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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一条狗-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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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我,我就不同了,别说这些最基本的小事,就连一些高难度的东西我都可以掌握!
比如主人对我说“坐!”
我毫不犹豫的就会坐下。
每当这个时候,邻居都会投来羡慕的眼神,而哈士奇也会伸着舌头好奇的趴在栅栏上看着我,当它的主人对它“坐”的时候,它就在栅栏边上留下一坨属于自己的粪便。
在邻居那边大吵大闹的时候,姐弟两个充满自豪的**着我的毛发,对我说真乖。
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除了白天夫妇要工作,姐弟要上课没时间陪我以外,我都过的很充实,觉得现在的生活就是我一直所期待的生活,我的人生已经没有任何的遗憾了。
时间啊,就在我万般享受的生活中,一点一点的流逝着。
自从我成为这户人家的宠物狗后,我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只是觉得每一天的时间似乎都变得有些缓慢,但稍不留神,又转瞬即逝。
偶尔的,我还是会做一些奇怪的梦,虽说醒来后大部分的梦都不记得了,但唯一记得的,就是做过无数次的,我变成人类的梦。
我听到别墅里,夫妇们的谈话。
丈夫说:“我最近有些忙,可能会有一段时间不能回家,如果这个合同谈下来了,我的公司就会更进一步。”
妻子说:“我理解,你有你的事业,家里的事情交给我就好了。”
我走进别墅,看到妻子正在为丈夫整理衣角:“身为老板,你可要注重好你的形象,领子翻着,扣子也不系怎么像话?我可不想被别人说,那个蓬头垢面的男人是我的老公。”
丈夫笑道:“你不想被别人说,可我却想被人说那个早上起来头发乱糟糟,脸没洗牙没刷但不管怎么看还是漂亮的女人是我老婆。”
两人都笑,轻轻的亲吻一下彼此,现场散发出无尽的甜蜜,很快的,男人带着公文包,坐上车子离开了。
至于我,我就静静的看着他们两个秀恩爱,静静的看着男人离开。
问我羡慕他们的生活吗?
有什么好羡慕的?
当然不羡慕。
就像我当初做的梦一样,变成人?
变成人有什么好的?
变成人多累啊!
又要有很强的进取心,又要有什么虚荣心羞耻心,混得好的人可以标新立异,混不好的人只能随波逐流,而且不管混得好混不好,都要有自己的孩子,这些孩子从小就要被家里寄予厚望,希望他们可以成为有用的人才
一想到这,我就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变成人的冲动全无。
还是当狗好啊,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只要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就好,尽管在我心中,或许还是有一部分是期望可以成为人类的,但是那样太累了,我只要做好一条狗,学坏卖萌撒娇逗主人开心,就好了!
………………………………
212。配偶
大家好,没错,是我,还是我,你们的老朋友欢欢。
以我的第一视角给大家讲述我的故事,可还听的习惯?
嘛,就算听得不习惯,也请大家将就将就,毕竟我身为一条狗,一条柴犬,只是比大多数的狗聪明一些而已,还远远达不到人类的水准。
今天要给大家说的是,关于我恋情的故事。
相信通过上一章,大家都对我并不陌生,知道我现在生活的很好,有吃又喝,每天都能睡个懒觉。
正所谓饱暖思**,我也不例外,在满足了种种的物质条件后,我开始寻求精神方面的满足,其中最主要的,也是我目前最向往的,就是能够像我的主人一样,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伴侣,生一窝自己的宝宝。
不过挑选伴侣这种事十分重要,就算我想要,可是找谁呢?
主人家附近的确有几只长得不错的狗,比如隔壁的那条哈士奇。
什么,你以为那条哈士奇是公的?
no no no,它可是一条货真价实的母狗,而且长相十分符合我的审美,但我还是没有选它。
为什么?
还要问为什么吗?
这家伙那么蠢,我可不想连累到我的后代!
就算我的后代智商不如我,也不能像她那么蠢!
我理想中的另一半,不仅要长相漂亮,还要智慧过人!
正所谓,认可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这句话放在狗身上,也是一样的!
以前的我对于异性没有太大的感觉,也不急着寻找配偶,可最近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只要看到一个漂亮的异性,就有点管不住自己的荷尔蒙,想要上去示爱。
当然了,想是想,做是做,就算我很想,但我制止了自己,因为我心里清楚,他们或许有一张我喜欢的外表,但绝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什么类型呢?
这个问题连我自己的都不知道。
本以为我会这样一直迷茫下去,直到有一天,在天气已经变暖,春天快要过去的一次周末,主人一家四口带着我去公园野餐。
他们开着车子,提前准备好食材,在树下铺上一层薄薄的垫子,脱掉鞋子盘坐在那里。
或许是最近比较流行野餐吧,除了主人以外,我还看到四五户人家带着老小,在这公园内,有说有笑的聚餐。
然而最吸引我的,并非是他们带来的美食,也不是烤肉时候散发的香味,而是一户人家带来的一条狗。
那条狗有着金色的毛发,体型可能比我稍大一些,但眉宇间却很温顺,看起来像是一条温柔的狗。
它也注意到了我,咧着嘴对我笑了笑,说实话,我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笑容,就是这一笑,让我整条狗都酥了。
虽然有些害羞,但我还是要说,我可能是爱上它了。
我从主人那里叼了一口肉,但没有自己吃,而是小跑着,送到了金毛面前。
其实金毛那边也在烤肉,我送给它的这片肉对它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连礼物都不一定算得上的东西,但它却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毛发。
我感觉到有电流从身体上划过一般,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就在他们的主人旁边,就在树下,我撑起身子,从后面抱住金毛,如同泰迪附身一般,无师自通的动了起来
如果我是人类的话,面对一个刚见面的异性,怎么可能还没说几句话就和对方做那种事呢?
可狗就不同了,我们没有那么多限制,只要对上眼了,只要感觉来了,就算刚见面就啪啪啪,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的主人早就注意到了我的行为,但却没有阻止,还因为我,和金毛的主人攀谈在了一起。
我没去听他们之间的对话,而是和金毛腻在一起,舔着彼此的毛发,就像是在一起许多年的恋人一般亲密无间。
只是这样的甜蜜时刻并没有持续多久,母狗的发情的时候会散发出一股吸引公狗的味道,这味道吸引了附近的一条公狗,听我主人说,似乎品种是什么威玛猎犬。
这家伙比我和金毛都高,有着一身鼠灰色的短毛,看起来就很不好惹,出现时,甚至都不看我一眼,径直朝我的老婆,哦,也就是金毛走来。
我身为听天立地的男子汉,是可忍孰不可忍,就算威玛猎犬比我高大,也不是我在金毛面前退缩的理由!
金毛却似乎很害怕我们两个打起来,不停的发出吼叫,想让我后退。
我听到了,听懂了,但却没有那么做,因为我想让金毛看看,它的公狗,可不是一条只会撒娇卖萌的小柴犬,而是可以保护它,照顾它,有强大实力的狗中之王!
威玛猎犬动了,我紧跟着也动了。
我的动态视力异常强大,可以看得清威玛猎犬的每一次行动,整个战局都如同被我掌控了一般,在威玛猎犬要出手的前一秒,我已经将其阻止下来,并且发动反击。
如果再给我两分钟的时间,我觉得对可以将这条狗打趴下。
但就在这时,又有一条公狗走了过来,似乎也是被金毛散发的气味所吸引。
这条狗的品种是卡南犬,身高比威玛猎犬稍稍矮了一些,有一身白色的毛发,尾巴和屁股相连的地方带着一点点不是很明显的黄色。
它出现后,很快的加入战场,而且站在我的对立面,显然是想要和威玛猎犬联起手,将我打败,抢走金毛!
我感觉到愤怒,也不在乎对方是否有两条狗,身上的毛发竟在这一刻不由自主的炸开,而且心跳加快了许多,从威玛猎犬和卡南犬的瞳孔中,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似乎现在的我要比刚才强了很多!
在我的眼中,威玛猎犬和卡南犬的速度似乎比之前更慢了,好像两个正在打太极的老年人一般,我从它们两个中间穿梭过,以一个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速度,将他们全部咬伤!
我保护了金毛!
虽说我的主人将我臭骂了一顿,并且罚我一周都不能吃好吃的,可我看着金毛看向我时眼里夹杂的崇拜,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
213。新来的猫
距离我成为这户人家的宠物狗,已经过去了多久呢?
不知道,我真的记不清了,但我知道,距离我和金毛相识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月了。
你问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不是因为我每天刻意的记时间,而是自从那一次我和金毛在公园相遇,我们两家的主人在聊天中成为了朋友,在两个月后,他们带着金毛和一群小狗崽来到了住人家里做客。
金毛怀孕了,一共生了四个小狗崽。
这四个,都是我的骨肉。
想到这,我心里颇为自豪,毕竟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可以百发百中。
可惜的是,不管是我的主人还是金毛的主人,似乎都并不想抚养我和金毛的孩子,在沟通过后,决定将他们送给一些喜欢狗的朋友。
对此,我并没有丝毫的伤感,我可不像是人类,一见到自己的骨肉就稀罕的不得了,给予各种厚望。
我只负责播种,将孩子们生下来,他们今后该怎么走,怎么生活,那都是他们的事了!
就像我一样,我也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或许在我出生后,他们也是和我同样的做法吧!
我当然不怪他们,没有他们的帮助,我一样可以过得很好,虽然在外流浪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找到了对我很好的主人,希望我的孩子们,也可以像我一样,有一个很好的归宿。
我没有在我自己的孩子的未来方面思考太多,因为我现在,可没有时间担心他们了。
我的家里,出现了一只猫。
有人会问我,一只猫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这么想可就太天真了。
人类是喜新厌旧的生物,对于新来的宠物,他们总会格外的照顾,虽不至于太过冷落我,但保不住某一天就会对我失去兴趣。
出于保险起见,在这只猫刚来的时候,我就应该给它一个下马威,让它知道,谁才是这家的宠物之王。
可不是我小心眼,觉得我小心眼的,都是没看到这只猫趾高气扬的样子的人!
如果你看到了它的样子,你甚至会比我做的还要过分!
比如它刚来的时候,和我抢一个盆子喝水,我想要将它赶走,主人却将我抱起来,对我说要学会宽容。
再比如它明明有地方睡觉,却偏偏要霸占我的小窝,这还不算,我灵敏的嗅觉告诉我,它在我的窝里撒了尿,甚至做了这一切后,它丝毫不感到惭愧,反而还耀武扬威的看着我,觉得它反正有主人的保护,我不敢拿它怎么样!
这只猫,我的主人们叫他萌萌,和我不同的是,因为抢窝事件后,主人怕我们两个又发生纠纷,选择将它安置在了室内,此刻正和我正隔着门,遥遥相望。
当然了,说是相望,实际上只是我在望着它而已,因为这只猫在看了我一眼后,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将头扭了过去,显然对我提不起丝毫的兴趣。
我有些生气,这只猫新来没多久就对我这种态度,还猫仗人势,要是以后待久了,天知道它会不会骑在我的头顶!
门没有锁,我悄悄的走了进来。
萌萌的耳朵动了动,听到了我走进来的声音,但仍旧没有搭理我,直到我慢慢的靠近它,已经进入了它的安全范围之内,它才从懒洋洋的状态中恢复过来,眼神警惕的看着我,张开嘴巴发出一声叫声,示意我后退。
我当然不会后退,反而更进一步,我的举动让它有些炸毛,那锋利的爪子已经做好了预备的状态,似乎我只要再向前一点,它就会毫不留情的,挥舞着爪子将我的脸挠花。
我抬起头,居高临下的看着它,对它的紧张熟视无睹。
我以前没少和狗打架,但和猫打架还是头一次,也因此,以防万一,我事先让自己的毛发炸开,心脏加快的进入兴奋状态,防止因为萌萌的速度太快,让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划伤。
不过事实证明,我有些多虑了。
就在我爪子向前迈出一步的时候,萌萌也挥着爪子挠了过来,但在我的眼里,它的速度实在算不上快,可能要比两个月前我在公园里碰到的那两条公狗快一些,但和我比起来,还差得远!
我很轻松的躲过了它的这一挠,二话不说抬起另一只爪子,将它狠狠的摁在了地上,摆出一副凶狠的样子看着它。
甚至为了让它感到害怕,我特意的,让自己的口水不受控制的从嘴巴里面流出来,仿佛要吃掉它一般。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幼稚,但却真的很管用,现在正是中午,男人在外面工作,女人在家里午睡,姐弟两个在学校里面没有回来,我又特意将声音控制的很小声,谁都没有发现我的举动,萌萌一直以来所能依仗的后台,在这一刻也没有任何作用,它就算不甘心,也只能呜咽着,对我露出讨好的表情,选择了臣服!
我很是满意的松开爪子,也不怕它突然暴起,因为就算是暴起,我也可以很快的作出反应,同时借机狠狠的教训它一顿!
令我失望的是,它吃到了教训,心里已经对我产生了畏惧,别说是暴起了,在我松开爪子后,它一蹦三尺高,飞快的逃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
尽管我不想承认,尽管我讨厌它,可因为它可爱的外表,还是让它很快的正式成为了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姐弟两个也因为它的出现,开始逐渐对我有些冷淡。
以前他们还会和我一起玩丢飞盘,但现在,他们更喜欢躲在房间里,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摸着萌萌的猫毛。
本以为我会对这一切感到很沮丧,很想让姐弟两个像以前一样的陪我玩耍,可事实上,我却并没有这么认为,反而觉得有些轻松,对于自己不用再向以前一样到处乱跑而感到轻松。
距离我成为这户人家的宠物狗已经过去多久了呢?
我已经不记得了,就连我和金毛交配,生下宝宝的事情,也感觉是很遥远很遥远之前了。
我抬起头,仰望着天空,感觉自己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这么喜欢望着一个地方发呆,我曾经无数次的质问自己到底怎么了,直到有一天,我从女主人的口中得出了答案。
“欢欢它老了。”
………………………………
214。欢欢老了
“欢欢它老了。”
短短的五个字,却让我心中升起了一股说不出是什么的情绪,心中像是被石头压着一般,让我喘不过气。
我老了?
我怎么就老了?
我哪里老了?
我陷入了陈思。
以前的我,在闻到肉的气味时,会不由自主的显得很开心,每一顿都可以吃的很多,而现在,我的食欲大减,或许连以前食量的一半都达不到了。
以前的我,动作比猫还要灵敏,就算是体型比我大的狗都不是我的对手,可前几天,家里的那只猫又来招惹我的时候,我却有些追不上它了。
以前的我,每天都精力旺盛,早早的起来,精神焕发的度过每一天,还喜欢卖萌打滚,讨主人的欢心,但现在,我却总是觉得疲惫,只想趴在自己小窝里,一睡睡到天昏地暗,醒来时打着大大的哈欠,慵懒的看着夕阳和黄昏。
以前的我,可以在姐弟两个没回来之前,远远的听到他们的动静,高兴的叫着,欢迎他们回家,而现在,直到他们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我都听不清他们的脚步声,似乎我的脑袋也有些迟钝了,他们对我说的话,我开始有些听不懂了。
就在前不久,我还生了一场大病,本以为现在的种种症状和力不从心都是因为那场大病还没有痊愈,但现在看来,或许是我真的老了吧!
如果说我身上发生的变化还不算太明显,那么主人们的变化,则有些明显了。
以前的男人,每天都用剃须刀将胡子刮得一干二净,脸上白白净净没有一点瑕疵,而如今,他留起了胡子,头发中带着些许的斑白。
以前的女人,一颦一笑都那么好看,似能迷倒众生,说话的声音永远那么好听,而现在,她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些皱纹,声音较之以往更加的低沉了,头发也从原来的齐腰长发,变成了烫过的短发。
最为明显的变化,还要数姐弟俩了。
姐姐已经从当初那个门牙旁边缺一颗牙齿的小孩子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女生,眉宇间有爸爸的秀气,也有妈妈的漂亮,和以前的妈妈一样,留着到腰的长发,这次放假回家,还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男生回家,似乎是她的男朋友。
弟弟的变化同样也很大,以前的他,不需要弯腰就可以摸到我,而现在,如果我站在他身边,我要把头仰到近乎九十度,才能看到他的样子。
弟弟的个头已经比爸爸还要高了,有一次他突发奇想的,想要再和我玩一次丢飞盘。他用尽全力的丢了出去,我用尽全力的跑,可却感觉那飞盘离我越来越远,似乎永远都追不上了。
主人们的变化这么明显,可我却始终都没有觉察,直到今天才豁然惊醒,原来夫妻已经老了,姐弟已经长大了,而我,也不再年轻。
好不容易等到了弟弟放寒假,他带着我一起在外面散步。
这一次散步走了很远,到后来,我实在走不动了,索性让弟弟抱着我。
就这样,我在弟弟的怀中,带着一丝好奇的看着外面白茫茫的世界,迎面走过来一个人,虽然已经过去了不知道多少年,可他的味道那么独特,以至于我竟然还记得。
我对着他汪汪的叫了两声,才让他注意到了我。
弟弟原本没打算停下,但那人看到弟弟怀中的我时,却叫住了他。
那人说:“很冒昧的问一下,这条柴犬,你是在哪里养的?”
弟弟有些奇怪,但还是回答道:“就是流浪宠物救助中心那里。”
那人道:“是这样的,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养了一只柴犬,但是后来因为家里人觉得会影响我学习,所以将那条柴犬送给别人了。可是那个人不擅长养狗,养了几天就把狗弄丢了,自此之后我再也没见到它。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条柴犬就是我之前养的那条柴犬,如果可以的话,你愿意将它卖给我吗?”
距离赵康成为这户人家的宠物狗,已经过去了七年!
这人,赫然是七年后的赵康3!
七年了,赵康3不再是当初那个不爱学习刚刚晋升高三的的高三党,就连大学的学业,他都顺利的完成,并且找到了一家虽然不喜欢,但却比较赚钱的,专业对口的工作。
在这个岗位上,他已经工作了两年,从当初那个什么都不会的新人,变成了一个部门的主管,从当初那个有些贱,有些喜欢扯淡的少年,变成了成熟老成的男人。
甚至在公司内,他还谈了一个女朋友,如果情况顺利的话,可能再有半年或者一年,就会结婚,接着生子,过好属于自己的一生。
只是他心中,始终有一个心结放不下,也无法割舍,那就是他高中时候养的那条柴犬。
在得知柴犬走丢后,他不惜和父母大吵了一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没有吃饭,也是因为这件事才让他下定了决心的想要学习,可以自己赚大钱,再也不用听父母的教唆!
此刻见到赵康,又听到赵康对他叫了一声,让他无比确信,这条柴犬就是当年的那条柴犬!
可弟弟家里并不缺钱,且他和赵康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早已经对彼此产生了感情,没有过多思考便直接拒绝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欢欢以前到底是不是你们家的狗,但现在它是我的宠物,这几年我也有很好的照看它,没有让他吃苦。现在欢欢已经进入了衰老期,要不了几年可能就要死了,我希望可以陪伴他一起走过他的一生。”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的宠物,并不是看每天给它吃的多好,住的多好,而是看能不能抽出时间陪它玩耍,能不能不嫌弃的收拾它的排泄物,以及有没有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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