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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之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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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几个男生先上去了。
只见躺在里面的刘清源双眼紧闭,即使脸上擦着惨白的粉底还是难以掩饰他被水泡皱了的皮肤。
小胖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他还记得那天PK完后,大叔在后台温柔地安慰自己。而眼前的他已经没有了半点气息。
“别看。”林之亦捂住了忍不住上前的钱雯雯的眼睛,她一定承受不了这些。
钱雯雯还是挣扎着掰开了林之亦的手指。看到眼前的这番景象,眼泪如珍珠般夺眶而出。哭得林之亦的心都疼。
“好了,都别哭了。大家忘了我们今天是为什么而来的吗?”
齐柏林率先拿出了自己的木吉他,“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了,我们要为大叔好好送行。”他的声音是嘶哑的。
大家急忙收起悲伤,摆好乐队的阵型。
林之亦喊到,“1、2、3”
在珠城东城火葬场的5号灵堂里,想起了十二年前翻滚乐队的成名曲《怒放。》
这次不再是袁杉杉一个人在唱,而是乐队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在林之亦决定好要唱的曲目后,大家都将这几首歌听了无数遍。
“即使未来是一片黑暗,
也不会停下前进的脚步。
即使生命只能怒放一次,
只要勇敢过就不会后悔。”
那个刚才向上级领导请示过的工作人员,听到这首歌时仿佛像是愣住了。
他的思绪回到了十二年前,那时大街小巷的收音机里放着的都是这首歌。为什么这几个高中生模样的人会在这里唱这首歌?翻滚乐队解散后,这首歌也就不再被人提起了。那是只属于他们那一代年轻人的记忆。
随后林之亦他们又唱了两首其他的代表作,那个中年工作人员都记忆犹新。
然而时间已经到了,下一个死者的家属已经堵在门口等候。其他的工作人员将刘清源的遗体推向直通火化炉的那扇门。
“刘大叔!”大家抛下乐器,纷纷跟着推车送刘清源最后一程。
而大门却缓缓紧闭。他们无法再进去了。
在刘清源的遗体变成灰烬的那一刻,那个年近不惑的工作人员终于想起了刘清源曾经的身份,这个曾经辉煌一时的巨星,离开世界时竟然只有几个小孩来送他。他发出世态炎凉的感慨,也遗憾那随着刘清源的骨灰而逝去的自己的青春。
他把刘清源的骨灰放在匣子里,这是他自己花钱买的。
他把匣子郑重地交到那个带头的少年手上,“谢谢你们。”
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中年工作人员有些奇怪,林之亦还是接下了这个匣子。
来不及等他们好好收拾乐器,就被下位遗体的家属挤出了灵堂。
“我们应该把大叔放哪儿?”
正当大家为如何安置刘清源的骨灰犯愁的时候,有个戴墨镜的长发男子叫住了他们。
“同学们,留步!”
“你们和刘清源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们乐队的鼓手!”面对陌生人的提问,林之亦仍旧选择这样回答。
“你们乐队?”
“是的。”大家一齐点头。
“那可巧了,他也是我们乐队的鼓手!”
“你是什么乐队的。”
“刚才你们在里面唱的,我都听见了,那首歌就是我们乐队以前唱过的。在下唐风,请多指教了,小朋友们。”
………………………………
第二十二章 有一个秘密,只有我们知道
在回去的路上,所有人的脑袋都是懵的。他们竟然见到了曾经的吉他之王唐风。
唐风带走了刘清源的骨灰,说要和瞿玲的放在一起。他们同意了。
“啊!”齐柏林突然仰天长啸,他曾经握着唐风的电话号码夜不能寐,但当真人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他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就算只是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也好啊。
“没事的。以后你还可以给他打电话。”钱雯雯知道齐柏林在懊恼些什么,温柔地安慰到。
“我不敢啊!”齐柏林哭着说到。
“但他也算是认识我们了,以后还会有机会见面的。”林之亦淡定地说到。
“即使刘大叔十几年没有打过他的电话,唐风还能来送他一程。这样的感情真好。”袁杉杉突兀地发出了感慨,“要是我们之间也能像这样就好了。”
与乐队的成员相处的这段时间里,她是真心地喜欢他们。温柔美丽的钱雯雯,直率中二的齐柏林,还有看似冷漠却以真诚待人的林之亦。这些原本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为音乐而走到了一起。
“会的。”钱雯雯拉住她的手收到。此刻1的她,也是这样真心希望着的。
马师傅把车停在了校门口,放学时间刚过,回家的人潮涌动。但经过了下午的生死告别,他们好像已经不再是小孩了。
“雯雯,你家在紫金公寓,我回家正好顺路。别下车了,我送你回去。”这是林之亦称呼钱雯雯的昵称。她觉得有些受宠若惊。
“没关系的,我习惯自己走回家了。”
但仍旧拒绝了林之亦的好意。背上贝斯,顺着小路走远了。林之亦只得作罢,马师傅说到,“林先生好像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少爷,我们回家怎么办?”
“就说都是我的主意,与你无关。”
马师傅知道林之亦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但他真正担心的是他和林先生之间的父子关系,本来就难得见一次面的两人,一见面就剑拔弩张,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少爷,其实先生真的很关心你,他说的那些大道理你可能听不进去,但为人父母的出发点总是为了孩子。”
“那他有想过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
“是刚才那个女生吗?”马师傅调皮地问到。
“你。好好开车,别多问了。马师傅,你怎么最近也开始变得话多了。”
“少爷,是你变了。”马师傅不再多言,专注于架势视野。
林之亦看着车窗上自己的倒影,脸好像比之前黑了些。一定是最近常往外面跑的缘故。
奔驰车缓慢地载着主仆二人向林家所在的别墅小区驶去。
“雯雯。”走在回家路上的钱雯雯回味着林之亦的这个称呼。心里涌出丝丝的甜意。从开学的第一天,她就注意到了林之亦。这样的一个天之骄子,又有谁能假装视而不见。
但她有着校花的矜持,看到别的妖艳贱货想方设法地靠近林之亦,她就是不为所动。像林之亦这样的男生,怎么会喜欢那些普普通通的女生呢?
事实也正如她所料,那些向林之亦表白的女生都惨遭拒绝。而且是没有一句废话的拒绝。
这更激起了她想要得到林之亦的欲望。
她尝试过几次在他来收作业的时候,对他发起挑逗,故意藏着作业本逗他。可他就像一个呆板的机器,在征得她的同意之后,翻遍了她的课桌和书包。即使翻到了她藏在内袋里的卫生巾时,他也镇定地放了回去。
换了其他男生,早就应该脸红了吧。
没想到,最后让他主动向自己开口的原因竟是,和曾经的初中男友一起学的贝斯。那个男生也要组乐队,可是找不到贝斯手,就骗她去学了。
那个男生说,“这样,我们就能一起组乐队出道了。然后永远永远一直在一起。”
然而就过了一年的时间,那个男生就放弃了乐队。初中毕业后,也没再联系过他。反而那把廉价的电贝司,陪了她好久。直到为了和林之亦一起组乐队,她才掏出了藏了多年的压岁钱,入手了一把品质还算过得去的贝斯。
往前再走几步,就是紫金公寓了。然而钱雯雯却已经不再住在这里了。自从前几年父母离婚后,她就和妈妈搬了出去。这就是她为什么几次三番拒绝了林之亦送她回家的原因。要是父母之间还像以前一样,那该多好。
她没有和别人提起过这件事情,毕竟她曾经是人人眼中羡慕的大小姐,她不喜欢被人用同情的眼神来看着她。
钱雯雯快步走过紫金公寓的大门,她不想遇见什么熟人。即使她们母女在这座公寓里交往的人并不多。钱雯雯的妈妈在离婚之前是个全职家庭主妇。她爸爸管束得很严格,所以她妈妈并不怎么出门交朋友。
然而讽刺的是,她爸爸却和其他女人出轨了,还有了孩子。是个男孩。
她爸爸一直想要个男孩,为了那个女人和孩子,抛弃了她和她妈妈,只给了一笔不痛不痒的补偿费。以及每个月象征性地给点生活费。
钱雯雯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爸爸。也不再轻易地相信花言巧语的男生,即使答应在一起了,也不会轻易献出自己的身体。到现在,她还是完整的处子之身。
钱雯雯的妈妈只有初中学历,很难找一份既轻松又体面的工作。工厂里又太过辛苦,做惯了全职太太的她,根本适应不了流水线上的劳累。后来经亲戚介绍,到珠城一位退休的老教授家做了保姆。
负责老教授和他太太的一日三餐,和各种家务。钱雯雯的妈妈做这些自然也得心应手。只不过,没有什么休息日每天回来得也很晚。但她会带些老教授家里多余的菜和饭回来,也算是省了一笔开销。
钱雯雯就坐在家里,做做作业,弹弹贝斯打发时间。或者上QQ群里聊会天。她的手机是很早之前摔碎的,但一直舍不得换新手机。新款IPHONE家里已经无力承担,但其他的手机她又看不上。
她很喜欢乐队里的氛围。今天袁杉杉说,想一直这样下去。她是发自内心地认同。
走过紫金公寓,又走了二十分钟,钱雯雯走到了现在妈妈和自己的家。
那是一排老式的双层旧弄堂,在珠城的老城区。年轻人大多都已经搬离了这里,只剩下无亲无故或者喜欢守旧的老人住在这里。
钱雯雯和她妈妈租的房子是一个儿女都去了国外的八十岁老太的。儿女给她在新城买了房,但她却更喜欢住在这里。
因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长年只住在底层,便把二楼的房间的租给了钱雯雯母女。租金也很便宜,几乎只有其他人家的一半。
老太太很喜欢气质斐然的钱雯雯,与自己在国外的外孙女有些神似。
坐在屋外看到钱雯雯放学回来的时候总会热情地打招呼,今天老太太笑得格外灿烂,“雯雯,今天带朋友回家了啊!”
“什么朋友?”钱雯雯猛然回头,才发现自己身后呆呆站立的齐柏林。
齐柏林做贼心虚地东躲西藏。
此刻,钱雯雯觉得尴尬到了极点。她在乐队里面辛辛苦苦竖立起来的大小姐人设就这样崩塌了。
她不敢看齐柏林,齐柏林也刻意回避着她的目光。本来只想追过来,问钱雯雯要回自己的木贝斯。可就是情不自禁地跟着她走了一路,走过了紫金公寓后,更加抑制不住好奇心跟到了这边。
“我,我是来拿我的贝斯的。”齐柏林支支吾吾地说到。
“诶呀,你们是同学吧。别站着,去屋里坐坐。”老太太依旧笑嘻嘻地说到。
钱雯雯走向齐柏林,他装作东张西望的样子,不知如何是好。她把木贝斯还给他。他接了过去。
“你都看到了吧。这是我现在住的地方。”钱雯雯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她正努力地剥去自己的伪装,很疼。
“雯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齐柏林为自己辩护到,“我只是担心你放学不回家,自己一个人去什么地方,会有危险。才会一路跟到了这里。”
“这里是我的家啊,能有什么危险?哈哈。”钱雯雯奇怪地笑着。
“雯雯。”
“你可以把你今天看到的告诉别人,然后大家都可以笑我,装什么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了。”钱雯雯在齐柏林的耳边低语到。
这句话让齐柏林心里发凉。没错,平日里的她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公主模样。但现在的她,至少自己没有丝毫轻视她的感觉。反而有一丝庆幸,钱雯雯对他来说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了。
“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齐柏林对天发誓。”即使钱雯雯不说,齐柏林也不会在背后议论别人的是非,何况那人还是他喜欢的女生。
“那就把这个当做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吧。”钱雯雯微笑着说到。
齐柏林疯狂点头。
“再见了,齐同学。”
钱雯雯转身上楼,并没有像老太太说的那样邀请齐柏林上楼坐会儿。现在的这个家,已经失去了招待朋友的资格。
她在心里庆幸,发现这个秘密的是齐柏林。要是被林之亦看到了,他会嫌弃自己吗?看来,以后回来的时候得更加小心了。
………………………………
第二十三章 取名是个大学问
齐柏林在学校看到钱雯雯的时候,表情有些不自然。既想上前打招呼,又有所顾虑的样子。反倒是钱雯雯,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与齐柏林自然地相处。这样一来,齐柏林心里的顾虑也就被打消了。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会守住钱雯雯的这个秘密。他甚至为能知道这个秘密而在心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优越感,最起码,林之亦不知道这些。
在小胖加入乐队后,乐队的排练进入正轨。由队员们提出想排练的曲子,然后大家一起练习。林之亦想起了被自己遗忘在抽屉里的乐谱,本想重新拾起。但在送刘大叔最后一程的那天晚上,林先生几乎禁止了他在家一切有关音乐的活动。
林先生最生气的不是林之亦荒废学业,而是他的儿子竟然学会了欺骗。虽然他平时工作时候八面玲珑巧舌如簧,但孩子是不能和大人来比较的。
林之亦有的时候,也真切地感受到了胡浩然曾经说过的那句,“你们林家人就是虚伪。”
所以比起弯弯绕绕的法律条文,他更喜欢直抒胸臆的音乐。没有人会通过音乐来欺骗。
见林之亦沉默着不说话,小胖插嘴到,“队长,我们乐队的大名是什么?”
“什么大名?”齐柏林问到。
“难道我们乐队还没有名字吗?”小胖张大嘴巴,里面能塞进一整个肯德基烤鸡腿堡。
“这个,好像真的没有啊。”齐柏林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又转头望向林之亦。难道,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吗?
“哦,我怎么把这件事情忘了!”
众人晕倒,好像一开始的时候,林之亦就没提过这个乐队的名字是什么?他一直用“我乐队”或者“我们乐队”来代替,最近,后者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了。
“其实,”袁杉杉怯生生地举起了手,她在乐队排练的时候极少发言,这次却有话要说,“我心里,一直对队名有个想法?”
“是吗?”林之亦好奇地问到,“说说看!”
“志远传奇!”
“额……”
“你们怎么了,别走啊!”袁杉杉满怀希望地想听听别人的意见,可大家自顾自地收拾起了家当,一副急切地想要逃离现场的样子。
“小胖,你觉得怎么样?”她拉住了行动迟缓的方圆。
“我觉得,仅代表个人意见。这个名字呢,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大气,但就是土了一点,和我们乐队FASHION的气质不符,和你倒是挺配的。”
说完这句话,小胖就像逃命似的溜了。
袁杉杉垂头丧气地来到大排档,虽然她比之前工作的时间更短了些,但老板还是按原来说好的一个月一千块钱结给她。
所以对大排档的工作,她丝毫不敢怠慢。为了表达感谢,她会趁收摊的时候把在乐队唱的歌唱给老板听,老板说,她以后要是当了歌星就给自己的大排档代言。她认真地答应了下来。
精疲力竭地回到家里,再过两个月就又要过年了。虽然一直期盼着父母回来,但又怕真的回来后家里就失去了这份安静。
妹妹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等她回家,但实际上已经睡着了。她轻轻地唤醒她,让她去床上睡。“桉桉。”
袁桉桉是妹妹的名字,外婆说是因为给妹妹取名的时候,妈妈出门第一眼看到的是门口新长出来的一颗桉树。而生杉杉的时候,看到的是一颗杉树。
虽然都是树木,但杉杉觉得还是妹妹的名字好听,就像待在她身边感受到的安宁一样。
而袁杉杉她的名字总给人一种迟缓的感觉,像是姗姗来迟的一个人。
“喂!大家都睡了吗?我们的队名想好了吗?”临近十一点,齐柏林在群里面叫唤到。
“没。一点头绪也没有。”钱雯雯其实心里面有个备选方案,叫花样天团。但这个名字,总有种抄袭的感觉。比袁杉杉之前提议的志远传奇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名字重要吗?”袁杉杉发问。
“当然,就像一个人的名字一样,乐队的名字代表了一个乐队的气质。有个响亮的名字,也能帮助乐队提升人气。比如说英国的皇后乐队,美国的林肯乐队。让人听一遍就能记住的。”
林之亦激动得发来消息。
“队长,你有啥想法吗?”
“没。”对于乐队的名字,他自己之前有过些幼稚的想法,比如说像热血少年,国王乐队之类的。但随着年岁的增长,这些名字已经让他难以启齿了。
刚开始组建这个乐队的时候,他想得只是先把人招齐再说,像名称和团魂之类的都没有细想。
“我今天放学特意去找老街那边的算命先生了!”小胖上线兴奋地说到。“我把我们的姓名都给那位老先生看过了,老先生说,我们几个人,多木,金和土,缺水和火,应该叫淼燊!”
“秒生?什么鬼名字?”钱雯雯利落地吐槽到。
“是燊,不是生!”注意前后鼻音。
“不管是什么生,太难听了!”齐柏林补刀到,“不然我们就叫珠城乐队吧,以后成名了还能把家乡这座三线小城发扬光大。”
“在哪里出生就要叫什么吗?难道你是在柏林生的?”小胖回击齐柏林道。
“虽然我不是在柏林生的,但我爸妈是在柏林留学的时候认识的,也算是有关系。要不是我爸妈心系祖国,我可能就真的要长住柏林了!”齐柏林自以为俏皮地说到。
“。。。。。。”
最怕空气突然的安静。
“要不然我们就叫火烈鸟吧。”袁杉杉再一次无所畏惧地提议。
“额。总觉得哪里有点奇怪。我们又不是表演动物世界。”小胖接话,他和袁杉杉接触不多,可还蛮喜欢这个单纯直白的同学的。虽然她不比钱雯雯漂亮,但胜在平易近人。
任何人在袁杉杉面前都能找到属于他的存在感。
“那还不如叫火麒麟!”齐柏林反驳道。
“怎么了,你们都离不开一个火字了!干脆叫消防队算了!”林之亦面对这群不正经的队友,伤透了脑筋。
林之亦闭上眼睛,在脑海里使劲搜寻自己的知识库,然而书到用时方恨少,怎么连个简单的乐队名字都想不出来呢?
“要不,我们一个说一个心里想说的字,然后再把五个字排列组合起来,看会有什么结果。”钱雯雯建议到。
大家都觉得这个方法可行,能兼顾到乐队每一个成员的想法,定下来后也不会有人反对。
“火!”小胖仿佛中了那个算命先生的邪,不肯放过这个火字。
“真的假的?每个人只有一个机会哦。”钱雯雯提醒道。
“不改了。我希望我们乐队能像火一样,烧遍整个中国!烧遍亚洲!烧到全世界的每个角落。”
听小胖这样说,大家的内心仿佛真的有团火苗在烧动。
“风。有风了,火才能烧更远。”钱雯雯补充到,她赞同小胖的说法,也喜欢风的自由,来去皆随性。
“旅。”袁杉杉写到。十几年来,她的生活半径都围绕着家、学校,她没有去过珠城之外的地方。每次过完年,在车站送别爸妈和弟弟,看着绿皮火车载着他们渐行渐远。她多么希望也带上妹妹去外面的世界看一下啊。
然而她们就像名字中的那两颗树一样,被脚下的这块土地牢牢束缚住。
“之。”林之亦取了自己名字中间的那个之字。他的名字是爷爷取的,寓意希望他能亦步亦趋地跟上家族长辈的脚步,而之字只是个简单的音节助词,没有实质的含义。但他喜欢这个简单的字,就像简单地喜欢着音乐。
“看来,我别无选择了。”齐柏林看着其他人发来的四个字,脑海里已经有了乐队名字的雏形,“轮。”
“火风旅之轮?这样也太奇怪了吧。”小胖没有理解齐柏林的用意。
“白痴,哪有这样组合的!”齐柏林怒斥道。
“风火轮之旅?”钱雯雯说到。
“没错!智商果然是和颜值成正比的!”齐柏林这句话起到了一石二鸟的作用,既夸赞了自己的女神,又顺带嘲讽了小胖一把。
“什么破名字!我们在拍哪吒传奇,要去大闹东海吗?”小胖不服气地说到。
“我觉得挺好的。”林之亦拍板到,这个名字听上去生机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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