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山寺杏花之寻亲-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而被李仙姑带走的孩子,男孩女孩都有。李仙姑带走女孩的借口都是为了生儿子祈福,带走男孩的借口则是强身健体,金榜题名。
衙门接到报案时也是慌了神,因为这一下子便丢了七八个孩子,且都与那李仙姑有关,一看就是蓄谋已久的拐卖。若是找不回来,上头怪罪下来,丢了饭碗都是小事。
毕竟,每个县都有丢失孩子的情况,但像这样一下子丢失了七八个的,还真是不多见。
所以,一接到报案,衙役们便赶忙赶去了道观。只是可惜,等他们到了的时候,道观早已经空了,小孩子们自然也全部不见了。
至此,大家这才明白,原来李仙姑的道姑身份是假,竟是个花子。哪怕她不是花子,那也是她将孩子骗走了,转手卖给那些真正的花子。
不得不说,这还真是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道姑的旗号,行的却是拐骗孩子的勾当,连菩萨都敢骗,当真是狗胆包天,该下十八层地狱。
衙门也没办法,只好让丢失孩子的家庭登记造册,然后让各自回家等消息。
回去之后,叶氏自然是和刘老太太大吵了一架。
叶氏平日里不是泼辣的性子,有什么都是能忍的。但那天中午也不知道怎么了,脾性大变,与刘老太太吵的不死不休,还闹着要分家,最后还惊动了村长。
无论村长怎么协调,甚至威胁要休了她都不成。
双方正僵持不下呢,这时,不知道是黄氏、朱氏或者刘老太太三人中谁推了叶氏一把,叶氏经过一夜折腾早已疲惫不堪,十分虚弱,一时便没支撑住,重重摔在了地上。
这还没完。
这一摔,叶氏只感觉腹痛难忍,痛的她尖叫起来,随即便有暖暖的液体随着她得腿流出来,当场便昏了过去。
众人一时慌乱,便叫了大夫来。大夫一诊治,便有些遗憾地摇着头说道,孩子已经三个月了,按照脉象应该是个男胎。可惜摔的太重,已经保不住了。
叶氏骤然小产,十分伤身,又得知自己腹中的儿子流掉了。想到自己嫁过来之后所受的磋磨,以及不知下落的千语,叶氏醒来之后便一直闹着分家。
刘老太太知道自己理亏,也明白再闹下去对自己也没好处,毕竟小女儿陈五妹还未出阁,想了想便同意了。但除了锅碗瓢盆,其余什么都不愿意分,所以分家相当于净身出户。
叶氏一咬牙便答应了。
好在二人都年轻,身子也健康,一年多以后,夫妻俩又有了千言。
岑夫子倒是可怜二人,什么也不要,主动替千言起了名字。叶氏听了这个名字,心中充满感激。虽说代替不了,但终归是有个安慰。
从此,每年千语被拐这日,每年的六月一日,夫妻俩便会去城里一次。去看看衙门有没有消息,去城郊有名的大佛寺拜拜菩萨。
末了,去逛逛街,期待着能够在逛街的时候遇到彼此。但叶枫却是知道,其实就算是遇到,也是认不出来的。毕竟离开的时候千语不过是一岁多光景,而今,也该是八九岁了。
听完叶氏的述说,叶枫唏嘘不已,早已泪流满面,为迷信的害人,为刘老太太的愚昧,也为茫茫人海寻找被拐儿童的希望之渺茫。
在现代社会,拐卖儿童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虽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巨大利益的诱惑让人贩子们铤而走险,每年依旧会有儿童丢失、被拐。
而最后成功找到的,也不过是极少数,而且还是在丢失孩子的父母全部去公安机关免费采血、登记DNA等现代科技的支撑下。
可是,在这古代,丢失了孩子的父母要靠什么去找回丢失的孩子呢?虽然自己曾经做过寻亲志愿者,但现在想来,还是一样的迷茫。
也许,人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像叶氏和陈继兴这样,到衙门备案之后,便只剩下无尽的等待。
运气好的,也许在有生之年还能够等到家人重逢的一日。可是,更多的,也许和现代丢了孩子的家庭一样,一辈子都在等待,直到遗憾地离开这个世界。
死不瞑目。
再者,丢失的是儿子倒也罢了,不过是做做苦力,变成叫花子或者小偷,生活艰辛罢了。像叶氏这样丢了女儿的,那才叫真正的痛不欲生。
千语是个女孩,能够被卖到正当人家做童养媳或者丫鬟都是最好的结局。要是进了那些肮脏的地方,哪怕是被找到,就算叶氏和陈继兴有多么的想认回这个女儿,也是永远不可能了。
在这个该死的时空,名誉和声望往往比性命重要得多。而宗族势力,有时候也远比官府更加强大。
一个人生有污点的孩子,是永远被排除在宗族之外的。
所以,哪怕是陈继兴和叶氏找到了可怜的千语,若她真的是堕入了风尘,到时候叶氏又该怎么办?
想到这里,叶枫的心痛起来。可是与叶氏相比,这点痛又算什么呢?
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绝望而心碎的人很多,但像叶氏这样因为丢了孩子而心碎的母亲的心,也许才是最痛的。
叶枫便开始想,自己能做些什么?
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
于是,他暗暗发誓,等他有了经济能力,他一定会去各个地方做一次巡回宣传,号召所有丢失过孩子的家庭集合起来,共同对抗和防范人贩子;
等他有了能力,他一定要号召整个国家行动起来,捐款献爱心,募集一笔资金,设立一个专项基金,存入钱庄,将所得利钱为丢失孩子的家庭提供一点经济援助;
等他有了经济能力,他一定会建立一个专门的寻人机构,组织一群自愿者,在全国各地设立分社,负责统计当地丢失的孩子信息。定期召开寻亲大会,组织丢了孩子的父母和找不到回家的孤儿们集中到一起互相认亲;
等他有了经济能力,他一定会写出一些自己的想法,交给司法部门,与他们分享现代社会是如何预防和惩治拐卖儿童这种恶劣的行为的,并一起制定出适合这个时空的法规条文来;
等他有了经济能力,他一定会……
更重要的是,如果师父所说的全部属实,那么,叶枫自己本身也是一名被拐卖的孩子。
他的父母,又在何方呢?
既然他有机会来到这个时空,并且不幸地是一名被拐卖的儿童,那么,他就一定会做些什么!
作者有话说:文中之所以把千语被拐的日期定在六月一日,是因为这一天是国际儿童节。算是一个希望吧,希望世界上再无儿童被拐卖。而在前几年,我偶然看到一个栏目叫《等着我》。如果有时间,推荐大家去看CCTV…1的这一档大型公益寻人栏目。节目免费助人寻亲,也会普及一些打拐和反家暴的政策法规。有精力有能力有爱心有想法的甚至可以尝试着加入寻人志愿者行列。
………………………………
第二十六章 四粒红
因为感同身受,叶枫一时有感,听着听着就哭了起来,哭红了双眼,哭得有些不能自已。
倒是叶氏,毕竟这是一件过了好些年的往事,加之这些年间又分了家,生了千言,现在也慢慢地将日子过了起来,因此,说的时候更多的是在回忆往事。
见叶枫哭红了双眼,还以为他是在为自己而感伤。
见状,叶氏反而劝慰叶枫道:“好了,别难过了,能不能找到千语那丫头也不过是菩萨保佑。你再伤心啊,我也要跟着哭了。”
叶氏之所以会这样说,只因她仅仅看到了一方面而已。
除了为千语的不幸遭遇而担忧,为叶氏一家的艰辛而唏嘘,叶枫伤怀的,还有他自己的身世。
前一世的人生已经因为意外来到这里而戛然而止,能不能回去完全看机缘。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不同的世界,却有着相同的命运。哪怕是换了一个时空生活,自己依旧逃不脱一个人活着。
听叶氏这样劝自己,想了想,叶枫便也不打算继续隐瞒下去。当初的身世设定,也不过是顺着大家的猜测而为,更是想利于留下来。
若是不撒谎,以刘老太太的性格和陈继兴的期待,大概是不会喜欢一个只知道吃白饭的小叫花子的。自己能够留下来这件事,明面上是叶氏做的决定,但其实,根本离不开刘老太太的插手。
自从那日从老宅回来,经过仔细观察,叶枫倒是发现了陈继兴时不时的便会去老宅那边,去看看刘老太太,去汇报一下家里的情况。
要不然,就黄氏那好吃懒做的性子,哪怕是有朱氏帮忙,家里怎么会多出来上百斤的鱼干?这一切,还不是因为陈继兴回去说了这个信息,又偷偷拿了些自家的鱼干过去。
至于陈继兴的大哥和二哥陈继旺、陈继达最后没跟着一起在玉米地里套种红薯和土豆,绝不是因为陈继兴没说这件事,而是人家信不过罢了。
总的来说,陈继兴的心,到底还是向着老宅的。
叶枫真诚地看着叶氏,拉着她的手说道:“姐姐,首先我要向你和姐夫说声对不住,因为是我欺骗了你们。其实,我的爹娘根本不是什么大商人,我也不是什么学医的。我和千语一样,是从小就被花子拐了。后来,为人所救,这才来到陈家村的。”
看着叶氏一脸震惊的样子,叶枫继续说道:“事实上,除了知道自己的名字外,其余的我是一概不知的。当初之所以骗你们,也是怕你们嫌弃我是个小叫花子……”
闻言,叶氏突然放声大哭,倒让叶枫眼睛一热,也跟着叶氏哭了起来。
这哭声里,有委屈,有不甘,更有期待。
于叶氏而言,自己抱着“某种目的”接纳的孩子,居然和大女儿一样是个从小就被拐卖了的。也许,这是老天在可怜她和陈继兴,因为他们这辈子没有做过什么恶事。
所以,也一定会有一个像自己这样的人,好心地接纳了她的千语。
“姐姐,咱们村里还有谁家也是丢了孩子的么?”叶枫忽然问道。
“怎么没有!我嫁过来之前的事倒是不怎么清楚,但我嫁过来后,村里倒是先后有三家人丢过孩子,一个是陈继可家的大丫头,一个是陈继八家的二儿子,还有一个是陈继堂的亲妹子。好像还有一个是陈继义的大姐,据说跟着村里人进城去找活干,结果莫名其妙地就不见了,到现在都还未找到。”
“那其他村子呢?”
“一样的,都有被花子拐了的孩子。”
叶枫一听,心里又开始难受。
看来,不论是在哪个时空,都有那利欲熏心的人贩子。为了一己私欲,活生生拆散别人的家庭,搞得多少家庭家破人亡。
这一夜,叶氏和叶枫在灶间抱头痛哭。
而姐弟间的感情,也更加深了一层。
哭过之后,叶氏决定以后对叶枫更加的好。而叶枫,则发誓会赶紧找到发家致富的法子,让这个家过上富裕的生活。多赚一些银子,也让叶氏一家和自己有底气去寻找在彼此生命中失散的亲人。
还有他的那一系列的愿望,都是需要银子作为支撑的。
因此,当务之急便是赚银子,赚到大量的银子。
第二日晚间,沐浴过后,叶枫便准备睡觉。
其实说是沐浴,不过是拿个木盆装满了水,放在茅房里擦擦身体罢了。
无论是烧水极费柴火,还是没有淋浴喷头,更没有专门洗澡的地方,对于村们来说,洗澡总归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好在现在是夏天了,倒是比冬天方便。
刚走到床边,不期对上一个小小巧巧的动物鬼鬼祟祟的目光。它在床头与叶枫对望了几眼后,看见了对方眼中的不安和愤怒,迅速调头逃离了现场,往床下滑溜地一钻,立刻不见了踪影。
看到这里,已经石化了的叶枫突然一个激灵,差点尖叫起来,突然就想起了自己放在枕头底下那个布袋子里的十颗花生来。
当即便在六月的炎热里吓出一身冷汗来。
在森林里那么难熬的几天里,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在饿得快要晕过去的时候,叶枫都没舍得吃这十颗花生,而是一直将它紧紧地握在手里。
只因为,这十颗花生,就算不是这个时空的唯一十颗,但却很有可能是这个国家唯一的十颗。
更何况,这还是自己身世的线索之一。
在与师父一起逃走的时候没丢,在寺庙里住了十年也不曾丢,千辛万苦保存到了现在,若是就这样被这该死的老鼠吃了,岂不冤枉死了!
想到这里,叶枫赶紧掀开枕头一看,心里一紧,布袋子被咬了一个洞,一些咬碎的花生壳也出现在叶枫眼前。
叶枫只觉得自己快要气炸了,刚刚那只老鼠真的是奇葩。犯了错就算了,不知道赶紧逃跑,居然还好意思与自己对视了几秒,倒像是示威似的。
紧张之余便仔细查看了,还好,除了其中一颗花生的壳被啃下来一些之外,剩下的九颗都完好无损。看来是自己洗澡出来吓跑了那只该死的老鼠。
幸亏出来的及时,要不然,估计一颗都不会剩下的。至少,这颗已经被咬碎了外壳的花生是逃不出它的鼠口了。
真的算是便宜它了。
这个时空自然是有很多老鼠的。可是,也许就只有它有机会差一点就尝到花生的滋味。
看来,是时候将它们种下去了。
十颗花生再少,那也是花生。只要不出意外,多积累几年便有足够的种子了。
而花生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种花生,推广用花生做的吃食,的确是发家致富的方法之一。
更重要的是,等积累够了足够多的种子,带领全村人一起种,还可以流传到全国去,兴许就可以让自己的亲生父母寻上门来。
而现在,不过是六月初,对于地处南北交界的陈家村来说,种花生虽然是晚了一点点,但也是完全可以的。反正他要的是种子,不是早花生。
所以第二日一早,待叶氏和陈继兴下地之后,叶枫便神神秘秘地叫来千言一起帮忙,只说是要种植一种神奇的植物。
千言正是处于好奇宝宝的年龄,凡事都喜欢问个为什么。一听说叶枫手里有神秘的植物,且是自己从未见过的,岂有不答应的,一时间热情高涨,叶枫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二人先拿了锄头将屋后的细沙土刨出一大堆出来,然后叶枫又去灶间找了四个大大的已经被淘汰了的竹筐。
这四个竹筐高高地垒在一起,放在屋檐下,叶氏说过这是准备拿来当柴火的。因为使用的时间太久了,又淋过雨,这些竹筐的表面已经泛黑了,且也不再结实。
稍微用力,便会有一些已经朽掉的小竹屑往肉里扎,已经不适合再拿来盛放东西。
叶枫看了看空旷的后院,想要找一处向阳但又不暴晒的地方。之所以种在竹筐里一来种子太少,二来地上全是杂草,也不是耕地,不适合种花生。
找好位置放置好这四个大竹筐,二人便往里面盛那些早已刨好的沙土。叶枫力气大一点,便直接拿木盆装满,再倒进去。千言力气小,但也不示弱,拿布袋子装好半袋子泥土,挂在肩上往竹筐处走。
就这样,甥舅俩来来回回跑了许多趟,这才将竹筐填了一半。这时,叶枫指挥着千言去休息,自己则往里加了些农家肥,并些陈继兴劈竹条时产生的竹末,以及小树枝、石块之类的东西。
见状,千言便问道:“舅舅,我知道放这些是因为可以做肥料的缘故,可是,为什么还要往里面放石头和树枝啊?爹爹翻地的时候,见着石头都是要捡出来往外丢的。”
千言算是跟着叶枫一起种过地,又见过陈继兴种地,因此多少懂一点。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是再不错的。像千言这般大小的孩子,原本正是靠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纪。
但因为陈继兴家的经济条件,她却早早地开始成熟起来。
“之所以把石头放进去,还有那些小树枝,是因为竹筐太小了,土垒得高了多了难免会积得很厚。这样一来,就容易不透气。而放了石头和树枝,就可以帮助泥土更加透气。”
说完,两人又开始了之前的模式,继续往竹筐里加土,直到加到竹筐的七八分高。
想了想,大概回忆了下花生的生长习性,以及这个家里能够就地取材的东西,叶枫又跑去灶间,装了些做饭时产生的草木灰来,均匀地撒在这些土里。
等到两人将这四个大大的竹筐填满沙土、浇完水后,都是一身的汗,毕竟二人年龄不大,体力有限。而现在的天气也热,有时候就算是静静坐在那里都热。
终于到了最重要的时刻。
叶枫郑重地从布袋里拿出了那十颗珍贵的花生,放在手心里。
花生奇怪的形状顿时吸引了千言的注意力,特别是那颗被老鼠啃掉了好些皮的花生,里面已经露出了花生的模样。千言一脸好奇宝宝的样子,看向叶枫问道:“舅舅,舅舅,这是什么呀,看上去好奇怪,像虫子一样。”
这十颗花生的确是比一般的两粒花生要长上许多,都是四粒的样子。只是,这形状乍一看上去,可不就像极了干枯的虫子。
叶枫便笑着解释道:“这呀,可不是虫子,这叫花……长生果。”叶枫原本想说花生的,但想了想,长生果这个名字似乎比花生更胜一筹,有着某种广告效果。
且他也不是胡诌,这花生在古代曾一度被称作长生果。
“长生果?”千言有些迷惑,“人吃了它就会长寿吗?”
“对呀。”叶枫说道,花生富含丰富的植物蛋白,的确有益于人体健康。
“可是,这长生果我们要怎么样种下去呢,是像种玉米一样种吗?”千言拿了一颗花生仔细看着,她就帮忙种过玉米,因此一说起种植,在她眼里都是和种玉米差不多的。
不过,种花生倒的确是和种玉米差不多的。
“千言真聪明,这种长生果啊,就是和种玉米一样的。”叶枫笑眯眯地说道。
得了表扬,小丫头开心极了。
叶枫对千言说道:“那你看好了,舅舅先把长生果的种子取出来,然后我们才能播种。”
千言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叶枫,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只见叶枫拿起一颗花生,捏在左手上,两只手的拇指配合着一使力,轻轻一捏,花生壳便打开了。
再往手里一倒,这下连叶枫都呆了,手心里静静躺着的,是四颗红皮花生。
其实剥开之前,从那颗已经被咬掉一些壳的花生便可以看出这十颗花生里,每一颗至少都有四粒。但叶枫没有想到的是,这十颗花生居然都是红皮的。
这种花生,叶枫再熟悉不过,在现代被唤作“四粒红”,貌似是中国东北某个地方的特产,而且产量特别高。
虽然是红色的,但可以说,在现代并不稀奇。那时在学校里,他的导师甚至想着要培育出“五粒红”、“六粒红”来。也不知道,他现在成功了没有。
这种“四粒红”在营养上其实和一般的花生没什么区别,但胜在颜色讨喜,稍微一包装,便可与爱情、婚庆等联系起来。且为了卖出好价钱,还有人打广告说这种花生是补血的,好像有个什么“四物汤”,用的就是这种花生。
看来,趁花生大量产出之前,他还需要好好策划一番,怎么样才能达到利益最大化。
见叶枫剥长生果极其简单的感觉,千言也学着叶枫的样子,刷刷几下便将手上的五颗花生剥开了,加上叶枫剥开的五颗,四十颗颜色鲜艳的红皮花生,如血滴般的红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然后,叶枫将四十粒花生拿陶碗装着,千言端着,叶枫郑重地在四个竹筐里点了坑,和千言将这些花生一颗一颗地种了下去,并掩上了土。
“舅舅,这些长生果能吃吗?”见叶枫已经种完了,千言这才想起来。
“能啊,可好吃了!不过你也看见了,咱们的种子太少了,就四十颗,如果你吃了就没有了。”叶枫故作遗憾地告诉千言,说实话,他是怕这丫头刨坑,将花生刨出来吃掉。
“可是,你这样子把它们埋在地里,不会烂掉吗?”
“当然不会。长生果的果实既是果实又是种子。过一段时间啊,它们就会像玉米一样发芽,然后再过几个月,到了秋天,就会结出很多很多这样漂亮的果实。那时我们就可以吃一点了。”
听到叶枫这样讲,千言心里其实是有一点小小的失落,因为没有尝到叶枫所说的美味。可是,随即又被满满的希望所取代,到了秋天就可以吃到更多的美味。
只是,千言不知道的是,在叶枫手心里,其实还剩下了四颗花生米。
他只种下了三十六颗,一个竹筐九颗。
半下午的时候,叶氏和陈继兴便早早从地里回来了。
今天的活不多,不过是锄草、培土,所以收工早。等打完猪草,拌完掺了螺丝和河蚌的糠麸,把鸡鸭给喂了,天色这才开始暗下来。
“我看今年的玉米不但不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