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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妃-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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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在场震惊。
“当真是人手?”慕清河眉毛都打结了,这事怕是大了。
“对,你们来看。”
怜筝下了台子,将碗碟上排列分布的肉块朝他们面前一送。
除了这些年早已习惯的慕清河、萧北顾,其他人都纷纷退避三尺。
卫处尹一身素色锦袍,玉面戴冠,不去瞧怜筝手里头的东西,倒是盯着她瞧着稀奇。
好端端一个姑娘家,倒是不怕这些个人肉玩意儿。
宋万福硬着头皮道:“让我看这些跟鸡爪子、猪眼睛也差不多……你说是就是了?”
“宋老板,是你验过的尸体比我多?还是你看过的尸骨比我多?”
宋万福语噎:“我……那……那……那些肉块你又何来证据说明是人手?”
怜筝瞥了他一眼,将碗碟端回桌上,从碗碟里选了几个没什么皮肉特征的骨块。
再接过十三递来的解剖刀,将外面的肉统统剔除,留下那骨节来。
用刀削掉肉块,再用水将肉沫洗净,再反复剔除,最后留下玉白的一截骨头。
“成人骨头通常有206块,骨与骨之间一般用关节和韧带连接起来,分为头颅骨、躯干骨、上肢骨、下肢骨四个部分,但是儿童的骨头会比成人要多。”
怜筝将挑选的几块肉块的骨头都整理干净,放在掌心拿下来。
“人手若从肩部以下来分,为肩胛骨、肱骨、尺骨、桡骨、腕骨、掌骨、指骨。手掌部分主要为后三个部分。”
“但是,鸡也存在这几个部分,人的骨头分成骨和不规则骨,鸡骨也有类似的结构。”
“所以如何区分呢?从骨头上来看,人骨和鸡骨的关节形状和大小比例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若是再不信……十三,去将那鸡翅膀取来。”
怜筝想起祭祀桌上还有一盘烧鸡,又嘱咐了句:“将肉吃干净。”
十三:“……”
等十三吃完了鸡翅膀,将骨头交到怜筝手里,这鲜明的对比便是再也无人不信了。
怜筝瞧着宋万福一脸犹豫,淡道:“宋老板若是再不信,我可去义庄为您开坟启尸以做验证……”
宋万福:“……”
这下应该是无人再敢出声质疑了。
怜筝打消了别人的顾虑后,从骨头里选了几根,“这几节应该是指骨和掌骨的部分,从骨头的长度来算,是成人的手指。”
怜筝抬头看向慕清河,冷然道:“大人,现在怕是要去看其余的金猪,再剖几头了。”
单凭几节人骨就想抓到凶手?怕是连受害者都找不出来。
这些肉块被怜筝全部整理好带去义庄,等慕清河和萧北顾查到金猪的来源,能够找到大部分的尸源,才能更好的拼骨来找到尸源方向。
猪肚里的肉块并不多,主要就是清理干净,手上的功夫要细致些。
怜筝取回义庄,一一去皮剔肉后,这些碎骨大概能够拼凑出三指的手掌和部分腕骨。
有一节手指上是戴着扳指的,怜筝将它单独分离开清洗,怕扳指有线索,先是小心检查了片刻,确认无线索,再慢慢地清洗,却并无什么特别的发现。
忙完这会儿子功夫,怜筝抽空去窄室拿皂角洗了手,再回来就拣了十三丢在桌上的肉包。
十三没来得及阻止,眼睁睁地瞧着她拿了一个咬了下去。
“那是猪肉包……”
怜筝点头咽下,“味道不错。”
十三:“……”
她还真是挺奇特的,换作寻常人,怕是现在整个北县人都不敢吃猪肉了吧?
“怎么,你怕?”怜筝吃掉小半个肉包,露了笑意,“别怕,这金猪不是北县的。”
十三不知怜筝是如何猜出来的,他想了好一会,为了日后还能够好好吃猪肉,他还是张了嘴问她,“怎么看出来的?”
怜筝眸光皎洁,咬了一口肉包,笑道:“我一向图利,没有交换我可不干。”
“你……不说算了。”十三愤愤地咬了手上的菜包。
怜筝挑眉,也不急,本就是逗着他玩的,自顾自地吃着肉包就好,耐心等着就好。
十三呆了小片刻,怎么觉得她忽然像极了某人。
最后还是没憋住,一张脸涨得通红。
“长……姐……”
一个字一个字断断续续的,若不细听,这从牙缝里挤出的字还真是听不清。
怜筝眼眸藏了笑意,“北县处于什么位置,你可清楚?”
十三沉默了一会儿,像是有些生气了,“这与猪有什么关系?”
“猪的种类有很多,大白猪、黑猪、花猪、家猪、野猪等。”怜筝神色不动,继续说:“从地域区分,有江海猪、两广小花猪、慎南小耳猪等等,北县养殖的是白梨猪。”
“白梨猪体大匀称肌肉发达,由于地理原因,生长发育较慢,所以繁殖性能一般,而这次的金猪虽然花色相近,但体态小上很多,且剖开后看色泽分辨瘦肉率相比白梨猪低,且嘴鼻细长,完全不是纯正的白梨猪,是杂交的品种。”
“所以,这肉包是林阿婆的摊子上买的吧?”只有林阿婆会在肉包里加点香菇。
怜筝瞧着十三点头,将最后一个肉包递过去,“林阿婆常常傍晚去东门的那屠户家买当日刚宰杀的剩猪肉,就算不是最新鲜的,至少也不是食了人的。”
话是怜筝说的,十三便信了,抓着那肉包就是一顿啃。
话才聊这么一会儿,下午小憩了片刻,林秋茴就已经得了消息来通知怜筝了。
怜筝和十三得了消息,赶去了县衙。
这次的金猪是宋家和欧阳家从领镇特意买进来的,足足花了小半袋银子,才将几头已死的金猪从领镇及时用快马装车冰冻了送了过来,一路上还有专人相护,避免金猪在半路腐坏。
一共进了五头猪,将其中最肥硕的那只选为了金猪。
怜筝刚进了县衙,就闻见了尸体的味道。
县衙大堂中央,四只金猪已由屠户全部剖尸,四个猪肚摆在一张红木桌上。
猪肚还尚未剖开,慕清河、萧北顾等人都在大堂等候。
等怜筝现了身,那原是站在最前头的阿立倒是不声不响地撩了幕帘走了。
话不多说,怜筝取了解剖刀,犹豫了片刻,戴上了风因特意备上的手套。
这手套如丝蝉般轻柔贴肤,能够不渗透水汽,触手生温,原比她做的那双要好上百倍。
十三瞧着怜筝眉眼的神情,心里长叹。
天底下的冰雪蚕丝那样少,主子倒是舍得拿来做成一双验尸用的手套。
四个猪肚剖开毫无难度,怜筝手快,不过尔尔就将胃里的东西都取了出来,只有三个猪肚里有内容物,而另外一只是空无一物。
三个猪肚里取出的内容物相近,也是类似的肉块。
“十三,去架口锅,下水煮了。”
慕清河一听,先是一愣,再吩咐下人去烧了锅水来。
几个人小忙活了片刻,东西很快就备了上来。
怜筝将所有的肉块里抽了一块,其余的全都放进锅里,血气被开水清洗干净,煮起来倒是肉汤的味道。
可是在场的人,只怕是日后对着肉汤都会有了阴影。
肉还在煮着,怜筝又让人去打了水,取清水将手中的那块肉稍稍洗净。
处理完手上的肉块,她转身去瞧那锅里的肉,朝十三扬眉,“锅勺。”
十三面色怪异,却又不得不拿,只好去衙门的厨房里取了来。
肉已煮熟,剔骨就方便了许多。
怜筝用锅勺搅和了两圈,再将所有的肉块捞出放在桌面上,用解剖刀一一剔除肉块,将骨头关节留了下来。
她从工具箱里拿了方才整理干净的骨头,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将所有的骨头,在桌面上拼凑出了两只人手手掌。
“手腕的腕骨有刀伤,从骨骼上的力道和切面来看,下刀之人力道不弱,两刀就斩断了手掌,而手指之间没有端口粗糙,纯粹是被猪分食啃咬的痕迹。”
不知是谁震惊地喊了一声:“猪会食人?”
怜筝抬眼瞧他,淡淡道:“猪是杂食动物,杂食动物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能够食用的食物种类多,既能吃植物也能吃动物,人肉也是肉,猪为什么不能吃?”
猪,为什么不能吃?
在场的人听了都为之一震,但是谁的嘴上都没敢说话。
“至于方才戴在那截手指上的东西,虽然略有腐蚀,但洗净之后确认是扳指。”
怜筝从十三递来的纸包里拿出一枚扳指,“从色泽来看,是普通的玉石,不值钱几文钱,这人想来不是富贵之人。”
怜筝去桌上将那块被抽出的肉块握在手里来回翻看……
………………………………
060 酬神献指(4)
众人提心吊胆地盯着,以为她还要说出什么惊人之语。
怜筝自顾自地看了一会,举了刀利索的将剩下的那肉块给剔了。
等最后的骨头都剔除干净了,怜筝用水擦净,将那两只手掌的空缺填好,拼凑完整。
“如何?”慕清河问。
怜筝看向慕清河,“死者手掌的掌骨和指骨都有骨折迹象,骨折损伤较晚,有愈合痕迹,是死前没多久造成的。”
“你的意思是,凶手在杀死被害者之前,用工具砸断了死者的两只手?”
萧北顾有些不可思议。
怜筝摇摇头,道:“不好确定,因为死者手掌的表面损伤因为被腐蚀了,所以看不出来表皮的损伤程度,单凭骨头不好判断作案工具,有可能是意外被砸伤,但不否认这种情况。”
怜筝决定将这些骨骼用小木盒包好,回去再研究研究。
十三利索地收拾着工具箱,看着怜筝走到慕清河和萧北顾那边,将其余的情况一一交代。
“被杀的几头猪是杂交种类,并不完全符合北县的梨白猪,所以要找的应该是一个饲养种类有别的猪圈。”
“另外,凶手能够明目张胆地宰杀死者,不怕被人发现,说明他在一个安全感十足的地方,凶手应该人烟稀少的区域且拥有足够的室内空间。”
“凶手敢明目张胆地将这些食人的猪肉销售出去,也说明凶手胆子够大,承受力也强。”
杀人碎尸案往往会因为案犯的碎尸手段多样,抛尸地点复杂,侦破的难度也是非常高。
她倒是头一回遇见将碎尸喂给猪吃,再将猪给卖了的。
可惜得到的骨骼碎片太少,尽管有些骨骼有多余,却只能拼凑的出这两只手掌,得到的线索并不够有指向性,在现代碎尸案都是重点难点之一,在古代怕是难上加难。
怜筝无法确定凶手究竟只是凑巧杀了一个人,还是杀了数人,大胆推测也可能会导致偏离了原来的方位,眼下还是要去走访有无类似的失踪人员。
“北县阮怜筝果然是名不虚传。”
怜筝正走神的功夫,忽然抬头瞧见了那不知从何时站在了大堂的卫处尹。
卫处尹今日一身锦兰,高冠束发,简单利索,那眉眼间确有几分和风因相似,眉峰和唇角却是凌厉了不少,乍眼一看,倒是让人望而生畏。
怜筝保持着距离,福了福身子:“王爷过奖,与晟王的贤能相比,民女这些雕虫小技怕是难登大雅之堂,恐污了王爷的眼。”
世人谁不清楚如今在朝廷上替圣上处理事务的便是这晟王卫处尹。
卫处尹处事雷厉风行,短短数月便处理了旱灾,将河渠提前开闸放水,延缓旱灾,又吩咐将难民放入长京城,以国库来援,此举更是得到了天下的万民传颂和夸奖。
“慕大人真是慧眼识人,如此人才倒是替我东苑朝广纳贤才。”
卫处尹瞧着这女子倒是不冷不热,一时猜不透那撇清关系的含义。
“下官不敢,为朝廷纳贤是下官应尽的责任。”慕清河躬身作揖。
这样说话便也没了意思,客客套套的走过场,怜筝可不愿意呆。
“晟王、慕大人,民女还有要事去做,先告退。”
怜筝淡淡行礼,只等卫处尹摆了摆手,她便带着十三离开了。
卫处尹眯缝着眼,唇角轻扬,这姑娘倒是鹤立独行,别有韵味。
★
怜筝并未离了县衙,没到门口的时候就拐进了两旁的长廊。
隔着高墙还能听得见大街上熙熙攘攘的热闹,这热闹不带丝毫的清冷味,仿佛丝毫都没受到白日里那金猪肚里掏出人手的晦气影响。
怜筝回头,见着十三气鼓鼓地跟在自己后头。
“怎么了?嘴巴里塞棉花了?”怜筝回头问他。
十三斜睨了一眼怜筝,“我嘴巴里塞棉花,怕是你嘴巴里没少吃蜜饯!吃着主子的蜜饯,去夸别的人,倒是一嘴的甜话。”
怜筝一听,乐了,想着逗逗十三。
“怎么,你也想听,可对着一张苦瓜脸,我偏说不出来。”
十三脸上更气了,“你说谁苦瓜脸?”
“谁应我说谁。”
“你……你……”十三铁青着一张脸,被怼得无话可说。
“行行行,我不逗你了,你再随我去一处地方。”怜筝敛了笑意,又过了两扇拱门。
十三朝周围瞥了两眼,就晓得怜筝想哪里。
“你随我来。”十三的语气不佳,可是脚下却没停。
十三虽不住这县衙,可是里头的路都熟悉着,怕是也没少来。
拐了好几个弯,十三才带着怜筝进了县衙的客房,直至最末间一间不引人瞩目的房门外。
十三停了脚步,从怀里取了玉瓶递过来。
“主子交代,这瓶药物一日三次,让我在你见姜姑娘的时候给你。”
怜筝闻之一愣,他倒是猜到了她会来。
其实这不难猜,若是没费力救下,他怕是早早就告诉了她。
她既是要来验尸,就必然会来县衙……
怜筝站在门外,“她还好吗?”
十三摇头。
怜筝敲了敲门,吱呀一声有人开了门,她这才进去了。
屋里只有一个小丫头,怯生生地盯着进来的怜筝,怜筝径直朝屋内走,床榻上躺着一个人,正是姜女。
“姑娘喝了药还在睡着……”丫头小声地跟在怜筝身后交代。
怜筝点头,“那就莫要吵醒了她。”
她走上前,坐在不远处的椅凳上,细细地瞧着她。
姜女面上的额角、口唇、面颊都有红淤,脖颈和手腕也有不同程度的伤痕,睡着的眉也是紧紧蹙起,双手死死地抓住了被角。
她不是不好,是非常的不好。
怜筝心里愧疚,坐了好一会儿,才将手里的玉瓶放在桌面上,轻声嘱咐:“这药等她醒了,擦在脸上和身上,若是有其他的事情,你大可找县衙的捕快或者捕头来寻我。”
丫头小心地看了看玉瓶,点头应下。
当务之急,怜筝还需要回一趟义庄,十三将陈茵茵的尸首放在了义庄的一副棺材里,怜筝还需要回去验一验那陈茵茵的尸首。
所幸陈茵茵在名义上已经是个死人了,也不会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寻她。
陈茵茵身上,一定藏着秘密!
等怜筝出了县衙,准备回义庄,十三却突然伸手就拦了怜筝的去路。
“何意?”怜筝直截了当地问,十三不是鲁莽的人。
十三有些扭扭捏捏的,嘴里泛了嘀咕,“你不回惜玉楼看主子吗?”
“我想回义庄验尸。”怜筝道。
“你这女人,怎么一点都不懂得体贴我们主子?你怎么跟那元木疙瘩似的,元木疙瘩好歹心系主子,你倒是一点也不担心?”
十三气得直跺脚,若是腰上缠着的软剑不能砍她,他怕是早就挥过来了。
这话听着稀奇,怜筝改口问:“担心什么?担心你主子在那惜玉楼寻欢作乐吗?”
十三被噎了一口,挠了挠头,没想出怎么回这句话。
怜筝伸手提过自己的工具箱来,道:“我没资格担心,就算是有,也轮不着我担心。”
“什么意思?”十三对情爱的事情还不完全明白,只好拉长着脸问她。
“意思是说,我不去。”怜筝径直穿过十三朝前走。
十三气恼,又回身堵住她的去路,跟孩子似的,“你必须去。”
怜筝朝右走,十三跟着挪,她再朝左,十三也跟着挪。
真是拿他没辙。
这今个儿是怎么了,非得让她去趟惜玉楼?
★
此时尚未入夜,惜玉楼也并未营业。
玉倾欢从虚掩的门帘进去,观见那榻上之人还闭眼睡着。
她半跪在地,低头道:“主子,事情已经办好,圣上的密信不能再拖了。”
风因身边的元九听着这话已是皱了眉头。
主子已经再三吩咐朝后推上几日,她怎么还非要忤逆主子?
榻上的人眉目淡淡,似若未闻。
“主子,若是再这样耽搁下去,您非但不能按照圣上的吩咐赶在下月中回到秀都城。”
玉倾欢咬咬牙,已是挑破了密信的内容。
“若此次不能回到秀都,您怕是再也回不去长京城了!”
“倾欢,你觉得本王为何而留?”风因终于开了口,却是眼也没睁。
玉倾欢沉默着,这下倒是低头不答话了。
“为她留,是其一。”
玉倾欢震惊地抬眸直视那帐中人,对上他一双乌黑的双眸,晦暗不明。
“你觉得父皇为何要让本王赶在下月去秀都?”风因唇角勾笑,那笑意却寒凉。
下个月中正是那六皇子的生辰,这样的时日,却让名义上最不受宠的儿子赶回去庆生。
“回不去长京城又如何?”那男子清俊梨白的手撩了那帐纱,眼眸冰凉如玉,一字一句,听的人浑身发冷:“你想让本王……谋夺皇位吗?”
“主子……”玉倾欢咬唇,低着头不敢造次。
“这一切本王自有决断,还是……”
风因从帐中起了身,接过元九递来的茶,慵懒地坐在了椅凳上,轻抿一口,将茶盏往桌上一放,道:“你觉得凡是都由你做主,那本王王府的王妃之位你大可请父皇替我收回成命。”
玉倾欢惶恐,连忙垂头叩首认错。
“属下不敢,是属下僭越了;主子息怒。”
………………………………
061 前去秀都(1)
“玩笑而已,何来息怒?”风因伸出手,掌心朝上,递给了玉倾欢。
“边关生活自在,这秀都也好,长京也好,都是笑里藏刀的地方,能躲过一日算一日罢了。”
他托着她起了身,“我没有什么野心,只求自保,闲云野鹤的生活才算是适合我。”
“主子,卑职多嘴了。”玉倾欢敛了眼底的难过。
他说的这样多,却还是为了她吧。
“主子,十三带着阮姑娘回来了。”
元九从窗外听见响动,只瞧了一眼,就能看见那个臭小子。
风因扬了扬眉,“这样快?还以为要等到明日日上三竿了才能想得起我。”
“元九,你去备些……”
“主子,我去即可。”玉倾欢端正了自己的态度,转身退了出去。
风因的笑意却淡了几分,“元九,你与她一起去。”
元九明白风因的意思,点头出了门。
这头怜筝才刚刚上了楼梯,撞见了正下楼去小厨房的玉倾欢。
怜筝含笑而视,而玉倾欢却笑得极其勉强,点了头便下去了。
“元木疙瘩,主子起了吗?”十三追着刚下来的元九。
元九连话也没回,朝阮怜筝点头示意,便追下了楼。
“这气氛怎么奇奇怪怪的?”十三自说自话,也跟着朝下走,还不忘嘱咐怜筝,“你去瞧瞧主子,我看看热闹再送些吃食来。”
话一说完,十三一溜烟儿地跑了。
这轻功好,感情都是为了偷听墙角……
怜筝好笑地上了楼,那门却是虚掩着的,她敲了敲门,没有应答,便推开门进去。
屋里还是一股熏过药石的味道,比起昨日还浓了许多。
除了那虚掩的门,几扇窗户都是紧紧地关着的。
风因还侧身躺在床榻上,闭着眼浅浅地睡着。
身上的锦被却是有些没有盖好,大部分的被褥都挪到了里侧,他身上倒没盖上多少。
怜筝刚一看见,下意识走过去,拈了那被角,朝外给他盖好。
手刚触到那软被,忽的被那双清俊的手抓了腕子,一个用力,她便倒进了那床榻内侧。
她的身下是早就铺垫好的锦被,痛是不痛,却是着着实实地惊了她一下。
怜筝有些气恼,蹬着小腿儿踹了好几脚,“你倒是不心疼,我穿着鞋儿踩脏了你这上好的锦被我可不管洗,还不快给我松开。”
“我知道,不用你洗。”风因忍住笑,手上倒是没松开。
这人真是……
怜筝腰上用力,想来个仰卧起坐翻身而出。
手腕子却被人用力朝下一拽,又是结结实实地落回了床榻上。
几个回合下来,她就是满身的汗,也没那个力气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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