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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万人敌-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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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箭杆作坊工地,李解带着商小妹一边走一边说话。
“良人,阿母留有嫁资于我。”
“嫁资?怎么,嫁给我还要自带嫁妆的?没看旦和嫱,都没带吗?”
李解笑了笑,伸手捏了捏脸蛋红扑扑的商小妹,“不必了。”
“不一样!”
没有躲开李解不老实的手,商小妹很是认真地看着他,“阿母留给我的嫁资,是象。”
“什么?!”
李乡长当时就一愣,啥玩意儿?
“象,有四头。”
商小妹竖起一只手掌,然后把张开的五指,掰回去一根,“四头!”
“就是‘昂——’这样叫的象?”
“嗯。”
商小妹用力地点点头。
“是嘴边长了两根大牙的象?”
李乡长伸出两根手指,凑嘴边比划了两根象牙。
“嗯嗯嗯!”
商小妹更是用力地点点头。
“你们家还养大象的啊——”
震惊啊!能不震惊吗?!老子都跟你们这么熟了,就差天天腻歪着啪啪啪了,结果你跟老子说你们家其实是养大象的?
“非是商氏驯养,乃支氏秘法。”
李解一听,顿时想起来,好像大舅哥的确说过,他老娘家貌似就是什么支氏、巫氏?有个大妖怪,叫无支祁来着,住淮河的。
可李解又纠结了,这气候这么随便的吗?淮河有大象?不是,淮河有家族会驯养大象?
“既然商姬这么说,显然关键在秘法上。”
“正是!”
商小妹眼睛放着光,“运奄氏老城,驯象之人,正是支氏通晓兽语者。若得支氏相助,阴乡可得四象!”
“兽语者……我特么还风语者呢。他是叫雷克萨吗?”
“……”
开了个玩笑,李乡长摩挲着下巴,“既然商姬你这么说,看来这个支氏,是不打算支持你,想要黑了你的嫁妆,是不是这个意思?”
虽然没有太听懂李解说的话,不过大概意思还是懂了,商小妹点点头:“支氏以有辱声名为由……”
“好了不用说了,运奄氏老城我知道在哪儿,支氏在那里有多少人?”
“不多,止十五人。”
“算算时间,应该还有富余……这样吧,明日我就去一趟运奄氏老城,会一会这个雷克萨。”
“……”
商小妹还是没听懂,不过见李解这么果断,顿时暗爽,心中想着,到时候老公狠狠地给她出口恶气!
………………………………
第六十三章 声东击西
自己老婆的嫁妆,居然有人想一声不响地黑掉?
那肯定是要讲讲道理的。
李乡长表示自己这么讲道理的人,居然也不过来打声招呼,太看不起人了啊。
“首李,这……这羿阳君才是正事,奄城放一放又何妨?”
对于李乡长突然蹦跶出来一个念头,说是要去大一点的城市旅旅游,公子巴是很紧张的。
跟老板打交道这么久了,公子巴很清楚的,这货就不是个正常人。
正常人能干出跨江抢劫,然后还把四大公子之一的美妾给抢走这种事情吗?
“盐城是城,奄城也是城,叫法都差不多,哪里不算正事了?”
李乡长横着眼,看了看完好无损的姬巴,顿时道,“下柳啊,有了大象,我们伐木也要容易得多啊。再说了,一头大象,那得抵多少头牛?犁地翻地,缺牲口啊。”
别说大象了,就是小象,那也不错啊。
再说了,大象有特殊意义。
基本上巨兽在哪儿都有特殊性,吴王自己都养了大象,这个事情,李乡长也是知道的。
“首李,哪有用象犁地的?”
“不犁地,运木头运粮也挺好。”
反正李解一副铁了心要去讲道理的模样。
一头大象一天差不多吃三百斤的东西,四头就是一千两百斤,完全养得起。反正都是放养……
而且李乡长也想过,哪天要是跟邻居们闹了矛盾,他就把大象放出去,一晚上就能把人家农田给毁了。
七天就能吃光邻居们的土地产出……美滋滋啊。
巨兽的破坏性很强,用得好的话,李乡长就算自己掏腰包,每天供应大象三百斤的粮草,那也不是问题啊。
三百斤纯粮食,那也不过一百号人左右。
公子巴也是无语,寻思着老板这肯定是又有什么小想法。
之前误打误撞干了“白甲氏”的时候,姬巴就瞧出来了,自己老板那是贼不走空的典范。
“那……那好吧。”
无奈之下,公子巴只好点点头,同意了李解的决定。
运奄氏老城有两个,一个在延陵之西,和广陵隔江相对;另外一个在太仓以东,有一半已经泡在了水里,时不时海水倒灌一下,就跟甲鱼似的,属于水陆两栖。
商无忌这一支,正常来说应该是在延陵之西,毕竟支氏、巫氏南下,离这里近一些。
但因为商无忌兄妹的母亲缘故,最终是在太仓以东度过了孩提时代。
再一个,支氏的御象之术,很看重大象的口粮。江南的象群,喜欢阔叶的嫩叶、嫩竹、茅草、海菜、瓜果、根茎、水植……加上一定量的豆类,每天两三百斤的进食,如果择地错误,会大量侵占人类的食物。
所以,延陵以西被放弃,也是有经济上的考虑。
此时的太仓以东,又一片广大的滩涂地区,沿海生长着一种藤蔓类的海草,有点像马齿笕,但产量分布不是一个级别的。
大象能够轻松地在沿海滩涂或者芦苇荡补充盐分和食物,而且食物相当丰富,根本不用担心饥肠辘辘。
同时在这片地区,还有一种茅草,夏秋就可以收集起来晒干,脱水之后,可以直接入库存放三四个月,撑一个冬天,也不成问题。
这种茅草长度有限,但分布极广,而且初春开始就能生长,并且具备一定的糖分。
对大象而言,算是一种极为优质的食物来源。
李解知道“五湖”以东有野生象群,规模不大,但驯养大象,除了吴王那里,还是头一回听说有。
有巨兽在手,对那些不明真相的敌人,也是一种震慑。
当然李乡长的本质目的,还是为了利用大象搞事。偷偷地破坏别人的田地,让别人绝收,到时候就说是野象干的,简直是完美。
而且大象的确具备夜间活动的能力,如果这四头大象驯养的情况不差的话,干一些小势力,一头大象顶得着上十队“鳄人”效果。木质寨墙拆起来,还真没有大象效率高。
小老婆商姬说这是她老妈留给她的嫁妆,那就先认定这些大象是调教过的,很聪明,智商很高很听话。
就算万一这些大象其实资质平平,也可以杀了吃肉。
不过公子巴回到住所,将李解的决定告诉嬴剑之后,嬴剑却认为,这其中必有深意。
“有何深意?如今羿阳君犹如猛虎在侧,阴乡同心协力,也只是堪堪抵挡。若非姑苏……”顿了顿,姬巴压低了声音对嬴剑道,“若非姑苏有变,盐城县师为大王禁足,只怕这时候,已有‘健旅’从姑苏前来。”
“若是首李认定自己面对公子玄,能战而胜之呢?”
嬴剑看着公子巴,“巴啊,首李,异人也。”
听到老乡的话,公子巴自己猛地一愣。
对啊,老板不是正常人啊,他变态啊,他没有痕迹可以寻啊。
“这……莫不是其中有甚兵法之道?”
在兵法上面,公子巴认为老板很强。要不然怎么解释一帮“野人”成了如此健儿?
公子巴也判定过阴乡的军事实力,至少干挺他的祖国——六国,那是完全没问题。
野战的话,六国的士卒,根本不是阴乡“鳄人”的对手。
进退有度的“野人”,反正他是没见过。要不是一直就跟着李解混,他差点以为是姑苏吴国的王师在玩cosplay。
现在李乡长又掌握了“龙神之力”,鬼知道姑苏的王师能不能抗住第一波恐吓。那动静,公子巴不是吹,他第一次差点吓尿。
“此时首李前往奄城,试问,大王如何想?”
嬴剑手指点了点,正色道,“不拘大王,姑苏宫城内外,谁不会认为,‘野人’好斗,阴乡乡帅李解,野性未脱……”
“嘶……”
略微沉吟了一会儿,公子巴也是点点头,“若如此,彼时若有独门蹊径,能制盐城于死地,一战而成功!”
“时人皆以为阴乡欲斗奄城,谁又能想到,瞬息之间,与公子玄之争,便有了结果呢?”
“有道理,有道理!”
公子巴拍了拍手,“大象事小,盐城事大!首李所图,还是公子玄!”
………………………………
第六十四章 合情合理
“出蒸箱之后定型,手法依然要慢,注意固定卡榫的间隙,保证整体受力……”
“是,首李。”
有些木料进行弯曲加工的时候,要上蒸箱,比如木头轮毂、藤条盾牌、竹木盔甲等等。
只是这些技术手段,对白沙村的文盲来说,难度有点大。所以跟从李解学习先进木工技术的学徒工,大多都是商无忌的族人。
李乡长露出这一手的时候,商无忌整个人都不好了。不是因为李解的木工技术如何牛逼,而是商氏族人彻底成了老板的舔狗。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李解拿出来的技术,在这个时代的列国之中,都属于“家传”或者“不传”。
像李乡长这样随随便便就把“秘密技术”教给别人的,听都没听说过。
“榫头不用太复杂,暂时咱们阴乡用得上的不多。什么时候家具卖到中原去,我再教你们新的。”
“是,首李!”
商氏学徒们很兴奋,每天来上班,都能学到新的姿势……好高兴哦。
“嗯,你们继续。”
视察了一圈木工作坊,目前主要赶的进度是藤甲、藤牌。藤条上油更好,只不过桐油产量不高,从外面收购的话也不划算。李解暂时的做法,就是给藤条进行两步处理之后,再给它烧出炭黑来增强表面硬度。
防箭矢效果不错,防长矛穿刺效果很差。
不过“鳄人”装备有点不同,内衬还有皮甲,加上精锐队长还有金属片作为防护,一般的矛手只要不是一击毙命“鳄人”,百分之一百会死在“鳄人”手中。
“鳄人”的训练项目很多,除了常规的列阵持矛之外,还有小规模作战的多种武器配合,比如刀盾手、藤牌手等等。
正常情况下,像这样的精锐,只要老大不坑,那就怎么都坑不了。
不过大舅哥商无忌总觉得现在的老大有点坑,幺蛾子太多太多。
“首李,这奄城的事情,是不是……是不是先行派遣使者过去?”
“派什么使者?商姬的嫁妆,我帮她拿回来,有错?还要使者?!”
李乡长皱着眉头,寻思着大舅哥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这……这支氏终究和运奄氏乃是姻亲之家,我……”
“无忌,你姓氏都是‘商’啊。怎么,阴乡商氏不作数了?”
“……”
你他娘的都这么说了,我他娘的没办法反驳!
商无忌一脸的憋屈,他现在还真不好说是运奄氏商姓,他就是商氏,阴乡商氏。
开宗立派第一人,往后要是老板的社团……不是,公司做大了,那他肯定是眼光卓越见识不凡。
这要是老板坑出血来,那显然运奄氏也不介意婊他几十年。
几十年之后,商无忌一死,烟消云散,就是一个过眼云烟的笑谈。
心中转过不知道多少念头,商无忌拱了拱手,也是下定了决心:“谨遵首李之命!”
咬咬牙,自己约的炮……含着泪也要干完呐。
可他娘的谁能想到李氏大炮这么猛,商无忌感觉自己就是被干烂的那一方,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蹂躏。
“对喽……”
李乡长拍了拍大舅哥的肩膀,然后伸出五指,紧紧地握成拳头,捏得嘎啦嘎啦作响,“奄城的大象,我要;盐城的白鹿,我还是要!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统统都是臭狗屁,真的猛士,敢于直面爽翻天的人生!”
虎躯一震的不是李乡长,而是大舅哥。
商无忌被李解的话语感染,心潮澎湃的情绪又上头了,顿时掏出了小本本,连忙道:“鱼和甚么不可兼得?”
“熊掌。”
“可有典故?”
“这我哪里记得……我想想,好像是谁说的来着?记不起来了,大概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好像是这么说的,我读书那会儿,学校博物馆的走廊里,有挂着这个书法。”
“诚乃至理。”
商无忌点点头,“不知是何贤人所言?”
“可能是我们校长吧?算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话对没得选的人来说,是对的。可我现在是没得选吗?就奄城那点东西,我已经让人摸清楚了。王八蛋,还想黑我四头大象!”
叉着腰的李乡长顿时暴怒,“当初有人黑了我四台搅拌机,我能绕得了他?当场让他双倍吐出来。”
对于李解的话,商无忌一句也没听懂,只觉得老板的情绪很亢奋。
“没实力,那当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实力,他娘的当场就报了!”
说着,李解洋洋得意,伸出大拇指冲自己的家底指了指,“‘鳄人’是白训的?‘勇夫’是白养的?吃了我的,得给我干活啊!你说是不是,无忌?”
“嗯、嗯、嗯……那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出自何典?”
“我都说了你记这个没用!”
“有用有用,几次前往姑苏,都很有用。”
商无忌将小本本收好,他才不会不记。跑姑苏跟人吹牛逼的时候,一开口骚话一套一套的,震的那些王都名人都是一惊一乍,只觉得阴乡商氏的族长,当真是学识深厚,本领高强。
再说了,就“蓬荜生辉”那个故事,云亭五更的大管家,以前是个啥?现在也让人知道了一点“虚名”。当然这个“虚名”是真的虚,可吹的次数多了,有云亭五更背后支持,自然也是成了“名人”。
离“名士”还有一万里之遥,但“名士”的前提,就是“名人”和“士”,云亭仲裁之名,在姑苏,多多少少也是比那些一无是处的菜鸡强得多。
“你说有用就有用吧。”
李乡长顿时无奈,劝了大舅哥不知道多少回,就是不改,索性不再劝说。
“那现在无忌是支持我去奄城,帮商姬讨要嫁妆的吧?”
“阿妹嫁资,本就是首李和阿妹共有之私,首李前去讨要,合情合理。”
“嗯,不错,我也是这样想的。明天就去讨要,顺便把仲裁也叫上,就说……就说让他做个中人,给评评理,这很合理吧。”
“此事于仲君而言,并无难处,定会应允。”
“那就好,过一会儿你去帮忙跟仲裁说一声,然后早上我叫他一起去奄城,这一路说不定来回得要个一天。”
看着李解有点诡异的眼神,突然大舅哥一个激灵,他总觉得,仲裁这个老朋友,可能要踩屎……
………………………………
第六十五章 打起精神来
能够称霸东南,吴国也不纯粹是全靠历代君主的爆种,特殊的地理条件,也给吴国称霸创造了丰厚的物质基础。
从吴国扩张的路线图就能看出来其中的端倪,比如两个奄城,其中运奄氏的老城,在姑苏被称作“东奄”,也有称“东邑”。这个城市,除了很热闹的商业生产活动之外,不算从哪个角度去看,都是一个军事堡垒。
利用天然河道、湖泊,组成了一个个“回”字形的防御工事。
整个东奄城,有四条“护城河”或者说护城濠。
想要进出东奄城,陆路只有两个方向,一个西北,一个西南。
剩下的,全是水路,整个东奄城有大大小小二十多个水门。水上城寨林立,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浮动的水上堡垒。
只是现在已经衰败,但从规模上来看,能够想象当年吴国在这里做了多少的努力。
这个城市的最早作用,就是干掉前朝余孽,还有长江入海口地区的蛮夷。
奄国二次灭亡之后,这个城市的军事作用,就是为了镇压姑苏东北地区的潜藏反叛势力。
直到以运奄氏为首的上层贵族逐渐迁出,前往延陵之后,整个地区才彻底稳定下来。
“卧槽,不来看一眼,还不知道这运奄氏老城,他娘的就是个超级巴黎啊。”
李乡长做工头那会儿,曾经带工人们一起出国旅游,不是因为他豪爽,而是因为甲方他娘的拿机票抵了一大笔工钱。
要不是那个甲方实在是干不过,李乡长能这么爽快?
于是乎,坐上了原本是甲方自己旅游团的飞机,李乡长就带着工人们去了一趟巴黎。
败兴而去,扫兴而归。
不过倒是提高了一点历史姿势……李乡长头一次知道,巴黎原来是个军事城市发展而来的。
古典巴黎复原图上,就一丢丢大的破地方。
状况么,跟眼前的东奄城类似,只是这里流淌的不是塞纳河,远方一望无际的,也不是亚特兰蒂斯大洋。
“东奄是真要被淹啦。”
欣然同往的仲裁,笑呵呵地拢着手,坐马车上看着已经泡水里好多年的东奄城,感慨地说道。
前几年其实还好,海水还没有侵占太多,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东奄城往东的几个村邑,已经彻底被泡在了海水里。
虽说时不时还会露出来,可已经彻底废了。
现在轮到东奄城,去年已经泡过一半,海水倒灌之后,整个城市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
沿海沿江,会增加沙洲,也会淹没一些陆地。
即便是现在的东奄城,听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泡在水里了,然后露出了头,然后前朝余孽过来,就占地经营。
现在嘛,反正破败了,再陆沉也没什么问题。
反正淹不到姑苏。
因为淹不到姑苏,所以东奄就随便啦。原本驻防的部队,全部变成了“民兵”,平时主要工作就是务农和狩猎,偶尔下海赚外快……下海来钱快嘛。
中华绒螯蟹是吃的人少,可青蟹在东奄城,却算是一种常规食物。
李乡长做工头刚出道那年,有一次接过一个养殖场的小活儿,就是养的青蟹。那时候知道了一个小知识,青蟹活动的最北界,就是长江口往南。
过了长江,就基本没有青蟹活动了。
实际上真要有小规模的野生种群,已经不是长江口,而是钱塘江口往南。
然而这时候,东奄城却吃青蟹吃得挺爽。
“这东奄城,还真是破败。”
远远看去,大量的工事显然已经废弃,智能也从军事作用转为民用。而且不出意外的话,随着咸淡水交汇包围,整个城市就会彻底报废。
“李君,支氏虽说人少,但在东奄城,还是颇有些许名望。少待见面,吾可为李君先行询问。”
“好说,我这次过来,就是讨要嫁妆。这毕竟是商姬之母的遗产,是要充作嫁资的,怎么可以随便侵占呢?”
李乡长说着,拍了拍腰间的砍刀,“我是讲道理的,仲裁你知道的啊。”
“对对对,对对对……”
一听李乡长讲道理,仲裁冷不丁突然后悔了。
他想起了“黑蛟沙”,更想起了“黑蛟沙”的英雄之后三黑。那是个身材长大的家伙,结果被李乡长上去就一锤子敲死。
什么时候讲道理是这样讲的?
队伍数量不多,不过李解带来的,都是“鳄人”,跟着李解左右的,还有队长级的狠人,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带头冲锋。
和沙东那种“帅才”“将才”,还是有点不同的。
“沙哼。”
“在!”
左边有个队长身材敦厚,像个胖子,但其实只是壮硕,皮肤黝黑嘴巴宽敞,平日里不爱说话,但却是个闷声葫芦,典型的敢打敢杀。
在李乡长冒出来之前,属于被欺负的倒霉蛋。
但跟了李乡长混饭之后,整个人就开了窍,立刻混得风生水起。
沙哼别的都不管,只要首李说动手,他就动手;说冲锋,他就冲锋。
半点都不含糊。
他原本叫“哼哼”,只是本没有“哼”这个字,李解冒出来之后,就有了“哼”。
在沙哼看来,首李就是带给他新生的人。
做了“鳄人”小队长之后,沙哼更是只执行两条铁律。
一是首李说什么都是对的;二是参考第一条。
“打起精神来!”
李解拍了拍沙哼的肩膀,眼神很微妙。
“是!”
懂了老大的意思,沙哼立刻整个人更加的精神起来。
仲裁不懂什么叫做“打起精神来”,这话理解不了,但隐隐觉得,肯定是有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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