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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乱-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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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踹死我能让你爽一点的话,那你就踹死奴家好啦。”邬晋那楚楚可怜相,整个一演员胚子。
“滚,少屁话,你以后说话少卖弄,我听着就不爽,一不爽手脚就不停使唤。”
“我没卖弄好吧,我只不过是失恋前情书写多了,留下后遗症了,你就不能稍微体谅一下伤心人的辛苦吗?”
“滚,你还伤心人呢?我看你小子龙马精神活泼异常,少给我装蒜了。”
“哎…离开真的残酷吗,或者温柔才是可耻的,或者孤独的人……”
“STOP!这歌是你能随便乱唱的吗?”
“我就不能偶尔感时伤怀花溅泪,恨时离别鸟惊心一下吗?等你什么时候失恋了,你就知道那痛苦了。”邬晋黯然失色,一本正经地掰扯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哥陪你一起唱。”我搂住邬晋,左眼同情,右眼坚毅。
“或者孤独的人无所谓无日无夜无条件前面真的危险吗或者背叛才是体贴的或者逃避比较容易吧风言风语风吹沙……”
略微冰冷的风吹来,我依稀看到邬晋眼睛中一闪而过的晶莹。我知道那是泪花的光芒,只是他强忍了下去。那时候我明白,我们都是外表坚强内心脆弱的人,习惯了在孤独中逞强,习惯了在苦笑中伤心。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茫茫人海狂风暴雨一波还来不及一波早就过去一生一世如梦初醒深深太平洋底深深伤心……”
“行了,哥们,楼梯你自己上去吧,给你一个挑战自我的机会。”我拍了拍邬晋的肩膀,开了个玩笑。
“嘻嘻,今天我的脚其实已经好了,刚才没告诉你。”邬晋讪讪道。
“干,你个家伙竟然敢耍我,竟然敢耍我,看我的厉害。”
我出其不意地猛挠邬晋的胳肢窝,以惩罚他知情不报的过错。
“咯咯…咯咯咯…哎呀…别挠了…大哥…我错了…还不行吗?”邬晋笑得前仰后合,实在招架不住,只好服软认输了。
“呵呵,不闹了,我跟你一起上去吧。”
“好吧,去房子休息一会儿,等雨停了再回去。”
潮湿的空气越过纱窗,沉默的脚步声回荡其中,久久不能散去。
“嘿,喝酒吗?”
“以前喝过白酒,太辣了,不喝。”
“我说的是啤酒,你喝吗?”
“没喝过,来点吧。”
“先给你一瓶,青岛,冰的。”
邬晋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啤酒,递给我一瓶,仰起头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味道怪怪的,但是不算难喝。”我拎起瓶子喝了一口。
“哈,真爽。”邬晋一口喝了四分之一,着实强悍。
“你是爽了,现在又把我拉下水了,老子就郁闷了。“
“怎么了,我没听懂你意思。“
“我说啊,你前一阵子糊里糊涂教会了我抽烟,现在我又不明不白跟你学会了喝酒。不管怎么说,你也要给我一个理由吧。”
“理由吗?你真要听?”
“恩,你说吧。”
“我把烟吸入肺中,掺杂进一丝的孤独,吐出去,得到一种貌似解脱的感觉,就这么简单。”
“干,跟你说了话,就这句最有水准了。”
“操,小伙子说话要客观公正务实啊,哥什么时候没有水准了?”
“你扯淡的时候没有水准,而且你大多数的时候都在扯淡。”
“老子懒得理你,干杯。”
两个瓶子相撞,发出嘭的一声。
“对了,你还没说喝酒的理由呢。”
“我真他妈烦,什么事情都追根究底,有意思吗?”
“滚,我这个叫做打破沙锅问到底。”
“打破了砂锅怎么样,见到了底又能怎么样。”
“我不知道,该你回答好吧,不要转移话题。”
“好吧,你透过这绿色的瓶子中的液体,视线从此穿过,事物都模糊起来,让人有一种恍惚的感觉,时间长了仿佛就会睡着。喝下这酒,你后来会发现它就是那催眠的魔物。为情所困也许是这个世界最难以忘记的东西了,它会让人一直失眠,而酒可以帮我们缓解这种痛苦,遗憾的是不能根治,因为那是一种不治之症。”
邬晋把酒瓶放在眼前,神情恍惚。
“你他妈别说了,再说我要被你蛊惑了。”
“呵呵,我为什么会给说这些呢?因为我现在还无法忘了那个女孩,你说我该怎么办。”
邬晋的眼神涣散,貌似开始失控。
换一个角度讲,或许我们平时总是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想法,在人前伪装,只有在某个时刻,释放出来那种无奈造成的反差,让人觉得不正常。
但是什么是正常呢?谁能够有一个确切的答案。假使借助酒精可以麻醉世俗的束缚,一个人倾诉,一个人倾听,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我了解,你不用解释。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你说时间可以摆平一切吗?”
我大口喝了一口酒,感觉真他妈爽快。
“我不知道,或许可以,或许不可以吧。”
邬晋一口喝下去,摇了摇瓶子,什么都没有留下。
“邬晋,你有什么梦想吗?”
“不清楚,或许有,或许没有吧。”
邬晋躺在地毯上,一双人字拖甩在一旁,眼睛闭着,嘴巴翕动着,好像无力地呢喃着,却听不清什么内容。
“嘿,你这家伙不会是喝醉了吧。”
“没有,我一般三瓶微醉,三瓶大醉,十瓶烂醉,今天才喝了一瓶,一点儿没事。”
邬晋扬了扬手,示意自己问题不大。
“邬晋,你看外面的雨,我现在的梦想就是以后可以去一个南方小镇,带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安静地生活一辈子。”
“恩,这个梦想很好。”
“我也这么认为,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加油吧,只要坚持住,总有一天可以梦想成真。”
“恩,不过我说你这没醉吧。”
我拿起瓶子喝了一口,
“真没,别替哥们担心了。我可能只是突然想起那个娘们了,心里有点累。”
“那我就放心了,累了就睡吧。”
“恩,雨快停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再见。”
“再见。”
我带走了那瓶青岛,我的第一瓶啤酒,教会了一些东西。

(四十三) 邬晋成了我的托
更新时间2009628 11:57:42  字数:2748

 什么新鲜的事情习惯了,也就失去了它的新鲜。就好像冰箱中的冰啤酒,喝的多了,也就不会过多在意它的凉爽了。这时候如果来一瓶没有冻过的啤酒,倒可以品味出一种别样的感觉。
生活中的三个地点:学校,邬晋那儿,爷爷家。我缓慢地奔波在这三个地方,为了别人在乎的东西以及自己在乎的东西。
学校里,我跟邬晋成为班里最让人头疼的学生。
我在数学课上玩过的电子宠物被没收了,还没少了一顿痛批。我比较无所谓,只是邬晋气得脸红脖子粗,就差冲上去跟东方兄决斗了。
造成这个巨大反差的原因不是我超凡脱俗心境平和,也不是邬晋打抱不平心浮气躁。最根本的因素是那个当时很流行的东西由邬晋赞助购买,我偶尔借来玩玩,没想到却遭遇不测。他痛失爱物心有不甘,一鼓作气找东方兄理论未果,二鼓作气找我理论依然未果。再而衰,三而竭。经过衰的过程,邬晋放弃了竭的机会,一个人跑去商店买了一个新的电子宠物。于是我依仗它的赞助继续在课上玩起来,只是牢记吃他妈一堑长他爸一智的理论,在操作时结合具体情况实践。由于隐蔽措施做得很到位,也就没有再次遭遇不测。
那时候我们的格言是:狂嚼大大泡泡糖,乃课堂一大快事。我们是理论的巨人,但不是行动的矮子。所以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上课前放一大块在嘴里,当老师们的目光无暇顾及到我们的时候,牙齿团结一致蹂躏柔软的泡泡糖,那叫一个高兴啊。
有一天我忽然发现邬晋手臂上的纹身不见了,问他怎么回事,才知道原来那白痴玩假纹身装酷。那玩意乃当时流行物之一,于是我们大玩特玩,手臂上,脖子上,肚皮上,小腿上,甚至是脚底板以及额头上,曾经都留下过假纹身的痕迹。
当时流行物之二非溜溜球莫属,我和邬晋人手一个,一到下课就跑到外面比拼技术,乐此不疲孜孜不倦。
我记得有人给挚友下过定义,就是他们一定要在竞争中指出对方的缺点并且互相促进提高。我和邬晋都喜欢用最露骨的方式指出对方在溜溜球操作方面的不足之处,然后以彼之长补此之短,结果技术突飞猛进水平,俨然一对模范挚友。
火药枪是男孩子最钟爱的玩具,由于邬晋的倾情赞助,我们可以威风地拿着它到处吓唬低年级的同学以及在班里做恶作剧。
比如说邬晋最辉煌的记录是这样的:他早早地埋伏在校园中一个拐角进入另外一个拐角的地方,那是所有老师去办公室的必经之路。当那个体重达到准相扑选手级别的语文老师悠闲地哼着小调经过的时候,邬晋神经质一般地从角落中杀出,犀利地扣动扳机,只听“啪”的一声,那相扑女人直接被吓闷了,一屁股坐倒在地,死鱼眼呆滞地盯着那个迅速逃跑的背影,死鱼眼中射出一道凶光,仿佛将要化为激光武器将邬晋化为灰烬。
后来经过一长串的调查以及心理战式的询问,邬晋由重点嫌疑人最终定罪,除了作出3000字的深刻检查在班会课的时候有感情的朗读外,相扑女人命邬晋罚抄课文数篇,语文课放逐若干天。此事终于在一大帮人积极参与群策群力的情况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邬晋那个白痴表面上隐忍着,其实心里面不知道把那些王八蛋骂了多少遍。最后竟然叫我帮他抄课文,无奈之下只好伸出援助之手。一个人的痛苦分给另一个人,前者稍感欣慰,后者倍加痛苦。
我拿着火药枪在班里的讲台上开过三枪,不过那是我在迟到后被罚做卫生,下午教室中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干的。我跳上讲桌,仿佛看见下方坐着一个个囚犯,那是我亲爱的老师们。这个叫做以己之道还之彼身,我想象他们收敛起平日的居高临下,真是大快人心。
我其实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叫做妮子的女孩,她漂亮的衣服,美丽的面庞,可爱的举动,一切都让我着迷,只要她站在我面前,我的心里好像就存在一道魔障,没法做到无动于衷。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内心那强烈的悸动,只是凭着直觉胡搅蛮缠。
我会偷偷地拿走她的白雪修正液,然后坏坏地藏在邬晋的课桌里。我在一旁看着她写错字了,细长的眉毛拧在一起,大大的眼睛焦急地一眨一眨。我碰了碰她的背,告诉她修正液在邬晋的抽屉中。
她半信半疑地去找,失而复得的兴奋冲散了最初的慌张。她幼稚地瞪了邬晋一眼,转过头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邬晋终于有点明白发生了什么,结结巴巴地解释着。她撅起小嘴,根本不去理会。
邬晋这个哑巴吃了黄连亏,虽然不至于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但也是百口莫辩。谁叫我如此狡猾她如此天真,此事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
邬晋气冲冲地扭过头,一把抓住我,恶狠狠地盯着我,想要逼我自首换他清白。我紧紧地捂着嘴,想要笑却又怕发出声漏了陷,只好欲笑又止的看着欲哭无泪的邬晋,得意地弹了他的额头一下,趴在桌子上强忍住笑意,肩膀幸灾乐祸地耸动着。
“嘿,你他妈的陷害老子,快说怎么办?”邬晋放学把我拉到一旁,没好气道。
“呵呵,消消气撒,你这是帮我在妮子的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有什么问题吗?”
“我把你想形象给提高了,把自己的形象给降低了,你缺德不?”
“你不是对妮子没有兴趣吗?这么紧张做什么。”
“老子是对她没兴趣,但是你这样让我很没面子呀。”
“那你想怎么办嘛,难办叫你帮个忙就这样子。”
“你要给我精神损失费,补偿我。”
“操,老子无语了,那你说要怎么补偿?”
“以后你要给我抄数学作业。”
“干,老子还以为什么事情呢。你直接给哥说哥也会给你抄的嘛,还非要找借口,这就太见外了啊。”
“你懂个屁,老子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真是不骂你不行。”
“哈哈,开个玩笑而已,别建议啦。”
“我要建议早捶你个白痴了,简直是的。”
当时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举一反三的天才,同样的恶作剧改了风格,依旧是那么的受用。
我偷偷地拿走邬晋的透明胶带,然后坏坏地藏在妮子的课桌里。由于我之前跟邬晋有过一些沟通,所以他先是装作疑心很重的样子把我的抽屉翻了个底朝天,接着“一不小心”发现自己的东西原来在妮子的课桌里,顿时得理不饶人兴师问罪。
那个女孩只顾着自己的委屈与无辜,被“坏蛋”邬晋吓得可怜兮兮,就差流下眼泪了。这个时候我就横空出世,利用三寸不烂之舌“击退”自己的拖。
“嘿!你做什么,欺负女孩子不算男子汉。”
“哼!那我欺负你算是男子汉了吧。”
说罢邬晋“凶猛”地扑向我,两个人斗作一团,直接掀翻了我的课桌。“事实”上,我表面上就为了一个女孩跟自己的哥们掐了起来,两人面红耳赤大吵大闹,出色的演技足以以假乱真,良好的职业素质差点让我们假戏真做。以至于我过于投入险些踹到邬晋的命根子,邬晋几乎用上了锁喉功招待我。
本来我作为导演外加主演本来筹划着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没想到双方都太过入戏,结果吓到周围胆小的同学们,探子火速给东方兄报告了情况。
东方兄以调和者的身份亮相,阻止了一场龙虎之争。
其实这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毕竟我也不想将戏演到失控的地步。况且我也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出了分头,从而展现了自己英雄救美挺身而出的情怀与意愿。
我料到了戏剧的结局,却没有料到现实的结局。东方兄以扰乱班级纪律为名,命我和邬晋包办教室的卫生一周,让我深刻体会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的名言。

(四十四) 过去与现在
更新时间2009629 11:38:21  字数:2585

 半年内,在校园里遇到了三次常子,第一次在破旧的男厕所旁边,第二次在学校旁边的小商店里,第三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自从分别,谈话支离破碎,好像被打乱的记忆。
“大鹏,你还好吗?”
“我还好,你呢?”
“我也是,怎么会在厕所边遇到你,真巧。”
“这不好吗?哪里不都是一样吗?”
“没什么,我随便说说。”
……
“操,不用这么挤吧,旁边的白痴滚开啦。”
“嘿,大鹏,你也来买东西吗?”
我转过头,看见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孔,对我笑着。
“恩,我来买一瓶汽水,你呢?”
“我的钢笔坏了,来重新买一支。”
“哦,你看这里,他妈的人怎么就这么多啊。”
原来这世界不止交通有上下班高峰期,原来学生买个东西都有高峰期。人们在特定的时间在特定的地点扎堆,形成一种社会的常态,有时候给自己找了麻烦,有时候给别人添了麻烦。
“对呀,一到下课就是这样。”
“呵呵,我买好了,先走了。”
“恩,我还要等一会儿。”
……
“常子,你回家吗?”
我在他的身后犹豫地跟随了一段路,终于开了口,声音略显苍白。
“恩,我们一起走吧。”
“你最近在学校怎么样?”
“还行,你呢?”
“我不知道,也许还不错吧。”
距离产生的生疏让谈话有些尴尬,两个人好像在没话找话那样。心底存在的情感没有发生变化,却不知该说些什么,让人忍不住无力地叹息。
“你现在跟班里同学的关系好吗?”
常子想了半天,抛出一句关怀的话语。
“挺好,不用担心。”
“还记得我们一起谈论的梦想吗?”
常子久违的认真表情,我有点儿怀念。
“记得。我没有坚持住,又改变了,是不是很没有主见啊。”
我苦笑地看着常子,晦涩的沉重。
“不会,只要还有梦想,并且为之努力,就足够了。”
“谢谢你,常子。”
“这么长时间不见,怎么越来越客气啦,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哦。”
常子率先摆脱莫名的拘谨,轻松而自然地开了一个玩笑。
“我想也是,但是为了梦想而努力,会幸福吗?”
“应该会,幸福跟梦想一样,没有优劣的差别,只是人对于它们的感知不同而已。”
常子若有所思,灵光一现的话语。
“你小子说话越来越有水平了嘛,看来没跟我白混那么久。”
我慢了半怕,逐渐找到了往日的亲切感。
“少吹牛了,我都替你害臊。”
“我脸皮厚,没那么容易害臊,你不用担心。”
“常子,那你现在幸福吗?”
“大多数时间吧,我认为只要开心就会幸福,烦恼无法避免,但是幸福会让它消失。”
“看来你小子不能夸,要不一会儿你成哲学家了。”
“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仅此而已。”
“常子,你明白孤独吗?”
“这个啊,不清楚。”
“你家也快到了,我也该回去了。”
“呃…那好吧。”
“常子,你笑一个吧。”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只是想起了什么,却看不清它真实的模样,或许已经遗失在时间的某个角落。
常子笑了笑,勉强而僵硬。
“算了,还是不要笑了。”
“呵呵,大鹏,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常子嘴角完美的弧线,亲切而舒缓,那是我熟悉的笑容。
“恩,最好的朋友,再见了。”
“再见。”
一个人的回程,我在想,异路的两个人,情谊也能够长久吧。
我频繁地逗留在邬晋的房子,有时候甚至几天不回家。
我们一起在去马路上嚣张地嬉闹,对周围人异样的眼光不理不睬。我们一起在清晨躺在地毯上,慢悠悠地吸一支烟,结果迟到被惩罚打扫卫生。我们一起在美好的黄昏拿起酒瓶,裸露着上半身在阴凉的客厅一饮而尽。
失落的孤独在烟圈中飘散,失眠的混乱在酒花中融化。
我们打开录音机,在寂静的凌晨唱着忧伤的节奏,呢喃般。
无所不谈的话语,两个受伤的心灵,时而在嘈杂的摇滚中咆哮,时而在浅吟的旋律中低唱。
在抽烟的时候,他习惯把音调打开一点儿。在喝酒的时候,他习惯把音调打开到只剩一点儿。
他说吸烟需要安静平和,我们不可以因为孤独而疯狂,那样子会让人成为一个神经病。
他说喝酒需要热血沸腾,我们必须将不如意发泄出来,醉了之后假装忘掉一切重新开始。
我说或许神经病没什么不好,至少他什么也不懂,除了吃喝拉撒,体会不到痛苦的感觉。
我说自欺欺人往往摔得更惨,混沌度日又如何,就好像现在一样,只要永远不会醒过来。
“邬晋,半个学期了,你有什么感觉,对于这个破学校。”我盯着烟灰缸中横七竖八的烟头,眼光透过落地窗斑驳地散落。
“我的感觉是现在谁给我一包炸药,我可以摧毁整个学校。”电扇不知疲倦地转动着,抵挡着炎炎夏日的热浪。
“那谁给老子一个杠杆,我还可以撬起整个地球呢。”我无聊地吹了一个圈,木讷地盯着它逐渐消失。
“去你妈的,我可没学伽利略,老子只不过是站在巨人的乳房上而已。”邬晋欲盖弥彰道。
“你小子说话不要乱整什么诗词典故名人名言好不好,一般人受不了啊。”
“我这个叫做文化底蕴,旁征博引信手拈来,你懂个毛!”
“你相当有文化底蕴,期末语文考试卷中那个杜牧名句的回答中就看出来了,小弟慧眼识珠伯乐相马,早他妈看出来啦。”
“操,还提那个呀,老子不是解释过了吗?”
其时那道题目如下:请回答唐朝著名诗人杜牧《山行》中的名句,并赏析其中的意境。
邬晋的回答如下: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小生对于杜牧颇有研究,他是晚唐的风流才子,“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便出自这位精力旺盛的诗人之笔。由此可以解释此名句,杜牧清早率领众名妓去赏枫林,没想到停下车的时候把持不住,与她们做爱到天黑,染得霜叶比二月的花还要红。此致,敬礼。
“你他妈拿给我看的时候差点没把老子笑死,那个鲜红的大×展现了那个相扑女人的愤怒,有没有让你伤心欲绝啊。“
“哥犯不上跟那相扑女人找茬,我只是看不惯她平时乱罚抄乱打人的风格,随便答题了事而已。”
“不过你那个回答也挺猛,有个性。”
“废话,老子除了个性就只有个性了。”
“你这白痴也不害臊,在哥面前说这种话好意思吗?”
“滚,你才是白痴呢。”
“老子懒得理你,跟你说个正事。”
“有事就讲,有屁快放。”
“貌似只有三支烟了,你出去买一包。”
“这么热天气,你舍得让细皮嫩肉的我去吗?”
“舍不得狼套不着孩子,你去吧,我给你加油。”
“我不要,老子出钱还我去,不公平。”
“那我石头剪子布,三局两胜。”
“你要能赢,老天真他妈没眼了。”
“石头剪子布!”
大鹏VS邬晋——剪子PK布,一胜。
“石头剪子布!”
大鹏VS邬晋——石头PK剪刀,两胜。
“嘿嘿,这就是传说中的完胜,快去吧,大白痴。”
“老天真他妈没眼了,天理何在啊。”邬晋歇斯底里地往门外走去。
“对了,别忘了再买一打瓶酒,冰箱里的又快喝完了
“知道了,我诅咒你个**喝酒呛死,抽烟猝死。”门没关,邬晋在楼道中大吼大叫。
“多谢了,祝你购物愉快。”
……

(四十五) 何处是归宿?
更新时间2009630 11:52:15  字数:2555

 酷热的暑假,知了好像打了鸡血一般从清晨叫春到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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