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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妃-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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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女不敢,多谢王爷恩德,民女眼下还是作呕的厉害,稍晚些自行喝下即可。”

    这样难喝的药,不如多嚼几片生姜来的管用……

    怜筝心里已经笃定了要将这药倒了。

    “阮姑娘,既然是本王的恩德,不如当着本王的面喝下,我心方能甚安。”

    卫处尹盯着怜筝的神情,别有意味地笑了,“阮姑娘莫非是怕苦,不愿喝这药?”

    阮怜筝垂下眼帘,撑着身子坐起来,“那便不负王爷的好意。”

    那小半碗的药黑乎乎的一团,一口喝下去,怜筝便白了脸,吐了小半碗出来。

    卫处尹没来得及躲开,秽物脏了他的鞋,他未闪避,反而用手轻轻地拍了拍怜筝的后背。

    “吐尽了,人能舒服些。眼下吐狠了,日后这眩晕之症也能好上不少。”

    “主子!”阿立看着地上那惨不忍睹的一双鞋,一张脸黑成炭包。

    怜筝不记得吵吵闹闹过后又何时安静了下来,那一碗药虽然是吐了,但是也喝了些进去,那腹中绞痛也确实轻了不少。

    一夜睡得不好,三番两次无法入眠,头疼的厉害。

    似乎又有人躺在她的身侧,那双手摁在她的太阳穴上,力道适中,徐徐替她揉捏着,仿佛幼时发烧头疼,阮六扬也时常会这样替她揉捏。

    她迷糊地睁了眼,床榻旁是风因侧身而躺,双手正替她揉捏,指尖力道轻柔。

    他眼底眸光如水,望之灼灼。

    “卫风因……”怜筝闭了眼,难受地蹙了蹙眉,唤着他的名儿。

    风因挑眉,声音低沉,“可是舒服些了?”

    “我不难受,你莫要管我了。”

    怜筝声音浅淡,眉心的结却怎么都化不开,“这样下去……赶明儿仔细你自己的手疼。”

    风因晓得她的心思,道:“不累。”

    “卫风因。”怜筝的声儿重了几分,似乎是真的不愿让他再揉捏下去了。

    风因心中一动,手上却是没停,他笑道:“这手长在我身上,有本事,你就让它长你身上,那它指定能停。”

    “那我不就长了四只手,都变妖怪了。”怜筝嗔怪睁眼,试图伸手让他停下来。

    动作骤然一停,他的呼吸仿佛倏然就落在了眼前,此刻他与她仅仅只隔了一层锦被。

    “你这样进了我的房,没人能见着?”

    怜筝尴尬地咳了一声,问他。

    她实际上是担心以风因现在的处势,恐于劣势,在秀都怕是站不稳脚跟。

    卫处尹处处防备、压制,怕是只会派人死死盯着风因。

    风因一听这话便知她心意,声音里夹带着欢喜,笑道:“若是有,也必然是个不长眼儿的,什么也看不见。”

    门外的十三:“……”主子你这样真的好吗?

    窗外的元九:“……”我什么也听不见。

    这人真是……

    怜筝好气又好笑:“我看你才是那个不长眼儿的。”

    “这话没理。”风因一本正经,笑声低沉:“若是我没长眼儿,怎么能瞧见这么个如花美玉的美人儿,定是眼力见真真的好,才能找得着你。”

    十三:“……”

    元九:“……”

    这人的脸皮实在是太厚了,夸她的功夫还不忘记夸自己。

    怜筝说不过他,不去跟他争执,眯着眼休息。

    “早知你眩晕之症这样厉害,就不安排你一同赶着上路了。”

    风因眼底露了几分心疼,用手将她的碎发别到耳后。

    想来她前几日使劲拖着耽搁着,不是为了路引之事奔波安顿,怕是为了错开和他们一同上路的时间,好让自己多花上好几日的时间,走去秀都罢。

    早知道她晕的这样厉害,他事先就得先备好东西,也不会这样匆忙。

    风因眼下可是后悔的连肠子都青了。

    她昏沉沉地吐了一路,他在一旁看着她在马车上颠簸,更是操了一路的心。

    话说完,风因的手又重新替她揉捏着隐隐发疼的太阳穴。

    头不疼了些,舒缓了不少。

    怜筝瞅着风因替她捏的认真,心中一暖,将手从被窝里伸了出来。

    那双梨白的柔薏携着暖香揽了风因的腰,风因下意识收回手摁住了她的腕,“筝筝?”

    “别动。”怜筝靠过去,将脸颊贴在他怀里,闭了眼,闻着他身上的薰香。

    风因眸底坚冰化柔,彻底融化成了一滩碧波。

    他将她深揽入怀,下巴抵住了她的头顶,吻了吻她的额。

    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

    翌日凌晨,怜筝迷糊糊地睡醒,朦胧中似乎隐约瞧见的有人,那便是躺在她身边的风因。

    他眼眸含笑,声儿如春风,笑得愉悦。

    “娘子睡得可好?为夫可是一宿未眠呢……”
………………………………

066 微光初熹(3)

    怜筝瞪着眼儿,一惊,一脚踹向他。

    风因反应极快,躲开了,眉头直挑,“本王替你盖了一整晚的被褥,当了一夜的暖床枕头,你就是这么报恩的?”

    怜筝不答话,瞧着他戏弄她,扭过头,背过身去,睡个回笼觉。

    “这可不成,本王觉得不如以身相许甚好,筝筝觉得呢?”风因眸中笑意深沉。

    怜筝一股脑地转过身,面上却是红了,“呸,没个正经。”

    “我今日要随卫处尹去回禀父皇,怕是回来的晚些,你若是今日身子还不舒服,便在客栈休息着,这几日官员们都忙着,应该不会急着让你办理公务。”

    风因从门外将十三备好的清粥小菜都端来搁在桌上,将洗脸水打好,端到床边。

    “若是不舒服,就再食些姜片,昨日卫处尹送来的药虽苦,却能下火。”

    风因有些不放心,目光又沉了些,“若是头还疼着,就让十三拿着我的腰牌去请御医,现在才四更天,你再睡会,我得走了。”

    怜筝落了眸,应了一声,闭眼不瞧他。

    卫风因也不恼,欢笑着看了她片刻,将被子掖好,这才转身从窗口离了房间。

    等风因走了,怜筝这才睁开眼,看着空荡的房间愣神……

    ★

    “主子,瑾王还尚未梳洗……”

    阿立自是不敢言明昨夜那从北县带来的神女还在那屋里过了一夜,这都快赶上天光亮了,卫风因只怕是还在美人窟洞中销魂,这一时半会怕是起不来了。

    卫处尹正在梳洗,一听这话也明白几分,这卫风因的浪荡还真是明目张胆。

    只是他一时间无法判断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卫处尹将口中的牙汤吐在丫鬟捧来的痰盂里,起身,道:“阿立,去,将他唤醒。”

    阿立点头,退了出去。

    卫风因的门外自然有元九看守,阿立被元九频频阻拦,却也不敢真上了手。

    几番交手,也未能近了那门的时候,那房门儿却自己开了。

    卫风因今日紫袍加身,金线四爪龙纹滚边,高冠束发,敛了那风流之色。

    “瑾王,我家主子有请。”阿立皱紧了眉,跪下回话。

    风因眉宇意态凉薄,却是唇角带笑,迎风而立,“带路。”

    卫处尹杏黄衣袍由两个丫鬟同时一左一右穿上,将冠幅戴好。

    风因携笑而来,“四哥让人扰我清梦,定是要今夜与我不醉不休。”

    卫处尹闻言不语,目光打量,不动声色:“你我兄弟多年未见,今晚定是五弟逃不了了。”

    风因眼眸沉敛如水,勾唇一笑,“四哥说笑,哪怕为弟酒量不佳,也定要一醉方休。”

    当今圣上执政将近五十余载,共有六子,大皇子卫萧飒,二皇子卫宗纪,三皇子卫高适,四皇子卫处尹,五皇子卫风因,六皇子卫朝楠。

    五位皇子已经封爵,除了如今被废除爵位的大皇子卫萧飒,还剩下四位。

    大皇子赐号为景,二皇子赐号为晋,三皇子赐号为昱,四皇子赐号为晟,五皇子赐号为瑾。

    二王爷为人低调内敛,心机深沉;三王爷为人心直口快,笑里藏刀;四王爷果敢正直,目光深远;六王爷年幼无知,却深受皇宠。

    唯有这五王爷,年仅十九被圣上送出了宫,首封爵位,战功名扬天下。

    这几年边关安康和乐,这五王爷却呆在封地,几乎从未受令回过长京城。

    如今,继位之时,圣上却将这手握军权的瑾王召回秀都。

    朝堂之上,怕是多少人一夜之间要难以入眠了。

    世人皆传,如今圣上虽疼爱幼子,但皇位继任,难保是这位最有权势的瑾王。

    他手握兵权,戍守封地,可攻可守,更是戍守东苑朝的边关之城,谁敢动他?

    今日之宴,怕是鸿门宴,步步为营,需小心为上。

    卫处尹和卫风因从客栈启程,分别乘坐马车前往如今秀都城中,最为热闹之地。

    风因将十三留在了阮怜筝的身边,雪刺则受命去办了其他的事儿。

    怜筝今日人好些了,便起身用了早点,换了一身干净衣衫,出门走走。

    她住的位置在秀都城的城门边上,距离热闹的城区还要走上四五里的地,所幸距离她要办案的官衙却不算很远。

    怜筝不紧不慢地在客栈一楼点了一壶茶,朝掌柜的问点话。

    掌柜的自然晓得这位昨日可是跟着那些大人物来的,也不敢怠慢,连忙上了最好的茶点。

    “掌柜的,我听说秀都城外出了事,死了个人?”怜筝拈了一颗瓜子嗑开。

    掌柜的面色一变,打了个哈哈,“这事儿我不清楚,您还来点别的吗?”

    “掌柜的,我可是上头的人,我想听的话若是听不着……”

    怜筝一瞧这架势,是非得来点硬的了。

    掌柜的忙提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推来,“您就别为难我了,当今圣上都动怒了,我要再说起这话让人听见了,小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

    十三没了耐心,将金元宝朝桌上一放,这才伸手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两大口。

    掌柜一瞧,忙将金元宝藏进袖口,咳了两声,朝周边看了看。

    这样一大早的,周围压根没什么客户,掌柜的这才弯了腰,悄摸着低头说话。

    “城郊的那城隍庙里原是没什么人的,前两年那儿死了个道士,大家都觉得晦气,后来说闹鬼,就连乞丐都不敢住哪儿,夏天漏雨,冬日漏风的,阿猫阿狗都不朝那去。”

    “都破落成什么样子了,可邪乎的就是,那日忽然有只狗叼了个大块肉回了周猎户的家。周猎户以为是什么老虎狮子死在了哪儿,这才带狗去看看。”

    “没想到,一进那城隍庙,那里头臭的跟什么似的,周猎户跟着那猎狗绕了几圈,才在城隍庙桌下找出那具尸体,都被咬得不成样子了,烂得叫人直恶心。”

    怜筝啃瓜子的手都停了,似笑非笑地盯着掌柜的。

    “您是去看过还是怎么着啊,我瞧您倒是去见过了……”

    掌柜的尴尬一笑,将金元宝朝袖口深处又藏了藏。

    “这不是大家伙儿都这么说,我这也是说给您听听,您听过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怜筝好笑地咽了嘴里的瓜子仁儿,点头打发了掌柜的。

    “十三,走!”

    十三将茶喝干净,抬眸问她,“去哪儿?”

    “看热闹!”

    ★

    十三朝天上翻了个大白眼儿,这也叫看热闹?

    热闹倒是挺热闹的,都是死人热闹的份儿,活人怕是要吓死了。

    秀都城的义庄远比北县要来得阔绰,入目之余,除了棺材再没有其他。

    唯有两个年老的夫妻住在此处看管义庄。

    见怜筝出示了官衙公文,这才指了其中一处棺材,将尸体启出由怜筝查验。

    棺材一打开,虽然已经覆了石灰,但是这股腐尸的味道却依旧还有些,散着味儿从棺材里飘出来,仿佛里头堆满了垃圾,飘着一股隔夜的酸臭味。

    怜筝和十三都戴上手套,将遮掩的石灰稍微整理开一些。

    棺材里躺着的那具尸体已经严重腐败了,目测来看,初步推断是一具女尸。

    尸体已经残缺不全,手腕、腿骨等部位都有撕扯过的痕迹,肢体并不完整。

    “半具尸体?”

    怜筝扭头去看那老大爷,问道:“现在的尸体是拼凑起来的吗?送来的时候就是这幅样子的?”

    老大爷低咳了两声,摇头:“尸体送来的时候也并非这幅样子,是装在麻布袋里送来的。”

    “是一具碎尸,拼凑成这样的?”怜筝再问。

    “是了,送来的时候,那味儿可是臭气熏天,我不敢看,只是捕快们说尸体不全,由得仵作将尸体拼好装在了棺材里,说是还拉了猎犬去找,也没找到剩下的尸首。”

    “尸体身上的衣服呢?”

    怜筝皱着眉问,“我瞧她身上几乎没什么遮体之物。”

    老奶奶忽然想起来,从窄室里提着一个麻布袋出来。

    “那尸首身上的布料都撕碎了,这碎片仵作都让捕快们去搜罗起来了。”

    打开麻布袋子,那股腐臭味也并不淡,所幸这义庄里早已经燃炭浇醋,不然怕是这味儿三天都下不去。

    从衣着布料、花色、款式来看是女性。

    怜筝再问:“她头上可有什么绫罗珠翠或者金银玉钗?”

    老大爷一惊,忙摆手,“我们可什么都没拿,送来的时候便是只有这么多。”

    怜筝见老大爷心慌,倒不是被人识破了的慌张,像是生怕赖在了他们身上。

    “我只是多嘴一问,您莫要担心。”

    怜筝从麻布袋子里翻找了两圈,唯有一根折断的木钗,一对儿不值钱的耳坠子,以及那堆碎衣衫。

    “十三,去找块干净的白布来。”

    怜筝找了一张空的木桌,十三跟着老大爷去取白布。

    老奶奶跟着怜筝,欲言又止。

    怜筝不急也不催,等着老奶奶想说的时候再说。

    十三取来了白布,平摊在木桌上。

    怜筝这才将麻布袋里的碎衣布子倒在白布上,对十三说:“将衣服按照碎片拼起来”。

    十三只要陪着十三将衣服的碎片一张一张理平整,再按照撕裂的创口,寻找吻合的位置,将那几堆碎衣料子拼凑在一起。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死者的衣物上就能看出雏形了。

    “身着这件衣裙的人,可能是个丫鬟。”
………………………………

067 城隍鬼声(1)

    怜筝停下手中的部分,道:“虽然碎片不完整,但是不难看出是青色衣裙,青衣则为奴,从服饰花纹滚边等来看,初步推断是大户人家的丫鬟。”

    东苑朝在男女之上除了鞋头有分别,在衣服的颜色等级上更是对阶层有所确定。

    庶民为麻,马夫为红,丧服为白,官奴、农奴等为青。

    如今民风开放了些,上等阶级的达官贵人想如何穿都可以,但是位下者选择依旧不多。

    普通百姓大多只得穿着素布衣衫,丫鬟奴婢大多为青衣,尤其是身为贱籍的奴隶更是被禁止身穿其他的艳丽的颜色。

    如今,在东苑朝依旧是个“良贱不婚”的朝代。

    这点,让怜筝极为厌弃。

    一旦签了卖身契为大户人家的丫鬟,便签了一纸契约。

    她们永世入为贱籍,不得与良人通婚,即便成亲也只能为妾,妾不入籍,不能为人正室。

    这也是为何,怜筝始终想要与风因保持距离的缘故。

    仵作在东苑朝依旧为贱籍,只要为过贱籍,风因就永远都无法娶她为正妻。

    “奇怪。”怜筝蹙眉,“这丫鬟的衣裙倒是上好的布料,这布料难得,怕是要去找几家绸缎庄问上一问,也许能有线索。”

    怜筝的衣物大多为素布衣衫,或是白衣,从未有过艳丽之色。

    一则是东苑朝的阶级穿衣甚为麻烦,二则艳丽布料大多也唯有富裕之人能够买得起并时常穿戴,三则她素来喜欢白色或浅色。

    士农工商向来想穿何种颜色也不会过多考虑,而贫贱之人却是从来不敢越界。

    实际上,普通百姓穿得麻衣棉服远比起那些豪门富户穿着的锦服要吸汗舒适的多,可是为了彰显身份地位的不同,一般的大户人家也会将府里的丫鬟护院装扮华丽,以炫耀门楣。

    这青衣上的布料可是上好的锦料,寻常丫鬟可买不起这样的衣衫。

    十三点头,道:“这样能缩小范围,找找秀都城谁家府邸里会有穿同种衣服的丫鬟?”

    “对,就是这个理儿。”怜筝认同,重新将注意力看向尸首。

    “十三,取来纸笔,替我写检尸记录。”

    怜筝想了想,又问:“你可会?”

    十三瞥了她一眼,“主子已连夜吩咐交代过了。”

    他办事向来是滴水不漏,可是他何时何地教的十三,她怎么没瞧见?

    怜筝重新回到棺材边上,将尸首细细看了一遍。

    碎尸摆放的位置不但没有错,而且尸体也尽可能在这几日里保存得非常完好,整理的仵作并非一无是处,又怎么会验不出死因?

    怜筝从头部开始仔细查验,腐烂的头颅还粘附着打结的发丝,身体上的胸部软组织很明显还有两个*,再核对下肋骨数,确实是女性无误。

    上身肢体软组织还算完好,但腐败膨胀得厉害,一只手比十三的双手加起来都要粗得多。

    黑黝透绿的手臂上腐败地布着静脉网,清晰可见得如同一张蜘蛛网,让人看着,生怕从里头咬破皮囊爬出一只蜘蛛来。

    死者身体的腹部被某种畜牲撕碎了腹腔,整个腹腔里的器官都乱七八糟地堆在里头。

    所幸腹腔里的脏器还一应全在,没有缺心少肝。

    肠子还白花花地拖在外头,看起来乱七八糟的,让人头疼。

    怜筝将手伸进头颅的发梢里,摸了摸颅骨。

    死者顶部的颅骨存了一个豁口,约莫四分之一不到的大小。

    “十三,去找把锯子来。”怜筝回头瞧十三,十三露出了迷茫的表情。

    他现在要去哪里找锯子……

    十三自顾自地挠头,也不知道去哪里找锯子去了。

    怜筝也不管十三,自顾自地先将尸体验了。

    她撩开遮挡在死者额前的乱发,发丝黏连成一坨,脏兮兮的夹着泥点和灰尘。

    头发下那头颅前方部分正是缺口前线。

    缺口周围呈现着放射状的骨折线,颅内的脑组织已经完全没有了。

    从颅部顶部周围的骨折线来看,不像是被畜牲咬碎的,倒像是被硬物击打致死。

    怜筝打开死者的口腔,根据死者的牙齿来判断她的年龄。

    死者应该在十七岁左右。

    怜筝从工具箱取过解剖刀,死者的腹部已经破漏了,但是死者的颈部需要再检查。

    “我说大人……您这是要……”老大爷看着怜筝手里的刀,眼神闪烁。

    “上一位仵作已经为此下了牢狱,若是此案不破,您觉得我还能活吗?”

    怜筝勾唇浅笑,手上下刀却极其利索。

    她动手取出了死者的气管,“死者舌骨没有骨折,但是颈部软组织有出血。”

    十三从哪里找来了一把锯子,将锯子放在桌面一边,拿起纸笔,将怜筝说的话写了下来。

    后来,怜筝才发现,十三偶尔不明白什么意思的时候,还会取出一本小小的札记,翻找什么。

    老大爷一瞧那锯子,正是平日里他做木工用的,可是上头已经被十三清理干净了。

    他不敢言语,生怕一说话会遭什么罪过,闭了嘴,默认将锯子让他们征用了。

    只是日后,怕是又要花上好一段时间,他都不敢用这锯子做木工了。

    十三可顾不上这些,好不容易找到一把锯子,说什么也不能舍了。

    怜筝忽然蹙了眉,道:“死者甲状软骨有骨折,初步推测曾经被人用手掐住颈部。”

    “这是被人掐死的吗?”十三一边翻着札记,一边问。

    怜筝摇头:“不是,死者舌骨没有骨折,但是有出血,说明被人掐住了脖颈而无法挣扎,但是能够控制死者的同时,还能够弄断死者的甲状软骨,说明掌力非常大,力量有悬殊,推测是青壮年男子,但是不完全排除女子。”

    “女子又何来大力?”十三不认同,哼了一声。

    怜筝瞥了他一眼,“若是换做唐朝,来个百来斤的女子,莫说是掐死你,压死你都够了。”

    “唐朝?”十三一愣,明显不知道这是哪个朝代,问:“有这样的朝代吗?”

    怜筝不看他,一口回绝:“有你也不知道。”

    十三:“……”他这是上辈子得罪过她吗?

    怜筝伸手拿起锯子,道:“十三,来,你帮我锯。”

    十三一怔住,单手接住了另一边,“帮你……锯……锯哪里?”

    怜筝将锯子拉到死者头颅顶部上方,微微一笑。

    “锯颅骨,简单点说,帮我把她的头锯开。”

    “……”十三脸色一僵,“我……我能拒绝吗?”

    “不能。”怜筝十分笃定,半分都不退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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