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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之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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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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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才少年(1)
2012年9月1日,珠城志远中学迎来了秋季学年的第一天。
林家保姆邓阿姨比8月份的时候提早了半个小时开始准备早餐,橄榄油煎成的荷包蛋,配一杯温热的进口脱脂牛奶,一片全麦吐司面包,面包的一侧涂上法国特产的黄油,另外一侧要沾点少爷爱吃的蔓越莓酱。哦,还有林先生的朋友从德国带回来的德式烤肠,味道有点咸,搭配点番茄酱,少爷才爱吃。
邓阿姨在这个家里已经工作15年了,从少爷落地的那天起,她就作为月嫂在这个家里工作吃住,只在周日的下午回自己家一次。她陪伴林少爷的时间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多,有时候,她甚至会产生错觉,错把这座位于珠城市区僻静一隅别墅区的豪宅当做了自己的家。直到那刺耳的银铃声响起,提醒她控制那个银铃的人才是主人。
“邓阿姨,早饭好了吗?”即使她已提前准备,还是被少爷催促了。十几年来她做事谨小慎微,很少出错。这份工作虽然在外人看起来卑微,但她靠着不菲的薪水供儿子去了日本留学。她去超市采购的时候,也是有着十足的底气,一旁小白领打扮的年轻女人还在为冰柜里的澳洲小青龙停驻脚步的时候,她就直接打开冰柜,挑品相最好的。她明白,这份尊严是仅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她从别的工作中获取不了的。
“少爷,先喝杯牛奶吧。”她熄灭燃气灶,来不及把香肠装盘,就先端着牛奶面包,脚步迅速而又稳健地走到餐厅。等看到少爷入座后,又回来把香肠和鸡蛋装盘,再回到餐厅。
“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比他的父亲还要话少。15岁的年纪已有1米7几的身高,身板乍看有些单薄,但其实是把鲜嫩而又紧实的肌肉藏在了呆板的校服之下。
“才7点,少年今天起早了。”邓阿姨看了眼斜对着餐桌的落地钟。
“不早,待会儿还要练琴呢。”年轻人把牛奶一饮而尽,餐盘里只剩下半根香肠,
“还是咸了。”邓阿姨心想,下次就不做这个了,还是把这些香肠带回自己家吧。
2012年,距今大概将近10年的时间,智能手机还没有像现在被普及开来,林家还保持着每天订阅报纸的习惯,林父因为在外地出差,邮差送来的报纸便被放在桌上无人去翻动。
邓阿姨还是在不经意间看到了那行醒目的标题:“天才少年林之亦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志远中学。”
“少年,看!您都登上头条了。”邓阿姨打开报纸,想对着林之亦念上几条,然而那个年轻人已经转身走进了琴房,并带上了门。
林之亦在饭前就看到了那张报纸,不用阅读下面的文字,就知道这篇报道里的措辞,报社的社长是爷爷的老朋友了。小时候他见过那个老头一面,夸得也是那句话,“林氏一族,人才辈出,济济一堂。”
“哼。”至于他为什么要到志远中学上学,也不是贪图他全市第一的名声,而是因为致远中学离家近,来回只要10分钟的车程,每天省下的时间,他就可以用来练琴。
说到练琴,这可是林之亦坚持了十几年的事情。虽然他最先初接触的乐器是小提琴,但自从帕格尼尼的音符都熟练地从他指尖跃出的时候,他便很难再有突破了,除非把目标定为成为世界一流的小提琴家。但这个梦想对他而言有些无聊了。
什么事情都要争个名次,这个世界也是够无聊的了。
但他反而沉浸在钢琴的世界,因为他觉得钢琴的世界是没有边际的,更值得自己去探索。
林之亦打开立在琴房正中央的施特劳斯三角钢琴,弹了几分钟经典的《秋日私语》,比起古典音乐,他更喜欢流行音乐。那种简单舒缓的节奏,抒发感情大于炫耀技巧。
邓阿姨在门外听得如痴如醉,这是她每天在家里最舒心的时刻。把手头的家务停下,就这样静静地听少爷弹琴。她也曾逼迫自己的儿子去学些乐器,但他演奏出来的东西总是干巴巴的,就像一部机器,照着谱子一上一下地弹奏,没有感情。没多久也就放弃了。
少爷的琴声就好太多了,具体好在哪里,从没系统学习过音乐的她无法给出什么评价。但他的手敲击琴键的时候,仿佛能孕育出带有生命的音符,她们会跳动,会旋转,会漫步,会高兴,会哀伤,然后准确无误地将感情的振动通过音符传递到听众的耳朵。
“少爷,你的琴真是弹得越来越好了。”邓阿姨把中午的便当和林之奕一起送上早已候在门口的奔驰车。
林之奕没有接话,只是说道,“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可是先生和太太今晚都在家。”
“我要去新钢琴老师那里,和他们都说过了。”没等邓阿姨给出反映,林之亦就示意司机开车。司机马师傅是珠城本地人,话少人勤快。林先生看他为人老实,就请来做家里的司机,也要有十多年的时间了。林先生不在珠城的时候,他就负责接送林之亦上下学。林之亦很喜欢这个司机,因为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时候,不用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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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才少年(2)
志远中学校门口挤满了开学送行的家长,林之亦一出现就成了大家的焦点,虽然报纸上的照片有些模糊,和真人有不少差距,但他还是被很多同校的学生认了出来,特别是那些女同学,个个像见到了电视里的偶像一样。
就连在校门口值班的老师都对他异常的恭敬,“林之亦同学,欢迎你来到志远中学,开始新的学习之旅。”他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知道了,便绕开老师去了学校教室。
其实他对学习并没有多大的兴趣,这一切只是为了让父母继续支持他的音乐爱好,他觉得,周围的那些人无趣极了,不管是上课的老师还是叽叽喳喳的同学。开学第1天,老师就问大家的梦想是什么,他们不是想赚多少钱,就是想做多大的官,或者是一些世俗上的东西,老师问到林之亦的时候他没有回答,只是假装心中没有想法的样子,老师也没有特别的为难他,就让他坐下了,其实从初二那年他心里就有一个坚定的目标。
林之亦有个表哥,中文名叫什么记不清楚了,只知道父母一直在家里称呼他为Steve
,这个名字是他为了留学而取的英文名。21世纪之初的时候,内地城市去国外留学的风气刚刚兴起,有钱人的家庭或者是精英分子的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去国外深造。
林之亦的表哥很为这个英文名而感到骄傲,初二那年的暑假,林之亦的表哥Steve
也正好去美国继续读研究生。父母带着他来到伯父家为表哥Steve
送行。Steve
在美国学习的是法律,伯父寄希望于他能在美国考取美国的Ba
,毕业后到中国来发展国际业务,他和父亲侃侃而谈,言语神情间都对表哥寄予了深切的希望。
转眼看看成绩优秀的他,父亲表面说林之亦现在还小先不谈,可林之亦心里知道他们嘴上的避而不谈其实是为了一场对自己更大的培养计划。
他对这一切感到厌烦,跟着Steve
来到他的书房,Steve
对小小的林之亦不是很想搭理的样子,就把他打发到一边,自己对着电脑,看起了文献。
Steve
的房间,充满了少年感,有吉他,有各种流行音乐,他还有一排五颜六色的CD,在那个年代,CD还是传播音乐最有力的媒介,他看到了周杰伦,看到了***。这些人的音乐他都听过,在同学之间也颇为流行,但他就是觉得无趣,直到他看到了一个一丝不挂带了一条红色领带的男人,和一群顶着爆炸头,在旁边为他欢呼的男人。林之亦被这张CD深深吸引。封面上写了一个很简单的英文字母,叫QUEEN,《G
eatest Hits》。
之后林之亦才在网络上查到,这原来是鼎鼎有名的,英国摇滚乐团,皇后乐队。打开表哥Steve
的CD机,戴上耳机沉浸在皇后乐队的音乐里,这张专辑收录了皇后乐队80%的经典乐。从波西米亚狂想曲到we a
e the champio
,每一首歌都深深地震撼到了那时的林之亦。他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中国组一支像皇后乐队一样伟大的乐队。
这就是他的梦想。
他原以为母亲是自己身边为数不多愿意倾听他声音的人,可是当他把这个梦想跟母亲说的时候,母亲却以为他在说个笑话,就像所有的年轻人,小时候都喜欢站在舞台上出风头吸引女孩子,母亲也以为他的梦想只是年轻人的一时气盛。聪明的林之亦知道再说下去也是无益的,他就把这个梦想,深深的埋在心里,直到有一天,当他亲自证明他自己的时候,周围的人可能就会明白了吧。。
整整一天的时间,他就被天才少年这4个字压得感觉喘不过气来,同学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或者与他保持着刻意的距离,他也感觉十分地不自在,就埋头于学习,然而书本上的内容是这么的浅显,他随意的翻看了一遍,就掌握了高一第一学期整个数学教材上的内容,他觉得无趣极了,好希望能跳过每一堂课,去音乐教室弹琴,不管是什么谱子,或者是弹皇后乐队的谱子,或者是巴赫,莫扎特,肖邦,贝多芬,从古典谈到流行从摇滚谈到朋克,这才是把生命用在了有意义的地方。
然而他不行,他只得忍受着每一分每一秒珍贵的时间被无聊的课堂夺走,英语老师蹩脚的英文,语文老师敷衍的读课文式的教学都让他觉得不耐烦极了,而表面又要表现得很尊敬的样子。他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人,仰着头认真地在学习,这些无聊的知识,如果他们愿意的话,给他10分钟,就能把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都梳理一下。
但他不能这样,毫无遮掩地表现出来,因为母亲也教过他什么叫做谦逊。在中国,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锋芒毕露,是会遭到周围人的嫉妒的,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虽然父亲也是个很聪明的人,但在汇集了中产阶级高端智商的律政界,他之所以能比别人走得更远,就是他懂得什么叫做低调。这点也是林之亦的父亲经常在餐桌上向他提起的,低调就代表着不要轻易与众不同,低调就代表着要表现得像别人一样,对大家决定要做的事情持赞成意见,只能在没有人关注的时候,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自己的想法也不能随意的说出口,免得被别有用心的人曲解,落下口实。
好在周围的同学将他的这些不屑于,不耐烦,当作了一种高冷,一种学霸专属的高冷。老师们也善于利用林之亦的教养,时不时地喊他来书写板书,林之亦微笑着点头答应,一笔一画工整地写好整个思路,花了仅仅几分钟的时间,他心里觉得烦透了,但却得到了所有同学的掌声。他想说这些无聊的知识点对他而言是多么地微不足道,总有一天他要用音乐来征服下面的所有观众。
在新的学校里,他仍旧如之前一样不与陌生人交流,也没做交什么新朋友的准备。对他而言,朋友不在于数量,而在于是否能真正地相互理解。他曾有过个这样的朋友,可惜今年暑假的时候也去了美国。
母亲给他新找了个音乐老师,是上海音乐学院的退休教授,老家在珠城,老了就想落叶归根。再靠辅导学生弹弹琴,弥补点平时的消费。
林之亦本来对这位大家排着队上门求学的老师还是有点期待的,但来到他家,看到他一副萎靡地样子瘫坐在藤椅上,他的期待就减弱了一半。
“你就是……”咳咳,房间里有股浓重的中药味,“你就是林家的孩子?”
“嗯。”他背过脸, 用手指掩着鼻子。
“弹首巴赫的小步舞曲吧。”
林之亦几乎不看谱子,就弹下了整首曲子,老教授点了点头,“再弹首《哥德堡变奏曲》吧。”
“怎么还是巴赫?”
“让你弹什么你就弹什么?”老教授从藤椅上站了起来,说起话来中气十足“不弹就让开,后边的人还排着队呢。”
从小到大,有几个人敢用这样的语气和林之亦说话,他头也没回地就离开了老教授家。
然而不幸的是,到家后,父母都仍在吃晚餐,六目相对,却是这个家里最尴尬的时刻。
“少爷,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最先开口的还是邓阿姨,她边说边到厨房再拿了一套餐具出来,“还没吃饭吧。”
“吃过了。”林之亦着急着进琴房。
“过来再吃点。”林先生几乎是用命令式的语气说道。在法律界打拼了二十多年的他,对后辈说话从来都是掷地有声不容质疑的。林之亦用眼神求助自己的母亲,希望不要坐上餐桌。可面对丈夫的威严,她一向也是不敢多言的。
林之亦只得乖乖坐上了餐桌。
“之亦,新钢琴老师怎么样?”林太太想聊些能让儿子高兴的话题,只是没想到事与愿违。
“我不去那边了。”
“为什么?”林先生没等太太开口,就先问了。他一般是不会多管束孩子的兴趣爱好的,只要不耽误学习,多学习点音乐也无妨,将来申请国外大学的时候也是一项有力的加分。
“那个老头太没劲,只会让我弹巴赫。”
“人家是正经音乐学院退休的教授,巴赫有什么不好的吗?”林妈妈的语气十分温柔,对待儿子和在法庭上完全是两个人。可就算这样,儿子也是不领情。
“我都会了,有什么好弹的。”
“那就不要练了。专心学习,高中的课程紧张。”
“我都会了,有什么好学的。”
这种无知自大的语气让林先生十分恼火,他压低了声音说道,“会什么会!在珠城这种小地方考个年级第一就了不起了!北上广多少比你聪明的孩子还在不停学习,不要仗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就自以为是,当初让你去上海读书,非要留在珠城!”在林先生的大幅度动作之下,他的筷子窜到了大理石地面上。邓阿姨连忙找来扫帚打扫。
“你这是在生什么气。”林太太试图安抚他“之亦不是还小吗?爸爸年纪大了,希望能经常看到孙子,这有错吗?不去上海就不去上海,以后出国读书不是一样的吗?”
“我不要出国!”林之亦却火上浇油。
林先生一气之下把整套碗碟都甩到了地上,瓷器撞击大理石破碎的声音让林之亦的心脏紧张,但他仍尽力保持面无表情的样子回到了琴房。小时候,父亲教训他的时候就喜欢摔东西,无论他做什么事情,父亲总是能挑出嫌隙。母亲说这是他的职业病。当他尝试过无数次让父亲满意都失败后,他决定全心全意做自己热爱的事情。
练琴是他最幸福的时候,他现在在挑战作曲,他觉得虽然别人都说他是天才,但他知道自己离真正的天才还是相差甚远的,比如莫扎特从三岁的时候就会谱出简易却脍炙人口的曲子,可是他到现在对音乐还是仅停留在模仿大师的阶段,没有形成自己的体系,谱出来的曲,刻板而无趣,这一点使他十分的抓狂。
今天仍旧是如此,直到入睡前,他的曲子远远不能让人满意,他觉得可能不是技巧上的问题,而是自己的心里,始终缺了一块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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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竹马
不出所料,林之亦又被大家推举为班长。在老师同学面前不得推辞,心里却在心疼自己又要浪费多少时间在一些琐碎而又无意义的事务上。比如说替老师收缴作业、维持秩序、关心同学,还有他最讨厌的,带头值日卫生。班长就要比普通学生参加的次数多,还要监督整体完成情况。
开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林之亦已经参加了三次值日。
珠城的秋季太阳下山的晚,林之亦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后就倚靠在走廊的栏杆上。学校为了节约高三学生的时间,把原属于高一的整个一楼置换给了高三,这样上下学,吃饭都给毕业班的学生节省了不少时间,不少高一的同学抱怨爬楼梯太辛苦,然而林之亦却喜欢这三层的风景,在夕阳橘红的余晖下,静静地看着这座安静的城市,不像北上广到处都是使人感到压抑的高楼大厦,珠城的房子矮矮的,给人的感觉很踏实。在远一点,就是连绵的山丘,一望无尽的金黄色,随着太阳的落山而褪尽色彩。
“咚”。远处扔来的一颗粉笔头砸在他的头上。
林之亦猛地回过神来,三百六十度视察凶手。
“天才,发什么呆呢?”在走廊另一头的班级门口,一个少年懒散地倚靠在门上,两条裤腿一高一低,像是刚从田里插秧回来的农民。倚靠着门的手上拿着可口可乐,另一只手上还残留着粉笔的印记。
林之亦本想好好教训一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但在看清他的脸后,他的怒气一下子消散了。
“**?”
“不错啊,小子。还记得你爷爷我啊?”
“去你的。”林之亦放下了自己的偶像包袱,拎起扫帚就往那个少年身上抡,那个叫**的少年也不敢示弱,立马抄起门后的拖把还击。两人像武打片里的高手切磋那样打得你来我往。
“你来志远中学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啊?”林之亦扫向他的下盘,被他灵敏地躲过了。
“你不是有我家电话吗?也不打电话问问?”少年的拖把横扫过来,虽然没有击中林之亦的身体,但上面残留的污水还是溅到了林之亦白色的衬衫上。
“胡浩然!我跟你拼了!”林之亦是最容不得自己身上被弄脏的,卧式里的地板,邓阿姨要擦上两遍他才会满意。
林之亦扔掉扫把,空出双手,夺过胡浩然的拖把,猛对着他身上戳。胡浩然眼见自己打不过了,扭头就跑,从三楼跑到一楼,又从一楼的另一个楼梯口跑到三楼,林之亦就吭哧吭哧地在后面追,“胡浩然,你有本事不要跑。”
“那你把拖把放下!”
“不放!你个混蛋,说要出国,还骗了我一顿饭给你践行!”
绕着教学楼上下跑了两个来回,两人的体力消磨了大半,但仗着年轻,继续透支着明天的精力,没有人肯停下。
“你林大少爷这么有钱,一顿饭到现在还惦记着。”
“是钱的事情吗?你这个臭小子!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林之亦猛地甩掉拖把,双手撑着膝盖半弯着腰,他想起了暑假给胡浩然送行的那天,两个人背着大人喝了点啤酒,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你追我赶的样子,但胡浩然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林之亦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小的时候,眼里注满了泪水。
胡浩然也停下了脚步,插着腰喘起了气。
“不是说,到了美国,也会联系的吗?”
表格Steve
去美国之前,也是这样对他说的。刚开始,Steve
还会在信里写在美国发生的有趣的事,但后来邮件的字数越来越少,次数也越来越少,直到最后,Steve
毕业后留在了美国,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
林之亦和表哥的关系本来就不怎么亲密,所以断了联系心里也并不怎么难过。只是曾经和自己时常在联系的人,在地球的另一端过着不同的生活,他却再没有了去表达关心的理由,他觉得有些失落。
但胡浩然不同,胡浩然可是自己从小到大的朋友,是比亲兄弟还重要的存在。
幼儿园的时候,他们两个就一直粘在一起,老师拿他们取笑,“你们是青梅竹马吗?”
林之亦的脸一下子红了,不知说什么好。
还是胡浩然机智地回怼了回去,“我们两个都是男的,不是青梅竹马,是竹马和竹马。”
“老林,不玩了。”胡浩然主动伸手过来和解。
林之亦牢牢地握住他伸过来的手,生怕他再跑了。
“你力气怎么变得这么大。”
胡浩然的手上留下了一排深红的指印,林之亦却笑了起来。
“哼。算了,就当还了你的饭钱。”
林之亦笑的却是,自己的高中三年又可以和胡浩然在一起了。
胡浩然习惯性地搭上了林之亦的肩膀,像小时候那样,肩并肩一起回家。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组成了志远中学最靓丽的风景。从早上两人一起踏进校门口起,就吸引了全校女生的注意力,恨不得那讨厌的上课铃声永远不要响起。他们中午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被层层包围。经常有女生为争辩他们两个谁更帅而撕破脸面,破口大骂,大打出手。
而当事人却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场面,稳做钓鱼台。林之亦的便当,一半的美味都要被胡浩然扫去。
“邓阿姨的手艺真的不错,要是来我们家就好了。”
林之亦尝了一口胡浩然的便当,一口吐了出来。
“诶。我爸那老家伙找保姆就知道找好看的。”胡浩然吐槽起自己的父亲从来不留情面。林之亦见过他父亲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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