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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贵女-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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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噼里啪啦……”
一阵瓷器摔碎的声音,接着便是一阵哄然大笑之声。
只见书院食堂外围,一群穿着书院校服的学子,指着趴在地上同样穿着校服的刘枫,哈哈大笑。
方才刘枫吃过饭之后,便端着碗具出食堂清洗,却被站在门口处的宋远扬故意伸退绊倒,手里的碗具摔在地上顷刻间碎了一地。
可就在这时,与宋远扬平素关系较好的学子,随后一个不小心,竟把手里未吃完的剩菜给全部倒在了刘枫的身上。
且所有人都瞧得清清楚楚的,他们两人分明就是故意的。
此刻的刘枫趴在地上,洁白的校服已经染上了饭菜的脏污,摔在地上的碎片划破他的手指,模样着实狼狈不堪。
一众学子看戏般的围了上来,他们洁白高尚的样子,衬得他更像是戏班子里表演逗人笑的小丑。
刘枫心中有怒,但也深知自己如今正是孤立之时,他面无表情的站起身来,拾起一地的碎片,拨开人群离开。
宋远扬从好友手中夺过餐盘,唤了一声:“喂,刘枫,你的东西落下了。”
刘枫顿足回头,也几乎就是在他回头的那一刻,宋远扬手中的餐盘就砸在了他的头上。
又是一阵轰然大笑之声。
那餐盘砸在头上,让刘枫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脑袋嗡嗡的直响,他听不到大自然的任何声音,脑子里唯一留下的便是那肆无忌惮的嘲笑之声。
他就在这笑声中,蹲下拾起餐盘,而后离开。
就在他转出食堂院子的那一刻,他一抬眼,就瞧见王先生站在那里,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怒吗?”这是王先生当时问他的第一句话。
他笑着摇头:“孔夫子有云:人不知而不愠。”
——
夜里的寒风,呼啸而过,犹如在人间肆虐寻找食物的猛兽嘶吼,让闻着之人心生怖意。
宿舍基本上已经关了灯,整个书院显得极其死气沉沉。
然而,宿舍院子里的一间房,却扔在点着灯。
忽然,点着灯的房间门被打开来,宋远扬怒气冲冲的冲到隔壁的一间房,重重的敲着门。
突如其来的声响,打破了冬日的沉寂,各个房间里的灯燃起,纷纷提着灯笼围了上来。
被敲的那间房终于打开来,众人灯笼的映照下,露出了刘枫怯怯的面容。
“你这个小偷!”见到他,宋远扬没有过多的言语,上来就是这一句话,而后一脚把他踢入房间里。
外头实在太冷,一众起来看戏的学子们纷纷涌进了屋子里,谁也没有去关心倒地的刘枫身子是否有恙,齐齐的关怀的看向宋远扬,问:“你什么东西丢了啊?”
宋远扬提着灯笼,在房间照亮了一圈,最后目光停驻在那面与他房间相邻的墙壁之上。
他走过去将手里的灯笼高高提起,烛光映照在墙壁上挂着的那副雪景图上,随即他奋力的扯下那副画,赫然的,墙壁上的一个洞呈现在众人面前。
“凿壁偷光!”宋远扬回头,“学院每月所发的物品有限,蜡烛也是。刘枫,”他喊着他的名字,一步步走到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唇角扬起一抹讽笑,眼神嘲讽,言语戏谑:“你是真的穷到连蜡烛都买不起,所以才想到用偷的?”
书院经费有限,也是为了提倡节约,所以发下的蜡烛便也只够一月所需,但是刘枫夜夜挑灯夜读,蜡烛用的也就多。
书院里的学子们,又有哪个没有勤奋到挑灯夜读过?但是他们既然入得书院,家中便也有些积蓄,像蜡烛这种寻常之物,托人去外面买一些回来,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但是刘枫的情况不同……
宋远扬似想起了什么,恍然大悟道:“哦,我忘了,你的钱都被你父母给要了去,应该是要给你哥哥娶媳妇用。”说着,哈哈大笑起来,问:“刘枫,就你那个好赌的哥哥也能娶到媳妇?”
那肆无忌惮的嘲笑,就像是蒙在刘枫心头的乌云,怎么也挥之不去。
昨个儿,刘枫的父母忽然来学堂找了他,把他身上仅有的一些钱也都要了去,说是给刘元找了个媳妇,要成亲用。
刘枫无法,只得把手里的钱全部都给了父母。
只是不成想,这一幕会被宋远扬给瞧了去。
宋远扬还在继续说着:“你没有多余的钱来填补你没有光的缺陷,又凭什么来偷我的光?经过我的允许了吗?还是说……你这是其企图用这些个旁门左道的方法,而更得先生的器重?!”
他这样说,一些早就看刘枫不顺眼的学子们,也都纷纷以此来谴责他。
仅仅一夜之间,此事就疯狂的传了出去,学院中人,几乎每个人见到刘枫都会是一种嘲笑之态,虽然不说一字,但是每个人的表情似乎都在传达着一句话:“看,他就是那个买不起蜡烛而偷光的穷光蛋!”
刘枫白日里都是在这种嘲笑的氛围中度过,是以没有办法凝神去听王先生讲的文章,而自那一夜之后,宋远扬堵住了那个洞口,每到夜晚他房间得不到光,也自然是没有法子温习的。
妙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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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榕树相遇
这一天夜晚,刘枫忽然发觉,那学院前堂的一颗百年榕树上,不知何时挂了一盏灯,他悄悄的在背地里观察了几日,见那盏灯几乎每晚都亮起,且一直无人在此。
所以,他便拿着书躲在这颗榕树下温习功课。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刘枫与王初韵相识。
那是一个下雪的夜,王初韵挑着灯笼走过走廊来到他的面前,给他递上了一碗热腾腾的粥。
冬日夜里的冷风,是窜到骨子里的寒,那一碗热腾腾的粥,暖化了他冰冷心的同时,也暖化了他冻僵了的身。
三日之后,刘枫才知道王初韵就是王先生的长女。
那一日,她在学堂旁听,一整天下来,学堂之上的纪律出奇的好,就连宋远扬期间也站起来回答王先生几次的提问。
宋远扬回回回答完问题之后,都会看王初韵一眼,那眼中所含的情意,刺得刘枫眼睛疼的厉害。
好似也唯有王初韵在时,宋远扬才不会像往常一样的欺负他。
五日之后,学院第一次集中会试,才入得书院短短一月的刘枫,以第一名的优势得王先生的青睐。
想着这一月时间刘枫的经历,以及他的所作所为,王先生觉得他已然没了之前那种戾气,便也欣慰的接纳了他,并为他赐了学名:子初。
此后,宋远扬与那些学子,也收敛了许多,偶尔有些时间彼此看不顺眼,倒也没有再堂而皇之的找他的麻烦。
一年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
秋日在后山举行竹亭集会,前来参加的大部分都是有声望的读书人士,刘枫作为王先生的得意弟子,自然也参与了其中。
随着王先生前来参加的还有他两个女儿。
集会中,宋远扬处处与他争锋,十首诗中,总是要胜他一半,刘枫自知他所为的是谁,当时一股狠意便在心底油然而生。
集会之后半月,宋远扬忽然失了声。突然而来的意外,让他不得不离开书院回家治疗,从此刘枫在书院之中,再也无人能及。
又再一次,以往与宋远扬玩的较好的那位学子,偶然从后山得到一只白狐,他把那只白狐放在笼子里,很得学子们的喜爱。
刘枫也觉得可爱,便忍不住的摸了它一下,可能是因为手指甲过长,下手没个轻重划了它一下,白狐恶狠狠的朝他叫了两下,他骇得弹在地上,被吓到的模样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这一幕,恰好被从此经过的王初韵与王初云瞧见,两人也低头笑了。
对于一大部分人来说,这只是寻常的一件小事,激不起任何的风浪,然而第二日,那只白狐便忽然死在了笼子里。
众人沉静的过了一夜,无人听见白狐异动,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去了,且死相极惨。
众人惋惜不已,王初韵亦也心痛不已,当时的刘枫瞧见,便不顾血腥把那只白狐抱起,抱到了后山之上埋了起来。
后来,他又在后山猎得一只白狐,捧在了王初韵的面前。
当时王初韵面上有喜,喜过之后却也又伤感起来,许是想起了之前那只白狐的死相,便让他把它放了。
事后回去的途中,却下起了大雨,四处无躲避的地方,刘枫便将自己的棉衣脱了下来,为她挡住风雨。
好在中途两人找到了可以避雨的山洞。
饶是有刘枫的棉衣挡雨,但是雨水还是打湿了王初韵的衣服,她在山洞里抱着个膀子,冻得上下牙齿直打颤。
刘枫见状,便大着胆子握住了他的手,将她那冻得冰冷的手,放入他的胸膛前,他温热的体温自手心传至全身。
“我,我,我知道,你怕冷。”当时的刘枫红了脸颊,脸上笑容都有些憨憨的,连话都说的结结巴巴:“你……你别介意。”
她诧异的抬眼,问:“所以……自入冬以来,每天放在我门前的那个暖壶,就是你放的?”
刘枫低着头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嗯。”
若要一个女子失心,不用给予她多么昂贵的物件,多么丰富的物质生活,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举动,便能让之失心。
若说这个时候的王初韵,对于她与刘枫之间的感情何去何从,还尚有些克制,当那一年过年时节,刘枫将那一碗热乎乎的饺子护在胸前,一路踏着风雪从盛京城来到书院,只为给她送一碗饺子。
他脸上已然被冬风刮裂开来,却在她面前笑得像个傻乎乎的孩子,把那饺子捧在她的面前,说:“今个儿,家里包了饺子,我知道你喜欢吃芥菜,便让母亲与嫂嫂多包了一些,给你送来。”
一碗饺子,已然凉得通透,因为时间太久,饺子已经烂得不成样子。
可,饺子虽凉,但是心却是暖的。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王初韵决定把自己的心交给他。
两人的恋情很快就被父亲王砚之得知,出乎意料的,王砚之却很反对他们两个在一起。
对于父亲的反对,王初韵十分的不理解,这个时候刘枫却来到他的面前,露着怯怯却又懊悔的神情,对她说:“或许,先生还在意天香楼的那件事。”
天香楼的事情,王初韵也听说了,既然王砚之决定收他入学院,便也是不在乎这件事了。
后来,王初韵执意与刘枫在一起,甚至是不惜与他生米煮成熟饭,惹得王砚之大怒不已,与她断绝了父女关系。
至此,她随着刘枫下了山,成亲。
成亲之后,虽然妯娌之间,婆媳之间总会有些不愉快,但是好在刘枫对她是极好的,王初韵也相信,只要之间肯努力经营他们之间的这份感情,刘家总有一日能出人头地。
更何况,她与父亲之间,还有一层隔阂在。
因为,那个时候的王初韵,偏执的以为王砚之之所以反对这件事,全都是因为门户之见。
所以,自成亲之后,她便挑起了生意的重担,将刘家已然落败的一间小小杂货铺,做大,直至最后搬至燕京城。
搬到燕京城的她,一刻都未敢松懈,总是想做成人上人,往后再见到父亲时能够让他骄傲,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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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辞离书
仅一夜之间,她从云端跌入地狱,他自人山人海中而来,与她相识,原来只是为给她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他来时笑得温润,憨憨的就像是个傻子一样,她蒙蔽了心智。
当他选择离开时,让她以极其不耻,狼狈的姿态,陨落在西凉河中。
这也是她在林家,一见到王砚之急于逃避的原因。
真的没脸见……
那个跪在雪地里求学的少年;那个在学院被人肆意欺辱连手都没有还的少年;那个露着憨憨笑容的少年;那个在过年时给她送饺子的少年……
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变成杀害自己的妻子,陷害兄长,残害嫂子的穷凶极恶之人?!!
……
兴元十八年,王初韵与刘枫恋情曝光前夕。
王砚之静坐在房间里,挽袖提笔,写着《辞离书》。
‘砰砰砰!’
外间有人敲门,王砚之道:“进!”
刘枫推门而入的时刻,最后一笔也收了尾,王砚之放下纸笔来,让刘枫坐在其对面,而后将自己刚写好的《辞离书》推到刘枫的面前。
“这是?”刘枫拿起,面上尽显惊讶,《辞离书》一般都是学子未满三年离开书院时才会写的,如今忽然给他这个?
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王砚之平静的看着他,道:“回去吧,书院如今容不下你。”
“先生……”刘枫喉结直颤:“为什么?”
王砚之道:“宋公子的失声,还有那只白狐,应该是你所为吧?”
话虽是问句,但是却带有一种不容置喙的语气,言简意赅,却字字让刘枫惊心,让宋远扬失声的那杯茶,是他放下的;杀死白狐的那把刀,是他一刀刀捅在它身上的。
外头明明风雪依旧,寒冷刺骨,可刘枫的额头却汗珠淋淋。
“先生,你听我解释……”事情败露,刘枫跪在王砚之的脚下,乞求着他的原谅,他说的动容,然王砚之眼下未必肯信他所说。
他抬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道:“其实……你来书院之后,所遭受的那些事情,都是经过我的受益,一直以来,你面对他们的刻意的刁难与嘲讽,能够坦然面之,我一直以为你体内的戾气已经没了,也一直以为你已然君子怀德,可是,终究是我错了。”
听闻他这一句话,跪在那里的刘枫怔住了。
王砚之面露痛色,闭眼道:“你曾经是我最为看重的学子,但那仅仅是曾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便是你满腹诗论……根骨在那里,它不会变,回去吧……我会为你保留最后一份的尊严。”
……
过往的回忆,每想起一次便痛一次,茶楼里说书人还在说个不停,但是秦挽却已无心再听。
她站起身来,告辞离开了……
慕容澜没有拦她,离开的时候唯有九公主不舍的问了一声:“这么快就回去了啊?”
秦挽道:“家中实在有事,先走一步。”
只是秦挽不知道的是,她离开后,慕容澜也随着她一同离去,一路,默默无闻的随着她一起来了西凉河。
西凉河上飘着的到处都是花灯,这些花灯承载的,都是人们对她昔日的愧疚。
只是……想起那一日自己在街头所受的嘲讽……
什么不知者无罪……
没有人经历过她的痛,谁也无法劝她大度原谅。
“请问……”
正想着间,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极其沙哑的声音,让秦挽赫然抽回神智回头。
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容,一身望儒书院学子的装扮,白衣飘飘。
认出那人时,秦挽一怔。
竟是宋远扬。
自他失声离开书院之后,就再也一直未曾见过。
如今怎会来这里了?
“公子,请问这里可是西凉河?”宋远扬沙哑着的嗓音,几乎听不出来他的原声,看来当年他的喉咙伤得的确很严重。
饶是宋家是盛京城首富,也未能将他的嗓音痊愈。
秦挽点头。
时隔六年的再见,宋远扬身上已无当时的稚气,尽显成熟的沧桑,他拱手,不失礼仪道了一声:“多谢。”就越过秦挽而去,径直的走到河边,从身后随着的小厮手中接过花灯,随即点燃了蜡烛,放入河水中。
秦挽走上前去,问:“公子,你可知这西凉河里的花灯,是为谁而放?又是为何而放?”
宋远扬站起身来,道:“知道,这飘在西凉河上的花灯,都是为人心中有愧,可我不是,我是为故人而放。为她……祈愿。”
秦挽:“祈愿?”
宋远扬偏头,看着他放入河中的花灯,道:“我愿她,来生能明白先生的苦心,也愿她来生……不!生生世世,再也不要遇见刘枫。”
他这句话说得极其小声,喃喃的语气,似在对她说,又似在对自己说。
体内有一股难以抑制的酸意涌上来,她仰着头看着头顶的一片蓝天,将即将要流下的眼泪生生的憋了回去。
一阵风吹来,吹散秦挽心中不断涌出的酸涩,她怔然的站在那里,看着宋远扬离去的背影,久久无法回神。
我愿她,来生能明白先生的苦心,也愿她来生……不!生生世世,再也不要遇见刘枫……
一直以来,因为宋远扬对刘枫的所作所为,王初韵不喜欢他,甚至是极其厌恶他,书院的那段日子,每每他笑脸相迎,她却连一个平稳的眼神,一个字都懒得给他。
她一直以为,自己与宋远扬是对立面。
可是不曾想,最后对她说出这句话的人,会是他……
“远扬。”一阵清风袭来,夹杂着风声,一个及其熟悉的声音传入耳膜。
秦挽偏头看去,那不远处的路边上,王初云一袭粉衣站在那里,笑着朝他招手。
宋远扬亦朝她挥着手,迎了上去。
“你怎么会忽然想着来燕京?”
“先生说,你在这里,我便来了。”
“如今我腿废了,你会不会嫌弃我?”
“怎么会?我嗓子也废了,你不也从未嫌弃过我?”
……
秦挽就站在那里,耳边回荡着他们两个的声音,贪恋的看着那一袭粉色的身影,一下都舍不得离开……
初春的风仍旧带着些凉意,天空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片乌云,遮挡住了旭阳,风声渐浓,想来是要变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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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风云突变
西凉河距离燕京城有一段的距离,秦挽拢了拢衣襟,朝燕京城方向而去。
才方走了没多远,身后忽的传来一声闷声响。
秦挽身子一顿,警惕的向后看去,窄小的土路上,除却路两旁的枝叶繁茂树木,便再无其它。
西凉河本来就偏远,如今天色即将变,那些前来放花灯的人也都离开了,如今这个荒郊之地,越看越觉得渗人。
兴许是自己听错了吧,秦挽这样想着,正要回身走时,忽的又传来一声树枝断裂的声音。
秦挽盯着声音来源之处,那是路边一处较为粗壮的杨树,想要隐藏一个人绰绰有余,方才她听得明明白白,声音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她心里有些打鼓,却故作镇定的问:“谁在那里?!”
没有人回答她的话。
天际在这时忽然风云变幻,渐渐的黑了下来,随即一声剧烈的雷响之声,划破天际,震耳欲聋。
心中的不安逐渐的加大,那个时候无数个可能在秦挽的脑海中回荡,她觉得此地不是久留之地。
欲快速逃离这个地方的时候,‘扑通!’
一声倒地的声音,在同一个地方响起。
秦挽怔怔的看着那倒在背后的人,他双手抱着头,浑身都在颤抖,秦挽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立即大步的走上前去。
走到跟前她蹲下一看,还真是太子殿下慕容澜。
“殿下,你这是怎么了?”秦挽心中一慌,根本就没想慕容澜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连忙蹲下身子问,慕容澜此时此景,显然是隐疾发作了,她入燕京三年,可从来没有听人听到过慕容澜身子是有隐疾。
慕容澜此刻满目通紫,额头青筋爆得老高,一些陌生既熟悉的记忆在他脑海里肆意的回荡。
他被这个病折磨的已将有十五年了,回回发作之时便是雷响之时,每回发作都折磨得他头疼欲裂,脑袋就像是要炸开来一样。
他不想自己这个模样被人瞧见,更不想被秦挽瞧见,所以在方才变天之时,体内逐渐涌上来不适的时候,他就躲了起来,可是不成想自己还是没能藏住。
慕容澜忍着身子的不适正欲要让秦挽走,瞳孔却猛的一缩。
“躲开!”
伴随着话落,树枝灼灼,从天而降一名蒙面黑衣人,手持锋利的宝剑,向他们刺来。
慕容澜奋力的起身扑向秦挽,才勉强的躲过了这一剑。
黑衣人扑了个空,一个旋身落在地上,复又一个飞身,手里的剑又快速的朝他们刺来。
黑衣人的目标显然是慕容澜,那锋利的剑尖指向的正是慕容澜的死穴。
慕容澜奋力的将秦挽推开来,身子在地上滚了一滚,费力的躲过了一剑。不等黑衣人再使出第二招,慕容澜费力的站起身来,抽出了腰间别着的匕首,恨恨的看向黑衣人,这个人显然是瞅准了时机前来刺杀他的,这个时候唯有奋力的一搏。
秦挽站在一旁惊心的看着,她虽然不懂武功,但是此刻慕容澜显然是处在弱势中,黑衣人进攻强势,手里的剑有好几次险些刺入慕容澜的胸前。
轰隆!
一道闪电劈开乌云,伴随着闪电随之而来的又是一声巨大的响雷,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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