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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仙妻横行-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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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扬曾经看过湖,也读过湖。读湖要读得很久很久,读得沉入到眸子的深处,方才知湖的可贵与妙处。湖是自然的灵魂,秘不可测的。山,却是自然的骨骼。登然而后观,一幅幅壮美的山的图画就展现在眼前。
末登而观却初入眼帘的,是这一座古老的山。山很苍凉。
“看来,我媳妇是被你媳妇拐到这儿来了。另外,还包括我家那小子,”在他身旁突地出现的阴王,正在闷闷地鼓吹着那阴森森的风。
“你说,好生生的,她们俩来这里干什么?”程子扬禁不住地问道。
“我不知道!”阴王也回答得很干脆。“你媳妇的奇思妙想,一向是层出不穷。我只希望这次,不要是再一次地转世轮回。这个时候,我是不可能再睡觉了。但媳妇不见了,我会发疯的。”
“放心,”程子扬勾勾自己的鼻子,在安慰着阴王。“她已经恢复了公正的神格。身为七大神将之一,一些规则她可是相当遵守的。”
“哦,”可惜,阴王还是担心。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程子扬。“最近,你不会又做了对不起你媳妇的事吧?”
“你——”程子扬气结,在反驳着。“这个时候,我还能有这个闲功夫吗?连你都很难有睡觉的时候,更何况是我?”
“哦!”这下,阴王无话可说了。
说实话,当第一次如此清晰地看这山时,程子扬感受到了震撼。那首绵延数千年前的绝唱不觉涌上了他的心头。它逶迤起伏,仿佛无始亦无终,大青山、乌拉山、狼山、贺兰山都是它的动脉。它树木植被甚少,剥裸岩身,铮铮笔立,如看到站在远古的蚩尤和伏羲;又若作擘窠大字,一骨开张,地柱磅礴,登高一呼;这边是九曲十八弯的万里长河,那边是幅辽无际的碧绿草原。这山的深处藏着旧石器时代的手印画,新石器时代的岩画,处处烽火台,古长城、石门窟……
看这山,就如同在阅读一部历史的长卷。记得有一次,他曾在贺兰山巅,俯瞰黄河如飘飘洒洒的白练,或者是向可汗献上白色的哈达。贺兰,古蒙语是骏马的意思。所以,那贺兰山的每一峰昂扬如马首,万头攒动汹涌,仿佛正冲刺争前忽而点化凝上,鬼斧斫出马群腾跃的雕塑……而此山则不然!
北方的山少雾,也少河流瀑布,干爽、灼热。江南的青山便如出浴的女子,欲说还休,依约镜中,翠袖红襟,光彩流溢。江南的山不是竖的是横的,不用朱黑却用淡青,只轻轻一抹,便风流万种。
于是,他感觉到如果读这山,就是在看幸福的人生。自然风蚀容貌,岩石的肌理是岁月的皱褶,愈深愈重,再不得舒展,山魈山灵尽管张牙舞爪,亦也稍微显得孤独呢!
细细的看,远山,近石,紫烟里,晚霞中,朝暾外曛的山,风雪弥漫的山,嵯峨迭异,雷鸣电闪时,山怒而崖腾,沸涟而失态。山的色,山的音,谷的回声……幸福的一生、起伏不平的一生不就是这样地看过去了吗?
“呜呜!”就在这时,已经感觉他们到来的皇甫易云,是猛地冲上前来,紧紧地抱着阴王,大声地啜泣不止。“你还是找来了啊!”
“怎么了,怎么了?”心疼得阴王抱着她,在不停地抚慰着她。“是什么让你如此悲伤?”
程子扬则走到了妻子跟前,在用眼神询问着妻子,是何事让皇甫易云如此悲泣不已?
宁肖却是眨眨眼睛,然后摊开双手也抱住了丈夫,在他的耳边低喃着:“你也来了,真好!我以为你不会来!”
这话顿时让程子扬的身子酥了半边。他也展开双手,搂住了妻子。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个被迫参加战争戍守边疆的士兵,含泪唱出的爱情誓约,却风靡了华夏几千年,风靡了不知多少的痴男怨女。
鲁隐公四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战争打响,他只是那个主战国队伍里的一个普通小兵,跟随着他们的将领孙子仲,踏上了茫茫的征途,从此与妻子天各一方,生死难测……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其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也忧伤了不知道多少生灵的眼睛,传颂千古。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令读者不由得抬起自己的双手,仔细端详,错综复杂的纹路,勾画着怎样的爱情波折?这双手要怎样才能担当起一段感情,直至生命尽头?
其实,关于手的赞美自古不绝于耳,大凡美女必定有一双细嫩柔滑的手。诗经里的《硕人》就不遗余力地渲染了庄姜的手美:“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短短二十八个字便勾勒出一个自然清新、摄人心魄的窈窕美人来。
其实,在一些经典的爱情故事当中,最先出场的也往往是手。它如细草般的柔软灵活,排在了人们审美的第一步。《孔雀东南飞》中就曾如此描述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珠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可以想象那手指如刚剥出的葱那样白白嫩嫩,自是风情万种。
手之重要,在于它给人心跳的感觉。初恋时的第一步是牵手,当将心仪女孩的纤纤玉手握在手心时,用心如撞鹿、血脉贲张等词语形容都不为过。实际上,最深密的爱意,不是激情拥吻,而是伸出手来,十指相扣。手与手的相握,是最洁净最长久的爱的方式,朴素、温暖、深情,让人感觉血肉交融。
“一生就这样牵着你的手,只愿与你白首偕老,细水长流,绵绵不绝。”女歌手在《牵手》里深情地吟唱着:“所以牵了手的手,来生还要一起走;所以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就把了断一段情缘亦称为分手。爱是牵手,不爱了、不能爱了便是分手。世间那么多双手,能够彼此正好够到而又相挽相牵,又该有着怎样的前缘纠缠啊?而今一“刀”把手划开,肯定会痛。宋代柳永在《雨霖铃》中就曾写道:“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世事都是“多情自古伤别离”,徒留的只不过是“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凄迷和从此不能携手的痛楚。
宋代的陆游最想“执子之手”的就是表妹唐琬。可惜,他的母亲不喜欢唐琬的活泼开朗,借口唐琬不能生育,迫使陆游休妻。陆游无奈与爱妻分离,心中有说不出的怨恨与痛苦。三十岁时,陆游去沈园散心,巧遇唐琬,旧日恩爱夫妻猝然相见,感慨万千,“红酥手,黄酒,满城春色宫墙柳”。曾经十指相扣的手依然温润莹洁、柔软娇嫩,但隔烟隔柳,这手心的温度已不能为之所热。
在《倾城之恋》中,那位倾城的女作家张爱玲借主人公范柳原和白流苏的故事道出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铭记在她心中的爱。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中更加铭心刻骨,但张爱玲只能把自己的真心、真情深深地刻在心头。
天若有情天亦老,最先老去的不是容颜,而是一双手。积年累月的操劳,使得这双手布满老茧,长满黑色的斑点。此时,你依然愿意牵着她的手,并肩而立,共同凝望太阳的升起、落下,天变地变情不变,这才是世上最稳妥最持久的爱情。
阴王与皇甫易云之间,应该是这样的爱情。你看,此刻的皇甫易云泪如雨下,阴王温情地安慰着。但无论阴王如何探问,她都咬着牙不告诉他,自己为何哭泣不止。因为在她的心中,早已暗暗地下了一个决定:无论是生还是死,都要跟眼前的男人在一起,那怕身消魂灭!
就在阴王决定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这山时,皇甫易云才偷偷地跟宁肖在耳语着:“你就别指望我了。我家男人活,我就活。我家男人死,我决不独活!”
“嗯——”令宁肖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但很快,她又黯然了下来。因为她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怎么了?”目睹着阴王一家离去,回头发现妻子的神色不对时,程子扬不由得有些担忧。“有什么事让你忧心吗?瞧着阴后哭得那么伤心,我担心你……”
“没什么!我才不会跟她那样动不动就哭鼻子呢?”宁肖把头靠向丈夫的胸前,在掩饰着眼中的黯然。“只是觉得你我之间没有他们那样相伴得长久,很可惜!”
“傻瓜!”程子扬笑了。他抚慰着妻子:“我是王者,你是神将,这个时候当然是不可能相伴很久的。但等儿子长大了,能接手我的位子了,我就跟你去神界。那样,我们就能比他们相位得长久!如果你不信,大可拭目以待……”
“不!”听到这话,宁肖的眼泪忍不住盈出了眶。“待那场战事一了,我就回人界陪你,管他什么神将!”
“好!”程子扬听着,笑容扩大了,搂着妻子更紧了。
………………………………
第360章 神王
在正午骄阳下的沙漠,热烈、粗糙而干净,就像淋漓着大汗又被风吹干了的男人的裸背。赤脚踩上沙土,从沙丘高处往下滑,足底按摩的惬意之后,更加体验到了沙海的腾云驾雾。
再抬头朝周边望去,空旷、寂寥、洪荒,这就是大漠。
有话语声从沙漠深处传来,嘤嘤嗡嗡,竟像是在耳朵里加了一层膜。沙漠更显安静,心中也就平添了一股“蝉噪林愈静”的诗意。
沙漠的夜来得突然,刚刚还灼人后背的太阳,一会儿就挂上了远处的地平线。一轮金红的落日涂在了山丘的顶端,灿灿地烧着了。又一会儿,天空是海一样的蓝。
席地而坐。突然,宁肖有些明白了,前一世她所读过的那流浪女所写的沙漠漫记中,为什么写流浪女是如此地挚恋着这片荒芜土地。似乎只有这蛮荒的旷野才装得下那个可怜女人飞跑的灵魂。宁肖在想,或许前世的流浪女根本就是沙漠上一株舒展的沙枣,或是一颗自由的热带棕榈,要不就是一丛顽强长着,荒漠,哪怕是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地方……
“噗哧!”小香炉笑出声来。“主人,你怎么一来这魔界,就喜欢光顾这沙漠?要知道你可是冰系女神啊?冰属水,沙漠属火,你和沙漠之间应该是水火不相溶,怎么变得如此相依相恋了呢?”
“莫非……”忽而,小香炉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凑到宁肖的跟前。“你想化这沙漠为肥沃的良田?不会吧,那虽然很神奇,但是很辛苦。”
“呵呵!”宁肖也笑了。“我如果把这能修炼出魔王的地界,转化肥沃的良田,那可就无异于跟整个魔界为敌。到时,祸及池鱼,你也难逃劫难,真亏你想得出来!”
“主人,也无妨!”坐在驾驶座上的系统开口帮小香炉说话了。“我们现在已经差不多掌控了整个魔界。你如果想把这儿的荒漠变为良田,也不是痴心妄想。指不定这么做了,魔界又将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有魔王出现了,会省我们不少的事!”
“哦!”听到这话,宁肖不由得眼睛一挑,在询问着系统。“听你这么说,我不在魔界的这段日子里,你已经完成了对魔界所有势力的勘探,进而把住了他们的命脉……”
“是,主人!”系统很是诚实地点点头。“与人类相比,魔界的这些家伙心思就要简单多了。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人类的寿命那么短,敢情是把心思都花在阴谋诡计上去了?”
“呵呵!”宁肖笑了起来。不过,她再也没有说什么,眼睛注视着前方。
系统不由得想咬自己的舌头:他怎么就忘了自己主人的头上还扣着一顶人王之妻的冠冕呢?
战盾沿着前车的辙印一路尘土地驶向黄沙的尽头,穹庐般的夜空是很快笼罩住了这片大漠。系统也是相当地喜欢这种战盾越野车。所以,一到了魔界,他对空间的其他物质都毫不在意,就是舍不得这战盾。由于害怕无法任意从空间挪移出战盾,他还特意修建了一个车库,专门用来承载战盾。宁肖见此,也就送了他一辆战盾。眼下开的这辆,就是系统拥有的战盾。他连开都不要旁人接手,宁可自己当司机了事。
车前是未知的目的地,车后是深不见底的夜。车灯犁出的夜幕掀起一团移动的光亮,宁肖就想要是一旦灯光移走,沙漠将陷入怎样的黑暗和死寂?只会“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生畏吧!与特立独行的那位流浪女相比,宁肖感觉到自己哪怕是神将,也终归是隶属于平庸者的行列之中。
真的,为什么非要选择大多数生灵的活法呢?寂静之地未必会使一个独行的灵魂寂寞。其实,从脱离母亲的子宫那一刻起,所有的生灵就失去了舒适的姿势,拥有了太多的束缚,让他们的心灵像华夏古代妇女被“缠足”一样发生了畸变……
对此,宁肖相信每一个生灵的前世和后世应该都是自由而洒脱的,所以才会是那么多的家伙觉得今生有着那么多的纠结、羁绊和沉重。
“主人,我们到了!”就在这时,系统在提示着宁肖。
“嗯!”宁肖抬眸一看,还真的到了沙漠绿洲城。看来,她又要在这儿呆上了一阵子,但愿不要太长久。
“主人,”小香炉着迷地望向前方的沙漠绿洲城,嘴里在喃喃着。“不管你怎么想,我感觉到了这里,就像到了家一样!”
“是吗?”宁肖微微一笑。“那你就把它当成家好了!”
“嗯嗯!”小香炉是连连点头,表示着赞成,丝毫不觉得宁肖这话有什么异味。
暮色淡淡地散下来。走出房舍,天就轻轻地洒起了细雨。早春的雨,一般润而不湿,犹如清新的雾气弥漫在夜空。五彩石铺就的街面虽然粗糙凹凸,但不积尘洼,不生杂草,经雨水润泽后熠熠生辉,好似踏着彩云,如行在天。此际,步态闲雅的生灵们是三三两两、说说笑笑的,游览着这样一个天上的街市。
远远的街灯明了,朦胧而昏黄,让行走者感觉虚幻而缥缈。街市上陈列的物品,件件都是这世上少有的奇珍。首饰、衣物、挂件,无一不是跟艺术有关,跟那特色鲜明的古老文化积淀有关。因此需要你缓下步子,慢慢的,用心来品味。没有劝买,更没有鼓惑性的推销,没有一点儿世俗的纷扰,爱与不爱,一切都在随缘。
天上的街市,神仙的日子,处处都洋溢着自由、多元、落落大方的气度。
这是一场热烈浪漫的风云际会,颇富吸引力。那欢快悠扬的弦乐在夜空飘荡回响,散发着木柴香味的篝火早已噼里啪啦燃烧起来。奔放的拍子合着服饰各异的生灵们在踏歌起舞,“蹦蹦哒,蹦蹦哒……”跳舞的圈子愈围愈大,没有差别,没有距离,没有尊卑,有的是释放,是畅快的欢笑……气氛欢腾而激荡,这是多么快乐的晚会啊!
那垂在四野的星星是羡慕得合不上眼了。大树上的小鸟更是停止了歌唱,是屏住呼吸地渴望加入进来。以及那羞羞答答的月姑娘,被情歌里的热辣窘得一方罗帕遮了脸,露出半边脸儿从云袂间偷看。
不远处,大风车依然轱辘辘地旋转个不停,吟唱着诗意而古老的行板。大石桥边,垂柳的浓荫下,张着三两个橘红的灯笼,放几个矮凳,饮食的男女比比皆是。主家忙着呈上各色的小吃,食客们则轻拈细吮,细嚼慢咽,优雅恬淡,没有那红尘酒肆的喧嚣,笑影更是在灯光下的树荫里变得神秘斑驳起来。仿佛尘世的烟火已经袅袅逸散,俨然成了仙家之宴。
那雪山消融的圣洁之水,正温柔而多情地傍街流淌着。这水清冷有声,洁净无比,穿街过巷,入院过墙,该称它是溪水、河水还是江水?哦,什么都不是,它就是雪山圣水,浇灌生活,荡涤灵魂,滋养生灵的神性之水呵。水面色彩斑斓,有岸上绿柳墨色的剪影,如柔软的布练静静地铺展拉长;有灯光从树与生灵的间隙里投下来的影子,如油画颜料在水里融化,融化,因偶有鱼儿摆尾游来嬉戏、争食,于是颜料被搅浑了,水面的色彩变得有如梦幻一般,光怪陆离起来。
裸足的妙龄仙子曳着长裙从石阶款款涉到水边,虔诚地伸出纤纤玉手,默默地许下心愿。她们放下河灯,然后凝视它载着几多诚挚的期许,缓缓悠悠地漂远,漂远……
月色朦胧,成双成对的情侣坐在石拱桥上,或桥耳朵边,软软细语。一弯新月,几点星辰,两岸灯火,几缕清风,共同编织着那相依相偎的梦。甚而还有家伙坐在栗木桥上,手摇扇,晃荡着双腿,似在哼唱着那悠悠的古乐……
落座在古槐树下,住家碎青石块砌成的花木小院中,宁肖找到了那悠哉闲哉的神王,与他一同聆听着那潺潺水声,看隔世仙景,渐渐地也与周遭浓浓的气氛融合了。相望,举盏,劝饮,趣谈,清风送爽,笙乐飘飘,尘仙莫辨。
这奇特的画境仙界,街巷分明是凡尘的街巷,而粉壁黑檐,雕梁画栋,奇花异卉,又恍若天上的殿宇。游者不觉得累,更无半点匮乏。脚步放慢了,话语轻柔了,心境是那么的恬适安然。让游客来了就不想走,要与雪山相伴,与圣水相偎,与美丽和热忱共呼吸,与时尚和古典,传统和泊来相生相长,还不时地与浪漫不期而遇。
啊,这里原本就是心灵的栖所,神的天堂!
秋夜,迷离瑰丽绝版珍藏的梦境。诗人也会有同样的感叹,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真是好个地方啊!”对此,神王发出了由衷的赞叹。“难怪会有只羡鸳鸯不羡仙的词句出现哟?宁肖,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有很多女神羡慕你人王之妻的头衔,胜过你为神将的尊称。”
“神王,神界像这样的地方有很多,只是你很少想起而已!”宁肖不由得瘪瘪嘴,在轻声提示着。“只是你每到这样的地方,就流连忘返,而忘了回归神界,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毕竟神王殿还有那么一大堆的政务需要你去处理……”
“这我知道!”面对美景,神王的心情就要好上许多。所以,他对宁肖的唠叨也就没有什么不耐烦,还出声进行一番解释。“你放心,我跟你的老公——最近,人界都是这么称呼自己夫君的,想来你也不会例外——不一样,他是有计划的处理着政务。我呢,却是积少成多,一次性处理个干净。这种方法省时也省力!不然,我就得日日窝在神王殿,不挪窝了。”
“哦!”对此,宁肖也不想表达太多的意见,就提出自己前来找他的主要事由。“另外,魔界的参战人马,我已经筹备完成,你抽空去观看一下!”
“是吗?”这消息着实让神王喜出望外。他不由得对宁肖竖起大拇指来:“你行,你厉害。”
“另外,神王,我希望能将我的下属系统和小香炉留在魔界,为天庭镇守魔界!”接着,宁肖又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来。
“也行!”神王思索了良久,才给予了答复。
只是在面对神王的这道指令时,系统和小香炉却有些傻蒙。他们找上宁肖,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叫你们镇守魔界,就去镇守!”宁肖微微地皱着眉。“因为除了你们,我不知道还有谁去镇守魔界,能让我放下心来!”
听到这话,系统和小香炉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只得领命行事。
………………………………
第361章 偷天换日
这是大海的深处,尽管污泥淹没了许多地方,但那颓纪的雕花石柱,依旧静静地目睹着眼前的一片废墟。那断石柱和残缺的拱形石门,在这片废墟上是孤独地站着,就象立于天地之间的巨大惊叹号和疑问号,在向所有的生灵警示着什么,诘问着什么……
令任何一位前来探视上父的生灵,在面对它们时,无不跪拜在地,大声地哭泣!
而它们就这样孤独地站立了上百万年。对于没有经过那场战事的生灵们来说,谁也不会想到,面前的那一大片空地,曾是两座巨大的喷泉,想那水姿之美已到了妙不可言的境界。如今,却早已被泥沙所湮没,不再留下丝毫可寻的踪迹。那原来威猛雄武的大石兽,业已肢残腿断,歪倒在海底的泥沙里。它们也许很想挣乳着站起来,倾尽自己该尽的责任,可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爬起。
此刻,这片废墟犹如睡熟了一般,静静地躺在这莽苍苍的海底,泛着青白的微光,就象大海中一艘残破不堪正在覆没的舰船,更象是一个巨人身上遗留的丑陋的疤痕。让时间在这里停滞,让空气在这里凝固。更让所有的生灵从这杂陈的乱石中,从这丛生的水草里,寻觅不到一丝昔日辉煌的影子。
如果,让时间的车轮倒退上百万年前,倒退到上百万年前那个阴晦的日子,这里曾经发生了怎样令人震惊的一幕……
熊熊的大火烧红了半个苍穹,滚滚的浓烟笼罩了所有的地方,天在泣血,地在呜咽,木头在劈哩哗啦的燃烧,石头在大火中熔化了筋骨,淌着泪,一座座辉煌的建筑在火光中悄然倒塌,一群群穷凶的恶狼在吮着牙嚎叫着撕咬着这里的一切……就在今天,透过那浓重的暮色,来到这里的王者们,依然能够看到这群恶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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