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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朝凤仪-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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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皇!小钰子可聪明了!臣女念书都念不过他的!”康宁帝姬赵玉质不服气的娇嗔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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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钰兵
“哟嚯,你是指你那给孔圣人画花脸的念书么?”赵胤瞪向一旁的女子,没好气,“随便从乡下拉个童生,念书都能胜过你的!”
“我不管!反正小钰子最聪明,小钰子最好,父皇您没瞧见罢了!”赵玉质噘嘴,去抱赵胤的胳膊,撒娇。
到底是已故的元后嫡出,赵胤拿这个女儿也没法,缓了脸色,拨弄她下来:“没规矩。堂堂帝姬,平昌侯世子还在这儿呢,丢脸丢到外面去了。”
赵玉质这才整整衣衫,摆出帝姬的架子,又忍不住朝跪着的沈钰使眼色:“小钰子你放心,我横竖向着你的,不怕!”
沈钰压了压上翘的嘴角,叩首道:“陛下,这就是臣撰写的兵书了。取《玉篇》钰坚金之意,臣将之命名为《钰兵》。”
赵胤翻看着卷册,点头:“军心坚毅,兵魂如金,是个好名字……你确定不是以你的名字命名,讨个名扬天下么?”
沈钰脸一红,拜倒在地不敢抬头,挤出几字:“当然,若能顺便……”
“呵,男儿志在四方名青史,没错。”赵胤哭笑不得,“起来吧,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又不是甚见不得光的事。”
顿了顿,赵胤笑意微敛,加了句:“不过,用此兵法替换王老将军的兵法,广推三军。不准揍。”
不待沈钰回话,赵玉质先吵嚷起来了:“为什么呀父皇!您也看过了,说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为什么不能用之我军呢!”
赵胤看向也噙了委屈的沈钰,伸出手去,像个普通的长辈,拍了拍他的肩:“沈钰,变之一字,你可知有多难?”
沈钰点点头,又摇摇头,思量一句:“臣只知,前朝萧哀帝变法失败,洛氏大案牵连五万余人,午门被鲜血染红,秃鹫十日不散。”
“不错。甚至,真相比你从史书上读到的,还要残酷。”赵胤眸色微晃,语调有些不稳,“人,都是安于现状的,尤其是已经接受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东西,你突然要他们弃旧变新,不亚于在他们脖子上搁一把刀。”
“那……就不为么?”沈钰愣住。
“不,总会有人,踏出第一步的。注定是地狱和鲜血的第一步。”赵胤声音嘶哑,忽的就红了眼眶。
是了,第一步。那个笑容苍白又温柔的人,到底是何处来的力量,迎着天下人的对立面,踏出了那一步呢。
于是无尽的暗夜中,他点燃自己,成为了光。
“往这边走啊!”
赵胤仿佛又看见他了。笑着,燃烧着,向后人们招手,那些将他踩在脚下,唾骂他遗忘他的后人们。
“既然第一步如此可怕,谁又愿意出头去走这一步呢?人人都不走,最后不就等于没人走了么?父皇难道认识这种糊涂蛋么?”赵玉质天真无邪的不解传来。
赵胤点点头,几乎是没有任何迟疑的,应道:“有,有这种人,或者说,你们要始终相信,有这种人存在的……或许他就在你身边,或许他疾病缠身,或许他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但你们一定能在他眸底……看到太阳。”
光。
是太阳的光啊,能将夜或者人心都点亮的光。自你眸底而始。
“所以啊,你们记住,踏出第一步的人,无论是失败还是成功。”赵胤深吸一口气,仿佛用尽全身力气,要让这世间都听清楚,“……都值得,不朽。”
你应当不朽。
在无尽的历史和更迭的时光中,你应当是永远高悬的太阳,以这山河的名义,不朽。
……
“如若一定要有一个踏出第一步的人,那么,请自我沈钰始。”青涩却坚定的声音传来,堂下一袭白衫的少年拜倒。
李玉质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拦,却在看到那毫无动摇的脊背时,手缩了回来,红着鼻头,压下发酸的涩意。
赵胤微怔。他印象中的平昌侯世子,是个整天逗鸟遛狗看尽盛京花的富贵郎,不识人间疾苦,也不知沧桑悲喜。
可他转念想到某茬,试探:“尔为了建功立业,这么热心的?虽说志向是没错,但盛京多人才,还轮不到你出头。”
“不!”沈钰抬眸,异常明亮的瞳仁,噙了稚嫩却干净的光,“陛下您说过,总要有第一个人的。如果这第一人,注定了是地狱和鲜血,我沈钰,愿往矣。”
顿了顿,少年郎单膝拜倒,行的是将士出征礼,沙场一去不回头,付尽英魂的礼。
“谁说是注定了地狱和鲜血?至少还有老夫垫在你前头!”
忽的,殿门打开,平昌侯沈圭大踏步进来,看了眼沈钰,红着眼,向赵胤请罪:“臣无诏而入,臣有罪!”
“玉质也跟着小钰子!谁敢说《钰兵》不好的,谁敢对小钰子动手的,我西周帝姬没在怕的!”康宁帝姬李玉质也拜倒,挡在了沈钰前面。
赵胤笑了,将手中的卷册交到沈钰手中,郑重道:“尔既任禁军中郎将,便调拨给你一伍兵将,你着手试练《钰兵》。记住,经验。”
赵胤深吸一口气,攥住卷册的手微微发抖:“经验,一定要留下来经验。诸法完善之后,再推广至全军。彼时,你尽管去做,朕,会在你身后。”
经验。
曾经那个人要用鲜血写就的两个字,已经成了后人们,为那轮太阳立起的丰碑。
沈圭和赵玉质都惊喜的拜倒,沈钰更是孩子般的瘪了瘪嘴,差点就湿了眼眶,到底是初入世间的跌跌撞撞。
但是那眸底,已经有光了。
“沈钰,你……比他幸运。”赵胤捂住了眼睛,不知道为何,发烫得紧。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国子监的少年,也是差不多这般年纪,说,因为,我会是君王。
然后,他去了,踏出了第一步。
那时候,只有他一人。
可是现在堂下的少年,有那么多人站在了他身后,帝姬,王侯,甚至君王。
是了,他比他幸运。
赵胤不敢放下手,怕砸了脸,因为无声无息的,两行清泪就滚过了眼角皱纹。
萧二郎,你留下的东西,可不止一本无名录啊。
盛京东郊。花木庭,瘦金体的牌匾被掩在了热闹的石榴花后。
“石榴花开,好兆头啊。”陈粟悠闲的搂了搂身旁的女子,瞥了眼她肚子,笑,“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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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亡命
云福咻的红了脸,嗔道:“公子,行首大人还等着呢。”
陈粟这才意识到旁边还杵了个人,目光懒懒的飘过去:“行首大人,您刚才说什么?”
薛高雁翻了翻眼皮,没好气道:“我在问你,最近帝宫出现的一连串事,什么悯德皇后入狱啊,曹氏封妃啊,和你到底有无关联。”
陈粟眉梢一挑:“行首大人这话说得,怎么就认定和我有关呢?”
“没有最好。我就是问问。”薛高雁松了口气,叹,“我薛高雁虽不是善人,但也不愿见着九州不平。”
云福眸色微闪,但也没说什么,只是低头斟茶,眼睫毛垂下一爿暗影,在茶水里晃。
陈粟垂眸瞥了云福一眼,拾起她斟的茶,一饮而尽,热茶呼出一缕白气,男子的眼在水汽后昏昧:“不愿九州不平?行首大人身为叛党之首,说这话不觉得可笑么?”
薛高雁的指尖在箭袖里的一攥,沉声道:“我添居行首之位,只为取赵胤头颅。若不是万不得已,并不愿生灵涂炭,风起云涌。我一人之罪也,何必多加牵连。”
“呵,那就祝行首大人得偿所愿了。”陈粟轻飘飘的笑,也不知是褒还是贬,“……不过,这世间事很多都是失控的,愿望是一回事,结局可能就是另一回事了。”
薛高雁眼眸一眯:“你这是什么意思?”
“……啊咧,茶凉了。”陈粟没有回答。依旧无所谓的笑笑,把茶盅递给云福,“帮我换杯茶吧。”
“当年一茶之恩,我希望你没有忘记。”薛高雁吁出口浊气,“陈粟,不要让我失望。”
陈粟抬眸,迎着五月的日光,笑得干净:“矢志不忘。”
当年,东周破灭,西周当兴。
他陈粟,被骂为狐尚书的奸臣,自然成了过街老鼠,曾经狐假虎威风光无限的权吏,沦落到去捞下水沟里的水喝。
没有人愿意赊给他水喝。甚至他试图在溪河里取水,都有小孩故意在旁边撒尿。
蛊惑西周帝后沉迷声色枉顾民生的奸臣,却用手鞠了下水沟里的水,砸吧嘴,喝得舒服,两旁的咒骂和厌弃都视若不见。
“啊,有杯茶就好了呢。”他解了渴,一叹。
当他还是君王堂上最受宠信的尚书郎时,喝的都是进贡的御茶,哪里饮过白水,还是混着泥渣的沟渠水。
然后,一盅热茶就递了过来,香气扑鼻,是上好的碧螺春。
“你待会儿恐怕出不了这条街了。”他抬头,见得那个西周朝无数次想砍他脑袋的御史卿,熟人了。
那御史卿看了眼骂着“狼狈为奸”围过来的百姓,笑得一如着红袍时的不惧:“老子薛高雁,还没怕过什么。”
他接了茶,细细的饮了,问:“条件?”
“追随我,砍了赵胤老贼的头。”御史卿答。
“呵,是杯好茶呢。”他笑,伸出手去,击掌为誓。
……
茶盅见底,陈粟吐出一根茶叶,不知道为什么,比那日名贵过百倍的茶,他却再也喝不出味道了。
都跟白水一样,索然寡味。
“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但又怕不是想要的答案。”陈粟放下茶盅,抬眸看那御史卿已经生了胡茬的脸,“你曾视我为奸臣,和他们一样,要不是先帝保我,你的龙吟弓怕早就将我的脑袋,射成筛子了。可为什么最后还是你,递给了我一盅干干净净的茶呢。”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薛高雁耸耸肩,“你虽非善类,但确实有自己的本事。老子为了砍赵胤老贼的头,也就能放下前嫌,与君同袍了。”
“杀了赵胤就对你如此重要?竟能令视龙吟弓为审判的御史卿,和我们这种人人喊打的老鼠为伍。”陈粟疑。
“愿付一切。”薛高雁笑了,路尽无悔。
他看了看身上的衣袍,黑色的,是丧衣。
四年了。那个曾经绯衣银弓的御史卿服了四年的丧,为了那个大火夜向他伸出手的夫子。
所以,赌上一切吧。
“……行首大人,看来至少有一个方面,我们是同类人。”陈粟看着薛高雁,目光好像能扎到人心底,“为了某个信仰的东西,便能走上绝路。”
薛高雁不解,但也没追问,丢下句“好自为之”后,便出了院子。
亭子里就剩下了陈粟和云福,看着黑色丧衣被掐断的背影,还有茶炉里冒泡的水汽,如坠梦里。
人还是那个人,茶还是那炉茶,可惜,都是选择了独木桥的亡命徒,就注定了没有并肩的人。
“公子,您……”云福欲言又止,指尖搅着裙袂,脸色有些纠结。
陈粟低头瞧她一眼,有些诧异,但更多的是玩味,就像看着一个自己亲手打造的游戏似的,沾了茶水,在她掌心写了一个字。
云福见男子难得的和他说风云事,也就胆子大了些,小心翼翼的往掌心一瞧。
权。
掌心的,是一个权字。
女子眨巴眨巴眼:“这就是公子所说,信仰的东西么,走上绝路也在所不惜?”
陈粟不置可否,像闲聊般随口道:“金桔之死,悯德皇后入狱,是我告诉曹惜姑去做的,我要把她从一个大家闺秀,培养成一头生獠牙的狗。而助力这只狗封妃,是为了在关中和江南之间插一根钉子,引得南北生隙,天下局乱。”
云福下意识的多嘴了句:“可行首大人才说,并不愿九州不平,多牵连民生也。”
“他要的东西,和我要的,本就不同。”陈粟勾唇,“从一开始就没有同袍一说。只有棋局,至于谁是谁的棋子,还不一定呢。”
云福微怔。眸底有挣扎,低低一句:“……行首大人是很信任您的。”
陈粟伸出手,抓住女子写了掌心水字的手,一握,力气大得,好像要把那个字给揉碎。
云福惊呼,痛得脸色发白,却丝毫不敢动弹。
“云福,记住了,我和他薛高雁,都是走独木桥的人。”陈粟幽幽道,怪笑,“除了眸底映出的东西,其他的,什么都可以赌。”
——所以,我和他,是同类人。
这句话陈粟并没有说出来,只是若无其事的松开手,女子就瘫软到了地上,手掌软软的耷拉下来。
俨然骨已经碎了。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名声
另一厢。平昌侯府,祖宗祠堂。
沈银拿笤帚扫去落了满堂的石榴花,瞧着青黑冷寂中唯一一抹艳色,和那抹艳色中探出来的脑袋,冷笑:“我原以为石榴花开,是好兆头,如今看来,是招霉的。”
顿了顿,沈银举起笤帚:“还不走?小心我叫人来,长辈们铁定不放过你。识趣的,就赶快自己走!”
原来一名男子正叉腿坐在墙头,低头瞧着园里的沈银,满枝石榴花映得他眉眼艳红,景倒是好景,人却不一定是客了。
“算辈分,你还是我堂妹。久别重逢,就这么招待的?”男子拂去肩头的石榴花瓣,耸耸肩,“你尽管去叫人,我是很期待若沈圭,哦不,叔父他看见我,会是什么表情。”
“沈锡。”沈银吐出一个都快生疏的名字,“这么多年了,你又回来了。做的什么打算?”
沈锡坐在墙头,腿晃来晃去,悠悠道:“我说就是来瞧瞧故人,你信么?毕竟当年你们做主,将我和我爹一房扫地出门,这可是大恩情。”
最后三个字,被男子咬牙切齿的说出,偏偏脸色压得静然,如若故人归来的不在意。
顿了顿,男子瞧了眼执了笤帚洒扫的沈银,噗嗤一声笑:“侯府大家千金,盛京名门间的红人,天机先生的掌上明珠,这样的堂妹你,也会被罚来看守祠堂?”
沈银秀眉蹙紧。并没有否认,但也不欲与他纠缠,遂转身擦拭祠堂佛像,恍若墙头是团空气。
沈锡也不恼,跟故人闲聊似的,自顾说东道西:“肯定是犯了什么大罪吧?让我猜猜……和薛高雁?”
沈银心里咯噔一下。猛地瞪向墙头男子,眉间飘起簌簌的风雪:“……你如今在追随南边叛党?”
闺阁逾矩,本就是秘之又秘的事,连沈圭也只是对外宣称,她身子不好,在静室休养,绝没有谁大嘴巴对外吵嚷的理。
唯一的解释,就是沈锡是从薛高雁那边知道的。那么他和这个南边党人行首的关系,就耐人寻味了。
没想到沈锡无意隐瞒,咧嘴笑:“不错!你既然是薛御史的枕边人,便也算我们南党一家的……”
“谁和你是一家的!”沈银打断,怒喝,“我和薛高雁的事,与尔等无关!!别拉上南边党人的勾结,没谁急着和你攀亲戚!!!”
“啊咧,我们本来就是亲戚,亲上加亲才对嘛。”沈锡似乎对女子的反应意料之中,带了戏耍,玩味着女子的反应,“不然你把叔父叫来,还有我那个堂弟,看他们认不认!”
沈银忌惮。并不想把此事闹大,让侯府平添烦忧,遂缓了音色:“无需牵扯他人。你此行是来见我的吧,到底所为何事?”
沈锡眯眼一笑,伸手折了一枝石榴花,扔给园里的女子。
“我不就是心疼你嘛。人前规矩到挑不出错的你,人后却犯了这种不要脸的罪,如今被禁足祠堂,也有十天半月了吧,却还悠悠闲闲的,貌似还过得舒坦?”
沈银心尖一痛,像是被根针扎了,别过脸去:“……我心甘情愿。”
“你真的是很不一样了,堂妹。当年把我和我爹赶出这道门时,没见得这副好嘴脸。果然是薛御史功不可没,石头都能磨圆了。”沈锡讽笑。
“科举舞弊,是你罪有应得。”沈银青脸。
“呵,罪有应得?”沈锡听到这几个字,大笑起来,“我若有罪,薛御史那把审判的弓,为什么没有指向我呢?只是剥了我状元的名次,他薛高雁没这么仁慈!后来主导舞弊的孙大人,脑袋可是被他一箭贯穿了的!”
顿了顿,沈锡死死盯住沈银,语调发狠:“你知道的,你们都知道的,我和我爹,都是清白的……可就算知道这点,你还是和沈圭将我们逐出了家门!!!”
最后一句,沈锡几乎是尖叫起来,刺耳的,怨恨的,空气都被劈成了两半。
沈银直视他,淡淡道:“虽尔等清白,依然与那孙大人有往来,若孙大人认罪前咬一口,风雨难免波及,彼时伤了我沈家名声,就是因小失大了。”
“因小失大?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同族啊,你们却为了名声两个字,做的这般……绝。”沈锡眉间腾起戾气,搅得眸色发黑。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天沈银和沈圭,脸色是如何变化的。
上一刻还在阖家宴饮,觥筹交错,父女俩安慰他们,既然查出来他们清白,也算是虚惊一场,苦尽甘来。
那时候啊,微醺的醉脸中笑靥红,所有人都是亲切的,温和的,恨不得将他们遭受的冤枉担过来。
可是下一刻,又传来消息,说主导舞弊的是孙大人,和他们有往来的孙大人,姓薛的状元郎击鼓,请求彻查。
然后,父女俩当场砸了酒盅。当着他们面撕了族谱,扔了几两碎银,就把他们像狗一样赶了出去。
那时候啊,沈银和沈圭的脸色,变得惊人的快,他们的笑还没来得及散去,就已经成了沿街的乞儿。
“流言蜚语都是不长眼的乱咬狗,若咬着了沈家名声,因小失大。”
那是沈银站在沈府台阶上,扔出他们包裹,居高临下的最后一句,然后那扇熟悉的家门就彻底锁上。
……
“快刀斩乱麻。不愧是天机先生,当年你们父女俩下得招好棋啊。”沈锡长叹,嗤讽,“却可怜同一屋檐下的亲人,一夕之间沦为无家可归的浪人。”
沈银厌恶的转过头,寒声:“我父亲身为沈氏家主,自然为家族大计考虑。若为保全清名,当时要逐出去的是我们,我沈银,毫无怨言。”
沈锡一愣,凉凉道:“名声两个字,真对尔如此重要?”
沈银有刹那的迟疑。但只是片刻,便重重点头。
于是沈锡诡异的咧嘴:“既然如此,这一次,便让我瞧瞧……你会不会如当年一般守护它吧。”
“你要干什么?”沈银蹭的腾起不好的预感。
“私通款曲。这种浸猪笼的大罪,沈圭还想帮你藏着掖着?我倒要看看,这一次,在女儿和名声之间,他沈圭怎么选。”
沈锡灿烂的笑了,满墙石榴花色殷,映入他眸底,却成了一片漆黑。
………………………………
第一百九十五章 孩子
五月。除草,施肥,莳花也。
于是豆喜瞧着云福一双巧手,蝴蝶般的在花圃间飞,讶异:“奴才还以为这花儿放一边,有土有水的,自己就能长了,没想到这么费事。”
云福正执了花锄,熟练的松活花泥,笑:“你若养野花,自然不费劲。可这花能一样么?它们可是先帝留给你的遗诏,你敢不悉心照料来!”
豆喜连忙双手合十,请罪:“陛下在天之灵,多多恕罪!奴才一定把花儿养好了,直到交到皇后手上!”
顿了顿,豆喜又试探的瞅了眼女子神色:“不过,云福姑娘今儿,好像心里压着事?”
云福一愣,下意识的抹了把眼眶下两圈黑,嘴硬:“有,有么?”
“你自己都摸着了,喏,几晚没睡好了吧。”豆喜立马揭穿,噙了担忧,“你若心里不痛快,今儿又何必来帮奴才弄花,好好待着歇才是。”
“……并不想回那座宅子去呢。”云福眼神一恍。
豆喜朝她那缠着布条的手努努嘴:“手有无大碍?可是那边有人欺负你?你给奴才说,奴才虽没本事,打架还是能充个数的!”
云福忍不住笑,揶揄道:“就凭你?去了花木庭化成灰回来的!罢了,是奴自己愚笨,倒不愿叨扰你。”
豆喜夺了她手里的花锄,佯怒:“你这样就别帮奴才了!带着满腔烦忧莳弄陛下的花儿,也是大不敬呢!快去歇着!”
云福眸色一闪。提到那个“陛下”,她就想到总跟在“陛下”身后,被天下骂作狐尚书的男子。
她是知道的。蛊惑帝后沉迷声色,撺掇加赋增税的奸臣,无论是昨日,还是今朝,她比谁都知道,每晚自己枕边的,是日光,还是罪孽。
然而,半辈子面对无情草木,练就了她一颗无色心,生来就像是旁观者般,黑白无染,翻覆无澜。
“为什么啊,喉咙里还是像插了根鱼刺……”云福坐在田垄上,搅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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