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药师种田:娘子,超凶的-第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见他们,胡玉娘的眼睛亮了,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脚绊了一下,扑倒在沈篱的脚边。
然后,她一把扯住了沈篱的衣摆,仰着那张狼狈却依然娇媚的脸蛋,哭求道:“沈公子,救我!”
(//)
:。:
………………………………
第113章 抱歉,我很忍心
沈篱皱眉,衣摆果断一扯。
他力气很大,胡玉娘猝不及防,当下就被甩到了粗糙的地面上。
掌心传来火辣辣的疼,胡玉娘银牙暗咬,眸中闪过一抹厉色,又很快隐去。
“沈公子,求你救救我!”她不死心,再度往沈篱脚边爬去,哭道,“他们记恨我在公堂上帮了你,说要打死我,我、我不想死……”
话音未落,身后就追过来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女人下巴上长着颗米粒大的黑痣,正是沈金宝的亲娘——赖氏。
赖氏双眼赤红,状似癫狂,冲上前薅住了胡玉娘的头发。
“贱人,害了我儿子还想跑?今儿要不打死你,老娘就跟你姓!”
说着,一屁股坐到了胡玉娘身上,又掐又挠。
胡玉娘身娇体软,哪里是赖氏的对手,被压在下面动弹不得,只顾着嘤嘤哭。那小模样儿,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围观的路人指指点点,有人看不过眼,提醒了一句:“喂,大婶儿,这可是衙门口,你胆敢在此处打人,小心官老爷治你的罪。”
赖氏冲他吐了一口唾沫:“你是个什么东西,要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咋的,看这小贱人长得好,想学一回英雄救美?呸!也不撒泡尿照照,就你这怂包样儿,逞什么英雄,狗熊还差不多!”
那人无辜受了牵连,气得嘴唇直抖,又不好还口,只好指着她,骂了句:“泼妇!”
说完,扭头气呼呼走了。
赖氏打赢了嘴仗,更来劲了,下手也更狠了。
胡玉娘连声惨叫,却还是固执地冲沈篱伸出了手:“沈公子,救我啊!”
沈篱面无表情,像患了选择性失聪似的。
盛竹笑眯眯看他一眼,戏谑道:“沈公子,人家叫你呢。”
沈篱淡淡笑道:“她叫错了,有大人在场,哪里轮得到我出头。”说着朝张全安拱了拱手,“大人,您说是不是?”
张全安十分郁闷。
虽说他脱了官服摘了官帽,但脸没变啊,怎么那胡玉娘就跟瞎了一样,眼里只有沈篱,连他堂堂县太爷在旁边都看不见呢?
长得俊了不起啊?
身为本县父母官,张全安当然不能见死不救,于是大喝一声:“住手!”
赖氏还以为又是哪个没长眼的狗熊,头都没抬,张嘴就骂:“住你娘的蛋!滚,不然,老娘连你一起打!”
张全安气了个倒仰。
当官十几年了,这还是头一回被人如此对待。粗鄙,太粗鄙了!
“混账!竟敢当着本官的面大打出手,视官府为何物,视律法为何物?来人哪!”
衙门里立刻冲出了几个差役,“大人。”
张全安伸手一指:“抓起来!”
“是!”
赖氏早在他自称“本官”的时候就清醒了过来,此刻见这么大阵仗,更是吓得魂不附体,慌不迭从胡玉娘身上爬起来。
她噗通跪下,磕头认错:“饶命啊大人,民妇不知道是您……”
不说还好,一听这话,张全安更气闷了。
姐儿爱俏,胡玉娘眼里没有他,勉强还说得过去;这无知村妇一把年纪了,竟然也无视他,当真可恶。
“知道是我就不骂了?哼,欺软怕硬的东西。”张全安毕竟是读过万卷书的人,也不屑于跟一个愚蠢的女人计较,“我问你,为何当街殴打他人?”
赖氏看了眼伏在地上凄凄惨惨的胡玉娘,想到儿子挨了八十大板,屁股都打烂了,比她不知道凄惨了多少倍,就忍不住悲从中来。
“这个贱人,她该打!我儿子为了她,掏空了家底不说,还欠下了那许多债,到头来,她却怂恿金宝去偷二房的药材!偷就偷了吧,还在事情败露后把一切都推给了我儿子,自己倒摘得干干净净的。我呸,骚狐狸精,水性杨花的臭表子,见金宝靠不住了,又看上了二房那个有爹生没娘教,残害兄弟的畜生……啊!”
一粒石子不知道从哪里飞过来,刚好砸中了她唾沫横飞的嘴。
沈篱偏头看向自家娘子。
盛竹冲他呲牙笑了笑,满脸无辜,好像刚才动脚的不是她一样。
沈篱微微侧过身子,低声夸了句:“准头不错。”
其实赖氏以前什么话没骂过,比这难听的多了去了,他早就习惯了。
不过,有个人这么护着他,连几句不疼不痒的谩骂都忍不得,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很温暖。
张全安看在眼里,暗暗撇嘴。
沈篱这丑婆娘连自家长辈都敢下阴手,咳咳…阴脚,果真凶悍,偏偏沈篱还就吃她那一套,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不过赖氏那张嘴也确实欠抽,要不是碍着身份,他都想上去抽两耳光。
“行了!沈金宝这么大个人,就算胡玉娘真的怂恿了他,难道他自己就没点儿判断力?说到底,还是贪心惹的祸。”
他示意几个差役松开赖氏,警告她道:“赶紧离开,不得再寻讯滋事。胡玉娘是证人,在公堂上本就该说真话,要让本官知道你再找她的麻烦,定不轻饶!”
赖氏心里恨极,但她素来欺软怕硬,到底不敢再造次,只好仇视地瞪了眼沈篱跟盛竹,又呸了胡玉娘一口,垂头丧气地走了。
闹剧结束,沈篱也不打算多待:“大人,告辞。”
张全安指着地上的胡玉娘:“那她呢?你真不打算管了?”
沈篱正色道:“大人说笑了,她跟我们无亲无故,我为何要管她?”
张全安一噎。
这小老弟还真是不解风情啊,明摆着胡玉娘就对他有意思,这么个大美人,竟然丝毫不动心?
那他可就不客气了。
张全安摆了摆手:“行吧,时候也不早了,你们还有一大段路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沈篱拱了拱手,拉着妻子走到自家马车前,将她轻飘飘举上车,自己也跟着跳了上去,扬起了马鞭。
见他真的要走,胡玉娘哪肯甘心,扑上去拽住了车辕,哀求道:“沈公子,你带我一起走吧?为了替你作证,我已经被他们赶了出来,如今身无分文,无家可归,难道你真的忍心看我流落街头吗?”
沈篱笑了笑:“抱歉,我很忍心。”
说完,马鞭一甩,车子疾驰而去,差点把胡玉娘掀翻在地。
胡玉娘坐在脏兮兮的街道上,愣愣地看着那辆马车越走越远,心里不知道是愤恨,还是妒忌。
难道……沈篱真的是一个好男人?
不,不可能的!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好男人,好男人都死绝了!
“胡娘子。”张全安慢慢踱过来,也望了眼那头也不回的马车,叹了口气,“天涯何处无骏马,何必非要骑那头倔驴呢?沈篱那个人啊,没救了,就好他家娘子那一口,我看你还是另寻出路吧。”
胡玉娘抬头看他,神情恍惚,“另寻出路?”
张全安撸了撸自己的八字胡,轻咳两声,然后开了口:“情这个东西,是这世上最不靠谱的,只有金钱和权势,才能让你无往而不利。胡娘子如此容貌,埋没在乡野之间实在太可惜了,本官倒是有法子,可保你衣食无忧,甚至成为人上之人,就看你…愿意不愿意了。”
胡玉娘眼神闪了闪。
是啊,要征服一个男人,不一定非要依靠美色,也许沈篱喜欢的本来就不是美色。
要是她有了足够的权势,自然有的是办法让沈篱露出他的虚伪面目。到那时,她倒要看看,在金钱、权利、性命与妻子之间,沈篱到底怎么选,呵。
“好,奴家什么都听大人的……”
顶点
………………………………
第114章 中看不中用
百草堂的内室,秦仲打翻了茶杯。
“沈小子,你没哄我?真有乌红天麻?”
沈篱伸手替他把茶杯摆正,淡定点头:“是啊,上次您说过想要,所以特意给您留了一些。”
本来是打算全部卖给百草堂的,因为盛竹说了,药,只有在真正妙手仁心的医者手里,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作用。谁知道沈金宝手痒,偷走了差不多一半,好不容易追回来,又被张全安看中了。
县太爷开口要,总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不是?
秦仲心中狂喜,“有多少?”
沈篱想了想,答道:“大概…十来斤吧。”
十来斤?秦仲差点儿给他跪了。
那可是乌红天麻,能有个一两斤就是天大的运气了,十来斤…能救多少病人的命啊!
秦仲捂住了自己怦怦直跳的老心脏,好不容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正要看货,忽然蹙了蹙眉,疑惑道:“不对呀,这个季节怎会有新鲜的天麻?你莫不是认错了吧?”
说着,他在沈篱身上摸索起来,边摸边催促:“赶紧的,拿出来给老头瞧瞧。”
沈篱躲开了他的咸猪手,笑道:“秦叔别急,不是野生的,是家里自己种的,还在地里呢。您要是等着用,明儿我就挖了给您送过来,行不行?”
“不行。”秦仲心痒难耐,别说一天,一刻他都等不得了,“还等什么明儿。走,现在就去!”
沈篱暗暗叹了口气,无奈。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一提到什么珍贵药材,什么疑难杂症,这老头儿就跟吃了五石散一样,兴奋得不得了。
“秦叔,我们才从县里赶回来,总得吃口热乎饭再走吧?我倒是没关系,我家娘子饿坏了,您赔么?”
秦仲斜眼看他:“……呵呵。”
谁还没个娘子啊,跟个大宝贝似的,饿一顿怎么了,能少块肉?就他家娘子那体格儿,正好瘦个身。
想着,他看了眼旁边笑而不语的盛竹,突然诧异地“咦”了一声。
上次见这小娘子的时候,腰还粗得跟个木桶一样,这才多久啊,就瘦成葫芦了?别说,还挺有线条。
注意到他的视线,沈篱轻咳了两声,道:“既然今儿都到这了,就麻烦您顺便帮我家娘子把个脉吧。”
秦仲吃了一惊:“这么快?”
沈篱道:“是啊,太快了,我有点不放心。”
秦仲点点头,示意盛竹把手放上来,仔细探了探她的脉象。然后,他的神情很是古怪,似乎欲言又止。
沈篱的心顿时高高提了起来:“怎么了?我娘子身子没事吧?”
盛竹也疑惑地看着秦御医。
不可能啊,她虽然有点虚,但系统给她检测过,没什么大毛病啊。
秦仲砸吧砸吧嘴,不知从何说起。
说实话吧,怕沈篱面子下不来;说假话吧,这傻小子这辈子恐怕都当不成爹了。
踌躇了片刻,秦仲才开了口:“沈小子啊,有些事呢,是本能,但是没做过呢,确实无从下手。这样,老头儿我有几本珍藏的画册,借你琢磨琢磨吧。”
画册?夫妻俩对视一眼,觉得这话题转得有点突兀,身体好不好,跟画册有什么关系?
没等他们想明白,那老头儿就起身快步走了出去。没多久,捂着一个蓝布包鬼鬼祟祟地进来了,像烫手山芋似的塞给了沈篱。
“拿回去仔细观摩。”哼,中看不中用的傻小子,连个敦伦都不会,还要他一把年纪了费这心思。
沈篱一脸懵,正要打开布包看看,被秦仲急吼吼拦住了,“慌什么?等回去了,晚上俩人一块儿看!”
他只好哦了声,乖乖塞进怀里。
“秦叔,您还没说呢,娘子到底有什么病?”怎么瘦得这么快。
“没病,好得很!”就是成亲一个多月了,还是处子之身,害他还以为这么快就有喜了呢,白高兴一场。
没病就好,沈篱总算放了心。
三人去街上随意吃了点东西,便准备回青山坳挖天麻。
秦御医是百草堂的镇店之宝,百草堂的大掌柜生怕他老人家有什么闪失,哪肯让他一个人出门,硬是让他带上了两个学徒和一个车夫,还有银票、杆秤、储药袋什么的,也都准备妥当了。
两辆马车一进村,就引起了轰动。
倒不是因为马车稀罕,毕竟沈篱经常在村里跑,大家也都见惯不惯了。
主要是沈金宝偷盗二房药材,兄弟俩为此闹上了公堂这档子事,全村人都听说了,大伙儿心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都迫切地想吃个瓜。
于是,一群好事之人拔腿就往沈篱家那小院子跑。
沈芙蓉也来了。
这几天,她跟苏氏母女守在家里,不知道县城那边的事,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一时,忧心家里最后几亩地也保不住,要被沈金宝作没了,毕竟衙门打点哪有不花钱的;一时,又害怕事情闹大,拖累了她的名声,到时候嫁不到好人家。
想到这一切都是二房的错,沈芙蓉就气不打一处来,站在院门口喊:“丑八怪,给我出来!”
盛竹正在收拾镰刀,闻言抬头看过来,笑眯眯回了一句:“丑八怪骂谁呢?”
“骂你呢!”
“哦,原来丑八怪骂我啊。”
逗了沈芙蓉两句,她就不再理睬那姑娘了,忙着呢,没空吵架。
围观的村人心里直痒痒,又不好直接问盛竹,便逮着沈芙蓉问:“二姑娘,你哥还没回来呢?”
沈芙蓉很不高兴,闷闷地回了一个字:“没。”
旁边又有人幸灾乐祸地说:“我看哪,是回不来了,别看只是偷东西,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大罪,但也是犯法的,肯定要坐几个月牢房。”
说着撇了撇嘴,“偷东西本来就不道德,偷的还是自家兄弟,沈金宝这个人,可真有意思。”
顶点
………………………………
第115章 看谁搞死谁
其他几人听在耳朵里,深以为然。
虽说沈家两房人一向不睦,但再怎么说,也是同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血脉,咋能干出这种黑心烂肝的事呢?
几人默默在心里将沈金宝这个名字拉到了黑名单。
当然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沈篱太过小题大做,不就是几十棵药材吗?还是亲堂兄,居然就跑去告了官,一点情面都不留,太过分了。
他们吵得热火朝天,门里的人也没冷静到哪里去。
秦仲已经是第五次催了:“沈篱媳妇,你倒是快一点啊,日头都快下山了!”
盛竹知道他心急,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镰刀和锄头都得准备好,不然难道徒手扒拉么?伤手,也容易伤到天麻不是?
“好了好了,这就走。”
一行六人出门往后山去了,身后还跟着一大票村民。
农闲了,又没有别的娱乐,看戏的群众特别多。
盛竹也不介意,反正等大房的人一回来,所有人都会知道他们家种了珍贵药材,卖了很多银子,这会儿遮遮掩掩的,没有任何意义。
没多久就到了山脚下,沙地边上坐着一个少年郎,少年郎神情憔悴,不光眼圈是黑的,整个人都被晒黑了一大圈。
看到他们,他眼睛一亮,蹭的跳了起来。
“大哥大嫂,你们终于回来了!”说着,他眼眶一红,差点落下泪来。
呜呜呜,再不回来,他就撑不下去了。
这几日,因为药材被偷的事,村里闹得沸沸扬扬的,好多人都跑来看稀奇。他怕剩下的天麻也被人顺走了,片刻都不敢离开,要不是白眉晚上过来换他的班,他连饭都吃不上。
“三弟,辛苦你了。”沈篱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家去歇一歇,剩下的事都交给大哥就好。”
沈峥哪里歇得住,赶紧问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那天麻追回来了吗?”
沈篱笑笑:“放心吧,都追回来了,一个没少。”
他看了眼已经趴在地上,拿手扒拉天麻的秦仲,说:“地里剩下的这些,我已经跟秦御医说好了,都卖给百草堂。”
话音刚落,就听秦仲惊叫起来:“真的是乌红天麻,极品乌红天麻!”
围观的群众听见这话,都交头接耳。
“什么是乌红天麻?”
“谁知道,不过看那位老先生的样子,大概值不少钱吧。”
“怪不得沈金宝要偷呢,我看,一斤起码得卖好几两银子……”
盛竹将锄头递给了沈篱,自己拿了镰刀,夫妻俩一个挖沙土一个割杆子,配合得十分默契,不过一刻钟,就把剩下的二十七棵天麻都刨了出来。
秦御医扑上来,拿了一个在手中一寸寸抚摸,一点点轻嗅,那激动的神情,怜惜的动作,像对待新婚小娇妻似的。
这副样子落在盛竹眼里,简直不忍直视。
她赶紧让百草堂的两个学徒过来,把天麻都装进了储药袋,又过了称。
总共是十四斤五两。
秦仲这时也终于从天麻那醉人的鸡屎味中回过神来,道:“价钱我不占你们便宜,你们也别跟我讲人情,就按照市价,五十两银子一斤。行吧?”
盛竹还没开口,就听噗通一声响,围观群众中有人摔了。
接着,大伙儿都嗡嗡起来。
“我是不是听错了,是五两吧?”
“没听错!是五十两!还是一斤的价钱!”
“娘哎,扶我一把,我腿软……”
沈峥也愣住了。
他是听他家大嫂说起过,说这药材很值钱,可没想到,竟然这么值钱。
五十两银子一斤啊,十四斤五两,那总共就是……多少来着?他算不出来,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好多好多!
盛竹心里早就有数,因此很是淡定,笑道:“行啊,百草堂童叟无欺,我信得过。”
谈好了价,一行人拿着天麻回了小院。进屋后,秦御医数了几张银票给沈篱,然后带着一袋子乌红天麻,喜滋滋地回镇上去了。
临走时,秦御医叮嘱了几句话。
“八月出天麻的事,瞒是瞒不住了,你们要想好对策,万一有人眼红…”说到这里时,他指了指上面,“他们是游离在律法之外的人,若是逼问你培育乌红天麻的秘法,你给是不给?”
盛竹心里一凛。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古代可不比现代,底层的百姓是没有人权的,这乌红天麻利润高,很难不引来觊觎。
她到底还是大意了,没有切实地站在这个世界的角度看问题,挣了钱,却给未来埋下了隐患。
秦御医走后,夫妻俩本来雀跃的心,蒙上了一层阴影。
沈篱安慰道:“别怕,要真有人要秘法,我们就实话实说,种子是从一个过路的货郎那里买的,他们要秘法,尽管找那个货郎要去,我们没有。”
盛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这个说法,你信吗?”
沈篱笑了,道:“你说的,我都信。”
盛竹却知道,他是不信的。
他那样聪明的一个人,恐怕早就从生活的点点滴滴看出了她的异样,只不过不说罢了。
连沈篱都不信,还能奢望别人相信吗?人家只会以为,是她不愿意交出秘法,想留着自己用。到那时,他们会用什么手段逼迫她,可想而知。
盛竹打了个寒战。
她刚刚适应了这个时代,有钱,有男人,活得有滋有味的,她可不想死。
既然如此,那就……来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看谁搞死谁!
盛竹是一个天性乐观的人,还没发生的事,防患于未然是应该的,但一直纠结害怕,那就没必要了,日子还过不过的?
想通之后,她就放开了心胸,数着荷包里鼓鼓囊囊的银票,笑眯了眼。
是时候建一座大宅子了。
当天晚上,盛竹做了一大桌好菜,准备犒劳犒劳沈峥跟白眉两个功臣,还有几天没好好吃饭的沈溪小可怜儿。
这时候,院门被拍响,少年的声音如水过顽石,在静谧的夜里,格外清朗。
“大嫂,小妹!开门哪,我回来了!”
顶点
………………………………
第116章 秦御医的书
沈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回家了。
本来十日一休沐的,但因为马上要参加县试,夫子对他期望甚高,特意将他跟另外几名学子留了下来,给他们开小灶。
人在书院,沈砚的心却一直挂念着家里,尤其是他大嫂跟小妹。
大嫂性子要强,进门第二日就得罪了祖母,恐怕如今的日子极不好过;小妹更不用说,受不得惊耐不住吓,多走几步就喘不上气,也不知有没有按时吃药。
还有,算下时间,大哥服徭役应该早就回来了,他看到大嫂的模样,会不会讨厌她……
少年操碎了心。
等好不容易回到家,进了门,他第一个就是去看盛竹。
这一看,沈砚惊着了。
怎么会这样?大嫂那一身的肥肉呢?难道,是被祖母磋磨掉的?
他惭愧又内疚:“大嫂,你……”
盛竹哪里知道沈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