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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朝凤仪-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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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可惜,她始终,“看不到”。
………………………………

第四十五章 叙旧

    花三眉间迸出寒气,忽的一拳打在榻边木案上,榆木板顿时塌进去一块。

    “哟,生这么大气呢。”

    忽的,一个鬼魅般的男声从房梁上传来。

    旋即一道风刮过,一个劲装男子出现在场中,戏谑地瞅着花三。

    男子一身江湖侠客般的玄衣,鹿皮靴落地无声,轻功已臻化境,明明是闯入的不速客,却没有蒙面,露出一张二十来岁的脸。

    刀劈斧削,精光内敛,能看出原本的皮相是极好的,却如今蒙了层沧桑,唇边一圈青胡茬,旁边荡漾着几根胡乱束着的墨发。

    这时,哐当,房门被从外踢开。

    阿巍手提长刀闯了进来:“二姑娘!三哥儿!有宵小之徒!”

    花婆婆也跟在后面,举着手里的剪子:“图财还是图命?!”

    俨然听闻了陌生人的声音,赶过来瞧究竟。

    男子悠悠转过身,直视四人,眸底没有畏惧,反倒有分亲和。

    四人也瞅了他半晌,细细地辨认风霜皮下的故人相,都露出不可置信。

    花二醒了,睡眼惺忪地弄明白变故,目光落在男子脸上,一滞。

    男子对上她的视线,先确认了几番记忆中的容颜,良久一句:“皇后娘娘……您……长大了。”

    然后,他又看向花三,似笑非笑:“太子……殿下,也出落成男儿郎了。”

    最后,他朝阿巍和花婆婆挑挑眉:“羽林卫上将军,坤宁宫掌事大姑姑……都老了。”

    最后一个了字落下,厢房内陷入了死寂。

    四个称呼,惊心动魄。

    是根本不会在新朝出现的“亡人”。

    梦里千万遍梦回的岁月,光影重叠,已经发黄的生死长河,哗啦一声淌来,将他们湮没。

    溺水之挣。

    最先打破凝滞的是花二,她扯了扯嘴角,凉凉一句:“民女……吉祥铺掌柜花二……公子莫叫错了。”

    顿了顿,她深吸一口气,盯着男子:“薛高雁,你居然进京了……不怕死么?”

    “死?”唤薛高雁的男子傲然笑笑,“逃亡南边去后,薛高雁就已经死了。如今的我,人称薛行首。”

    “行首?名儿好听,不过是南边叛党的匪首。怎么,这次进京,想拉我等一块……”花三一字一顿,指尖已经摸到了佩剑。

    阿巍的长刀也重新举起,婆婆攥紧了剪子。

    昔日把酒言欢的故人,如今,已各自奔向了岔路口。

    “我进京自有打算。和你们没关……不,如果一定要说有关。”在满堂剑拔弩张中,薛高雁不在意地耸耸肩,“只是来叙叙旧。”

    “无旧可叙!劳君费心!”花三冷笑愈浓,“四月宫变后,你去往南边,率领不肯归降赵胤的东周遗党,举起了叛旗!如今民生安泰,就你们还在惹事生非!”

    “惹事生非?”薛高雁蓦地打断花三的话,目漏嘲讽,“殿下,您有什么资格说我?您是东周的储君,论私论公,却也能安心跪拜赵胤?真不知该说您是记性不好,还是没心没肺!或者……您根本就是懦弱!”

    最后半句话极重。

    花三瞳孔一缩,顿时暴起,宝剑瞬时架在了薛高雁脖颈。

    而后者也丝毫不慢,从背后刷地拿出一柄银弓,弓身哐当一声抵住了剑刃。

    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花婆婆一个箭步挡在中间,大喝:“叙旧!今晚就叙旧!都放下!谁砸了老身铺子,老身跟谁急!”

    花三和薛高雁这才作罢,却横眉冷对,屋内温度蹭蹭下降。

    花二拢了拢被子,叹了口气:“三年了,他御赐的龙吟弓,终于又见到了。”

    男子手中那柄银弓,山桑为身,檀为弰,玄铁为膛,炼金为机,白羽簇尾箭,通身鎏银,宝光璀璨,拉动弓弦如闻龙吟之声。

    最奇的是,弓身两头镶有龙鳞般的刀刃,使得弓身本身就成为一柄利器,不动声色就取人性命。

    这是周哀帝最喜欢的宝器之一。曾下赐于他,准他“引此箭,诛奸臣,除邪佞,先斩后奏”。

    薛高雁从背上箭筒里抽出一枝雪羽箭,放到花二榻头的案上。

    “这枝箭就送给娘娘吧,也算故人重逢之礼。当年,承蒙陛下看重,我引此箭,诛佞臣上百……如今,却只想凭此箭,杀了赵胤……”

    花二还没说什么,阿巍却猛地将羽箭扔到地上:“竖子叛党行首!是想凭这箭,给我家二姑娘栽上连坐的罪名么!”

    薛高雁眸色微暗。却也没反驳什么,弯下腰,拾回箭,身躯有些不稳。

    “旧也叙了,话也说了,小店容不得行首这尊大神。不送。”花三没好气地就要赶薛高雁走。

    薛高雁也没流连,淡淡一抱拳,身影就消失在门外。

    原地留下四人,眸色在橘黄的晦光中,都有些闪烁不定。

    “当年十八岁的状元郎,名震天下的御史啊,谁会想到如今,成了打马草尖过的绿林了呢。”

    良久,花婆婆幽幽长叹,带了微涩的惋惜。

    花二一愣,忽的想到什么,竟是不管花三他们阻拦,一把掀了被子,起身追那男子而去。

    出了门,拐了几个弯,远远的,她就看到薛高雁的身影。

    他并没走远。长身玉立在夜色中,看着吉祥铺的方向,对身边一个黑衣男子道:“……计划起,不要牵连吉祥铺……”

    依稀听得他道。

    花二跑近,黑衣男子见是她,微惊,一个闪身,消失在街角处。

    花二一疑。

    男子的身形,有些熟悉……好像是初进东宫时,半路刺杀她的那个人?

    没等她细究,薛高雁的声音传来:“您怎么追来了?若是被巡夜的衙役发现,勾结的罪名小不了。”

    花二甩开怀疑,缓缓道:“我只问你一句,你常年盘踞在南边,如今进京,是有打算开始了吧……你想好了么?”

    薛高雁大笑三声,完全不怕引来巡夜的衙役,干脆道:“大不了一死!只求草席裹尸之时,娘娘帮我把龙吟弓也放进去。便此生无惧无悔哉!”

    看似豪情万丈的话,却让花二眸有异样,往他身上一瞥,通身黑衣,满目疮痍。

    “绯衣银弓,当年的状元郎啊,如今……却只着黑。多少年了,还在为他服丧么?”

    为君服丧,尽着黑。

    薛高雁忽的就敛了笑。

    整个人像干枯的草垛,迅速地萎靡了下去。

    “是啊……夫子,学生还在为您着黑呢……”

    男子低低一句,诵墓恰

    ……
………………………………

第四十六章 夫子

    他从前不叫薛高雁,叫薛狗蛋。

    他那个整日挽着袖子啐唾沫的屠夫爹,和骂街骂出赫赫声名的娘,说叫狗蛋好养活,对他这个唯一的传宗接代宠到横着走。

    于是,他五岁耍刀剁了自家狗,八岁满大街问候人祖宗,十二岁就聚集了一批偷鸡摸狗收孝敬费的少年,成为镇子上“大害之首”。

    有人报过官。他却又十分聪明,跟泥鳅似的,每次衙役捉不到,他还能把衙役整个嘴啃泥。

    “大害”无人能治,终成“一霸”。

    某天,县太爷家的公子高头骏马招摇而过,他的一个小弟躲闪不及,被马蹄踩中,断了一条腿。

    那小弟哭着来找他,他一笑,包在你蛋儿爷身上。

    三天后,县衙的粮仓走水,火苗猖獗,全县口粮化为灰烬,辖地百姓闹了整个春荒。

    上面大怒。责备县太爷失职,将其革职,全族流放宁古塔。

    很多年后,百姓说,县太爷整族,八十余口,没一个活着回来。

    只是有人看见,走水当晚,一个男孩翘着二郎腿,坐在黑暗里,笑得像青面獠牙的小鬼。

    ……

    而他,是那个时候出现的。

    在那个火光如地狱的夜晚。

    一袭半旧棉衣,沾着几点泥的布鞋停在他面前。

    “小孩儿,火,是你放的吧。”他低声细语,听不出多的情绪。

    “是。你蛋儿爷放的。”小鬼般的男孩儿抬头,应得很干脆,笑得露出一圈白牙。

    他点了点头。火光在身后,所以他的脸同样隐在黑暗中,眸却如夜中升起的明月。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他闹市行马,断了我兄弟一条腿!狗官!活该!!”男孩狠狠啐了口。

    “那,为什么不去烧县太爷的私宅,而是全县的粮仓?”他慢慢问,很有耐心,很认真。

    男孩仰头一声狂笑:“一条命不够,远远不够!小爷我要他全族都下地狱!每天每岁苦捱!受尽折磨而死!”

    他又点点头。还是看不出任何责备或惊讶,淡淡道:“可是全县百姓缺了整春的口粮。无辜者,你想过么?”

    “这世道本就不公!”男孩猛地打断他,还显稚嫩的眉眼火光熊熊,“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黑暗中的他,倔强,狠厉,顽劣,像一头林中尖牙雪亮的小兽。

    见生人靠近骨头都能撕碎,赔上命去也不在怕的。

    他却只是微微笑:“语出《道德经》……还念过书呢。”

    “那些公子哥儿们在学塾念书,摇头晃脑,声音传出来,小爷我听一遍就记住了。”他翻了翻眼皮,“你问够了没?要送小爷去官府就干脆点!”

    他摇摇头,轻笑:“有判断,有头脑,有手段。我只是觉得……你不错,很不错。”

    男孩愣住。人皆骂他惧他不屑他,却从来没有人夸过他。

    他已经做好了被押走的准备,反正在哪儿他都是“臭虫”,牢里或许更适合他,却没想这个衣着普通的大伯,末了只轻轻一句,“不错”。

    “大伯”伸出手,不怕脏似的,擦干净他脸上三天没洗的泥痂,笑了。

    “我叫贾章。我家里有个学堂,以后,只要你愿意,大门都向你敞开。”

    他大惊。

    人尽皆知的“文贾武程”,东周王朝的立国肱骨,这满脚泥的大伯竟然是贾家家主。

    他顿时手足无措,难得露出一分那个年纪该有的孩子气。

    “你,你是当官的!小爷我是下民,你也不怕我把你学堂烧了……不不不,我的意思是……我只会斗鸡,遛鸟,带小弟收商铺的孝敬钱……我,我不会念书……我怕,把你学堂的地弄脏了……”

    他笑意愈温和,道:“你捣鬼县太爷,是因为他伤了你小弟。这种‘狗官’,世上还有很多,像你小弟一样,承受了‘天道不公’哭诉无门的人,也还有很多。你一把把放火,能放得过来么?”

    “有这么多?可恶,太可恶了!那我……我该怎么办呢?”男孩疑惑的眨眨眼,眸底的戾气一寸寸澄清。

    他抚抚男孩蓬草般的头顶:“小孩儿,去往高处吧,就能看得远,再远些!你就能发现,光明有多少,罪恶就有多少。当你真正站在高处之时,就把那些罪……连根拔起!一个都不放过!好不好?”

    “好!”男孩似懂非懂,却立马应了。

    因为当时,他背光的脸虽在黑暗,却如在最盛的光明中。

    映亮了男孩这一生。

    ……

    男孩再见到他,是在贾家大宅的家塾。

    身为家主的贾章,一袭素袍,手持戒尺,亲自为他授课。

    当然,第一次进学堂的他,被戒尺打得猴子般的满堂嚎,贾家祖宗都问候全了。

    最后实在累了,才犟着脖子低头,俯身,笨手笨脚地行了人生第一个揖礼。

    拜师礼。

    “愿君,登高大雁塔,提笔扬我名。赐汝名高雁。薛高雁,不要忘了你那晚答应我的话。”

    贾章脸色郑重,瞳仁纤尘不染,眉间八百里山川浩然。

    “蛋儿爷我……不,我薛高雁说到做到!谁怕了狗官些!贾老爷……”男孩还没嗷嗷完,手上又挨了贾章一记戒尺。

    “叫我夫子。”

    此后六年,仅仅六年,十八岁,他成了东周史上最年轻的状元。

    曾经尖牙雪亮吃人血的小野兽,被硬生生箍成了个清正端方的少年郎。

    然后二十岁,他又成了东周史上最年轻的御史,官四品,着绯袍,帝赐龙吟弓,诛奸邪,准其先斩后奏。

    绯衣银弓,行走九州。他成了贪官污吏们闻风丧胆的审判,也成了天下百姓翘首期盼的天道。

    然而,这般的他,却只有在已经两鬓斑白的贾家家主面前,会恭谨又略带紧张地深深一揖。

    “学生,薛高雁,问夫子安。”

    ……

    一阵晚风来,十月寒入骨。

    薛高雁打了个凉噤,思绪回到现实,看着等待答案的花二的眼,低头,一笑。

    这一笑,不像当年的御史郎,也不像眼前的绿林好汉,倒似了许多年前,十二岁的孩子。

    “皇后娘娘,您为什么叫花二呢?是因为陛下称您为‘花儿’,所以取了近似音吧。”薛高雁道。

    花二眸色有片刻塌陷。良久,浑身在夜色中都冻僵了,才微微点头。
………………………………

第四十七章 同窗

    “这就对了。您问我的问题,我的答案,和您的理由是一样的。”薛高雁看向夜空,仿佛又看见了那晚的地狱。

    还有最盛的光明。

    他笑了,惘惘向虚空一揖。

    “学生,薛高雁,问夫子安。”

    无人应。

    花二忽然想起,当年,在帝党和右相党的争斗中,贾家因反对赵胤,族人贬的贬流放的流放,贾章忧虑积郁,亡。

    间接因了赵胤。

    成王败寇,岁月碾压而过,却还留下多少故人,困在了时间里。

    十月末,十一月在望,刮过帝宫的北风都夹了冰渣子。

    老人们说,要下雪了,今年晚些。

    红墙金阙,在这般天色下也难免萧索。所以大晚上的,宫里点了十里的琉璃宫灯,说是暖暖人心。

    罗霞便走在这一片灿若白昼的灯火中。

    然而,她目不斜视,倩影隐入一片黑暗中,竟是来到个荒僻的钟楼。

    绣鞋一步步登上钟楼,视线里出现那抹明黄身影时,她拜倒:“陛下您召奴婢?”

    “是啊。听闻今儿你辰日。宫人们给你小庆了番,朕也有礼送你。”赵胤回头来,一笑。

    堂堂西周天子,就席地而坐在青石地面上,高处风疾,吹起他墨发飒飒,眉眼没了君王的威严,反而一抹故人的亲和。

    他面前摆着一尊缶,不大,铜质,满大街都能买到的普通货。

    罗霞了然,一笑:“奴婢满廿九。”

    “哦,三十呀。”赵胤若有所思,“真快。怪不得朕也觉老了。”

    罗霞唇角抖了抖:“陛下……廿九,奴婢廿九,离三十还差一年。”

    赵胤不在乎地耸耸肩:“不就是一年么?廿九和三十有区别嘛?没有,三十取个整,好记些。”

    要不是还念着君臣尊卑,罗霞的脸已经很黑了。

    “陛下……廿字开头和三字开头,对女人来说,是两个世界。奴婢只廿九,若陛下一定要多算一年,奴婢必得以死谢罪!”

    言罢,罗霞就跪地磕头,咚咚的,脑袋都能磕破似的。

    这番大阵仗唬了赵胤一跳,连忙摆手:“没必要吧?好好好,廿九廿九,快起来!”

    罗霞这才起身,坐到了赵胤身边,同样席地而坐,却话巴山夜雨时。

    赵胤看过来,两个目光碰在一起,忽的笑了。方才那番对嘴,彼此都哪里还有君臣模样。

    “朕知道,都知道,男不庆九,女不庆十。今年辰日,对你是个大庆。”赵胤很郑重的说了,看向罗霞,笑。

    “幺姑,生辰快乐。”

    罗霞也笑,眸底有细细的晶莹:“大郎,多谢。”

    赵胤朗天大笑,收回目光,伸出手打在了缶上,宫商角徵羽,清音起。

    夜色中的钟楼,高处风卷,曲调浩渺旷旷,金阙幽幽繁华寂,燕赵之地多侠士,横行须就金樽酒,醉莫归。

    一曲缶,荡苍天,问英雄,廉颇老矣,红巾翠袖无人搵泪。

    咚。最后一个音儿落下。簌簌北风,余音寥寥。

    罗霞戏谑的一笑:“人家过生辰,你却来个这么苍凉的曲子。安什么心?”

    赵胤挠头大笑:“我是个臭男人咯,只会这种曲子嘛。”

    两人的笑声撞碎余音。再没了东宫姑姑,也没了西周天子,只有故人一曲知心肠。

    良久,赵胤敛了笑,深深看向罗霞:“幺姑,这么多年了,你想亲眼见证的东西,有答案了么?”

    罗霞一时没说话。只是看向夜空,星辰亘古,却早已换了人间。

    ……

    国子监(注1)。

    碧瓦红墙元代殿,皇家祭典鼓钟阗。一监白衣少年同窗,点亮了整个王朝的明天。

    那时,赵胤刚弱冠,无人知,还在整天愁秋试题目又难了的事。

    他身边却撵了一帮锦衣华袍的公子哥儿,各种送酒送金挖墙洞,想着能探听点赵大郎的“猜题”。

    毕竟,赵大郎脑子灵光,功课都是第一,国子监祭酒洛夫子,看他跟看个宝似的。

    “《孟子》第一章有可能考,《老子》第三章也有可能考,《墨子》第六章也不排除……”

    赵大郎总是一边放炮仗似的吐枣核,一边这般说。

    底下一群拿好了各种札子的公子哥儿们,眉眼都蹙到一堆了:说了等于没说。

    赵大郎狡黠一笑,趁机跟个泥鳅似的,穿过公子哥儿的包围圈,跑到远远站在檐下的少年边。

    “萧二郎,我就告诉你,我感觉夫子最可能考……”

    赵大郎神秘兮兮地凑过去,话说了一半,那少年转身就走,根本不想听的。

    “诶!二郎?你上次秋试被骂了,今年再不得好,你这身缃都没得穿了!”赵大郎追上去,大咧咧地把手搭在少年肩上。

    少年虽然和所有人一样,着国子监统一的白衫,腰间的衣带确是一痕细细的缃色。

    最接近于明黄的色泽,不动生息地宣告了他的身份。

    东周皇太子,萧亿。

    如今,这位东宫却很淡定的任赵大郎的手,在他衣袍上沾上个枣核,微笑:“我自然不如大郎聪明的。”

    赵大郎总觉得这话深处,藏了一分涩。

    他挠挠头,又加了句:“秋试就算了,昨儿布置的策论,你有思路没?我觉得,你擅词,可以从论诗余之道入手……”

    “多谢大郎费心。既然是夫子布置的策论,还是让我自己完成吧。”萧二郎再次打断,很温和的拒绝。

    赵大郎词穷,觉得嘴里的甜枣实在有些苦。

    萧二郎虽身居高位,但在国子监,尤其是那个铁面洛夫子的手下,只会被当成普通学生。

    学业算不得出众,骑射更一般,最擅的是词曲,风花雪月的东西,也登不得庙堂之高。

    要不是那一痕缃色衣带,真是丢到人群里就认不出的角色。

    这时,一个沉稳却又严肃的男声响起:“还有空玩?策论写完了么?戒尺挨得不够是不是!”

    “见过洛夫子!写完了,当然写完了!”赵大郎一唬,看清来者,连忙一揖,顿了顿,又加了句,“二郎也写完了!”

    萧二郎一愣。叹了口气,话到嘴边也咽了下去。

    忽的,他感到有谁在扯他的衣带,一低头,发现是个小丫头,梳着双丫髻,小手不规矩。

    “殿下息怒!此乃老夫最小的女儿,名霞。虽为女子,但老夫尤其疼她,才偶尔带她来国子监,沾沾大贤之气。”

    洛夫子连忙拽回小丫头,向萧二郎致歉。

    注释

    1。国子监:明代皇子皇孙和权贵子嗣都可入国子监就读。这种属于靠血脉“庇荫”。普通百姓,需通过一层层科举上来,称为贡生。当然,还有靠钱捐的一条路子,称为例监。
………………………………

第四十八章 无路

    赵大郎见这粉雕玉琢的丫头,跟画上麻姑似的,笑:“哦,这就是盛京所传,夫子的老来得女啊!夫子,身体不错嘛!”

    最后一句话,让洛夫子眉间一竖,喝道:“没规没矩!去哪儿学的油头话!策论,再罚一篇!”

    赵大郎瘪瘪嘴,不敢说话了。

    这时,那懵懂初开的小丫头,不识人间贵,趁几人说话,竟是一伸手扯下了萧二郎的缃色衣带。

    “好好看的颜色啊!跟其他人不一样呢!”小丫头拍手,笑得开心。

    赵大郎噗嗤一声笑,看到有些尴尬的洛夫子和萧二郎,又敛了笑,拿出一颗甜枣:“来来来!好吃的,换衣带!”

    小丫头立马喜笑颜开。很利落的就拿枣儿换了缃带。

    刚把甜枣塞进嘴里,余光看到院子里赵大郎吐了满地的枣核,她黑眼珠一转,噗,小嘴放炮仗般吐出核儿。

    赵大郎大笑起来:“有出息!跟着我大郎,出息大大的有!丫头,你几岁?”

    “五岁。”小丫头奶声奶气道。

    “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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