兰斯·查理斯所作,创作背景是和女朋友分手,故而曲调也是伤感的,但没到致郁而亡的程度。

    真正的《黑色星期五》早在1945年就被毁了。但它的传说在江湖从来没有停止,据说这首乐曲原名叫《魔乐》,并非由一个人,而是由一群音乐大师创作的。

    它利用的是次声波和其他手段来刺激大脑皮层神经,人的脑部和频率20HZ的次声波能产生共振,因此不能用意志力来克制。听闻这个说法,我表示叹为观止。觉得那群人也许不是音乐大师,而是白衣刽子手,遵循生命科学手段,用音乐击溃人的神经。

    杀人于无形,在江湖中是比飞花摘叶更高明的手段。我觉得可怖的同时,也不禁心生一丝遐想。但也仅仅始于遐想,如果这首曲子真在我手里,我可能会奇货可居将其卖个好价钱,但绝对不会以身试法。

    陈羽尧之所以气结,不是因为我小看他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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