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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赞我旺夫-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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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几个小年轻难以自制的拉起彼此的手相互加油打气,两腿颤颤的朝老伯走过去。

    “是宋爷爷的爹爹,他在村外那颗古槐树下说是等宋爷爷买年货回来,一等就是五十多年……”

    顾欢欢抱手站在一旁,心情颇好的解释道。

    宋明义听说出现那人就是他老爹,脚步蹒跚的过去,爷俩抱头痛哭。

    宋家其他小辈新鲜劲过去,觉得鬼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也不是青面獠牙一出来就掐人脖子,纷纷介绍起自己来。

    宋老伯还说家里某个地方藏有银子,把宋家人欢喜得不行,真的去挖出来两块足有十两的银子。

    沈清骆看向团聚在一起的宋家人,再垂眼看矮他一个头,稍显肥胖,又圆润可爱的女人。

    突然觉得她隐瞒自己会道法也没什么了不起。

    只要不害人,不动歪心思,她依旧还是那个想和他好好过日子的顾欢欢。

    宋家齐聚差不多一个时辰,老伯自知心愿已了,让顾欢欢送他去投胎,照片定格,老伯身上金色的光点溢出来。

    在还没落在她额头时,顾欢欢一个步子走到沈清秋背后,那粒光点便落在沈清秋的身上,隐没下去。

    还真的可以。

    顾欢欢吸了口气,没想到道听途说的功德点转移方法居然管用。

    以前还当神仙的时候,她偶然听到太上老君说的功德点转移方法。

    在功德点还没被正主吸收之前,只要躲在另外一人后面,功德点会自然而然的落在那个人的身上。

    以前她还以为是太上老君乱说,毕竟一直以来功德点都是不可转赠的。

    她想着自己不能存储功德点,倒不如试着转给沈清秋,没想到还真的成了。

    这么说,以后只有有活,去哪里都带着沈清秋,把功德点转给他。

    让他从倒霉的天道弃儿变成金光闪闪的功德点大佬。

    功德点护身,神佛都拿他没办法。

    事情已了,顾欢欢也不多逗留和宋家人告辞回家。

    然而,沈清骆却拉着她的手,“这样的夜色难得,出去走走。”
………………………………

第51章 金刚芭比

    顾欢欢抬头看向天空,漫天星辰,月华冷冷的散满大地。

    照得满山均是一层灰色,又树影丛丛,禾穗已经吸食够天地日月精华,此时沉甸甸的弯着腰,如同羞红脸的少女。

    确实是难得的夜晚,头戴星辰,脚踏浩海。

    像极了行走于天地间的侠客,只留下月印的背影。

    两人游走于乡村小路,惨白的道路蜿蜒曲折通向天边的银河,片刻来到后山村唯一的河流边,温情早已不在,倒是河边的芦苇荡里传来几声咕咕咕的声音。

    芦花鸡煲汤很好吃。

    顾欢欢想到的只有这个。

    “今晚没吃饱吧?”

    很显然,沈清骆和她想到一块去了。

    双眸灿灿,温润风雅,顾欢欢能从他古井般的眼眸里读出几分歉意,“我娘节简惯了,你可能吃不惯。”

    “那还不给我抓只鸡去。”

    她裂开嘴,十足十的小痞子,偏偏沈清骆受用得很,高兴的脱掉罩在外面的月白色长袍,露出一截精壮的小麦色手臂。

    薄薄的白色短褐被胸前的肌肉顶起来,阳刚气十足。

    卧槽。

    顾欢欢忍不住捂脸,之前她还觉得沈清骆瘦弱英雄救美,这会才知道,根本就是自作多情。

    沈清骆哪里是娇滴滴的美人了,明明就是个金刚芭比。

    穿着衣裳瞧着瘦弱得不堪一击,没想到脱衣了……

    实在太具有欺骗性了。

    “为夫这就替娘子去抓鸡。”

    说着,人隐没在芦苇荡里。

    顾欢欢娇俏一笑,嗲声道,“快去,啰嗦。”

    沈清骆才走没一会,顾欢欢便担心得不行,也尾随在他身后进了芦苇荡里。

    秋天的芦苇荡很是欢实,成熟了的芦苇花挣脱母亲的棍棒管控,到处撒欢,最后落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

    顾欢欢一脚下去,白白的芦苇花立即变得有几分斑驳,她也顾不上,循着声音过去。

    便看到沈清骆头顶着几片飘逸的芦苇花,抱着一只灰白相间的大母鸡。

    即使这样,人家还是好看到耀眼,这大母鸡就像他心爱的宠物一般,眼底浸满温柔,举手投足间全是浑然天成的贵气。

    哪里像捉鸡的大憨傻。

    “你怎么也进来了?”

    顾欢欢摊手耸耸肩,“来看看你抓到没有,帮一把咯!”

    沈清骆闻言低笑,“好了出去吧!”

    顾欢欢伸手接过芦花鸡,用手摸了摸,“这大概得有四斤吧!你还真是厉害。”

    沈清骆但笑不语。

    两人坐在河边,火光绽放,芦苇杆烧得噼啪作响,穿在木棍上的鸡已经烤得有五分焦黄,冒出细细的油脂滋喇滋喇,看得顾欢欢忍不住吸溜口水。

    本来她打算带回去炖芦花鸡汤喝,毕竟这里离家不是很远,再说晚回去爹娘也会担心念叨。

    沈清骆却坚持在河边吃烤鸡,她许久没啃鸡腿了,鬼使神差的便点头答应。

    “房子的地基看来看去都不如咱们老宅后院那一块菜园,要不就建在菜园里吧!离大哥他们也近平时好来往。”

    “建在那儿也好。”

    老宅后面的菜园子顾欢欢知道,大约有一亩左右,建一进的房子足已,边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出水口,平时摘完菜都是直接洗干净了拿回来。
………………………………

第52章 牵手

    若是建到那儿,把出水口好好理理,以后就不用挑水喝了。

    “回去你把出水口理理,找大哥他们帮忙挖个坑蓄水,请瓦匠来打砖也要方便一些。”

    沈清骆点头,这些他早就考虑在内,倒不会惊讶。

    “木材和瓦片先定着,多看看几家,我爹娘说了他们能支助个几十两银子,咱们就好好搞,免得没住两年又得重新建。”

    “这事你和爹娘说了?”

    沈清骆有些诧异,不是说好的银子不够再去说嘛!还没建丈母娘都知道了。

    “不是……”

    顾欢欢把顾李氏和她说的话重复了一遍,沈清骆虽然脸上淡漠着,心里却非常感动,再一次觉得这换婚绝对是最正确的选择。

    若是他娶了顾喜喜,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昨天他路过林家,里面骂声一阵接着一阵,顾喜喜完全就是受着,看着有几分可怜,也可以看出来性格太过懦弱,不一定能吃得消他这样的家庭。

    他家二嫂和三嫂都不是省油的灯,顾喜喜嫁过来若是没有顾欢欢那么强势,就算他护着,也还是会受委屈。

    沈清骆得很远,他想过总总可能,最后还是觉得顾欢欢最适合他。

    “唔,好香。”顾欢欢满足的叹息声萦绕在耳边,“你也吃。”

    一只鸡腿突兀的递到眼前。

    沈清骆抬头,便看到她那张红润油亮的唇嘟着,腮帮子鼓鼓,灿若星辰的眸子眯着,一下一下的咀嚼口中的食物。

    像极了山间的花栗鼠,河风吹过,撩开她额前的碎发,额头分外饱满,越发的显得她就是一只花栗鼠。

    唇边勾起一抹笑意,她还真是可爱。

    对的,可爱。

    接过鸡腿,他向来不怎么喜欢油腻的食物,看她吃得香甜,不禁有几分意动。

    一口咬下,汁水香气争先恐后的抢占口腔各处,叫嚣着‘香不哭你,我就不是小鸡腿’。

    沈清骆点头,好似有那么一点点好吃。

    比以往的好吃,不算太油腻,鸡肉中还带有一股清香的味道。

    “好吃吧!”顾欢欢十分的嘚瑟,河风呼啸而过,翠绿色的衣袍充满了气,让她越发的膨胀,“告诉你个秘密,本姑娘做鸡可好吃了。”

    沈清骆但笑不语,小孩子的话,怎么能当真。

    就算顾家再富有,也不可能顿顿吃鸡。

    “夜深了,回家吧!”

    他一捧水淋湿剩余的炭火,牵起她软嫩的小手走在前面。

    突如其来的温热触感,顾欢欢不太适应,奈何对方握得太紧,她连挣脱的机会都没有,随即又想到这是自家的美人相公,以后都要生活在一起,没必要扭扭捏捏的。

    不就牵个手嘛!没必要那么大的反应。

    佯装镇定的顾欢欢跟在后面,沈清骆挑眉,这丫头,前两天说什么生子怀孕,男女房氏(故意错字)说得头头是道。

    不就牵一下她的手嘛!用得着紧张得胸腔砰砰砰的跳,像擂鼓一样。

    一夜无话。

    九月的清晨总是一片白茫茫的雾气,远山更是白成一片,连树木都看不到,近处的田园到处都是一片金黄,暗示着秋收已经到来。

    顾欢欢先是去李屠户家把他家的猪内脏包圆了,还称了两斤小猪排,准备吃一顿红烧排骨。

    内脏除了猪大肠和猪小肠难得清理,价格较低,其他的东西并不便宜,顾欢欢也只是要了半斤的猪肝和两个腰子,其他的并不要,倒也不用付多少银子。

    才转身,就遇到许久不见的顾喜喜。
………………………………

第53章 不竭余力的抹黑

    一身半旧的红色裙子,脸庞比过去更为消瘦憔悴。

    顾欢欢勾唇,看来,她在沈家的日子确实不好过。

    林吴氏那老不休下手有点狠啊!折磨得都不成人形了。

    “妹妹也来买肉?”

    顾欢欢心情颇好,便朝她问了一句。

    不说嘲讽,看戏成分肯定是有的。

    当初顾喜喜不竭余力的把原主气死,现在她倒是想问问在林家的日子好过吗?

    顾喜喜抬头,有瞬间的愣怔,眼眶红红的,“姐姐。”

    “嗯!你去买肉吧!我等你一起回去,咱们两姐妹许久没见面了,趁着这会遇到,路上也能聊两句。”

    顾欢欢说得和煦极了,顾喜喜却身子一僵,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没事,左右我回家也没什么事情。”

    顾欢欢不管不顾的拎着东西站在原地,心情很好的和来往的人打招呼。

    后山村人多,平时买肉打牙祭的不少,最近又是秋收,家里请人帮忙换工,没有肉怎么能成?

    买肉的人比过去多了一倍。

    来往的大多都是妇人,这些人一双眼就像探照灯一样在两人身上来回打量,顾家两姐妹换婚在后山村闹得轰轰烈烈,说没戏看她们都不相信。

    当初顾喜喜抢了顾欢欢的婚事,所有人都说她运气好掉进福窝窝里,以后就是林家的少奶奶,连活都不用干。

    现在看来也不尽然。

    顾喜喜反而比顾欢欢还要憔悴,才十六七的年纪愣生生长得像二十几的人。

    再看顾欢欢,反倒比过去还要精神,皮肤细腻白皙不说,还红光满面,身上的翠绿襦裙虽说也是半旧,却比顾喜喜干净太多。

    可见在沈家的日子并不难过。

    “欢欢,你家哪天收稻谷?”

    牛婶也来买肉,见到顾欢欢一脸亲热的靠过来。

    “我爹说还得四五天吧!我家的田离河边近,稻谷要晚熟几天。”

    “那你还买那么多肉!”

    其中一个妇人不禁提高了声音。

    一群妇人顺着她的话看向顾欢欢手里,小排,猪下水,满满当当。

    顿时都有些羡慕,后山村不算太穷,可不是家里有事,他们定不会浪费银子买那么多肉的,顾欢欢手里的小排还有一大堆下水,少说也得一百来文。

    都够家里扯两件小孩子衣服了,她们可舍不得用来买肉吃。

    “都是些没人吃的下水。”

    顾欢欢扯扯嘴角,不好意思的说道。

    然而,她谦虚的话在顾喜喜眼里就是装腔作势,眼底划过鄙夷,“我姐姐帮鬼物投胎,赚了不少的银子呢!会在乎这点银子?”

    “那道也是豁……”

    一群妇人打哈哈,避讳的离顾欢欢远了几步,原本笑着的脸也变得僵硬了许多。

    顾欢欢见此也只是笑笑,并未说什么。

    顾喜喜还真是每分每秒不竭余力,不放过每一个机会抹黑她。

    “姐姐,我听说经常接触鬼物的人会传染鬼物的阴气,还有些凶恶的厉鬼会咬人,也把人变成鬼,是不是真的?”

    “啊?”

    听到这些话的妇人又远离顾欢欢几步,眼里满是防备,好像顾欢欢会立马扑过去撕咬她们一样。
………………………………

第54章 嘴仗

    顾喜喜眼底闪过恨意,她早就想报复顾欢欢了,都怪那个死老太婆,每天都拘着她,不让她出门要不然也不会让顾欢欢逍遥到现在。

    说起死老太婆拘她在家里干活,这一切都拜顾欢欢所赐,要不是她问林家要一百两银子,那死老太婆也不会把气撒在她身上,一天到晚折磨她。

    顾欢欢不死,此仇不消,今天就当是收利息,好戏还在后头。

    顾欢欢笑笑,黑白分明的大眼满是讽刺,“道听途说害死人,万物皆有阴阳,阴阳相克,鬼属阴人属阳,众所周知鬼物怕太阳,那也就是害怕活人,再说鬼物向来讲究冤有头债有主,你不做亏心事它也不会找你报复,做了亏心事害死别人被报复也是活该。”

    “接触鬼物是会沾染一定的阴气,不过,出去晒晒太阳就好了,有什么可怕的,再说死去的人会马上被引导到地府,人间根本没有多少。”

    呼!

    一群人高高提起的心才安然放下,还好还好,太阳能克这些东西,她们也没做什么杀人害命的事,不怕被鬼缠着。

    “那要是那种不讲道理的鬼呢?”

    其中有人好像受到启发一般,小声BB。

    才放下心来的一帮妇人又把心提得高高的。

    对哦!人有不讲道理的人,鬼也应该有不讲道理的鬼,万一遇到那种不讲道理的呢!命不是给搭上了。

    顾欢欢捂头,我滴个大婶诶!

    这种事情,就不要举一反三了嘛!

    “对啊姐姐,我听说有些鬼物还会报复捉鬼师呢!咱们县里以前有个很厉害的捉鬼师,有次帮忙超度一个横死的人,最后被鬼杀在半路,连他家人都遭殃了。”

    顾喜喜满是害怕的拉着她的手,“姐姐,咱们还是不干了,万一惹到哪个厉害的鬼物,报复到家里来滥杀无辜怎么办?”

    “是啊!欢欢,趁现在你得罪的鬼物还不多,收手吧!反正你也会医术,不怕没饭吃。”

    牛婶担忧的劝道。

    顾喜喜咬唇,以前在家怎么没发现顾欢欢会医术,怎么一到沈家,不光会捉鬼还会医术把她比得一无是处,实在是太气人。

    “牛婶说的是,欢欢啊!为了村里的人想想,你惹了鬼物,我们要跟着遭殃,这不是害人吗?”

    顾欢欢挣脱顾喜喜的手,面上依然带着笑,“就是有这样的鬼物,才需要我这样的捉鬼师,难道大家都想这个世界鬼物横行,随便杀人吗?没有捉鬼师兢兢业业,流窜在世上的厉鬼恶鬼会更多。”

    “也对豁~~”

    一群人对顾欢欢多了一丝丝敬重,有了她,鬼物才不会横行,她是在保护我们。

    “妹妹说的那个捉鬼师我也听说过,他不是什么好人,那个横死的人也是个可怜人,怀孕了七个月硬生生被婆婆给打死了,连孩子都没保住,捉鬼师见利忘义,拿了恶毒老太婆的银子就想把妇人给打得魂飞魄散不让她投胎,哪有这样恶毒的人……”

    “你们说,这样的捉鬼师被报复是不是应该的?”
………………………………

第55章 帮工

    “要是我,我也会这样做。”牛婶脸色虽然苍白,却十足十的义愤填膺,“大家都是女人,你们说说要是你们怀着孩子还被婆婆打死会不会报复回去,那捉鬼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认钱财不认理,这种人就不该活着。”

    “对啊!谁受得了这样的委屈,被人打死不说,连投胎都不让了。”

    “阿弥陀佛,希望老天保佑那个妇人,让她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

    顾喜喜都快气疯了,怎么这些人就跟墙头草一样,别人说什么信什么,真是猪脑子。

    顾欢欢好像也变了很多,以前她不喜欢争这些东西,一般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怎么今天和她就像针尖对麦芒,一点都不让着。

    这太反常了,还有她那些医术,捉鬼,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顾喜喜陷入思考,顾欢欢和她闹了一场也没什么心思再待下去,拎着东西哼着歌回家了。

    至于顾喜喜想什么,和她没什么关系。

    回到家里,顾欢欢听到后院有人说话,便打算去看看。

    昨天晚上,两人就商量过,要把菜园的水口给理出来准备打砖,一大早起来,沈清骆就找沈家三兄弟商量了,所以她才会想多买点肉。

    不能成家里也需要吃,能成也正好请客吃饭。

    听后院这嘈杂的声音估计是成了。

    后院的菜园子里,沈家五个男人讨论得热火,听着声音都在为沈清骆高兴,家里多少年没出喜事了,这还是头一桩。

    顾欢欢和沈家几个男人打了招呼后,和沈清骆说了几句话就出来。

    身后还跟着四个小尾巴,一个二个四婶四婶叫得不停。

    他们现在也知道,跟着四婶有好东西吃,所以只要一碰到顾欢欢都喜欢围上来,顾欢欢看着时间还早,给大丫和二丫每人扎一个小揪揪,便让她们去玩了。

    几个小朋友也还好说话,便说要去抓蚂蚱,收稻谷的季节会伴随很多的蚂蚱,对于农村孩子来说是不可多得的零食。

    抓上小半斤,回来用火烤或者用油炒一下都非常香,所以一到秋收,第一高兴的不是大人,而是孩子,终于可以抓蚂蚱了。

    抓完蚂蚱还能去山上找各种野果解馋,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最好的时光。

    “四婶,我们抓蚂蚱回来,帮我们炒好不好?”

    大丫一脸期待,她知道,在家里,顾欢欢对他们这群小屁孩是最有耐心也最舍得,所以抓回来的蚂蚱他们愿意交给顾欢欢处理。

    顾欢欢拍拍大丫肩膀,“去吧!记得早点回来吃饭,四婶买了肉肉,回来晚可就没了。”

    大哥到三哥都在家帮忙理水口,把基地的轮廓给清理出来。

    大嫂和二嫂,三嫂去别人家帮忙换工,没人做饭,几个孩子肯定要跟着他们一起吃,所以就提前交代了。

    “四婶,我们一定回来得早早的。”

    二丫用力的点头,瘦瘦的小脸高兴得不行。

    几个小屁孩离开,顾欢欢开始处理大肠,用草木灰揉洗干净,用姜片和盐腌着等去味了再卤上,卤料她早就备好了,待会直接放上就成。
………………………………

第56章 把卤味传给大嫂如何

    处理好下水,顾欢欢决定先蒸米饭,米饭下锅,开出米花后用簸箕沥干水,这边她又打来两碗玉米粉,淘洗干净合着白米一起蒸。

    虽说她是赚了一些银子,可家里要起新房,又要攒银子给沈清骆存着,实在不宜铺张浪费,再说方氏天天看到白米饭也念叨得不行。

    所以顾欢欢综合了一下,决定蒸米饭时白米多点玉米少点掺和着吃。

    虽然不如白米饭好吃,好歹也能过日子了。

    蒸上白米饭,又放上十来个红薯在锅边熏着,待会也能掺着吃。

    蒸上米饭,大肠也去味差不多了,顾欢欢上锅去一道血水,便开始卤了。

    排骨她打算留下一半晚上吃,另外一半做成排骨火锅,男人饭量比较大,两斤排骨做糖醋排骨之类肯定不够,倒不如做个排骨火锅,待会加上蔬菜在汤里煮,既有肉味也能管饱,再巴适不过。

    这一忙活,太阳就爬到了正中央,去抓蚂蚱的几个小孩也回来了。

    手里提着一个布袋,鼓鼓囊囊的,看着估计有个一斤多。

    顾欢欢倒是不怵这种生物,立马起锅烧油,把蚂蚱放水里捞一捞洗干净,等油锅开了便放蚂蚱进去炒。

    几个翻身,蚂蚱已经炸得金黄,顾欢欢加上青辣椒和一点葱段进去搅几下放盐起锅。

    又交代大树去后院喊沈清骆哥几个回来吃饭,才把饭菜摆上。

    卤好的猪下水切了一大碗,排骨也有半锅,还有一小篮的小青菜,大半锅蒸米饭,顾欢欢估摸着应该够了。

    沈清骆第一个回来,先是到厨房,看见顾欢欢忙前忙后,有点想过去揽过她的腰身,最后想了想,还是算了,拍拍她的肩膀。

    “辛苦了!”

    顾欢欢正忙着,也就嗯了一声,倒是手里正好有卤大肠,便往他嘴里塞了一块,“尝尝!”

    沈清骆早就习惯她这样的相处方式,心里也甜滋滋的,珍惜的咀嚼几下才吞下去。

    “这味道不错!”

    “不错吧!”顾欢欢附和一句,“我也觉得挺好。”

    她稍稍停顿了一下,才说道,“外面没卖的话我想问问大嫂愿不愿意学,把这东西教给她,让她和大哥去县里支个小摊子,多少能挣点家用。”

    卤味着重在配料上,会不会做饭倒不是最重要的,所以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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