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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寺杏花之寻亲-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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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秦氏一看见那个男婴,心中的恨意便立刻消了一半:那张小脸,竟和自己女儿有八分相似,抱着他,就仿佛抱着幼年的女儿。

    且他们顾家这一代算是彻底没有男丁了,她也根本不会让其他的小妾生出来。

    因此,原本计划直接交给人牙子远远地卖了去,此刻却也熄灭了那股恨意,只是交由自己的陪房秦宋家的“处置”。

    这秦宋家原本是世代在秦家服侍的,原本姓宋不姓秦。只因秦宋的祖父宋颂救了秦氏的祖父一命,因赐了秦姓。后来,秦宋娶了秦氏的贴身大丫鬟海棠,故随着秦氏作为陪房来到顾家做事。

    按理说,秦宋的祖父救人有功,加之之前的积蓄和之后的赏赐,是完全可以脱离奴籍回家过逍遥日子的。

    如果有造化,依着这些积累下来的财产,家里能出个举人之类的也不是难事。

    但这宋颂原是个有“长远打算”的。

    在他看来,自己在秦家虽说只是奴才,但因着救了老太爷一命,谁不高看他一眼。只要秦家一日不倒,他们的功劳就是在的。即便是出门在外,品级低的官员见了他也是客客气气的,好歹也是秦家看中的奴才。

    而脱离了奴籍,翻身做了主人,说起来好听,却也意味着从此脱了秦家的庇护,“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情景也许永远都不会出现。

    因此只痛哭流涕,诉说自己不愿意离开。

    秦家见此,只当他是个不忘本的,越发的高看一眼。因此,秦宋才得以娶了秦氏的大丫鬟海棠。任何时候,当家夫人的大丫鬟,哪怕容颜丑陋,也是府中小厮梦想婚配的大热门。

    只因攀上秦夫人这条线,这辈子也算是出头了。

    这秦宋在乡间还有个远房表哥唤作宋月明。

    单听这名字,还以为是个读书人,但其实他与读书一点都不沾边,不过是个不务正业的人罢了。偏偏成亲五年,妻子福氏仍然一无所出。

    在秦宋的建议下,海棠也只得答应将孩子交给宋月明抚养。毕竟,除了这个法子,她一时之间竟也想不出更好的来。将孩子带在身边,一来碍了秦夫人的眼,二来也确实不方便。

    而眼下时间紧急,要找到合适的人家真是不容易。宋月明虽说是远亲,但好歹是自家人,也总比那陌生人好拿捏。

    另外,交给他抚养其实还有个好处,那便是只要宋月明俩口子养着这孩子一天,只要顾家秦家不倒,自己就不会吃亏。且不管这孩子是否名正言顺,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背后,原本就是顾家和秦家。

    刚接到孩子的时候,宋月明夫妻俩还是很珍惜的。毕竟,这是他们额第一个孩子。平日里不务正业的俩口子,愣是没让孩子饿过哪怕一次。

    顾惜惜和叶掌柜都是品貌俱佳的人,这孩子更是挑着两人的优点长,着实可爱。

    不过一个月,便似长开了一般,出落得十分俊俏。

    哪知,天意弄人,不过两三个月,这福氏便有了身孕。宋月明高兴之余便渐渐地对表弟送来的孩子不那么上心了。

    一日,因又喝了酒,手痒难耐,堵了两把,不期中了圈套,竟输了几百两银子。

    恰好这群赌徒里有一人是花子,原本就是在各地买了婴孩再高价卖出的,因得知这宋月明家里有个寄养的孩子,故而设了套让他欠了一屁股债。

    事后,又诱惑说只要一个孩子就可以抵债,这宋月明便仗着酒胆,也就从了。

    这福氏因着身孕初期贪睡,也就没多注意。待到一觉醒来,这才发现孩子已然不见了。宋月明只一口咬定自己毫不知情,福氏虽然怀疑却也没有证据,只得信了。

    况且,这是她相公,自己又有了身孕,若是他出了事,自己孤儿寡母的,也就甭想活了。

    因此,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是意外。

    但是,又该如何与表弟交代呢?他虽没有说穿,但也可以看出这个孩子来历不简单。

    果然,几个月之后,这海棠来乡间看望孩子:顾惜惜要成亲了,对方是秦氏寻的一户大户人家卢家。

    虽比不上四大望族,好歹也是官家,有官位在身。

    于是,顾惜惜悄悄央了她来看看孩子,只说这是最后一次。听听孩子的消息,也算是一个念想,也算是正式跟过去做个决断。

    孩子丢了,还是不明不白地丢了,这海棠乍一听消息也是吓得不轻。但很快就又镇静下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主家知道。

    因此当下一商量,只说孩子染了风寒,去世了。

    顾惜惜一听,当即哭得死去活来,悲伤欲绝。孩子出生的时候与他相处的那短短的一个时辰,竟是永别。

    因过度悲伤,思子心切,缠绵病榻。

    见状,秦夫人与卢家一商议,便将婚期延后了一月。

    而叶掌柜原不知道这些的,只当是秦氏和顾惜惜心狠,将孩子暗中结果了,因此日日饮酒,麻醉自己。不期一日与秦宋饮酒,酒后的秦宋“完全放开”,把自己如何收了顾惜惜的孩子,自己的表哥如何目光短浅卖了孩子全说了出来。

    说完便睡着了,叶掌柜却是被惊得心碎,醉意全无。

    当下明白自己误会了顾惜惜,原来她竟然也是不知道的。也不管后果,将自己所听到的全部告诉了顾惜惜。

    这顾惜惜一听,怒火烧毁了所有理智,秦氏的种种表现让她不得不怀疑,这早就是计划好了。自己这个娘,原本就是眼里容不下沙子的。只单单看她如何在几十个妾室中如鱼得水、左右逢源便知。

    一边怨恨,一边和叶掌柜用尽全力寻找孩子。但人海茫茫,哪里还有那个花子的消息。

    寻子不得,顾惜惜心里的那怒火便彻底燃烧。这一怒,也不管家族得失,也不管父母心情,总归是豁出去了。

    她先是不顾反对坚决与卢家退亲,成为了当时的话题人物。然后,就在秦氏的气还没有完全消的时候,又宣布自己爱上了一个穷举人,并且决意要嫁给他:如果不同意,自己就与之私奔。

    既然秦氏张口闭口都是瞧不上穷酸书生,那么,她就一定要在万众瞩目下嫁给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秦氏当即气了个四仰八翻,却也无可奈何。自己原本也真是想要卖了这孩子。这下孩子真的被卖了,于自己而言算不算求仁得仁?

    而女儿要是真的私奔了,顾家也就真的完了。

    至此,秦氏除了叹一句人算不如天算外,也是无计可施。无可奈何之下,倒是一心一意帮着顾惜惜置办婚礼。她秦氏嫁女儿,不管对方如何寒酸,她是不能被小瞧了去的。

    再者,大女儿已经成婚,远在京城,且与她关系不睦,自己也就这一个孩子了。因此,一并连那自己的陪嫁各色家私,也是毫不可惜地给了顾惜惜做陪嫁财产。

    只是,面对秦氏的万丈热情,顾惜惜却似没看见一般,过往的事情让她始终耿耿于怀,与秦氏的感情自然也是一落千丈,甚至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

    多少人反目成仇,并不是因为有什么深仇大恨,其实只是因为“爱之深、责之切”罢了。

    秦氏自然也明白,自己这个女儿的固执,不会因为自己的一言一语就转变过来,因此只是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着,直到顾惜惜自己生了两个孩子之后,再次为人母的她终于明白“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的含义。

    如果自己的女儿日后也是这样,她应该也会毫无悬念地做出与秦氏无差别的事情来。于是,母女俩的关系便渐渐有所缓和。

    当然,事情至此,这秦宋家的自然也不可能有好结果,秦氏之所以隐忍着不发作,只是为了麻痹对方。

    等到秦宋家彻底放松警惕、以为主家大度不追究的时候,秦氏设套,到底寻了一个借口,只说自己的陪嫁手镯被秦宋偷了。也不顾海棠的苦苦哀求,坚持告了官,打了八十大板要了秦宋的半条命之后,将之赶出了顾家。

    官府见顾家如此,也就知道秦宋彻底地被抛弃了。因此,已经没了半条命的秦宋又入了狱。在狱中,承蒙秦氏的一句“多多关照”,秦宋吃尽了苦头,但始终留着半条命。

    到了此刻,他终于体会到了生不如死的确切含义。

    三年后,秦宋带着半条命和一身病出狱,身无分文的他只好回去了乡间。

    嫁夫从夫,海棠再不愿意舍弃眼前的荣华,也只能跟着秦宋到乡间过日子。况且秦氏虽然没有怪罪于她,但自己到底已经不再是心腹,且其他几个丫鬟日日拿言语挤兑她,她竟无言以对。

    秦宋带着不甘心的海棠回乡下的那一天,秦氏居然盛妆打扮,亲自坐了轿子送他俩到了路口。

    临行前,又召集全府的人,当着大伙的面赏了他俩三百两银子,说了一大堆的掏心话,直看得大伙流泪,羡慕他俩的同时,无不夸秦氏大度,简直就是活观音。

    只有海棠,心里苦的比吃了黄连更甚。秦氏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是最清楚不过的。此刻他俩有多风光,那么过一会儿,他俩便会有多悲惨。

    但是,望着笑意盈盈、一脸情真意切的秦氏,她却是什么都不敢说。不让她出了这口气,她知道自己只会更惨。如果一会儿的“惩罚”能让秦氏开心一点,她也乐得配合。

    果然,二人刚出了县里,到了山间,便有“强盗”来了。也不说话,只拿麻袋蒙了秦宋的头就是一顿暴打,且专挑鼻子眼睛和嘴打。

    这些人也不动海棠,因为她只是默默地看着,却不大喊大叫。这些人十分满意,省的自己动手捂嘴了。也终于明白,那雇主说的“只管往死里打,他家那口子是不会吭声的”。

    自然,几百两银子加上他俩的体己银子一分不剩地全被抢走了。望着肿成猪头、只剩下半条命的秦宋,海棠欲哭无泪。

    不过,自己这么会做,秦夫人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那么他俩接下来应该会有一段平静的日子过了。

    回到乡间,果真,二人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但一日,她发现秦宋不见了踪影,一问左邻右舍才知道,他故态复萌,去了赌坊。

    他哪里来的赌资啊!

    海棠这才放弃了所有幻想。

    她终于明白,秦氏永远是秦氏,明艳端庄的,笑容可亲………这也只是面上罢了。

    从宋明月卖了孩子的那一刻起,秦氏这个名义上的外婆便没有想过让他好受。连勾着秦宋去赌坊这种事她都算计到了,想必自己日后的生活也会是“多姿多彩”的了。
………………………………

第四十九章 金点子

    因为没能买到吃的,叶枫和千言都有些饿,一路上伸长了脖子,隔一会儿便伸出头看看牛车走到哪里了,只想快点到家。

    过了一会儿,叶枫更是直接问道:“姐姐,我好饿啊,晚上我们吃什么啊!”

    虽然在下车前的确吃了一个馍,但却是和千言分着吃的。俩人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得快也是在所难免的。

    叶氏见两个孩子的确是一脸疲惫,刚刚又没买到吃的,便有些心疼。今天这一路确实是不轻松,吃的就更简单了,都是馍和水。

    只是,叶枫是一定要跟着去烧制花盆的,因为只有他才知道那些细节,所以必须跟着。至于千言,叶氏原本是想把千言放在家里,中午在大牛家或者赵氏家吃一顿的。

    没想到这孩子怎么都不同意,非要跟着去。

    看吧,这下给累得。

    “我们晚上吃手擀面,我再给你俩一人煎一个鸡蛋怎么样?”叶氏想了想,吃手擀面是最快速的了,又营养。且现在家里到底还有些银子,吃俩煎鸡蛋是根本没有问题的。

    千言原本是昏昏欲睡的,听到有煎鸡蛋吃,立即就醒了,两眼放光地搂着叶氏的脖子说道:“娘,我要吃煎鸡蛋,我要吃那种煎得两面都黄黄的。”

    叶氏宠溺地摸着她的头说道:“好的,我的贪吃女儿。让你在家待着跟着大牛妈吃一顿你偏不愿意,非要撵路跟着,这下累坏了吧。”

    撵路是陈家村这里的方言,意思是说小孩子不管大人去哪里非要跟着大人跑的意思。

    三人之间的互动让牛车一时间充满了快乐,千言和叶枫的样子让大家纷纷想起了自己在家的孩子。

    见状,李家村的一位大婶见千言天真可爱,因问叶氏道:“大妹子,这孩子看着有八九岁了吧?真是可爱,看着倒是跟我女儿差不多大。”

    大人基本上都爱听夸自己孩子的话,叶氏听了果然笑眯眯的,因说道:“可经不得她大婶夸,这孩子皮得很,其实今年才七岁。”

    “小孩子哪有不调皮的。如果哪天她真的蔫儿了,不调皮了,我看才是最让人担心的时候哩。”

    “是啊,我家那小子也是,天上都是脚印……”

    闻言,叶枫也有些吃惊,他和这个大婶的想法类似,一直以为千言有个七八岁了,却没想到这丫头才七岁。

    这样算起来,那么千语应该是九岁左右,比自己还要小一些。

    想到千语,叶枫便有些不自在,这个话题在这个家里算是某种禁忌。

    聊着聊着,很快便到了南木村附近。陈继兴一直盯着外面看,毕竟现在天色已晚,视线不好。且村子与村子都长得差不多,稍不注意便要错过的。

    待到了一个岔路口,陈继兴和叶氏都认为这是离陈家村最近的路了,便带着叶枫和千言下车了。一下了牛车,新鲜空气扑面而来,叶枫和千言便都从昏昏欲睡中彻底醒了过来。

    一路上,乌漆嘛黑的,鲜有灯光。就算是有,也是昏暗的不行,想来是这家人吃的晚,又或者还就着灯光在做些针线之类的活。

    不管几人走路再轻,也总是能引起狗的注意,时不时的便叫上几声,似乎向主人展示自己的忠心和尽职。

    这不是叶枫第一次走夜路了,但却是他走得最安心的一次。心里不慌不忙的,时不时的便到处看看。

    在这个时空,他第一次走夜路是独自一人在密林里,有不少野兽环伺,稍不注意便会掉命。第二次走夜路是叶氏带着,去陈继发家送礼,为自己留下来的事。

    而这一次,全程有陈继兴这个当家的在,走的又是平日里熟悉的路,感觉自然是不同的。

    他在内心里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和亲生爹娘在一起走路是什么感觉。虽然他实在是想不到,但眼前这种感觉也不错。

    好在除了茶壶茶杯什么的就没有其他东西了。所以,走起路来跟打空手是没什么区别的。很快,转过几个路口,家便出现在了眼前。

    回到家后,一家人都累极了。只是,小孩子可以休息,大人却不行。

    叶氏喝了一大口水便赶紧洗了手进灶房和面准备擀面条,陈继兴则将在屋檐下挤成一堆的鸡鸭数了数数量,赶进鸡圈里,又抓紧时间把猪喂了。

    做完这些,叶氏的面也刚好准备的差不多,他赶紧进了灶间,生火烧水,顺便将几个青辣椒扔火里烧着。

    叶枫则是累得连茶壶都没心情去打理,直接坐在那里和千言两个哈欠连天的。

    见叶氏在擀面,于是便有些好奇站在灶房门口瞧着。

    油灯下,叶氏将和好的面团来回拉着,她的手指修长,虽然经常干农活显得有些粗糙,但胜在灵活,手指在面团上来回翻飞,显是做惯了的。

    接着,叶氏将和好的面放在石块做的砧板上,将擀面杖卷入面团,反复向外推擀。待擀到很薄的时候,又重新弄成一团,继续擀。

    如此这样几次后,又撒了几次扑面,又重复擀,直到擀成薄片,这才拿刀均匀切了。

    这时,锅里的水也开了,透过锅盖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一揭开锅盖,热气便冒了起来,层层白雾缭绕,让此刻的灶间显得无比温馨。

    见水温正好,叶氏便麻利地将切好的面倒入锅中,并不盖盖子。

    陈继兴闻了闻味道,便将辣椒用棍子夹了出来。叶氏接过,用水一冲,洗净后便细细剁了,在四个碗里都放了一点。别看千言小,吃辣椒倒是很厉害的,这一点像极了陈继兴。

    不得不说遗传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连口味都不能幸免。

    叶枫倒是不怎么吃辣,于是叶氏只放一点,也就是为了提个味。然后,用筷子将锅里的面片快速搅了搅,看了看颜色,这才动手将另一个锅洗了,让陈继兴生火。

    陈继兴渐渐地熄了煮面条这口锅的火,将另一口锅生上火,不一会儿锅子便热了。叶氏拿出之前炼好的猪油,舀出一点放进锅里,待到油热了,散发出一股香味,便开始煎鸡蛋。

    等到鸡蛋煎好了,叶氏便让叶枫出去叫在堂屋里打瞌睡的千言吃饭了,自己则将四个碗盛上了面条,陈继兴的自然是最的多。

    其他人吃面多少喜欢有点汤,或者说汤要漫过面条。陈继兴倒好,就喜欢干干的一大碗。

    做完这些,叶氏又打开酸菜坛子,舀了一大瓢酸汤,一个碗里浇了一些。

    等叶枫和千言进来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四碗面,空气中那股酸菜的味道刺激的叶枫直流口水。

    不用看也知道,那两碗上面有两个看上去香喷喷的煎鸡蛋的,就是他和千言的。

    叶氏则麻利地将锅刷了,要不然一会儿干了不好洗,顺便又将石砧板和和面的盆也洗了。这才坐下来,和一家人一起吃饭。

    “真好吃,姐姐真厉害。”叶枫由衷的赞叹道。

    叶氏听了,心里感觉到非常温暖。

    不得不说,叶氏除了炒菜之外,擀面的手艺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生抽鸡精等调料,就这样简单的搭配,叶枫也觉得美味无比。

    由于大家都饿了,加之面条味道极佳,晚饭不过几分钟就结束了。收拾了一番后,大家早早地便上床歇着了。

    由于太累了,叶枫刚躺下不久便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极好,就着一个姿势睡到半夜。

    脖子的不适让他醒了过来,提醒他若是再这样下去早起的时候脖子就该酸痛了。翻身的时候,无意间碰到脖子上挂着的玉玦,故而取了下来放在掌心细细摩挲。

    因转念又想起那个荷包,当即吓出一身冷汗。

    任凭他找遍了全身上下和屋子里所有衣物,以及家里各处,却始终不见荷包的影子。这让叶枫非常自责,他觉得自己太不小心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能丢。

    下半夜,叶枫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天刚亮,叶枫便起来了,他怀着侥幸心理又把家里各处都找了一遍,总觉得昨天半夜的时候找不到荷包是因为天色太暗。

    只是可惜,他的荷包此刻已经在叶掌柜手上了,自然是不会出现在家里的。

    早起的时候,叶枫便有些无精打采的。叶氏见了,只当是他昨天太累了,所以也没去过问。

    早饭后,千言将包着茶壶和茶杯的东西拆了,想拿着试试倒水喝。见她随便冲了一冲就想使用,叶枫便道:“这样还不行的,这茶壶放了那么长时间,里面肯定很脏。要这样洗才行。”说着便拿着茶壶进了灶间。

    千言听了,赶紧拿了茶杯跟进去。

    叶枫拿过一个陶盆,盛上水,将茶壶和茶杯一并放进陶盆里泡着。然后又开始生火烧水,一边将柴火放进灶里,一边对千言说:“新的茶壶需要用开水烫一烫才干净,新买的碗也是。”

    千言点了点头,算是记住了。

    水烧开后,叶枫将之前陶盆里的水倒干净,这才将滚烫的水舀进陶盆里,一时间,盆里一片白烟。

    在用开水烫了几遍后,叶枫觉得应该是干净了,这才将自己之前上山采的薄荷取了出来,略微洗了一下放了几片在茶壶里,又加上滚水,盖上盖子,提着往堂屋走去。

    千言依旧是拿了茶杯跟在后面。

    堂屋里,陈继兴和叶氏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

    现在天冷了,陈继兴编竹器的阵地也由院子里挪到了堂屋里,外面时不时的便要吹风,也是挺冷的。叶氏也在里面纳鞋底,和陈继兴聊着什么。

    叶枫便坐在竹椅里,对千言说道:“去给大家一人倒一杯茶来,怎么样啊。”

    千言巴不得叶枫这样说,她早想试试了。现在她对这个可是新鲜得很,有点像玩水的感觉。

    于是,千言似模似样地提着茶壶,往摆在桌子上的四个茶杯里都倒上了水。顿时,屋子里升起了一片白烟,飘着若有若无的薄荷香。

    见她倒好了,叶枫起身去拿了一杯给叶氏,千言则小心翼翼地端了一杯给陈继兴。陈继兴一喝,只觉得浑身舒畅,非常暖和。

    叶氏则觉得有些眼前一亮,因问道:“这里泡的是什么呀,怪好喝的。”

    陈继兴这才反应过来:“嗯,我觉得也不错,凉凉的。”

    叶枫笑道:“这是我上次采的山薄荷叶子,清心明目的,最适合夏天喝了。”

    家里买不起茶叶,也只能拿这些代替了。

    叶氏情不自禁地多喝了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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