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战国万人敌-第5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为一个有抱负的武士,看见美人,他是不会欣喜的,但是看见神兵利器,却是心痒难耐,几欲疯狂。
“这……就是刀!”
宋国武士双眼满是狂热,他是识货的,周围的士人同样也有眼光,只要是士人,都会有一门家传的砍人技术,自然对兵器有正确的认知。
“此刀……”
“不卖!”
吴人直接打断了宋国武士的话,对方那表现,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打什么主意。于是这个吴人笑呵呵道:“君可知欲得此刀,须经何等历练?今时吾为‘勇夫’队长之一,方得此刀,以证能力!”
此言一出,那武士的表情相当的复杂,眼睛一闭,仿佛是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神情变幻莫测,颇有一种天人交战的感觉。
过了许久,这个宋国武士叹了口气,双手将刀还给了吴人之后,小声地问了一句:“不知江阴子座前,可还招募武士?”
………………………………
第一百五十九章 平平无奇之物
“请先递交简历,然后等通知。首李命我等前来宋国,特设江阴会馆……”
叽里呱啦说了一通的吴人让宋国武士一脸懵逼,因为他没听懂。
首先他没搞明白什么是简历,其次没搞明白什么是通知,最后也没搞明白什么是会馆……总之,很懵逼。
不过这不妨碍奔着宝刀不顾一切的武士,宝刀就是亲爹,宝刀就是命根子,宝刀就是老婆!
“不知简历为何物?”
“这是简历格式。”
说着,吴人掏出了一张纸,上面印着简历格式。
这时候就不是武士一个人懵逼了,来的所有士人,都是目瞪狗呆。
“这是何物?”
“纸。”
“纸是何物?”
“江阴邑特产,天下独此一份。”
“……”
咕噜,有个士人吞了一口口水,然后猛地跨步而出,攥住了吴人的手,“君为吴国上宾,在下有个非分……”
“不卖。”
“?????”
“纸。”吴人抖了抖手中的简历格式,“不卖,非卖品。江阴邑产出亦是不多,此来宋国,只是告之于中原诸侯,我大吴亦非蛮荒。”
楚人虽然自我吐槽,但吴人却不吐槽的,因为吴王姓姬,姓姬就是牛逼,姓姬就是美如画。
只是对中原列国来说,吴人比楚人还恶,楚人只是恶狗,吴人是恶狗得了狂犬病……
“卖些许吧。”
“不卖。”
作为“白沙勇夫”的一个小队长,久经考验是必须的,一般的诱惑,根本拉拢不了他。
毕竟猛男记仇,砍人真的是天涯海角。
而且作为“白沙勇夫”的小队长之一,自然也有资格见识见识猛男的“龙神之力”,要知道,猛男殴打宋国联军的时候,“龙神之力”也没见怎么用,然后就赢了。
列国想要收买“白沙勇夫”,不是不可以,价码给足了,总归会有人叛逃。但是问题在于,通常情况下,列国给出的价码,未必有李解给得多。
李县长压根不在乎钱,给得相当爽快。
最重要的一点,加班都是双倍三倍工资,从不拖欠。
哪里像列国,动不动就福报啥的,只说加班不说钱……
福利待遇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在阴乡还有荣誉感,“为谁而战”这个概念提出来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鳄人”和“勇夫”的精神境界是大大不同的。
“刀不卖,纸也不卖,那吴人来宋卖何物?”
“布。”
“如此平平无奇之物,岂得高价?须知天下诸侯,皆产布帛,吴锦虽好,亦是寻常之物。”
“平平无奇?”
作为一个“白沙勇夫”小队长,顿时就要给自家老板争脸。
一抬手,院子中的吴人“仆役”除了上茶之外,还有两人抬了一只箱子出来,箱子做工相当精妙,用了卯榫结构,严丝合缝防护很好,还加了一枚铜锁。
咔。
打开了铜锁,小队长笑得意味深长,看着前来的诸多宋国士人道:“二三子见多识广,不知这平平无奇之绢布,可曾见过?”
悄无声息地打开了箱子,上手一探,只是一抖,顿时一道赤红的匹练拽了出来。
那赤红明亮夺目,甚至一刹那间,有一种刺眼的感觉。
宋国士人还没反应过来,直接呆在那里。
“这是何物?!”
“这……这……这是何等……何等……”
“赤红如血,赤红如血啊!”
“这……这……”
都是识货的,红色的绢布不是没见过,可是颜色这么正这么亮的,那是真没见过。更让这群士人震惊的是,勇夫小队长傲然道:“此等平平无奇之物,蒸煮数十次而不褪色,想来中原诸侯所有,必是能蒸煮百次而不褪色吧。”
“……”
“……”
“……”
看着宋国人一副土鳖的震惊模样,勇夫小队长很是暗爽。
他终于有点明白老大在他出发的时候说的话了:该装逼的时候一定要装逼,狠狠地打宋国土鳖的脸,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牛逼plus!
没听懂老大说了啥,但现在感觉好棒好棒的。
“作价几何!”
“住口!登门拜访,岂能如此庸俗粗鄙!”
一人呵斥了一番,然后转身对勇夫小队长道,“君乃上国之客,前来鄙国,本该吾等以尽地主,如此叨扰,恕罪、恕罪……”
“无妨。”
小队长笑呵呵道:“此来中原,承首李之托,本就是贩卖俗物。二三子皆乃正直之辈,是吾庸俗了一些。”
“岂敢……”
宋国士人冷静了下来,只是一双双眼睛,都是盯着那赤红如血的绢布。这种颜色,这种亮度,简直就是宝物啊。
尤其是在阳光下,那种特有的反光,形成了每个褶皱边缘,都有一道高光,这样的光面效果,是一般丝绸上色之后,难以达到的。
只有白绢,在特殊的角度下,才会有同样的效果。
丝绸的特点,就是如此。
只是想要拿到赤红如血的红绢,却是很难,往往洗了一两回,颜色就黯淡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列国君主们,都是尽量地少穿这种高档面料,往往成年之后,那种最华丽最昂贵的服装,都是只有几套,需要长期靠人工来保养。
但是现在,吴人却说这玩意儿洗个几十次不褪色……那就牛逼大发了啊。
只要价钱合适,凑几套入土陪葬根本不成问题!
甚至别说诸侯们了,就是卿大夫们,也能多搞几套自己爽爽。
这也难怪原本是想着学术争论高下的士人们,突然就失态,直接奔着价钱去了。
平平无奇的一箱子红绫,就是拿来自杀,也显得很高大上啊。
“君来鄙国,何不往商丘?”
“好叫二三子知晓,盖因夏城离逼阳国近一些。我主有命,倘使入夏情势有变,当再入逼阳,以全忠义!”
说话间,小队长目光肃然,全然没有因为身在宋国,就不敢之言的气势。
一众宋国士人都是面面相觑,竟是有些自惭形秽起来,他们原本来得时候,是相当的瞧不起吴人,但是现在,却是感觉自愧不如。
宋国众人齐齐行礼,以示尊敬,然而勇夫小队长却是面带微笑:“各为其主,各尽其责,二三子不必如此。”
不说还好,此言一出,更是让众多宋国士人感慨不已,尤其是之前想要投效李解的武士,直接开口道:“旧年闻‘忠肝义胆’之名,本以为不过是谣言讹传,今日得见,方知吾为愚人。”
李县长在逼阳城打出的重要口号,就是“忠肝义胆”,老子给吴王尽忠,老子给兄弟撑腰,老子这么正面的人物……你们应该不会随便黑吧。
冬天因为交通不便,武士们前来投靠,那是有心无力,但是春天到啦,万物复苏,又到了啪啪啪的季节,自然就是要展示一下雄性的魅力……
………………………………
第一百六十章 输出
夏城虽然名字写作“夏”,但实际上读作“雅”,诸侯也多称宋国夏城为“雅邑”,这是个美丽又广阔的地方,所以“雅”。
实际上按照礼仪传承的脉络来看,商周两朝的“礼法”,也的确就是在这么一条线上。
这条线上,就是济水和黄河的交汇之地,从东到西,遍布名城。
哪怕是毗邻洛水的王城,也在这一条线上。
上溯源流,便称“诸夏”,而有礼仪之大,就是夏。
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只要是大国,大多都有这么一个地方,叫做“夏”,为的就是彰显自己的出身不差,而且有“礼仪”,是“雅”非“蛮”。
在夏城把高档丝织品拿出来展示,其实目的性还是挺强的。
只不过勇夫小队长受教育模式迥异中国,也就形成了一种奇诡的违和感。
“尔等所见,当真犹如赤血?”
“赤红如血,鲜艳如霞!”
有个士人情绪有些激动地说道,“指尖碰触,仿佛凝脂,顺滑之处,胜出吴锦甚多啊!”
从江阴会馆离开之后,那些士人都是连忙回到家中,将这个发现禀明族长或者长辈。
高档货除了事君王权贵之外,还能事鬼神和祖宗。
和列国不同,宋国对鬼神的敬重程度要高得多。而吴国就相反,鬼神就是狗,拿来摩擦用的。几代吴王在五湖地区扩张,早期就有屠某某山神的记录。
可能反应了当时某个山区部落被吴国征服的过程,而且这个山区部落,可能还不是蛮子,属于跟“诸夏”能够挂钩的。所以是神不是鬼,但还是被摩擦了。
至于祥瑞……历代吴王都喜欢抓几条蛟龙过来玩玩。
多少年下来,也就形成了奇葩的价值观,鬼神敬也敬,但不敬重,该摩擦的时候,还是会摩擦。
而且同饮一条江的楚国人在上游,时不时为了祭神冲扬子江尿尿,恶心得吴国人不要不要的,于是吴楚争霸时期,吴国干得最缺德的事情就是掳走鬼神像。
掳走也就罢了,楚国也拜玄鸟,吴国一寻思……就吃起了燕窝。
总之,祖先节操和现实恩仇,导致吴国各种奇葩各种混乱。
当初有游历的士人跑到姑苏,跟吴王说什么“明鬼”,吴王一听觉得挺有意思的,就问啥意思。
那士人说了,这鬼神啊,会根据君王的德行来奖惩,总而言之,就是赏善罚恶。
吴王反手就是一个耳光:你说你妈呢?
一条路走到黑的钢铁直男,才能做吴国大王!
中原列国玩思想建设的时候,吴王在撸铁。
中原列国玩制度建设的时候,吴王在撸铁。
中原列国玩春耕秋战的时候,吴王在撸铁……
吴王还振振有词,寡人不锻炼一副坚强的肉体出来,怎么承载寡人不羁的灵魂?
然后列国士人都不爱去吴国玩,骂吴国比骂楚国还狠。也就是一些不入流的小国,尤其是那种经常被吴国殴打的小国,才会有不得志的士人前往姑苏讨饭。
总之就是一种很蛋疼的情况,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很少有士人在吴国出没。
太鸡儿野蛮又没有文化了。
所以现在吴国突然掏出一个大宝贝,还真是吓到了中原诸侯。
尤其是有些国君的“侍者”,还从江阴会馆搞到了一小块红绫回去。
拿回去之后,国君们就赶紧让人把这一小块红绫蒸煮起来。
嘿,还真不掉色!
牛逼啊!
这时候很多老迈的国君就激动了,寻思着自己死了之后,那可比祖宗们强得多。这陪葬品,顶级啊。
这到了地下世界,寡人也是最靓的仔啊。
和中原诸侯颠倒过来,吴越两国往坟墓里带的,更喜欢金石。
大概也是缺什么爱什么的缘故。
国君们一激动,就赶紧派出自己的采购员,跑去夏城集结,总之就是跟江阴会馆下订单。
不仅仅是中原诸侯,连在宋国“使廨”中的楚人,也是激动不已。让他们顺着长江去吴国买红绫是不可能的,但在国外买了之后再进口,那就没问题了。
这样不丢人。
“江阴邑当真愿卖红绫于我?我乃楚人也!”
楚国人到了江阴会馆,找到了负责人,“白沙勇夫”小队长之一的茅初九。
茅初九同样是因茅蔗种植而得姓氏“茅”,如今茅蔗种植在白沙村,也是一项大产业,江北地区阳口大埝以下,总种植面积李解估算了一下,应该有三四千亩地。
沙地土壤用来种水稻还是不行,但是用来种杂粮或者经济作物,效果却是非常不错。茅蔗熬制出来的糖,就是蜂蜜养殖的重要保障。
伺候茅蔗种植的人,原本是几个“沙野”的野人,归顺李解的统治之后,经过层层选拔,有的人继续分配到种植养殖业,有的人则是有机会成为“白沙勇夫”。
只是想要成为“鳄人”,难度不小,阴乡内部有自己的考核标准,硬性条件就是功劳,但这是大而化之的说法,实际上考绩也折算在其中。
比如顺利护送商队往来贸易,平平安安不死人,考绩就是优良。
茅初九作为勇夫小队长,资历实力肯定是够了,他现在有好几条路可以选择,一是从小队长升职为中队长,这是“白沙勇夫”内部中升迁;二是参加选拔,成为“鳄人”,这需要过得去的成绩。
当然还有别的选择,比如说跟着公子巴前往姑苏,跟着商无忌学习管理等等等等,但对茅初九来说,毫无意义。
他就想做“鳄人”,做“鳄人”中第一个姓茅的。
所以,当李解准备派人来夏城做事,除了表面上卖货以及护送安全等等业务之外,还有一些秘密行动,只要能够顺利完成,“鳄人”身份可以说就在眼前。
同样都是江阴邑的猛士,但“鳄人”就是高一等,是真正的精锐,是江阴邑的中流砥柱。
此刻,茅初九看着一脸肃容的楚人前来谈生意,思绪倒是平静得多,然后目不斜视地看着楚国人:“有云: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子非楚人,四海之人也。”
对面楚人顿时一愣,连忙行礼,躬身问道:“不知出自何人之口?”
“吾家主公。”
“久闻猛男威震,今日精神,亦为之所夺。”
这个楚国人很诚恳,竟是深深地作了一揖,双手都要碰到地面了。
茅初九微微点头,笑道:“重乃首李所托之人,夏城诸事,子不必顾虑,于江阴会馆之中,重能决之。”
茅初九出来行走的姓名叫茅重,只是他原本是老家“沙野”中第九个出生的,所以叫初九。
以前只是叫初九,本没有姓氏,归顺李解之后,才发生了变化。
楚国人见茅初九能够在江阴会馆做主,顿时诧异万分,在他看来,如此重宝,起码也要君王过问吧。
不说卿大夫,怎么地驾前“内竖”要冒两个出来吧。
万万没想到,竟然能够一言而决之。
不由得,楚国人心中感慨:猛男魄力深厚,甚是罕见。
加上之前那句“四海之内皆兄弟”,更是震得楚国人不要不要的。要知道,吴楚仇怨深厚,两国贵族大多尿不到一壶去,现在居然有吴国人在他这么一个楚国人面前,说我才不管你是不是楚国人,我只知道你和我一样,都是四海之内的人。
四海之内,都是兄弟。
是兄弟,就来砍我……
然后双方在愉快的气氛中,开始了砍价。
尊敬归尊敬,价钱还是要砍的嘛。
楚国人砍价的时候,可没说因为对猛男的尊敬之情,就手下留情。
更让楚国人爽快的是,茅初九说了,只要你楚国敢下订单,我江阴邑就敢出口。
“你卖多少?”
“你要多少?”
“你卖多少要多少。”
“你要多少卖多少。”
……
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楚国人擦着汗离开了江阴邑,然后立刻叫了个车,直接回国去了!
一路上,楚国人心情激荡,心脏还是扑通扑通的,他谈了一个大买卖,明明都已经妥了,可那种不现实感,还是让人整个人慌慌的。
等到楚国人离开之后,才有人知道,那楚国人,居然是楚国在宋国“使廨”的使者,而且地位不低,曾经是楚国某个县的大夫,能文能武,很有来头,属于能够直接跟楚王见面的那种。
然后有人一激动,就跑去江阴会馆打听消息,说楚国人来干啥?
茅初九很淡定,请人一边喝茶一边说,就是谈了笔生意,不大,小意思……也不能说小意思,中等意思吧。
………………………………
第一百六十一章 文化银
诸夏说的讲的,就是“雅言”。
不是诸夏说的……胡言乱语呗。
这次出差,茅初九被老板灌输了这么一个概念,总之再三强调,你他娘的在中原可别给老子丢人啊,得做个文化银。
茅初九当时答应的好好的,比划了一个OjbK,但最近有点上火了,口腔溃疡太烦人。
而且每天还得盯着小偷。
在白沙村的时候,因为“打黑除恶”做得好,所以也不用担心这些偷鸡摸狗。反而出来这一趟,让茅初九很是恼火。
从他抖落红绫献诸侯开始,坑蒙拐骗偷的团伙那是与日俱增,整个夏城都治安混乱起来。
以前不曾出现的有活力社会团体,一夜之间,跟雨后春笋一样,那是怎么噶都噶不干净,比韭菜牛逼多了。
“队长,又抓一个。”
“夏城大夫的人呢?让他来领人!”
“之前夏城大夫说了,徒众甚多,牢狱不够,倘使再有偷窃,任由我等处置。”
“那这夏城是归顺我大吴啦?”
茅初九没好气地吐了个槽,可吐槽解决不了问题。夏城大夫也是没辙了,牢房是真满了,短短半个月,抓了七八百盗匪,这上哪儿说理去?
七八百……以往三五年都抓不了这么多,现在好了,一尺红绫换人头是怎么地?
宋君子橐蜚也蹦跶了出来,说是要看看这红绫到底有啥独特之处,先来个一万匹鉴赏一下。
要不是还身处宋国地盘,茅初九真想拎着砍刀砍死宋国国君。
人楚国这样的大国,也就一万匹,你他娘的宋国也来一万匹,江阴人不要上班吃饭了,专门给你们搞红布头好不好?
而且出来的时候,茅初九被老板叮嘱过,红绫就是个噱头。
重头戏不在这里,吸引到了中原诸侯之后,是有大动作的。
其中愿意给江阴“华锦”打广告的国君,才有VIP待遇,其余的,给钱也是儿子。
坚决且有力地亮明态度:亲爱的用户,我是你爹!
“不知商君何时入宋,这等迎来送往之事,做不得,做不得!我为武夫,赳赳武夫!”
茅初九简直是郁闷,他想得还是太天真,老板早就叮嘱过他,这次过来,是做文化银。
现在终于感受到文化银不好当了。
还是砍人爽啊。
“队长,急也急不来啊。”
有个勇夫正在绕着麻绳,这是要准备的东西,抓人捆绑一条龙,没有麻绳是万万不行的。
绕好了一卷,勇夫看着茅初九:“商君要先去逼阳,逼阳子是首李故交,既然北来,不能不去。”
“我不知道吗?”
瞪了一眼说话的勇夫,茅初九抓耳挠腮,他个子挺高,但应该骨架略显纤细,所以身材属于那种比较好看的,而不是孔武有力的。
只论卖相,当真是响当当的养眼。
“这几日中原列国来许多商贾使者,如今齐聚夏城,我看总算要得以解脱。”
“队长,若是办事不力,当不得鳄人!”
“我不知道吗?就你话多!”
又瞪了一眼,茅初九连忙喝了一气凉茶降降火。
这几天抓的盗贼实在是太多了,夏城大夫又管不过来,索性让江阴会馆自己看着吧,简直让人无话可说。
关键茅初九就算再怎么想把盗贼们弄死,那也是不行的,要下手,也得先把人拉到宋国边境,最少也是三不管的地带,才能下手。
有这功夫,还不如把人给放了呢。
现在茅初九也算是明白了,周围列国的盗贼们,都是想着大赚一笔。趁着吴人立足未闻,现在夏城搂一把,万一偷个几百匹红绫,岂不是一夜暴富?
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名声传出来,说是江阴邑带来的锦缎,乃是“赤霞”。
除了商品,当然还有故事,有了故事,自然就有情怀。
这年头,情怀能卖钱啊。
一个情怀大几十镝搞一搞,那是黄鳝。
现在是赤红如血的丝绸,那情怀价肯定就要更高一点。
卖的不是商品,卖的是情怀。情怀之外,那是不赚钱的,就是交个朋友。
“红丝都这般贵重了,这要是……”
“住口!”
茅初九瞪了一眼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