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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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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独自奔跑。”僧侣偏过头,出神地看着高登,眼中闪过孩童般的好奇。

    “所以你摔倒了,再也爬不起来了,不是吗?”高登抬起手臂,指着那条光阴的河流,“你没能跑过尽头吧!”

    僧侣怅然许久,默默颔首。

    从世俗的意义而言,他已经死亡,留在光阴长河中的只是一个不灭的灵魂烙印。在某一朵激起的浪花中,与眼前的少年玄妙共鸣。

    “因为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跑过终点的。”高登双目中闪出光亮,神智越来越清醒,“在遥远的,渺茫的路上,有很多很多你看不见的拐杖,你得以握住他们,继续向前奔跑!”

    僧侣道:“那你的腿永远都治不好。”

    高登反问道:“治不好的腿,就不能奔跑吗?”

    僧侣沉默片刻,再次问道:“那你跑往何处?”

    “只要继续跑,总有一天能看到。”

    “如果你和我一样,中途摔倒了呢?”

    “人和人永远都不会一样!”高登脸上露出沉静的微笑。这一刻他恍然明了,苦枭怪想要伸臂抓住的,不是一个替身,而是那些失去的拐杖。

    而他早在不经意间,就已经拥有了。

    所以他永远是高登,不是苦枭怪。

    僧侣莞尔一笑,缓缓立起,向高登伸出手臂。

    穿越尘封的光阴,穿越无数年的等待,僧侣与少年以生命中最神秘、最庄严的方式连在一起,目光相对,双手紧握。

    岩浆河流轰然炸开,河底裂开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曲折通向地心深处。

    “花开花落,唯有信仰不灭。”僧侣低声说道。
………………………………

第二十九章地心游记(三)

    岩浆裹挟高登,汹涌灌入沟壑,沿着地下纵横交错的一条条裂缝四散流溢。滚烫的火浆慢慢转凉,变硬,凝固成幽暗的岩石和灰烬。

    高登的四爪重新变回手脚,浓密的羽毛陆续蜕落,露出遍布皱纹的干瘪肌肤。在火河里浸泡太久,他严重脱水,肌肉好似枯柴,萎缩打褶,全身不时掉落一片片干硬的皮屑。

    顺着陡坡般的沟壑,高登一边攀附岩石,避开涌动的火流,一边艰难地往下爬。失去了翎羽,沟壑内的高温变得难以忍受。热浪不断涌来,岩浆溅在高登身上,烫出一块块黑红色的伤口。

    岩石同样发烫,高登裸露的手、脚落在上面,“滋滋”冒烟,血肉模糊,一阵阵钻心的刺痛。但他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爬向地心深处,岩浆正在冷却,一旦堵塞沟壑,自己会被活活困死。

    他瞥见几头苦枭怪来不及逃脱,冻结在凝固的岩浆石里,空睁着一双双绝望的眼睛。

    一路纵跳而下,高登的速度越来越快,手抓突兀的岩角,双腿蹬踏,飞也似地下落,像和流泻的火浆赛跑。虽然疼痛难忍,但他心无旁骛,胸中反而充满了一股火热的冲劲,扩散四肢。

    他知道,在地底的某一处,僧侣安静等候,等他跑进那条神秘莫测的光阴河流,完成最后的约定。

    “轰!”一道火流从上方窜下,高登抱住岩壁,全身贴紧,烈焰从背后擦过,头发顷刻化灰。心脏内,魔命树正慢慢生出一条赤红色的根须,一缕接一缕纤细的绒毛绽放开来。绒毛色泽红亮,形似火苗,每一条绒毛代表高登的耐热力提升一度。

    吸入体内的燥热空气变得温和,高登开始适应四周的高热,这和传说颇为相似:沦为苦枭怪替身的武者一旦浴火重生,便不畏炎热,并生出蕴含火性的根须,具备淬炼源力杂质的奇效。

    此时,高登的魔命树已有三条根须,分别由息微术、风眼和火性所化,扎根于源力的土壤中,汲取精华养分。魔命树的根须越多,高登对源力的掌控力就越高,体质也提升得越快。

    手抓上去,地岩不再滚烫,高登一连攀下数千尺的距离,逐渐深入沟壑。有的地方非常狭窄,岩石犬牙交错,只留出尺寸通行之地。他必须运转图腾心血的力量,踢碎那些刚刚凝固的火山岩,然后含胸收腹,将身躯扭成一个怪异的姿势,才能勉强挤下去。

    再往下攀落片刻,光线逐渐幽暗,沟壑开始出现分岔,数条大小不等的裂沟像扭曲的手指,深插地心。高登犹豫了一下,藏渊式也无法感应该走哪一条裂沟。

    骤然间,上空红光大盛,火浆挟着金黄的熔岩,犹如一条巨蟒直扑而落。高登依稀望见一个身影攀附在熔岩上,双目惨碧发亮,手、脚尖如鸟爪,浑身翎羽稀稀落落,并未全部蜕落。

    是鬼螈!高登和对方目光交触,鬼螈呆了一下,脸上露出苦苦思索的神情,旋即凄厉吼叫,双臂作势抓向高登,显然还没从苦枭怪的替身中完全摆脱。

    焰流急速冲下,高登无暇再想,跃向一条最宽阔的裂沟。

    轰然巨响,火浆涌至,分流冲向各条裂沟。鬼螈竭力挣扎,想要追击高登,但火浆裹住他冲进了另一条深沟。

    紧接着,焰流卷过高登身侧,只在皮肤上撩出一片焦红,并未留下重创。火性根系总共生出了四十四缕绒毛,肉身对火焰的抵抗力大大增强。

    避过火势,高登继续往下攀落。深入近百米后,火光渐渐微弱,四周黑魆魆的,只剩下一点一点闪烁的余烬。

    裂沟的地势开始放缓,犹如盘曲幽径,环绕向下。附近再无声息,笼罩在静寂的黑暗中。

    此地已能用双脚行走,高登让眼睛慢慢适应黑暗,扶住两边凹凸不平的岩壁,谨慎前行。

    “咦?一个人类!”岩石内突然传出沉闷的声音,一张面孔浮凸岩壁,眼珠转动,好奇地盯着高登。

    它双眼肿胀,嘴巴又扁又宽,整张脸都由坚硬冰凉的岩石构成,不停地蠕动,表情异常丰富。

    “你看到过这么丑陋的人类吗?明明是红皮怪好不好?”另一张面孔挤出石壁,表情高深莫测,“据我考证,这是一只幼年的红皮怪,失去双亲,还没断奶。从他手掌的形状深入分析,可能还有百分之三的精类血统。综上所述,这是一只杂种红皮怪。”

    刚才那张面孔鼻子耸动了一下,哼道:“可你前面明明说是红皮怪,怎么又变成杂种红皮怪了?”

    “难道杂种红皮怪就不是红皮怪了?”

    “难道丑陋的人类就不是人类了?啊哈哈!所以他就是一个人类!”

    两张面孔争吵起来,互不相让。转瞬间,两边的岩壁上又浮凸出许多张面孔,七嘴八舌地嚷道:“蜡烛烧饼!”

    “你们太有才了!请继续掐架,我观战,加油啊,等更新!”

    “倾听两位的辩论,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我沉睡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苏醒,没想到今天听到了如此精彩激昂、拨云见日、雨露苍生、荫泽万世的话语……我其实是想说,我被你们吵醒了。”

    “你们太没内涵!太水啦!谁在我后面说话,谁就是垃圾!”

    “垃圾!我就说两个字。”

    “以上全是烧饼!鉴定完毕!”

    高登打量着这些岩石面孔,他往前走,它们也跟着他往前移动,岩壁如同波浪般抖动。“口水怪?”他停下脚步,犹疑着问道。

    口水怪是一种寄居在地下岩群的怪类,形如顽石,性格热情奔放,最喜欢和其他文明生物聊天、讲故事。作为回报,口水怪常常会指点一些迷路的人走出绝境。

    “对啦!我们就是口水怪!”第一个开口说话的面孔摇晃着道,“我叫啪啦啪啦,很帅吧?”

    “我是资格最老、年级最大、学识最深的噗嗤噗嗤!请眼熟我!请粉我!不用谢!”和他争执不休的一张面孔对高登眨眨眼,接着扭头对噼里啪啦嚷道:“既然他说对了,那你为什么摇头?”

    噼里啪啦愣了一会,憋出一句:“干你屁事!”

    其他口水怪争先恐后地问高登:“你到底是人类还是红皮怪?”

    高登答道:“我是人类。”

    噼里啪啦大声欢呼,噗嗤噗嗤皱了皱眉头:“你被岩浆烧坏了?”

    高登点头称是,他现在浑身皱巴巴的,皮肉焦红发黑,的确有点像精怪。

    “那我说对了,他不是人类。”噗嗤噗嗤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噼里啪啦急了:“烧坏的人类还是人类!”

    噗嗤噗嗤慢条斯理地问道:“请问,烧坏的蛋是什么?”

    “坏蛋!”

    “坏蛋不是蛋!”噗嗤噗嗤得意洋洋地瞥了噼里啪啦一眼,“烧坏的人类当然不是人了。”

    噼里啪啦呆了呆,辩驳道:“蛋是蛋,人是人!烧坏的人类是坏人,不是蛋!”

    噗嗤噗嗤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轻咳一声,询问高登;“请问你是坏人吗?”

    高登理所当然地摇头,噼里啪啦顿时傻眼了。

    但高登接着说:“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坏人。”噗嗤噗嗤又傻眼了。
………………………………

第三十章地心游记(四)

    众多口水怪面面相觑,噗嗤噗嗤和啪啦啪啦对视一眼,恍然大悟:“原来你的脑子烧坏掉了!”“所以连自己是好人、坏人都搞不清了!”

    口水怪们纷乱叫嚷:“太可怜了,你来地下是想结束自己悲惨的命运吧!”“脑子坏掉不是你的错啊,请勿自暴自弃。”

    一时间,高登耳边仿佛无数个蜂巢嗡嗡作响。过了许久,周围才慢慢安静下来。

    “根据口水怪悠久的历史传统,我们会为路过的旅人讲述欢乐有爱的故事,治愈他们内心的孤独和创伤,哪怕他是一位智障人士。请问,您想听哪一位讲故事呢?”噗嗤噗嗤满脸堆笑地盯着高登,“作为口水怪里最睿智幽默、风度翩翩的长者,我蝉联过上千次讲故事大赛的冠军,经验丰富,普通话标准……”

    “每次讲故事大赛的评委都是你吧?再说你掉了好几颗牙,说话漏风,讲了一半还打瞌睡、流口水!”啪啦啪啦抢白道,“我就不同了!年轻力壮,活蹦乱跳,形象气质无一不佳,还没有口臭!”

    其余的口水怪争先恐后地叫嚷:“我也要讲故事,我也要!”

    高登沉吟道:“我想听地下的故事,最好以此地为背景,令我更觉身临其境。”

    “地下?”啪啦啪啦楞了一下,“地下黑乎乎的,除了一群地精和一头瞎眼巨人,有什么好说的?”

    “我会讲!”一头口水怪叫道,“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一晚,有个非常凶恶的瞎眼巨人吃了一只地精。第二晚,他又吃了一只地精。第三晚,他还吃了一只地精……第三百六十五晚,他发现自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地精……从此,他和他亲密相拥,长眠棺椁。无论是种族的仇恨,还是彼此的性别,都不能将相爱的两人分开。”

    口水怪们大肆喝彩:“这是一个由恨转爱的好故事啊,必须打赏!”

    高登也鼓掌作答。口水怪的故事冗长重复,毫无趣味,但透露了极为宝贵的信息:附近生活着一个地精族群和一头凶残的巨人。

    地精是精类中最讨厌的种族,肮脏发臭,性子猥琐,喜欢小偷小摸。而巨人身高皮厚,力大无穷,虽然属于人类,但凶残暴戾,嗜杀成性,战斗力至少在灰锡级左右。

    啪啦啪啦赶紧插话:“我也有一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高大英俊的王子,当然比我还要差一点。他为了寻找杀害父王、强掳母后的恶魔叔叔,独自走进幽深黑暗,黑得像墨汁的地底。请注意,刚才我用了形容词,比喻句,以及后现代主义手法……最后,王子倒在凄美艳丽的食人花丛中,高举恶魔头颅,悲凉呐喊:‘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口水怪齐声叫好:“这是一个正义战胜邪恶的好故事啊!就是夹带私货太多,当中广告太多,太虐太文艺。”

    高登心中一动,蓦然想起罪坑的描述――“食人花盛开之所,罪恶之血如墨,恶魔张开双翼,光芒无法照入。”

    难道罪坑也在此处?

    噗嗤噗嗤终于忍不住了,清清喉咙:“谚语常说,最好的留到最后。我就讲述一个压轴的真实故事吧。

    大约在几百万年前,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反正很多爷爷迁居来此。当时,这里生活着一个沙穴人的大族群,整天挖地施工,吵得大家睡不好觉。

    某天深夜,风雷大作,异光笼罩岩壑,每一条阴暗的缝隙都被照得透亮。从遥远的天外,突然飞来一条茫茫渺渺的神秘河流,看不见头,也瞧不见尾,径直穿透数万米的坚硬岩石,冲入地底。”

    他的声音渐渐放慢,语声低沉:“爷爷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妖异的河,一眼望进去,仿佛连灵魂都会深深陷入,难以自拔。”

    他面颊颤栗,睁大惊恐的眼睛:“很多爷爷呆呆地盯着那条河看,什么都不理,在他们耳边大声叫唤也听不见。有的爷爷突然嚎啕大哭,有的狂呼乱叫,有的发出欢畅的笑声……但到了最后,他们每一个嘴角都挂着诡异的微笑,悄无声息地死了。”

    四周的口水怪听得屏声敛气,表情紧张,还有几个吓得闭上了眼睛。

    噗嗤噗嗤陡然提高音量,激动地叫道:“因为他们的灵魂都被夺走了!被那条河吞噬掉了!不,那不是什么河,而是恶魔!一个来自地狱的恐怖恶魔!”

    口水怪们发出惊呼声。噗嗤噗嗤急促喘息了一阵,又道:“这是吾族历史上最大的灾难,大批族人惨遭不幸。从那以后,幸存者搬离地底,迁来此处。后来,也有沙穴人陆续进入地下,接近那个恶魔。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死了,死得悄无声息,脸露诡笑。最终,那里变成了沙穴人的禁地。”

    他瞠视着高登,额头拧出深深的皱纹:“红皮怪,如果你想去地底寻找那条河,跟找死没什么两样,没有人能安然无恙地离开那个恶魔!”

    “他明明说了自己是人类,你别偷换概念!”啪啦啪啦插嘴道,“再说他脑子坏掉了,本就一心找死嘛。”

    噗嗤噗嗤狠狠瞪了啪啦啪啦一眼:“你们到底想不想听了?”

    周围的口水怪异口同声,裂嘴大喊:“啪啦啪啦,闭嘴!”

    高登讶然问道:“难道从来没有人能活着离开?”

    “应该……可能……也许吧……”噗嗤噗嗤脸上露出回忆之色,好半天才道,“我记不太清了。好像我的爷爷提到过一句,说是有一个沙穴族的小僧侣经过这里……”

    “后来呢?”高登等了许久,也未得到噗嗤噗嗤的答复。再过片刻,浓重的鼾声从噗嗤噗嗤的大鼻孔里传出,它耷拉着脑袋,眼睛半睁半闭,嘴里流出丝丝缕缕的口水。

    “靠!”众多口水怪骂声一片,“老家伙又断更了!每次都这样!”

    啪啦啪啦幸灾乐祸地对高登摇摇头:“你的故事听不成喽,他睡着啦!”

    高登陷入沉思,他本以为那条光阴长河是一次天大的机遇,孰料从口水怪嘴里,听到的却是一个诡秘离奇的噩梦。

    “你怎么还不走啊,人类,难道是想等我们的指点还有礼物?”一个口水怪冲高登眨眨眼。

    口水怪们你朝我看看,我对你瞧瞧,彼此挤眉弄眼,偷笑扮鬼脸。啪啦啪啦忍不住大笑起来:“哪有什么指点和礼物啊?那全是我们口水怪为了让你们听故事,故意编造出来的传说!”

    “哈哈哈哈!”口水怪们齐声欢笑,兴奋地唱起歌来。浑厚的歌声像滚滚热浪,在岩壁间震荡不休。

    高登忍不住莞尔,对口水怪摆摆手,往前方走去。

    “每一个旅人,都是一次告别。

    每一次告别,都以为还会见面。

    每一次,最终成为一生。

    每一生,原来只有一次。”

    直到他走进漆黑难辨的裂沟深处,歌声依然在耳畔回荡,宛如黑夜中的烛光。
………………………………

第三十一章地心游记(五)

    “嘀嗒”,一颗水珠从倒悬的锥岩滑落,滴在高登的足趾上,微微发凉。

    两侧地岩参差不齐,尖锐突兀,如同凶兽露出的狰狞獠牙。偶尔听见几下空旷的滴水声,似从獠牙尖上滴落的口涎,在深寂的裂沟中尤显清晰。

    一路上,高登默数自己的心跳计算时间。从离开口水怪算起,他沿着地沟走了两天左右。沿途仍然一片黑暗,但裂开的沟缝里长出零星的苔草,他以此充饥,勉强维持体力。

    对于黑暗与孤独,高登向来习惯。但自结识阿泰,又遇蝉蝉,便有了一点点不同。

    有时候,四周太寂静,高登禁不住轻哼起口水怪唱的歌。蝉蝉爬在魔命树上,张着小嘴,“一――一――一”地应和。

    他的脚步因此轻快,饥饿也变得不那么难捱。

    随着他不断深入地底,陆陆续续发现了更多的植物。它们扎根在岩缝的泥沙里,细长多刺的茎叶紧贴着岩层攀爬。周围的地势也豁然开朗,延伸出一条条狭窄的地沟,宛如四通八达的蜘蛛网,岩壁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天然洞穴。

    拐过岩石,一个小水潭映入高登眼帘。水色暗沉浑浊,四周地岩环绕,还长满了一种香味扑鼻的块茎植物。高登立刻跑过去,扳断肥壮的块茎,仔细闻了闻,咬了一小块慢慢咀嚼。块茎的味道还不错,脆生生的,清爽多汁,吃起来有点像番薯。

    “有小偷!有人偷山芋!”远处响起一连串尖细的叫声,幢幢黑影从洞穴里钻出来,跑向高登。

    高登平静地瞥了对方一眼,继续扳断块茎,大口吞咽。

    “偷山芋的小贼,快点住嘴!”黑影们大呼小叫,冲到高登跟前,瞥见他干瘪皱裂的样子,不由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往后退。

    高登一口气吃掉了数斤块茎,才转过身,向为首的黑影走去。

    “你想干什么?”为首的黑影颤抖着说道,双臂胡乱晃动,抓着一柄岩石打造的粗陋小刀。

    高登打量着对方长满灰褐色斑点的小脸,暗绿色的褶皱皮肤,矮短的四肢和圆滚滚的肚腩,开口询问:“地精?”

    “原来是个人类。”为首的地精松了口气,挥了挥石刀,趾高气扬地嚷道,“卑贱的小偷,看到伟大的哥伦布大人,为什么不下跪行礼?

    高登飞起一脚,踢中地精手腕。石刀脱手飞出,高登跃起抓住,刀尖轻送,抵住地精喉咙。“哥伦布大人,我更喜欢用这样的方式问候。”高登似笑非笑地说道。地精的战力还不如一个普通人类,哪怕是一个族群,高登也有把握扫平。

    哥伦布神色一僵,费力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人类,千万不要冲动,放开我,有话好好说。要不然,你的下场会非常悲惨!”

    高登突然挥拳,打在哥伦布腆着的肚皮上。哥伦布发出刺耳痛呼,高登一连数拳,打得对方弯腰呕吐,惨叫哀求:“人类勇士,请手下留情,我已经被您征服了!”

    其余的地精手拿石叉,面面相觑。一个地精小声嘀咕:“哥伦布大人不是最骁勇善战嘛,怎么一下子就被人抓住了?”

    哥伦布抬起头,恶狠狠瞪了一眼那个地精:“哥斯达!你敢背后议论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面色抽搐,赶紧举起石叉,冲向高登,嘴里叫道:“大人,我来救你了!”其余的地精也挥舞着粗陋的石器,乱叫扑上。

    高登石刀一紧,勒住哥伦布的脖子,吓得他双膝跪倒,一股臊臭从裤裆里传出,岩石上湿了一大滩。“不要啊,你们这些蠢货,快住手!”哥伦布杀猪般地尖叫起来,“哥斯达,你敢谋害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刚刚冲至高登身前,听到这话,面色如土。高登横肘将他击倒,纵身扑出,双腿旋风般扫过地精群,一个个地精前仰后合,像抛飞的麻袋摔落一地,随即僵卧不动,开始装死。

    高登反臂探出,揪住正想偷偷溜走的哥伦布:“哥伦布大人,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只需照实回答,我会让你活着离开。”

    地精怎么可能诚实呢?这个人类摆明了是想刁难本大人啊。哥伦布暗自腹诽,嘴上道:“勇士放心,我尽量不说谎。”

    高登问道:“据说这里的地底有一条河?”

    鬼才知道有没有?哥伦布挤出笑容:“有,当然有。好大一条河呢,河里还有好多凶狠的鳄鱼,它们都被我征服了。”

    高登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哥伦布,又问道:“再往下走,是不是有一片食人花?”

    “还有好多死人骨头呢!”哥伦布脱口而出,“勇士,这回我可没吹牛!那个地方阴森森的,还住着一头凶残可怕的瞎眼巨人,我们好多族人都被他吃掉了。”

    高登沉吟片刻,如果瞎眼巨人真在食人花附近,他就必须解决这个麻烦才能顺利进入罪坑。“好,你带我去。”他用石刀拍了拍哥伦布的屁股,示意对方跟他走。

    哥伦布呆了呆,哭丧着脸道:“勇士,你说过让我走的。”

    “我撒谎了。”高登不以为然地答道。他刚好需要炮灰,地精既能充当猎杀巨人的诱饵,又可一试那条光阴之河。

    他们离开许久,地精们才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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