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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上的薄荷-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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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揉了揉发酸的脚踝,这个七厘米的细高跟简直是要了命了!
“小秧苗?”
“你是……那个”薄禾记忆里是有那么一个人会叫她小秧苗,但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方……”费尽脑汁才想到人家姓方,这就有点尴尬了。
“方卓航。”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方卓航一进门就看到了薄禾,除了更高更瘦,依稀还是他心里的模样。给自己做了差不多半小时的心理建设,才鼓起勇气来打招呼,结果小秧苗却叫不出他的名字了,有些失望,只是也难怪,已经有十多年没见了。
“不好意思啊,”这也不能怪她没心没肺的,这个方卓航家搬走的时候,她应该刚上初中吧,“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我跟阿莱是大学室友,”想想可能怕尴尬,又指着一处,“还有他们俩住一屋。”
顺着方向看过去,可不就是霍庭州和孟屿吗?亏她还以为他们俩一见如故!结果,被俩人合伙给涮了!
昨天在医院,还因着孟屿的坏脾气,跟霍庭州道歉,现在想想,他们那时候心里暗笑,这姑娘有点傻吧!
想着,便恶狠狠地瞪了朝她看过来的霍庭州一眼,坏人!
方卓航是典型的书呆子,各种奖学金拿到手软,智商有多高,情商就有多让人无语。同窗四年,估计班上很多同学没跟他搭过话,所以不善言辞的他,能够主动找薄禾搭讪(打招呼),可谓是惊呆了一众同吃同睡的小伙伴们。
然而两个人都不是健谈之人,不,应该是,一个不敢说,一个不知道说什么,所以简单的寒暄之后,他就垂头丧气地回去了。
“馆长,认识那姑娘?”
为何是馆长?还不是因为方卓航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几乎都泡在图书馆,一天能够在图书馆待够十个小时,比上班的还要积极。因此,人送馆长称号。
霍庭州还以为,万万年不会离开图书馆的方卓航,大抵婚礼也不会来参加的,只是没想到几年不见,剧情走向有些清奇了。
因此,八卦的小眼神恨不得直接贴到方卓航身上,万年的书呆子,镇馆之宝,竟然主动找女人说话,天下红雨了?
“小时候的邻居。”
这个设定好,破镜重圆,青梅竹马,剧情走向都可以!
“喜欢她?”
霍庭州上辈子可能是个媒婆,一旦遇到点苗头,总喜欢问喜不喜欢?
(孟屿:霍庭州!前一个小时,不是男主角还是我么?怎么突然换设定了?)
“我对……对……小秧苗……不是,不是……”
“馆长,你都结巴了,还说不喜欢,拿我们不当兄弟是不是?”
“我……”
“小秧苗,我的天呐?酸了酸了,”霍庭州假模假样地抖了抖鸡皮疙瘩,“喜欢勇敢去追呀!”
霍庭州简直把看热闹不嫌事大,完美诠释在方卓航身上,可怜的零经验选手,被逗得脸色通红,无从辩解。
孟屿一脸无语地看着霍庭州逗方卓航,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是在认真地开玩笑,而另一个,却是一本正经地在害羞。
看来,根据小时候的邻居这个设定,馆长喜欢薄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只是视线微移,那一隅,素手执杯,自成风景的女子,似乎并不知道。
没想到,这个迷迷糊糊的小朋友,也有人惦记了她一整个青春。
只是标榜追求自由的薄小姐,若是知道有人惦记了她这么多年,会怎么想?莫名就有些同情方卓航了,喜欢了这么一个没心没肺,连他名字都没记住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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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5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初读《诗经》,薄禾便被其中的意境所吸引,芦苇密密又苍苍,晶莹露水结成霜。我心中那好人儿,伫立在那河水旁。
蒹葭,作为一家原汁原味的旗袍店,以其复古的装修风格,在高端大气的CBD对面,显得格格不入的同时,也给人眼前一亮之感。
作为这家店的老板兼设计师,薄禾却觉得,闹市中取静,是一种情怀。
门外是节奏快捷的都市生活,白领精英,恨不得按秒来安排计划,可门内却仿佛穿越数十年华,在留声机低沉缓慢的转动中,悠悠流转,体验那个时代的民国风情,旗袍文化。
门口的银杏日渐金黄,深秋越近,天色便暗的越早,作为佛系老板,平日里没有加急的订单,差不多六点就打烊了。
下午四点,外面的街道挺冷清,毕竟,大家都还没下班。
“慧姨,今天我要翘班先走了,再过会你也收拾收拾回去吧,记得锁门哦!”
蒹葭,其实是一家老字号,原名是薄记,大概她太爷爷的时候,门面店就开在这里了,所以这是一家比阿中哥哥年纪还要大的祖传老店。
随着快节奏的生活,以及越来越标榜名牌潮流的穿衣品味,薄记的生意越来越不景气。
薄禾原本学的是艺术,辅修了服装设计,大二那年,丧心病狂的教授竟然还布置了暑假作业,被自家老爸拉过去看店的薄禾,灵感突现。
设计了一个系列的旗袍,在一众同学的礼服作品中脱颖而出,一时间,在学校也可谓是声名鹊起。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薄禾便把设计图纸给了自家老爸,碰巧儿她爸爸那段时间生意不景气,空闲着就把成品做了出来,没想到被老顾客一抢而空。
然后她爸爸,可谓是逮住了机会,干脆等薄禾毕业直接放权,当个甩手掌柜的,天天陪着退休的老婆,游山玩水……
慧姨在店里干了十五年,一手纯手工的旗袍技艺,也是尽得薄家真传,在薄禾眼里和自家人也没什么区别。
“去喝周岁酒啊?”
慧姨记得薄禾好像提过这么一回事儿,想着也就是这几天吧。
“对啊,答应了周辰安,不然又要天天说我说我,重点是我要去看看他家混血儿的小侄女。”
周辰安是薄禾的表哥,姨妈家的儿子,前些年德国留学,然后找了个女朋友,生了一个混血小公主,光是想想应该就很好看吧。
现在竟然把人给拐回国定居了,了不得的人才!
“去吧去吧,记得先回家换身衣服,你这身太素了。”
看着身上黑白小细格子的旗袍,确实不适合参加热闹的生日宴。
“知道啦,慧姨。”
很久没见周辰安了,说起来还是有些期待这次见面的,前年他带女朋友回国过年,她恰好毕业写生没见到,还被他念叨了挺久。
这次回国定居,想想以后有个漂亮的小公主喊自己姑姑,真是太期待了。
喜滋滋地出了店门,暗自琢磨着过会儿换件什么衣服比较合适?却不想,差点撞上迎面走来的人。
“小秧苗……”
薄禾觉得,好像这个称呼小时候没觉得怎么样,现在听,怎么有点肉麻呢?
“咦?卓航,你怎么在这儿?”
虽然两个人自小相识,可是人际关系是靠相处的,所以说,两人真的只有小时候的交情,而且薄禾向来不是热络的人,自然觉得生分。
“来找你的,”方卓航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自从上次见面,他就一直想再见她,可是上次被霍庭州调侃怕了,所以那一波人,他不好意思找。
昨天偶然听他妈说,现在薄家的旗袍店是薄禾在经营,所以这才找过来,霍庭州有一句话说的对,喜欢就要勇敢去追!
“找我?有事儿吗?”
薄禾实在想不出,找她干什么?
“想请你晚上一起吃饭?”
这个应该没有说错吧,总归请人家吃饭没什么问题,只是,可惜了时间不对。
“今天表哥家女儿周岁酒,所以……”当然只能拒绝你了……
“周辰安吗?他不是出国了?他都有女儿啦?”想来,周辰安比他还要小几岁,小时候倒是见过几次的。
“嗯,表哥他现在回国定居了。”
两个人一板一眼地一问一答,总感觉像是小学生和老师的对话。
“那我可以一起去吗?”
啊?薄禾惊了,很直接地面露难色,她从不擅长拒绝别人,因为她一向高冷,其实就是情商不够只能装高冷了,因此,她拒绝别人的机会不多,别人对她也是远之,远之……
薄禾用自己仅存不多的智商加情商思考了那么一下下,她侄女周岁酒,为什么带他去?
凭小时候的交情,妥妥不够,绝对不可行!
其实,方卓航还真不是没眼力劲儿,上赶着要去,他想的也很简单,大家都认识,很多年没见了,一起见个面吃个饭也没什么不妥!
“卓航?”
孟屿的观念在霍庭州的影响下,一贯的认知是,大马路上偶遇谁都不会偶遇方卓航,可惜几年不见,真的是世事变迁,沧海桑田……
“老孟?”
对于孟屿的突然出现,方卓航有些慌,那天阿莱和她老婆偷偷说要继续给孟屿和小秧苗牵线的时候,碰巧被他听到了,所以莫名对孟屿有些戒备。
然而对于薄禾来说,孟屿的出现,仿佛援军驾到,一下子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僵局,
“薄小姐。”
看到薄禾,孟屿也有些惊讶,她穿着一身黑白格子的修身旗袍,长发及腰,在现代化的商业大楼之间,有些别具一格的韵味。
薄禾对他微微一笑,算是打了招呼,也有些对他无意解围感谢。
“馆长,正好有事找你,有空一起吃晚饭吗?”
“啊?我……”方卓航想说,我约了薄禾,可是人家好像没答应。
“不好意思,你们聊,我还有事先走了,拜拜。”
薄禾正愁没法儿脱身,现在不溜更待何时,嘴上说着抱歉的话,脚却很诚实,匆匆就往地铁站入口走去。
这次真是多亏了孟屿,误打误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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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
海上明珠,从文艺的角度剖析,可以说是引自沧海月明珠有泪……若从吃货的角度来看,妥妥就是一家以海鲜为特色的宴会酒店了。
之前薄禾只顾着看地址,真到了酒店门口,不得不感叹,资本家就是资本家,周辰安肯定没少捞一大笔钱回国。
薄小姐暗戳戳地上网给自己科普了那么一下,海上明珠,作为沪城数一数二的酒店,标榜只要你能说的出来的海产品,它都有,主厨更是囊括了七大洲的外籍人士,口味丰富,菜品独居风味,当然,还有更让人念念不忘的……价格。
所以说,周辰安,为了宝贝女儿,够下血本,女儿奴无疑了。
“小姐你好,请问您是哪家的贵宾?”
酒店同时承办了几场宴会,所以门口的侍者很贴心地为各家的客人指路。
“周辰安。”
薄禾在指引下,很快就找到了宴会厅,小宝贝的摆台随处可见,童真童趣的布置风格,明艳的色彩搭配,让人都觉得年轻了好几岁,可见周辰安很用心就对了。
“好久不见,周辰安。”
自从他大学毕业出国到现在,差不多三年了,除了周身的气息更显老练之外,其他好像也没变。
“没大没小的,叫表哥,阿姨他们呢?”
“我爸妈北京一月游,还没回来呢,我嫂子呢小侄女呢?”
刚刚看照片,薄禾心都快化了,混血啥的,真的是太可爱了。
“想找小侄女,有红包给吗?”
“那是必须的,毕竟是做姑姑的,不像有些做哥哥的人,连妹妹的棒棒糖都要骗。”
骗棒棒糖的黑历史来源于,薄禾五岁的时候,好不容易熬了一个星期得到了一支棒棒糖,还没捂热呢,周辰安来了,说他看见这根棒棒糖被老鼠舔过了,不能吃了。她伤心欲绝,结果棒棒糖却不翼而飞。
这是周辰安行骗生涯最大的滑铁卢,因为他吃糖的时候,被薄禾抓个正着,然后被他爸狂揍一顿,并且禁了一个星期的零花钱。
“我的好妹妹,这件事情,你已经说了快二十年了,可以点到为止了吗?我带你去看你侄女。”
如今,作为商业精英,是再不能听以前自己干过的糗事了!有伤形象!
“Zoey来爸爸抱抱。”刚睡醒的小姑娘,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睫毛长得让人着实嫉妒,软乎乎窝进爸爸怀里的样子,实在好有爱。
“Amelie,这是我表妹,禾禾。”
“嫂子好!”
Amelie是土生土长的德国人,为了来中国,平时跟老公说话都是尽量讲中文的,现在中文水平还不错,只是,嫂子这个词儿,有些超纲了。
她疑惑地看了周辰安一眼,得到解答以后才豁然开朗,有些不好意思,“可以直接叫她Amelie,这是我女儿,Zoey”
一岁的宝宝还不太会讲话,而且平时都是德语和中文,还在积累阶段,除了爸爸妈妈,以及一些拟声词,其他的表达得比较少。
“Amelie,很高兴认识你,你可以叫我禾禾,周辰安很忙的话,以后你可以带着Zoey找我玩儿,带你们吃遍中华美食。”
薄禾特意说得比较慢,对于这个外国嫂子,她还是蛮喜欢的,但更多的还是喜欢自己的小侄女。
“好,以后请多多指教。”
这话听着怎么好奇怪啊,算了,不和外国人讨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估计她是理解不了的。
薄禾开始专心逗Zoey,“Zoey,叫姑姑,姑姑。”说完还指指自己,“姑姑……”
小家伙迷惑到不行,眼珠提溜提溜转着,一会儿看着奇怪的咕咕,一会儿望着爸爸,真的很奇怪:尖尖嘴巴的也是咕咕,咕咕咕?这个也是咕咕?
大家都当是小家伙和薄禾不熟,还好都没有搞明白小家伙的疑惑,不然这童言稚语,真的要成大家的笑话了,而且够笑很多年的那种。
这个大眼睛的小家伙实在是太惹人喜欢了,想偷回家!
“Amelie,好想把小家伙偷回家……”玩几天,还没说完呢,周辰安一把把女儿塞在她怀里。
“可以借你今晚,其他甭想。”本来吧,周辰安这一通操作,还挺讲义气的感觉,可下一秒,“想要娃自己生去!”
一句话,真是把人给噎死了,果然,周辰安这个人,对她,嘴贱的毛病,从始至终!
算了,不想理他了,她要去找姨妈姨夫告状去,自然有人收拾他!
“孟总,欢迎欢迎!”
周辰安看着眼前西装笔挺的男人,这可是建筑系的翘楚,他成立的千制地产近几年地势头很猛,之前有意邀请他,只是被他秘书给拒了,这是……?
欲擒故纵?也说不通哇?因为没必要自降身价!
“周总,不要客气,刚好和朋友在这儿吃饭,小小意思,希望小朋友健康平安!”
看着孟屿递上的红包,看上去蛮厚实,人家财大气粗,给红包很正常,只是吧,这个红包上略微可爱的图案,有些违和就对了,看不出来,孟屿还有颗少女心?
和朋友来吃饭?那不就是和方卓航?薄禾下意识地就想躲得远远的,倒并不是避着他,而是怕方卓航又神神叨叨。
“禾禾,把Zoey抱过来。”
刚准备抱着侄女赶紧闪人,却莫名其妙被cue。
“孟先生,”
微微一笑,算是打了招呼,毕竟真不熟,而且吧,还曾经害人家肿成猪头,看到他总归有些心虚。
“原来薄小姐匆忙离开,是为了参加周岁宴,”再正常不过的话,端的是光明磊落,但是落入不知情人的耳中,却多了一份旖旎的味道。
孟屿摸了摸小家伙蓬松的卷毛,手感不错,可是这就吓坏了小家伙,看着不认识的叔叔,Zoey使劲儿地往薄禾怀里钻,“咕咕咕咕……”
薄禾喜出望外,终于会叫姑姑了,惊喜之余,倒是忘了回应孟屿,只是炫耀似的看着自家表哥,“她叫我姑姑了。”
明眸皓齿,灿若繁星,眼中神采飞扬,明明也是孩子气的娇纵样儿,孟屿却觉得比她一本正经地喊他孟先生的模样,鲜活多了,也有魅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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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7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禾禾,孟总跟你说话呢?”
周辰安有些微尴尬,自己上赶着想勾搭的业内新贵,这妹妹却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别给他搅黄了。
“啊?说什么?”薄禾是真的没在意,整颗心都在怀里软萌软萌的小侄女身上,至于孟屿问了她什么?
不知道!
而且,孟先生很明显又不是来找她的,她没必要积极主动地招待他。
突然,薄禾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孟屿的身后,没人?那就还好还好,方卓航不在。
“在找卓航?”
看着鬼头鬼脑望着自己身后的薄禾,她的意图太明显,孟屿立马就猜到了,怎么着人家也是沪大考古专业的博士,而且又从小相识,怎么就不受她待见了?
“没有没有!”
她怎么可能找方卓航,旁人又怎会懂,年少的友情,不过仅仅只是玩伴,现在又不能玩到一块儿,说到一块儿,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尴尬……
周辰安听着两个人的对话,孟总气场很强,自家妹妹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样子,迷之搭配。顺手从薄禾怀里接过自家的闺女,免得拿Zoey当挡箭牌,这个过得跟上世纪的大小姐一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喜欢画画设计图纸的妹妹,竟然会认识孟屿这号人物,是阴差阳错,还是孟总有所图谋?
“禾禾和孟总认识?”
周辰安还真不是非要去刷个存在感,只是,薄禾这小妮子,分明没有什么接话的自觉性。
“一面之缘,不是很熟。”
可不就是学姐办婚礼那两天见过,后来么,学姐还单独请了他们几个至交好友组局一起玩儿,可惜,这位孟总并没有出场。所以,他们他们算?点头之交?
对,就是点头之交,不熟的那种,他表哥这个人吧,平时挺嘴贱,不过商场上圆滑那一套也是很厉害,听他的语气,这位伴郎先生应该是挺厉害的人物,那就更不好乱攀关系了。
周辰安觉得自己就算心理素质再好,这张嘴就算舌灿莲花,也抵不住妹妹当着人家面直言不熟。
看着极力跟自己撇清关系的薄禾,孟屿却并不意外,心想:好像确实不熟,除了她让他薄荷过敏,他捏红了她胳膊之外,加上下午替她解了围,其他也没什么其他交集了……
并且这些都算不上愉快的记忆就对了,只是,当着他的面说不熟,画风有些奇怪!
“确实不熟,”心里知道两个人不熟,可真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觉得好气,“不过没记错的话,薄小姐好像欠我一顿饭。”
经过这一提醒,薄禾想起来了,那天为了表达自己把他搞成猪头的歉意,说要请他吃饭来着。
但问题是,他没答应,不是吗?现在,这是哪一出?还赖上她这一顿饭了?
“呃……对,孟先生有空可以联系我。”
对于人际交往这方面,很显然薄禾并不擅长,更何况是跟不熟的人打交道,情商这种东西,好像从来都比较欠缺。
只是,说实话,有请人吃饭,让对方有空联系的吗?至交好友,不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就算了,薄小姐,确定不是在敷衍?
“好,我记住了。”
一个敢说,一个敢应,听到孟屿的回答,薄禾长长舒了一口气,求别再跟她讲话了……肺活量不够!
周辰安看着两个人之间诡异的气氛,好像跟他想象的桥段不太一样。现在的情形,怎么看怎么像两个缺心眼儿!
孟屿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就鬼使神差地来这边的,他向来不太喜欢这种商业宴会,刚刚在隔壁也仅仅是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他本是无意看了这边一眼,因为感觉挺热闹的,不是商场上的那种虚以逶迤,而是那种小时候过生日真真切切的热闹,却无意瞥见了薄禾,她一身粉色连衣裙,显得娇俏不少。
“孟总,那是恒顺地板的小千金周岁酒,之前也给你递了邀请函,不过……”被你给推了,话还没说完,孟屿就走过去了。
秘书也很无奈:您想去,当时为什么推了呢?
(孟屿:我乐意!)
纯粹刷了波存在感的孟总,或者说赖了一顿饭之后的孟先生,很开心地打道回府。
“周总,今天就先走了,祝小朋友生日快乐!”
“既然孟总有事,那下次我做东,还望孟总赏脸。”
周辰安也算的上半个人精,孟屿突然出现在自家闺女的周岁宴上,估计和薄禾或多或少有点关系吧,不然就是眼前这位太闲了。
不过不管怎样,都是他结交的大好机会。
“好。”
孟屿既然亲口答应了,自然是不会食言的,更何况,他的秘书就在旁边,想约时间自然也就不是大问题了。
(薄禾:出现了不过七八分钟,孟先生已经厚脸皮地赖上了两顿免费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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