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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娘亲是女配-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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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吃?
好整以暇的盯着,就见柳樱雪已经让张嘉俊帮她把鱼拿的外边凉着去了。
“张哥,你在外边看着,别让小黄和小花把鱼给偷吃了。”柳樱雪吩咐张嘉俊道。
“好。”张嘉俊就照做了。
“两只小乖乖,都是小馋猫,”小纤纤嘻嘻哈哈的笑着,“就爱偷鱼吃……”
“为什么不是小猫咪,而是小乖乖呢?”张嘉俊温和的询问小纤纤道,“纤纤的妈妈不是给小猫咪起了名字吗?一只叫小黄一只叫小花,为什么纤纤还要给他们起名字叫小乖乖呢?”
他早就好奇小纤纤对小猫的称呼了,每次都心痒痒,这次他说什么也得问一问,看看纤纤会怎么回答。
“这个问题,对一个一周岁半的孩子来说,太深奥了。”柳樱雪接过了话茬,她笑着。
“哦……”张嘉俊若有所思。他不了解孩子。
“也许是因为,纤纤的奶奶总喊她小乖乖,从婴儿时期喊到现在,”柳樱雪分析道,“小孩子就喜欢学大人的话。”
“原来如此。”张嘉俊恍然大悟。
柳樱雪继续说道:“长辈和平辈都比小纤纤大,纤纤喊谁小乖乖也不适合。好不容易家里有了两只小猫,她觉得终于碰到了比她小的了,自然得多喊几次,喊回来。”
“噗……”喊回来三个字戳到了张嘉俊的笑点,他结结实实被萌到了,忍不住笑喷。
苏莫妒忌了,这又不是张嘉俊的老婆孩子,再怎么逗,有他什么事,至于这么开心?
“这太好玩儿了。”张嘉俊不知道有人正看他不顺眼,他笑得直不起腰来了,“纤纤的奶奶也有意思,竟然不喊名字,喜欢喊小乖乖。”
纤纤没听懂大人都在说什么,但她却喜欢捕捉关键词。
此刻,她眨了眨大眼睛,呢喃道,“奶奶和妈妈,都喊我小乖乖……”
柳樱雪再次会心的笑了。
“哟,”张嘉俊促狭的望着柳樱雪,道,“小纤纤这样说,是不是在强调,不能只说奶奶的好。还有妈妈,别落下我妈妈?”
说完,张嘉俊蜜汁的觉得,他这个翻译官,当的可真称职。
“……”柳樱雪品了品滋味,还别说,真像这么回事。
“宝宝的世界很简单,”张嘉俊笑的憨厚,看着柳樱雪的脸色,小心翼翼的说,“谁对她好,她的幼小心灵里,就会种下深刻印象。她跟你亲近,所以张口闭口,都会下意识提及。”
“嗯。”柳樱雪表示很开心。
张嘉俊的话,说到她心心坎里去了。
所以说,在带着萌宝的妈妈面前,可劲儿的夸着萌宝,就会让当妈妈的,很有成就感。
当初柳樱雪刚来的时候,小纤纤又内向又胆小,而且才那么点儿小团子,竟然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很让人心疼。
现在,在柳樱雪这么久以来的努力下,虽然不一定抚平小纤纤内心里的所有创伤,但至少,纤纤已经不怕柳樱雪了,还喜欢在柳樱雪面前撒娇。
只要和小孩子维系好感情,她会快乐简单的成长。
长大后,才会阳光,才会对未来有所期待。
才不会像柳樱雪前世那样,因心灵一次接一次的创伤已经没了自动愈合的能力,所以她恐婚严重。
………………………………
044我儿媳妇把我当亲妈
傍晚的天气很清凉,风儿徐徐,那几条鱼凉的就快。
待凉透了,柳樱雪让张嘉俊帮她分别盛进大盘子里,然后给每条鱼都切了花刀。
然后,撒上去切好的芫荽和蒜泥等等各种调味品搁置。
在锅里烧了热油,待油沸腾起来,加了茴香和花椒以及辣椒。
香气四溢,但因辣椒太呛,引起了厨房里好几个孩子的咳嗽声和喷嚏声。
就连屋子里的苏莫都想打喷嚏。
辣椒油滚起多时,热度足够了。
柳樱雪用汤勺舀了那滚烫的油,均匀的浇在了每条鱼身上。
“呲呲呲……”鱼身那切过花刀的纹路瞬间被炸开,鱼香和油辣子的香气齐齐的窜进鼻孔,害得人忍不住吞口水。
真的太香了。
就连窗户那头的苏莫,也馋了。
觉得比平时嗅到的任何美食都鲜香。
奇怪了,是什么原理让这浇了油的鱼,竟比油炸的还诱。人呢?
“真是太香了,阿雪你简直就是我心目中最有智慧的女神!”张嘉俊激动了起来,“以后,我鞍前马后只为你服务。”
这时候,李若华一步三扭的走进了厨房,她把张嘉俊的话都给听去了。
李若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摸了摸胳膊。
以前只知道张嘉俊非常忠厚,可现在才知道,这人,巧言令色,惹人厌。
李若华笑的谄媚,“儿媳妇啊,给我一条鱼吃吧。”
柳樱雪懒得搭腔,她假装什么都没听到,只一转身,就忙别的事去了。
“大老远就闻到了香气,今天妈妈我不白吃饭,我给你弄了好东西来,”李若华抬手,把拿着的野山菌展示一下,语气难得的温和,“喏,这是我今天特意出去捡来的野山菌,在刘浩那里焯好了的。雪丫头,给你放在这里哈,待会儿你做来吃。”
里屋的苏莫皱了皱眉头,他的功劳,竟被他老娘给抢走了。
柳樱雪这才转回头来看看,果然看到了已经焯好的野山菌。
有几个鸡纵菇,也有红菇,多数是紫菇和小草菇,太吸引人的眼球了。
“阿姨,您在这里住的挺好的吧?”张嘉俊想着没话找话,他望着李若华,憨厚的笑着。
“我住我亲儿媳妇家里,能不好?”李若华阴阳怪气的说着,“我儿媳妇对我可好了,把我当亲妈看!不,对她亲妈,也没对我好!这全是因为我儿媳妇当初,和我儿子感情好!”
她替她儿子吃醋,就看着张嘉俊怎么看都不顺眼。
“是啊,”张嘉俊却全然没听出来,李若华这是跟他说酸话,或者是,就算他听出来,也要装傻,“阿雪很孝顺,把阿姨当做亲妈看。若是将来,阿雪再嫁,她的爱人同志,也一样会把阿姨当做亲妈看的。”
“哟,说的就像你知道似的……”李若华忍不下去了,“你就甭痴心妄想……”
“妈,”柳樱雪忍着想要把人踹出去的冲动,冷声打断了李若华,“您快点儿把鱼拿回去吃吧,待会儿要凉了。这里还有凉拌猪肚,也拿回去一些,还有,千页豆腐,干煸芸豆,和蒜蓉茼蒿。”
赶紧的拿着滚蛋,柳樱雪心说,可别撑死你。
“好啊好啊,孝顺儿媳妇,乖乖儿媳妇,我都拿一些。”李若华顺着柳樱雪的目光看去,果然看到做出了好几个菜,她也就顾不上酸人了,赶紧过来端菜。
拿了一个大大的茶盘子,一下子端了好几盘菜,回到里屋,放在了苏莫面前。
“儿砸,你媳妇做饭又好看又好吃,你尝尝……”
苏莫看看色泽,点点头。
拿起筷子,优雅的尝了一口浇汁鱼……
然后,他的表情凝滞了。
李若华茫然的凑近,小声问道:“怎么样?好吃不?”
“李若华,”苏莫心事重重,问道,“你在这里这么久了,看到过柳樱雪的做饭步骤没?”
“没……”李若华平时光顾上吃了。
“果然什么也别指望你。”苏莫不高兴的丢下筷子。
继而,他思忖着嘀咕,“究竟是因为煮鱼的时候加的调料很特别,除去了泥腥气;还是说,重点在于浇油上呢?不若我回去试试看吧……”
按理说不应该啊,平时做鱼都是先加了油,煎的时间久,才容易把调料和油的味道融进去。
可是那种做法做河鱼,泥腥气根本去不掉,很难吃。
却为什么,柳樱雪只是先煮了鱼,然后用热油秒速浇一下,都让人怀疑能不能融进去味道呢,却反而如此美味。
微辣微酸,鱼肉蘸着汤汁,太好吃了。
里边还有油泼蒜泥,更是将美味提升了许多。
在这个公社,人们倒经常吃蒜泥,却没有人用过蒜泥做菜,别说,这样还蛮好的。
但苏莫不懂,河鱼的软嫩,到底是如何被增鲜的,鱼肉里的水分,是如何锁住的;味美的汤汁,为什么比熬出来的更浓郁……
入口鲜香,好吃到停不下来。
苏莫颓废的趴在了炕沿上。
懒得再猜柳樱雪到底是换了一个人,还是突然得到了什么秘籍。
他只郁闷,为什么见多识广的他,竟从没尝过这么好吃的菜呢?
“儿砸,”李若华见苏莫闷闷不乐,只得嗫嚅着道,“要不,要不,我以后帮柳樱雪做饭吧。跟她学会了做这些吃的,就可以做给你吃了……”
“不需要。”
就他老娘这智商,别指望什么了。苏莫还是自己研究吧。
况且,她帮柳樱雪做事就单纯的帮人家做事,抱着不纯的目的像什么话!
“那你就去讨好柳樱雪,还跟她过日子算了。”李若华小声商量,“虽然纤纤不是你的孩子,但可以让柳樱雪给你生一个啊……这样,你就有俩孩子了!哪怕纤纤不是亲的,那也是养出了感情的……”
“闭嘴。”苏莫忍无可忍。
厨房里,柳樱雪正让张嘉俊捞土豆丝,这是之前焯好的,一直用冷水浸着。
土豆丝焯的色泽晶莹通透,火候刚刚好。
趁锅还热着,柳樱雪继续做了油辣椒,浇在了土豆丝上。
加一些蒜泥和陈醋,以及别的调料,让张嘉俊搅拌均匀。
李若华在苏莫这里受了气,干脆起身出去,又去了厨房。
………………………………
045不配了
李若华厚着脸皮把土豆丝盛了一碗,拿回里屋。
苏莫又把好奇的目光投向土豆丝。
别人炒土豆丝都是炒到熟透,软烂那种,可柳樱雪做的,一看颜色如此透明,就知道没有熟透。
但也不是生的,很明显是熟了的颜色。
只是好通透无瑕,被红色的辣椒油衬着,诱人得很。
这回不再急着下定义,苏莫先用筷子夹了来尝。
咯吱咯吱的,很脆,微辣,很爽。还有一丝丝陈醋增加了土豆丝的清凉感觉。
开胃,好吃,新鲜,是从没吃过的味道。
就听到厨房里的张嘉俊念叨起来:“没想到啊没想到,农家吃腻了的土豆,竟也会摇身一变,像是村丫头变成了小公主。这可太好吃了……”
是因为他正在尝土豆丝呢。
柳樱雪没想到他会用这么奇葩的形容词,刚喝了一口水的她,差点喷出来。
苏莫也在屋里赞同的点头,这土豆丝,完全变了一种味道和感觉,让人像是第一次认识这种美味食物。
“怪不得她要做小吃摊的生意,她做饭的手艺太绝了。”苏莫用筷子的那一边戳着额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儿砸,”李若华突然想到了关键,“既然你媳妇做生意了,生意又这么火爆,却怎么还能穷到去贷款的程度呢?”
“是啊……”苏莫也弄不懂啊。
而且,柳樱雪还在这里难过的说她需要钱……
但苏莫决定,他去帮柳樱雪还清贷款算了,这样,好歹她能轻松一些。也省的她总是那么辛苦,还从不肯说出来。
天黑了,苏莫把灯打开,抬头看看,15w的灯泡上落了尘,但依然明亮。
厨房那边的柳樱雪可以看到里间屋的灯开了,只以为是李若华打开的。
因为,彼时的窗户上都不是玻璃,而是用纸糊的。
野山菌的鲜香从厨房里飘了出来,柳樱雪是在用野山菌做鸡蛋汤。
“好香,最爱吃这个,又有营养又美味。”柳樱雪用力嗅了嗅香气,下意识的感叹。
很馋,迫不及待的想吃。
这可真是好东西啊,纯野生的。
在21世纪的时候,这些土特产,可贵了。
趁鸡蛋野菌汤在锅里焖着,柳樱雪又凉拌了一道菜。
“好鲜的感觉……”任凭经常吃野山菌的张嘉俊,也被这独特的鲜香给馋的不要不要的。
鲜香的分子融进了空气里,传到外边的小餐厅那里,村民们立马沸腾了。
有几个村民赶紧跑到了厨房,鼻翼不停吸着:“这谁捡来的野山菌,咋就这么香?都是刚长出来的最嫩的?”
“最。嫩。的也没这么香……”另一个村民进屋时横冲直撞,现在进来了,在柳樱雪这个小辈面前,就装深沉起来,他倒背双手,探头看了看大锅里的汤,“雪丫头总有能力变废为宝,不服不行。”
“也是,”另一个点头,“这些日子,吃着雪丫头做的饭,算是享了这辈子都没享过的福!就连吃了几十年已经腻歪的了不得的地瓜干,也都争抢着吃。”
晚饭的主食吃的冷面。
这个季节吃厌了的老黄瓜,拌进凉面里,所有的脆甜爽凉都被却无限放大,真的好吃。
邻居们家里种的瓜果蔬菜都吃不完,家家户户都有。
交通不发达的时代,乡下在大批有果园的地方,倒有城里的国营罐头厂来收购水果,但蔬菜没地方可出售,农民也没有去城里摆地摊的意识。
于是谁家没有种蔬菜,就都送到谁家里。
所以都盯到了柳樱雪这里,很多人摩肩擦踵的送过来。
柳樱雪就有了一大堆黄瓜做冷面吃,有了西红柿做酱,也有了南瓜做漂亮的饽饽,有了芥菜和野山姜做小咸菜。
当然了,柳樱雪没白吃人家的。
在做了小咸菜后,都会送很多给那些乡亲们。
把乡亲们给高兴的了不得,特别是柳樱雪用辣椒油凉拌的小咸菜,让村民们天天吃都吃不够。
还有时候,柳樱雪则做爆炒芥菜丝,在村民前来点晚餐的时候,柳樱雪都会赠送一道爆炒芥菜丝。
柳樱雪想着,等以后有了资金基础,不如开一个蔬菜加工厂。
那样的话,就可以带领整个镇子的父老乡亲们脱贫致富了。
“这些黄瓜,口感太差了,”苏莫放下筷子,对李若华说道,“我的试验田里种的新品种黄瓜,不想出售,送给陌生人可惜了。下次我摘了拿过来,你送给柳樱雪。”
“哈?”李若华刚想说几句打趣的话,但看看苏莫的脸色不好,于是话到嘴边咽下,换成了,“好。”
要是她儿子有想和柳樱雪复合的想法,她这个当妈的得支持,不能取笑他。
但她还是忍不住小声叹息:“本以为孩子不是你的,你就可以放下了,却没想到你非要这么执着。唉……妈妈知道你受了很大伤害,但你只要有了属于你自己的孩子,你会从伤心的回忆里走出来的,真的。为什么你不试试呢?如果你现在娶何雨彤,她就会给你生孩子啊……”
她这个当妈的,很少这么正经的和苏莫说话,这回,话语间,还带着哽咽。
要按照往常,苏莫最讨厌她这样唠叨了,但这次,破天荒的没有发脾气。
只是道:“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当初我没有选择雨彤,现在的我,就已经不配选择了。”
“什么配不配的?你那时候,不是被雪丫头给坑了吗?”李若华唉声叹气,“不过你当时,到底怎么想的,想离婚就离婚了,装死做什么呢?离婚后,你想看孩子,还有责任经常回去看看。现在倒好,你总是神魂颠倒的想纤纤,却不愿意去见她,就是怕雪丫头教着她喊你叔叔吧?”
“嗯。”苏莫难得心平气和的答应了一个字。
“你这叫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突然就做这样一个决定,未来的事什么都没想。”李若华埋怨着,“都说我儿子是个理智的人,是个运筹帷幄的人,结果气昏了头,也这样办蠢事……”
“不是,”苏莫小声解释,“我不选择离婚,而是装死离开,只是为了,把给小纤纤的伤害降到最低。”
“谬论!”李若华不信,“这两者还不一样吗?”
“以柳樱雪以前的性子,她是不会愿意离婚的,她会闹得天翻地覆,”苏莫摇头,“我倒不怕她闹得天翻地覆。但那样的话,两个大人互不相让,弄的满世界都是流言,只会伤害到孩子。”
“她闹有啥用?”李若华来气了,“只要你把纤纤不是你的孩子的是公诸于众,很容易就可以离婚!”
“李若华同志,”苏莫无可奈何的摊摊手,“这翻来覆去说的,都一样是会伤害到纤纤的下下策,而且把纤纤不是我的孩子的事说出来,纤纤这辈子都会有心理阴影。”
“……”
苏莫头疼,“您的智商,什么时候能提升一些呢?”
“臭小子,”李若华气的脸腮鼓鼓的,“你娘我当初,就是为了把智商都压到你身上,才丢失了自己的智商!你娘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你竟然还敢嫌弃?”
“……”苏莫瞠目。
原来,自家老娘的智商是一阵一阵的。这不现在,突然就变聪明了,竟然能弄出这么一番奇葩理论来。
苏莫又敛眉说正事:“那时候,我以为,我知道了纤纤不是我的孩子,就会对她没感情了。所以我决定永远不再回来……”
“就想着长痛不如短痛,让纤纤以为,我已经死了……”
“至少她长大后,依然知道,曾经,她有个爱她疼她的父亲,在天堂里,也会希望她过的开心。她会一直很快乐,不会让那些复杂的事伤到她的心……”
“唉……”
苏莫觉得,自己又湿了眼眶,所以错开了视线,低头假装吃东西。
………………………………
046宝宝和猫猫都可爱
待柳樱雪把村里的客人都应付走,已经十点了。
“纤纤乖……纤纤是个好宝宝……”柳樱雪轻轻拍着怀里的小纤纤,边温柔的哄着,边拖着疲惫的身躯进了门。
小纤纤想睡觉却哼哼着不想睡,在柳樱雪怀里一直蹭。
甚至还隐约听到她在呢喃着:“爸爸……爸爸要回来了……”
她从小习惯了听苏莫讲完了故事才睡觉。
后来在她第一次把咿咿呀呀的声音喊的像在跟人打招呼的时候,苏莫就不停的教给她喊“爸爸”。
苏莫是从城里来到农村的,从小习惯于把父亲喊作“爸爸”,而这个村子里的人,则习惯了喊“爹”。
就算现在苏莫离开很久了,小纤纤依然会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认为苏莫回来了。
“纤纤是妈妈的小可爱,纤纤是个小乖乖……”此刻的柳樱雪,只能不停的哄着小纤纤。
却摇头叹息。小孩子还小,就算现在记性很强,但只要过两年,她就会忘记了苏莫的存在。
所以,柳樱雪不必人为的做什么,只要好好的待小纤纤,好好帮她养她的小心灵上的伤,一切都会过去的。
其实那本网络小说,虽说书名有小甜妻三个字,但确切的说,算是一本虐文了,里边,男女主的感情经历非常的曲折。
是属于那种百转千回经历过许多磨难才走到一起的类型。
先不说柳樱雪原主用不光彩的手段拆开了苏莫和何雨彤那两年,只说,在苏莫得知了纤纤不是他的孩子,心灰意冷装死离开后,他的感情路,仍是不顺的。
他一直都走不出那段悲伤的记忆,在那种失落的状态下维持了好几个月。
任凭何雨彤有心复合,也不敢靠他太近,怕他感觉出来她的想法,反而离得她更远了。
书里的何雨彤很善良,她心疼苏莫,想要用她的温柔,将苏莫心底的阴霾都驱逐尽。
但柳樱雪穿越到了这里后,从记忆里发现,其实何雨彤并不像书里写的那么纯真善良。
所以说,有时候,文艺作品是误人的。
比如当初,苏莫生病时,何雨彤曾经守在他的身旁。
柳樱雪的原主虽刁钻,但却蠢笨,没有太多的心机。所以柳樱雪不信,何雨彤就能那么轻易的中了柳樱雪原主的调虎离山计,离开了苏莫,任由柳樱雪的原主胡来。
当然这些事,如今穿越而来的柳樱雪并不想多管,她只要顾好了自己,也就是了。
这样梳理着,柳樱雪突然又想起了底下的剧情。
按理说这个时间段,苏莫应该因为心灰意冷,从而离开了县城,去边疆参加了特殊任务。
苏莫这是打破了他自己的计划,之前他是打算明年考大学的,结果放弃了,却非要报名去边疆。
因为这个,李若华曾跟苏莫狠狠呕气过。但却无济于事。
苏莫让李若华选择是随他一起还是留下来,最终,李若华舍不下她唯一的宝贝儿子,也就跟着一起去了边疆。
去了之后,苏莫把李若华安排在了安全地带。
苏莫在边疆的两年时间,作者都是一笔带过的。
两年后,苏莫重新回来,却因执行任务时受过伤,从而失去了部分记忆。
但他却记得何雨彤的名字,也记得他家小纤纤。
在和何雨彤结婚后,他把小纤纤带回了家,把她养大。
当然那是因为,柳樱雪的原主在两年后疯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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