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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江湖救急啊-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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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日固德示意手下的人,将巴图扶下了擂台,他走到擂台中央,刚要宣布结果。突然发现脚底下,踩了什么东西,他弯腰查看,居然是一块狼牙吊坠。瞬间,他瞳孔紧缩,这个吊坠他绝对不会认错,这是他儿时送给一个女孩的礼物。
布日固德刚要捡起狼牙吊坠,却被红英抢了个先。“我就说脖子上少点什么,这局我们赢了,你们可别反悔!”
布日固德看着红英的背影,一时间,陷入了那段儿时的回忆。他永远都记得,有一个女孩拼命的护着他,为他引开了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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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韶华故
书接上文,上回书说道,李天心他们三人首战告捷,红英以灵活、刚劲的红家枪法,四两拨千,力克蒙族勇士巴图。也是因为这一战,让天心和卫锦宏,对这个大大咧咧的姑娘,有了新的认识。大汉的名门子弟,长宁红家的大小姐,她的武艺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擂台的这边,蒙族哈纳可汗的儿子布日固德,看见红英掉落的狼牙吊坠时,大惊失色。他没有想到,他与自己记挂的女孩,会以这种身份,在这样的场景中相见。于是便引出了,韶华不为少年留,意悠悠,几时休。
布日固德看着红英,将那狼牙吊坠,重新戴在了脖子上。心中五味杂陈,他没有想到,自己一直寻找的女孩,居然是个汉人,而且还是长宁红家的人,这叫他情何以堪。
想当初,他的父汗还没有当上蒙族各部的头人,各个部族互不想让,经常因为一些小摩擦,发展成损伤重大的争斗。他们察哈部族和莫索部族,是当时草原上,势力相当的两个大家族。双方为了争夺河西走廊的春季草场,经常大动干戈。他的父汗仁慈宽厚,不想蒙族人自相残杀,所以带着整个察哈部族,和其他一些愿意追随他的部族举家南迁,在靠近大汉边境的潼江关,定居了下来。这里的土地肥沃,水草丰富,没有受过战争的侵袭。渐渐他们适应了这种,与汉人相安无事的生活,经常用猎来野味和采摘的山珍,与潼江城的汉人交换些生活物品,和粮食小吃。
春去冬来,生活在潼江关地区的蒙族人不愁温饱,安居乐业。可留在河西走廊的莫索部族,和他的一些簇拥部族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由于天气突变,草原北部大雪连绵,异常寒冷。原本肥硕的牲畜,冻死了大半。春季积累的粮食,也吃的差不多了,有些小的部族,已经有人饿死。一时之间,本是物产丰富的草场,变成了人间炼狱。
当时莫索部族首领昆塔,非常苦恼,可是他却无力改变现状。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一名神秘访客,给他带来了希望,此人正是布日固德的叔叔桑吉。昆塔得知哈纳的族人,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也想去分一杯羹。桑吉故作为难,他告诉昆塔,哈纳勾结汉人,企图统一大漠,消灭其他部族势力。如果他此时贸然去投奔,无异于羊入虎口。
昆塔大惊失色,愁容满面。以他现在的实力,如果与兵精粮足的察哈部族硬碰硬,恐怕到最后,全军覆没,输的连骨头都不剩。
桑吉看出了他的顾虑,他向昆塔提议,抓住哈纳八岁的小儿子布日固德,作为人质逼迫哈纳交出粮食物资。而他愿意做昆塔的内应,帮他把布日固德搞到手。不过,他有一个条件,就是得手后,昆塔要帮他成为察哈部族新一代头人。很快两个家伙达成协议,一场阴谋即将拉开序幕。
月色下,两道影子在泛着银色的大漠戈壁上狂奔,在他们身后不远处,一只蒙族骑兵紧追不舍。
“快跑!前面就是昭乌达石窟了,那里可以藏身。”跑在布日固德前面的蓝衣女孩,指着前方,用一口流利的蒙语,大声的喊道。
“我,我跑不动了。。。”布日固德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他养尊处优惯了,哪里受过如此委屈。论骑术,他没在怕的,尽管他只有八岁,但是作为马背上出生的民族,他自幼跟着父汗在大漠驰聘,早已习惯。可是眼下要用两条腿跑,他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真的到达了极限。他顾不得后面的追兵,一屁股坐在了细细的黄沙上。“。。。你不要管我了,我。。。我不成了。。。大漠的苍鹰飞不动了。。。”
“就你这样,还自称大漠的苍鹰,我看是大漠的苍蝇吧。快起来,就快到了!”蓝衣服的女孩伸手薅住布日固德的袖子,将他拉起,继续往前面跑。
布日固德看着眼前的女孩,明明比他矮一个头,却像伊克雪山下,不畏严寒的金盏凤尾花,有着让人钦佩的韧性。
然而双腿又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牲口,他们还是被后面的蒙族骑兵追上了。下一秒,他们被团团围住,异常危险。
“哈哈哈,你们两个小娃娃还想跑到天边去?”为首的蒙族骑兵手持弯刀,骑着一匹高头大马。
“你们是莫索部族的人;为什么要追杀我们?”布日固德认得那蒙族人衣服上的家徽,那黑色的狼头正是他们的标志。
“我们只是奉命行事,停止反抗,会死的痛快一点,少些皮肉之苦。”
“这件事与她无关,希望你们看在草原守护者英吉撒木的面子上,放了她。”布日固德毕竟是个八岁大的孩子,见事情再无回转的余地,有些灰心丧气。也许现在只能骄傲的死去,才不会给父汗和整个部族丢脸。“请用大漠的方法,让我有尊严的死去。”
此话一出,蓝衣女孩和马背上的骑兵,都对眼前这个八岁的孩子,投去了敬佩的目光。莫索部族的骑兵纷纷下了马,他们其中一人,双手高举一柄弯刀,口中念着蒙族的经文。
月光下,寒风瑟瑟。黑夜中的这柄弯刀,像是与天上的弯月遥相呼应,散发着夜色的光芒。布日固德跪在地上,面朝他家乡的方向。红衣女孩站在这些人的身后,仿佛一个旁观者,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可能他们真的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十岁女孩,也可能是因为布日固德的话打动了他们。但是,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善茬,既然老天给了她这个机会,那她就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蓝衣女孩小心翼翼的向后退去,待退到一匹白色蒙族马的旁边,一跃而上。随着马的一声惊叫,布日固德和莫索部族的人慌忙回头。只见蓝衣女孩骑在马背之上,疯狂的冲向他们,电光火石之间,女孩将手伸向了布日固德,只是一瞬,布日固德身手利落的坐到了马背上。女孩两腿加紧马的腹部,那马如疯一般,冲出重围,扬长而去。
“上马,追!”
一路狂奔,布日固德和蓝衣女孩几经周折,逃进了昭乌达石窟。这里有着永不腐朽的胡杨林,光滑如镜的三生湖,还有大大小小的石窟,是藏身的绝佳选择。
“他们好像走远了。”布日固德靠在石壁上大口喘着粗气。
“再等等。”蓝衣女孩也有些疲惫,但是却依然没有放松警惕。
“我叫布日固德,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救我?”布日固德转头看向隐蔽在洞口的蓝衣女孩。微弱的月光打在她的脸上,忽明忽暗。跑了这么远,他才注意到她的容貌。她长相没有什么特点,但是眼神中的那抹坚毅,机警,让她又异于寻常家的女孩,她必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蓝衣女孩答非所问。“你父汗可能有危险,我劝你脱身之后,赶快回你的部族。”
“可是我对这里的环境不熟悉,现在也没了马匹,该怎么办?”布日固德一听他父汗会有危险,一下坐不住了。
“看在你刚才英勇就义的表现,我就陪你回去吧。”蓝衣女子无奈的摇摇头,她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反正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这次就舍命陪君子吧。
两人一路,攀过昭乌达石窟,绕过三生湖畔,蓝衣女子站在一颗石头上,指着前面的胡杨林。“走出前面的胡杨林,咱们就快看见潼江关的城门了。”
“太好了!”布日固德也来了精神。“咱们快走吧,终于要到家了。”
他们又走了一段时间,毕竟终究是两个孩子,疲惫渐渐袭来。最终,他们决定在一棵胡杨树上,稍作休息。
“阿嚏!”布日固德打了个喷嚏,要知道这大漠的夜晚是会冻死人的。还好他额娘给他缝制了双面熊皮的冬装,再加上身后这件狐狸皮的披风,才不至于让他冻僵。想到这儿,他不禁看了一眼,坐在自己身边的蓝衣女孩,她身上远没有他穿的暖和,仔细观察,她正在微微的颤抖。布日固德剑眉微皱,他一甩披风,将两人都裹在了其中。那蓝衣女孩先是一惊,随后也接受了布日固德的好意。
“你真的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布日固德还是不死心,他们察哈部族的人,绝对不是忘恩负义的鼠辈。他如此执着,一方面是他要报答她,一方面是他想知道,这个与他一起逃亡的女孩究竟是谁。
“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喊我赤雪。”
“赤雪,红色的雪吗?”
“谁知道呢。”赤雪并不在意他们喊她什么,反正她这样的人,是死是活又有谁在乎。“你也不用了解太多,我们不过萍水相逢。”
“赤雪,谢谢你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我,眼下我身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如果你不嫌弃,我把这颗狼牙吊坠送给你。”布日固德将自己脖子上,那只用皮绳子穿着的狼牙吊坠,戴在了赤雪的颈前。“这是我父汗年轻的时候,在查克山狩猎了一只白色的孤狼,留下的纪念物。从我出生就戴在身上了。。。你留个念想吧。”
“他们是不会允许我,收下这样的东西的。”赤雪的手轻轻地摸着,这颗温润的狼牙。
“他们,是你的亲人吗?”
“我没有亲人,是个孤儿。”
“那你要不要跟着我?”布日固德脸上一红。“我是说来我们部族,那里的人都很热情好客。”
“不好!”赤雪突然站起身,吓了布日固德一跳,他以为自己说错话,惹恼了她。“是狼群!”
布日固德抬眼向树下望去,一双双幽蓝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们。
“一会我引开他们,你不要回头,一路往潼江关的方向跑!”赤雪看着狼群,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我不走,我要留下来和你一起同生共死!”布日固德也站了起来。
“那你的父汗呢,你的部族呢?”赤雪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两把匕首,将他护在身后。“你如今下落不明,如果昆塔拿你要挟你父汗,你可还能如此草率的决定?”
“我。。。”
“莫再多说,再见。”赤雪不等布日固德回话,纵身一跃,朝潼江关的反方向跑去,群狼见猎物下了树,紧紧的追了过去。
布日固德望着那抹蓝色的身影,久久不能平静,但他知道,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完成。
最终他克服重重困难,与族人汇合,终结了昆塔和桑吉的诡计。唯一可惜的是,桑吉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只能不了了之。
布日固德不止一次的寻找过赤雪,而赤雪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宛如一颗,一闪而逝的流星。
………………………………
第二十九章 兽语者
书接上文,上回书说道,一只狼牙吊坠,引出了八岁布日固德,和十岁赤雪的一段过往。究竟赤雪和红英之间有什么什么微妙的关系,又或者说他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这些疑问不停的围绕着布日固德。本来办这个擂台,不过是为了打响名号的同时,羞辱这些自以为是的汉人。但是现在情况变了,如果布日固德,想要知道这狼牙吊坠的答案,就势必要赢得比赛,等这名叫红英的女子,成了他的所有物,到时还有什么疑惑,是解不开的呢。于是便引出了,天地万物皆有灵,深不可测是人心。
“喂!这第二场比什么,你倒是说话啊?”
“不会是输了一场,就吓傻了吧?”
“知道怕了,就赶快认输!”
“这下蒙族达子老实了!”
布日固德的思绪,被吵闹的人群拉了回来,他轻笑自己的敏感。当年那个女孩为了救他,支身引走了狼群。按照当时的情况,可能早已尸骨无存,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再说那女孩,当时明明一身蒙族打扮,还说着一口流利的蒙语,又怎会是长宁红家的人。论相貌,布日固德不敢肯定,但是赤雪的那双透着坚韧,不屈的眼神,他是不会记错的。眼下想要解开问题的答案,就让他们继续接下来的比试吧。
“你们汉人,真是自大,不过才赢一局,就自鸣得意,小心乐极生悲!”布日固德轻蔑的一笑,他转头对天心他们道。“刚才那局是我们输了,不过接下来可没有那么容易。”
“哼,还有什么本事,尽管放马过来。”红英坐在擂台一边的椅子上,她虽然嘴上逞强,但是心里明白,她在刚才与巴图的比试中,表面看上去没有什么大碍,其实早在两人对冲之间,就受了内伤。毕竟她只是个黄毛丫头,面对巴图这般铜墙铁壁,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是她不能给红家丢脸,更不能输了比试,所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个代价还是值得的。
李天心在一旁,帮忙检查她的伤势,她小声道:“你还真是胡来,真以为自己是大侠呢?”
红英咧嘴一笑:“反正还有你和锦宏呢,我怕什么?”
“狗东西,下次可不许再逞强了。”李天心皱了皱鼻子。
布日固德看着红英的一颦一笑,有些走神。直到被锦宏高大的身躯挡住了视线,才故作冷傲的道。“我曾在《大汉两三事》一书中,读到一篇文章,书中描写你们汉人,用鸽子当做信使,来传递消息。而你们会用不同的声音,手势来训练鸽子,最终达到目的。这点我不给予否认,但是文章最后一段文字,及其狂妄,居然用这种小儿科的手法,妄称是兽语。既然你们汉人如此恬不知耻,那么接下来的这场比试,我们就来比比,谁才是真正的兽语者。”
“兽语者?”李天心心里没底,她故作镇定的问道。“怎么比?”
“萨仁。”
布日固德话音刚落,一名身穿传统蒙族骑马服饰的女子,她的左手上带着一只精巧的铁制手套,面无表情的走到了擂台的中间。仔细端详,原来萨仁,就是刚才手托冰火之莲的女子。只听她口中发出奇特的声音,随着空中的一声惊空遏云的鹰唳,一只雄鹰在天空中翱翔了两圈,最后乖乖的落在了萨仁左手的手套上。萨仁从腰间的皮质袋子中,拿出一块生肉,扔给了它,老鹰一口接住生肉,吞了下去。
这是天心第一次见到老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都说鹰是一种令人敬畏的动物,是天空的霸主。锐利的眼神,锋利的鹰爪,丰满的羽毛,宽厚的翅膀,还有那像钩子一般的嘴,仿佛一被它勾住,便再难逃脱。她曾经听过关于训鹰的故事,说是鹰的野性难驯,异常的凶猛。在刚被捕捉的时候,乱抓乱啄,还会攻击训鹰人,所以为了去除他们的野性,训鹰人通常会采用三种方法。其一,当老鹰逞凶,企图啄咬训鹰人的时候,他们会含一口清水,呸向老鹰,几次下来,老鹰自然老实不少。其二,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再凶猛的动物,一旦饿上几天,必然虚弱不少,他们想要填饱肚子,当然要听训鹰人的指令。最后一种方法,在天心的家乡是一种方言——熬鹰。俗称熬大鹰,是指彻夜不让睡,困也不让睡,就这么吊着,谁难受谁知道。后来也成为一种审讯的手段,犯人熬不住,最后只能妥协了。当然这里指的不是熬人,而是用同样的手法熬鹰。想想一个动物,哪有人有那样的毅力,久而久之,想不听话也不成喽。
“萨仁是我们部族训鹰人的后代,大草原上真正的兽语者。奇撒是她的爱鹰,也是这次比试的重中之重。”布日固德此刻,已经坐在了擂台另一侧的太师椅上。“倒是你们,身边看上去不像有信鸽的样子。不过,即便你们找来一只信鸽,不到一眨眼的功夫,也会被奇撒撕得粉碎。到不如你们去找一只什么阿猫,阿狗来比试一番?”
周围的蒙族大汉都发出了轻蔑的笑声。“哈哈哈哈,他们汉人哪里懂什么驯兽?”
“他们自己还没被驯化好,怎么会征服别的族群?”
“汉人就是羊,迟早要被我们草原的群狼吃掉的!”
红英被气的不轻,如果不是自己受了内伤,肯定上前教训那几个蒙族人,让他们闭上臭嘴。相对于红英的怒发冲冠,李天心发愁了,自他们三人认识以来,没见过谁会驯兽,驱兽的,就更别说什么灵兽,跟宠了。眼下去哪里抓一只靠谱又听话的灵兽,来渡过此劫啊!
布日固德看出了端倪,他得意的砸了咂嘴:“你们身为千山派弟子,居然连只灵宠都没有,千山派的弟子,真的是一年不如一年。既然你们没有可以用来比试的灵宠,这一局我们就胜之不武了!”
红英咬牙切齿的看着布日固德,她心里盘算着,等她内伤好了,非打他一顿不可,到时让他跪地求饶,叫她祖宗!天心叹了口气,看来还是要出此下策了,还好她早在他们上台之前,就想好了金蝉脱壳之计。只不过这名声,怕是要臭大街了,到时候消息传到千山,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布日固德见天心他们没有反驳,知道自己猜中了他们的心思。他一挥手,示意站在身后的蒙古壮汉上去拿人。
“慢着!”卫锦宏低声一喝。“我有说不比吗?”
众人惊诧,这大兄弟别说灵兽了,身上连个跳蚤都没有,他拿什么比?台下有人忍不住插嘴。“小哥,你拿什么跟人家比?”
“我们不会怪你们输了比试的,只是可惜了这两个女娃娃。”
“不是,你们是站哪边的,怎么灭自家威风?”
“我也不想啊,可是他们啥都没有,难不成找个人驯驯?”
“哈哈哈哈,我就说你们汉人,一点都不团结,遇到困难就落井下石。”台上的布日固德笑出了声,“说吧,你拿什么比?”
卫锦宏丝毫不受影响,他抬手的指了指萨仁左臂上的奇撒。“我可以用它来比试。”
一直面无表情的萨仁突然笑了:“狂妄,奇撒是我自幼养大的,一手驯出来的,怎么会听你一个外人的话。”
“你这个汉人还真是大言不惭!”
“我们草原上的雄鹰,岂是你们汉人能驾驭的?”
红英捂着自己的胸口,差点吐出一口老血。她没被巴图打死,快让卫锦宏气死了。这呆瓜,没事搞什么乌龙,白送过去,让人笑话吗。“天心,这厮是不是疯了,你快过去敲晕他!”
天心并没有红英那样捶胸顿足,她知道锦宏的性子。这家伙除了逼不得已,陪着红英和自己疯,平时还是非常靠谱的,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眼下,他敢站出来,说出这么一个办法,天心认为锦宏肯定有他的道理。
布日固德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笑话。“你们汉人都这么大言不惭的吗?好啊,你说怎么比?”
“是不是汉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赢了就对了。”卫锦宏胸有成竹。“既然是这位姑娘的爱宠,规矩就又她来定吧!”
“你这个呆瓜,这个时候了还讲什么风度!”红英气鼓鼓的看着卫锦宏。“你是不是对人家姑娘有意思?”
“我,我没有!”卫锦宏一下结巴了,他没有想到红英这时候会吃飞醋。“我,我真的没有。。。”
“还说没有?你看你都结巴了!”红英噘着嘴一脸的不高兴。
布日固德看着红英和卫锦宏的打情骂俏,一下阴沉了脸。虽然他搞不清眼前这个女子是不是赤雪,但是看见她与别人嘻嘻哈哈的,顿时觉得沉闷。“萨仁。”
“是,主人。”萨仁知道自己的主子不耐烦了,她看向卫锦宏,开口道:“如果你能让奇撒,为你办三件事,那么这场比试就算你赢了。”
“好。”
………………………………
第三十章 第一件事
书接上文,上回书说道,第三场比试的题目是驯兽,由于天心等人,皆是千山派的外门弟子,根本不允许拥有灵兽,所以略显寒酸的他们,引得天上台下的一阵奚落。就在天心与红英一筹莫展的时候,卫锦宏提出了一个惊人的方法,他居然要用萨仁从小驯养长大的老鹰奇撒,来与萨仁比试。此话一出,就连不苟言笑的萨仁,都被他的不自量力逗笑了。最终萨仁打赢卫锦宏的同时,要求锦宏让奇撒为他办三件事,如果三件事均不出差错的完成,那么就算卫锦宏他们赢。于是便引出了,鹰儿展翅飞呀飞,地上人儿追呀追,稀疏平常三件事,手到擒来很精彩。
众人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卫锦宏的身上,像是都在等着,看他的笑话。毕竟用人家自小驯的鹰,来替自己办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
萨仁相对于一开始的冷漠,多了几分讥讽之色,想她当初费了多少心血,才将奇撒培养成了现在的样子。一个外人,居然大言不惭的说,可以驱使奇撒,怕是一会儿,要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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