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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隐婚-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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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地方,是他的领地,而她正式被允许占据他的世界。
那可是一个骄傲的看不上任何女人的男人。
这是江雪宴对靳恒远的评价。
却偏偏看上了她!
啧,他能看上她什么呀?
她想不通。
躲在视线幽暗的房内,她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想着想着,睡了过去。
再睁眼时,有一丝光亮从东窗半掩的窗帘下射进来,腰际有一双不属于自己的手横在那里,耳朵边上,一个细微的呼吸在来来回回的吹拂着。
她努力适应着光线,也看清了自己身在何处。
一个陌生的领域。
枕边,是一个陌生的丈夫。
而她,正身在一段还很陌生的婚姻当中。
是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她轻轻拿开他的手,坐起,落地,地上铺着软软的地毯,她赤着脚走出去,走下楼去。
面对着这个偌大的漂亮的让人惊叹的客厅,感慨他一个不是很专业的人,怎么会设计出这么有专业水准的房子来的。
落地钟敲了几下,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
这是她每天自然醒的时间。
以前的每一天,她几乎都在这个点上醒来的,有时会更早一些,忙碌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忙着做早餐,忙着叫醒暮笙,忙着打扫一下房间,忙着洗衣晒衣,忙着在上班之前做好家里的一切。
今天,面对这样一套整洁的就像五星级总统套房一样的房间,她有一个很不真实的感觉。
仿佛出差在外。
可她又不必为了工作而绷紧神经。
心是闲适的。
她去了阳光室,打开飘窗,坐在软软的飘窗前,抱着一个浅色的抱枕。
红日就在眼前,金色的阳光无比美好,世界在脚下忙碌的作
tang运着,而她在百丈高楼之上,以一种闲闲的姿态欣赏它的美。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小资生活?
哦,不,小资住不起这样的房,这分明就是大款的标配人生。
靳恒远成大款了?
唉!
反正,他不差钱是肯定的。
怪不得一直以来,花钱那么的不知节省。
这人,哪知道节省为何物?
“早餐想吃什么?”
身后突然有人抱住她,一个吻在她耳边落下,很轻,带来一片敏感的痒意,那口气很清新,想来是已刷过牙了。好闻的很。
她微微一惊。
真心不习惯每每有个人从身后冒出来抱住自己。
“你平常都吃什么的?”
她不着痕迹的躲着他的吻。
他低低在她耳边笑,很愉快的笑:
“通常是去了律所,让人送点上去就算解决了。”
她一怔:“你平常时候都不做早餐的吗?”
“不太做。做食物也得讲感觉的。平常那么忙,那有心思花在早餐上。我多数时候是吃外头的。不过家里的冰箱里还是有食材的。我这边有钟点工。每天给我检查冰箱。缺什么少什么,都会有人帮我添置。偶尔晚上应酬回来肚子饿了,才记得用一用厨房,做碗面啊下碗馄饨啊……对了,我们下馄饨吃要不要。我记得冰箱内还有足够量的馄饨。是老字号手工馄饨。我吃了好些年了。味道值得推荐。”
他来了兴趣,捏捏她的脸:“去,刷牙洗脸。我去下。”
“嗯。”
她点头,看着他往厨房走去,想着这些天,他天天给做早餐——他对她用的心,待她的好,一下就凸显了出来。
为此,她不觉微微一笑。
这样的男人,是该好好珍惜的。
等她洗好脸,换好衣裳出来,两碗热气腾腾的大馄饨,已新鲜出锅。
“味道怎么样?”
靳恒远见她一连吃了几个之后,笑眯眯的问。
“很好吃。里头汤汁很香。”
“嗯,他们家出名就出名在这个汤汁上。别家做不出这个味道。”
他往大汤碗内倒了不少醋。
两个随意聊了几句话后,他又说:
“对了,等一下,我得去律所整理资料,下午要出个庭,中午你出来我们在外头吃,还是你在家做,我回来?”
“你律所离这边远吗?”
苏锦吹着馄饨问。
“不是很远,开车过去十来分钟。不过,早上时候,红绿灯多,车又多,走不快,可能得十几二十分钟吧!”
“来去不是很方便。你既然忙,那就是别赶来赶去了。我就在家待着,不想动。中午煮碗面来吃。晚上,我看冰箱里有什么食材,在你下班前,我把晚餐做好了。你看怎么样?”
生理期一来,她就懒懒的什么都不想动。
他也清楚她现在是特殊情况:
“一整天闷在家里,不觉无趣?我怕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冷落了你。”
“没事。我一向爱宅在家里的。睡睡觉,听听歌,看看肥皂剧,女人的时间,是很好打发的。”
靳恒远听着点点头:“行,那你在家好好休息。我办完事。就来陪你。”
吃得差不多,靳恒远要收拾,苏锦把碗夺了过去:
“我来。哪能事事让你做。你会把我惯坏的。”
他看得低低一笑,跟着进了厨房,冷不防就上去偷了一个吻,在那油光发亮的唇上。
“对啊,我存的就是想把你惯坏的心,终于被你发现了。”
“是吗?惯坏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她脸微微发烫,嗔了他一眼问。
“一个人但凡有一处好,就能让人惦记上。我要惯得你别人都受不了,那你就我一个人的,别人就再没有机会了。”
说的好似漫不经心,可分明又是意有所指的。
“我去换衣服。”
靳恒远笑着进了衣帽间。
她在洗手台,看着水龙头哗哗的冲着碗具,淡淡笑着:
他的好,的确很能侵占她的心。
这样的时日一长,她会走出来的,会喜欢上他的。
*
彼时的嘉市,盛楼——暮白的发小,看着正发着高烧,嘴里不断念着“苏锦”名字苏暮白,跳了起来:
“我去把苏锦找来。奶奶的,那死丫头,还真是黑心肝。暮白伤成这样,都不知道要来探望一下……”………题外话………公告一下,夫家外祖母病逝。明天的更新在时间上可能会推迟。只能说,我会尽一切力量早更,要是到时实在没办法早更,还请大家见谅,并耐心等候一下……在此,我感谢所有亲的订阅,以及
各种道具的赠予。谢谢。
………………………………
第106章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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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是一个很简单的姑娘。
她知恩图报,她念旧执拗,她很认真的在生活,很努力的适应着生活给予的一切。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很小很小的时候,苏锦跟着奶奶过,父母出去打工,一去就是几年。
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她对父母的印象少的可怜,终日只能跟着奶奶打转。
奶奶给了她最慈祥的笑脸,在艰苦生活中,传递给了她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
五岁,她和候鸟一样,由奶奶带着出来,去探望远在广东打工的父母。
一路上,她兴奋极了,看到的任何事物,都新鲜的,美好的。
一趟充满期待的探亲之旅,最后却因为和奶奶失散,被人贩子带走而宣告结束。
那时,她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叫人害怕的名字:
“人贩子”。
因为人贩子,她经历了一段不堪回首的生活。
一再的被卖。
因为她的不乖,几次伤到养父母,几次想逃,她几次被退“货”,而狠毒的鞭子,每每会在被退“货”之后,无情的落到她弱小的身体上。
一次一次,她被打得皮开肉绽,却不能打掉她想回家的念想。
从五岁到八岁,她惶惶度日,恐惧一直笼罩在她身上。
那时,她不知出路在哪,只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后来,人贩子集团被警方抓获,她被送进了孤儿院,等待被认回。
一个月,和她一起被解救的孩子,好些个都被认走,她一直无人来问津。
或者是因为,她能给警方提供的有用信息太少太少,又或者,在失踪三年之后,父母早已放弃了寻找她。
那些日子,她在希望和失望交织中,等待着会有奇迹发生。
回家的奇迹,并没有发生,但老天给了她另一份幸运。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她在车轮底下救得一个蹒跚学步的小童:暮笙,自己重伤倒地,一个美的像仙女似的女子,及时将她从冰冷的地上抱起,从此,苦命的她和苏家结下了不解之缘。
自此,苏家给了她新的人生,新的天地;苏平和周湄的呵护,令她尝到了最难能可贵的父母之爱;苏暮白苏暮笙,更是一起给了她最暖人心的骨肉亲情。
从八岁起,苏家人教她认字,送她读书,给她穿漂亮的衣服,住暖暖的屋子,睡最软的床……
是苏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苏锦,她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温婉的性子,最明亮的笑容,最敏感的心……
很多人都说:苏家创造出了一个大才女。
苏锦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大才女。
她只是不想辜负苏家人的期望。
她愿意用最优秀的成绩,来搏得他们的喜欢。
她更想用最出色的一面,来向暮白证明:她配作他妹妹。
那时,她喜欢暮白喜欢的很卑微。
是的,那时,她从不敢奢望做他女朋友,做一个得他喜欢的妹妹,就是一件幸福到冒泡的事情。
她的心愿,就是那样那样的简单。
学文习字,能让人懂得各种道理。
而“感恩”两字,从懂事起,就被她刻在了心里。
因为感恩,她对苏暮白不敢怀有其他想法,暗恋之情,一直一直藏于她心里。
直到十六岁,苏暮白亲自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僵局,用一个吻,将她晋升成为女朋友。
长年以来的喜欢,得偿所愿,那与她来说,犹如做梦。
懵懵懂懂的爱情,在这个时候开花,酸酸甜甜的初恋,令她晃若置身于天堂。
她没料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从天堂掉落,落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心,早已破碎,情呢?
从孩提时候培养出来的感情,因为长于最纯真的土壤里,所以它是最深刻的,最难忘的。
十四年的感情,不可能因为在爱情上遭到了背叛,说没了就没了。
那不真实。
没有爱情,总还有亲情。
从小到大长在一起的日日夜夜,是有数之不尽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所构成的。
童年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这仅有的一次与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都是永生难忘的。
因为经历无法从头再来一遍。
越是年长,越容易念旧。
无法淡忘童年、少年,也就不可能忘了他。
因为他是她过去的一部份。是无法剥离的组成部分。
苏锦在靳恒远离开之后,赤着脚,盘坐在房间内的飘窗前,望着窗外,想着他之前说过话。
他惯她宠她,就是想让他这个形象深入到她心里,拔除不得,甚至取代那人给她留下的那些永难磨灭的记忆。
她觉得,记忆是磨不掉的,只有真正做到释怀了,才能用一种平静的眼光看待过去,而安享当下。
可这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
一个月和十四年,那份情感的重轻如何,显而易见。
但她会努力走进现在这个角色,努力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
一个上午,苏锦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亲手洗了贴身换下的衣物,她的,还有他的。
之前在善县那几天,他们都是各自洗各自的衣服,倒没有再多尴尬。
可今天,在这个家,他没有在上班前把自己的衣服洗了,那衬衣裤子全扔在脏衣篓里。她把自己的那一身给洗了,总不能视而不见他的吧!
给自己男人洗衣服,那是作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做的一件事。
第二件事:睡了一个回笼觉。
拉了窗帘,在充满男人味的房间内,睡去,淡淡的异香在鼻间浮动。
这隐约有点熟悉的味儿,令她恍惚入梦。
一些不安稳的记忆在从心灵深处蹿上来。
一些模糊的画面在脑海再次铺开……
一处荒芜院子,一间陈旧的房间,一个小小少年坐在床边,一个满身布丁的瘦小女娃躺在床上,床上的席子破破烂烂的……
少年清俊,脸上露着担忧。
女娃秀气,面色异样苍白,裸露的手臂上露着鞭伤,一道道深深浅浅,触目惊心。
少年笨拙的给她用冷毛巾去热,看着她手臂上的伤,蹙眉轻问:
“疼吗?”
女娃恹恹的摇头:
“当时疼,现在不疼了。”
“想家了是吗?刚刚你一直在喊奶奶!”
“想,我梦见奶奶了,还有我和奶奶住的家?奶奶在给我烙南瓜饼……那南瓜饼可香可香了……唉,我身上好难受……我还能活下去吗?大哥哥,我会不会死?”
女娃闭眼回忆了一下那被烙得金黄的南反饼,睁开眼时,惨兮兮的问。
“当然能。别胡思乱想。要是你愿意,你和我说说你家是怎样的好不好?”
少年抚她额头,引开她的注意力。
“好……”
女娃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拧得很皱的纸:
“这就是我的家。大哥哥,你帮我看看,我画的怎么样?”
少年铺平了那幅画,平静的眉目间,露出了惊讶,因为她的画功,真的很不错:
“好,有山有水有人家。非常好。”
那是由衷的夸赞。
女娃被赞的好开心,又抹出了一声叹息:
“大哥哥,我好想回到那里。”
“会的,你一定能回去。”
“你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吗?”
“能!”
“可你也是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我不一样。”
“你怎么不一样了?”
“只要你肯信任我,我一定能带给你不一样的未来。你信我吗?”
少年将她抱在怀,轻轻的问。
女娃甜甜一笑,紧紧回抱,在沉入昏沉时,点头:
“我信你。”
后来呢……
“打死他,打死他……”
一大邦子的男人,想要打死少年,他被打得遍体鳞伤,被锁了起来。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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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苏锦,苦难的过去,幸运的现在
苏锦是一个很简单的姑娘。
她知恩图报,她念旧执拗,她很认真的在生活,很努力的适应着生活给予的一切。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搀。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悦。
……
很小很小的时候,苏锦跟着奶奶过,父母出去打工,一去就是几年。
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她对父母的印象少的可怜,终日只能跟着奶奶打转。
奶奶给了她最慈祥的笑脸,在艰苦生活中,传递给了她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
五岁,她和候鸟一样,由奶奶带着出来,去探望远在广东打工的父母。
一路上,她兴奋极了,看到的任何事物,都新鲜的,美好的。
一趟充满期待的探亲之旅,最后却因为和奶奶失散,被人贩子带走而宣告结束。
那时,她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叫人害怕的名字:
“人贩子”。
因为人贩子,她经历了一段不堪回首的生活。
一再的被卖。
因为她的不乖,几次伤到养父母,几次想逃,她几次被退“货”,而狠毒的鞭子,每每会在被退“货”之后,无情的落到她弱小的身体上。
一次一次,她被打得皮开肉绽,却不能打掉她想回家的念想。
从五岁到八岁,她惶惶度日,恐惧一直笼罩在她身上。
那时,她不知出路在哪,只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后来,人贩子集团被警方抓获,她被送进了孤儿院,等待被认回。
一个月,和她一起被解救的孩子,好些个都被认走,她一直无人来问津。
或者是因为,她能给警方提供的有用信息太少太少,又或者,在失踪三年之后,父母早已放弃了寻找她。
那些日子,她在希望和失望交织中,等待着会有奇迹发生。
回家的奇迹,并没有发生,但老天给了她另一份幸运。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她在车轮底下救得一个蹒跚学步的小童:暮笙,自己重伤倒地,一个美的像仙女似的女子,及时将她从冰冷的地上抱起,从此,苦命的她和苏家结下了不解之缘
。
自此,苏家给了她新的人生,新的天地;苏平和周湄的呵护,令她尝到了最难能可贵的父母之爱;苏暮白苏暮笙,更是一起给了她最暖人心的骨肉亲情。
从八岁起,苏家人教她认字,送她读书,给她穿漂亮的衣服,住暖暖的屋子,睡最软的床……
是苏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苏锦,她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温婉的性子,最明亮的笑容,最敏感的心……
很多人都说:苏家创造出了一个大才女。
苏锦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大才女。
她只是不想辜负苏家人的期望。
她愿意用最优秀的成绩,来搏得他们的喜欢。
她更想用最出色的一面,来向暮白证明:她配作他妹妹。
那时,她喜欢暮白喜欢的很卑微。
是的,那时,她从不敢奢望做他女朋友,做一个得他喜欢的妹妹,就是一件幸福到冒泡的事情。
她的心愿,就是那样那样的简单。
学文习字,能让人懂得各种道理。
而“感恩”两字,从懂事起,就被她刻在了心里。
因为感恩,她对苏暮白不敢怀有其他想法,暗恋之情,一直一直藏于她心里。
直到十六岁,苏暮白亲自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僵局,用一个吻,将她晋升成为女朋友。
长年以来的喜欢,得偿所愿,那与她来说,犹如做梦。
懵懵懂懂的爱情,在这个时候开花,酸酸甜甜的初恋,令她晃若置身于天堂。
她没料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从天堂掉落,落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心,早已破碎,情呢?
从孩提时候培养出来的感情,因为长于最纯真的土壤里,所以它是最深刻的,最难忘的。
十四年的感情,不可能因为在爱情上遭到了背叛,说没了就没了。
那不真实。
没有爱情,总还有亲情。
从小到大长在一起的日日夜夜,是有数之不尽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所构成的。
童年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这仅有的一次与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都是永生难忘的。
因为经历无法从头再来一遍。
越是年长,越容易念旧。
无法淡忘童年、少年,也就不可能忘了他。
因为他是她过去的一部份。是无法剥离的组成部分。
苏锦在靳恒远离开之后,赤着脚,盘坐在房间内的飘窗前,望着窗外,想着他之前说过话。
他惯她宠她,就是想让他这个形象深入到她心里,拔除不得,甚至取代那人给她留下的那些永难磨灭的记忆
。
她觉得,记忆是磨不掉的,只有真正做到释怀了,才能用一种平静的眼光看待过去,而安享当下。
可这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
一个月和十四年,那份情感的重轻如何,显而易见。
但她会努力走进现在这个角色,努力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
*
一个上午,苏锦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亲手洗了贴身换下的衣物,她的,还有他的。
之前在善县那几天,他们都是各自洗各自的衣服,倒没有再多尴尬。
可今天,在这个家,他没有在上班前把自己的衣服洗了,那衬衣裤子全扔在脏衣篓里。她把自己的那一身给洗了,总不能视而不见他的吧!
给自己男人洗衣服,那是作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做的一件事。
这是她第一次洗男人的内裤,搓着它的时候,脑子里想入非非的,全是昨下午,他压着自己,那坚~挺的炙烫感,就好像还在她大腿根部蹭着一样。
第二件事:睡了一个回笼觉。
拉了窗帘,在充满男人味的房间内,睡去,淡淡的异香在鼻间浮动。
这隐约有点熟悉的味儿,令她恍惚入梦。
一些不安稳的记忆在从心灵深处蹿上来。
一些模糊的画面在脑海再次铺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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