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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龙套小角-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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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直接钻到水里清洗。
伍娘突然嘴欠起来,幸灾乐祸地说道:“这水是鱼儿的天地呀,你这洗来洗去,用的还不是鱼儿用过的水,鱼儿在这里洗澡,还留下口水,粪便……”
余小欢听到伍娘这么一说,差点就想吐,可是一张口嘴就喝了一口溪水。本来溪水也没那么难喝的,可是伍娘刚才说的那些什么洗澡水口水粪便一直在她耳边萦绕着,刺激着她敏感的耳膜。
她无处可躲,干脆就憋气躲入水中,让无处不在的水流淹没她的耳朵,截断那些刺激她的词语。
淹没在水里的感觉有些熟悉,她忽而想起,上次充当谢如茵身份时,就是因为掉落在水里被淹得失去知觉所以才结束了那一段穿越之旅,那现在她憋闷在水里直到失去知觉了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结束这凄苦的旅程了呢?
可是,不能呼吸的感觉太难受了,而且现在这时节,应该是秋天,在水里泡着实在有点冷,没多久她就撑不住了这水不太深,她一挣扎马上就站了起来露出水,想不自救都难了。
哎,看来要通过这种自杀式的办法结束目前这种困顿的生活是不可能的,毕竟缺氧又被呛的感觉实在比这没有好吃的还苦。
她抹去脸上的水分,正想找个好一点的位置等待鱼儿自投罗网,回头却发现伍娘在用一种怨愤的目光看着她。
“怎么了?”余小欢脚下滑了一下,差点又栽倒。
伍娘脾瞧见她一脸无辜的样子,想起两人昔日的情分,目光一收,委婉地说道:“要不,你还是去岸上等着吧,叉鱼这种事情,我自己就可以。”
“那怎么行。”余小欢可不好意思了,“生活都这么苦了,我总不能白吃白喝白住的,多大的情分也经不起我当寄生虫的。”
“什么虫?没人让你当虫子。”伍娘面带微笑,苦口婆心,“只是你好不容易才回来了,还不习惯如今的生活,得好好休息几天才是。”
“那不行!”余小欢一本正经地说,“懒着懒着,懒癌就犯了,以后你要我做我也会找借口推脱的,还是现在先习惯努力比较好。”
“懒癌又是什么东西?”伍娘懵了一下,转眼回过神来,立马就急了,“哎,我不是心疼你,也不是跟你谈什么情分,我只知道,要是再任凭你在水里这么闹下去,我怕是叉不到第二条鱼了,那咱们今晚就喝西北风吧!”
原来,她是嫌弃我捣乱呀!余小欢这才明白过来,自己破坏了水里的动静,搞得鱼儿都不上钩了……上钩?对呀,叉的我不行,钓的我还不行吗?
想到这一点,余小欢赶忙上了岸,开始琢磨怎样制作一条钓鱼竿。
其实,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她还年轻,尚未尝试过钓鱼这种安静的乐趣,如今要做一条钓鱼竿,自然只能凭借想象了。
首先呢,她得先准备鱼竿,下游的河岸边有一小片竹林,可她起身走了两步,才发现自己没有刀,怎么砍竹子呢?
她回头问伍娘:“伍娘,你身上有没有刀?”
伍娘静静地站在水中等着鱼儿靠近,可不想出声来个第三次前功尽弃,所以没有回答,只是伸手从怀里摸出一把匕首,朝着余小欢扔过来。
余小欢瞧着那匕首直直地朝自己飞过来,吓得立马低头闪开,直到匕首掉到地上去,才弯腰捡起。
到了下游,她随意挑了一根离自己最近的竹子,用匕首磨起来。她的手臂没什么肌肉,给予不了匕首很大的力量,匕首也不像斧头,可以冲击地砍下来,所以她只能来来回回地磨动。可这水边的小竹子韧性十足,她磨了老半天也才磨开一个口子,而此时手臂却已经酸得不行了,加上肚子饿得咕咕叫,她只觉得两眼昏花浑身酸软,实在是不想动了。
要是伍娘得空帮忙出手,那肯定是事半功倍的,余小欢心里盘算着,可是伍娘此时在水中站得跟个雕像一样,她可不敢在这样的情形下打扰。不过呢,她是不是可以先准备其他东西呢,等伍娘从水里出来再帮她完成竹竿这道工序呢?
砍竹子做鱼竿,是为了能让自己把鱼饵送得更远些。
对,还得有鱼饵,也不知道二十一世纪卖的鱼饵是什么材料做的,不过她好像听说过可以用蚯蚓做鱼饵,至于蚯蚓嘛,地上挖一挖,总该是有的吧,这种简单的物种起源应该挺早的。
余小欢在地上捡了根树枝,剥去一片枯枝落叶,在潮湿的泥土里开始挖掘。她也不是知道潮湿的泥土里可能比较容易找到蚯蚓,而是因为潮湿的泥土相对比较软,比较容易挖得动。
余小欢左挖挖,右挖挖,翻开一块遮掩的石头时,终于看见一条长得挺壮实的蚯蚓。但随之,她的神情转变的不是兴奋频道,而是惊惧,她看到扭曲蠕动的肥沃蚯蚓,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吓得差点尖叫,然后急忙忙往后躲,结果一屁股坐到她刚挖过的潮湿泥土上,好不狼狈。
看来,这长得恶心动起来也恶心的东西她对付不了。罢了罢了,先留着吧,等下找能干的伍娘帮忙。
她停下来,打算重新把做钓鱼竿需要准备的过程想一遍,看看她到底能完成什么,不然总是这般半途而废实在耽搁功夫。
连接鱼饵和鱼竿,那还得有线,在这荒山野岭找个细丝应该不太容易。她低头瞧了瞧自己身上的衣裳,这布匹的线条倒是挺粗糙的,拆那么几根下来应该可以用吧?但是布料衣裳应该是伍娘自己作的,万一拆了一根就全部都散了呢?
罢了罢了,还是等下问过伍娘再做决定吧。
………………………………
第五十章 生活不易
这时候余小欢好像猛然想到来了什么,这个表情都呆愣了好一会儿还没缓过来。
那鱼钩从哪儿来呀?
余小欢瞬间被这个发现击垮,鱼钩这般精小的物件,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可以替代的东西。
原来,她堂堂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竟然连一根鱼竿都造不出来,
这日子也太难了!
“我真的太废材了!”
余小欢自言自语了一句,茫然地走入下游的水中,也不知道是想洗干净衣裳上的泥土,还是想泡在水里好好冷静一番。
不知过了多久,伍娘的声音从上游传来:“桃心,你真的又到水里去来,这衣裳还要不要干了?”
“要它也不能马上就干呀!”余小欢耍嘴皮说,然后从水里慢吞吞走到岸边。
“我们回去吧。”伍娘边收拾东西边说。
余小欢凑到鱼篓跟前,问道:“你叉了多少条鱼呀?”
“四条。”伍娘说。
“要不,我们在这儿烤两条吃?”余小欢说摸着咕咕叫的肚子说,“我实在是太饿了,走不动了。”
“我没带火。”伍娘丝毫没有犹豫地说。
余小欢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不是吧,你们古人不是会钻木取火,火石取火,甚是内力取火的吗?我怎么看,取火这件小事都难不倒你。”
伍娘眼睛眨巴眨巴地闪了好一会儿,才说:“古人?你是说我老了吗?睁大你的眼珠子给我看清楚了,我脸上长皱纹了吗,头上有白发了吗,走路蹒跚了吗?”
那个……重点不应该是取火的那些个办法吗?余小欢心里咕哝着,怎么古代的女子就知道臭美不喜欢别人说她老了?
余小欢拉住伍娘的手,甜着嘴巴说了好些好话,伍娘才勉强笑了笑,但余小欢一提到现场烤鱼,伍娘还是拒绝了。
伍娘拒绝之后解释说:“咱们得早些回去,晚了遇着山里的野狼就麻烦了。”
“这山里有狼?”余小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啊,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伍娘说着,提起东西朝来时的路走去。余小欢被有狼的消息吓得不轻,慌忙紧紧地跟上,刚才那些饿得没力气走路的的话,似乎已经抛在脑后。
走了老半天还没到家,一直在山里绕,余小欢累的软绵绵的,走路都没个人样的,她纳闷道:“伍娘,咱们来的时候,没走过这一段吧?”
“你才发现?”伍娘回头说,“咱们先顺道去挖点野菜再回去。”
“顺道?”余小欢哭笑不得,“你这顺的是哪条道呀,分明是绕道!”
伍娘瞥了余小欢一眼,忍了一下,愣是没忍住,说:“你少跟我在这儿咬文嚼字的,搞得好像就我没念过书一样。”
余小欢心想:原来,我不仅是废材,还是一文盲,看来在这年代只能混吃等死了。
出了山林,到了一片荒地,伍娘便教她挖地上可以食用的野菜。
余小欢看着地上那些长得都差不多的植物,心想:这不都是草么?可是她不敢说出口,只好默默按照指挥挖掘,因为她都已经是一个文盲了,不想再当一个没有生活常识的文盲。
她闷头挖着,忽然发现前面好像有双红色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只灰色的兔子。
她一高兴,立马跳起来,指着小兔子所在的位置告知伍娘说:“快看,那儿有一只小兔子!”
可就在她回头的功夫,伍娘手中的匕首从她眼前像一道闪电一样飞了过去,等她再看到兔子时,兔子已经躺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伍娘丢出去的匕首,鲜血染红了附近的野草。
“你为什么……”余小欢本想指责伍娘过于残忍,可是声音哑然而止。她一下子明白了,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是要成为她们的盘中餐了。
在这个人都吃不饱的地方,哪里还有可能把一只小兔子圈养起来呢?她没有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年代,没有经历过别人的艰苦岁月,也没有见识过路有饿殍的场景,哪有什么资格指责呢?
生活不易,填饱了肚子才能前行。
“还愣着干嘛,赶紧把它捡起来吧。今晚咱们终于可以好好吃上一顿了。”伍娘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愧疚,也没有兴奋,余小欢看不懂她此时的内心情感变化。
回到客栈,客栈依旧是冷冷清清的,没有一个客人路过投宿。伍娘对这样的情况似乎是早已习以为常了,进了门,便直接到后院烧火做饭,麻溜地忙碌起来。
余小欢不好意思闲着,便凑过去想要帮忙。在二十一世纪设备如此完善工具如此便利物资如此齐全的情况下,她也没烧过几次饭菜做过多少家务,这一下子要上阵,只是给伍娘碍手碍脚而已。看来,要是在这个时代好好活下去,她得好好抱着伍娘的大腿。
伍娘把兔子烧去表皮上都毛发之后,架在架子上烤,余小欢则帮忙添火和照看。
余小欢看着烤焦的兔子,忍不住问道:“咱们不放点调料吗?”
“调料?你想得美。”伍娘头也不回地说,然后把两条鱼丢进烧着沸水都锅里煮。
余小欢见状,瞪大眼睛问道:“你这是煮鱼汤吗?不用去一下鱼鳞吗?这样煮不会很腥吗,不用放点姜什么的吗?”
伍娘回头,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一句话夜没说,好像是对余小欢莫名其妙的话语习以为常了。
余小欢眼前飘过一碟碟红烧鱼糖醋鱼烤鱼酸菜鱼水煮鱼,满眼彩色的图片诱得她直流口水,但是恍惚间,她鼻子里闻到的却是鱼腥味,紧接着她转头就看到锅里的白水煮鱼,顿时一阵失落。她有些不甘心,想补救一下,在厨房翻找一番,没有找到什么调料,连姜都没有,但是有葱,于是抓了一把,扭断了丢进锅里。
如此简单粗暴的补救办法,也就只有她这种废材做得出来。
太阳下山,夜幕很快降临了,兔子也终于烤熟了。
余小欢似乎忘了这原本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在这个地方折腾两天之后,她终于吃了一顿饱饭,虽然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
第五十一章 屋顶上等候的美人
余小欢从屋里出来,没有看到伍娘,不过她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她都不用浪费脑细胞去想,就猜到伍娘肯定是又飞到屋顶上看风景去了。
她走到院子里的桑葚树下,先摘了两个桑葚往嘴里送,才回头望向屋顶上那个懒洋洋躺着的身影叫道:“伍姐姐,你要不要吃桑葚呀?”
“不要。”伍娘不咸不淡地说。
无奈,余小欢只好直接开口请求:“那你能不能下来把我给捎上去?”
伍娘却仍旧纹丝不动,不紧不慢地说:“柜台后面有根绳子,你解开,拉扯一下,梯子就下来了。”
梯子?这客栈里有梯子?我怎么不知道?屋顶不是封住的吗,从哪儿钻出去?
余小欢带着疑惑走进屋里,果然在柜台后隐藏的位置找到了一根麻绳,有两只手指并拢那么粗,绑在一根木头柱子上。
她解开绳子,抓住绳子的一头轻轻地拉扯一下,便察觉到屋顶上传来些许动静。
有点意思!
余小欢心里欢喜着,马上用力地拉扯一番,不知怎的屋顶上倒腾一番之后,有洁白的月色铺散进来,同时,一条用麻绳连接竹子做成的梯子也被放了下来。
余小欢满心欢喜地从摇摇晃晃的梯子爬上去,从一平米大小的窗口钻出去,便看见洋洋洒洒躺着的伍娘,心里顿时有些犯嘀咕:我这废材好不容易独自爬上来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惊喜呢?
不过,她可不会跟伍娘计较,毕竟这美艳的女子可是她在秦国的寄主,把如今唯一大灯寄主惹毛,那是傻子才干的事,她自诩聪明伶俐怎会干呢。
余小欢在伍娘身边躺下,用有些肯定的语气说:“你有心事。”
伍娘向来是个心直口快的人,这下子没有回答她,便是默认了。
余小欢原本也只是想讹一下,没想到伍娘丝毫没让她费劲就默认了,于是她又说:“你是在等一个人吧?而且,是个让你魂牵梦绕的男人。”
“你胡说什么?”伍娘娇俏的脸蛋在月色下变得绯红,神情也多了几分羞涩。
穿越之前,余小欢虽然只是一个跑龙套的小角色,但好歹也算是一脚踏入娱乐圈混的人,如今故事的苗头都有了,她怎能不八卦点什么出来呢?
“他一定长得十分俊俏,又有本事,待你还特别好吧?”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光变得特别深远,似乎触景生情,回忆起某些记忆深处的东西。
心事既已被看穿,伍娘也就没什么可以隐瞒的了,于是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娓娓道来:“他叫燕十三,我们就是在这个地方认识的。”
余小欢心里顿时冒出一个念头:咦,是个侠客的名字。
“那天,我从山上砍柴回来,经过这里的时候,是傍晚。我停下来休息,顺便看看日落。这是我一个人都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
天边的云彩很美,太阳露出半张脸,晒得好生温柔。然后我就看见了他。他骑着高头大马,仿佛是一下子从太阳最后的一抹脸盘中跳出来的一样,忽然就出现了。
奔腾的马儿健步如飞,一下子带着他冲到我的跟前来。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开口了。
他说,请问,这里附近哪里有投宿的地方?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
他又问,附近有没有村子,他想换些熟食。
怎么会没有嘛!没有村子的话,我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我指了指右边的岔路方向,告诉他怎么走,但是没告诉他,我也是住在那儿的。”
余小欢插嘴问道:“为什么?”
伍娘侧头看了她一眼,有些惋惜地说:“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当初你偷偷与我往来被人知晓后,就受到了不少排挤。村里人不待见我,他若是跟我有关联,也会遭人嫌弃的,那样的话,大家伙就不愿意帮助他了。他只是一个过客而已,我干嘛要害他呢?”
余小欢“哦”了一声,略有伤感和同情。
伍娘继续往下说前面被打断的故事:“他骑着快马走了,我独自在后面步行。我想,以我的脚程,或许会在回去的这段路上再次遇到他。
可是,我一直走到村口都没有见到他。当时我还有一丝丝的失落呢。我还没从失落的情绪里走出来,便听到村里传来慌乱的动静。我知道,是山上的土匪又来了。于是赶紧躲到附近的草丛里。
我们村庄地处偏僻,那时候山上的土匪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冲进来搜索民脂民膏,甚至还掳走年轻的姑娘,村里人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余小欢忍不住又插嘴问道:“那你作为村里最美丽的姑娘,怎么没有被掳了去?”
伍娘嘿嘿一笑,说:“因为我会躲呀!整天被别人嫌弃着,怎么着也得给自己留个后手吧。我在我家里隐秘处挖了条密道,谁都找不到。”
“好吧。”余小欢心想,居然是个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女子。“那接下来呢?”
“唉!”伍娘叹了口气,“我刚砍柴回来,哪里来得及躲进密道呀,躲在村口的草丛里居然很快就被后撤的土匪给发现了,土匪头把我掳到马背上,哈哈笑道,这下总算没有白忙活。
当时,我心里就想,完蛋了,这个村子是不会有人救我的。
然后我就听到了哒哒的马蹄声,跟那些混乱的声音完全不一样的声音,于是我挣扎着回头看,就看到他骑着他那匹棕色的高头大马驰骋而来。他的右手,稳稳地握住一把亮堂堂的铁剑,一挥一划,便有一个土匪倒下。
他很快就冲到了土匪头的跟前,土匪头打不过他,就把我押在跟前要挟他。
他目光坚定,丝毫不畏惧,也不退让。
我看到他的眼神,就什么都不害怕了。
双方僵持不下。
他手里的铁剑上,鲜血一滴一滴地划落,滴入泥土里,不见踪影,他握剑的手上也沾染了血痕,但却平稳如初,纹丝不动。
周围的一切,静得可怕。每个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好像村里的鸡鸭牛狗都觉察出了异样,不曾发出一声嘶鸣。
土匪终于害怕了,土匪头揪着我的衣服,一把将我扔向他,然后大喝一声,带着他们一行人马冲了出去。而我,被他接住了,没有受到一丝伤害。”
………………………………
第五十二章 晓看天色暮看云
“原来,这是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余小欢小声嘟哝了一句。
“不,也是美女救英雄的故事。”伍娘反驳了一句,又接着说:“他受伤了,铁剑上滴落的鲜血,是他的。亏我被他接住的时候,还一直抓住他的手臂不放,那正是他受伤的位置,一定疼死了吧,可他硬是一声不吭。
我不敢把他带回村子里,生怕村民会因为对我的偏见而迁怒于他,也担心村民会因为对土匪的畏惧而出卖他,所以就把他带到了山里的一个猎人住的房子休养。
虽然我没学过医,但是常年在山间活动,总算也懂得一些草药的用途,于是就给他治疗。
那段日子,我们朝夕相处,时光静谧而美好。那是我这辈子有过的最幸福时光。”
伍娘嘴角被回忆勾勒起一抹幸福的笑容,像个单纯的小姑娘,刚刚触碰了爱情,满心欢喜,满眼只有简单的美好和单纯的快乐。
余小欢暗暗叹气:情窦初开的女人,哪会想到什么现实的残酷!然后犀利地说道:“最后,他还不是走了。”
伍娘又回头瞪了余小欢一眼,眼神里有些恼怒,没有丝毫忧伤,反驳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啥也没想。”余小欢秒回。
“你还想不想听了?”伍娘叫道。
余小欢无奈,只好赔笑说:“想呀,你继续。”
伍娘继续说:“在猎屋相处的那段日子,我们熟悉几天后,变得无话不谈。他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我告诉他,我的遭遇。我羡慕他的洒脱,他同情我的遭遇。
后来,他说他要继续踏上他的行程了,在走之前,要教我一些功夫以供我防身用,这样我以后就不用害怕被人欺负了。
我知道他是一个有使命的人,不敢耽误他,于是也没有挽留,只是最后那几天时间里,我非常卖力地学好他教给我的功夫。我就想让他知道,以后他无论在何方,想起我的时候,都是可以宽慰和安心的,因为,在他的帮助下,我再也不是那个等待着别人的怜悯和保护的女孩了。
桃心,我是对你有亏欠的。”
伍娘突然转到这一句,余小欢登时一脸懵逼。“什么意思?”
伍娘的眼神变得有些飘忽起来。“那天,我返回村子里,打算给他取些干粮带上路。临走时,你突然出现,问我要做什么去,你能不能跟着去。可我怕晚了他会不等我,所以就没搭理你,也不愿带你一同前去,毕竟,这是我跟他的告别。
可是等我跟他告别回来之后,你就不见了。整个村子,没有人知道你去了哪里,从此还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才补充一句,“幸好你现在回来了。”
余小欢不好回应,毕竟她不是真的桃心,桃心有没有责怪伍娘,她真的感觉不到。
沉默的气氛有点尴尬,余小欢不喜欢这样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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