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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种田:娘子,超凶的-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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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一声厉喝,几个男人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突然将沈金宝摁倒在地。

    “你们是什么人?是不是玲珑轩的?”他的胳膊被扭住了,痛得嗷嗷叫,“光天化日,你们竟敢当街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领头的男人冷笑一声,“我们奉的就是王法!沈金宝,有人告你偷盗,现奉知县大人令,抓捕你归案待审!”

    偷盗?知县大人?

    沈金宝的脸刷的惨白。他怎么也没想到,因为二十几棵药材,沈篱居然就报了官!

    民怕见官,不管出了什么事,青山坳的人都习惯了找村长,找族长。再大一级,找里正顶了天。

    怎么好好的,就闹到官老爷那儿去了呢?至于吗?

    沈金宝想不明白,又慌又怕。有心想问几句,可惜那些捕快根本不给他机会,先摸走了他身上的银票,然后拿绳子捆了他,又拿破布堵住了他的嘴,塞进了一辆马车里。

    约莫一个时辰后,马车停了。他被提溜了下来,松了绑,扔进了牢房。

    牢房里,老鼠成双成对,虱子结伴同行,还有隔着铁栏杆那些如狼似虎的视线。

    沈金宝吓得半死,几乎崩溃。

    好在,挨了两天后,终于有人来探监了。

    是严婆子跟沈大伯。

    “祖母!”沈金宝爪子似的手伸出栅栏,紧紧拽着严婆子的衣裳,哭得跟死了爹一样,“求您救救孙儿!孙儿好怕,呜呜呜。。。”

    严婆子又心疼又恼怒:“救你?我拿什么救你?家里现在什么情形你不知道吗?为了胡玉娘那个女人,你把家底都耗光了,还欠了二房四十两银子!如今,你叫祖母去哪里变出钱来为你打点?”

    闻言,沈金宝哭得越发厉害了。

    他后悔了,不该听那个女人唆摆,跑去挖二房的地。

    “祖母,那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既然做了,就动动脑子,把所有的痕迹抹平。要是没那个脑子,就别做!”沈大伯恨铁不成钢,“你知不知道,偷盗达到了五百两以上,是要砍头的!”

    沈金宝的头晕眩了一下,很快又拍了拍胸口,自我安慰道:“还好还好,我偷的那些只值一百三十两,还差的远呢。”

    顶点


………………………………

第108章 管他去死

    “你以为不到五百两就没事了?”严婆子看着天真的孙子,只觉满心无力,“偷盗满一百两者,仗八十,流放三千里!”

    啥?打板子不说,还。。。还流放?

    流放能去什么好地方,都是些荒蛮之地,不光要做苦力,连饭都没得吃,他去了岂不是死路一条?

    这跟砍头有什么区别?

    沈金宝两眼一翻,脑袋晕眩得更厉害了。

    见他这副怂样,沈大伯气不打一处来,骂道:“现在知道怕了?早干啥去了?没用的东西,要知道你这么蠢,当初就该一泡尿淹死你!”

    “行了。”严婆子瞅了眼不远处巡逻的狱卒,低声喝止,“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说什么都没用了。当务之急,是想法子把金宝捞出来。”

    “还有什么法子?我偷偷打听过了,衙门已经找到了人,说是能证明,那些药材确实是从金宝手里买的。再加上二房的说词,金宝这回,插翅也难飞!”

    听了沈大伯这话,沈金宝浑身冰凉,终于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

    不,他不要挨板子!他不要流放!他还年轻,他不想死!

    “爹!我可是你唯一的儿子,我死了你就绝后了,一定要救我啊!”

    严婆子瞪了他一眼:“嚎什么嚎,闭嘴!”

    沈金宝嘎一下收了声。

    现在,他只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严婆子跟沈大伯身上了。

    严婆子想了想,说:“金宝胡闹了这几年,身子太虚,恐怕受不住八十大板,所以这个偷盗的罪名,绝不能认!认了,就等于死;不认,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是娘,那些证据。。。。。。”

    “证据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看怎么辩了。”

    她的视线在儿子跟孙子脸上相继扫过,示意两人附耳过来,压低了声音,将自己的计划说给了一遍。

    听完后,沈大伯脸色微妙,欲言又止。

    沈金宝则满脸欣喜,信心十足:“我觉得可以,玉娘对我情深义重,她一定会帮我的!”

    。。。。。。

    半刻钟后,严婆子母子走出了县牢。

    沈大伯终于忍不住了:“娘,胡玉娘靠不靠得住?万一被县令大人识破,岂不是罪加一等?”

    严婆子斜了他一眼:“你有更好的主意?”

    沈大伯顿时哑了口。

    “胡玉娘当然靠不住。”严婆子笑笑道,“她对金宝只有利用,没有爱,又怎么可能为了他冒险出来做伪证。不过人嘛,都是有弱点的,只要抓住了她的弱点,自然就能说服她。”

    胡玉娘是只狡猾的狐狸精,可惜道行还嫩了点。

    当初说什么被丈夫的家暴逼得没办法,这才借着金宝脱了身。呵,恐怕都是假话,讹他们沈家的钱才是真的。

    当着沈篱的面装柔弱,扮可怜,千方百计勾引他,那副骚样瞒得过别人,可逃不过她的眼睛。

    行啊,既然胡玉娘喜欢沈篱,又喜欢钱,事情就好办了。只要胡玉娘承诺帮金宝度过这次难关,她不介意帮胡玉娘一把,助她人财两得!

    母子俩边走边商量,经过县衙门口时,忽然看见两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严婆子顿住了脚步。

    把自家堂兄坑进了牢里,这两个下贱东西倒是挺开心的啊,瞧那脸上的春风得意。

    呸,养不熟的狼崽子!

    沈篱也发现了他们,愣了一下,然后走过来,喊了声:“祖母。”

    严婆子不应,阴冷的视线在他和他身后的盛竹身上流连了片刻,才淡淡问道:“你们是来衙门问案情的?”

    沈篱点头:“是。”既然两家已经撕破了脸,他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严婆子又问:“进展如何了?”

    沈篱含糊道:“还行。”

    他有点疑惑,按说沈金宝被抓了,严婆子应该痛骂他一顿才对,怎么这般冷静?莫不是有什么阴谋?

    “大郎,你知道的,金宝是大房唯一的根,他要出事了,大房可就绝后了。”严婆子继续道,“所以,你能不能去跟大人说说,就说是你搞错了,那药材是你媳妇让金宝去挖的,也是你媳妇托金宝去镇上卖的,跟金宝没关系,行不行?”

    莫名背锅的盛竹:“。。。。。。”

    想得可真美。这样一来,沈金宝倒是可以脱罪了,可她的天麻就没了,凭什么呀?

    而且沈金宝那个蠢货,那么多的天麻只卖了一百多两银子!就算全部赔给她,也损失了好几百两呢,太气人了。

    如今之计,只有走诉讼这条路,才能把卖掉的天麻追回来。

    至于沈金宝,管他去死!

    盛竹张口就想反驳,沈篱却抓住了她的手心,示意她稍安勿躁。

    顶撞长辈的名声,他来背就好,反正他的名声一向也不怎么好听。

    “祖母,堂兄仗着有您母护着,一向张扬跋扈,做事不顾后果。我觉得,是时候让他受一点教训了,省得将来惹出更大的祸事,连累家人。您说呢?”

    严婆子还没说话,沈大伯已经怒道:“你这意思,就是不肯了?”

    沈篱沉默,但脸上的坚定已经充分表明了态度。

    是,他不肯。

    “好,好得很!”严婆子慢慢踱到他跟前,盯着他无惧无畏的眼睛,冷笑道,“大郎,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有外家,唯独你们兄妹几个没有?”

    沈篱的瞳孔蓦地一缩。

    这个问题也曾经困扰过他,小时候他问过娘,可惜娘说,她不记得了。

    娘最初的记忆,是在一辆摇摇晃晃的马车里,还有好几个跟她一样衣衫褴褛,哭哭啼啼的女孩。后来,那些女孩一个个被拉出去,再也没回来。

    而她,被送到了青山坳,成了爹的妻。

    娘常说,虽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可遇到了爹,生了他们几个这么乖的孩子,她就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

    可沈篱还是从娘的神态中,感受到了她的遗憾。。。。。。

    “莫非祖母知道我娘的来历?”

    “我当然知道,而且,只有我知道。”她得意地挑了挑稀疏的眉毛,话锋一转,“不过,要想让我告诉你,你得听话才好。”

    也就是说,想知道宋氏的身份,就得撤了对沈金宝的诉讼。

    沈篱眼眸微垂,半晌,看了眼身旁的妻子,到底拒绝了:“算了吧,娘已经去世多年,就算知道了外家是谁,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说完,他转身就要离开。

    “沈篱!”严婆子喊住了他,厉声道,“你真的这么狠心,非要置金宝于死地么?”

    噗,什么鬼逻辑?

    盛竹再也没办法保持沉默了,回头看着她,笑道:“祖母,您这记性不大好哇,要不要去找大夫看看,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了?是我们要置沈金宝于死地吗?明明是沈金宝非跟我们二房过不去,这才自作自受!哦。。。按您这说法,只准沈金宝坑害我们,不许我们反击呗?”

    严婆子睨了她一眼:“盛氏,我跟我孙子说话,有你插嘴的份儿吗?”

    盛竹忍不住叹气。

    哎,古代女人真是可怜,动不动就被下封口令。

    算了,跟个老顽固也没什么道理好讲的,那心都偏到咯吱窝去了,讲也讲不通。

    夫妻俩再理会严婆子跟沈大伯,头也不回地走了。

    次日一早,两人接到了衙门传令,说是午后未时开堂审理沈金宝偷盗天麻一案,涉案人等一律不得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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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明知有坑,还是得跳

    关了三天,沈金宝终于被提审了。

    别人被提审,都是心惊胆战,生怕弄个不好就去了断头台,沈金宝却很兴奋。

    因为,再也不用吃那些发霉的牢饭,不用在肮脏潮湿的床上逼自己入睡,然后再被半夜过来串门的老鼠吓得尿裤子了!

    想到这里,沈金宝的心情就十分美好,瞅了瞅一左一右夹着自己往公堂上拖的狱卒,开启了撩汉模式。

    “两位大哥,这几日多蒙你们关照,等小弟出去了,请二位喝酒哈?”

    俩狱卒满脸嫌弃,瞄了眼他的裆部,同时别过了脸。

    以为他们愿意关照这个怂货么?深更半夜鬼吼鬼叫,把犯人都吵醒了不说,还弄得牢里骚气冲天的,就算为了自己的鼻子着想,也得给他扔条干的裤子不是?

    “大人,疑犯带到!”狱卒将沈金宝死狗一样丢在了公堂上。

    沈金宝抬起头,见上面坐着一位身穿官服的中年男子,没等仔细看脸,耳边就响起了堂外围观群众的议论声,跟菜市场似的,叽叽喳喳。

    “就他呀,连自家兄弟的东西都要偷,果然长得就不像好人。”

    “这可不好说,还没审呢,也许人家是被冤枉的也说不定。”

    “肯定是他干的!你看他兄弟那模样儿,多俊啊,一看就是老实的。”

    “你们女人哪。。。。。。”

    严婆子、沈大伯跟赖氏挤在人群中,听着这些糟心话,都沉下了脸,赖氏差点冲上去撕烂了那几个人的嘴。

    “威武——”两边衙役的水火棍咚咚敲击地面,提醒众人肃静。

    开始走流程了。

    县令大人拍起惊堂木,喝问:“堂下所跪何人?”

    沈金宝吓得一激灵,赶紧垂下脑袋,答道:“小民沈金宝,青山坳村人,今年二十四,已经娶了媳妇,有一个女儿……”

    “够了。”张全安打断了他的絮叨,提醒道,“本官问什么你就答什么,无需废话。”

    “是是是。”

    “你看看,可认得身旁之人?”

    沈金宝转过头,发现离他不远处还跪了俩人,其中那个丑八怪还冲他呲了呲牙。

    正是把他坑进牢里的两个罪魁祸首。

    呸,小人得志,等爷出去了,看怎么收拾你们!

    沈金宝忍住气,说:“认得,是我二叔家的长子沈篱,跟他婆娘盛氏。”

    张全安嗯了声,继续问:“沈篱状告你偷盗他们家二十三棵天麻,你可认罪?”

    “小民不认!”沈金宝一挺胸膛,“谁都知道,因为祖母偏爱我,沈篱对我这个堂兄一直心存嫉妒,说不定是他自己藏了药材,故意栽赃给我的。”

    他连磕了几个响头,伏地呼号:“大人,小民冤枉啊!”

    张全安眉毛一挑。

    既然喊了冤,按照为官守则,那就只能把人证物证一一摆出来,让犯人心服口服了。

    “据本官所知,你家境普通,如果不是偷了沈篱家的药材,身上那一百多两银子又从何而来?”

    沈金宝咧了咧嘴:“那个啊,确实是我卖了天麻得来的。”

    张全安大怒:“混账!前言不搭后语,你敢耍着本官玩儿?”

    沈金宝忙摆手:“不不不!大人,您听我解释啊,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那天早上,他不知怎的,天麻麻亮就醒了,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干脆起床出去溜达,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后山。

    这时候,一只兔子忽然从他跟前跑过,眨眼的功夫就蹿进了山里。他大喜,想也不想就追了上去,可惜怎么追都差了一点儿。

    后来他急了,纵身一跃扑向了兔子,结果兔子没抓住,自己反倒摔下了山坡。

    还好他命大,并没有受什么伤,山坡下全都是沙土,还有许多庄稼不像庄稼,草不像草的作物。

    他一肚子气,就把气撒到了那些作物上,随手拔了一棵出来。然后他就发现,底下居然长着奇怪的果实,大小样子都跟红薯差不多。

    他想着,总不能白忙活一早上吧?虽然比不上兔子,拿回去多少也能算个口粮,于是脱下外套,把那些果实包好带回了家。

    到家时,天也才刚亮,家里人都还没起。

    他进了房间,把脏衣服跟鞋子换下来,塞进了衣柜。

    这时候,他新纳的小妾胡玉娘醒了,看到那些果实,说她以前在哪里见过,似乎是一种珍贵的药材。他就动了心思,将果实装进麻袋,扛着去了镇上,卖给了回春馆……

    这番说法听起来有点荒诞,却又合情合理。

    如此一来,天麻的来历,包括沈金宝衣服鞋子上的沙土,也都有了完美的解释。

    盛竹跟沈篱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诧异。以沈金宝的脑子,绝对想不出这个主意,背后肯定有高人指点。

    至于高人是谁…想到早上在衙门口碰见的严婆子跟沈大伯,夫妻俩心里都有了底。

    张全安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县令,还是很有经验的,很快就听出了这其中的破绽。

    “大胆刁民,竟敢糊弄本官!其一,要是你们后山真有如此多的天麻,为何以前从来没有人发现?其二,如果不是做贼心虚,为何要藏起脏了的衣服跟鞋子?其三,怎么就那么巧,你卖给回春馆的天麻,刚好跟沈篱家丢失的天麻,品种跟数量上都是一模一样?”

    不得不说,张全安虽然贪财好色,但确实是有几分真本事的,这几个问题都问到了点子上。

    沈金宝却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

    这些破绽,严婆子早就料到了,也已经教他打好了腹稿。

    “大人,您饱读诗书,才高八斗,那您认识天麻吗?”

    张全安一窒。

    他…还真不认识,他又不是学医的,怎么可能认识那么稀缺的药材?

    见县令大人哑了口,沈金宝忍不住得意起来,对自家祖母也越发崇拜了。

    他继续道:“大人您这么厉害,都对天麻不熟悉,更何况我们这些目不识丁的老百姓呢?就算以前有人看见过天麻,他们也不知道那是个值钱的玩意儿啊,还以为是什么野草呢,谁没事儿会去挖草?”

    张全安:“……”

    竟然觉得有点儿道理。

    “至于第二个疑问…”沈金宝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不瞒大人说,家里最近生计艰难,连皂角都要省着点儿用。要是我爹知道我闲得发慌弄一身土回来,铁定会批我一顿的。所以,我就打算先藏起来,等我爹出了门,再让玉娘偷偷帮我洗了,也省得挨骂不是?”

    这个理由虽然牵强了点儿,倒也说得过去。

    张全安正要点头,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这个刁民,差点把他带沟里去了!

    “就当你说得通好了,本官问你,这第三个问题你又作何解释?”

    沈金宝嘿嘿笑了,说:“大人,这世上天麻品种那么多,不能因为沈篱丢了天麻,而我刚好捡了差不多的天麻,就断定是我偷的吧?上面又没写他的名字。”

    说着,他斜了眼沈篱,神情挑衅:“要这么推理的话,我还说我丢了几十两银子呢,是不是只要在二房搜到差不多的银锭子,就能证明是他们偷了?”

    沈篱眉头微蹙。

    沈金宝很显然是在胡搅蛮缠,偷换观点,可一时之间,竟然无法反驳。

    张全安也觉得头疼,毕竟天麻上面确实没刻名字,就算一模一样又怎样,谁能证明一定是沈篱家的。

    除非,有人证。

    公堂上顿时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围观群众也都忍不住交头接耳起来,大部分人都觉得这说法没错,就是这个理嘛。

    大房几口人也都松了口气,看来儿子(孙子)的命保住了。

    见群众都站在自家这边,沈金宝顿时有点儿飘。

    他就知道,自己是绝对不会有事的,祖母果然老谋深算,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

    看沈篱能拿他怎么办,哈!

    “大人,民妇想问疑犯一句话。”盛竹忽然开了口。

    张全安正脑壳儿疼,闻言立刻准了:“问吧。”

    盛竹看向沈金宝,微微一笑:“堂兄,这么说来,你卖给回春馆的天麻,都是野生的咯?”

    这不是废话么?

    沈金宝张嘴就想说“是”,可不知为什么,突然又顿住了。

    盛氏这个女人,不光长得丑,心更黑,连祖母都在她手里吃过亏。她问出这句话,不可能那么简单,肯定是挖了什么坑给他。

    可明知有坑,他还是得跳哇,不然前面那个故事不是白编了吗?

    沈金宝咬了咬牙,斩钉截铁答道:“是,就是野生的!”

    盛竹笑得更灿烂了,转向张全安:“大人,民妇问完了。”

    就这样?围观群众几十脸懵。

    严婆子却眉心一跳,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这盛氏搞什么鬼?不会是……

    没等她想明白,张全安就眼睛一亮,仿佛被人打通了身上的关节似的,一拍惊堂木。

    “传,回春馆苗掌柜!”

    :。:


………………………………

第110章 反转

    苗掌柜从人群后方挤进来,朝堂上拱了拱手,“大人。”

    他有秀才功名在身,有见官不跪的权利。

    张全安问:“苗掌柜,疑犯的话你都听见了吧?那些天麻,果真都是野生的?”

    这个…苗掌柜眼神闪烁,有些拿不定主意。

    本来他只是证人,实话实说就行,可此案最终的走向,却与他息息相关。

    若是沈金宝赢了这场官司,一切都好说;可他要是输了,那些天麻极有可能会被当成失物,由官府追回,还给原告。

    到那时,原告会不会卖给他还是个问题,就算肯卖,也绝不可能十两银子一斤了……

    见他神情犹豫,张全安皱眉:“苗掌柜,你可是回春馆的大掌柜,难道也看不出来?”

    苗掌柜无奈,只好如实答道:“回大人,那些天麻,并非野生。”

    他在心里叹气。

    算了,没了乌红天麻可以慢慢再找,但他要是被人揭露辩药失误,或者作伪证,不仅他自己会身败名裂,就连回春馆的名声,也会被彻底拖累。

    孰重孰轻,他还是分得清的。

    这话一出,沈金宝的脸刷的就白了,指着苗掌柜破口大骂:“放你娘的屁!明明是老子从山里挖出来的,不是野生的,难道是你生的?”

    苗掌柜气了个倒仰。

    亏他刚才还在考虑要不要帮沈金宝一把呢,现在…呵呵,他只想踩死这个满口喷粪的混球!

    “大人。”苗掌柜一甩袖子,终于显露出一个大掌柜的自信与从容,“我从十余岁开始学习辩药,到如今已经三十多个年头了,从未错过一次。整个太源县,论辩药能力,我不敢称第一,但也绝对在前三之列。”

    他睨了眼地上忐忑不安的沈金宝,冷哼一声:“苗某敢拿身家性命作担保,疑犯卖给我的那批天麻,绝非野生。大人若不信,尽可以去找别的大夫过来验证!”

    围观群众炸开了锅。

    身家性命都赌上了,可见苗掌柜有极大的把握。

    这么说,是沈金宝在撒谎咯?

    “还真是他偷了自家兄弟的药材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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